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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卷一百十 列传第四十八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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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云翼 赵秉文 韩玉 冯璧 李献甫 雷渊 程震
       杨云翼,字之美,其先赞皇檀山人,六代祖忠,客平定之乐平县,遂家焉。曾祖青、祖郁、考恒,皆赠官于朝。云翼天资颖悟,初学语辄画地作字,日诵数千言。登明昌五年进士第一,词赋亦中乙科,特授承务郎、应奉翰林文字。承安四年,出为陕西东路兵马都总管判官。泰和元年,召为太学博士,迁太常寺丞,兼翰林修撰。七年,签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事,因召见,章宗咨以当世之务,称旨。大安元年,翰林承旨张行简荐其材,且精术数,召授提点司天台,兼翰林修撰,俄兼礼部郎中。崇庆元年,以病归。贞祐二年,有司上官簿,宣宗阅之,记其姓名,起授前职,兼吏部郎中。三年,转礼部侍郎,兼提点司天台。
       四年,大元及西夏兵入鄜延,潼关失守,朝议以兵部尚书蒲察阿里不孙为副元帅以御之。云翼言其人言浮于实,必误大事。不听,后果败。兴定元年六月,迁翰林侍讲学士,兼修国史,知集贤院事,兼前职,诏曰:“官制入三品者例外除,以卿遇事敢言,议论忠谠,故特留之。”时右丞相高琪当国,人有请榷油者,高琪主之甚力,诏集百官议,户部尚书高夔等二十六人同声曰:“可。”云翼独与赵秉文、时戩等数人以为不可,议遂格。高琪后以事谴之,云翼不恤也。二年,拜礼部尚书,兼职如故。三年,筑京师子城,役兵民数万,夏秋之交病者相籍,云翼提举医药,躬自调护,多所全济。四年,改吏部尚书。凡军兴以来,入粟补官及以战功迁授者,事定之后,有司苛为程式,或小有不合辄罢去,云翼奏曰:“赏罚国之大信,此辈宜从宽录,以劝将来。”
       是年九月,上召云翼及户部尚书夔、翰林学士秉文于内殿,皆赐坐,问以讲和之策,或以力战为言,上俯首不乐,云翼徐以《孟子》事大、事小之说解之,且曰:“今日奚计哉,使生灵息肩,则社稷之福也。”上色乃和。
       十一月,改御史中丞。宗室承立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事于京兆,大臣言其不法,诏云翼就鞫之,狱成,廷奏曰:“承立所坐皆细事,不足问。向大兵掠平凉以西,数州皆破,承立坐拥强兵,瞻望不进。鄜延帅臣完颜合达以孤城当兵冲,屡立战绩。其功如此,而承立之罪如彼,愿陛下明其功罪以诛赏之,则天下知所劝惩矣。自余小失,何足追咎。”承立由是免官,合达遂掌机务。
       哀宗即位,首命云翼摄太常卿,寻拜翰林学士。正大二年二月,复为礼部尚书,兼侍读。诏集百官议省费,云翼曰:“省费事小,户部司农足以办之。枢密专制军政,蔑视尚书。尚书出政之地,政无大小,皆当总领。今军旅大事,社稷系焉,宰相乃不得预闻,欲使利病两不相蔽得乎。”上嘉纳之。
       明年,设益政院,云翼为选首,每召见赐坐而不名。时讲《尚书》,云翼为言帝王之学不必如经生分章析句,但知为国大纲足矣。因举“任贤”“去邪”、“与治同道”“与乱同事”、“有言逆于汝心”“有言逊于汝志”等数条,一皆本于正心诚意,敷绎详明。上听忘倦。寻进《龟鉴万年录》、《圣学》、《圣孝》之类凡二十篇。
       当时朝士,廷议之际多不尽言,顾望依违,浸以成俗。一日,经筵毕,因言:“人臣有事君之礼,有事君之义。礼,不敢齿君之路马,蹴其刍者有罚,入君门则趋,见君之几杖则起,君命召不俟驾而行,受命不宿于家,是皆事君之礼,人臣所当尽者也。然国家之利害,生民之休戚,一一陈之,则向所谓礼者特虚器耳。君曰可,而有否者献其否;君曰否,而有可者献其可。言有不从,虽引裾、折槛、断鞅、轫轮有不恤焉者。当是时也,姑徇事君之虚礼,而不知事君之大义,国家何赖焉。”上变色曰:“非卿,朕不闻此言。”云翼尝患风痹,至是稍愈,上亲问愈之之方,对曰:“但治心耳。心和则邪气不干,治国亦然,人君先正其心,则朝廷百官莫不一于正矣。”上矍然,知其为医谏也。
       夏人既通好,遣其徽猷阁学士李弁来议互市,往返不能决,朝廷以云翼往议乃定。五年卒,年五十有九,谥文献。
       云翼天性雅重,自律甚严,其待人则宽,与人交分一定,死生祸福不少变。其于国家之事,知无不言。贞祐中,主兵者不能外御而欲取偿于宋,故频岁南伐。有言之者,不谓之与宋为地,则疑与之有谋。至于宰执,他事无不言者,独南伐则一语不敢及。云翼乃建言曰:“国家之虑,不在于未得淮南之前,而在城既得淮南之后。盖淮南平则江之北尽为战地,进而争利于舟楫之间,恐劲弓良马有不得骋者矣。彼若扼江为屯,潜师于淮以断饷道,或决水以潴淮南之地,则我军何以善其后乎。”及时全倡议南伐,宣宗以问朝臣,云翼曰:“朝臣率皆谀辞,天下有治有乱,国势有弱有强,今但言治而不言乱,言强而不言弱,言胜而不言负,此议论所以偏也。臣请两言之。夫将有事于宋者,非贪其土地也,第恐西北有警而南又缀之,则我三面受敌矣,故欲我师乘势先动,以阻其进。借使宋人失淮,且不敢来,此战胜之利也。就如所料,其利犹未可必然。彼江之南其地尚广,虽无淮南岂不能集数万之众,伺我有警而出师耶。战而胜且如此,如不胜害将若何。且我以骑当彼之步,理宜万全,臣犹恐其有不敢恃者。盖今之事势与泰和不同。泰和以冬征,今我以夏往,此天时之不同也。冬则水涸而陆多,夏则水潦而涂淖,此地利之不同也。泰和举天下全力,驱飐军以为前锋,今能之乎?此人事之不同也。议者徒见泰和之易,而不知今日之难。请以夏人观之,向日弓箭手之在西边者,一遇敌则搏而战、袒而射,彼已奔北之不暇,今乃陷吾城而虏守臣,败吾军而禽主将。曩则畏我如彼,今则侮我如此。夫以夏人既非前日,奈何以宋人独如前日哉。愿陛下思其胜之之利,又思败之之害,无悦甘言,无贻后悔。”章奏不报。时全果大败于淮上,一军全没。宣宗责诸将曰:“当使我何面目见杨云翼耶?”
       河朔民十有一人为游骑所迫,泅河而南,有司论罪当死,云翼曰:“法所重私渡者,防奸伪也。今平民为兵所迫,奔入于河,为逭死之计耳。今使不死于敌而死于法,后惟从敌而已。”宣宗悟,尽释之。哀宗以河南旱,诏遣官理冤狱,而不及陕西,云翼言:“天地人通为一体,今人一支受病则四体为之不宁,岂可专治受病之处而置其余哉。”朝廷是之。
       司天有以《太乙新历》上进者,尚书省檄云翼参订,摘其不合者二十余条,历家称焉。所著文集若干卷,校《大金礼仪》若干卷,《续通鉴》若干卷,《周礼辨》一篇,《左氏》、《庄》、《列赋》各一篇,《五星聚井辨》一篇,《县象赋》一篇,《勾股机要》、《象数杂说》等著藏于家。
       赵秉文,字周臣,磁州滏阳人也。幼颖悟,读书若夙习。登大定二十五年进士第,调安塞簿,以课最迁邯郸令,再迁唐山。丁父忧,用荐者起复南京路转运司都勾判官。明昌六年,入为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上书论宰相胥持国当罢,宗室守贞可大用。章宗召问,言颇差异,于是命知大兴府事内族膏等鞫之。秉文初不肯言,诘其仆,历数交游者,秉文乃曰:“初欲上言,尝与修撰王庭筠、御史周昂、省令史潘豹、郑赞道、高坦等私议。”庭筠等皆下狱,决罚有差。有司论秉文上书狂妄,法当追解,上不欲以言罪人,遂特免焉。当时为之语曰:“古有朱云,今有秉文,朱云攀槛,秉文攀人。”士大夫莫不耻之。坐是久废,后起为同知岢岚军州事,转北京路转运司支度判官。承安五年冬十月,阴晦连日,宰相张万公入对,上顾谓万公曰:“卿言天日晦冥,亦犹人君用人邪正不分,极有理。若赵秉文曩以言事降授,闻其人有才藻,工书翰,又且敢言,朕非弃不用,以北边军事方兴,姑试之耳。”泰和二年,召为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三年,改平定州。前政苛于用刑,每闻赦将至,先掊贼死乃拜赦,而盗愈繁。秉文为政,一从宽简,旬月盗悉屏迹。岁饥,出禄粟倡豪民以赈,全活者甚众。
       大安初,北兵南向,召秉文与待制赵资道论备边策,秉文言:“今我军聚于宣德,城小,列营其外,涉暑雨,器械弛败,人且病,俟秋敌至将不利矣。可遣临潢一军捣其虚,则山西之围可解,兵法所谓‘出其不意、攻其必救’者也。”卫王不能用,其秋宣德果以败闻。寻为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转翰林直学士。
       贞祐初,建言时事可行者三:一迁都,二导河,三封建。朝廷略施行之。明年,上书愿为国家守残破一州,以宣布朝廷恤民之意,且曰:“陛下勿谓书生不知兵,颜真卿、张巡、许远辈以身许国,亦书生也。”又曰:“使臣死而有益于国,犹胜坐糜廪禄为无用之人。”上曰:“秉文志固可尚,然方今翰苑尤难其人,卿宿儒,当在左右。”不许。四年,拜翰林侍讲学士,言:“宝券滞塞,盖朝廷初议更张,市肆已妄传其不用,因之抑遏,渐至废绝。臣愚以为宜立回易务,令近上职官通市道者掌之,给以银钞粟麦缣帛之类,权其低昂而出纳。”诏有司议行之。
       兴定元年,转侍读学士。拜礼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同修国史,知集贤院事。又明年,知贡举,坐取进士卢亚重用韵,削两阶,因请致仕。金自泰和、大安以来,科举之文其弊益甚。盖有司惟守格法,所取之文卑陋陈腐,苟合程度而已,稍涉奇峭,即遭绌落,于是文风大衰。贞祐初,秉文为省试,得李献能赋,虽格律稍疏而词藻颇丽,擢为第一。举人遂大喧噪,诉於台省,以为赵公大坏文格,且作诗谤之,久之方息。俄而献能复中宏词,入翰林,而秉文竟以是得罪。
       五年,复为礼部尚书,入谢,上曰:“卿春秋高,以文章故须复用卿。”秉文以身受厚恩,无以自效,愿开忠言、广圣虑,每进见从容为上言,人主当俭勤、慎兵刑,所以祈天永命者,上嘉纳焉。哀宗即位,再乞致仕,不许。改翰林学士,同修国史,兼益政院说书官。以上嗣德在初,当日亲经史以自裨益,进《无逸直解》、《贞观政要》、《申鉴》各一通。
       正大九年正月,汴京戒严,上命秉文为赦文,以布宣悔悟哀痛之意。秉文指事陈义,辞情俱尽。及兵退,大臣欲称贺,且命为表,秉文曰:“《春秋》‘新宫火,三日哭’。今园陵如此,酌之以礼,当慰不当贺。”遂已。时年已老,日以时事为忧,虽食息顷不能忘。每闻一事可便民,一士可擢用,大则拜章,小则为当路者言,殷勤郑重,不能自已。三月,草《开兴改元诏》,闾巷间皆能传诵,洛阳人拜诏毕,举城痛哭,其感人如此。是年五月壬辰,卒,年七十四,积官至资善大夫、上护军、天水郡侯。
       正大间,同杨云翼作《龟鉴万年录》上之。又因进讲,与云翼共集自古治术,号《君臣政要》为一编以进焉。秉文自幼至老未尝一日废书,著《易丛说》十卷,《中庸说》一卷,《扬子发微》一卷,《太玄笺赞》六卷,《文中子类说》一卷,《南华略释》一卷,《列子补注》一卷,删集《论语》、《孟子解》各一十卷,《资暇录》一十五卷,所著文章号《滏水集》者三十卷。
       秉文之文长于辨析,极所欲言而止,不以绳墨自拘。七言长诗笔势纵放,不拘一律,律诗壮丽,小诗精绝,多以近体为之,至五言古诗则沉郁顿挫。字画则草书尤遒劲。朝使至自河、湟者,多言夏人问秉文及王庭筠起居状,其为四方所重如此。
       为人至诚乐易,与人交不立崖岸,未尝以大名自居。仕五朝,官六卿,自奉养如寒士。杨云翼尝与秉文代掌文柄,时人号“杨赵”。然晚年颇以禅语自污,人亦以为秉文之恨云。
       赞曰:杨云翼、赵秉文,金士巨擘,其文墨论议以及政事皆有足传。云翼谏伐宋一疏,宣宗虽不见听,此心何愧景略。庭筠之累,秉文所为,兹事大愧高允。
       韩玉,字温甫,其先相人,曾祖锡仕金,以济南尹致仕。玉明昌五年经义、辞赋两科进士,入翰林为应奉。应制一日百篇,文不加点。又作《元勋传》,称旨,章宗叹曰:“勋臣何幸,得此家作传耶!”泰和中,建言开通州潞水漕渠,船运至都。升两阶,授同知陕西东路转运使事。
       大安三年,都城受围。夏人连陷邠、泾,陕西安抚司檄玉以凤翔总管判官为都统府募军,旬日得万人,与夏人战,败之,获牛马千余。时夏兵五万方围平凉,又战于北原,夏人疑大军至,是夜解去。当路者忌其功,驿奏玉与夏寇有谋,朝廷疑之,使使者授玉河平军节度副使,且觇其军。先是,华州李公直以都城隔绝,谋举兵入援,而玉恃其军为可用,亦欲为勤王之举,乃传檄州郡云:“事推其本,祸有所基,始自贼臣贪容奸赂,继缘二帅贪固威权。”又云:“裹粮坐费,尽膏血于生民。弃甲复来,竭资储于国计。要权力而望形势,连岁月而守妻孥。”又云:“人谁无死,有臣子之当然。事至于今,忍君亲之弗顾。而谓百年身后,虚名一听史臣。只如今日目前,何颜以居人世。”公直一军行有日矣,将有违约、国朝人有不从者,辄以军法从事。京兆统军便谓公直据华州反,遣都统杨珪袭取之,遂置极刑。公直曾为书约玉,玉不预知,其书乃为安抚所得。及使者觇玉军,且疑预公直之谋,即实其罪。玉道出华州,被囚,死于郡学。临终书二诗壁间,士论冤之。
       子不疑,字居之。以父死非罪,誓不禄仕。藏其父临终时手书云:“此去冥路,吾心皓然,刚直之气,必不下沉。儿可无虑。世乱时艰,努力自护,幽明虽异,宁不见尔。”读者恻然。
       冯璧,字叔献,真定县人。幼颖悟不凡,弱冠补太学生。承安二年经义进士,制策复优等,调莒州军事判官,宰相奏留校秘书。未几,调辽滨主簿。县有和籴粟未给价者余十万斛,散贮民居,以富人掌之,有腐败则责偿于民,民殊苦之。璧白漕司,即日罢之,民大悦。
       泰和四年,调鄜州录事。明年,伐蜀,行部檄充军前检察,帅府以书檄委之。章宗欲招降吴曦,诏先以文告晓之,然后用兵。蜀人守散关不下,金兵杀获甚众,璧言:“彼军拒守而并祸其民,无乃与诏旨相戾乎?”主帅憾之,以璧招两当溃卒,璧即日率风州已降官属淡刚、李果偕行。道逢军士所得子女金帛牛马皆夺付刚,使归其家,军士则以违制决遣之。比到两当,军民三万余众鼓舞迎劳,璧以朝旨慰遣之。及还,主帅嘉其能,奏迁一官。五年,自东阿丞召补尚书省令史,用宗室承晖荐授应奉翰林文字,兼韩王府记室参军。俄转太学博士。至宁初,忽沙虎弑逆,遂去官。
       宣宗南迁,璧时避兵东方,由单父渡河诣汴梁,时相奏复前职。贞祐三年,迁翰林修撰。时山东、河朔军六十余万口,仰给县官,率不逞辈窜名其间。诏璧摄监察御史,汰逐之。总领撒合问冒券四百余口,劾案以闻,诏杖杀之,故所至争自首,减几及于半。复进一官。初,监察御史本温被命汰宗室从坦军于孟州,军士欲谋变,本温惧不知所为。寻有旨,北军沈思忠以下四将屯卫州,余众果叛入太行。于是,密院奏以璧代本温竟其事。璧驰至卫,召四将喻以上意。思忠等挟叛者请还奏之,璧责以大义,将士惭服,不日就汰者三千人。
       六月,改大理丞,与台官行关中,劾奏奸脏之尤者商州防御使宗室重福等十数人,自是权贵侧目。
       兴定四年,以宋人拒使者于淮上,遣兵南伐,诏京东总帅纥石烈牙吾塔攻盱眙,牙吾塔不从命,乃率精骑由滁州略宣化,纵兵大掠。故兵所至原野萧条,绝无所资,宋人坚壁不战,乃无功而归。行省奏牙吾塔故违节制,诏璧佩金符鞫之。璧驰入牙吾塔军,夺其金符,易以他帅摄。牙吾塔入狱,兵士哗噪,以吾帅无罪为言,璧怒责牙吾塔曰:“元帅欲以兵抗制使耶?待罪之礼恐不如此,使者还奏,狱能竟乎。”牙吾塔伏地请死,璧曰:“兵法,进退自专,有失机会以致覆败者斩。”即拟以闻,时议壮之。
       十月,改礼部员外郎,权右司谏、治书侍御史。诏问时务所当先者,璧上六事,大略言减冗食,备选锋,缓疑似以慎刑,择公廉以检吏,屯戍革朘削之弊,权贵严请托之科。又条自治之策四,谓别贤佞,信赏罚,听览以通下情,贬损以谨天戒。诏以东方饥馑,盗贼并起,以御史中丞完颜伯嘉为宣慰使,监察御史道远从行。道远发永城令簿奸赃,伯嘉与令有违,付令有司,释簿不问,燕语之际,又许参佐克忠等台职。璧皆劾之,伯嘉竟得罪去。
       初,谍者告归德行枢密院言,河朔叛军有窃谋南渡者,行院事胡土门、都水监使毛花辇易其人,不为备。一日,红衲数百联筏南渡,残下邑而去。命璧鞫之。璧以二将托疾营私,闻寇弛备,且来不战、去不追,在法皆当斩。或以为言:“二将皆宠臣,而都水者赀累巨万,若求援禁近,必从轻典。君徒结怨权贵,果何益耶?”璧叹曰:“睢阳行阙,东藩重兵所宿,门廷之寇且不能御,有大于此者,复何望乎!”即具所拟闻。
       四年,迁刑部郎中。关中旱,诏璧与吏部侍郎畏忻审理冤狱。时河中帅阿虎带及僚属十数人皆以弃城罪当死,系同州狱待报。同州官僚承望风旨,问璧何以处之,璧曰:“河中今日重地,朝议拟为驻跸之所,若失此则河南、陕西有唇亡之忧。以彼宗室勋贵故使镇之,平居无事竭民膏血为浚筑计,一旦有警乃遽焚荡而去,此而不诛,三尺法无用矣。”竟以无冤上之。
       冬十月,出为归德治中。未几,改同知保静军节度使。又改同知集庆军节度使,到官即上章乞骸骨,进一官致仕。正大九年,河南破,北归,又数年卒,年七十有九。
       李献甫,字钦用,献能从弟也。博通书传,尤精《左氏》及地理学。为人有干局,心所到则绝人远甚,故时人称其精神满腹。兴定五年登进士第,历咸阳簿,辟行台令史。正大初,夏使来请和,朝廷以翰林待制冯延登往议,时献甫为书表官,从行。夏使有口辩,延登不能折,往复数日不定,至以岁币为言,献甫不能平,从旁进曰:“夏国与我和好百年,今虽易君臣之名为兄弟之国,使兄输币,宁有据耶?”使者曰:“兄弟且不论。宋岁输吾国币二十五万疋,典故具在,君独不知耶?金朝必欲修旧好,非此例不可。”献甫作色曰:“使者尚忍言耶?宋以岁币饵君家而赐之姓,岸然以君父自居,夏国君臣无一悟者,诚谓使者当以为讳,乃今公言之。使者果能主此议,以从赐姓之例,弊邑虽岁捐五十万,献甫请以身任之。”夏使语塞,和议乃定。后朝廷录其功,授庆阳总帅府经历官。寻辟长安令。京兆行台所在,供亿甚繁,献甫处之常若有余,县民赖之以安。入为尚书省令史。天兴元年,充行六部员外郎,守备之策时相倚任之。以功迁镇南军节度副使,兼右警巡使,死于蔡州之难,年四十。
       所著文章号《天倪集》,留汴京。献甫死,其家亦破,同年华阴王元礼购得之,传于世。
       雷渊,字希颜,一字季默,应州浑源人。父思,名进士,仕至同知北京转运使,注《易》行于世。渊庶出,年最幼,诸兄不齿。父殁,不能安于家,乃发愤入太学。衣弊履穿,坐榻无席,自以跣露,恒兀坐读书,不迎送宾客,人皆以为倨。其友商衡每为辩之,且周恤焉。后从李之纯游,遂知名。登至宁元年词赋进士甲科,调泾州录事,坐高庭玉狱,几死。后改东平,河朔重兵所在,骄将悍卒倚外敌为重,自行台以下皆摩抚之,渊出入军中,偃然不为屈。不数月,闾巷间多画渊像,虽大将不敢以新进书生遇之。寻迁东阿令,转徐州观察判官。兴定末,召为英王府文学兼记室参军,转应奉翰林文字。拜监察御史,言五事称旨,又弹劾不避权贵,出巡郡邑所至有威誉,奸豪不法者立箠杀之。至蔡州,杖杀五百人,时号曰“雷半千”。坐此为人所讼,罢去。久之,用宰相侯挚荐,起为太学博士、南京转运司户籍判官,迁翰林修撰。一夕暴卒,年四十八。
       正大庚寅倒回谷之役,渊尝上书破朝臣孤注之论,引援深切,灼然易见,主兵者沮之,策竟不行。为人躯干雄伟,髯张口哆,颜渥丹,眼如望洋,遇不平则疾恶之气见于颜间,或嚼齿大骂不休,虽痛自惩创,然亦不能变也。为文章诗喜新奇。善结交,凡当涂贵要与布衣名士无不往来。居京师,宾客踵门未尝去舍,家无余赀,及待宾客甚丰腆。莅官喜立名,初登第摄遂平县事,年少气税,击豪右,发奸伏,一邑大震,称为神明。尝擅笞州魁吏,州檄召之不应,罢去。后凡居一职辄震耀,亦坐此不达。
       程震,字威卿,东胜人。与其兄鼎俱擢第。震入仕有能声。兴定初,诏百官举县令,震得陈留,治为河南第一,召拜监察御史,弹劾无所挠。时皇子荆王为宰相,家僮辈席势侵民,震以法劾之,奏曰:“荆王以陛下之子,任天下之重。不能上赞君父,同济艰难。顾乃专恃权势,蔑弃典礼,开纳货赂,进退官吏。纵令奴隶侵渔细民,名为和市,其实胁取。诸所不法不可枚举。陛下不能正家,而欲正天下,难矣。”于是,上责荆王,出内府银以偿物直,杖大奴尤不法者数人。未几,坐为故吏所讼,罢官。岁余。呕血卒。
       震为人刚直有材干,忘身徇国,不少私与。及为御史,台纲大振,以故小人侧目者众,不能久留于朝,士论惜之。
       赞曰:韩玉、冯璧、李献甫、雷渊,皆金季豪杰之士也。邠、泾之变,玉募兵旬日而得万人。牙吾塔之凶暴,璧以王度绳之,卒不敢动。夏人援宋例以邀岁币,献甫以宋赐夏姓一事折之,夏使语塞而和议定。渊为御史,权贵敛避,古之国士何加焉。玉以疑见冤,璧、渊疾恶太甚,议者以酷讥之,瑕岂可以掩瑜哉。程震劾荆抵罪,比踪冯、雷,然亦以群小龃龉而死,直士之不容于世也久矣。吁!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志第一
卷二十一 志第二
卷二十二 志第三
卷二十三 志第四
卷二十四 志第五
卷二十五 志第六
卷二十六 志第七
卷二十七 志第八
卷二十八 志第九
卷二十九 志第十
卷三十 志第十一
卷三十一 志第十二
卷三十二 志第十三
卷三十三 志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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