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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繁體版)
卷八十 列傳第五十
作者:唐 · 房玄齡、褚遂良等奉勑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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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羲之子玄之 凝之 徽之 徽之子楨之 徽之弟操之 獻之 許邁
       王羲之字逸少,司徒導之從子也。祖正,尚書郎。父曠,淮南太守。元帝之過江也,曠首創其議。羲之幼訥於言,人未之奇。年十三,嘗謁周顗,顗察而異之。時重牛心炙,坐客未噉,顗先割啗羲之,於是始知名。及長,辯贍,以骨鯁稱,尤善隸書,為古今之冠,論者稱其筆勢,以為飄若浮雲,矯若驚龍。深為從伯敦、導所器重。時陳留阮裕有重名,為敦主簿。敦嘗謂羲之曰:「汝是吾家佳子弟,當不減阮主簿。」裕亦目羲之與王承、王悅為王氏三少。時太尉郗鑒使門生求女婿於導,導令就東廂徧觀子弟。門生歸,謂鑒曰:「王氏諸少並佳,然聞信至,咸自矜持。惟一人在東牀坦腹食,獨若不聞。」鑒曰:「正此佳婿邪!」訪之,乃羲之也,遂以女妻之。
       起家祕書郎,征西將軍庾亮請為參軍,累遷長史。亮臨薨,上疏稱羲之清貴有鑒裁。遷寧遠將軍、江州刺史。羲之既少有美譽,朝廷公卿皆愛其才器,頻召為侍中、吏部尚書,皆不就。復授謢軍將軍,又推遷不拜。揚州刺史殷浩素雅重之,勸使應命,乃遺羲之書曰:「悠悠者以足下出處足觀政之隆替,如吾等亦謂為然。至如足下出處,正與隆替對,豈可以一世之存亡,必從足下從容之適?幸徐求衆心。卿不時起,復可以求美政不?若豁然開懷,當知萬物之情也。」羲之遂報書曰:「吾素自無廊廟志,直王丞相時果欲內吾,誓不許之,手迹猶存,由來尚矣,不於足下參政而方進退。自兒娶女嫁,便懷尚子平之志,數與親知言之,非一日也。若蒙驅使,關隴、巴蜀皆所不辭。吾雖無專對之能,直謹守時命,宣國家威德,固當不同於凡使,必令遠近咸知朝廷留心於無外,此所益殊不同居護軍也。漢末使太傅馬日磾慰撫關東,若不以吾輕微,無所為疑,宜及初冬以行,吾惟恭以待命。」
       羲之既拜護軍,又苦求宣城郡,不許,乃以為右軍將軍、會稽內史。時殷浩與桓溫不協,羲之以國家之安在於內外和,因以與浩書以戒之,浩不從。及浩將北伐,義之以為必敗,以書止之,言甚切至。浩遂行,果為姚襄所敗。復圖再舉,又遺浩書曰:
       知安西敗喪,公私惋怛,不能須臾去懷。以區區江左,所營綜如此,天下寒心,固以久矣,而加之敗喪,此可熟念。往事豈復可追,願思弘將來,令天下寄命有所,自隆中興之業。政以道勝寬和為本,力爭武功,作非所當,因循所長,以固大業,想識其由來也。
       自寇亂以來,處內外之任者,未有深謀遠慮,括囊至計,而疲竭根本,各從所志,竟無一功可論,一事可記,忠言嘉謀棄而莫用,遂令天下將有土崩之勢,何能不痛心悲慨也。任其事者,豈得辭四海之責!追咎往事,亦何所復及,宜更虛己求賢,當與有識共之,不可復令忠允之言常屈於當權。今軍破於外,資竭於內,保淮之志非復所及,莫過還保長江,都督將各復舊鎮,自長江以外,羈縻而已。任國鈞者,引咎責躬,深自貶降以謝百姓,更與朝賢思布平政,除其煩苛,省其賦役,與百姓更始,庶可以允塞羣望,救倒懸之急。
       使君起於布衣,任天下之重,尚德之舉,未能事事允稱,當董統之任而敗喪至此,恐闔朝羣賢未有與人分其謗者。今亟修德補闕,廣延羣賢,與之分任,尚未知獲濟所期。若猶以前事為未工,故復求之於分外,宇宙雖廣,自容何所!知言不必用,或取怨執政,然當情慨所在,正自不能不盡懷極言。若必親征,未達此旨,果行者,愚智所不解也。願復與衆共之。
       復被州符,增運千石,徵役兼至,皆以軍期,對之喪氣,罔知所厝。自頃年割剝遺黎,刑徒竟路,殆同秦政,惟未加參夷之刑耳,恐勝廣之憂,無復日矣。
       又與會稽王牋陳浩不宜北伐,并論時事曰:
       古人恥其君不為堯舜,北面之道,豈不願尊其所事,比隆往代,況遇千載一時之運?顧智力屈於當年,何得不權輕重而處之也。今雖有可欣之會,內求諸己,而所憂乃重於所欣。傳云,「自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今外不寧,內憂已深。古之弘大業者,或不謀於衆,傾國以濟一時功者,亦往往而有之。誠獨運之明足以邁衆,暫勞之弊終獲永逸者可也。求之於今,可得擬議乎!
       夫廟筭決勝,必宜審量彼我,萬全而後動。功就之日,便當因其衆而即其實。今功未可期,而遺黎殲盡,萬不餘一。且千里饋糧,自古為難,況今轉運供繼,西輸許洛,北入黃河。雖秦政之弊,未至於此,而十室之憂,便以交至。今運無還期,徵求日重,以區區吳越經緯天下十分之九,不亡何待!而不度德量力,不弊不已,此封內所痛心歎悼而莫敢吐誠。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願殿下更垂三思,解而更張,令殷浩、荀羨還據合肥、廣陵,許昌、譙郡、梁、彭城諸軍皆還保淮,為不可勝之基,須根立勢舉,謀之未晚,此實當今策之上者。若不行此,社稷之憂可計日而待。安危之機,易於反掌,考之虛實,著於目前,願運獨斷之明,定之於一朝也。
       地淺而言深,豈不知其未易。然古人處閭閻行陣之間,尚或干時謀國,評裁者不以為譏,況廁大臣末行,豈可默而不言哉!存亡所係,決在行之,不可復持疑後機,不定之於此,後欲悔之,亦無及也。
       殿下德冠宇內,以公室輔朝,最可直道行之,致隆當年,而未允物望,受殊遇者所以寤寐長歎,實為殿下惜之。國家之慮深矣,常恐伍員之憂不獨在昔,麋鹿之游將不止林藪而已。願殿下暫廢虛遠之懷,以救倒懸之急,可謂以亡為存,轉禍為福,則宗廟之慶,四海有賴矣。
       時東土饑荒,羲之輒開倉振貸。然朝廷賦役繁重,吳會尤甚,羲之每上疏爭之,事多見從。又遺尚書僕射謝安書曰:
       頃所陳論,每蒙允納,所以令下小得蘇息,各安其業。若不耳,此一郡久以蹈東海矣。
       今事之大者未布,漕運是也。吾意望朝廷可申下定期,委之所司,勿復催下,但當歲終考其殿最。長吏尤殿,命檻車送詣天臺。三縣不舉,二千石必免,或可左降,令在疆塞極難之地。
       又自吾到此,從事常有四五,兼以臺司及都水御史行臺文符如雨,倒錯違背,不復可知。吾又瞑目循常推前,取重者及綱紀,輕者在五曹。主者涖事,未嘗得十日,吏民趨走,功費萬計。卿方任其重,可徐尋所言。江左平日,揚州一良刺史便足統之,況以羣才而更不理,正由為法不一,牽制者衆,思簡而易從,便足以保守成業。
       倉督監秏盜官米,動以萬計,吾謂誅翦一人,其後便斷,而時意不同。近檢校諸縣,無不皆爾。餘姚近十萬斛,重斂以資姦吏,令國用空乏,良可歎也。
       自軍興以來,征役及充運死亡叛散不反者衆,虛秏至此,而補代循常,所在凋困,莫知所出。上命所差,上道多叛,則吏及叛者席卷同去。又有常制,輒令其家及同伍課捕。課捕不擒,家及同伍尋復亡叛。百姓流亡,戶口日減,其源在此。又有百工醫寺,死亡絕沒,家戶空盡,差代無所,上命不絕,事起或十年、十五年,彈舉獲罪無懈息,而無益實事,何以堪之!謂自今諸死罪原輕者及五歲刑,可以充此,其減死者,可長充兵役,五歲者,可充雜工醫寺,皆令移其家以實都邑。都邑既實,是政之本,又可絕其亡叛。不移其家,逃亡之患復如初耳。今除罪而充雜役,盡移其家,小人愚迷,或以為重於殺戮,可以絕姦。刑名雖輕,懲肅實重,豈非適時之宜邪!
       羲之雅好服食養性,不樂在京師,初渡浙江,便有終焉之志。會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謝安未仕時亦居焉。孫綽、李充、許詢、支遁等皆以文義冠世,並築室東土,與羲之同好。嘗與同志宴集於會稽山陰之蘭亭,羲之自為之序以申其志,曰: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羣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絃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
       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游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可樂也。
       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悟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託,放浪形骸之外。雖趣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於所遇,暫得於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將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感慨係之矣。向之所欣,俛仰之間,已為陳迹,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於盡。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
       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後之覽者,亦將有感於斯文。
       或以潘岳金谷詩序方其文,羲之比於石崇,聞而甚喜。
       性愛鵝,會稽有孤居姥養一鵝,善鳴,求市未能得,遂攜親友命駕就觀。姥聞羲之將至,烹以待之,羲之歎惜彌日。又山陰有一道士,養好鵝,羲之往觀焉,意甚悅,固求市之。道士云:「為寫道德經,當舉羣相贈耳。」羲之欣然寫畢,籠鵝而歸,甚以為樂。其任率如此。嘗詣門生家,見棐几滑淨,因書之,真草相半。後為其父誤刮去之,門生驚懊者累日。又嘗在蕺山見一老姥,持六角竹扇賣之。羲之書其扇,各為五字。姥初有慍色。因謂姥曰:「但言是王右軍書,以求百錢邪。」姥如其言。人競買之。他日,姥又持扇來,羲之笑而不荅。其書為世所重,皆此類也。每自稱「我書比鍾繇,當抗行;比張芝草,猶當鴈行也」。曾與人書云:「張芝臨池學書,池水盡黑,使人耽之若是,未必後之也。」羲之書初不勝庾翼、郗愔,及其暮年方妙,嘗以章草荅庾亮,而翼深歎伏,因與羲之書云:「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紙,過江顛狽,遂乃亡失,常歎妙迹永絕。忽見足下荅家兄書,煥若神明,頓還舊觀。」
       時驃騎將軍王述少有名譽,與羲之齊名,而羲之甚輕之,由是情好不協。述先為會稽,以母喪居郡境,羲之代述,止一弔,遂不重詣。述每聞角聲,謂羲之當候己,輒洒埽而待之。如此者累年,而羲之竟不顧,述深以為恨。及述為揚州刺史,將就徵,周行郡界,而不過羲之,臨發,一別而去。先是,羲之常謂賔友曰:「懷祖正當作尚書耳,投老可得僕射。更求會稽,便自邈然。」及述蒙顯授,羲之恥為之下,遣使詣朝廷,求分會稽為越州。行人失辭,大為時賢所笑。既而內懷愧歎,謂其諸子曰:「吾不減懷祖,而位遇懸邈,當由汝等不及坦之故邪!」述後檢察會稽郡,辯其刑政,主者疲於簡對。羲之深恥之,遂稱病去郡,於父母墓前自誓曰:「維永和十一年三月癸卯朔,九日辛亥,小子羲之敢告二尊之靈。羲之不天,夙遭閔凶,不蒙過庭之訓。母兄鞠育,得漸庶幾,遂因人乏,蒙國寵榮。進無忠孝之節,退違推賢之義,每仰詠老氏、周任之誡,常恐死亡無日,憂及宗祀,豈在微身而已!是用寤寐永歎,若墮深谷。止足之分,定之於今。謹以今月吉辰肆筵設席,稽顙歸誠,告誓先靈。自今之後,敢渝此心。貪冒苟進,是有無尊之心而不子也。子而不子,天地所不覆載,名教所不得容。信誓之誠,有如皦日!」
       羲之既去官,與東土人士盡山水之游,弋釣為娛。又與道士許邁共修服食,採藥石不遠千里,徧游東中諸郡,窮諸名山,泛滄海,歎曰:「我卒當以樂死。」謝安嘗謂羲之曰:「中年以來,傷於哀樂,與親友別,輒作數日惡。」羲之曰:「年在桑榆,自然至此。頃正賴絲竹陶寫,恒恐兒輩覺,損其歡樂之趣。」朝廷以其誓苦,亦不復徵之。
       時劉惔為丹楊尹,許詢嘗就惔宿,牀帷新麗,飲食豐甘。詢曰:「若此保全,殊勝東山。」惔曰:「卿若知吉凶由人,吾安得保此。」羲之在坐,曰:「令巢許遇稷契,當無此言。」二人並有愧色。
       初,羲之既優游無事,與吏部郎謝萬書曰:
       古之辭世者或被髮陽狂,或污身穢迹,可謂艱矣。今僕坐而獲逸,遂其宿心,其為慶幸,豈非天賜!違天不祥。
       頃東游還,修植桑果,今盛敷榮,率諸子,抱弱孫,游觀其間,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娛目前。雖植德無殊邈,猶欲教養子孫以敦厚退讓。或以輕薄,庶令舉策數馬,彷佛萬石之風。君謂此何如?
       比當與安石東游山海,并行田視地利,頤養閑暇。衣食之餘,欲與親知時共歡讌,雖不能興言高詠,銜杯引滿,語田里所行,故以為撫掌之資,其為得意,可勝言邪!常依陸賈、班嗣、楊王孫之處世,甚欲希風數子,老夫志願盡於此也。
       萬後為豫州都督,又遺萬書誡之曰:「以君邁往不屑之韻,而俯同羣辟,誠難為意也。然所謂通識,正自當隨事行藏,乃為遠耳。願君每與士之下者同,則盡善矣。食不二味,居不重席,此復何有,而古人以為美談。濟否所由,實在積小以致高大,君其存之。」萬不能用,果敗。
       年五十九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諸子遵父先旨,固讓不受。
       有七子,知名者五人。玄之早卒。次凝之,亦工草隸,仕歷江州刺史、左將軍、會稽內史。王氏世事張氏五斗米道,凝之彌篤。孫恩之攻會稽,僚佐請為之備。凝之不從,方入靖室請禱,出語諸將佐曰:「吾已請大道,許鬼兵相助,賊自破矣。」既不設備,遂為孫恩所害。
       徽之字子猷。性卓犖不羈,為大司馬桓溫參軍,蓬首散帶,不綜府事。又為車騎桓沖騎兵參軍,沖問:「卿署何曹?」對曰:「似是馬曹。」又問:「管幾馬?」曰:「不知馬,何由如數!」又問:「馬比死多少?」曰:「未知生,焉知死!」嘗從沖行,值暴雨,徽之因下馬排入車中,謂曰:「公豈得獨擅一車!」沖嘗謂徽之曰:「卿在府日久,比當相料理。」徽之初不酬荅,直高視,以手版柱頰云:「西山朝來致有爽氣耳。」
       時吳中一士大夫家有好竹,欲觀之,便出坐輿造竹下,諷嘯良久。主人洒埽請坐,徽之不顧。將出,主人乃閉門,徽之便以此賞之,盡歡而去。嘗寄居空宅中,便令種竹。或問其故,徽之但嘯詠,指竹曰:「何可一日無此君邪!」嘗居山陰,夜雪初霽,月色清朗,四望皓然,獨酌酒詠左思招隱詩,忽憶戴逵。逵時在剡,便夜乘小船詣之,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反。人問其故,徽之曰:「本乘興而行,興盡而反,何必見安道邪!」雅性放誕,好聲色,嘗夜與弟獻之共讀高士傳讚,獻之賞井丹高潔,徽之曰:「未若長卿慢世也。」其傲達若此。時人皆欽其才而穢其行。
       後為黃門侍郎,棄官東歸,與獻之俱病篤。時有術人云:「人命應終,而有生人樂代者,則死者可生。」徽之謂曰:「吾才位不如弟,請以餘年代之。」術者曰:「代死者,以己年有餘,得以足亡者耳。今君與弟筭俱盡,何代也!」未幾,獻之卒,徽之奔喪不哭,直上靈牀坐,取獻之琴彈之,久而不調,歎曰:「嗚呼子敬,人琴俱亡!」因頓絕。先有背疾,遂潰裂,月餘亦卒。子楨之。
       楨之字公幹,歷位侍中、大司馬長史。桓玄為太尉,朝臣畢集,問楨之:「我何如君亡叔?」在坐咸為氣咽。楨之曰:「亡叔一時之標,公是千載之英。」一坐皆悅。
       操之字子重,歷侍中、尚書、豫章太守。
       獻之字子敬。少有盛名,而高邁不羈,雖閑居終日,容止不怠,風流為一時之冠。年數歲,嘗觀門生摴蒱,曰:「南風不競。」門生曰:「此郎亦管中窺豹,時見一班。」獻之怒曰:「遠慙荀奉倩,近愧劉真長。」遂拂衣而去。嘗與兄徽之、操之俱詣謝安,二兄多言俗事,獻之寒溫而已。既出,客問安王氏兄弟優劣,安曰:「小者佳。」客問其故,安曰:「吉人之辭寡,以其少言,故知之。」嘗與徽之共在一室,忽然火發,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獻之神色恬然,徐呼左右扶出。夜臥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盜物都盡。獻之徐曰:「偷兒,青氈我家舊物,可特置之。」羣偷驚走。
       工草隸,善丹青。七八歲時學書,羲之密從後掣其筆不得,歎曰:「此兒後當復有大名。」嘗書壁為方丈大字,羲之甚以為能,觀者數百人。桓溫嘗使書扇,筆誤落,因畫作烏駮牸牛,甚妙。
       起家州主簿、祕書郎,轉丞,以選尚新安公主。嘗經吳郡,聞顧辟彊有名園,先不相識,乘平肩輿徑入。時辟彊方集賔友,而獻之游歷既畢,傍若無人。辟彊勃然數之曰:「傲主人,非禮也。以貴驕士,非道也。失是二者,不足齒之傖耳。」便驅出門。獻之傲如也,不以屑意。
       謝安甚欽愛之,請為長史。安進號衞將軍,復為長史。太元中,新起太極殿,安欲使獻之題榜,以為萬代寶,而難言之,試謂曰:「魏時陵雲殿榜未題,而匠者誤釘之,不可下,乃使韋仲將懸橙書之。比訖,鬚鬢盡白,裁餘氣息。還語子弟,宜絕此法。」獻之揣知其旨,正色曰:「仲將,魏之大臣,寧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長。」安遂不之逼。安又問曰:「君書何如君家尊?」荅曰:「故當不同。」安曰:「外論不爾。」荅曰:「人那得知!」尋除建威將軍、吳興太守,徵拜中書令。
       及安薨,贈禮有同異之議,惟獻之、徐邈共明安之忠勳。獻之乃上疏曰:「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風,道譽洋溢。弱冠遐棲,則契齊箕皓;應運釋褐,而王猷允塞。及至載宣威靈,強猾消殄。功勳既融,投韍高讓。且服事先帝,眷隆布衣。陛下踐阼,陽秋尚富,盡心竭智以輔聖明。考其潛躍始終,事情繾綣,實大晉之俊輔,義篤於曩臣矣。伏惟陛下留心宗臣,澄神於省察。」孝武帝遂加安殊禮。
       未幾,獻之遇疾,家人為上章,道家法應首過,問其有何得失。對曰:「不覺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獻之前妻,郗曇女也。俄而卒於官。安僖皇后立,以后父追贈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謚曰憲。無子,以兄子靜之嗣,位至義興太守。時議者以為羲之草隸,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獻之骨力遠不及父,而頗有媚趣。桓玄雅愛其父子書,各為一袠,置左右以翫之。始羲之所與共游者許邁。
       許邁字叔玄,一名映,丹楊句容人也。家世士族,而邁少恬靜,不慕仕進。未弱冠,嘗造郭璞,璞為之筮,遇泰之大畜,其上六爻發。璞謂曰:「君元吉自天,宜學升遐之道。」時南海太守鮑靚隱迹潛遁,人莫之知。邁乃往候之,探其至要。父母尚存,未忍違親。謂餘杭懸霤山近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潛通五嶽,陳安世、茅季偉常所游處,於是立精舍於懸霤,而往來茅嶺之洞室,放絕世務,以尋仙館,朔望時節還家定省而已。父母既終,乃遣婦孫氏還家,遂攜其同志徧游名山焉。
       初採藥於桐廬縣之桓山,餌朮涉三年,時欲斷穀。以此山近人,不得專一,四面藩之,好道之徒欲相見者,登樓與語,以此為樂。常服氣,一氣千餘息。永和二年,移入臨安西山,登巖茹芝,眇爾自得,有終焉之志。乃改名玄,字遠游。與婦書告別,又著詩十二首,論神僊之事焉。羲之造之,未嘗不彌日忘歸,相與為世外之交。玄遺羲之書云:「自山陰南至臨安,多有金堂玉室,仙人芝草,左元放之徒,漢末諸得道者皆在焉。」羲之自為之傳,述靈異之迹甚多,不可詳記。玄自後莫測所終,好道者皆謂之羽化矣。
       制曰:書契之興,肇乎中古,繩文鳥迹,不可足觀。末代去朴歸華,舒牋點翰,爭相誇尚,競其工拙。伯英臨池之妙,無復餘蹤;師宜懸帳之奇,罕有遺迹。逮乎鍾王以降,略可言焉。鍾雖擅美一時,亦為迥絕,論其盡善,或有所疑。至於布纖濃,分疏密,霞舒雲卷,無所間然。但其體則古而不今,字則長而逾制,語其大量,以此為瑕。獻之雖有父風,殊非新巧。觀其字勢疏瘦,如隆冬之枯樹;覽其筆蹤拘束,若嚴家之餓隸。其枯樹也,雖槎而無屈伸;其餓隸也,則羈羸而不放縱。兼斯二者,故翰墨之病歟!子雲近出,擅名江表,然僅得成書,無丈夫之氣,行行若縈春蚓,字字如綰秋蛇;臥王濛於紙中,坐徐偃於筆下;雖禿千兔之翰,聚無一毫之筋,窮萬穀之皮,斂無半分之骨;以茲播美,非其濫名邪!此數子者,皆譽過其實。所以詳察古今,研精篆素,盡善盡美,其惟王逸少乎!觀其點曳之工,裁成之妙,煙霏露結,狀若斷而還連;鳳翥龍蟠,勢如斜而反直。翫之不覺為倦,覽之莫識其端,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餘區區之類,何足論哉!

本书目录

卷一 帝紀第一 宣帝
卷二 帝紀第二 景帝 文帝
卷三 帝紀第三 武帝
卷四 帝紀第四 惠帝
卷五 帝紀第五 孝懷帝 孝愍帝
卷六 帝紀第六 元帝 明帝
卷七 帝紀第七 成帝 康帝
卷八 帝紀第八 穆帝 哀帝 海西公
卷九 帝紀第九 簡文帝 孝武帝
卷十 帝紀第十 安帝 恭帝
卷十一 志第一 天文上
卷十二 志第二 天文中
卷十三 志第三 天文下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卷十五 志第五 地理下
卷十六 志第六 律歷上
卷十七 志第七 律歷中
卷十八 志第八 律歷下
卷十九 志第九 禮上
卷二十 志第十 禮中
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 禮下
卷二十二 志第十二 樂上
卷二十三 志第十三 樂下
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職官
卷二十五 志第十五 輿服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食貨
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五行上
卷二十八 志第十八 五行中
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五行下
卷三十 志第二十 刑法
卷三十一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三十三 列傳第三
卷三十四 列傳第四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五
卷三十六 列傳第六
卷三十七 列傳第七
卷三十八 列傳第八
卷三十九 列傳第九
卷四十 列傳第十
卷四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四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四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四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四十五 列傳第十五
卷四十六 列傳第十六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七
卷四十八 列傳第十八
卷四十九 列傳第十九
卷五十 列傳第二十
卷五十一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五十二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五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愍懷太子
卷五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五十七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五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五十九 列傳第二十九
卷六十 列傳第三十
卷六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卷六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卷六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卷六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卷六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七十 列傳第四十
卷七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七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七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七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卷八十 列傳第五十
卷八十一 列傳第五十一
卷八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卷八十三 列傳第五十三
卷八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卷八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卷八十六 列傳第五十六 張軌
卷八十七 列傳第五十七
卷八十八 列傳第五十八 孝友傳
卷八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忠義傳
卷九十 列傳第六十 良吏傳
卷九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儒林傳
卷九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文苑傳
卷九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外戚傳
卷九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隱逸傳
卷九十五 列傳第六十五 藝術傳
卷九十六 列傳第六十六 列女傳
卷九十七 列傳第六十七 四夷
卷九十八 列傳第六十八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一 載記第一
卷一百○二 載記第二
卷一百零三 載記第三 劉曜
卷一百零四 載記第四 石勒上
卷一百零五 載記第五 石勒下
卷一百零六 載記第六 石季龍上
卷一百零七 載記第七 石季龍下
卷一百零八 載記第八 慕容廆
卷一百零九 載記第九 慕容皝
卷一百一十 載記第十 慕容儁
卷一百一十一 載記第十一 慕容暐
卷一百一十二 載記第十二 苻洪 苻健 苻生
卷一百一十三 載記第十三 苻堅上
卷一百一十四 載記第十四 苻堅下
卷一百一十五 載記第十五 苻丕 苻登
卷一百一十六 載記第十六 姚弋仲 姚襄 姚萇
卷一百一十七 載記第十七 姚興上
卷一百一十八 載記第十八 姚興下
卷一百一十九 載記第十九 姚泓
卷一百二十 載記第二十 李特 李流
卷一百二十一 載記第二十一 李雄 李班 李期 李壽 李勢
卷一百二十二 載記第二十二 呂光 呂纂 呂隆
卷一百二十三 載記第二十三 慕容垂
卷一百二十四 載記第二十四 慕容寶 慕容盛 慕容熙 慕容雲
卷一百二十五 載記第二十五 乞伏國仁 乞伏乾歸 乞伏熾磐 馮跋
卷一百二十六 載記第二十六 禿髮烏孤 禿髮利鹿孤 禿髮傉檀
卷一百二十七 載記第二十七 慕容德
卷一百二十八 載記第二十八 慕容超
卷一百二十九 載記第二十九 沮渠蒙遜
卷一百三十 載記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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