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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繁體版)
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韓麒麟 程駿 李彪
作者:唐 · 李延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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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麒麟 程駿 李彪孫昶 高道悅 甄琛 高聦
       韓麒麟,昌黎棘城人,自云漢大司馬增之後也。父瑚,秀容、平原二郡太守。
       麒麟幼而好學,美姿容,善騎射。景穆監國,為東曹主書。文成即位,賜爵漁陽男。父亡,在喪有禮。後參征南慕容白曜軍事。進攻升城,師人多傷,及城潰,白曜將坑之。麒麟諫曰:「今方圖進趣,宜示寬厚,勍敵在前,而便坑其衆,恐三齊未易圖也。」白曜從之,皆令復業,齊人大悅。後白曜表麒麟與房法壽對為冀州刺史。白曜攻東陽,麒麟上義租六十萬斛,并攻戰器械,於是軍須無乏。及白曜被誅,麒麟停滯多年。
       孝文時,拜齊州刺史,假魏昌侯。在官寡於刑罰,從事劉普慶說麒麟曰:「明公仗節方夏,無所斬戮,何以示威?」麒麟曰:「人不犯法,何所戮乎?若必須斬斷以立威名,當以卿應之。」普慶慙懼而退。麒麟以新附之人,未階臺官,士人沈抑,乃表請守宰有闕,宜推用豪望,增置吏員,廣延賢哲,則華族蒙榮,良才獲敘,懷德安土,庶或在茲。朝議從之。
       太和十一年,京都大饑,麒麟表陳時務曰:
       古先哲王,經國立政,積儲九稔,謂之太平。故躬藉千畝,以率百姓。用能衣食滋茂,禮教興行。逮於中代,亦崇斯業,入粟者與斬敵同爵,力田者與孝悌均賞。實百王之常軌,為政之所先。今京師人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蓋一夫不耕,或受其饑,況於今者,動以萬計?故頃年山東遭水,而人有餒終,今秋京都遇旱,穀價踊貴,實由農人不勸,素無儲積故也。
       伏惟陛下天縱欽明,道高三五,上垂覆載之澤,下有凍餒之人,皆由有司不為其制,長吏不恤其本。自承平日久,豐穰積年,競相矜夸,浸成侈俗。故令耕者日少,田者日荒,穀帛罄於府庫,寶貨盈於巿里,衣食匱於室,麗服溢於路,饑寒之本,實在於斯。愚謂凡珍玩之物,皆宜禁斷。吉凶之禮,備為格式,令貴賤有別,人歸朴素。制天下男女,計口受田,宰司四時巡行,臺使歲一案檢,勤相勸課,嚴加賞罰。數年之中,必有盈贍,雖遇凶災,免於流亡矣。
       往年校比戶貫,租賦輕少。臣所統齊州,租粟纔可給俸,略無入倉。雖於人為利,而不可長久。脫有戎役,或遭天災,恐供給之方,無所取濟。請減絹布,增益穀租,年豐多積,歲儉出振。所謂私人之穀,寄積於官,官有宿積,則人無荒年矣。
       卒官,遺敕其子,殯以素棺,事從儉約。
       麒麟立性恭慎,恒置律令於坐傍。臨終之日,唯有俸絹數十疋,其清貧如此。贈散騎常侍、燕郡公,謚曰康。
       長子興宗,字茂先。好學有文才,位祕書中散。卒,贈漁陽太守。
       子子熙,字元雍。少自脩整,頗有學識,為清河王懌郎中令。初,子熙父以爵讓弟顯宗,不受,子熙成父素懷,卒亦不襲。及顯宗卒,子熙別蒙賜爵,乃以先爵讓弟仲穆。兄弟友愛如此。母亡,居喪有禮。子熙為懌所眷遇,遂闕位,待其畢喪後,復引用。及元叉害懌,久不得葬。子熙為之憂悴,屏居田野,每言王若不得復封,以禮遷葬,誓以終身不仕。後靈太后反政,以叉為尚書令,解其領軍。子熙與懌中大夫劉定興、學官令傅靈標、賔客張子慎伏闕上書,理懌之冤,極言元叉、劉騰誣誷。書奏,靈太后義之,乃引子熙為中書舍人。後遂剖騰棺,賜叉死。尋脩國史。建義初,兼黃門,尋為正。
       子熙清白自守,不交人事。又少孤,為叔顯宗所撫養。及顯宗卒,顯宗子伯華又幼,子熙愛友等於同生,長猶共居,車馬資財,隨其費用,未嘗見於言色。又上書求析階與伯華,於是除伯華東太原太守。及伯華在郡,為刺史元弼所辱,子熙乃泣訴朝廷。明帝詔遣案檢,弼遂大見詰讓。
       尒朱榮之禽葛榮,送至京師。莊帝欲面數之,子熙以為榮旣元兇,自知必死,恐或不遜,無宜見之。尒朱榮聞而大怒,請罪子熙。莊帝恕而不責。及邢杲起逆,詔子熙慰勞,杲詐降,子熙信之。還至樂陵,杲復反。子熙還,坐付廷尉,論以大辟,恕死免官。孝武初,領著作,以奉冊勳,封歷城縣子。
       天平初,為侍讀,除國子祭酒。子熙儉素安貧,常好退靜。遷鄴之始,百司並給兵力,時以祭酒閑務,止給二人。或有令其陳請者,子熙曰:「朝廷自不與祭酒兵,何關韓子熙事。」論者高之。元象中,加衞大將軍。
       先是子熙與弟娉王氏為妻,姑之女也,生二子。子熙尚未婚,後遂與寡嫗李氏姦合而生三子。王、李不穆,迭相告言,子熙因此慙恨,遂以發疾。卒,遺戒不求贈謚,其子不能遵奉,遂至干謁。武定初,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幽州刺史。
       興宗弟顯宗,字茂親。剛直,能面折廷諍,亦有才學。沙門法撫,三齊稱其聦悟,嘗與顯宗校試,抄百餘人名,各讀一徧,隨即覆呼,法撫猶有一二舛謬,顯宗了無誤錯。法撫歎曰:「貧道生平以來,唯服郎耳。」
       太和初,舉秀才,對策甲科,除著作佐郎。後兼中書侍郎。旣定遷都,顯宗上書:
       一曰:竊聞輿駕今夏若不巡三齊,當幸中山,竊以為非計也。何者?當今徭役宜早息,洛京宜速成,省費則徭役可簡,并功則洛京易就。願早還北京,以省諸州供帳之費,則南州免雜徭之煩,北都息分析之歎,洛京可以時就,遷者僉爾如歸。
       二曰:自古聖帝必以儉約為美,亂主必以奢侈貽患。仰惟先朝,皆卑宮室而致力於經略,故能基宇開廣,業祚隆泰。今洛陽基趾,魏明所營,取譏前代。伏惟陛下損之又損之。頃來北都富室,競以第宅相尚,今因遷徙,宜申禁約,令貴賤有檢,無得踰制。端廣衢路,通利溝洫,使寺署有別,士庶異居,永垂百世不刊之範。
       三曰:竊聞輿駕還洛陽,輕將數千騎,臣甚為陛下不取也。夫千金之子,猶坐不垂堂,況萬乘之尊,富有四海乎。清道而行,尚恐銜橛之失,況履涉山河而不加三思哉。
       四曰:竊惟陛下耳聽法音,目翫墳典,口對百辟,心慮萬機,晷昃而食,夜分而寢,加以孝思之至,與時而深,文章之業,日成篇卷。雖叡明所用,未足為煩,然非所以嗇神養性,熙無疆之祚。莊周有言:「形有待而智無涯,以有待之形,役無涯之智,殆矣。」此愚臣所不安也。
       孝文頗納之。顯宗又上言:
       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賢良方正之稱。今州郡貢察,徒有秀、孝之名,而無秀、孝之實。而朝廷但檢其門望,不復彈坐。如此則可令別貢門望以敘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門望者,是其父祖之遺烈,亦何益於皇家。益於時者,賢才而已。苟有其才,雖屠釣奴虜之賤,聖皇不恥以為臣;苟非其才,雖三后之胤,自墜於皁隷矣。議者或云:今世等無奇才,不若取士於門。此亦失矣。豈可以世無周、邵,便廢宰相而不置哉。但當校其有寸長銖重者,即先敘之,則賢才無遺矣。
       又曰:夫帝皇所以居尊以御下者,威也;兆庶所以徙惡以從善者,法也。是以有國有家,必以刑法為政,生人之命,於是而在。有罪必罰,罰必當辜,則雖以捶撻薄刑,而人莫敢犯。有制不行,人得僥倖,則雖參夷之誅,不足以肅。自太和以來,未多坐盜棄帝,而遠近肅清。由此言之,止姦在於防檢,不在嚴刑。今州郡牧守,邀當時之名,行一切之法;臺閣百官,亦咸以深酷為無私,以仁恕為容盜。迭相敦厲,遂成風俗。陛下居九重之內,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要,遇下如仇讎。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紂以千百,和氣不至,蓋由於此。宜敕示百官,以惠元元之命。
       又曰:昔周王為犬戎所逐,東遷河洛,鎬京猶稱宗周,以存本也。光武雖曰中興,實自草創,西京尚置京尹,亦不廢舊。今陛下光隆先業,遷宅中土,稽古復禮,於斯為盛。按春秋之義,有宗廟謂之都,無謂之邑,此不刊之典也。況北代,宗廟在焉,山陵託焉,王業所基,聖躬所載,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愚謂代京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以光萬葉。
       又曰:伏見洛京之制,居人以官位相從,不依族類。然官位非常,有朝榮而夕悴,則衣冠淪於廝豎之邑,臧獲顯於膏腴之里,物之顛倒,或至於斯。古之聖王,必令四人異居者,欲其業定而志專。業定則不偽,志專則不淫,故耳目所習,不督而就,父兄之教,不肅而成。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日不暇給,然猶分別士庶,不令雜居,伎作屠沽,各有攸處。但不設科禁,買賣任情,販貴易賤,錯居渾雜。假令一處彈箏吹笛,緩舞長歌,一處嚴師苦訓,誦詩講禮,宣令童齔,任意所從,其走赴舞堂者萬數,往就學館者無一。此則伎作不可雜居,士人不宜異處之明驗也。故孔父云里仁之美,孟母弘三徙之訓,賢聖明誨,若此之重。今令伎作之家習士人風禮,則百年難成;令士人兒童效伎作容態,則一朝可得。以士人同處,則禮教易興;伎作雜居,則風俗難改。朝廷每選舉人士,則校其一婚一官,以為升降,何其密也。至於伎作官塗,得與膏粱華望接閈連甍,何其略也。今稽古建極,光宅中區,凡所徙居,皆是公地,分別伎作,在於一言,有何為疑,而虧盛美?
       又曰:自南偽相承,竊有淮北,欲擅中華之稱,且以招誘邊人,故僑置中州郡縣。自皇風南被,仍而不改,凡有重名,其數甚衆,非所以疆域物土,必也正名之謂也。愚以為可依地理舊名,一皆釐革,小者并合,大者分置。及中州郡縣,昔以戶少并省,今人口旣多,亦可復舊。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得有所私也。故倉庫儲貯,以俟水旱之災,供軍國之用,至於有功德者,然後加賜。爰及末代,乃寵之所隆,賜賚無限。自比以來,亦為太過。在朝諸貴,受祿不輕,土木被綺羅,僕妾厭粱肉,而復厚賚屢加,動以千計。若分賜鰥寡,贍濟實多。如不悛革,豈「周急不繼富」之謂也?
       又曰:諸宿衞內直者,宜令武官習弓矢,文官諷書傳。無令繕其蒲博之具,以成褻狎之容,徒損朝儀,無益事實。如此之類,一宜禁止。
       帝善之。
       孝文曾謂顯宗及程靈虯曰:「著作之任,國書是司。卿等之文,朕自委悉,中省之品,卿等所聞。若欲取況古人,班、馬之徒,固自遼闊。若求之當世,文學之能,卿等應推崔孝伯。」又謂顯宗曰:「校卿才能,可居中第。」謂程靈虯曰:「卿與顯宗,復有差降,可居下上。」顯宗曰:「臣才第短淺,比於崔光,實為隆渥。然臣竊謂陛下貴古而賤今。昔揚雄著太玄經,當時不免覆甕之譚,二百年外,則越諸子。今臣所撰,雖未足光述帝載,然萬祀之後,仰觀祖宗巍巍之功,上覩陛下明明之德,亦何謝欽明於唐典,慎徽於虞書。」帝曰:「假使朕無愧於虞舜,卿復何如堯臣?」顯宗曰:「陛下齊蹤堯、舜,公卿寧非二八之儔。」帝曰:「卿為著作,僅名奉職,未是良史也。」顯宗曰:「臣仰遭明時,直筆無懼,又不受金,安眠美食,此優於遷、固也。」帝哂之。後與員外郎崔逸等參定朝儀。
       帝曾詔諸官曰:「近代已來,高卑出身,恒有常分。朕意所為可,復以為不可,宜校量之。」李沖曰:「未審上古已來,置官列位,為欲為膏粱兒地,為欲益政贊時?」帝曰:「俱欲為人。」沖曰:「若欲為人,陛下今日何為專崇門品,不有拔才之詔?」帝曰:「苟有殊人之技,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純篤,朕是以用之。」沖曰:「傅巖、呂望,豈可以門見舉?」帝曰:「如此濟世者希,曠代有一兩耳。」沖謂諸卿士曰:「適欲請救諸賢。」祕書令李彪曰:「師旅寡少,未足為援,意有所懷,敢不盡言於聖日。陛下若專以地望,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帝曰:「猶如向解。」顯宗進曰:「陛下光宅洛邑,百禮惟新,國之興否,指此一選。且以國事論之,不審中祕監、令之子,必為祕書郎,頃來為監、令者,子皆可為不?」帝曰:「卿何不論當世膏腴為監、令者?」顯宗曰:「陛下以物不可類,不應以貴承貴,以賤襲賤。」帝曰:「若有高明卓爾,才具俊出者,朕亦不拘此例。」後為本州中正。
       二十一年,車駕南征,以顯宗為右軍府長史、統軍。次赭陽,齊戍主成公期遣其軍主胡松、高法援等并引蠻賊,來擊軍營。顯宗拒戰,斬法援首。顯宗至新野,帝曰:「何不作露布也?」顯宗曰:「臣頃見鎮南將軍王肅獲賊二三,驢馬數匹,皆為露布。臣在東觀,私每哂之。近雖仰憑威靈,得摧醜虜,兵寡力弱,禽斬不多。脫復高曳長縑,虛張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彌甚。所以斂毫卷帛,解上而已。」帝笑曰:「如卿此勳,誠合茅社,須赭陽平定,檢審相酬。」新野平,以顯宗為鎮南廣陽王嘉諮議參軍。顯宗上表,頗自矜伐,訴前征勳。詔曰:「顯宗進退無檢,虧我清風,付尚書推列以聞。」兼尚書張彝奏免顯宗官。詔以白衣守諮議,展其後效。
       顯宗旣失意,遇信向洛,乃為五言詩贈御史中尉李彪,以申憤結。二十三年卒。顯宗撰馮氏燕志、孝友傳各十卷。景明初,追赭陽勳,賜爵章武男。子伯華襲。
       程駿字驎駒,本廣平曲安人也。六世祖良,晉都水使者,坐事流涼州。祖父肇,呂光人部尚書。
       駿少孤貧,居喪以孝稱。師事劉延明,性機敏好學,晝夜無倦。延明謂門人曰:「舉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此子亞之也。」駿白延明曰:「今名教之儒,咸謂老莊其言虛誕,不切實要,不可以經世。駿為不然。夫老子著抱一之言,莊生申性本之旨,若斯者,可謂至順矣。人若乖一,則煩偽生;爽性,則沖真喪。」延明曰:「卿年尚幼,言若老成,美哉。」由是聲譽益播。沮渠牧犍擢為東宮侍講。
       太延五年,涼州平,遷于京師。為司徒崔浩所知。文成踐阼,為著作郎。皇興中,除高密太守。尚書李敷奏駿實史才,方申直筆,請留之。書奏,從之。獻文屢引駿與論易、老義,顧謂羣臣曰:「朕與此人言,意甚開暢。」問駿年,對曰:「六十一。」帝曰:「昔太公老而遭文王,卿今遇朕,豈非早也。」駿曰:「臣雖才謝呂望,陛下尊過西伯。覬天假餘年,竭六韜之效。」
       延興末,高麗王璉求納女於掖庭,假駿散騎常侍,賜爵安豐男,持節如高麗迎女。駿至平壤城。或勸璉曰:「魏昔與燕婚,旣而伐之,由行人具其夷嶮故也。今若送女,恐不異於馮氏。」璉遂謬言女喪。駿與璉往復經年,責璉以義方。璉不勝其忿,遂斷駿從者酒食,欲逼辱之,憚而不敢害。會獻文崩,乃還。拜祕書令。
       初,遷神主于太廟,有司奏:舊事,廟中執事官例皆賜爵,今宜依舊。詔百僚評議,羣臣咸以為宜依舊事。駿獨以為不可,表曰:「臣聞名器為帝王所貴,山河為區夏之重,是以漢祖有約,非功不侯。未見預事於宗廟,而獲賞於疆土。雖復帝王制作,弗相沿襲,然一時恩澤,豈足為長世之軌乎。」書奏,從之。文明太后謂羣臣曰:「言事,固當正直而準古典;安可依附暫時舊事乎!」賜駿衣一襲,帛二百匹。又詔曰:「駿歷官清慎,言事每愜。門無挾貨之賔,室有懷道之士。可賜帛六百匹,旌其儉德。」駿悉散之親舊。
       性介直,不競時榮。太和九年正月病篤,遺命曰:「吾存尚儉薄,豈可沒為奢厚哉。昔王孫裸葬,有感而然;士安籧篨,頗亦矯厲。可斂以時服,明器從古。」初駿病甚,孝文、文明太后遣使者更問其疾,敕侍御師徐謇診視,賜以湯藥。臨終,詔以小子公稱為中散,從子靈虯為著作佐郎。及卒,孝文、文明太后傷惜之。賜東園祕器、朝服一稱、帛三百匹,贈兗州刺史、曲安侯,謚曰憲。所作文章,自有集錄。
       李彪字道固,頓丘衞國人也,孝文賜名焉。家寒微,少孤貧,有大志,好學不倦,初受業於長樂監伯陽,伯陽稱美之。晚與漁陽高悅、北平陽尼等將隱名山,不果而罷。悅兄閭博學高才,家富典籍,彪遂於悅家手抄口誦,不暇寢食。旣而還鄉里。平原王陸叡年將弱冠,雅有志業。娶東徐州刺史博陵崔鑒女,路由冀、相,聞彪名而詣之,脩師友之禮,稱之州郡,遂舉孝廉,至京師,館而受業焉。高閭稱之朝貴,李沖禮之甚厚,彪深宗附之。
       孝文初,為中書教學博士。後假散騎常侍、衞國子,使於齊。遷祕書丞,參著作事。自成帝已來,至於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國書,編年序錄為春秋體,遺落時事。彪與祕書令高祐始奏從遷、固體,創為紀、傳、表、志之目焉。
       彪又表上封事七條,曰:
       古先哲王之為制也,自天子以至公卿,下及抱關擊柝,其宮室車服,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賤不得踰貴。夫然,故上下序而人志定。今時浮華相競,情無常守,大為消功之物,巨制費力之事,豈不謬哉。夫消功者,錦繡彫文是也;費力者,廣宅高宇,壯制麗飾是也。其妨男業害女工者,可勝言哉!漢文時,賈誼上疏,云今之王政可為長太息者六,此即是其一也。
       夫上之所好,下必從之。故越王好勇而士多輕死,楚王好瘠而國有飢人。今二聖躬行儉素,詔令殷勤,而百姓之奢猶未革者,豈楚、越之人易變如彼,大魏之士難化如此?此蓋朝制不宣,人未見德,使之然耳。臣愚以為第宅車服,自百官以下至於庶人,宜為其等制。使貴不逼賤,卑不僭高,不可以稱其侈意,用違經典。
       其二曰:
       易稱「主器者莫若長子」,傳曰「太子奉冢嫡之粢盛」。然則祭無主則宗廟無所饗,冢嫡廢則神器無所傳。聖賢知其如此,故垂誥以為長世之法。昔姬王得斯道也,故恢崇儒術以訓世嫡,世嫡於是乎習成懿德,用大協於黎蒸。是以世統黎元,載祀八百。逮嬴氏之君於秦也,弗以義方教厥冢子,冢子於是習成兇德,肆虐以臨黔首。是以饗年不永,二世而亡。亡之與興,道在於師傅。故禮云:「冢子生,因舉以禮,使士負之,有司齊肅端冕,見于南郊。」明冢嫡之重,見乎天也。「過闕則下,過廟則趨」,明孝敬之道也。然古之太子,自為赤子而教固以行矣。此則遠世之鏡也。高宗文成皇帝慨少時師不勤教,嘗謂羣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沖,情未能專。旣臨萬機,不遑溫習。今而思之,豈非唯予之咎,抑亦師傅之不勤。」尚書李訢免冠而謝。此則近日之可鑒也。
       伏惟太皇太后翼贊高宗,訓成顯祖,使巍巍之功,邈乎前王。陛下幼蒙鞠誨,聖敬日躋,及儲宮誕育,復親撫誥,日省月課,實勞神慮。今誠宜準古立師傅,以詔導太子。詔導正則太子正,太子正則皇家慶,皇家慶則人事幸甚矣。
       其三曰:
       記云:國無三年之儲,謂國非其國。光武以一畝不實,罪及牧守。聖人之憂世重穀,殷勤如彼;明君之恤人勸農,相切若此。頃年山東饑,去歲京師儉,內外人庶,出入就豐,旣廢營產,疲困乃加,又於國體,實有虛損。若先多積穀,安而給之,豈有驅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以今況古,誠可懼也。
       臣以為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都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積於倉,時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如此,人必事田以買官絹,又務貯財以取官粟。年登則常積,歲凶則直給。又別立農官,取州郡戶十分之一以為屯人。相水陸之宜,料頃畝之數,以贓贖雜物餘財市牛科給,令其肆力。一夫之田,歲責六十斛,甄其正課并征戍雜役。行此二事,數年之中,則穀積而人足,雖災不害。
       臣又聞前代明王皆務懷遠人,禮賢引滯。故漢高過趙,求樂毅之冑;晉武廓定,旌吳、蜀之彥。臣謂宜於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門才,引令赴闕,依中州官比,隨能序之。一可以廣聖朝均新舊之義,二可以懷江、漢歸有道之情。
       其四曰:
       漢制,舊斷獄報重盡季冬,至孝章時改盡十月,以育三微。後歲旱,論者以十月斷獄,陰氣微,陽氣泄,以故致旱。事下公卿。尚書陳寵曰:「冬至陽氣始萌,故十一月有射干芸荔之應,周以為春。十二月陽氣上通,雉雊雞乳,殷以為春。十三月陽氣已至,蟄蟲皆震,夏以為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統,三統之月斷獄流血,是不稽天意也。」章帝善其言,卒以十月斷。
       今京都及四方斷獄報重,常竟季冬,不推三正以育三微。寬宥之情,每過於昔,遵之典憲,猶或闕然。今豈所謂助陽發生,垂奉微之仁也?誠宜遠稽周典,近採漢制,天下斷獄起自初秋,盡於孟冬。不於三統之春,行斬絞之刑。如此則道協幽顯,仁垂後昆矣。
       其五曰:
       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謂之不廉,乃曰簠簋不飾。此君之所以禮貴臣,不明言其過也。臣有大譴,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劒,造室而請死,此臣之所以知罪而不敢逃刑也。聖朝賔遇大臣,禮崇古典,自太和以降,有負罪當陷大辟者,多得歸第自盡。遣之日,深垂隱愍,言發悽淚,百官莫不見,四海莫不聞,誠足以感將死之心,慰戚屬之情。然恩發於衷,未著永制,此愚臣所以敢陳末見。
       昔漢文時,人有告丞相勃謀反者,逮繫長安獄,頓辱之與皁隷同。賈誼乃上書,極陳君臣之義,不宜如是。夫貴臣者,天子為其改容而體貌之,吏人為其俯伏而敬貴之。其有罪過,廢之可也,賜之死可也;若束縛之,輸之司寇,搒笞之,小吏詈罵之,殆非所以令衆庶見也。及將刑也,臣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天子曰:子大夫自有過耳,吾遇子有禮矣。上不使人抑而刑之也。孝文深納其言。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至孝武時,稍復下獄。良由孝文行之當時,不為永制故耳。今天下有道,庶人不議之時,安可陳瞽言於朝?且恐萬世之後,繼體之主有若漢武之事。焉得行恩當時,不著長世之制乎。
       其六曰:
       孝經稱父子之道天性,蓋明一體而同氣,可共而不可離者也。及其有罪不相及者,乃君上之厚恩也。而無情之人,父兄繫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即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游從自若,車馬仍華,衣冠猶飾。寧是同體共氣,分憂均戚之理也?臣愚以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詣闕請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若職任必要,不宜許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厲凡薄,使人知有所恥矣。
       其七曰:
       禮云: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此聖人緣情制禮,以終孝子之情也。周季陵夷,喪禮稍亡,是以要絰即戎,素冠作刺。逮乎虐秦,殆皆泯矣。漢初,軍旅屢興,未能遵古。至宣帝時,人當從軍屯者,遭大父母、父母死,未滿三月,皆弗徭役。其朝臣喪制,未有定聞。至後漢元初中,大臣有重憂,始得去官終服。暨魏武、孫、劉之世,日尋干戈,前世禮制,復廢不行。晉時鴻臚鄭默喪親,固請終服,武帝感其孝誠,遂著令以為常。
       聖魏之初,撥亂反正,未遑建終喪之制。今四方無虞,百姓安逸,誠是孝慈道洽,禮教興行之日也。然愚臣所懷,竊有未盡。伏見朝臣丁大憂者,假滿赴職,衣錦乘軒,從郊廟之祀;鳴玉垂緌,同節慶之醼。傷人子之道,虧天地之經。愚謂如有遭父母喪者,皆得終服。若無其人有曠官者,則優旨慰喻,起令視事。但綜理所司,出納敷奏而已,國之吉慶,一令無預。其軍戎之警,墨縗從役,雖愆於禮,事所宜行也。
       帝覽而善之,尋皆施行。
       彪稍見禮遇。詔曰:「彪雖宿非清第,代闕華資,然識性嚴聦,學博墳籍,剛辯之才,頗堪時用。兼優吏職,載宣朝美,若不賞庸敘績,將何以勸獎勤能。特遷祕書令。」以參議律令之勤,賜帛五百匹,馬一匹、牛二頭。
       其年,加員外散騎常侍,使於齊。齊遣其主客郎劉繪接對,并設讌樂。彪辭樂。及坐,彪曰:「向辭樂者,卿或未相體。我皇孝性自天,追慕罔極,故有今者喪除之議。去三月晦,朝臣始除縗裳,猶以素服從事。裴、謝在北,固應具此。今辭樂,想卿無怪。」繪荅言:「請問魏朝喪禮竟何所依?」彪曰:「高宗三年,孝文踰月。今聖上追鞠育之深恩,感慈訓之厚德,報於殷、漢之間,可謂得禮之變。」繪復問:「若欲遵古,何不終三年?」彪曰:「萬機不可久曠,故割至慕,俯從羣議。服變不異三年,而限同一期,可謂失禮?」繪言:「汰哉叔氏,專以禮許人。」彪曰:「聖朝自為曠代之制,何關許人。」繪言:「百官總己聽於冢宰,萬機何慮於曠?」彪曰:「五帝之臣,臣不若君,故君親攬其事。三王君臣智等,故共理機務。主上親攬,蓋遠軌軒、唐。」
       彪將還,齊主親謂彪曰:「卿前使還日,賦阮詩云:『但願長閑暇,後歲復來游。』果如今日。卿此還也,復有來理否?」彪荅:「請重賦阮詩曰:『宴衍清都中,一去永矣哉。』」齊主惘然曰:「清都可爾,一去何事!觀卿此言,似成長闊。朕當以殊禮相送。」遂親至琅邪城,登山臨水,命羣臣賦詩以送別。其見重如此。彪前後六度銜命,南人奇其謇博。
       後為御史中尉,領著作郎。彪旣為孝文所寵,性又剛直,遂多劾糾,遠近畏之,豪右屏氣。帝常呼為李生,從容謂羣臣曰:「吾之有李生,猶漢之有汲黯。」後除散騎常侍,領御史中尉,解著作事。帝宴羣臣於流化池,謂僕射李沖曰:「崔光之博,李彪之直,是我國得賢之基。」
       車駕南伐,彪兼度支尚書,與僕射李沖、任城王澄等參理留臺事。彪素性剛豪,與沖等意議乖異,遂形於聲色,殊無降下之心。沖積其前後罪過,乃於尚書省禁止彪,上表曰:「案臣彪昔於凡品,特以才拔,等望清華,司文東觀,綢繆恩眷,繩直憲臺,左加金璫,右珥蟬冕。東省。宜感恩厲節,忠以報德。而竊名忝職,身為違傲,矜勢高亢,公行僭逸。坐與禁省,冒取官材,輒駕乘黃,無所憚懼。肆志傲然,愚聾視聽。此而可忍,誰不可懷。臣今請以見事免彪所居職,付廷尉獄。」沖又表曰:
       臣與彪相識以來,垂二十載,彪始南使之時,見其色厲辭辯,臣之愚識,謂是拔萃之一人。及彪官位升達,參與言宴,聞彪平章古今,商略人物,興言於侍筵之次,啟論於衆英之中,賞忠識正,發言懇惻,惟直是語,辭無隱避。臣雖下愚,輒亦欽其正直。及其始居司直,執志徑行,其所彈劾,應弦而倒。赫赫之威,振於下國,肅肅之稱,著自京師,天下改目,貪暴歛手。然時有私於臣云其威暴者,臣以直繩之官,人所忌疾,風謗之際,易生音謠,心不承信。
       往年以河陽事,曾與彪在領軍府共太尉、司空及領軍諸卿等集閱廷尉所問囚徒。時有人訴枉者,二公及臣少欲聽採。語理未盡,彪便振怒,東坐攘袂揮赫,口稱賊奴,叱吒左右,高聲大呼曰:「南臺中取我木手去,搭奴肋折!」雖有此言,終竟不取。即言:「南臺所問,唯恐枉活,終無枉死。」時諸人以所枉至重,有首實者多,又心難彪,遂各默爾。因緣此事,臣遂心疑有濫。知其威虐。猶謂益多損少,故不以申徹,實失為臣知無不聞之義。
       及去年大駕南行以來,彪兼尚書,日夕共事,始乃知其言與行舛,是己非人,專恣無忌,尊身忽物。臣與任城卑躬曲己,其所欲者無不屈從。依事求實,悉有成驗。如臣列得實,宜亟投彪於有北,以除姦矯之亂政。如臣列無證,宜放臣於四裔,以息青蠅之白黑。
       帝在懸瓠,覽表歎愕曰:「何意留京如此也!」有司處彪大辟,帝恕之,除名而已。
       彪尋歸本鄉。帝北幸鄴,彪野服稱草茅臣,拜迎鄴南。帝曰「朕以卿為已死。」彪對曰:「子在,回何敢死。」帝悅,因謂曰:「朕期卿每以貞松為志,歲寒為心,卿應報國,盡心為用,近見彈文,殊乖所以。卿罹此譴,為朕與卿?為宰事?為卿自取?」彪曰:「臣愆由己至,罪自身招,實非陛下橫與臣罪,又非宰事無辜濫臣。臣罪旣如此,宜伏東皐之下,不應遠點屬車之清塵。但伏承聖躬不豫,臣肝膽塗地,是以敢至,非謝罪而來。」帝曰:「朕欲用卿,憶李僕射不得。」帝尋納宋弁之言,將復採用。會留臺表至,言彪與御史賈尚往窮庶人恂事,理有誣抑,奏請收彪。彪自言事枉,帝明彪無此,遣左右慰勉之,聽以牛車散載,送之洛陽。會赦得免。
       宣武踐阼,彪自託於王肅,又與郭祚、崔光、劉芳、甄琛、邢巒等詩書往來,迭相稱重。因論求復舊職,脩史官之事,肅等許為左右。彪乃表曰:
       惟我皇魏之奄有中華也,歲越百齡,年幾十紀,史官敘錄,未充其盛。加以東觀中圮,冊勳有闕,美隨日落,善因月稀。故諺曰:「一日不書,百事荒蕪。」至于太和之十一年,先帝、先后召名儒博達之士,以充麟閣之選。于時忘臣衆短,采臣片志,令臣出納,授臣丞職,猥屬斯事,無所與讓。高祖時詔臣曰:「平爾雅志,正爾筆端,書而不法,後世何觀。」臣奉以周旋,不敢失墜。
       伏惟孝文皇帝承天地之寶,崇祖宗之業,景功未就,奄焉崩殂,凡百黎萌,若無天地。賴遇陛下體明叡之真,應保合之量,恢大明以燭物,履靜恭以和邦,天清其氣,地樂其靜,可謂重明疊聖,元首康哉。記曰:「善迹者欲人繼其行,善歌者欲人繼其聲。」故傳曰:「文王基之,周公成之。」然先皇之茂勛聖達,今王之懿美洞鑒,準之前代,其德靡悔也。時哉時哉,可不光昭哉!合德二儀者,先皇之陶鈞也;齊明日月者,先皇之洞照也;慮周四時者,先皇之茂功也;合契鬼神者,先皇之玄燭也;遷都改邑者,先皇之達也;變是協和者,先皇之鑒也;思同書軌者,先皇之遠也;守在四夷者,先皇之略也;海外有截者,先皇之威也;禮由岐陽者,先皇之義也;張樂岱郊者,先皇之仁也;鑾幸幽漠者,先皇之智也;燮伐南荊者,先皇之禮也;升中告成者,先皇之肅也;親虔宗社者,先皇之敬也;袞實無闕者,先皇之德也;開物成務者,先皇之貞也;觀乎人文者,先皇之蘊也;革弊創新者,先皇之志也;孝慈道洽者,先皇之衷也。先皇有大功二十,加以謙尊而光,為而弗有者,可謂四三皇而六五帝矣。誠宜功書於竹素,聲播於金石。
       臣竊謂史官之達者,大則與日月齊其明,小則與四時並其茂,故能聲流無窮,義昭來裔。是以金石可滅,而風流不泯者,其唯載籍乎。諺曰:「相門有相,將門有將。」斯不唯其性,蓋言習之所得也。竊謂天文之官,太史之職,如有其人,宜其世矣。是以談、遷世事而功立,彪、固世事而名成,此乃前鑒之軌轍,後鏡之蓍龜也。然前代史官之不終業者,皆陵遲之世,不能容善。是以平子去史而成賦,伯喈違閣而就志。近僭晉之世,有佐郎王隱,為著作虞預所毀,亡官在家,晝則樵薪供爨,夜則觀文屬綴,集成晉書,存一代之事。司馬紹敕尚書唯給筆札而已。國之大籍,成於私家,末世之弊,乃至如此。此史官之不遇時也。
       今大魏之史,職則身貴,祿則親榮,優哉游哉,式穀令爾休矣!而典謩弗恢者,其有以也。而故著作漁陽傅毗、北平陽尼、河間邢產、廣平宋弁、昌黎韓顯宗並以文才見舉,注述是同,並登年不永,弗終茂績。前著作程靈虯同時應舉,共掌此務,今徙他職,官非所司。唯著作崔光一人,雖不移任,然侍官兩兼,故載述致闕。
       臣聞載籍之興,由於大業,雅頌垂薦,起於德美。昔史談誡其子遷曰:「當世有美而不書,汝之罪也。」是以久而見美。孔明在蜀,不以史官留意,是以久而受譏。書稱「無曠庶官」,詩有「職思其憂」,臣雖今非所司,然昔忝斯任,故不以草茅自疏,敢言及於此。語曰:「患為之者不必知,知之者不得為。」臣誠不知,強欲為之耳。竊尋先朝賜臣名彪者,遠則擬漢史之叔皮,近則準晉史之紹統,推名求義,欲罷不能。今求都下乞一靜處,綜理國籍,以終前志,官給事力,以充所須。雖不能光啟大錄,庶不為飽食終日耳。近則期月可就,遠則三年有成,正本蘊之麟閣,副貳藏之名山。
       時司空北海王詳、尚書令王肅許之。肅以其無祿,頗相賑餉。遂在祕書省,同王隱故事,白衣脩史。
       宣武親政,崔光表曰:「臣昔為彪所致,與之同業積年,其志力貞強,考述無倦。頃來契闊,多所廢離,近蒙收起,還綜厥事。老而彌厲,史才日新。若克復舊職,專功不殆,必能昭明春秋,闡成皇籍。旣先帝厚委,宿歷高班,纖負微愆,應從滌洗。愚謂宜申以常伯,正綰著作。」宣武不許。詔彪兼通直散騎常侍、行汾州事,非彪好也,固請不行。卒於洛陽。
       始彪為中尉,號為嚴酷,以姦款難得,乃為木手擊其脅腋,氣絕而復屬者時有焉。又慰喻汾州叛胡,得其兇渠,皆鞭面殺之。及彪病,體上往往瘡潰,痛毒備極。贈汾州刺史,謚曰剛憲。彪在祕書歲餘,史業竟未及就,然區分書體,皆彪之功。述春秋三傳,合成十卷。其餘著詩頌賦誄章表別有集。
       彪雖與宋弁結管、鮑交,弁為大中正,與孝文私議,猶以寒地處之,殊不欲微相優假。彪亦知之,不以為恨。弁卒,彪痛之無已,為之哀誄,備盡辛酸。郭祚為吏部,彪為子志求官,祚仍以舊第處之。彪以位經常伯,又兼尚書,謂祚應以貴游拔之,深用忿怨,形於言色。時論以此非祚。祚每曰:「爾與義和至友,豈能饒爾而怨我乎。」任城王澄與彪先亦不穆,及為雍州,彪詣澄,為志求其府僚。澄釋然為啟,得為列曹行參軍,時稱澄之美。
       志字鴻道。博學有才幹,年十餘,便能屬文。彪奇之,謂崔鴻曰:「子宜與鴻道為二鴻於洛陽。」鴻遂與交款往來。
       彪有女,幼而聦令,彪每奇之,教之書學,讀誦經傳。嘗竊謂所親曰:「此當興我家,卿曹容得其力。」彪亡後,宣武聞其名,召為婕妤。在官常教帝妹書,誦授經史。始彪奇志及婕妤,特加器愛,公私坐集,必自稱詠,由是為孝文所貴。及彪亡後,婕妤果入掖廷,後宮咸師宗之。宣武崩後,為比丘尼,通習經義,法座講說,諸僧歎重之。
       志歷官所在著績。桓叔興外叛,南荊荒毀,領軍元叉舉其才任撫導,擢為南荊州刺史。建義初,叛入梁。
       志弟游,有才行。隨兄志在南荊州,屬尒朱之亂,與志俱奔江左。子昶。
       昶小名那。性峻急,不雜交游。幼年已解屬文,有聲洛下。時洛陽初置明堂,昶年十數歲,為明堂賦,雖優洽未足,才制可觀。見者咸曰有家風也。初謁周文,周文深奇之,厚加資給,令入太學。周文每見學生,必問才行於昶。昶神情清悟,應對明辯,周文每稱歎之。綏德公陸通盛選僚寀,請以昶為司馬,周文許之。昶雖年少,通特加接待,公私之事,咸取決焉。又兼二千石郎中,典儀注。累遷都官郎中、相州大中正。昶雖處郎官,周文恒欲以書記委之,於是以為丞相府記室參軍、著作郎、脩國史,轉大行臺郎中、中書侍郎,又轉黃門侍郎,封臨黃縣伯。嘗謂曰:「卿祖昔在中朝,為御史中尉,卿操尚貞固,理應不墜家風。但孤以中尉彈劾之官,愛憎所在,故未即授卿耳。然此職久曠,無以易卿。」乃奏昶為御史中尉,賜姓宇文氏。
       六官建,拜內史下大夫,進爵為侯。明帝初,行御伯中大夫。武成元年,除中外府司錄。保定初,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轉御正中大夫。時以近侍清要,盛選國華,乃以昶及安昌公元則、中都公陸逞、臨淄公唐瑾等並為納言。尋進爵為公。五年,出為昌州刺,在州遇疾,求入朝,詔許之。未至京,卒,贈相、瀛二州刺史。
       昶,周文世已當樞要,兵馬處分,專以委之,詔冊文筆,皆昶所作也。及晉公護執政,委任如舊。昶常曰:「文章之事,不足流於後世,經邦致化,庶及古人。」故所作文筆,了無稿草,唯留心政事而已。又以父在江南,身寓關右,自少及終,不飲酒聽樂,時論以此稱焉。子丹嗣。
       高道悅字文欣,遼東新昌人也。曾祖策,馮跋散騎常侍、新昌侯。祖育,馮弘建德令,太武東討,率部歸命,授建忠將軍、齊郡建德二郡太守,賜爵肥如子。父玄起,武邑太守,遂居勃海蓨縣。
       道悅少為中書學生、侍御主文中散。後為諫議大夫,正色當官,不憚強禦。車駕南征,徵兵秦、雍,大期秋季閱集洛陽。道悅以使者書侍御史薛聦、侍御史主文中散元志等稽違期會,奏舉其罪。又奏兼左僕射、吏部尚書、任城王澄,位總朝右,任屬戎機,兵使會否,曾不檢奏。尚書左丞公孫良職綰樞轄,蒙冒莫舉。請以見事免澄、良等所居官。時道悅兄觀為外兵郎中,澄奏道悅有黨兄之負,孝文詔責。然以事經恩宥,遂寢而不論。詔曰:「道悅資性忠篤,稟操貞亮,居法樹平肅之規,處諫著必犯之節,王公憚其風鯁,朕實嘉其一至,謇諤之誠,何愧黯、鮑也。其以為主爵下大夫,諫議如故。」
       車駕幸鄴,又兼御史中尉,留守洛京。時宮闕初基,廟庫未構,車駕將水路幸鄴,已詔都水回營構之材,以造舟楫。道悅表諫,以為闕居宇之功,作游嬉之用,損耗殊倍。又深薄之危,古今共慎。於是帝遂從陸路。轉道悅太子中庶子,正色立朝,儼然難犯,宮官上下,咸畏憚之。
       太和二十年秋,車駕幸中岳,詔太子恂入居金墉。而恂潛謀還代,忿道悅前後規諫,遂於禁中殺之。帝甚加悲惜,贈散騎常侍、營州刺史,并遣王人慰其妻子,又詔使者監護喪事。葬于舊塋,謚曰貞侯。宣武又追錄忠概,拜長子顯族給事中。
       顯族亦以忠厚見稱,卒於右軍將軍。
       顯族弟敬猷,有風度。蕭寶夤西征,引為驃騎司馬。及寶夤謀逆,敬猷與行臺郎中封偉伯等潛圖義舉,謀洩見殺。贈滄州刺史,聽一子出身。
       道悅長兄嵩,字崑崙,魏郡太守。
       嵩弟雙,清河太守,坐黷貨,將刑於市,遇赦免。時北海王詳為錄尚書事,雙多納金寶,除司空長史。後為涼州刺史,專肆貪暴,以罪免。後貨高肇,復起為幽州刺史。以貪穢被劾,罪未判,遇赦復任。未幾而卒。
       雙弟觀,尚書左外兵郎中、城陽王鸞司馬,南征赭陽,先驅而歿,謚曰閔。
       甄琛字思伯,中山毋極人,漢太保邯之後也。父凝,州主簿。
       琛少敏悟,閨門之內,兄弟戲狎,不以禮法自居。學覽經史,稱有刀筆。而形貌短陋,尠風儀。舉秀才,入都積歲,頗以奕棋棄日,至乃通夜不止。手下倉頭,常令執燭,或時睡頓,大加其杖,如此非一。奴後不勝楚痛,乃曰:「郎君辭父母仕宦,若為讀書執燭,不敢辭罪,乃以圍棋,日夜不息,豈是向京之意?而賜加杖罰,不亦非理!」琛悵然慙感,遂從許赤彪假書研習,聞見日優。太和初,拜中書博士,遷諫議大夫,時有所陳,亦為孝文知賞。
       宣武踐阼,以琛為中散大夫,兼御史中尉。琛表曰:
       月令稱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禽獸者,皆野虞教導之,其迭相侵奪者,罪之無赦。此明導人而弗禁,通有無以相濟也。周禮雖有川澤之禁,正所以防其殘盡,必令取之有時。斯所謂鄣護在公,更所以為人守之耳。今者天為黔首生鹽,國為黔首鄣護。假獲其利,猶是富專口齗,不及四體也。且天下夫婦,歲貢粟帛,四海之有,備奉一人,軍國之資,取給百姓,天子亦何患乎貧,而苟禁一池?臣每觀上古愛人之迹,時讀中葉驟稅之書,未嘗不歎彼遠大,惜此近狹。今偽弊相承,仍崇關廛之稅;大魏宏博,唯受穀帛之輸。是使遠方聞者,莫不歌德。語稱出內之吝,有司之福;施惠之難,人君之禍。夫以府藏之物,猶以不施而為災,況府外之利,而可吝之於黔首?願弛鹽禁,使沛然遠及。依周禮置川衡之法,使之監導而已。
       詔付八坐議可否以聞。彭城王勰、兼尚書邢巒等奏:
       琛之所列,但恐坐談則理高,行之則事闕,是用遲回,未謂為可。竊惟大道旣往,恩惠生焉,下奉上施,卑高理睦。恒恐財不賙國,澤不厚人,故多方以達其情,立法以行其志。至乃取貨山澤,輕在人之貢;立稅關市,裨十一之儲。收此與彼,非利己也;回彼就此,非為身也。所謂集天地之產,惠天地之人,藉造物之富,賑造物之貧。禁此泉池,不專太官之御;歛此匹帛,豈為後宮之資。旣潤不在己,彼我理一,積而散之,將焉所吝。然自行以來,典司多怠,出入之間,事不如法。此乃用之者無方,非興之者有謬。至使朝廷識者,聽營其間。今而罷之,懼失前旨。宜依前式。詔曰:「司鹽之稅,乃自古通典,然興制利人,亦世或不同。甄琛之表,實所謂助政毗俗者也。可從其前計,尚書嚴為禁豪強之制也。」
       詔琛參八坐議事,尋正中尉。遷侍中,領中尉。琛俛眉畏避,不能繩糾貴游,凡所劾者,率多下吏。於時趙脩寵貴,琛傾身事之。琛父凝為中散大夫,弟僧林為本州別駕,皆託脩申達。至脩姦詐事露,明當收考,今日乃舉其罪。及監決脩鞭,猶相隱惻,然告人曰:「趙脩小人,背如土牛,殊耐鞭杖。」有識以此非之。脩死之明日,琛與黃門郎李憑以朋黨被召詣尚書。兼尚書元英、邢巒窮其阿附之狀。琛曾拜官,諸賔悉集,巒乃晚至。琛謂巒:「何處放蛆來,今晚始顧?」雖以言戲,巒變色銜忿。及此,大相推窮。司徒、錄尚書事、北海王詳等奏曰:
       謹案侍中、領御史中尉甄琛,身居直法,糾擿是司。風邪響黷,猶宜劾糾,況趙脩侵公害私,朝野切齒?而琛嘗不陳奏,方更往來,中外影響,致其談譽。令布衣之父,超登正四之官;七品之弟,越陟三階之祿。虧先皇之選典,塵聖明之官人。又與黃門郎李憑,相為表裏。憑兄叨封,知而不言。及脩釁彰,方加彈奏。生則附其形勢,死則就地排之。竊天之功,以為己力,仰欺朝廷,俯罔百司,其為鄙詐,於茲甚矣。謹依律科從,請以職除。其父中散,實為叨越,雖皇族帝孫,未有此例,旣得不以倫,請下收奪。李憑朋附趙脩,是親是仗,緇點皇風,塵鄙正化,此而不糾,將何以肅整阿諛,獎厲忠概?請免所居官以肅風軌。
       奏可。琛遂免歸本郡。左右相連死黜者二十餘人。
       始琛以父母老,常求解官扶侍,故孝文授以本州長史。及貴達,不復請歸,至是乃還。供養數年,遭母憂。母鉅鹿曹氏,有孝性,夫氏去家,路踰百里,每得魚肉菜果珍美口實者,必令僮僕走奉其母,乃後食焉。琛母服未闋,復喪父。琛於塋兆內手種松柏,隆冬負掘水土,鄉老哀之,咸助加力。十餘年中,墳成木茂。與弟僧林誓以同居沒齒,專事產業,躬親農圃,時以鷹犬馳逐自娛。朝廷有大事,猶上表陳情。
       久之,復除散騎常侍,領給事黃門侍郎、定州大中正,大見親寵,委以門下庶事,出參尚書,入廁帷幄。孝文時,琛兼主客郎,迎送齊使彭城劉纘。琛欽其器貌,常歎詠之。纘子昕為朐山戍主。昕死,家屬入洛,有女年未二十,琛乃納昕女為妻。婚日,詔給厨費。琛所好悅,宣武時調戲之。
       遷河南尹,黃門、中正如故。琛表曰:
       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太武皇帝親自發憤,廣置主司,里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寇盜公行,劫害不絕。此由諸坊混雜,釐比不精,主司闇弱,不堪檢察故也。今擇尹旣非南金,里尉鉛刀而割,欲望清肅都邑,不可得也。里正乃流外四品,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故使盜得容姦,百賦失理。邊外小縣,所領不過百戶,而令長皆以將軍居之。京邑諸坊,大者或千戶、五百戶,其中皆王公卿尹,貴勢姻戚,豪猾僕隷,蔭養姦徒,高門邃宇,不可干問。比之邊縣,難易不同。今難彼易此,實為未愜。
       王者立法,隨時從宜,先朝立品,不必即定,施而觀之,不便則改。今閑官靜任,猶聽長兼,況煩劇要務,不得簡能下領。請取武官中八品將軍以下幹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里尉之任,各食其祿。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里正。不爾,請少高里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則督責有所,輦轂可清。
       詔曰:「里正可進至勳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何必須武人也。」琛又奏以羽林為游軍,於諸坊巷司察盜賊。於是京邑清靜,後皆踵焉。
       轉太子少保,黃門如故。及高肇死,琛以黨不宜復參朝政,出為營州刺史,遷涼州刺史。猶以高氏之昵,不欲處之於內。久之,為吏部尚書。未幾,除定州刺史。固辭曰:「陛下在東宮,崔光為少傅,臣為少保,今光為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開國公。故僕射游肇時為侍中,與臣官階相似,肇在省為僕射,死贈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臣今適為征北將軍、定州刺史。生師保不如死游肇。」詔書慰遣之。琛旣至鄉,衣錦晝游,大為稱滿,政體嚴細,甚無聲譽。
       崔光辭司徒之授也,琛與光書,外相抑揚,內實附會。光亦揣其意,復書以悅之。徵為車騎將軍、特進,又拜侍中。以其衰老,詔賜御府杖,朝直杖以出入。卒,詔給東園祕器,贈司徒公、尚書左僕射,加後部鼓吹。
       太常議謚文穆。吏部郎袁翻奏曰:
       案禮,謚者行之迹也,號者功之表也,車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生於己,名生於人。故闔棺然後定謚,皆累其生時美惡,所以為將來勸戒,身雖死,使名常存也。凡薨亡者,屬所即言大鴻臚,移本郡大中正,條其行迹功過,承中正移,言公府,下太常部博士評議,為謚列上。謚不應法者,博士坐如選舉不以實論。若行狀失實,中正坐如博士。自古帝王,莫不殷勤重慎,以為襃貶之實也。
       今之行狀,皆出自其家,任其臣子自言君父之行,無復是非之事。臣子之欲光揚君父,但苦迹之不高,行之不美,是以極辭肆意,無復限量。觀其狀也,則周、孔聯鏕,尹、顏接衽;論其謚也,雖窮文盡武,無或加焉。然今之博士與古不同,唯知依其行狀,又先問其家人之意,臣子所求,便為議上。都不復斟酌與奪,商量是非。致號謚之加,與汎階莫異,專以極美為稱,無復貶降之名。禮官之失,一至於此。案甄司徒行狀,至德與聖人齊蹤,鴻名共大賢比迹,文穆之謚,何足加焉。但比來贈謚,於例普重,如甄之流,無不複謚。謂宜依謚法,慈惠愛人曰孝,宜謚曰孝穆公。
       自今以後,明勒太常、司徒,有行狀如此,言辭流宕,無復節限者,悉請裁量,不聽為受。仍踵前來之失者,皆付法司科罪。
       詔從之。琛祖載,明帝親送,降車就輿,弔服哭之,遣舍人慰其諸子。
       琛性輕簡,好嘲謔,故少風望。然明解有幹具,在官清白。自孝文、宣武,咸相知待。明帝以師傅之義而加禮焉。所著文章,鄙碎無大體,時有理詣。磔四聲、姓族廢興、會通緇素三論及家誨二十篇,篤學文一卷,頗行於世。
       琛長子偘,字道正,位祕書郎。性險薄,多與盜劫交通。隨琛在京,以酒色夜宿洛水亭舍,毆擊主人,為司州所劾,淹在州獄。琛大以慙慨。廣平王懷為牧,與琛先不協,欲具案窮推。琛託左右以聞,宣武敕懷寬放。懷固執之,久乃特旨出偘。自此沈廢,卒家。
       偘弟楷,字德方,粗有文學,頗更吏事。琛啟除祕書郎。宣武崩,未葬,楷與河南尹丞張普惠等飲戲,免官。後稍遷尚書儀曹郎,有當官之稱。明帝末,丁憂在鄉,定州刺史廣陽王深召楷兼長史,委以州任。尋屬鮮于脩禮、毛普賢等率北鎮流人反於州西北之左人城,屠村掠野,引向州城。州城內先有燕、恒、雲三州避難戶,脩禮等聲云,欲將此輩共為舉動。楷見人情不安,慮有變起,乃走收三州人中麤暴者殺之,以威外賊。及刺史元固、大都督揚津等至,楷乃還家。後脩禮等忿楷屠害北人,遂掘其父墓,載棺巡城,示相報復。孝莊時,徵為中書侍郎。後齊文襄取為儀同府諮議參軍。卒,贈驃騎將軍、祕書監、滄州刺史。
       琛從父弟密,字叔雍,清謹少嗜慾,頗涉書史。疾世俗貪競,乾沒榮寵,曾為風賦以見意。後參中山王英軍事。英鍾離敗退,鄉人蘇良沒於賊中,密盡私財以贖之。良歸,傾資報密。密一皆不受,曰:「濟君之日,本不求貨,豈相贖之意。」及葛榮侵擾河北,詔密為相州行臺,援守鄴城。莊帝以密全鄴勳,賞安市縣子。孝靜初,為衞尉卿,在官有平直之譽。出為北徐州刺史,卒官,贈驃騎將軍、儀同三司、瀛州刺史,謚曰靖。
       琛同郡張纂,字伯業。祖珍,字文表,慕容寶度支尚書。道武平中山,入魏,卒於涼州刺史,謚曰穆。纂頗涉經史,雅有氣尚,交結勝流。為樂陵太守,在郡多所受納。聞御史至,棄郡逃走,於是除名,乃卒。天平初,贈定州刺史。
       纂叔感,字崇仁,有器業,不應州郡之命。
       子宣軌,少孤,事母以孝聞。累遷相州撫軍府司馬。宣軌性通率,輕財好施。屬葛榮圍城,與刺史李神有固守效,以功賜爵中山公。後坐事死鄴。
       纂從弟元賔,位奉朝請。及外生高昂貴達,啟贈瀛州刺史。
       高聦字僧智,本勃海人也。曾祖軌,隨慕容德徙青州,因居北海之劇縣。父法昂,少隨其舅宋車騎將軍王玄謨征伐,以功至員外郎,早卒。
       聦生而喪母,祖母王撫育之。大軍攻剋東陽,聦徙平城,與蔣少游為雲中兵戶,窘困無所不為。族祖允視之若孫,大加賙給。聦涉獵經史,頗有文才。允嘉之,數稱其美,言之朝廷,由是與少游同拜中書博士。轉侍郎,為高陽王雍傅,稍為孝文知賞。
       太和十七年,兼員外散騎常侍,使於齊。後兼太子左率。聦微習弓馬,乃以將略自許。孝文銳意南討,專訪王肅以軍事。聦託肅,願以偏裨自效。肅言之於帝,故假聦輔國將軍,受肅節度,同援渦陽。聦躁怯少威重,及與賊交,望風退敗。孝文恕死,徙平州。行屆瀛州,刺史王質獲白兔,將獻,託聦為表。帝見表,顧王肅曰:「在下那得有此才,令朕不知。」肅曰:「比高聦北徙,或其所製。」帝悟曰:「必應然也。」
       宣武初,聦復竊還京師,說高肇廢六輔。宣武親政,除給事黃門侍郎,後加散騎常侍。及幸鄴還,於河內懷界,帝射矢一里五十餘步。侍中高顯等奏,盛事奇迹必宜表述,請勒銘射宮,永彰聖藝。遂刊銘射所,聦為之詞。趙脩嬖幸,聦深朋附。及詔追贈脩父,聦為碑文,出入同載,觀視碑石。聦每見脩,迎送盡禮。聦又為脩作表,陳當時便宜,教其自安之術,由是迭相親狎。脩死,甄琛、李憑皆被黜落,聦深用危慮,而先以疏宗之情,曲事高肇,竟獲自免,肇之力也。脩之任勢,聦傾身事之,及死,言必毀惡。茹皓之寵,聦又媚附,每相招命,稱皓才識非脩之儔。乃因皓啟請田宅,皆被遂許。及皓見罪戮,聦以為死之晚也。其薄於情義皆如此。
       侍中高顯為護軍,聦代兼其任。顯與兄肇疑聦間構而求之。聦居兼十餘旬,出入機要,言即真,無遠慮,藉貴因權,耽於聲色,賄納之音,聞於遐邇。中尉崔亮知肇微恨,遂面陳聦罪,出為并州刺史。聦善於去就,知肇嫌之,側身承奉,肇遂待之如舊。聦在并州數歲,多不率法,又與太原太守王椿有隙,再為大使御史舉奏。肇每以宗私相援,事得寢緩。宣武末,拜散騎常侍、平北將軍。
       明帝踐阼,以其素附高肇,出為幽州刺史。尋以高肇之黨,與王世義、高綽、李憲、崔楷、蘭氛之為中尉元匡所彈,靈太后並特原之。聦遂廢于家,斷絕人事,唯脩營園果,世稱高聦災,以為珍異。又唯以聲色自娛。後拜光祿大夫,卒。靈太后聞其亡,嗟惋良久。贈青州刺史,謚曰獻。
       聦有妓十餘人,有子無子皆注籍為妾,以悅其情。及病,欲不適他人,並令燒指吞炭,出家為尼。聦所作文筆二十卷。
       長子雲,字彥鴻,位輔國將軍、中散大夫。河陰遇害,贈兗州刺史。
       論曰:韓麒麟由才器識用,遂見紀於齊土。顯宗以文學自立,而時務屢陳,至於實錄之功,未之聞也。子熙清尚自守,榮過其器。程駿才業見知,蓋當時之長策。李彪生自堅無術,末路蹉跎。行百里者半於九十,彪之謂也。高道悅謇直之風,見憚於世,醜正貽禍,有可悲乎!甄琛以學尚刀筆,早樹聲名,受遇三朝,終至崇重;高聦才尚見知,名位顯著。而異軌同奔,咸經於危覆之轍,惜乎!

本书目录

卷一 魏本紀第一
卷二 魏本紀第二
卷三 魏本紀第三
卷四 魏本紀第四
卷五 魏本紀第五
卷六 齊本紀上第六
卷七 齊本紀中第七
卷八 齊本紀下第八
卷九 周本紀上第九
卷十 周本紀下第十
卷十一 隋本紀上第十一
卷十二 隋本紀下第十二
卷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十五 列傳第三 魏諸宗室
卷十六 列傳第四
卷十七 列傳第五 景穆十二王上
卷十八 列傳第六 景穆十二王下
卷十九 列傳第七 文成五王 獻文六王 孝文六王
卷二十 列傳第八
卷二十一 列傳第九 燕鳳 許謙 崔宏子浩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 長孫嵩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屈遵 張蒲 谷渾
卷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陸俟 源賀
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司馬休之 司馬楚之
卷三十 列傳第十八 盧玄
卷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高允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崔鑒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李靈
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游雅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王慧龍
卷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薛辯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裴駿
卷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薛安都 劉休賔 房法壽
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韓麒麟 程駿 李彪
卷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楊播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王肅 劉芳
卷四十三 列傳三十一 郭祚 張彝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崔光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袁翻
卷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尒朱榮
卷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朱瑞 叱列延慶 斛斯椿
卷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辛雄
卷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齊宗室諸王上
卷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齊宗室諸王下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万俟普
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孫騰 高隆之 司馬子如
卷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孫搴 陳元康 杜弼
卷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魏收 魏長賢 魏季景
卷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周宗室
卷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周室諸王
卷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寇洛 趙貴
卷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李弼
卷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王盟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王羆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周惠達 馮景 蘇綽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韋孝寬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達奚武 若干惠 怡峰 劉亮 王德 赫連達 韓果 蔡祐 常善 辛威 厙狄昌 梁椿 梁臺 田弘
卷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崔彥穆 楊纂 段永 令狐整
卷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豆盧寧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申徽 陸通
卷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韓襃 趙肅
卷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隋宗室諸王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梁士彥 元諧 虞慶則 元冑 達奚長儒 賀婁子幹
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趙煚 趙芬 王韶 元巖 宇文  伊婁謙 李圓通
卷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張定和 張奫 麥鐵杖
卷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宇文述
卷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外戚
卷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儒林上
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儒林下
卷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文苑
卷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孝行
卷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節義
卷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循吏
卷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酷吏
卷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隱逸
卷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藝術上
卷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藝術下
卷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列女
卷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恩幸
卷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僭偽附庸
卷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西域
卷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一百 序傳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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