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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卷四十七 列传第十七
作者:唐 · 房玄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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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玄(子咸 咸子敷、咸从父弟祗)
       傅玄,字休奕,北地泥阳人也。祖燮,汉汉阳太守。父干,魏扶风太守。玄少孤贫,博学善属文,解钟律。性刚劲亮直,不能容人之短。郡上计吏再举孝廉,太尉辟,皆不就。州举秀才,除郎中,与东海缪施俱以时誉选入著作,撰集魏书。后参安东、卫军军事,转温令,再迁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所居称职,数上书陈便宜,多所匡正。五等建,封鹑觚男。武帝为晋王,以玄为散骑常侍。及受禅,进爵为子,加附马都尉。
       帝初即位,广纳直言,开不讳之路,玄及散骑常侍皇甫陶共掌谏职。玄上疏曰:“臣闻先王之临天下也,明其大教,长其义节。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上下相奉,人怀义心。亡秦荡灭先王之制,以法术相御,而义心亡矣。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复发于今。陛下圣德,龙兴受禅,弘尧、舜之化,开正直之路,体夏禹之至俭,综殷周之典文,臣咏叹而已,将又奚言!惟未举清远有礼之臣,以敦风节;未退虚鄙,以惩不恪,臣是以犹敢有言。”诏报曰:“举清远有礼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乃使玄草诏进之。玄复上疏曰:
       臣闻舜举五臣,无为而化,用人得其要也。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审得其人也。不得其人,一日则损不赀,况积日乎!典谟曰“无旷庶官”,言职之不可久废也。诸有疾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而宠存之,既差而后更用。臣不废职于朝,国无旷官之累,此王政之急也。
       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自士已上子弟,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各随其才优劣而授用之。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通其货。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无有一人游手。分数之法,周备如此。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农工之业多废,或逐淫利而离其事;徒系名于太学,然不闻先王之风。今圣明之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臣以为亟定其制,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为农,三年足有一年之储;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尊儒尚学,贵农贱商,此皆事业之要务也。
       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禹、稷躬稼,祚流后世,是以《明堂》、《月令》著帝藉之制。伊尹古之名臣,耕于有莘;晏婴齐之大夫,避庄公之难,亦耕于海滨。昔者圣帝明王,贤佐俊士,皆尝从事于农矣。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使冗散之官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夫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悌。天下足食,则仁义之教可不令而行也。为政之要,计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士农工商之分不可斯须废也。若未能精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皆归之于农。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虞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故居官久,则念立慎终之化,居不见久,则竞为一切之政。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陶之所上,义合古制。
       夫儒学者,王教之首也。尊其道,贵其业,重其选,犹恐化之不崇;忽而不以为急,臣惧日有陵迟而不觉也。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然则尊其道者,非惟尊其书而已,尊其人之谓也。贵其业者,不妄教非其人也。重其选者,不妄用非其人也。若此,而学校之纲举矣。
       书奏,帝下诏曰:“二常侍恳恳于所论,可谓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岂得不使发愤耶!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后主者八坐广共研精。凡关言于人主,人臣之所至难。而人主若不能虚心听纳,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每念于此,未尝不叹息也。故前诏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几得以发懞补过,获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虽文辞有谬误,言语有失得,皆当旷然恕之。古人犹不拒诽谤,况皆善意在可采录乎!近者孔晁、綦毋龢皆案以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区区之朝无讳言之忌也。”俄迁侍中。
       初,玄进皇甫陶,及入而抵,玄以事与陶争,言喧哗,为有司所奏,二人竟坐免官。泰始四年,以为御史中丞。时颇有水旱之灾,玄复上疏曰:
       臣闻圣帝明王受命,天时未必无灾,是以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惟能济之以人事耳。故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无生草而不困匮。伏惟陛下圣德钦明,时小水旱,人未大饥,下祗畏之诏,求极意之言,同禹、汤之罪己,侔周文之夕惕。臣伏欢喜,上便宜五事: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暵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损弃之忧。
       其二曰,以二千石虽奉务农之诏,犹不勤心以尽地利。昔汉氏以垦田不实,征杀二千石以十数。臣愚以为宜申汉氏旧典,以警戒天下郡县,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于水事,先帝统百揆,分河堤为四部,并本凡五谒者,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今谒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诸水,无时得遍。伏见河堤谒者车谊不知水势,转为他职,更选知水者代之。可分为五部,使各精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觉过倍。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精练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其五曰,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于西方,今烈往,诸胡虽已无恶,必且消弭,然兽心难保,不必其可久安也。若后有动衅,烈计能制之。惟恐胡虏适困于讨击,便能东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为降,可动复动。此二郡非烈所制,则恶胡东西有窟穴浮游之地,故复为患,无以禁之也。宜更置一郡于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乐徙民,重其复除以充之,以通北道,渐以实边。详议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并属秦州,令烈得专御边之宜。
       诏曰:“得所陈便宜,言农事得失及水官兴废,又安边御胡政事宽猛之宜,申省周备,一二具之,此诚为国大本,当今急务也。如所论皆善,深知乃心,广思诸宜,动静以闻也。”
       五年,迁太仆。时比年不登,羌胡扰边,诏公卿会议。玄应对所问,陈事切直,虽不尽施行,而常见优容。转司隶校尉。
       献皇后崩于弘训宫,设丧位。旧制,司隶于端门外坐,在诸卿上,绝席。其入殿,按本品秩在诸卿下,以次坐,不绝席。而谒者以弘训宫为殿内,制玄位在卿下。玄恚怒,厉声色而责谒者。谒者妄称尚书所处,玄对百僚而骂尚书以下。御史中丞庾纯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实,坐免官。然玄天性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简,整簪带,竦踊不寐,坐而待旦。于是贵游慑伏,台阁生风。寻卒于家,时年六十二,谥曰刚。
       玄少时避难于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著述不废。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名为《傅子》,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录,合百四十首,数十万言,并文集百余卷行于世。玄初作内篇成,子咸以示司空王沈。沈与玄书曰:“省足下所著书,言富理济,经纶政体,存重儒教,足以塞杨、墨之流遁,齐孙、孟于往代。每开卷,未尝不叹息也。‘不见贾生,自以过之,乃今不及’,信矣!”
       其后追封清泉侯。子咸嗣。
       咸字长虞,刚简有大节。风格峻整,识性明悟,疾恶如仇,推贤乐善,常慕季文子、仲山甫之志。好属文论,虽绮丽不足,而言成规鉴。颍川庾纯常叹曰:“长虞之文近乎诗人之作矣!”
       咸宁初,袭父爵,拜太子洗马,累迁尚书右丞。出为冀州刺史,继母杜氏不肯随咸之官,自表解职。三旬之间,迁司徒左长史。时帝留心政事,诏访朝臣政之损益。咸上言曰:“陛下处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亲览万机,劳心日昃。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而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蚕食者多而亲农者少也。臣以顽疏,谬忝近职,每见圣诏以百姓饥馑为虑,无能云补,伏用惭恧,敢不自竭,以对天问。旧都督有四,今并监军,乃盈于十。夏禹敷土,分为九州,今之刺史,几向一倍。户口比汉十分之一,而置郡县更多。空校牙门,无益宿卫,而虚立军府,动有百数。五等诸侯,复坐置官属。诸所宠给,皆生于百姓。一夫不农,有受其饥,今之不农,不可胜计。纵使五稼普收,仅足相接;暂有灾患,便不继赡。以为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惟农是务也。”
       咸在位多所执正。豫州大中正夏侯骏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骏故据正。咸以骏与夺惟意,乃奏免骏大中正。司徒魏舒,骏之姻属,屡却不署,咸据正甚苦。舒终不从,咸遂独上。舒奏咸激讪不直,诏转咸为车骑司马。
       咸以世俗奢侈,又上书曰:“臣以为谷帛难生,而用之不节,无缘不匮。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古者尧有茅茨,今之百姓竞丰其屋。古者臣无玉食,今之贾竖皆厌粱肉。古者后妃乃有殊饰,今之婢妾被服绫罗。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贱隶乘轻驱肥。古者人稠地狭而有储蓄,由于节也;今者土广人稀而患不足,由于奢也。欲时之俭,当诘其奢;奢不见诘,转相高尚。昔毛玠为吏部尚书,时无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帝叹曰:‘孤之法不如毛尚书。’令使诸部用心,各如毛玠,风俗之移,在不难矣。”又议移县狱于郡及二社应立,朝廷从之。迁尚书左丞。
       惠帝即位,杨骏辅政。咸言于骏曰:“事与世变,礼随时宜,谅暗之不行尚矣。由世道弥薄,权不可假,故虽斩焉在疚,而躬览万机也。逮至汉文,以天下体大,服重难久,遂制既葬而除。世祖武皇帝虽大孝蒸蒸,亦从时释服,制心丧三年,至于万机之事,则有不遑。今圣上欲委政于公,谅暗自居,此虽谦让之心,而天下未以为善。天下未以为善者,以亿兆颙颙,戴仰宸极,听于冢宰,惧天光有蔽。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处之固未为易也。窃谓山陵之事既毕,明公当思隆替之宜。周公圣人,犹不免谤。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处,况圣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尽。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岂在多。”时司隶荀恺从兄丧,自表赴哀,诏听之而未下,恺乃造骏。咸因奏曰:“死丧之戚,兄弟孔怀。同堂亡陨,方在信宿,圣恩矜悯,听使临丧。诏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谄媚之敬,无友于之情。宜加显贬,以隆风教。”帝以骏管朝政,有诏不问,骏甚惮之。咸复与骏笺讽切之,骏意稍折,渐以不平。由是欲出为京兆、弘农太守,骏甥李斌说骏,不宜斥出正人,乃止。骏弟济素与咸善,与咸书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广也。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观每事欲了。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居。以君尽性而处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想虑破头,故具有白。”咸答曰:“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坐酒色死,人不为悔。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空空为忠益,而当见疾乎!”居无何,骏诛。咸转为太子中庶子,迁御史中丞。
       时太宰、汝南王亮辅政,咸致书曰:“咸以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圣人且犹不免疑,况臣既不圣,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谅暗,听于冢宰,而杨骏无状,便作伊、周,自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其罪既不可胜,亦是殿下所见。骏之见讨,发自天聪,孟观、李肇与知密旨耳。至于论功,当归美于上。观等已数千户县侯,圣上以骏死莫不欣悦,故论功宁厚,以叙其欢心。此群下所宜以实裁量,而遂扇动,东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复又三等超迁。此之熏赫,震动天地,自古以来,封赏未有若此者也。无功而厚赏,莫不乐国有祸,祸起当复有大功也。人而乐祸,其可极乎!作此者,皆由东安公。谓殿下至止,当有以正之。正之以道,众亦何所怒乎!众之所怒,在于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论,莫不失望。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窃以为忧。又讨骏之时,殿下在外,实所不综。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论功。论功之事,实未易可处,莫若坐观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咸复以亮辅政专权,又谏曰:“杨骏有震主之威,委任亲戚,此天下所以喧哗。今之处重,宜反此失。谓宜静默颐神,有大得失,乃维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比四造诣,及经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习,既宜弭息。又夏侯长容奉使为先帝请命,祈祷无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责,而自求请命之劳,而公以为少府。私窃之论,云长容则公之姻,故至于此。一犬吠形,群犬吠声,惧于群吠,遂至叵听也。咸之为人,不能面从而有后言。尝触杨骏,几为身祸;况于殿下,而当有惜!往从驾,殿下见语:‘卿不识韩非逆鳞之言耶,而欻摩天子逆鳞!’自知所陈,诚頟頟触猛兽之须耳。所以敢言,庶殿下当识其不胜区区。前摩天子逆鳞,欲以尽忠;今触猛兽之须,非欲为恶,必将以此见恕。”亮不纳。长容者,夏侯骏也。
       会丙寅,诏群僚举郡县之职以补内官。咸复上书曰:“臣咸以为夫兴化之要,在于官人。才非一流,职有不同。譬诸林木,洪纤枉直,各有攸施。故明扬逮于仄陋,畴咨无拘内外。内外之任,出处随宜,中间选用,惟内是隆。外举既穨,复多节目,竞内薄外,遂成风俗。此弊诚宜亟革之,当内外通塞无所偏耳。既使通塞无偏,若选用不平,有以深责,责之苟深,无忧不平也。且胶柱不可以调瑟,况乎官人而可以限乎!伏思所限者,以防选用不能出人。不能出人,当随事而制,无须限法。法之有限,其于致远,无乃泥乎!或谓不制其法,以何为贵?臣闻刑惩小人,义责君子,君子之责,在心不在限也。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之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委任之惧,甚于限法。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责之无惧,所谓‘齐之以刑,人免而无耻’者也。苟委任之,一则虑罪之及,二则惧致怨谤。己快则朝野称咏,不善则众恶见归,此之战战,孰与倚限法以苟免乎!”
       咸再为本郡中正,遭继母忧去官。顷之,起以议郎,长兼司隶校尉。咸前后固辞,不听,敕使者就拜,咸复送还印绶。公车不通,催使摄职。咸以身无兄弟,丧祭无主,重自陈乞,乃使于官舍设灵坐。咸又上表曰:“臣既驽弱,不胜重任。加在哀疚,假息日阕,陛下过意,授非所堪。披露丹款,归穷上闻,谬诏既往,终然无改。臣虽不能灭身以全礼教,义无靦然,虚忝隆宠。前受严诏,视事之日,私心自誓,陨越为报。以货赂流行,所宜深绝,切敕都官,以此为先。而经弥日月,未有所得。斯由陛下有以奖厉,虑于愚戆,将必死系,故自掩检以避其锋耳。在职有日,既无赫然之举,又不应弦垂翅,人谁复惮?故光禄大夫刘毅为司隶,声震内外,远近清肃。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节,亦由所奏见从,威风得伸也。”诏曰:“但当思必应绳中理,威风日伸,何独刘毅!”
       时朝廷宽弛,豪右放恣,交私请托,朝野溷淆。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将军倩、廷尉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肃然,贵戚慑伏。咸以“圣人久于其道,天下化成。是以唐、虞三载考绩,九年黜陟。其在《周礼》,三年大比。孔子亦云,‘三年有成’。而中间以来,长吏到官,未几便迁,百姓困于无定,吏卒疲于送迎”。时仆射王戎兼吏部,咸奏:“戎备位台辅,兼掌选举,不能谧静风俗,以凝庶绩,至令人心倾动,开张浮竞。中郎李重、李义不相匡正。请免戎等官。”诏曰:“政道之本,诚宜久于其职,咸奏是也。戎职在论道,吾所崇委,其解禁止。”御史中丞解结以咸劾戎为违典制,越局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诏亦不许。
       咸上事以为“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马内,有违法宪者皆弹纠之。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得奏之。如令之文,行马之内有违法宪,谓禁防之事耳。宫内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专施中丞。今道路桥梁不修,斗讼屠沽不绝,如此之比,中丞推责州坐,即今所谓行马内语施于禁防。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复说行马之内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复说行马之内者,内外众官谓之百僚,则通内外矣。司隶所以不复说行马内外者,禁防之事已于中丞说之故也。中丞、司隶俱纠皇太子以下,则共对司内外矣,不为中丞专司内百僚,司隶专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隶以来,更互奏内外众官,惟所纠得无内外之限也。而结一旦横挫臣,臣前所以不罗缕者,冀因结奏得从私愿也。今既所愿不从,而敕云但为过耳,非所不及也,以此见原。臣忝司直之任,宜当正己率人,若其有过,不敢受原,是以申陈其愚。司隶与中丞俱共纠皇太子以下,则从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也。得纠皇太子而不得纠尚书,臣之暗塞既所未譬。皇太子为在行马之内邪,皇太子在行马之内而得纠之,尚书在行马之内而不得纠,无有此理。此理灼然,而结以此挫臣。臣可无恨耳,其于观听,无乃有怪邪!臣识石公前在殿上脱衣,为司隶荀恺所奏,先帝不以为非,于时莫谓侵官;今臣裁纠尚书,而当有罪乎?”咸累自上称引故事,条理灼然,朝廷无以易之。
       吴郡顾荣常与亲故书曰:“傅长虞为司隶,劲直忠果,劾按惊人。虽非周才,偏亮可贵也。”元康四年卒官,时年五十六,诏赠司隶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二十万,谥曰贞。有三子:敷、晞、纂。长子敷嗣。
       敷字颖根,清静有道,素解属文。除太子舍人,转尚书郎、太傅参军,皆不起。永嘉之乱,避地会稽,元帝引为镇东从事中郎。素有赢疾,频见敦喻,辞不获免,舆病到职。数月卒,时年四十六。晞亦有才思,为上虞令,甚有政绩,卒于司徒西曹属。
       祗字子庄。父嘏,魏太常。祗性至孝,早知名,以才识明练称。武帝始建东宫,起家太子舍人,累迁散骑黄门郎,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母忧去职。及葬母,诏给太常五等吉凶导从。其后诸卿夫人葬给导从,自此始也。服终,为荥阳太守。自魏黄初大水之后,河济泛溢,邓艾尝著《济河论》,开石门而通之,至是复浸坏。祗乃造沈莱堰,至今兖、豫无水患,百姓为立碑颂焉。寻表兼廷尉,迁常侍、左军将军。
       及帝崩,梓宫在殡,而太傅杨骏辅政,欲悦众心,议普进封爵。祗与骏书曰:“未有帝王始崩,臣下论功者也。”骏不从。入为侍中。时将诛骏,而骏不之知。祗侍骏坐,而云龙门闭,内外不通。祗请与尚书武茂听国家消息,揖而下阶。茂犹坐,祗顾曰:“君非天子臣邪!今内外隔绝,不知国家所在,何得安坐!”茂乃惊起。骏既伏诛,裴楷息瓒,骏之婿也,为乱兵所害。尚书左仆射荀恺与楷不平,因奏楷是骏亲,收付廷尉。祗证楷无罪,有诏赦之。时又收骏官属,祗复启曰:“昔鲁芝为曹爽司马,斩关出赴爽,宣帝义之,尚迁青州刺史。骏之僚佐不可加罚。”诏又赦之。祗多所维正皆如此。
       除河南尹,未拜,迁司隶校尉。以讨杨骏勋,当封郡公八千户,固让,减半,降封灵川县公,千八百户,余二千二百户封少子畅为武乡亭侯。又以本封赐兄子隽为东明亭侯。
       楚王玮之矫诏也,祗以闻奏稽留,免官。期年,迁光禄勋,复以公事免。氐人齐万年举兵反,以祗为行安西军司,加常侍,率安西将军夏侯骏讨平之。迁卫尉,以风疾逊位,就拜常侍,食卿禄秩,赐钱及床帐等。寻加光禄大夫,门施行马。及赵王伦辅政,以为中书监,常侍如故,以镇众心。祗辞之以疾,伦遣御史舆祗就职。王戎、陈准等相与言曰:“傅公在事,吾属无忧矣。”其为物所倚信如此。
       伦篡,又为右光禄、开府,加侍中。惠帝还宫,祗以经受伪职请退,不许。初,伦之篡也,孙秀与义阳王威等十余人预撰仪式禅文。及伦败,齐王冏收侍中刘逵、常侍驺捷、杜育、黄门郎陆机、右丞周导、王尊等付廷尉。以禅文出中书,复议处祗罪,会赦得原。后以禅文草本非祗所撰,于是诏复光禄大夫。子宣,尚弘农公主。
       寻迁太子少傅,上章逊位还第。及成都王颖为太傅,复以祗为少傅,加侍中。怀帝即位,迁光禄大夫、侍中,未拜,加右仆射、中书监。时太傅东海王越辅政,祗既居端右,每宣君臣谦光之道,由此上下雍穆。祗明达国体,朝廷制度多所经综。历左光禄、开府,行太子太傅,侍中如故。疾笃逊位,不许。迁司徒,以足疾,诏版舆上殿,不拜。
       大将军苟晞表请迁都,使祗出诣河阴,修理舟楫,为水行之备。及洛阳陷没,遂共建行台,推祗为盟主,以司徒、持节、大都督诸军事传檄四方。遣子宣将公主与尚书令和郁赴告方伯征义兵,祗自屯盟津小城,宣弟畅行河阴令,以待宣。祗以暴疾薨,时年六十九。祗自以义诚不终,力疾手笔敕厉其二子宣、畅,辞旨深切,览者莫不感激慷慨。祗著文章驳论十余万言。
       宣字世弘。年六岁丧继母,哭泣如成人,中表异之。及长,好学,赵王伦以为相国掾、尚书郎、太子中舍人,迁司徒西曹掾。去职,累迁为秘书丞、骠骑从事中郎。惠帝至自长安,以宣为左丞,不就,迁黄门郎。怀帝即位,转吏部郎,又为御史中丞。卒年四十九,无子,以畅子冲为嗣。
       畅字世道。年五岁,父友见而戏之,解畅衣,取其金环与侍者,畅不之惜,以此赏之。年未弱冠,甚有重名。以选入侍讲东宫,为秘书丞。寻没于石勒,勒以为大将军右司马。谙识朝仪,恒居机密,勒甚重之。作《晋诸公叙赞》二十二卷,又为《公卿故事》九卷。咸和五年卒。子咏,过江为交州刺史、太子右率。
       史臣曰:武帝览观四方,平章百姓,永言启沃,任切争臣。傅玄体强直之姿,怀匪躬之操,抗辞正色,补阙弼违,谔谔当朝,不忝其职者矣。及乎位居三独,弹击是司,遂能使台阁生风,贵戚敛手。虽前代鲍、葛,何以加之!然而惟此褊心,乏弘雅之度,骤闻竞爽,为物议所讥,惜哉!古人取戒于韦弦,良有以也。长虞风格凝峻,弗坠家声。及其纳谏汝南,献书临晋,居谅直之地,有先见之明矣。傅祗名父之子,早树风猷,崎岖危乱之朝,匡救君臣之际,卒能保全禄位,可谓有道存焉。
       赞曰:鹑觚贞谅,实惟朝望。志厉强直,性乖夷旷。长虞刚简,无亏风尚。子庄才识,爰膺衮职。忠绩未申,泉途遽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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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帝纪第一
卷二 帝纪第二
卷三 帝纪第三
卷四 帝纪第四
卷五 帝纪第五
卷六 帝纪第六
卷七 帝纪第七
卷八 帝纪第八
卷九 帝纪第九
卷十 帝纪第十
卷十一 志第一
卷十二 志第二
卷十三 志第三
卷十四 志第四
卷十五 志第五
卷十六 志第六
卷十七 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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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 列传第六十八
卷九十九 列传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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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 载记第一
卷一百二 载记第二
卷一百三 载记第三
卷一百四 载记第四
卷一百五 载记第五
卷一百六 载记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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