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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卷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循吏
作者:唐 · 李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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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膺 路邕 阎庆胤 明亮 杜纂 窦瑗 苏淑 张华原 孟业 苏琼 路去病 梁彦光 樊叔略 公孙景茂 辛公义 柳俭(郭绚 敬肃) 刘旷 王伽 魏德深
       先王疆理天下,司牧黎元,刑法以禁其奸,礼教以防其欲,虽为政以德,理实殊涂,百虑一致,在斯而已。《书》云“知人则哲”,又云“无旷庶官”,言非其人为空官也。睿哲之后,必致清明之臣;昏乱之朝,多有贪残之吏。嗜欲所召,影响从之。故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盖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御之人焉。自罢侯置守,历年永久,统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宽猛为用,庇人调俗。但廉平常迹,声有难高;适时应务,招响必速。是故搏击为侯,起不旋踵;懦弱贻咎,录用无时。此则已然于前世矣!后之为吏,与世沈浮,叔季浇漓,奸巧多绪,居官莅职,道各不同,故往籍述其贤能,以彰惩劝之道。
       案魏立《良吏传》有张恂、鹿生、张膺、宋世景、路邕、阎庆胤、明亮、杜纂、裴佗、窦瑗、羊敦、苏淑。齐立《循吏传》有张华原、宋世良、郎基、孟业、崔伯谦、苏琼、房豹、路去病。《周书》不立此篇。隋《循吏传》有梁彦光、樊叔略、赵轨、房恭懿、公孙景茂、辛公义、柳俭、刘旷、王伽、魏德深。其张恂、鹿生、宋世景、裴佗、羊敦、宋世良、郎基、崔伯谦、房豹、赵轨、房恭懿,各附其家传,其余皆依时代编缉,以备《循吏篇》云。
       张膺,不知何许人也。延兴中,为鲁郡太守。履行贞素,妻女樵采自供。孝文深嘉之。迁京兆太守,清白著称,得吏人之忻心焉。
       路邕,阳平人也。宣武时,除东魏郡太守。莅政清勤。经年俭,日出家粟,赈赐贫窘。灵太后下诏褒美,赐龙厩马一匹、衣一袭、被褥一具。稍迁南青州刺史,卒。
       阎庆胤,不知何许人也。为东秦州敷城太守。频年饥俭,庆胤岁常以家粟千石,赈恤贫穷,人赖以济。部人阳宝龙一千余人申颂美政。有司以闻,灵太后卒无褒赏。
       明亮,字文德,平原高昌人也。有识干,历员外常侍。延昌中,宣武临朝堂,亲自黜陟,授亮勇武将军。亮进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号至浊。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帝曰:“九流之内,人咸君子,卿独欲乖众,妄相清浊,所请未可。”亮曰:“今江左未宾,书轨宜一,方为陛下投命前驱,拓定吴会。官爵,陛下之所轻;贱命,微臣之所重。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轻?”因请改授平远将军。帝曰:“运筹用武,然后远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得平远乎?”亮乃陈谢而退。除阳平太守。清白爱人,甚有惠政。转汲郡太守,为政如前,举宣远近。卒,二郡人吏迄今追思之。
       杜纂,字荣孙,常山九门人也。少以清苦自立。时县令齐罗丧亡,无亲属收殓,纂以私财殡葬,由是郡县标其门闾。后居父丧尽礼。郡举孝廉,稍除积弩将军,从征新野。及南阳平,以功赐爵井陉男。赏帛五百匹,数日之中,散之知友,时人称之。历武都、汉阳二郡太守,并以清白为名。明帝初,拜清河内史。性俭约,尤爱贫老,问人疾苦,至有对之泣涕。劝督农桑,亲自检视,勤者赏以物帛,惰者加以罪谴。吊死问生,甚有恩纪。除东益州刺史,无御边威略,群氐反叛,以失人和徵还。迁太中大夫。正光末,清河人房通等三百人颂纂德政,乞重临郡,诏许之。孝昌中,为葛荣围逼。以郡降,荣以为常山太守。荣灭,卒于家。
       纂所历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诬矫。而轻财洁己,终无受纳,为百姓所思,号为良守。天平中,赠定州刺史。
       窦瑗,字世珍,辽西阳洛人也。自言本出扶风平陵,汉大将军武曾孙崇为辽西太守,遂家焉。曾祖堪,慕容氏渔阳太守。祖表,冯弘城周太守,入魏。父冏,举秀才,早卒。普泰初,瑗启以身阶级为父请赠,诏赠平州刺史。瑗年十七,便荷帙从师,游学十载,始为御史。后兼太常博士,拜太原王尔朱荣官,荣留为北道大行台左丞。以拜荣官,赏新昌男。从荣东平葛荣,封容城县伯。瑗乞以容城伯让兄叔珍,诏听以新昌男转授之。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尔朱世隆等立长广王晔为主,南赴洛阳。至东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废之,瑗执鞭独入禁内,奏愿行尧、舜事,晔遂禅广陵。由是除给事黄门侍郎。
       孝武帝时,为廷尉卿。及释奠开讲,瑗与温子升、魏季景、李业兴并为擿句。天平中,除广宗太守,政有清白之称。广宗人情凶戾,累政咸见告讼。唯瑗一人,终始全洁。转中山太守,声誉甚美,为吏人所怀。及齐神武班书州郡,称瑗政绩,以为劝励。后授平州刺史,在州政如临郡。又为神武丞相府右长史。瑗无军府断割才,不甚称职。又行晋州事。及还邺,上表曰:“臣伏读《麟趾新制》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条:‘母杀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三返覆之,未得其门。何者?案律:‘子孙告父母、祖父母者,死。’又汉宣云:‘子匿父,孙慝大父母,皆勿论。’盖谓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杀害之类,恩须相隐,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见其直,未必指母杀父,止子不言也。今母杀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识比野人,义近禽兽。且母之于父,作合移天,既杀己之天,复杀子之天,二天顿毁,岂容顿默?此母之罪,义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离。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如或有之,可临时议罪,何用豫制斯条,用为训诫?恐千载之下,谈者喧哗,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论。以臣管见,实所不取。”诏付尚书。三公郎封君义立判云:“母杀其父,子复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杀。天下未有无母之国,不知此子,将欲何之?既于法无违,于事非害,宣布有司,谓不宜改。”瑗复难云:“局判云‘母由告死,便是子杀。天下未有无母之国,不知此子,将欲何之。’瑗案典律,未闻母杀其父而子有隐母之义。既不告母,便是与杀父同。天下可有无父之国,此子独得有所之乎?”事虽停寝。除大宗正卿。宗室及其寒士,相与轻之,瑗案法推正,甚见仇疾。官虽通显,贫窘如初,清尚之操,为时所重。领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卒官。赠太仆卿、济州刺史,谥曰明。
       苏淑,字仲和,武邑人也。兄寿兴,坐事为阉官,后拜河间太守,赐爵晋阳男。及寿兴将卒,遂冒养淑为子。淑熙平中袭其爵。后除乐陵内史,在郡绥抚,甚有人誉。后谢病乞解,有诏听之,人吏老幼诉乞淑者甚众。后历荥阳、中山二郡太守,卒。
       淑清心爱下,所历三郡,皆为吏人所思,当时称为良二千石。武定初,赠卫大将军、都官尚书、瀛州刺史,谥曰懿。齐神武追美清操,与羊敦同见优赏。
       张华,原字国满,代郡人也。少明敏,有器度。初为齐神武骠骑府法曹参军,赐爵新城伯,累迁大丞相府属。深被亲待,每号令三军,恒令宣谕意旨。寻除散骑常侍。周文始据雍州,神武使华原入关说焉。周文谓曰:“若能屈骥足于此,当共享富贵;不尔,命悬今日。”华原曰:“殒首而已,不敢闻命。”周文嘉其亮正,乃使东还。寻悔,遣追不及。神武以华原久而不返,每叹惜之,及闻其来,喜见于色。后除相府右长史,迁骠骑大将军、特进,进爵为公,仍徙封新安。后为兖州刺史。华原有干略,达政体。至州,乃广布耳目,以威禁。境内大贼及邻州亡命三百余人,皆诣华原归款。咸抚以恩信,放归田里,于是人怀感附,寇盗寝息。州狱先有系囚千余人,华原科简轻重,随事决遣。至年暮,唯有重罪者数十人。华原各给假五日,曰:“期尽速还也。”囚等曰:“有君如是,何忍背之!”依期毕至。先是,州境数有猛兽为暴。自华原临政,州东北七十里甑山中,忽有六駮食猛兽,咸以为化感所致。卒官,州人大小莫不号慕,为树碑立祠,四时祭焉。赠司空公、尚书左仆射。子宰均嗣。
       孟业,字敬业,钜鹿安国人也。家本寒微,少为州吏,性廉谨。同僚诸人,侵盗官绢,分三十匹与业,拒而不受。行台郎中郭秀相礼接,方欲荐之,会秀卒。
       魏彭城王韶,齐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业为典签。长史刘仁之谓业曰:“我处其外,君居其内,同心戮力,庶有济乎?”未几,仁之入为中书令,临路启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业,愿专任之,余人不可信也。”又与业别,执手曰:“令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后,不自保全,唯正与直,愿君自勉。”业唯有一马,瘦死。韶以业贫,令州府官人,同食马肉,欲令厚相酬偿。业固辞不敢。韶乃戏业曰:“卿邀名人也。”对曰:“业为典签,州中要职,诸人欲相贿赡,止患无方便耳。今唤食肉,恐致聚敛,有损声名,所以仰违明教。”后未旬日,韶左右王四德、董惟金并以马死托肉,为长史裴英起密启。神武有书与韶,大致诮让。业寻被谮,出外行县事。后神武书责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及韶代下,业亦随还,赠送一无所受。仁之后为西兖州,临别谓吏部郎中崔暹曰:“贵州人士,唯有孟业,铨举之次,不可忘也。”暹问业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使刘西兖如此钦叹?”业答曰:“唯知自修也。”韶为并州刺史,业复为典签,仍兼长史。
       齐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召为法曹。业形貌短小,及谒见,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后寻业断决处,谓曰:“卿断决之明,可谓有过躯貌之用。”补河间王国郎中令。清贫自守,未曾有失。文宣谓侍中裴英起曰:“卿识河间王郎中孟业不?一昨见其国司文案,似是好人。”对曰:“昔与臣同事魏彭城王元韶。其人清忠正直,世所希有。”帝曰:“如公言者,比来便是大屈。”除中书舍人。文宣初唯得姓名,及因奏事,见其羸老,又质性敦朴,无升降之容,加之平缓,寡于方便。有一道士由吾道荣以术艺被迎,将入内,业为通名。忽于众中抗声奏云:“由吾道士不食五谷。”帝命推而下之。又令点检百官,敷奏失所,帝遣人以马鞭击业头,至于流血。然亦体其衰老,非力所堪。
       皇建二年,累迁东郡太守,以宽惠著名。其年夏,五官张凝因出使,得麦一茎五穗,其余或三穗四穗共一茎者,合郡咸以政化所感,因即申上。至秋,复有东燕县人班映祖,送嘉禾一茎九穗。河清三年,敕人间养驴,催买甚切。业曰:“吾既为人父母,岂可坐看此急。令宜权出库钱,贷人取办,后日有罪,吾自当之。”后为宪司所劾。被摄之日,郡人皆泣而随之,迭相吊慰。送业度关者,有数百人,至黎阳郡西,方得辞决。攀援号哭,悲动行路。诣阙诉冤者非一人,敕乃放还。郡中父老,扣河迎接。
       武成亲戎,自洛还邺,道由东郡。业具牛酒,率人吏拜谒路旁,自称:“粪土臣孟业,伏惟圣驾亲行,有征无战,谨上微礼。”便与人吏俱唱万岁,导引前入,帝大嘉之。后除广平太守,年既老,理政不如在东郡时。武平九年,为太中大夫,加卫将军,寻卒。
       业志守质素,不尚浮华。为子结婚,为朝肺腑吒罗氏。其子以荫得为平原王段孝先相府行参军,乃令作今世服饰绮襦纨袴。吒罗家又恃姻娅,炫曜矜夸。业知而不禁,素望颇贬。
       苏琼,字珍之,长乐武强人也。父备,仕魏,至卫尉少卿。琼幼时随父在边,尝谒东荆州刺史曹芝,芝戏问曰:“卿欲官不?”对曰:“设官求人,非人求官。”芝异其对,署为府长流参军。齐文襄以仪同开府,引为刑狱参军,每加勉劳。并州尝有强盗,长流参军张龙推其事,所疑贼徒,并已拷伏,失物家并识认,唯不获盗赃。文襄付琼,更令穷审,乃别推得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赃验。文襄大笑,语前妄引贼者曰:“尔辈若不遇我好参军,几致枉死。”除南清河太守。郡多盗贼,及琼至,奸盗止息。或外境奸非,辄从界中行过者,无不捉送。零陵县人魏双成,住处与畿内武城交错,失牛,疑其村人魏子宾,列送至郡。一经穷问,知宾非盗,而便放之。双成云:“府君放贼去,百姓牛何处可得?”琼不理其语,密遣访获盗者。从此畜牧不收,云:“但存府君。”其邻郡富家,将财物寄置界内以避盗。冀州绎幕县人成氏大富,为贼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苏公矣”,贼遂去。平原郡有妖贼刘黑苟,构结徒侣,通于沧海。琼所部人,连接村居,无相染累。邻邑于此伏其德绩。郡中旧贼一百余人,悉充左右,人间善恶及长吏饮人一杯酒,无不即知。
       琼性清慎,不发私书。道人道研为济州沙门统,资产巨富,在郡多出息,常得郡县为征。及欲求谒,度知其意,每见则谈问玄理。研虽为债数来,无由启口。其弟子问其故,研曰:“每见府君,径将我入青云间,何由得论地上事。”师徒还归,遂焚责券。郡人赵颍,官至乐陵太守,年余八十,致事归。五月中,得新瓜一双,自来奉。颍恃年老,苦请,遂便为留。乃致于厅事梁上,竟不割。人闻受赵颍饷瓜,欲贡新果,至门,问知颍瓜犹在,相顾而去。有百姓乙普明,兄弟争田,积年不断,各相援据,乃至百人。琼召普明兄弟,对众人谕之曰:“天下难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泪,诸证人莫不洒泣。普明兄弟叩头,乞外更思,分异十年,遂还同住。
       每年春,总集大儒卫觊隆、田元凤等讲于郡学,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书。时人指吏曹为学生屋。禁断淫祠,婚姻丧葬,皆教令俭而衷礼。又蚕月预下绵绢度样于部内,其兵赋次第,并立明式。至于调役,事必先办,郡县吏长,恒无十杖稽失。当时州郡,无不遣人至境,访其政术。
       天保中,郡界大水,人灾,绝食者千余家。琼普集郡中有粟家,自从贷粟,悉以给付饥者。州计户徵租,复欲推其贷粟,纲纪谓琼曰:“虽矜饥馁,恐罪累府君。”琼曰:“一身获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陈状,使检皆免,人户保安。此等相抚儿子,咸言“府君生汝”。在郡六年,人庶怀之,遂无一人经州。前后四表,列为尤最。遭忧解职,故人赠遗,一无所受。寻起为司直、廷尉正,朝士嗟其屈,尚书辛术曰:“既直且正,名以定体,不虑不申。”初,琼任清河太守,裴献伯为济州刺史。献伯酷于用法,琼恩于养人。房延祐为乐陵郡,过济州。裴问其外声,延祐云:“唯闻太守善,刺史恶。”裴云:“得人誉者非至公。”答云:“若尔,黄霸、袭遂,君之罪人也。”后有敕,州各举清能。裴以前言,恐为琼陷,琼申其枉滞,议者尚其公平。毕仪云为御史中丞,以猛暴任职,理官忌惮,莫敢有违。琼推察务在得情,雪者甚众。寺署台案,始自于琼。迁三公郎中。赵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频告谋反,前后皆付琼推检,事多申雪。尚书崔昂谓琼曰:“若欲立功名,当更思余理。仍数雪反逆,身命何轻?”琼正色曰:“所雪者冤枉,不放反逆。”昂大惭。京师为之语曰:“断决无疑苏珍之。”
       皇建中,赐爵安定县男、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级寺忽被盗铜像一百躯。有司徵检,四邻防宿及踪迹所疑,逮系数十人。琼一时放遣,寺僧怨诉不为推贼。琼遣僧,谢曰“但且还寺,得像自送。”尔后十日,抄贼姓名及赃处所,径收掩,悉获实验。贼徒款引,道俗叹伏。旧制,以淮禁不听商贩辄度。淮南岁俭,启听淮北取籴。后淮北人饥,复请通籴淮南,遂得商估往还,彼此兼济,水陆之利,通于河北。
       后为大理卿而齐亡,仕周,为博陵太守。隋开皇初卒。
       路去病,阳平人也。风神疏朗,仪表瑰异。齐河清初,为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贵戚,以正直知名。敕用士人为县宰,以去病为定州饶阳县令。去病明闲时务,性颇严毅,人不敢欺,然至廉平,为吏人叹伏。武平四年,为成安县令。都下有邺、临漳、成安三县,辇毂之下,旧号难为。重以政乱时艰,纲纪不立,近臣内戚,请属百端。去病消息事宜,以理抗答。势要之徒,虽厮养小人,莫不惮其风格,亦不至嫌恨。自迁邺以还,三县令政术,去病独为称首。周武平齐,重其能官,与济阴郡守公孙景茂二人不被替代,发诏褒扬。去病后以尉迟迥事。隋大业初,卒于冀氏县令。
       梁彦光,字脩芝,安定乌氏人也。祖茂,魏秦、华二州刺史。父显,周荆州刺史。彦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谓所亲曰:“此儿有风骨,当兴吾宗。”七岁时,父遇笃疾,医云“饵五石可愈”。时求紫石英不得,彦光忧瘁,不知所为。忽于园中见一物,彦光所不识,怪而持归,即紫石英也。亲属咸异之,以为至孝所感。魏大统末,入学,略涉经史,有规检,造次必以礼。解褐秘书郎。周受禅,迁舍人上士。武帝时,累迁小驭下大夫。母忧去职,毁瘠过礼。未几,起令视事,帝见其毁甚,嗟叹久之。后为御正下大夫,从帝平齐,以功授开府、阳城县公。宣帝即位,拜华州刺史,进封华阴郡公,以阳城公转封一子。后拜柱国、青州刺史。属帝崩,不之官。
       隋文帝受禅,以为岐州刺史,兼领宫监,甚有惠政,嘉禾连理,出于州境。上嘉其能,下诏褒美,赐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伞一枚,以厉清正。后转相州刺史。彦光前在岐州,其俗颇质,以静镇之,合境大安,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及居相部,如岐州法。邺都杂俗,人多变诈,为之作歌,称其不能理政。上闻而谴之,竟坐免。岁余,拜赵州刺史。彦光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为戴帽饧。臣自分废黜,无复衣冠之望。不谓天恩复垂收采。请复为相州,改弦易调,庶有以变其风俗。”上从之,复为相州刺史。豪猾者闻彦光自请来,莫不嗤笑。彦光下车,发摘奸隐,有若神明,狡猾莫不潜窜,合境大骇。初,齐亡后,衣冠士人,多迁关内,唯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由是人情险诐,妄起风谣,诉讼官人,万端千变。彦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有勤学异等,聪令有闻者,升堂设馔,其余并坐廊下。有好诤讼惰业无成者,坐之庭中,设以草具。及大成当举,行宾贡之礼;又于郊外祖道,并以财物资之。于是人皆克励,风俗大改。
       有滏阳人焦通,性酗酒,事亲礼阙,为从弟所讼。彦光弗之罪,将至州学,令观孔子庙中韩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衰,对母悲泣之像。通遂感悟,悲愧若无容者。彦光训喻而遣之,后改过励行,卒为善士。吏人感悦,略无诤讼。卒官,赠冀定瀛青四州刺史,谥曰襄。
       子文谦嗣,弘雅有父风。以上柱国世子,例授仪同。历上、饶二州刺史,迁鄱阳太守,称为天下之最。徵拜户部侍郎。辽东之役,领武贲郎将,为卢龙道军副。会杨玄感作乱,其弟武贲郎将玄纵先隶文谦,玄感反问未至而玄纵逃走,文谦不之觉。坐是,配防桂林而卒。
       少子文让,初封阳城县公,后为鹰扬郎将。从卫玄击杨玄感于东都,力战而死,赠通议大夫。
       樊叔略,陈留人也。父观,仕魏,为南兖州刺史、河阳侯,为高氏所诛。叔略被腐刑,给使殿省。身长九尺,有志气。颇见忌,内不自安,遂奔关西。周文器之,引置左右,授都督,袭爵为侯。大冢宰宇文护执政,引为中尉。渐被委信,兼督内外,位开府仪同三司。护诛,齐王宪引为园苑监。数进兵谋,宪甚奇之。从武帝平齐,以功加上开府,封清乡县公,拜汴州刺史,号为明决。宣帝营建东都,以叔略有巧思,拜营构监。宫室制度,皆叔略所定。尉迟迥之乱,镇大梁,以军功拜大将军,复为汴州刺史。隋文帝受禅,加位上大将军,进爵安定郡公。在州数年,甚有声称。迁相州刺史,政为当时第一。上降玺书褒美之,赐以粟帛,班示天下。百姓为之语曰:“智无穷,清乡公;上下正,樊安定。”征拜司农卿,吏人莫不流涕,相与立碑颂德。自为司农,凡所种植,叔略别有条制,皆出人意表。朝廷有疑滞,公卿所未能决,叔略辄为评理。虽无学术,有所依据,然师心独见,暗与理合。甚为上所亲委,高颎、杨素礼遇之。叔略虽为司农,往往参督九卿事。性颇豪侈,每食方丈,备水陆。十四年,从祠太山。至洛阳,上令录囚徒。将奏,晨至狱门,于马上暴卒,上嗟悼久之。赠亳州刺史,谥曰襄。
       公孙景茂,字元蔚,河间阜城人也。容貌魁梧,少好学,博涉经史。在魏,察孝廉,射策甲科。稍迁太常博士,多所损益,时人称为书库。历高唐令、大理正,俱有能名。齐灭,周武帝闻而召见,与语器之,授济北太守。以母忧去职。开皇初,召拜汝南太守。郡废,为曹州司马,迁息州刺史。法令清静,德化大行。属平陈之役,征人在路病者,景茂减俸禄为饘粥汤药,多方振济之,赖全活者千数。上闻嘉之,诏宣示天下。十五年,上幸洛阳,景茂谒见。时七十七,上命升殿坐。问其年,哀其老,嗟叹久之。景茂再拜曰:“吕望八十而遇文王,臣逾七十而逢陛下。”上甚悦,下诏褒美之,加上仪同三司,伊州刺史。明年,以疾征,吏人号泣于道。及疾愈,复乞骸骨,又不许。转道州刺史。悉以秩俸买牛犊鸡猪,散惠孤弱不自存者。好单骑巡人,家至户入,阅视百姓产业。有修理者,于都会时,乃褒扬称述;如有过恶,随即训导,而不彰也。由是人行义让,有无均通。男子相助耕耘,妇女相从纺织,大村或数百户,皆如一家之务。其后请致仕,上优诏听之。仁寿中,上明公杨纪出使河北,见景茂神力不衰,还以状奏。于是就拜淄州刺史,赐以马辇,便道之官。前后历职,皆有德政,论者称为良牧。大业初,卒官。年八十七,谥曰康。身死之日,诸州人吏赴丧者数千人。或不及葬,皆望坟恸哭,野祭而去。
       辛公义,陇西狄道人也。祖徽,魏徐州刺史。父季庆,青州刺史。公义早孤,为母氏所养,亲授《书》、《传》。周天和中,选良家子任太学生。武帝时,召入露门学,令受道义,每月集御前,令与大儒讲论。上数嗟异,时辈慕之。建德初,授宣纳中士。从平齐,累迁掌治上士、扫寇将军。隋文帝作相,授内史上士,参掌机要。开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摄内史舍人,赐爵安阳县男。转驾部侍郎,使勾检诸马牧,所获十余万匹。上喜曰:“唯我公义,奉国罄心。”
       从军平陈,以功除岷州刺史。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养,孝义道绝。由是病者多死。公义患之,欲变其俗。因分遣官人,巡检部内,凡有疾病,皆以床辇来,安置厅事。暑月疫时,病人或至数百,厅廊悉满。公义亲设一榻,独坐其间,终日连夕,对之理事。所得秩俸,尽用市药,迎医疗之,躬劝其饮食,于是悉差。方召其亲戚而喻之曰:“死生由命,不关相著,前汝弃之,所以死耳。今我聚病者,坐卧其间,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儿复差,汝等勿复信之。”诸病家子孙,惭谢而去。后人有过疾者,争就使君,其家亲属,固留养之。始相慈爱,此风遂革,合境之内,呼为慈母。
       后迁并州刺史。下车,先至狱中,因露坐牢侧,亲自验问。十余日间,决断咸尽。方还大厅,受领新讼。皆不立文案,遣当直佐僚一人,侧坐讯问。事若不尽,应须禁者,公义即宿厅事,终不还阁。人或谏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曰:“刺史无德可以导人,尚令百姓系于囹圄。岂有禁人在狱,而心自安乎!”罪人闻之,咸自款服。后有欲诤讼者,乡闾父老遽相晓曰:“此盖小事,何忍勤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时山东霖雨,自陈汝至于沧海,皆苦水灾。境内犬牙,独无所损。山出黄银,获之以献,诏水部郎娄崱就公义祷焉,乃闻空中有金石丝竹之响。
       仁寿元年,追充扬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暕恐其部内官僚犯法,未入州境,豫令使属之。公义答曰:“不敢有私。”及至扬州,皆无所纵舍,暕衔之。及炀帝即位,扬州长史王弘入为黄门郎,因言公义之短,竟去官。吏人守阙诉冤,相继不绝。后数岁,帝悟,除内史侍郎。丁母忧,未几起为司隶大夫,检校右御卫武贲郎将。从征至柳城郡,卒。子融。
       柳俭,字道约,河东解人也。祖元璋,魏司州大中正、相、华二州刺史。父裕,周闻喜令。俭有局量,立行清苦,为州里所敬,虽至亲昵,无敢狎侮。仕周,历宣纳上士、畿伯大夫。及隋文帝受禅,擢拜水部侍郎,封率道县伯。未几,出为广汉太守,甚有能名。俄而郡废。时帝励精思政,妙简良能,出为牧宰。俭以仁明著称,擢拜蓬州刺史。狱讼者庭决遣之,佐吏从容而已,狱无系囚。蜀王秀时镇益州,列上其事。迁邛州刺史。在职十余年,人夷悦服。蜀王秀之得罪也,俭坐与交通,免职。及还乡,妻子衣食不赡,见者咸叹伏焉。炀帝嗣位,征之。于时,多以功臣任职,牧州领郡者,并带戎资,唯俭起自良吏。帝嘉其绩,特授朝散大夫,拜弘化太守,俭清节愈励。大业五年,入朝,郡国毕集。帝谓纳言苏威、吏部尚书牛弘曰:“其中清名天下第一者,为谁?”威等以俭对。帝又问其次,威以涿郡赞务郭绚,颍川赞务敬肃等二人对。帝赐俭帛二百匹,绚、肃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异焉,论者美之。及大业末,盗贼峰起,数被攻逼。俭抚结人夷,卒无离叛,竟以保全。及义兵至长安,尊立恭帝,俭与留守李粲缟素,于州南向恸哭。既而归京师,相国赐俭物三百段,就拜上大将军。岁余,卒于家,时年八十九。
       郭绚,河东安邑人,家世寒微。初为尚书令史,后以军功拜仪同,历数州司马、长史,皆有能名。大业初,刑部尚书宇文幹巡省河北,引绚为副。炀帝将有事辽东,以涿郡为冲要,访可任者。闻绚有干局,拜涿郡赞务,吏人悦服。数载,迁为通守,兼领留守。及山东盗起,绚逐捕之,多所克获。时诸郡无复完者,唯涿郡独全。后将兵击窦建德于河间,战死,人吏哭之,数月不息。
       敬肃,字敬俭,河东蒲坂人。少以贞介知名,释褐州主簿。开皇初,为安陵令,有能名。擢拜秦州司马,转幽州长史。仁寿中,为卫州司马,俱有异绩。炀帝嗣位,迁颍川郡赞务。大业五年,朝东都。帝令司隶大夫薛道衡为天下郡官之状,称肃曰:“心如铁石,老而弥笃。”时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当涂用事,其邑在颍州,每有书属肃,肃未尝开封,辄令使者持去。述宾客有放纵者,以法绳之,无所宽贷,由是述衔之。八年,朝于涿郡。帝以其年老,有能名,将擢为太守者数矣,辄为述所毁,不行。大业末,乞骸骨,优诏许之。去官之日,家无余财。岁余,终于家。
       刘旷,不知何许人也,性谨厚,每以诚恕应物。开皇初,为平乡令,单骑之官。人有诤讼者,辄丁宁晓以义理,不加绳劾,各自引咎而去。所得俸禄,赈施穷乏。百姓感其德化,更相笃励曰:“有君如此,何得为非?”在职七年,风教大洽。狱中无系囚,诤讼绝息,囹圄皆生草,庭可张罗。及去官,吏人无少长号泣,沿路将送,数百里不绝。迁为临颍令,清名善政为天下第一。尚书左仆射高颎言状,上召之。及引见,劳之曰:“天下县令固多矣,卿能独异于众,良足美也。”顾谓侍臣曰:“若不殊奖,何以劝人?”于是下优诏,擢拜莒州刺史。
       王伽,河间章武人也。开皇末,为齐州参军。初无足称,后被州使送流囚李参等七十余人诣京师。时制,流人并枷锁传送。次荥阳,悯其辛苦,悉呼而谓之曰:“卿辈既犯国刑,亏损名教,身婴缧绁,此其职也。今复重劳援卒,岂独不愧于心哉!”参等辞谢。伽曰:“汝等虽犯宪法,枷锁亦大苦辛,吾欲与汝等脱去,行至京师总集,能不违期不?”皆拜谢曰:“必不敢违。”伽于是悉脱枷,停援卒,与期曰:“某日当至京师。如致前却,吾当为汝受死。”舍之而去。流人感悦,依期而至,一无离叛。上闻而惊异,召见与语,称善久之。于是悉召流人,并令携负妻子俱入,赐宴于殿庭而赦之。乃下诏曰:“凡在有生,含灵禀性,咸知好恶,并识是非。若临以至诚,明加劝导,则俗必从化,人皆迁善。往以海内乱离,德教废绝,官人无慈爱之心,兆庶怀奸诈之意,所以狱讼不息,浇薄难理。朕受命上天,安养万姓,思导圣法,以德化人。朝夕孜孜,意本如此。而伽深识朕意,诚心宣导。参等感悟,自赴宪司。明率土之人,非为难教,良是官人不加示晓,致令陷罪,无由自新。若使官尽王伽之俦,人皆李参之辈,刑措不用,其何远哉!”于是擢伽为雍令,政有能名。
       魏德深,本钜鹿人也。祖冲,仕周,为刑部大夫、建州刺史,因家弘农。父毗,郁林令。德深初为隋文帝挽郎,后历冯翊郡书佐,武阳郡司户、书佐,以能迁贵乡长。为政清静,不严而肃。会兴辽东之役,征税百端,使人往来,责成郡县。于时王纲弛紊,吏多赃贿,所在征敛,人不堪命。唯德深一县,有无相通,不竭其力,所求皆给,而百姓不扰。于时盗贼群起,武阳诸城,多被沦陷,唯贵乡独全。郡丞元宝藏受诏逐捕盗贼,每战不利,则器械必尽,辄征发于人,动以军法从事,如此者数矣。其邻城营造,皆聚于厅事,吏人递相督责,昼夜喧嚣,犹不能济。德深各问其所欲,任随便修营,官府寂然,恒若无事。唯约束长吏,所修不须过胜余县,使百姓劳苦。然在下各自竭心,常为诸县之最。寻转馆陶长,贵乡吏人闻之,相与言及其事,皆歔欷流涕,语不成声。及将赴任,倾城送之,号泣之声,道路不绝。
       既至馆陶,阖境老幼,皆如见其父母。有猾人员外郎赵君实,与郡丞元宝藏深相交结,前后令长,未有不受其指麾者。自德深至县,君实屏处于室,未尝辄敢出门。逃窜之徒,归来如市。贵乡父老,冒涉艰险,诣阙请留德深,有诏许之。馆陶父老,复诣郡相讼,以贵乡文书为诈。郡不能决。会持节使者韦霁、杜整等至,两县诣使讼之,乃断从贵乡。贵乡吏人,歌呼满道,互相称庆;馆陶众庶,合境悲泣,因从而居住者数百家。
       宝藏深害其能。会越王侗徵兵于郡,宝藏遂令德深率兵千人赴东都。俄而宝藏以武阳归李密,德深所领皆武阳人也,以本土从贼,念其亲戚,辄出都门,东向恸哭而反。人或谓之曰:“李密兵马,近在金墉,去此二十余里,汝必欲归,谁能相禁?何为自苦如此!”其人皆垂泣曰:“我与魏明府同来,不忍弃去,岂以道路艰难乎!”其得人心如此。后与贼战,没于阵。贵乡、馆陶人庶,至今怀之。
       论曰:为政之道,宽猛相济,犹寒暑迭代,俱成岁功者也。然存夫简久,必藉宽平,大则致鼓腹之欢,小则有息肩之惠。故《诗》曰:“虽无德与汝,式歌且舞。”张膺等皆有宽仁之心,至诚待物,化行所属,爱结人心,故得所去见思,所居而化。《诗》所谓“恺悌君子,人之父母”,岂徒然哉!

本书目录

卷一 魏本纪第一
卷二 魏本纪第二
卷三 魏本纪第三
卷四 魏本纪第四
卷五 魏本纪第五
卷六 齐本纪上第六
卷七 齐本纪中第七
卷八 齐本纪下第八
卷九 周本纪上第九
卷十 周本纪下第十
卷十一 隋本纪上第十一
卷十二 隋本纪下第十二
卷十三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十四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十五 列传第三 魏诸宗室
卷十六 列传第四 道武七王 明元六王 太武五王
卷十七 列传第五 景穆十二王上
卷十八 列传第六 景穆十二王下
卷十九 列传第七 文成五王 献文六王 孝文六王
卷二十 列传第八
卷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四十三 列传三十一
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齐宗室诸王上
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齐宗室诸王下
卷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周宗室
卷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周室诸王
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隋宗室诸王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外戚
卷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儒林上
卷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儒林下
卷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文苑
卷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孝行
卷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节义
卷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循吏
卷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酷吏
卷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隐逸
卷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艺术上
卷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艺术下
卷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列女
卷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恩幸
卷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僣伪附庸
卷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西域
卷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突厥 铁勒
卷一百 序传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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