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年月降杀之二
齐缞三年 后妻子为前母服议前母卒在异国 前妻被掠没贼后得还后妻之子为服议 为高曾祖母及祖母持重服议 齐缞杖周 父卒母嫁复还及庶子为嫡母继母改嫁服议 父在为出母服议 父卒为嫁母服
齐缞三年
周制,父卒为母。马融曰:“父卒,无所复屈,故得伸重服三年也。”今与父在同义,见杖周章。继母如母,言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因犹亲也。慈母如母,谓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汝以为子”,命子曰“汝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此主谓大夫士之妾,妾子之无母者,父命为母子者也。其使养之,不命为母子,则亦服庶母慈己者之服可也。大夫之妾子,父在为其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周矣。父卒则皆得伸也。子游问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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