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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卷十七 列传第五 景穆十二王上
作者:唐 · 李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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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穆皇帝十四男:恭皇后生文成皇帝;袁椒房生阳平幽王新成;尉椒房生京兆康王子推、济阴王小新成;阳椒房生汝阴灵王天赐;乐良厉王万寿、广平殇王洛侯母并阙。孟椒房生任城康王云;刘椒房生南安惠王桢、城阳康王长寿。慕容椒房生章武敬王太洛;尉椒房生乐陵康王胡儿;孟椒房生安定靖王休。赵王深早薨,无传,母阙。魏旧太子后庭未有位号,文成即位,景穆宫人有子者,并号为椒房。
       阳平王新成,太安三年封,后为内都大官。薨,谥曰幽。
       长子安寿袭爵,孝文后赐名颐。累迁怀朔镇大将。都督三道诸军事北讨,诏征赴京,勖以战伐之事。对曰:“当仰杖庙算,使呼韩同渭桥之礼。”帝叹曰:“壮哉王言,朕所望也。”未发,遭母忧,诏遣侍臣以金革敦喻,既殡而发。与陆睿集三道诸将议军途所诣。于是中道出黑山,东道趣士卢河,西道向侯延河。军过大碛,大破蠕蠕。颐入朝,诏曰:“王之前言,果不虚也。”后除朔州刺史。及恒州刺史穆泰谋反,遣使推颐为主,颐密以状闻。泰等伏诛,帝甚嘉之。宣武景明元年,薨于青州刺史,谥曰庄王。传国至孙宗胤。明帝时,坐杀叔父赐死,爵除。
       颐弟衍,字安乐,赐爵广陵侯,位梁州刺史。表请假王,以崇威重。诏曰:“可谓无厌求也,所请不合。”转徐州刺史。至州病重,帝敕徐成伯乘传疗疾。差,成伯还。帝曰:“卿定名医。”赉绢三千疋。成伯辞,请受一千。帝曰:“《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以是而言,岂惟三千疋乎?”其为帝所重如此。后所生母雷氏卒,表请解州。诏曰:“先君余尊之所厌,《礼》之明文。季末陵迟,斯典或废。侯既亲王之子,宜从余尊之义,便可大功。”后卒于雍州刺史,谥曰康侯。
       衍性清慎,所在廉洁,又不营产业,历牧四州,皆有称绩,亡日无敛尸具。
       子畅,字叔畅,从孝武帝入关,拜鸿胪,封博陵王。大统三年东讨,没于阵。
       子敏,嗜酒多费,家为之贫。其婿柱国乙弗贵、大将军大利稽祐家赀皆千万,每营给之。敏随即散尽,而帝不之责。贵、祐后遂绝之。位仪同三司,改封南武县公。
       畅弟融,字叔融,貌甚短陋,骁武过人。庄帝谋杀尔朱荣,以融为直阁将军。及尔朱兆入洛,融逃人间。后从孝武入关,封魏兴王,位侍郎、殿中尚书。
       衍弟钦,字思若,位中书监、尚书右仆射、仪同三司。钦色尤黑,故时人号为黑面仆射。钦淫从兄丽妻崔氏,为御史中尉封回劾奏,遇赦免。寻除司州牧。钦少好学,早有令誉。时人语曰:“皇宗略略,寿安、思若。”及晚年贵重,不能有所匡益,论者轻之。钦曾托青州人高僧寿为子求师,师至,未几逃去。钦以让僧寿。僧寿性滑稽,反谓钦曰:“凡人绝粒七日乃死,始经五朝,便尔逃遁,去食就信,实有所阙。”钦乃大惭,于是待客稍厚。后除司空公,封钜平县公。于河阴遇害,赠假黄钺、太师、太尉公。
       子子孝,字季业,早有令誉。年八岁,司徒崔光见而异之,曰:“后生领袖,必此人也。”孝武帝入关,不及从驾。后赴长安,封义阳王。
       子孝美容仪,善笑谑,好酒爱士,缙绅归之,宾客常满,终日无倦。性又宽慈,敦穆亲族。乃置学馆于私第,集群从子弟,书夜讲读。并给衣食,与诸子同。后历尚书令、柱国大将军。子孝以国运渐移,深自贬晦,日夜纵酒。后例降为公,复姓拓拔氏。未几,卒,子赟袭。
       京兆王子推,太安五年封,位侍中、征南大将军、长安镇大将。子推性沈雅,善于绥接,秦、雍之人服其威惠。入为中都大官,察狱有称。献文将禅位于子推,以大臣固谏,乃传孝文。孝文即位,拜侍中、本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未至,道薨。
       子太兴袭,拜长安镇大将。以黩货削除官爵。后除秘书监,还复前爵,改封西河。转守卫尉卿。初,太兴遇患,请诸沙门行道。所有资财,一时布施,乞求病愈,名曰散生斋。及斋后,僧皆四散,有一沙门方云乞斋余食。太兴戏之曰;“斋食既尽,唯有酒肉。”沙门曰:“亦能食之。”因出酒一斗,羊脚一只。食尽,犹言不饱。及辞出后,酒肉俱在。出门追之,无所见。太兴遂佛前乞愿:“向者之师,当非俗人。若此病得差,即舍王爵入道。”未几便愈,遂请为沙门。表十余上,乃见许。时孝文南讨在军,诏皇太子于四月八日为之下发,施帛二千疋。既为沙门,名僧懿,居嵩山。太和二十二年终。
       子昴,字伯晖,袭,薨。
       昴子悽,字魏庆,袭。孝静时,累迁太尉、录尚书事、司州牧、青州刺史。薨於州,赠假黄钺、太傅、司徒公,谥曰文。悰宽和有度量,美容貌,风望俨然。得丧之间,不见于色。性清俭,不营产业,身死之日,家无余财。
       昴弟仲景,性严峭。孝庄时,兼御史中尉,京师肃然。每向台,恒驾赤牛,时人号“赤牛中尉”。太昌初,为河南尹,奉法无私。时吏部尚书樊子鹄部下纵横,又为盗窃。仲景密加收捕,悉获之,咸即行决。于是豪贵寒心。孝武帝将入关,授仲景中军大都督,留京师。齐神武欲至洛阳,仲景遂弃妻子,追驾至长安。仍除尚书右仆射,封顺阳王。
       仲景既失妻子,乃娶故尔朱天光妻也列氏。本倡女,有美色,仲景甚重之。经数年,前妻叔袁纥氏自洛阳间行至。也列遂徙居异宅。久之,有奸。事露,诏仲景杀之。仲景宠情愈至,谬杀一婢,蒙其尸而厚葬以代焉。列徙于密处,人莫知其诈。仲景三子济、钟、奉,叔袁纥氏生也,皆以宗室,早历清官。仲景以列尚在,恐妻子漏之,乃谋杀袁纥。纥先觉,复欲阴害列。列谓从奴曰:“若袁纥杀我,必投我厕中;我告丞相,冀或不死。若不理首愆,犹埋我好地,尔为我告之。”奴遂告周文帝。周文依奏,诏笞仲景一百,免右仆射,以王归第。也列以自告而逐之。仲景犹私不已。又有告者,诏重笞一百,付宗正,官爵尽除。仲景仍通焉。后周文帝以其历任有令名,且杖策追驾,乃奏复官爵。也列、袁纥于是同居。大统五年,除幽州刺史。仲景多内乱,后就州赐死。
       仲景弟暹,字叔照。孝庄初,除南兖州刺史。在州猛暴,多所杀害。元颢入洛,暹据州不屈。庄帝还宫,封汝阳王,累迁秦州刺史。先秦州城人屡为反覆,暹尽诛之,存者十一二。普泰元年,除凉州刺史,贪暴无极。欲规府人及商胡富人财物,诈一台符,诬诸豪等,云欲加赏。一时屠戮,所有资财生口,悉没自入。孝静时,位侍中、录尚书事。薨,赠太师、录尚书。子冲袭。无子,国绝。
       太兴弟遥,字太原,有器望。以左卫将军从孝文南征,赐爵饶阳男。宣武初,遭所生母忧,表请解任。诏以余尊所厌,不许。明帝初,累迁左光禄大夫,仍领护军。
       时冀州沙门法庆既为妖幻,遂说勃海人李归伯。归伯合家从之,招率乡人,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识,唯以杀害为事。刺史萧宝夤遣兼长史崔伯驎讨之,败于煮枣城,伯驎战没。凶众遂盛,所在屠灭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诏以遥为使持节、都督北征诸军事,讨破之。禽法庆,并其妻尼惠晖等。斩法庆,传首京师;后禽归伯,戮于都市。
       初,遥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孙,至明帝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遥表曰:
       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緦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己者众。臣诚不欲妄亲太阶,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在汉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于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
       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终,然后改夺。今朝廷犹在遏密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
       诏付尚书博议以闻。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奏同遥表,灵太后不从。卒,谥曰宣公。
       遥弟恒,字景安,粗涉书史。恒以《春秋》之义,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历位太常卿、中书监、侍中。后于河阴遇害,赠太傅、司徒公,谥曰宣穆公。
       济阴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颇有武略。库莫奚侵扰,诏新成讨之。新成乃多为毒酒。贼逼,便弃营而去。贼至,兢饮。遂简轻骑纵击,俘馘甚多。后位外都大官。薨,赠大将军,谥曰惠公。
       子郁,字伏生,袭。位开府,为徐州刺史。以黩货赐死,国除。
       长子弼,字邕明,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宣武征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建义元年,子晖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语晖业,终如其言。
       晖业少险薄,多与寇盗交通。长乃变节,涉子史,亦颇属文,而慷慨有志节。历位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齐文襄尝问之曰:“比何所披览?”对曰:“数寻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唯事饮啖,一日三羊,三日一犊。又尝赋诗云:“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郁纵横。”齐初,降封美阳县公,开府仪同三司、特进。
       晖业之在晋阳也,无所交通,居常闲暇,乃撰魏藩王家世,号为《辨宗录》四十卷,行于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气不伦,每被猜忌。
       天保二年,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并斩临淮公孝友。孝友临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沈其尸。
       晖业弟昭业,颇有学尚,位谏议大夫。庄帝将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文侯。
       郁弟偃,位太中大夫。
       子诞,字昙首。初,诞伯父郁以贪污赐死,爵除。诏以诞,偃正妃子,立为嫡孙,特听绍封。累迁齐州刺史。在州贪暴,大为人患。牛马骡驴,无不逼夺,家之奴隶,悉迫取良人为妇。有沙门为诞采药,还见诞,问外消息,对曰:“唯闻王贪,愿王早代。”诞曰:“齐州七万家,吾至来,一家未得三十钱,何得言贪?”后为御史中尉元纂所纠,会赦免。薨,谥静王。
       子抚,字伯懿,袭。庄帝初,为从兄晖业诉夺王爵。
       偃弟丽,字宝掌,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迁光禄勋,宗正、右卫如故。时秦州屠各王法智推州主簿吕苟儿为主,号建明元年,置立百官,攻逼州郡。泾州人陈瞻亦聚众自称王,号圣明元年。以丽为使持节、都督,与杨椿讨之。苟儿率众十余万,屯孤山,别据诸险,围逼州城。丽出击,大破之,使进军水洛。贼徒逆战,丽夜击走之。行秦州事李韶破苟儿于孤山,乘胜追掩,获其父母妻子。诸城之围,亦悉奔散。苟儿率其王公三十余人诣丽请罪。丽因平贼之势,枉掠良善七百余人。宣武嘉其功,诏有司不听追检。
       拜雍州刺史,为政严酷,吏人患之。其妻崔氏诞一男,丽遂出州狱囚,死及徒、流案未申台者,一时放免。迁冀州刺史,入为尚书左仆射。帝问曰:“闻公在州杀戮无理,枉滥非一,又大杀道人。”对曰:“臣在冀州可杀道人二百许人,亦复何多?”帝曰:“一物不得其所,若纳诸隍,况杀道人二百,而言不多!”丽脱冠谢,赐坐。卒,谥曰威。
       子显和,少有节操,历司徒记室参军。司徒崔光每见之,曰:“元参军风流清秀,容止闲雅,乃宰相之器。”除徐州安东府长史。刺史元法僧叛,显和与战被禽。执手命与连坐。显和曰:“显和与阿翁同源别派,皆是盘石之宗,一朝以地外叛,若遇董狐,能无惭德?”遂不肯坐。法僧犹欲慰喻。显和曰:“乃可死作恶鬼,不能生为叛臣!”及将杀之,神色自若。建义初,赠秦州刺史。
       汝阴王天赐,和平三年封,后为内都大官。孝文初,殿中尚书胡莫寒简西部敕勒豪富兼丁者,为殿中武士,而大纳财货。众怒,杀莫寒及高平假镇将奚陵。于是诸部敕勒悉叛。诏天赐与给事中罗云讨之。前锋敕勒诈降,云信之。副将元伏曰:“敕勒色动,恐有变,今不设备,将为所图。”云不从。敕勒袭杀云,天赐仅得自全。累迁怀朔镇大将。坐贪残,恕死,削除官爵。卒,孝文哭于思政观,赠本爵,葬从王礼,谥曰灵王。
       子逞,字万安,卒于齐州刺史,谥曰威。
       逞子庆和,东豫州刺史,为梁将所攻,举城降之。梁武以为北道总督、魏王。至项城,朝廷出师讨之,望风退走。梁武责之曰:“言同百舌,胆若鼷鼠。”遂徙合浦。
       逞弟泛,字普安,自元士稍迁营州刺史。性贪残,人不堪命,相率逐之,泛走平州。后除光禄大夫、宗正卿,封东燕县男。于河阴遇害。
       泛弟修义,字寿安,颇有文才。自元士稍迁齐州刺史。修义以齐州频丧刺史,累表固辞。诏不许,听随便立解宇。修义乃移东城。为政宽和。迁秦州刺史。明帝初,表陈庶人禧、庶人愉等,请宥前愆,赐葬陵域。灵太后诏曰:“收葬之恩,事由上旨,藩岳何得越职干陈!”
       在州多受纳。累迁吏部尚书。及在铨衡,唯事货贿,授官大小,皆有定价。时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叙。上党郡缺,居遂求之。修义私已许人,仰居不与。居大言不逊,修义命左右牵曳之。居对大众呼天唱贼。人问居曰:“白日公庭,安得有贼?”居指修义曰:“此坐上者,违天子明诏,物多者得官,京师白劫,此非大贼乎?”修义失色。居行骂而出,后欲邀车驾论修义罪状,左仆射萧宝夤喻之乃止。
       二秦反,假修义兼尚书右仆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为诸军节度。修义性好酒,每饮连日,遂遇风病,神明昏丧,虽至长安,竟无部分之益。元志败没,贼东至黑水,更遣萧宝夤讨之,以修义为雍州刺史。卒于州,赠司空,谥曰文。
       子均,位给事黄门侍郎。后入西魏,封安昌王,位开府仪同三司。薨,赠司空,谥曰平。
       子则,字孝规,袭爵,位义州刺史。仕周为小冢宰、江陵总管。
       子文都,性梗直,仕周为右侍上士。隋开皇初,授内史舍人。炀帝即位,累迁御史大夫,坐事免。未几,授太府卿,甚有当时誉。大业十三年,帝幸江都宫,诏文都与段达、皇甫无逸、韦津等同为东都留守。帝崩,文都与达、津等共推越王侗为帝。侗署文都为内史令、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左骁卫大将军、摄右翊卫将军、鲁国公。
       既而宇文化及立秦王浩为帝,拥兵至彭城,所在响震。文都讽侗遣使通于李密。密乃请降,因授官爵,礼其使甚厚。王世充不悦,文都知之,阴有诛世充计。侗以文都领御史大夫,世充固执而止。卢楚说文都诛之,文都遂怀奏入殿。有人以告世充,世充驰还含嘉城。至夜难作,攻东太阳门而入,拜于紫微观下,曰:“请斩文都,归罪司寇。”侗见兵势盛,遣其所署将军黄桃树执文都以出。文都顾谓侗曰:“臣今朝亡,陛下亦当夕及。”侗恸哭遣之,左右莫不悯默。出至兴教门,世充令左右乱斩之,诸子并见害。
       则弟矩,字孝矩,西魏时,袭祖爵始平县公,拜南丰州刺史。时见元氏将危,阴谓昆季曰:“宇文之心,路人所见。颠而不扶,焉用宗子!”为兄则所遏,乃止。后周文为兄子晋公护娶其妹为妻,情好甚密。及护诛,坐徙蜀。后拜司宪大夫。隋文帝重其门地,娶其女为房陵王妃。及为丞相,拜少冢宰,位柱国,赐爵洵阳郡公。及房陵立为皇太子,立其女为皇太子妃,亲礼弥厚,拜寿州总管。时陈将任蛮奴等屡寇江北,复以孝矩领行军总官,屯兵江上。后以年老,上表乞骸骨。轻泾州刺史。卒官,谥曰简。子无竭嗣。
       矩次弟雅,字孝方,有文武干用。开皇中,历左领左右将军、集沁二州刺史,封顺阳郡公。
       雅弟褒,字孝整,少有成人量。年十岁而孤,为诸兄所爱养。善事诸兄。诸兄议欲别居,褒泣谏,不从。家素富,多金宝,褒一无所受,脱身而出。仕周,位开府、北平县公、赵州刺史。从韦孝宽平尉迟迥,以功拜柱国,进封河间郡公。
       隋开皇中,拜原州总管。有商人为贼劫,其人疑同宿者而执之。褒察其色冤而辞正,遂舍之。商人诣阙讼褒受金纵贼。隋文帝遣穷之,使者簿责褒何故利金而舍盗。褒引咎无异辞。使者与褒俱诣京师,遂坐免官。其盗寻发他所。上曰:“何至自诬?”褒曰:“臣受委一州,不能息盗,臣罪一也;百姓为人所谤,不付法司,悬即放免,臣罪二也;无顾形迹,至今为物所疑,臣罪三也。臣有三罪,何所逃责!臣又不言受赂,使者复将有所穷究,然则缧绁横及良善,重臣之罪,是以自诬。”上叹异之,称为长者。
       炀帝即位,拜齐郡太守。及辽东之役,郡官督事者前后相属。有西曹掾当行,诈疾,褒杖之。掾大言曰:“我将诣行在所,欲有所告。”褒大怒,因杖百余,数日死。坐免官,卒于家。
       乐良王万寿,和平三年封,拜征东大将军,镇和龙。性贪暴,征还,道忧薨,谥曰厉王。子康王乐平袭。薨。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子忠,明帝时,复前爵,位太常少卿。孝武帝泛舟天泉池,命宗室诸王陪宴。忠愚而无智,性好衣服,遂著红罗襦,绣作领,碧绸裤,锦为缘。帝谓曰:“朝廷衣冠,应有常式,何为著百戏衣?”忠曰:“臣少来所爱,情存绮罗,歌衣舞服,是臣所愿。”帝曰:“人之无良乃至此乎?”
       广平王洛侯,和平二年封。薨,谥曰殇。无子,后以阳平幽王第五子匡后之。
       匡字建扶,性耿介,有气节。孝文器之。谓曰:“叔父必能仪形社稷,匡辅朕躬,今可改名为匡,以成克终之美。”宣武即位,累迁给事黄门侍郎。茹皓始有宠,百寮微惮之。帝曾于山陵还,诏匡陪乘,又使皓登车。皓褰裳将上,匡谏,帝推之令下,皓恨匡失色。当时壮其忠謇。宣武亲政,除肆州刺史。匡既忤皓,惧为所害,廉慎自修,甚有声绩。迁恒州刺史。征为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匡奏亲王及始藩、二藩王妻,悉有妃号。而三藩以下,皆谓之妻。上不得同为妃名,而下不及五品以上有命妇之号,窃以为疑。诏曰:“夫贵于朝,妻荣于室,妇女无定,升从其夫。三藩既启王封,妃名亦宜同等。妻者齐也,理与己齐,可从妃例。”自是三藩王妻,名号始定。从除度支尚书。匡表引乐陵、章武之例,求绍洛侯封。诏付尚书议。尚书奏听袭封,以明兴绝之义。
       时宣武委政于高肇,宗室倾惮,唯匡与肇抗衡。先自造棺,置于听事,意欲舆棺诣阙,论肇罪恶,自杀切谏。肇闻而恶之。后因与太常卿刘芳议争权量,遂与肇声色。御史中尉王显奏匡曰:
       自金行失御,群伪竞兴,礼坏乐崩,彝伦攸斁。高祖孝文皇帝以睿圣统天,克复旧典。乃命故中书监高闾,广旌儒林,推寻乐府,以黍裁寸,将均周、汉旧章。属云构中迁,尚未云就。高祖睿思玄深,参考经、记,以一黍之大,用成分体,准之为尺,宣布施行。
       暨正始中,故太乐令公孙崇辄自立意,以黍十二为寸,别造尺度,定律刊钟。皆向成讫,表求观试。时敕太常卿臣芳,以崇造既成,请集朝英,议其得否。芳疑崇尺度与先朝不同,察其作者,于经史复异,推造鲜据,非所宜行。时尚书令臣肇、清河王怿等,以崇造乖谬,与《周礼》不同,遂奏臣芳依《周礼》更造,成讫量校,从其善者。而芳以先朝尺度,事合古典,乃依前诏书,以黍刊寸,并呈朝廷,用裁金石。于时议者多云芳是。唯黄门侍郎臣孙惠蔚与崇扶同。二途参差,频经考议。而尚书令臣肇以芳造。崇物故之后,而惠蔚亦造一尺,仍云扶。以比崇尺,自相乖背。量省二三,谓芳一尺为得。而尚书臣匡表云,刘、孙二尺,长短相倾,稽考两律,所容殊异,言取中黍,校彼二家,云并参差,折中无所,自立一途,请求议判。当时议者,或是于匡,两途舛驳,未即时定。肇又云:“权斛斗尺,班行已久,今者所论,岂逾先旨,宜仰依先朝故尺为定。”
       自尔以后,而匡与肇厉言都坐,声色相加,高下失其常伦,尊竞无复彝序。匡更表列,据己十是,云芳十非。又云:“肇前被敕旨,共芳营督,规立钟石之名,希播制作之誉。乃凭枢衡之尊,藉舅氏之势,与夺任心,臧否自己,阿党刘芳,遏绝臣事。望势雷同者,接以恩言;依经案古者,即被怒责。虽未指鹿化马,移天徙日,实使蕴藉之士,耸气坐端;怀道之夫,结舌筵次。”又言“芳昔与崇竞,恒言自作,今共臣论,忽称先朝。岂不前谓可行,辄欲自取;后知错谬,便推先朝。殊非大臣之体,深失为下之义。复考校势臣之前,量度偏颇之手,臣必刖足内朝,抱璞人外。”嚣言肆意,彰于朝野。
       然匡职当出纳,献替所在,斗尺权度,正是所司。若己有所见,能练臧否,宜应首唱义端,早辨诸惑,何故默心随从,不关一言,见芳成事,方出此语?计芳才学,与匡殊悬,所见浅深,不应相匹。今乃始发,恐此由心,借智于人,规成虚誉。况匡表云:“所据铜权,形如古志,明是汉作,非莽别造。”及案权铭,“黄帝始祖,德布于虞;虞帝始祖,德布于新”。若莽佐汉时事,宁有铭伪新之号哉?又寻莽传,云莽居摄,即变汉制度。考校二证,非汉权明矣。复云“芳之所造,又短先朝之尺。臣既比之,权然相合。更云“芳尺与千金堰不同。”臣复量比,因见其异,二三浮滥,难可据准。又云“共构虚端,妄为疑似,托以先朝,云非己制”。臣案此欺诈,乃在于匡,不在于芳。何以言之?
       芳先被敕,专造钟律,管籥优劣,是其所裁,权斛尺度,本非其事。比前门下索芳尺度,而芳牒报云“依先朝所班新尺,复应下黍,更不增损,为造钟律,调正分寸而已”。检匡造时,在牒后一岁,芳于尔日,匡未共争,已有此牒,岂为诈也?计崇造寸,积黍十二,群情共知。而芳造寸,唯止十黍,亦俱见。先朝诏书,以黍成寸,首尾历然,宁有辄欲自取之理?肇任居端右,百寮是望,言行动静,必副具瞻。若恃权阿党,诈托先诏,将指鹿化马,徙日移天,即是魏之赵高,何以宰物?肇若无此,匡既诬毁宰相,讪谤时政,阻惑朝听,不敬至甚。请以肇、匡并禁尚书,推穷其原,付廷尉定罪。
       诏曰“可”。有司奏匡诬肇,处匡死刑。宣武恕死,降为光禄大夫。又兼宗正卿。出为兖州刺史。匡临发,帝引见于东堂,劳勉之。匡犹以尺度金石之事,国之大经,前虽为南台所弹,然犹许更议。若议之日,愿听臣暂赴。帝曰:“刘芳学高一时,深明典故。其所据者,与先朝尺乃寸过一黍,何得复云先朝之意也?兖州既所执不经,后议之日,何待赴都也。”
       明帝初,入为御史中尉。匡严于弹纠,始奏于忠,次弹高聪等免官,灵太后并不许。违其纠恶之心,又虑匡辞解,欲奖安之,进号安南将军,后加镇东将军。
       匡屡请更权衡不已,于是诏曰:“谨权审度,自昔令典,定章革历,往代良规。匡宗室贤亮,留心既久,可令更集儒贵,以时验决。必务权衡得衷,令寸籥不舛。”又诏曰:“故广平殇王洛侯体自恭宗,茂年薨殒,国除祀废,不祀忽诸。匡亲同若子,私继岁久,宜树维城,永兹盘石,可特袭王爵,封东平郡王。”匡所制尺度讫,请集朝士议定是非,诏付门下、尚书、三府、九列议定以闻。太师、高阳王雍等议,以为“晋中书监荀勖所造之尺,与高祖所定,毫厘略同。侍中崔光得古象尺,于时亦准议令施用。仰惟孝文皇帝德迈前王,睿明下烛,不刊之式,事难变改。臣等参论,请停匡议,永遵先皇之制。”诏从之。
       匡每有奏请,尚书令、任城王澄时致执夺。匡刚隘,内遂不平。先所造棺,犹在僧寺,乃复修事,将与澄相攻。澄颇知之,后将赴省,与匡逢遇,驺卒相挝,朝野骇愕。澄因是奏匡罪状三十余条,廷尉处以死刑。诏付八议,特加原宥,削爵除官。三公郎中辛雄奏理之。后特除平州刺史,徙青州刺史。寻为关右都督、兼尚书行台。遇疾,还京。孝昌初,卒,谥曰文贞。后追复本爵,改封济南王。
       第四子献袭,薨。子祖育袭。武定初,坠马薨。子勒叉袭。齐受禅,爵例降。

本书目录

卷一 魏本纪第一
卷二 魏本纪第二
卷三 魏本纪第三
卷四 魏本纪第四
卷五 魏本纪第五
卷六 齐本纪上第六
卷七 齐本纪中第七
卷八 齐本纪下第八
卷九 周本纪上第九
卷十 周本纪下第十
卷十一 隋本纪上第十一
卷十二 隋本纪下第十二
卷十三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十四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十五 列传第三 魏诸宗室
卷十六 列传第四 道武七王 明元六王 太武五王
卷十七 列传第五 景穆十二王上
卷十八 列传第六 景穆十二王下
卷十九 列传第七 文成五王 献文六王 孝文六王
卷二十 列传第八
卷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四十三 列传三十一
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齐宗室诸王上
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齐宗室诸王下
卷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周宗室
卷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周室诸王
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隋宗室诸王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外戚
卷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儒林上
卷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儒林下
卷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文苑
卷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孝行
卷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节义
卷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循吏
卷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酷吏
卷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隐逸
卷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艺术上
卷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艺术下
卷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列女
卷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恩幸
卷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僣伪附庸
卷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西域
卷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突厥 铁勒
卷一百 序传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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