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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繁體版)
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作者:晉 · 陳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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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曁傳
       韓曁字公至,南陽堵陽人也。楚國先賢傳曰:曁,韓王信之後。祖術,河東太守。父純,南郡太守。同縣豪右陳茂,譖曁父兄,幾至大辟。曁陽不以為言,庸賃積資,陰結死士,遂追呼尋禽茂,以首祭父墓,由是顯名。舉孝廉,司空辟,皆不就。乃變名姓,隱居避亂魯陽山中。山民合黨,欲行寇掠。曁散家財以供牛酒,請其渠帥,為陳安危。山民化之,終不為害。避袁術命召,徙居山都之山。荊州牧劉表禮辟,遂遁逃,南居孱陵界,所在見敬愛,而表深恨之。曁懼,應命,除宜城長。
       太祖平荊州,辟為丞相士曹屬。後選樂陵太守,徙監冶謁者。舊時冶,作馬排,蒲拜反。為排以吹炭。每一熟石用馬百匹;更作人排,又費功力;曁乃因長流為水排,計其利益,三倍於前。在職七年,器用充實。制書襃歎,就加司金都尉,班亞九卿。文帝踐阼,封宜城亭侯。黃初七年,遷太常,進封南鄉亭侯,邑二百戶。
       時新都洛陽,制度未備,而宗廟主祏祏音石。春秋傳曰:命我先人典司宗祏。注曰:「宗廟所以藏主石室者。」皆在鄴都。曁奏請迎鄴四廟神主,建立洛陽廟,四時蒸嘗,親奉粢盛。崇明正禮,廢去淫祀,多所匡正。在官八年,以疾遜位。景初二年春,詔曰:「太中大夫韓曁,澡身浴德,志節高絜,年踰八十,守道彌固,可謂純篤,老而益劭者也。其以曁為司徒。」夏四月薨,遺令歛以時服,葬為土藏。謚曰恭侯。楚國先賢傳曰:曁臨終遺言曰:「夫俗奢者,示之以儉,儉則節之以禮。歷見前代送終過制,失之甚矣。若爾曹敬聽吾言,斂以時服,葬以土藏,穿畢便葬,送以瓦器,慎勿有增益。」又上疏曰:「生有益於民,死猶不害於民。況臣備位台司,在職日淺,未能宣揚聖德以廣益黎庶。寢疾彌留,奄即幽冥。方今百姓農務,不宜勞役,乞不令洛陽吏民供設喪具。懼國典有常,使臣私願不得展從,謹冒以聞,惟蒙哀許。」帝得表嗟歎,乃詔曰:「故司徒韓曁,積德履行,忠以立朝,至於黃髮,直亮不虧。旣登三事,望獲毗輔之助,如何奄忽,天命不永!曾參臨沒,易簀以禮;晏嬰尚儉,遣車降制。今司徒知命,遺言卹民,必欲崇約,可謂善始令終者也。其喪禮所設,皆如故事,勿有所闕。」時賜溫明祕器,衣一稱,五時朝服,玉具劒佩。子肇嗣。肇薨,子邦嗣。楚國先賢傳曰:邦字長林。少有才學。晉武帝時為野王令,有稱績。為新城太守,坐舉野王故吏為新城計吏,武帝大怒,遂殺邦。曁次子繇,高陽太守。繇子洪,侍御史。洪子壽,字德貞。晉諸公贊曰:自曁已下,世治素業,壽能敦尚家風,性尤忠厚。早歷清職,惠帝踐阼,為散騎常侍,遷守河南尹。病卒,贈驃騎將軍。壽妻賈充女。充無後,以壽子謐為嗣,弱冠為祕書監侍中,性驕佚而才出壽。少子蔚,亦有器望,並為趙王倫所誅。韓氏遂滅。
       崔林傳
       崔林字德儒,清河東武城人也。少時晚成,宗族莫知,惟從兄琰異之。太祖定兾州,召除鄔長,貧無車馬,單步之官。太祖征壺關,問長吏德政最者,并州刺史張陟以林對,於是擢為兾州主簿,徙署別駕、丞相掾屬。魏國旣建,稍遷御史中丞。
       文帝踐阼,拜尚書,出為幽州刺史。北中郎將吳質統河北軍事,涿郡太守王雄謂林別駕曰:「吳中郎將,上所親重,國之貴臣也。杖節統事,州郡莫不奉牋致敬,而崔使君初不與相聞。若以邊塞不脩斬卿,使君寧能護卿邪?」別駕具以白林,林曰:「刺史視去此州如脫屣,寧當相累邪?此州與胡虜接,宜鎮之以靜,擾之則動其逆心,特為國家生北顧憂,以此為寄。」在官一期,寇竊寢息;案王氏譜:雄字元伯,太保祥之宗也。 魏名臣奏載安定太守孟達薦雄曰:「臣聞明君以求賢為業,忠臣以進善為效,故易稱『拔茅連茹』,傳曰『舉爾所知』。臣不自量,竊慕其義。臣昔以人乏,謬充備部職。時涿郡太守王雄為西部從事,與臣同僚。雄天性良固,果而有謀。歷試三縣,政成人和。及在近職,奉宣威恩,懷柔有術,清慎持法。臣往年出使,經過雄郡。自說特受陛下拔擢之恩,常勵節精心,思投命為效。言辭激揚,情趣款惻。臣雖愚闇,不識真偽,以謂雄才兼資文武,忠烈之性,踰越倫輩。今涿郡領戶三千,孤寡之家,參居其半,北有守兵藩衞之固,誠不足舒雄智力,展其勤幹也。臣受恩深厚,無以報國,不勝慺慺淺見之情,謹冒陳聞。」詔曰:「昔蕭何薦韓信,鄧禹進吳漢,惟賢知賢也。雄有膽智技能文武之姿,吾宿知之。今便以參散騎之選,方使少在吾門下知指歸,便大用之矣。天下之士,欲使皆先歷散騎,然後出據州郡,是吾本意也。」雄後為幽州刺史。子渾,涼州刺史。次乂,平北將軍。司徒安豐侯戎,渾之子。太尉武陵侯衍、荊州刺史澄,皆乂之子。猶以不事上司,左遷河間太守,清論多為林怨也。魏名臣奏載侍中辛毗奏曰:「昔桓階為尚書令,以崔林非尚書才,遷以為河間太守。」與此傳不同。
       遷大鴻臚。龜茲王遣侍子來朝,朝廷嘉其遠至,襃賞其王甚厚。餘國各遣子來朝,閒使連屬,林恐所遣或非真的,權取疏屬賈胡,因通使命,利得印綬,而道路護送,所損滋多。勞所養之民,資無益之事,為夷狄所笑,此曩時之所患也。乃移書燉煌喻指,并錄前世待遇諸國豐約故事,使有恒常。明帝即位,賜爵關內侯,轉光祿勳、司隷校尉。屬郡皆罷非法除過員吏。林為政推誠,簡存大體,是以去後每輒見思。
       散騎常侍劉劭作考課論,制下百僚。林議曰:「案周官考課,其文備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遲,此即考課之法存乎其人也。及漢之季,其失豈在乎佐吏之職不密哉?方今軍旅,或猥或卒,備之以科條,申之以內外,增減無常,固難一矣。且萬目不張舉其綱,衆毛不整振其領。臯陶仕虞,伊尹臣殷,不仁者遠。五帝三王未必如一,而各以治亂。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太祖隨宜設辟,以遺來今,不患不法古也。以為今之制度,不為疏闊,惟在守一勿失而已。若朝臣能任仲山甫之重,式是百辟,則孰敢不肅?」
       景初元年,司徒、司空並缺,散騎侍郎孟康薦林曰:「夫宰相者,天下之所瞻效,誠宜得秉忠履正本德杖義之士,足為海內所師表者。竊見司隷校尉崔林,稟自然之正性,體高雅之弘量。論其所長以比古人,忠直不回則史魚之儔,清儉守約則季文之匹也。牧守州郡,所在而治,及為外司,萬里肅齊,誠台輔之妙器,衮職之良才也。」後年遂為司空,封安陽亭侯,邑六百戶。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臣松之以為漢封丞相邑,為荀恱所譏。魏封三公,其失同也。頃之,又進封安陽鄉侯。
       魯相上言:「漢舊立孔子廟,襃成侯歲時奉祠,辟雍行禮,必祭先師,王家出穀,春秋祭祀。今宗聖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禮,宜給牲牢,長吏奉祀,尊為貴神。」制三府議,博士傅祗以春秋傳言立在祀典,則孔子是也。宗聖適足繼絕世,章盛德耳。至於顯立言,崇明德,則宜如魯相所上。林議以為「宗聖侯亦以王命祀,不為未有命也。周武王封黃帝、堯、舜之後,及立三恪,禹、湯之世,不列于時,復特命他官祭也。今周公已上,達於三皇,忽焉不祀,而其禮經亦存其言。今獨祀孔子者,以世近故也。以大夫之後,特受無疆之祀,禮過古帝,義踰湯、武,可謂崇明報德矣,無復重祀於非族也。」臣松之以為孟軻稱宰我之辭曰:「予以觀夫子,賢於堯舜遠矣。」又曰:「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者也。」斯非通賢之格言,商較之定準乎!雖妙極則同,萬聖猶一,然淳薄異時,質文殊用,或當時則榮,沒則已焉,是以遺風所被,寔有深淺。若乃經緯天人,立言垂制,百王莫之能違,彝倫資之以立,誠一人而已耳。周監二代,斯文為盛。然於六經之道,未能及其精致。加以聖賢不興,曠年五百,道化陵夷,憲章殆滅,若使時無孔門,則周典幾乎息矣。夫能光明先王之道,以成萬世之功,齊天地之無窮,等日月之久照,豈不有踰於羣聖哉?林曾無史遷洞想之誠,梅真慷慨之志,而守其蓬心以塞明義,可謂多見其不知量也。
       明帝又分林邑,封一子列侯。正始五年薨,謚曰孝侯。子述嗣。晉諸公贊曰:述弟隨,晉尚書僕射。為人亮濟。趙王倫篡位,隨與其事。倫敗,隨亦廢錮而卒。林孫瑋,性率而踈,至太子右衞率也。初,林識拔同郡王經於民伍之中,卒為名士,世以此稱之。
       高柔傳
       高柔字文惠,陳留圉人也。父靖,為蜀郡都尉。陳留耆舊傳曰:靖高祖父固,不仕王莽世,為淮陽太守所害,以烈節垂名。固子慎,字孝甫。敦厚少華,有沈深之量。撫育孤兄子五人,恩義甚篤。琅邪相何英嘉其行履,以女妻焉。英即車騎將軍熈之父也。慎歷二縣令、東萊太守。老病歸家,草屋蓬戶,甕缶無儲。其妻謂之曰:「君累經宰守,積有年歲,何能不少為儲畜以遺子孫乎?」慎曰:「我以勤身清名為之基,以二千石遺之,不亦可乎!」子式,至孝,常盡力供養。永初中,螟蝗為害,獨不食式麥,圉令周彊以表州郡。太守楊舜舉式孝子,讓不行。後以孝廉為郎。次子昌,昌弟賜,並為刺史、郡守。式子弘,孝廉。弘生靖。柔留鄉里,謂邑中曰:「今者英雄並起,陳留四戰之地也。曹將軍雖據兖州,本有四方之圖,未得安坐守也。而張府君先得志於陳留,吾恐變乘間作也,欲與諸君避之。」衆人皆以張邈與太祖善,柔又年少,不然其言。柔從兄幹,袁紹甥也,謝承後漢書曰:幹字元才。才志弘邈,文武秀出。父躬,蜀郡太守。祖賜,司隷校尉。案陳留耆舊傳及謝承書,幹應為柔從父,非從兄也。未知何者為誤。在河北呼柔,柔舉宗從之。會靖卒於西州,時道路艱澁,兵寇縱橫,而柔冒艱險詣蜀迎喪,辛苦荼毒,無所不嘗,三年乃還。
       太祖平袁氏,以柔為菅長。縣中素聞其名,姧吏數人皆自引去。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況此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復之。」咸還,皆自勵,咸為佳吏。高幹旣降,頃之以并州叛。柔自歸太祖,太祖欲因事誅之,以為刺姧令史;處法允當,獄無留滯,辟為丞相倉曹屬。魏氏春秋曰:柔旣處法平允,又夙夜匪懈,至擁膝抱文書而寢。太祖嘗夜微出,觀察諸吏,見柔,哀之,徐解裘覆柔而去。自是辟焉。太祖欲遣鍾繇等討張魯,柔諫,以為今猥遣大兵,西有韓遂、馬超,謂為己舉,將相扇動作逆,宜先招集三輔,三輔苟平,漢中可傳檄而定也。繇入關,遂、超等果反。
       魏國初建,為尚書郎。轉拜丞相理曹掾,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是以舜流四凶族,臯陶作士。漢祖除秦苛法,蕭何定律。掾清識平當,明于憲典,勉恤之哉!」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舊法,軍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猶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主者奏盡殺之。柔啟曰:「士卒亡軍,誠在可疾,然竊聞其中時有悔者。愚謂乃宜貸其妻子,一可使賊中不信,二可使誘其還心。正如前科,固已絕其意望,而猥復重之,柔恐自今在軍之士,見一人亡逃,誅將及己,亦且相隨而走,不可復得殺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殺金母、弟,蒙活者甚衆。
       遷為潁川太守,復還為法曹掾。時置校事盧洪、趙達等,使察羣下,柔諫曰:「設官分職,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旣非居上信下之旨。又達等數以憎愛擅作威福,宜檢治之。」太祖曰:「卿知達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舉而辨衆事,使賢人君子為之,則不能也。昔叔孫通用羣盜,良有以也。」達等後姧利發,太祖殺之以謝於柔。
       文帝踐阼,以柔為治書侍御史,賜爵關內侯,轉加治書執法。民間數有誹謗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輒殺,而賞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輒賞。旣使過誤無反善之路,又將開凶狡之羣相誣罔之漸,誠非所以息姧省訟,緝熈治道也。昔周公作誥,稱殷之祖宗,咸不顧小人之怨。在漢太宗,亦除妖言誹謗之令。臣愚以為宜除妖謗賞告之法,以隆天父養物之仁。」帝不即從,而相誣告者滋甚。帝乃下詔:「敢以誹謗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於是遂絕。校事劉慈等,自黃初初數年之閒,舉吏民姧罪以萬數,柔皆請懲虛實;其餘小小挂法者,不過罰金。四年,遷為廷尉。
       魏初,三公無事,又希與朝政。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時成功,元首以輔弼興治;成湯杖阿衡之佐,文、武憑旦、望之力,逮至漢初,蕭、曹之儔並以元勳代作心膂,此皆明王聖主任臣於上,賢相良輔股肱於下也。今公輔之臣,皆國之棟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養高,鮮有進納,誠非朝廷崇用大臣之義,大臣獻可替否之謂也。古者刑政有疑,輒議於槐棘之下。自今之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以咨訪三公。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講論得失,博盡事情,庶有裨起天聽,弘益大化。」帝嘉納焉。
       帝以宿嫌,欲枉法誅治書執法鮑勛,而柔固執不從詔命。帝怒甚,遂召柔詣臺;遣使者承指至廷尉考竟勛,勛死乃遣柔還寺。
       明帝即位,封柔延壽亭侯。時博士執經,柔上疏曰:「臣聞遵道重學,聖人洪訓;褒文崇儒,帝者明義。昔漢末陵遲,禮樂崩壞,雄戰虎爭,以戰陣為務,遂使儒林之羣,幽隱而不顯。太祖初興,愍其如此,在於撥亂之際,並使郡縣立教學之官。高祖即位,遂闡其業,興復辟雍,州立課試,於是天下之士,復聞庠序之教,親俎豆之禮焉。陛下臨政,允迪叡哲,敷弘大猷,光濟先軌,雖夏啟之承基,周成之繼業,誠無以加也。然今博士皆經明行脩,一國清選,而使遷除限不過長,懼非所以崇顯儒術,帥勵怠惰也。孔子稱『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故楚禮申公,學士銳精,漢隆卓茂,搢紳競慕。臣以為博士者,道之淵藪,六藝所宗,宜隨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敦崇道教,以勸學者,於化為弘。」帝納之。
       後大興殿舍,百姓勞役;廣采衆女,充盈後宮;後宮皇子連夭,繼嗣未育。柔上疏曰:「二虜狡猾,潛自講肄,謀動干戈,未圖束手;宜畜養將士,繕治甲兵,以逸待之。而頃興造殿舍,上下勞擾;若使吳、蜀知人虛實,通謀并勢,復俱送死,甚不易也。昔漢文惜十家之資,不營小臺之娛;去病慮匈奴之害,不遑治第之事。況今所損者非惟百金之費,所憂者非徒北狄之患乎?可粗成見所營立,以充朝宴之儀。訖罷作者,使得就農。二方平定,復可徐興。昔軒轅以二十五子,傳祚彌遠;周室以姬國四十,歷年滋多。陛下聦達,窮理盡性,而頃皇子連多夭逝,熊羆之祥又未感應。羣下之心,莫不悒戚。周禮,天子后妃以下百二十人,嬪嬙之儀,旣以盛矣。竊聞後庭之數,或復過之,聖嗣不昌,殆能由此。臣愚以為可妙簡淑媛,以備內官之數,其餘盡遣還家。且以育精養神,專靜為寶。如此,則螽斯之徵,可庶而致矣。」帝報曰:「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輒克昌言;他復以聞。」
       時獵法甚峻。宜陽典農劉龜竊於禁內射兎,其功曹張京詣校事言之。帝匿京名,收龜付獄。柔表請告者名,帝大怒曰:「劉龜當死,乃敢獵吾禁地。送龜廷尉,廷尉便當考掠,何復請告者主名,吾豈妄收龜邪?」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毀法乎?」重復為奏,辭指深切。帝意寤,乃下京名。即還訊,各當其罪。
       時制,吏遭大喪者,百日後皆給役。有司徒吏解弘遭父喪,後有軍事,受勑當行,以疾病為辭。詔怒曰:「汝非曾、閔,何言毀邪?」促收考竟。柔見弘信甚羸劣,奏陳其事,宜加寬貸。帝乃詔曰:「孝哉弘也!其原之。」
       初,公孫淵兄晃,為叔父恭任內侍,先淵未反,數陳其變。及淵謀逆,帝不忍巿斬,欲就獄殺之。柔上疏曰:「書稱『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此王制之明典也。晃及妻子叛逆之類,誠應梟縣,勿使遺育。而臣竊聞晃先數自歸,陳淵禍萌,雖為凶族,原心可恕。夫仲尼亮司馬牛之憂,祁奚明叔向之過,在昔之美義也。臣以為晃信有言,宜貸其死;苟自無言,便當巿斬。今進不赦其命,退不彰其罪,閉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觀國,或疑此舉也。」帝不聽,竟遣使齎金屑飲晃及其妻子,賜以棺、衣,殯歛於宅。孫盛曰:聞五帝無誥誓之文,三王無盟祝之事,然則盟誓之文,始自三季,質任之作,起於周微。夫貞夫之一,則天地可動,機心內萌,則鷗鳥不下。況信不足焉而祈物之必附,猜生於我而望彼之必懷,何異挾冰求溫,抱炭希涼者哉?且夫要功之倫,陵肆之類,莫不背情任計,昧利忘親,縱懷慈孝之愛,或慮傾身之禍。是以周、鄭交惡,漢高請羹,隗嚻捐子,馬超背父,其為酷忍如此之極也,安在其因質委誠,取任永固哉?世主若能遠覽先王閑邪之至道,近鑒狡肆徇利之凶心,勝之以解網之仁,致之以來蘇之惠,燿之以雷霆之威,潤之以時雨之施,則不恭可歛衽於一朝,炰哮可屈膝於象魏矣。何必拘厥親以來其情,逼所愛以制其命乎?苟不能然,而仗夫計術,籠之以權數,檢之以一切,雖覽一室而庶徵於四海,法生鄙局,兾或半之暫益,自不得不有不忍之刑,以遂孥戮之罰,亦猶瀆盟由乎一人,而云俾墜其師,無克遺育之言耳。豈得復引四罪不及之典,司馬牛獲宥之義乎?假令任者皆不保其父兄,輒有二三之言,曲哀其意而悉活之,則長人子危親自存之悖。子弟雖質,必無刑戮之憂,父兄雖逆,終無勦絕之慮。柔不究明此術非盛王之道,宜開張遠義,蠲此近制,而陳法內之刑以申一人之命,可謂心存小善,非王者之體。古者殺人之中,又有仁焉。刑之於獄,未為失也。臣松之以為辨章事理,貴得當時之宜,無為虛唱大言而終歸無用。浮誕之論,不切於實,猶若畫魑魅之象,而躓於犬馬之形也。質任之興,非防近世,況三方鼎峙,遼東偏遠,羈其親屬以防未然,不為非矣。柔謂晃有先言之善,宜蒙原心之宥。而盛責柔不能開張遠理,蠲此近制。不達此言竟為何謂?若云猜防為非,質任宜廢,是謂應大明先王之道,不預任者生死也。晃之為任,歷年已久,豈得於殺活之際,方論至理之本。是何異叢棘旣繁,事須判決,空論刑措之美,無聞當不之實哉?其為迂闊,亦已甚矣,漢高事窮理迫,權以濟親,而總之酷忍之科,旣已大有所誣。且自古已來,未有子弟妄告父兄以圖全身者,自存之悖,未之或聞。晃以兄告弟,而其事果驗。謂晃應殺,將以遏防。若言之亦死,不言亦死,豈不杜歸善之心,失正刑之中哉?若趙括之母,以先請獲免,鍾會之兄,以密言全子,古今此比,蓋為不少。晃之前言,事同斯例,而獨遇否閉,良可哀哉!
       是時,殺禁地鹿者身死,財產沒官,有能覺告者厚加賞賜。柔上疏曰:「聖王之御世,莫不以廣農為務,儉用為資。夫農廣則穀積,用儉則財畜,畜財積穀而有憂患之虞者,未之有也。古者,一夫不耕,或為之饑;一婦不織,或為之寒。中閒已來,百姓供給衆役,親田者旣減,加頃復有獵禁,羣鹿犯暴,殘食生苗,處處為害,所傷不貲。民雖障防,力不能禦。至如熒陽左右,周數百里,歲略不收,元元之命,實可矜傷。方今天下生財者甚少,而麋鹿之損者甚多。卒有兵戎之役,凶年之災,將無以待之。惟陛下覽先聖之所念,愍稼穡之艱難,寬放民間,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則衆庶久濟,莫不恱預矣。」魏名臣奏載柔上疏曰:「臣深思陛下所以不早取此鹿者,誠欲使極蕃息,然後大取以為軍國之用。然臣竊以為今鹿但有日耗,終無從得多也。何以知之?今禁地廣輪且千餘里,臣下計無慮其中有虎大小六百頭,狼有五百頭,狐萬頭。使大虎一頭三日食一鹿,一虎一歲百二十鹿,是為六百頭虎一歲食七萬二千頭鹿也。使十狼日共食一鹿,是為五百頭狼一歲共食萬八千頭鹿。鹿子始生,未能善走,使十狐一日共食一子,比至健走一月之間,是為萬狐一月共食鹿子三萬頭也。大凡一歲所食十二萬頭。其鵰鶚所害,臣置不計。以此推之,終無從得多,不如早取之為便也。」
       頃之,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營以為亡,表言逐捕,沒其妻盈及男女為官奴婢。盈連至州府,稱冤自訟,莫有省者。乃辭詣廷尉。柔問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泣對曰:「夫少單特,養一老嫗為母,事甚恭謹,又哀兒女,撫視不離,非是輕狡不顧室家者也。」柔重問曰:「汝夫不與人有怨讎乎?」對曰:「夫良善,與人無讎。」又曰:「汝夫不與人交錢財乎?」對曰:「嘗出錢與同營士焦子文,求不得。」時子文適坐小事繫獄,柔乃見子文,問所坐。言次,曰:「汝頗曾舉人錢不?」子文曰:「自以單貧,初不敢舉人錢物也。」柔察子文色動,遂曰:「汝昔舉竇禮錢,何言不邪?」子文恠知事露,應對不次。柔曰:「汝已殺禮,便宜早服。」子文於是叩頭,具首殺禮本末,埋藏處所。柔便遣吏卒,承子文辭往掘禮,即得其屍。詔書復盈母子為平民。班下天下,以禮為戒。
       在官二十三年,轉為太常,旬日遷司空,後徙司徒。太傅司馬宣王奏免曹爽,皇太后詔召柔假節行大將軍事,據爽營。太傅謂柔曰:「君為周勃矣。」爽誅,進封萬歲鄉侯。高貴鄉公即位,進封安國侯,轉為太尉。常道鄉公即位,增邑并前四千,前後封二子亭侯。景元四年,年九十薨,謚曰元侯。孫渾嗣。咸熈中,開建五等,以柔等著勳前朝,改封渾昌陸子。晉諸公贊曰:柔長子儁,大將軍掾,次誕,歷三州刺史、太僕。誕放率不倫,而決烈過人。次光,字宣茂,少習家業,明練法理。晉武帝世,為黃沙御史,與中丞同,遷守廷尉,後即真。兄誕與光異操,謂光小節,常輕侮之,而光事誕愈謹。終於尚書令。追贈司空。
       孫禮傳
       孫禮字德達,涿郡容城人也。太祖平幽州,召為司空軍謀掾。初喪亂時,禮與母相失,同郡馬台求得禮母,禮推家財盡以與台。台後坐法當死,禮私導令踰獄自首,旣而曰:「臣無逃亡之義。」徑詣刺姧主簿溫恢。恢嘉之,具白太祖,各減死一等。
       後除河間郡丞,稍遷熒陽都尉。魯山中賊數百人,保固險阻,為民作害;乃徙禮為魯相。禮至官,出俸穀,發吏民,募首級,招納降附,使還為閒,應時平泰。歷山陽、平原、平昌、琅邪太守。從大司馬曹休征吳於夾石,禮諫以為不可深入,不從而敗。遷陽平太守,入為尚書。
       明帝方脩宮室,而節氣不和,天下少穀。禮固爭,罷役,詔曰:「敬納讜言,促遣民作。」時李惠監作,復奏留一月,有所成訖。禮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也。
       帝獵於大石山,虎趨乘輿,禮便投鞭下馬,欲奮劒斫虎,詔令禮上馬。明帝臨崩之時,以曹爽為大將軍,宜得良佐,於牀下受遺詔,拜禮大將軍長史,加散騎常侍。禮亮直不撓,爽弗便也,以為揚州刺史,加伏波將軍,賜爵關內侯。吳大將全琮帥數萬衆來侵寇,時州兵休使,在者無幾。禮躬勒衞兵禦之,戰於芍陂,自旦及暮,將士死傷過半。禮犯蹈白刃,馬被數創,手秉枹鼓,奮不顧身,賊衆乃退。詔書慰勞,賜絹七百匹。禮為死事者設祀哭臨,哀號發心,皆以絹付亡者家,無以入身。
       徵拜少府,出為荊州刺史,遷兾州牧。太傅司馬宣王謂禮曰:「今清河、平原爭界八年,更二刺史,靡能決之;虞、芮待文王而了,宜善令分明。」禮曰:「訟者據墟墓為驗,聽者以先老為正,而老者不可加以榎楚,又墟墓或遷就高敞,或徙避仇讎。如今所聞,雖臯陶猶將為難。若欲使必也無訟,當以烈祖初封平原時圖決之。何必推古問故,以益辭訟?昔成王以桐葉戲叔虞,周公便以封之。今圖藏在天府,便可於坐上斷也,豈待到州乎?」宣王曰:「是也。當別下圖。」禮到,案圖宜屬平原。而曹爽信清河言,下書云:「圖不可用,當參異同。」禮上疏曰:「管仲霸者之佐,其器又小,猶能奪伯氏駢邑,使沒齒無怨言。臣受牧伯之任,奉聖朝明圖,驗地著之界,界實以王翁河為限;而鄃以馬丹候為驗,詐以鳴犢河為界。假虛訟訴,疑誤臺閣。竊聞衆口鑠金,浮石沈木,三人成巿虎,慈母投其杼。今二郡爭界八年,一朝決之者,緣有解書圖畫,可得尋案擿校也。平原在兩河,向東上,其閒有爵隄,爵隄在高唐西南,所爭地在高唐西北,相去二十餘里,可謂長歎息流涕者也。案解與圖奏而鄃不受詔,此臣軟弱不勝其任,臣亦何顏尸祿素餐。」輒束帶著履,駕車待放。爽見禮奏,大怒。劾禮怨望,結刑五歲。在家期年,衆人多以為言,除城門校尉。
       時匈奴王劉靖部衆彊盛,而鮮卑數寇邊,乃以禮為并州刺史,加振武將軍,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將。往見太傅司馬宣王,有忿色而無言。宣王曰:「卿得并州,少邪?恚理分界失分乎?今當遠別,何不懽也!」禮曰:「何明公言之乖細也!禮雖不德,豈以官位往事為意邪?本謂明公齊蹤伊、呂,匡輔魏室,上報明帝之託,下建萬世之勳。今社稷將危,天下兇兇,此禮之所以不恱也。」因涕泣橫流。宣王曰:「且止,忍不可忍。」爽誅後,入為司隷校尉,凡臨七郡五州,皆有威信。遷司空,封大利亭侯,邑一百戶。禮與盧毓同郡時輩,而情好不睦。為人雖互有長短,然名位略齊云。嘉平二年薨,謚曰景侯。孫元嗣。
       王觀傳
       王觀字偉臺,東郡廩丘人也。少孤貧勵志,太祖召為丞相文學掾,出為高唐、陽泉、酇、任令,所在稱治。文帝踐阼,入為尚書郎、廷尉監,出為南陽、涿郡太守。涿北接鮮卑,數有寇盜,觀令邊民十家已上,屯居,築京候。時或有不願者,觀乃假遣朝吏,使歸助子弟,不與期會,但勑事訖各還。於是吏民相率不督自勸,旬日之中,一時俱成。守禦有備,寇鈔以息。明帝即位,下詔書使郡縣條為劇、中、平者。主者欲言郡為中平,觀教曰:「此郡濵近外虜,數有寇害,云何不為劇邪?」主者曰:「若郡為外劇,恐於明府有任子。」觀曰:「夫君者,所以為民也。今郡在外劇,則於役條當有降差。豈可為太守之私而負一郡之民乎?」遂言為外劇郡,後送任子詣鄴。時觀但有一子而又幼弱。其公心如此。觀治身清素,帥下以儉,僚屬承風,莫不自勵。
       明帝幸許昌,召觀為治書侍御史,典行臺獄。時多有倉卒喜怒,而觀不阿意順指。太尉司馬宣王請觀為從事中郎,遷為尚書,出為河南尹,徙少府。大將軍曹爽使材官張達斫家屋材,及諸私用之物,觀聞知,皆錄奪以沒官。少府統三尚方御府內藏玩弄之寶,爽等奢放,多有干求,憚觀守法,乃徙為太僕。司馬宣王誅爽,使觀行中領軍,據爽弟羲營,賜爵關內侯,復為尚書,加駙馬都尉。高貴鄉公即位,封中鄉亭侯。頃之,加光祿大夫,轉為右僕射。常道鄉公即位,進封陽鄉侯,增邑千戶,并前二千五百戶。遷司空,固辭,不許,遣使即第拜授。就官數日,上送印綬,輒自輿歸里舍。薨于家,遺令藏足容棺,不設明器,不封不樹。謚曰肅侯。子悝嗣。咸熈中,開建五等,以觀著勳前朝,改封悝膠東子。
       評曰:韓曁處以靜居行化,出以任職流稱;崔林簡樸知能;高柔明於法理;孫禮剛斷伉厲;王觀清勁貞白:咸克致公輔。及曁年過八十,起家就列;柔保官二十年,元老終位:比之徐邈、常林,於茲為疚矣。

本书目录

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
卷二 魏書二 文帝紀第二
卷三 魏書三 明帝紀第三
卷四 魏書四 三少帝紀第四
卷五 魏書五 后妃傳第五
卷六 魏書六 董二袁劉傳第六
卷七 魏書七 呂布張邈臧洪傳第七
卷八 魏書八 二公孫陶四張傳第八
卷九 魏書九 諸夏侯曹傳第九
卷十 魏書十 荀彧荀攸賈詡傳第十
卷十一 魏書十一 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第十一
卷十二 魏書十二 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
卷十三 魏書十三 鍾繇華歆王朗傳第十三
卷十四 魏書十四 程郭董劉蔣劉傳第十四
卷十五 魏書十五 劉司馬梁張溫賈傳第十五
卷十六 魏書十六 任蘇杜鄭倉傳第十六
卷十七 魏書十七 張樂于張徐傳第十七
卷十八 魏書十八 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
卷十九 魏書十九 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
卷二十 魏書二十 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卷二十一 魏書二十一 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魏書二十二 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魏書二十三 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魏書二十五 辛毗楊阜高堂隆傳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魏書二十六 滿田牽郭傳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魏書二十七 徐胡二王傳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魏書二十八 王毋丘諸葛鄧鍾傳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魏書二十九 方技傳第二十九
卷三十 魏書三十 烏丸鮮卑東夷傳第三十
卷三十一 蜀書一 劉二牧傳第一
卷三十二 蜀書二 先主傳第二
卷三十三 蜀書三 後主傳第三
卷三十四 蜀書四 二主妃子傳第四
卷三十五 蜀書五 諸葛亮傳第五
卷三十六 蜀書六 關張馬黃趙傳第六
卷三十七 蜀書七 龐統法正傳第七
卷三十八 蜀書八 許麋孫簡伊秦傳第八
卷三十九 蜀書九 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
卷四十 蜀書十 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
卷四十一 蜀書十一 霍王向張楊費傳第十一
卷四十二 蜀書十二 杜周杜許孟來尹李譙郤傳第十二
卷四十三 蜀書十三 黃李呂馬王張傳第十三
卷四十四 蜀書十四 蔣琬費禕姜維傳第十四
卷四十五 蜀書十五 鄧張宗楊傳第十五
卷四十六 吳書一 孫破虜討逆傳第一
卷四十七 吳書二 吳主傳第二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
卷四十九 吳書四 劉繇太史慈士燮傳第四
卷五十 吳書五 妃嬪傳第五
卷五十一 吳書六 宗室傳第六
卷五十二 吳書七 張顧諸葛步傳第七
卷五十三 吳書八 張嚴程闞薛傳第八
卷五十四 吳書九 周瑜魯肅呂蒙傳第九
卷五十五 吳書十 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
卷五十六 吳書十一 朱治朱然呂範朱桓傳第十一
卷五十七 吳書十二 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
卷五十八 吳書十三 陸遜傳第十三
卷五十九 吳書十四 吳主五子傳第十四
卷六十 吳書十五 賀全呂周鍾離傳第十五
卷六十一 吳書十六 潘濬陸凱傳第十六
卷六十二 吳書十七 是儀胡綜傳第十七
卷六十三 吳書十八 吳範劉惇趙達傳第十八
卷六十四 吳書十九 諸葛滕二孫濮陽傳第十九
卷六十五 吳書二十 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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