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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繁體版)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六 孫搴 陳元康 杜弼
作者:唐 · 李百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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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搴,字彥舉,樂安人也。少厲志勤學,自檢校御史再遷國子助教。太保崔光引修國史,頻歷行臺郎,以文才著稱。崔祖螭反,搴預焉,逃於王元景家,遇赦乃出。孫騰以宗情薦之,未被知也。
       會高祖西討,登風陵,命中外府司馬李義深、相府城局李士略共作檄文,二人皆辭,請以搴自代。高祖引搴入帳,自為吹火,催促之。搴援筆立成,其文甚美。高祖大悅,即署相府主簿,專典文筆。又能通鮮卑語,兼宣傳號令,當煩劇之任,大見賞重。賜妻韋氏,既士人子女,又兼色貌,時人榮之。尋除左光祿大夫,常領主簿。
       世宗初欲之鄴,總知朝政,高祖以其年少,未許。搴為致言,乃果行。恃此自乞特進,世宗但加散騎常侍。時又大括燕、恒、雲、朔、顯、蔚、二夏州、高平、平涼之民以為軍士,逃隱者身及主人、三長、守令罪以大辟,沒入其家。於是所獲甚衆,搴之計也。
       搴學淺而行薄,邢卲嘗謂之曰:「更須讀書。」搴曰:「我精騎三千,足敵君羸卒數萬。」嘗服棘刺丸,李諧等調之曰:「卿棘刺應自足,何假外求。」坐者皆笑。司馬子如與高季式召搴飲酒,醉甚而卒,時年五十二。高祖親臨之。子如叩頭請罪。高祖曰:「折我右臂,仰覓好替還我。」子如舉魏收、季式舉陳元康,以繼搴焉。贈儀同三司、吏部尚書、青州刺史。
       陳元康,字長猷,廣宗人也。父終德,魏濟陰內史,終於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元康貴,贈冀州刺史,謚曰貞。元康頗涉文史,機敏有幹用。魏正光五年,從尚書令李崇北伐,以軍功賜爵臨清縣男。普泰中,除主書,加威烈將軍。天平元年,修起居注。二年,遷司徒府記室參軍,尤為府公高昂所信待。出為瀛州開府司馬,加輔國將軍。所歷皆為稱職,高祖聞而徵焉。稍被任使,以為相府功曹參軍,內掌機密。
       高祖經綸大業,軍務煩廣,元康承受意旨,甚濟速用。性又柔謹,通解世事。高祖嘗怒世宗,於內親加毆蹋,極口罵之,出以告元康。元康諫曰:「王教訓世子,自有禮法,儀刑式瞻,豈宜至是。」言辭懇懇,至于流涕。高祖從此為之懲忿。時或恚撻,輒曰:「勿使元康知之。」其敬憚如此。高仲密之叛,高祖知其由崔暹故也,將殺暹。世宗匿而為之諫請。高祖曰:「我為舍其命,須與苦手。」世宗乃出暹而謂元康曰:「卿若使崔得杖,無相見也。」暹在廷,解衣將受罰。元康趨入,歷階而昇,且言曰:「王方以天下付大將軍,有一崔暹不能容忍耶?」高祖從而宥焉。世宗入輔京室,崔暹、崔季舒、崔昂等並被任使,張亮、張徽纂並高祖所待遇,然委任皆出元康之下。時人語曰:「三崔二張,不如一康。」魏尚書僕射范陽盧道虔女為右衞將軍郭瓊子婦,瓊以死罪沒官,高祖啟以賜元康為妻,元康乃棄故婦李氏,識者非之。元康便辟善事人,希顏候意,多有進舉,而不能平心處物,溺於財利,受納金帛,不可勝紀,放責交易,遍於州郡,為清論所譏。
       從高祖破周文帝於邙山,大會諸將,議進退之策。咸以為野無青草,人馬疲瘦,不可遠追。元康曰:「兩雄交戰,歲月已久,今得大捷,便是天授,時不可失,必須乘勝追之。」高祖曰:「若遇伏兵,孤何以濟?」元康曰:「王前沙苑還軍,彼尚無伏,今奔敗若此,何能遠謀。若捨而不追,必成後患。」高祖竟不從。以功封安平縣子,邑三百戶。尋除平南將軍、通直常侍,轉大行臺郎中,徙右丞。及高祖疾篤,謂世宗曰:「邙山之戰,不用元康之言,方貽汝患,以此為恨,死不瞑目。」高祖崩,祕不發喪,唯元康知之。
       世宗嗣事,又見任待。拜散騎常侍、中軍將軍,別封昌國縣公,邑一千戶。侯景反,世宗逼於諸將,欲殺崔暹以謝之。密語元康。元康諫曰:「今四海未清,綱紀已定。若以數將在外,苟悅其心,枉殺無辜,虧廢刑典,豈直上負天神,何以下安黎庶。晁錯前事,願公慎之。」世宗乃止。高岳討侯景未克,世宗欲遣潘相樂副之。元康曰:「相樂緩於機變,不如慕容紹宗,且先王有命,稱其堪敵侯景,公但推赤心於此人,則侯景不足憂也。」是時紹宗在遠,世宗欲召見之,恐其驚叛。元康曰:「紹宗知元康特蒙顧待,新使人來餉金,以致其誠款。元康欲安其意,故受之而厚荅其書。保無異也。」世宗乃任紹宗,遂以破景。賞元康金五十斤。王思政入潁城,諸將攻之,不能拔。元康進計於世宗曰:「公匡輔朝政,未有殊功,雖敗侯景,本非外賊。今潁城將陷,願公因而乘之,足以取威定業。」世宗令元康馳驛觀之。復命曰:「必可拔。」世宗於是親征,既至而克,賞元康金百鋌。
       初魏朝授世宗相國、齊王,世宗頻讓不受。乃召諸將及元康等密議之,諸將皆勸世宗恭應朝命。元康以為未可。又謂魏收曰:「觀諸人語專欲誤王。我向已啟王,受朝命,置官僚,元康叨忝或得黃門郎,但時事未可耳。」崔暹因間之,薦陸元規為大行臺郎,欲以分元康權也。元康既貪貨賄,世宗內漸嫌之,元康頗亦自懼。又欲用為中書令,以閑地處之,事未施行。
       屬世宗將受魏禪,元康與楊愔、崔季舒並在世宗坐,將大遷除朝士,共品藻之。世宗家蒼頭奴蘭固成先掌厨膳,甚被寵昵。先是,世宗杖之數十,吳人性躁,又恃舊恩,遂大忿恚,與其同事阿改謀害世宗。阿改時事顯祖,常執刀隨從,云「若聞東齋叫聲」,即以加刃於顯祖。是日,值魏帝初建東宮,羣官拜表。事罷,顯祖出東止車門,別有所之,未還而難作。固成因進食,置刀於盤下而殺世宗。元康以身扞蔽,被刺傷重,至夜而終,時年四十三。楊愔狼狽走出,季舒逃匿於廁,庫真紇奚舍樂扞賊死。是時祕世宗凶問,故殯元康於宮中,託以出使南境,虛除中書令。明年,乃詔曰:「元康識超往哲,才極時英,千仞莫窺,萬頃難測。綜核戎政,彌綸霸道,草昧邵陵之謀,翼贊河陽之會,運籌定策,盡力盡心,進忠補過,亡家徇國。掃平逋寇,廓清荊楚,申、甫之在隆周,子房之處盛漢,曠世同規,殊年共美。大業未融,山隤奄及,悼傷既切,宜崇茂典。贈使持節,都督冀定瀛殷滄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司空公、冀州刺史,追封武邑縣一千戶,舊封並如故,謚曰文穆。賻物一千二百段。大鴻臚監喪事。凶禮所須,隨由公給。」元康母李氏,元康卒後,哀感發病而終,贈廣宗郡君,謚曰貞昭。
       元康子善藏,溫雅有鑒裁,武平末假儀同三司、給事黃門侍郎。隋開皇中,尚書禮部侍郎。大業初,卒於彭城郡贊治。
       元康弟諶,官至大鴻臚。次季璩,鉅鹿太守,轉冀州別駕。平秦王歸彥反,季璩守節不從,因而遇害。贈衞尉卿、趙州刺史。
       杜弼,字輔玄,中山曲陽人也,小字輔國。自序云,本京兆杜陵人,九世祖驁,晉散騎常侍,因使沒趙,遂家焉。祖彥衡,淮南太守。父慈度,繁畤令。弼幼聦敏,家貧無書,年十二,寄郡學受業,講授之際,師每奇之。同郡甄琛為定州長史,簡試諸生,見而策問,義解閑明,應荅如響,大為琛所歎異。其子寬與弼為友。州牧任城王澄聞而召問,深相嗟賞,許以王佐之才。澄、琛還洛,稱之於朝,丞相高陽王等多相招命。延昌中,以軍功起家,除廣武將軍、恒州征虜府墨曹參軍,典管記。弼長於筆札,每為時輩所推。
       孝昌初,除太學博士,帶廣陽王驃騎府法曹行參軍,行臺度支郎中。還,除光州曲城令。為政清靜,務盡仁恕,詞訟止息,遠近稱之。時天下多難,盜賊充斥,徵召兵役,塗多亡叛。朝廷患之。乃令兵人所齎戎具,道別車載;又令縣令自送軍所。時光州發兵,弼送所部達北海郡,州兵一時散亡,唯弼所送不動。他境叛兵,並來攻劫,欲與同去。弼率所領親兵格鬬,終莫肯從,遂得俱達軍所。軍司崔鍾以狀上聞。其得人心如此。普泰中,吏曹下訪守令尤異,弼已代還,東萊太守王昕以弼應訪。弼父在鄉,為賊所害,弼行喪六年。以常調除御史,加前將軍、太中大夫,領內正字。臺中彈奏,皆弼所為。諸御史出使所上文簿,委弼覆察,然後施行。
       遷中軍將軍、北豫州驃騎大將軍府司馬。未之官,儀同竇泰總戎西伐,詔弼為泰監軍。及泰失利自殺,弼與其徒六人走還陝州,刺史劉貴鎖送晉陽。高祖詰之曰:「竇中尉此行,吾前具有法用,乃違吾語,自取敗亡。爾何由不一言諫爭也?」弼對曰:「刀筆小生,唯文墨薄技,便宜之事,議所不及。」高祖益怒。賴房謨諫而獲免。左遷下灌鎮司馬。
       元象初,高祖徵弼為大丞相府法曹行參軍,署記室事,轉大行臺郎中,尋加鎮南將軍。高祖又引弼典掌機密,甚見信待。或有造次不及書教,直付空紙,即令宣讀。弼嘗承間密勸高祖受魏禪,高祖舉杖擊走之。相府法曹辛子炎諮事,云須取署,子炎讀「署」為「樹」。高祖大怒曰:「小人都不知避人家諱!」杖之於前。弼進曰:「禮,二名不偏諱,孔子言『徵』不言『在』,言『在』不言『徵』。子炎之罪,理或可恕。」高祖罵之曰:「眼看人瞋,乃復牽經引禮!」吒令出去。弼行十步許,呼還,子炎亦蒙釋宥。世子在京聞之,語楊愔曰:「王左右賴有此人方正,庶天下皆蒙其利,豈獨吾家也。」
       弼以文武在位,罕有廉潔,言之於高祖。高祖曰:「弼來,我語爾。天下濁亂,習俗已久。今督將家屬多在關西,黑獺常相招誘,人情去留未定。江東復有一吳兒老翁蕭衍者,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網,不相饒借,恐督將盡投黑獺,士子悉奔蕭衍,則人物流散,何以為國?爾宜少待,吾不忘之。」及將有沙苑之役,弼又請先除內賊,却討外寇。高祖問內賊是誰。弼曰:「諸勳貴掠奪萬民者皆是。」高祖不荅,因令軍人皆張弓挾矢,舉刀按矟以夾道,使弼冒出其間,曰:「必無傷也。」弼戰慄汗流。高祖然後喻之曰:「箭雖注,不射;刀雖舉,不擊;矟雖按,不刺。爾猶頓喪魂膽。諸勳人身觸鋒刃,百死一生,縱其貪鄙,所取處大,不可同之循常例也。」弼于時大恐,因頓顙謝曰:「愚癡無智,不識至理,今蒙開曉,始見聖達之心。」
       後從高祖破西魏於邙山,命為露布,弼手即書絹,曾不起草。以功賜爵定陽縣男,邑二百戶,加通直散騎常侍、中軍將軍。奉使詣闕,魏帝見之於九龍殿,曰:「朕始讀莊子,便值秦名,定是體道得真,玄同齊物。聞卿精學,聊有所問。經中佛性、法性為一為異?」弼對曰:「佛性、法性,止是一理。」詔又問曰:「佛性既非法性,何得為一?」對曰:「性無不在,故不說二。」詔又問曰:「說者皆言法性寬,佛性狹,寬狹既別,非二如何?」弼又對曰:「在寬成寬,在狹成狹,若論性體,非寬非狹。」詔問曰:「既言成寬成狹,何得非寬非狹?若定是狹,亦不能成寬。」對曰:「以非寬狹,故能成寬狹,寬狹所成雖異,能成恒一。」上悅稱善。乃引入經書庫,賜地持經一部,帛一百疋。平陽公淹為并州刺史,高祖又命弼帶并州驃騎府長史。
       弼性好名理,探味玄宗,自在軍旅,帶經從役。注老子道德經二卷,表上之曰:「臣聞乘風理弋,追逸羽於高雲;臨波命鉤,引沉鱗於大壑。苟得其道,為工其事,在物既爾,理亦固然。竊惟道、德二經,闡明幽極,旨冥動寂,用周凡聖。論行也,清淨柔弱;語迹也,成功致治。實衆流之江海,乃羣藝之本根。臣少覽經書,偏所篤好,雖從役軍府,而不捨遊息。鑽味既久,斐斖如有所見,比之前注,微謂異於舊說。情發於中而彰諸外,輕以管窺,遂成穿鑿。無取於遊刃,有慙於運斤,不足破秋毫之論,何以解連環之結。本欲止於門內,貽厥童蒙,兼以近資愚鄙,私備忘闕。不悟姑射凝神,汾陽流照,蓋高之聽卑,邇言在察。春末奉旨,猥蒙垂誘,令上所注老子,謹冒封呈,並序如別。」詔荅云:「李君遊神冥窅,獨觀恍惚,玄同造化,宗極羣有。從中被外,周應可以裁成;自己及物,運行可以資用。隆家寧國,義屬斯文。卿才思優洽,業尚通遠,息棲儒門,馳騁玄肆,既啟專家之學,且暢釋老之言。戶列門張,途通徑達,理事兼申,能用俱表,彼賢所未悟,遺老所未聞,旨極精微,言窮深妙。朕有味二經,倦於舊說,歷覽新注,所得已多,嘉尚之來,良非一緒。已勑殺青編,藏之延閣。」又上一本於高祖,一本於世宗。
       武定中,遷衞尉卿。會梁遣貞陽侯淵明等入寇彭城、大都督高岳、行臺慕容紹宗率諸軍討之,詔弼為軍司,攝行臺左丞。臨發,世宗賜胡馬一匹,語弼曰:「此廄中第二馬,孤恒自乘騎,今方遠別,聊以為贈。」又令陳政務之要可為鑒戒者,錄一兩條。弼請口陳曰:「天下大務,莫過賞罰二論,賞一人使天下人喜,罰一人使天下人服。但能二事得中,自然盡美。」世宗大悅曰:「言雖不多,於理甚要。」握手而別。破蕭明於寒山,別與領軍潘樂攻拔梁潼州,仍與岳等撫軍恤民,合境傾賴。
       六年四月八日,魏帝集名僧於顯陽殿講說佛理,弼與吏部尚書楊愔、中書令邢卲,祕書監魏收等並侍法筵。勑弼昇師子座,當衆敷演。昭玄都僧達及僧道順並緇林之英,問難鋒至,往復數十番,莫有能屈。帝曰:「此賢若生孔門,則何如也?」
       關中遣儀同王思政據潁州,太尉高岳等攻之。弼行潁州事,攝行臺左丞。時大軍在境,調輸多費,弼均其苦樂,公私兼舉,大為州民所稱。潁州之平也,世宗曰卿試論王思政所以被擒。弼曰:「思政不察逆順之理,不識大小之形,不度彊弱之勢,有此三蔽,宜其俘獲。」世宗曰:「古有逆取順守,大吳困於小越,弱燕能破彊齊。卿之三義,何以自立?」弼曰:「王若順而不大,大而不彊,彊而不順,於義或偏,得如聖旨。今既兼備衆勝,鄙言可以還立。」世宗曰:「凡欲持論,宜有定指,那得廣包衆理,欲以多端自固?」弼曰:「大王威德,事兼衆美,義博故言博,非義外施言。」世宗曰:「若爾,何故周年不下,孤來即拔?」弼曰:「此蓋天意欲顯大王之功。」
       顯祖引為兼長史,加衞將軍,轉中書令,仍長史。進爵定陽縣侯,增邑通前五百戶。弼志在匡贊,知無不為。顯祖將受魏禪,自晉陽至平城都,命弼與司空司馬子如馳驛先入,觀察物情。踐祚之後,勑命左右箱入柏閤。以預定策之功,遷驃騎將軍、衞尉卿,別封長安縣伯。
       嘗與邢卲扈從東山,共論名理。邢以為人死還生,恐為蛇畫足。弼荅曰:「蓋謂人死歸無,非有能生之力。然物之未生,本亦無也,無而能有,不以為疑。因前生後,何獨致怪?」邢云:「聖人設教,本由勸獎,故懼以將來,理望各遂其性。」弼曰:「聖人合德天地,齊信四時,言則為經,行則為法,而云以虛示物,以詭勸民,將同魚腹之書,有異鑿楹之誥,安能使北辰降光,龍宮韞櫝。就如所論,福果可以鎔鑄性靈,弘獎風教,為益之大,莫極於斯。此即真教,何謂非實?」邢云:「死之言『澌』,精神盡也。」弼曰:「此所言澌,如射箭盡,手中盡也。小雅曰『無草不死』,月令又云『靡草死』,動植雖殊,亦此之類。無情之卉,尚得還生,含靈之物,何妨再造。若云草死猶有種在,則復人死亦有識。識種不見,謂以為無者。神之在形,亦非自矚,離朱之明不能睹。雖蔣濟觀眸,賢愚可察;鍾生聽曲,山水呈狀。乃神之工,豈神之質。猶玉帛之非禮,鍾鼓之非樂,以此而推,義斯見矣。」邢云:「季札言無不之,亦言散盡,若復聚而為物,不得言無不之也。」弼曰:「骨肉下歸於土,魂氣則無不之,此乃形墜魂遊,往而非盡。如鳥出巢,如蛇出穴。由其尚有,故無所不之;若令無也,之將焉適?延陵有察微之識,知其不隨於形;仲尼發習禮之歎,美其斯與形別。若許以廓然,然則人皆季子。不謂高論,執此為無。」邢云:「神之在人,猶光之在燭,燭盡則光窮,人死則神滅。」弼曰:「舊學前儒,每有斯語,羣疑衆惑,咸由此起。蓋辨之者未精,思之者不篤。竊有末見,可以覈諸。燭則因質生光,質大光亦大;人則神不係於形,形小神不小。故仲尼之智,必不短於長狄;孟德之雄,乃遠奇於崔琰。神之於形,亦猶君之有國。國實君之所統,君非國之所生。不與同生,孰云俱滅?」邢云:「捨此適彼,生生恒在。周、孔自應同莊周之鼓缶,和桑扈之循歌?」弼曰:「共陰而息,尚有將別之悲;窮轍以遊,亦興中途之歎。況曰聯體同氣,化為異物,稱情之服,何害於聖。」邢云:「鷹化為鳩,鼠變為鴽,黃母為鱉,皆是生之類也。類化而相生,猶光去此燭,復然彼燭。」弼曰:「鷹未化為鳩,鳩則非有。鼠。既非二有,何可兩立。光去此燭,得燃彼燭,神去此形,亦託彼形,又何惑哉?」邢云:「欲使土化為人,木生眼鼻,造化神明,不應如此。」弼曰:「腐草為螢,老木為蠍,造化不能,誰其然也?」
       其後別與邢書云:「夫建言明理,宜出典證,而違孔背釋,獨為君子。若不師聖,物各有心,馬首欲東,誰其能禦。奚取於適衷,何貴於得一。逸韻雖高,管見未喻。」前後往復再三,邢卲理屈而止,文多不載。
       又以本官行鄭州事,未發,為家客告弼謀反,收下獄,案治無實,久乃見原。因此絕朝見。復坐第二子廷尉監臺卿斷獄稽遲,與寺官俱為郎中封靜哲所訟。事既上聞,顯祖發忿,遂徙弼臨海鎮。時楚州人東方白額謀反,南北響應,臨海鎮為賊帥張綽、潘天合等所攻,弼率厲城人,終得全固。顯祖嘉之,勑行海州事,即所徙之州。在州奏通陵道並韓信故道。又於州東帶海而起長堰,外遏鹹潮,內引淡水。勑並依行。轉徐州刺史,未之任,又除膠州刺史。
       弼儒雅寬恕,尤曉吏職,所在清潔,為吏民所懷。耽好玄理,老而愈篤。又注莊子惠施篇、易上下繫,名新注義苑,並行於世。弼性質直,前在霸朝,多所匡正。及顯祖作相,致位僚首,初聞揖讓之議,猶有諫言。顯祖嘗問弼云:「治國當用何人?」對曰:「鮮卑車馬客,會須用中國人。」顯祖以為此言譏我。高德政居要,不能下之,乃於衆前面折云:「黃門在帝左右,何得聞善不驚,唯好減削抑挫!」德政深以為恨,數言其短。又令主書杜永珍密啟弼在長史日,受人請屬,大營婚嫁。顯祖內銜之。弼恃舊仍有公事陳請。十年夏,上因飲酒,積其愆失,遂遣就州斬之,時年六十九。既而悔之,驛追不及。長子蕤、第四子光,遠徙臨海鎮。次子臺卿,先徒東豫州。乾明初,並得還鄴。天統五年,追贈弼使持節、揚郢二州軍事、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揚州刺史,謚曰文肅。
       蕤、臺卿,並有學業。臺卿文筆尤工,見稱當世。蕤,字子美。武平中大理少卿,兼散騎常侍,聘陳使主。末年,吏部郎中。隋開皇中,終於開州刺史。臺卿字少山,歷中書、黃門侍郎,兼大著作、修國史。武平末,國子祭酒,領尚書左丞。周武帝平齊,命尚書左僕射陽休之以下知名朝士十八人隨駕入關,蕤兄弟並不預此名。臺卿後雖被徵,為其聾疾放歸。隋開皇中,徵為著作郎,歲餘以年老致事,詔許之。特優其禮,終身給祿,未幾而終。
       史臣曰:孫搴便藩左右,處文墨之地,入幕未久,情義已深。及倉卒致殞,高祖折我右臂,雖戎旌未卷,愛惜才子,不然何以成霸王之業。太史公云:「非死者難,處死者難。」「或重於太山,或輕於鴻毛。」斯其義也。元康以智能才幹,委質霸朝,綢繆帷幄,任寄為重。及難無苟免,忘生殉義,可謂得其地焉。楊愔自謂異行奇才,冠絕夷等,弒逆之際,趨而避之,是則非處死者難,死者亦難也。顯祖弱齡藏器,未有朝臣所知,及北宮之難,以年次推重,故受終之議,時未之許焉。杜弼識學甄明,發言讜正,禪代之際,先起異圖。王怒未怠,卒蒙顯勠。直言多矣,能無及是者乎?
       贊曰:彥舉驅馳,才高行詖。元康忠勇,舍生存義。卬卬輔玄,思極談天,道亡時晦,身沒名全。

本书目录

卷一 帝紀第一 神武上
卷二 帝紀第二 神武下
卷三 帝紀第三 文襄
卷四 帝紀第四 文宣
卷五 帝紀第五 廢帝
卷六 帝紀第六 孝昭
卷七 帝紀第七 武成
卷八 帝紀第八 後主 幼主
卷九 列傳第一 後宮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卷十一 列傳第三 文襄六王
卷十二 列傳第四 文宣四王 孝昭六王 武成十二王
卷十三 列傳第五
卷十四 列傳第六
卷十五 列傳第七
卷十六 列傳第八 段榮
卷十七 列傳第九 斛律金
卷十八 列傳第十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高乾 封隆之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四 李元忠 盧文偉 李義深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魏蘭根 崔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六 孫搴 陳元康 杜弼
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七 張纂 張亮 張耀 趙起 徐遠 王峻 王紘
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八 薛琡 敬顯雋 平鑒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九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暉業 元弼 元韶
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一 李渾 李璵 鄭述祖
卷三十 列傳第二十二 崔暹 高德政 崔昂
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三 王昕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四 陸法和 王琳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五 蕭明 蕭祗 蕭退 蕭放 徐之才
卷三十四卷 列傳第二十六 楊愔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八 邢卲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九 魏收
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十 辛術 元文遙 趙彥深
卷三十九 列傳第三十一 崔季舒 祖珽
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 尉瑾 馮子琮 赫運子悅 唐邕 白建
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三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四 陽斐 盧潛 崔劼 盧叔武 陽休之 袁聿修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五 李稚廉 封述 許惇 羊烈 源彪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六 儒林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七 文苑
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八 循吏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九 酷吏
卷四十八 列傳第四十 外戚
卷四十九 列傳第四十一 方伎
卷五十 列傳第四十二 恩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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