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年月降杀之三
齐缞不杖周 齐缞三月
齐缞不杖周
周制,为祖父母周,至尊也。郑玄曰:“此言其异于杖周耳。”王肃云:“言与杖周同制,唯杖屦异。”为伯父母、叔父母周,与尊者一体也。马融曰:“与父一体,故不降而服周。”陈铨曰:“尊者,父也。所谓昆弟一体也。”为兄弟之子亦周,旁尊,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父子一体也,夫妇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夫妇判合,昆弟四体。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于宗,不足则资之于宗。郑玄云:“宗者,代父为小宗典宗事者。资,取也。为姑在室亦如之。”贾公彦曰:“昆弟之义无分者,言凡昆弟如人身之手足,不可分离。”为伯母、叔母亦周,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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