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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繁體版)
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 劉昉 鄭譯 柳裘 皇甫績 盧賁
作者:唐 · 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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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昉 鄭譯 柳裘 皇甫績 盧賁
       劉昉
       劉昉,博陵望都人也。父孟良,大司農。從魏武入關,周太祖以為東梁州刺史。昉性輕狡,有姦數。周武帝時,以功臣子入侍皇太子。及宣帝嗣位,以技佞見狎,出入宮掖,寵冠一時。授大都督,遷小御正,與御正中大夫顏之儀並見親信。及帝不悆,召昉及之儀俱入卧內,屬以後事。帝瘖不復能言。昉見靜帝幼沖,不堪負荷。然昉素知高祖,又以后父之故,有重名於天下,遂與鄭譯謀,引高祖輔政。高祖固讓,不敢當。昉曰:「公若為,當速為之;如不為,昉自為也。」高祖乃從之。
       及高祖為丞相,以昉為司馬。時宣帝弟漢王贊居禁中,每與高祖同帳而坐。昉飾美妓進於贊,贊甚悅之。昉因說贊曰:「大王,先帝之弟,時望所歸。孺子幼沖,豈堪大事!今先帝初崩,群情尚擾,王且歸第。待事寧之後,入為天子,此萬全之計也。」贊時年未弱冠,性識庸下,聞昉之說,以為信然,遂從之。高祖以昉有定策之功,拜上大將軍,封黃國公,與沛國公鄭譯皆為心膂。前後賞賜鉅萬,出入以甲士自衛,朝野傾矚,稱為黃、沛。時人為之語曰:「劉昉牽前,鄭譯推後。」昉自恃其功,頗有驕色。然性粗疏,溺於財利,富商大賈朝夕盈門。
       于時尉迥起兵,高祖令韋孝寬討之。至武陟,諸將不一。高祖欲遣昉、譯一人往監軍,因謂之曰:「須得心膂以統大軍,公等兩人,誰當行者?」昉自言未嘗為將,譯又以母老為請,高祖不懌。而高熲請行,遂遣之。由是恩禮漸薄。又王謙、司馬消難相繼而反,高祖憂之,忘寢與食。昉逸遊縱酒,不以職司為意,相府事物,多所遺落。高祖深銜之,以高熲代為司馬。是後益見疏忌。及受禪,進位柱國,改封舒國公,閑居無事,不復任使。
       昉自以佐命元功,中被疏遠,甚不自安。後遇京師饑,上令禁酒,昉使妾賃屋,當壚沽酒。治書侍御史梁毗劾奏昉曰:「臣聞處貴則戒之以奢,持滿則守之以約。昉旣位列群公,秩高庶尹,縻爵稍久,厚祿已淹,正當戒滿歸盈,鑒斯止足,何乃規麴糱之潤,競錐刀之末,身昵酒徒,家為逋藪?若不糾繩,何以肅厲!」有詔不治。
       昉鬱鬱不得志。時柱國梁士彥、宇文忻俱失職忿望,昉並與之交,數相來往。士彥妻有美色,昉因與私通,士彥不之知也,情好彌協,遂相與謀反,許推士彥為帝。後事泄,上窮治之。昉自知不免,默無所對。下詔誅之,曰:
       朕君臨四海,慈愛為心。加以起自布衣,入升皇極,公卿之內,非親則友,位雖差等,情皆舊人。護短全長,恒思覆育,每殷勤戒約,言無不盡。天之曆數,定於杳冥,豈慮苞藏之心,能為國家之害?欲使其長守富貴,不觸刑書故也。
       上柱國、郕國公梁士彥,上柱國、杞國公宇文忻,柱國、舒國公劉昉等,朕受命之初,並展勤力,酬勳報効,榮高祿重。待之旣厚,愛之實隆,朝夕宴言,備知朕意。但心如溪壑,志等豺狼,不荷朝恩,忽謀逆亂。士彥爰始幼來,恒自誣罔,稱有相者,云其應籙,年過六十,必據九五。初平尉迥,暫臨相州,已有反心,彰於行路。朕即遣人代之,不聲其罪。入京之後,逆意轉深。忻、昉之徒,言相扶助。士彥許率僮僕,剋期不遠,欲於蒲州起事。即斷河橋,捉黎陽之關,塞河陽之路,劫調布以為牟甲,募盜賊而為戰士,就食之人,亦云易集。輕忽朝廷,嗤笑官人,自謂一朝奮發,無人當者。其第二子剛,每常苦諫,第三子叔諧,固深勸獎。朕旣聞知,猶恐枉濫,乃授晉部之任,欲驗蒲州之情。士彥得以欣然,云是天贊,忻及昉等,皆賀時來。忻往定鄴城,自矜不已,位極人臣,猶恨賞薄。云我欲反,何慮不成。怒色忿言,所在流布。朕深念其功,不計其禮,任以武候,授以領軍,寄之爪牙,委之心腹。忻密為異計,樹黨宮闈,多奏親友,入參宿衛。朕推心待物,言必依許。為而弗止,心迹漸彰,仍解禁兵,令其改悔。而志規不逞,愈結於懷,乃與士彥情意偏厚,要請神明,誓不負約。俱營賊逆,逢則交謀,委彥河東,自許關右,蒲津之事,即望從征,兩軍結東西之旅,一舉合連橫之勢,然後北破晉陽,還圖宗社。昉入佐相府,便為非法,三度事發,二度其婦自論。常云姓是「卯金刀」,名是「一萬日」,劉氏應王,為萬日天子。朕訓之導之,示其利害,每加寬宥,望其修改。口請自新,志存如舊,亦與士彥情好深重,逆節姦心,盡探肝鬲。嘗共士彥論太白所犯,問東井之間,思秦地之亂,訪軒轅之裏,願宮掖之災。唯待蒲阪事興,欲在關內應接。
       殘賊之策,千端萬緒。惟忻及昉,名位並高,寧肯北面曲躬,臣於士彥,乃是各懷不遜,圖成亂階,一得擾攘之基,方逞吞并之事。人之姦詐,一至於此!雖國有常刑,罪在不赦,朕載思草創,咸著厥誠,情用愍然,未忍極法。士彥、忻、昉,身為謀首,叔諧贊成父意,義實難容,並已處盡。士彥、忻、昉兄弟叔姪,特恕其命,有官者除名。士彥小男女、忻母妻女及小男並放。士彥、叔諧妻妾及資財田宅,忻、昉妻妾及資財田宅,悉沒官。士彥、昉兒年十五以上遠配。上儀同薛摩兒,是士彥交舊,上柱國府戶曹參軍事裴石達,是士彥府僚,反狀逆心,巨細皆委。薛摩兒聞語,仍相應和,俱不申陳,宜從大辟。問即承引,頗是恕心,可除名免死。朕握圖當籙,六載於斯,政事徒勤,淳化未洽,興言軫念,良深歎憤!
       臨刑,至朝堂,宇文忻見高熲,向之叩頭求哀。昉勃然謂忻曰:「事形如此,何叩頭之有!」於是伏誅,籍沒其家。後數日,上素服臨射殿,盡取昉、忻、士彥三家資物置於前,令百僚射取之,以為鑒誡云。
       鄭譯
       鄭譯字正義,滎陽開封人也。祖瓊,魏太常。父道邕,周司空。譯頗有學識,兼知鍾律,善騎射。譯從祖開府文寬,尚魏平陽公主,則周太祖元后之妹也。主無子,太祖令譯後之。由是譯少為太祖所親,恒令與諸子遊集。年十餘歲,嘗詣相府司錄李長宗,長宗於衆中戲之。譯斂容謂長宗曰:「明公位望不輕,瞻仰斯屬,輒相玩狎,無乃喪德也。」長宗甚異之。文寬後誕二子,譯復歸本生。
       周武帝時,起家給事中士,拜銀青光祿大夫,轉左侍上士。與儀同劉昉恒侍帝側。譯時喪妻,帝命譯尚梁安固公主。及帝親總萬機,以為御正下大夫,俄轉太子宮尹。時太子多失德,內史中大夫烏丸軌每勸帝廢太子而立秦王,由是太子恒不自安。其後詔太子西征吐谷渾,太子乃陰謂譯曰:「秦王,上愛子也。烏丸軌,上信臣也。今吾此行,得無扶蘇之事乎?」譯曰:「願殿下勉著仁孝,無失子道而已。勿為他慮。」太子然之。旣破賊,譯以功最,賜爵開國子,邑三百戶。後坐褻狎皇太子,帝大怒,除名為民。太子復召之,譯戲狎如初。因言於太子曰:「殿下何時可得據天下?」太子悅而益昵之。
       及帝崩,太子嗣位,是為宣帝。超拜開府、內史下大夫、封歸昌縣公,邑一千戶,委以朝政。俄遷內史上大夫,進封沛國公,邑五千戶,以其子善願為歸昌公,元琮為永安縣男,又監國史。譯頗專權,時帝幸東京,譯擅取官材,自營私第,坐是復除名為民。劉昉數言於帝,帝復召之,顧待如初。詔領內史事。
       初,高祖與譯有同學之舊,譯又素知高祖相表有奇,傾心相結。至是,高祖為宣帝所忌,情不自安,嘗在永巷私於譯曰:「久願出藩,公所悉也。敢布心腹,少留意焉。」譯曰:「以公德望,天下歸心,欲求多福,豈敢忘也。謹即言之。」時將遣譯南征,譯請元帥。帝曰:「卿意如何?」譯對曰:「若定江東,自非懿戚重臣無以鎮撫。可令隋公行,且為壽陽總管以督軍事。」帝從之。乃下詔以高祖為揚州總管,譯發兵俱會壽陽以伐陳。行有日矣,帝不悆,遂與御正下大夫劉昉謀,引高祖入受顧託。旣而譯宣詔,文武百官皆受高祖節度。時御正中大夫顏之儀與宦者謀,引大將軍宇文仲輔政。仲已至御坐,譯知之,遽率開府楊惠及劉昉、皇甫績、柳裘俱入。仲與之儀見譯等,愕然,逡巡欲出,高祖因執之。於是矯詔復以譯為內史上大夫。明日,高祖為丞相,拜譯柱國、相府長史、治內史上大夫事。及高祖為大冢宰,總百揆,以譯兼領天官都府司會,總六府事。出入卧內,言無不從,賞賜玉帛不可勝計。每出入,以甲士從。拜其子元璹為儀同。時尉迥、王謙、司馬消難等作亂,高祖逾加親禮。俄而進位上柱國,恕以十死。
       譯性輕險,不親職務,而贓貨狼籍。高祖陰疏之,然以其有定策功,不忍廢放,陰敕官屬不得白事於譯。譯猶坐廳事,無所關預。譯懼,頓首求解職,高祖寬諭之,接以恩禮。及上受禪,以上柱國公歸第,賞賜豐厚。進子元璹爵城皐郡公,邑二千戶,元珣永安男。追贈其父及亡兄二人並為刺史。譯自以被疏,陰呼道士章醮以祈福助,其婢奏譯厭蠱左道。上謂譯曰:「我不負公,此何意也?」譯無以對。譯又與母別居,為憲司所劾,由是除名。下詔曰:「譯嘉謀良策,寂爾無聞,鬻獄賣官,沸騰盈耳。若留之於世,在人為不道之臣,戮之於朝,入地為不孝之鬼。有累幽顯,無以置之,宜賜以孝經,令其熟讀。」仍遣與母共居。
       未幾,詔譯參撰律令,復授開府、隆州刺史。請還治疾,有詔徵之,見於醴泉宮。上賜宴甚歡,因謂譯曰:「貶退已久,情相矜愍。」於是復爵沛國公,位上柱國。上顧謂侍臣曰:「鄭譯與朕同生共死,間關危難,興言念此,何日忘之!」譯因奉觴上壽。上令內史令李德林立作詔書,高熲戲謂譯曰:「筆乾。」譯荅曰:「出為方岳,杖策言歸,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上大笑。未幾,詔譯參議樂事。譯以周代七聲廢缺,自大隋受命,禮樂宜新,更修七始之義,名曰樂府聲調,凡八篇。奏之,上嘉美焉。俄遷岐州刺史。在職歲餘,復奉詔定樂於太常,前後所論樂事,語在音律志。上勞譯曰:「律令則公定之,音樂則公正之。禮樂律令,公居其三,良足美也。」於是還岐州。
       開皇十一年,以疾卒官,時年五十二,上遣使弔祭焉。謚曰達。子元璹嗣。煬帝初立,五等悉除,以譯佐命元功,詔追改封譯莘公,以元璹襲。
       元璹初為驃騎將軍,後轉武賁郎將,數以軍功進位右光祿大夫,遷右候衛將軍。大業末,出為文城太守。及義兵起,義將張倫略地至文城,元璹以城歸之。
       柳裘
       柳裘字茂和,河東解人,齊司空世隆之曾孫也。祖惔,梁尚書左僕射。父明,太子舍人、義興太守。裘少聦慧,弱冠有令名,在梁仕歷尚書郎、駙馬都尉。梁元帝為魏軍所逼,遣裘請和於魏。俄而江陵陷,遂入關中。周明、武間,自麟趾學士累遷太子侍讀,封昌樂縣侯。後除天官府都上士。宣帝即位,拜儀同三司,進爵為公,轉御飾大夫。及帝不悆,留侍禁中,與劉昉、韋謩、皇甫績同謀,引高祖入總萬機。高祖固讓不許。裘進曰:「時不可再,機不可失,今事已然,宜早定大計。天與不取,反受其咎,如更遷延,恐貽後悔。」高祖從之。進位上開府,拜內史大夫,委以機密。
       及尉迥作亂,天下騷動,并州總管李穆頗懷猶豫,高祖令裘往喻之。裘見穆,盛陳利害,穆甚悅,遂歸心於高祖。後以奉使功,賜綵三百匹,金九環帶一腰。時司馬消難阻兵安陸,又令喻之,未到而消難奔陳。高祖即令裘隨便安集淮南,賜馬及雜物。
       開皇元年,進位大將軍,拜許州刺史。在官清簡,吏民懷之。復轉曹州刺史。其後上思裘定策功,欲加榮秩,將徵之,顧問朝臣曰:「曹州刺史何當入朝?」或對曰:「即今冬也。」帝乃止。裘尋卒,高祖傷惜者久之,謚曰安。子惠童嗣。
       皇甫績
       皇甫績字功明,安定朝那人也。祖穆,魏隴東太守。父道,周湖州刺史、雍州都督。績三歲而孤,為外祖韋孝寬所鞠養。嘗與諸外兄博奕,孝寬以其惰業,督以嚴訓,愍績孤幼,特捨之。績歎曰:「我無庭訓,養於外氏,不能剋躬勵己,何以成立?」深自感激,命左右自杖三十。孝寬聞而對之流涕。於是精心好學,略涉經史。
       周武帝為魯公時,引為侍讀。建德初,轉宮尹中士。武帝嘗避暑雲陽宮,時宣帝為太子監國。衛剌王作亂,城門已閉,百僚多有遁者。績聞難赴之,於玄武門遇皇太子,太子下樓執績手,悲喜交集。帝聞而嘉之,遷小宮尹。宣政初,錄前後功,封義陽縣男,拜畿伯下大夫,累轉御正下大夫。
       宣帝崩,高祖總己,績有力焉,語在鄭譯傳。加位上開府,轉內史中大夫,進封郡公,邑千戶。尋拜大將軍。
       開皇元年,出為豫州刺史,增邑通前二千五百戶。尋拜都官尚書。後數載,轉晉州刺史,將之官,稽首而言曰:「臣實庸鄙,無益於國,每思犯難以報國恩。今偽陳尚存,以臣度之,有三可滅。」上問其故。績荅曰:「大吞小,一也;以有道伐無道,二也;納叛臣蕭巖,於我有詞,三也。陛下若命鷹揚之將,臣請預戎行,展絲髮之効。」上嘉其壯志,勞而遣之。及陳平,拜蘇州刺史。
       高智慧等作亂江南,州民顧子元發兵應之,因以攻績,相持八旬。子元素感績恩,於冬至日遣使奉牛酒。績遺子元書曰:「皇帝握符受籙,合極通靈,受揖讓於唐、虞,棄干戈於湯、武。東踰蟠木,方朔所未窮,西盡流沙,張騫所不至。玄漠黃龍之外,交臂來王,葱嶺、榆關之表,屈膝請吏。曩者偽陳獨阻聲教,江東士民困於荼毒。皇天輔仁,假手朝廷,聊申薄伐,應時瓦解。金陵百姓,死而復生,吳、會臣民,白骨還肉。唯當懷音感德,行歌擊壤,豈宜自同吠主,翻成反噬。卿非吾民,何須酒禮?吾是隋將,何容外交?易子析骸,未能相告,況是足食足兵,高城深塹,坐待強援,綽有餘力。何勞踵輕敝之俗,作虛偽之辭,欲阻誠臣之心,徒惑驍雄之志。以此見期,必不可得。卿宜善思活路,曉諭黎元,能早改迷,失道非遠。」子元得書,於城下頓首陳謝。楊素援兵至,合擊破之。拜信州總管、十二州諸軍事。俄以病乞骸骨,詔徵還京,賜以御藥,中使相望,顧問不絕。卒於家,時年五十二。謚曰安。子偲嗣。大業之世,官至尚書主爵郎。
       韋謩者,京兆人也。仕周內史大夫。高祖以謩有定策之功,累遷上柱國,封普安郡公。開皇初,卒於蒲州刺史。
       盧賁
       盧賁字子徵,涿郡范陽人也。父光,周開府、燕郡公。賁略涉書記,頗解鍾律。周武帝時,襲爵燕郡公,邑一千九百戶。後歷魯陽太守、太子小宮尹、儀同三司。平齊有功,增邑四百戶,轉司武上士。時高祖為大司武,賁知高祖為非常人,深自推結。宣帝嗣位,加開府。
       及高祖初被顧託,群情未一,乃引賁置於左右。高祖將之東第,百官皆不知所去。高祖潛令賁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求富貴者,當相隨來。」往往偶語,欲有去就。賁嚴兵而至,衆莫敢動。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內。賁諭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却。旣而高祖得入。賁恒典宿衛,後承問進說曰:「周歷已盡,天人之望實歸明公,願早應天順民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高祖甚然之。及受禪,命賁清宮,因典宿衛。賁於是奏改周代旗幟,更為嘉名。其青龍、騶虞、朱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賁所創也。尋拜散騎常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右將軍。
       時高熲、蘇威共掌朝政,賁甚不平之。柱國劉昉時被疏忌,賁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賔等,謀黜熲、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上之愛子,謀行廢立。復私謂皇太子曰:「賁將數謁殿下,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謀泄,上窮治其事。昉等委罪於賔、賁,公卿奏二人坐當死。上以龍潛之舊,不忍加誅,並除名為民。賔未幾卒。
       歲餘,賁復爵位,檢校太常卿。賁以古樂宮懸七八,損益不同,歷代通儒,議無定準。於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鶉火、天駟之應,其音用七。漢興,加應鍾,故十六枚而在一簴。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簴。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然世有沿革,用捨不同,至周武帝,復改懸七,以林鍾為宮。夫樂者,治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是以吳札觀而辯興亡。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於聲,治亂斯應。周武以林鍾為宮,蓋將亡之徵也。且林鍾之管,即黃鍾下生之義。黃鍾,君也,而生於臣,明為皇家九五之應。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伏惟陛下握圖御宇,道邁前王,功成作樂,煥乎曩策。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隨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上竟從之,即改七懸八,以黃鍾為宮。詔賁與儀同楊慶和刪定周、齊音律。
       未幾,拜郢州刺史,尋轉虢州刺史。後遷懷州刺史,決沁水東注,名曰利民渠,又派入溫縣,名曰溫潤渠,以溉舄鹵,民賴其利。後數年,轉齊州刺史。民飢,穀米踴貴,閉人糶而自糶之。坐是除名為民。
       後從幸洛陽,上從容謂賁曰:「我始為大司馬時,卿以布腹心於我。及總百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卿若無過者,位與高熲齊。坐與凶人交構,由是廢黜。言念疇昔之恩,復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効,以至於此!吾不忍殺卿,是屈法申私耳。」賁俯伏陳謝,詔復本官。後數日,對詔失旨,又自叙功績,有怨言。上大怒,顧謂群臣曰:「吾將與賁一州,觀此不可復用。」後皇太子為其言曰:「此輩並有佐命之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上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劉昉、鄭譯及賁、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顏之儀等請以宗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於我。我將為治,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於前,譯為巫蠱於後。如賁之徒,皆不滿志。任之則不遜,致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衆人見此,或有竊議,謂我薄於功臣,斯不然矣。」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請。至尊仁育,復用此道以安之。」上曰:「然。」遂廢於家。是歲卒,年五十四。
       史臣曰:高祖肇基王業,昉、譯實啟其謀,當軸執鈞,物無異論。不能忘身急病,以義斷恩,方乃慮難求全,偷安懷祿。暨夫帝遷明德,義非簡在,鹽梅之寄,自有攸歸。言追昔款,內懷觖望,恥居吳、耿之末,羞與絳、灌為伍。事君盡禮,旣闕於宿心,不愛其親,遽彰於物議。其在周也,靡忠貞之節,其奉隋也,愧竭命之誠。非義掩其前功,畜怨興其後釁,而望不陷刑辟,保貴全生,難矣。柳裘、皇甫績、盧賁,因人成事,協規不二,大運光啟,莫參樞要。斯固在人欲其悅己,在我欲其罵人,理自然也。晏嬰有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於昉、譯見之矣。

本书目录

宋天聖二年隋書刊本原跋
卷一 帝紀第一 高祖上
卷二 帝紀第二 高祖下
卷三 帝紀第三 煬帝上
卷四 帝紀第四 煬帝下
卷五 帝紀第五 恭帝
卷六 志第一 禮儀一
卷七 志第二 禮儀二
卷八 志第三 禮儀三
卷九 志第四 禮儀四
卷十 志第五 禮儀五
卷十一 志第六 禮儀六
卷十二 志第七 禮儀七
卷十三 志第八 音樂上
卷十四 志第九 音樂中
卷十五 志第十 音樂下
卷十六 志第十一 律曆上
卷十七 志第十二 律曆中
卷十八 志第十三 律曆下
卷十九 志第十四 天文上
卷二十 志第十五 天文中
卷二十一 志第十六 天文下
卷二十二 志第十七 五行上
卷二十三 志第十八 五行下
卷二十四 志第十九 食貨
卷二十五 志第二十 刑灋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百官上
卷二十七 志第二十二 百官中
卷二十八 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
卷二十九 志第二十四 地理上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地理中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地理下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七 經籍一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八 經籍二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九 經籍三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經籍四
卷三十六 列傳第一 后妃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 李穆 梁睿
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 劉昉 鄭譯 柳裘 皇甫績 盧賁
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卷四十 列傳第五
卷四十一 列傳第六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七
卷四十三 列傳第八
卷四十四 列傳第九
卷四十五 列傳第十
卷四十六 列傳第十一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二
卷四十八 列傳第十三
卷四十九 列傳第十四
卷五十 列傳第十五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六 長孫覽
卷五十二 列傳第十七 韓擒虎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八
卷五十四 列傳第十九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二十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宇文
卷五十七 列傳第二十二 盧思道
卷五十八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五十九 列傳第二十四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五 于仲文
卷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六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七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八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九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二
卷六十八 列傳第三十三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七十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六 誠節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七 孝義
卷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八 循吏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九 酷吏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 儒林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 文學
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二 隱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 藝術
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十四 外戚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五 列女
卷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六 東夷
卷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七 南蠻
卷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八 西域
卷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九 北狄
卷八十五 列傳第五十 宇文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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