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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繁體版)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五 列女
作者:唐 · 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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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昔貞專淑媛,布在方策者多矣。婦人之德,雖在於溫柔,立節垂名,咸資於貞烈。溫柔,仁之本也;貞烈,義之資也。非溫柔無以成其仁,非貞烈無以顯其義。是以詩書所記,風俗所在,圖像丹青,流聲竹素,莫不守約以居正,殺身以成仁者也。若文伯、王陵之母,白公、杞植之妻,魯之義姑,梁之高行,衛君靈主之妾,夏侯文寧之女,或抱信以含貞,或蹈忠而踐義,不以存亡易心,不以盛衰改節,其修名彰於旣往,徽音傳於不朽,不亦休乎!或有王公大人之妃偶,肆情於淫僻之俗,雖衣繡衣,食珍膳,坐金屋,乘玉輦,不入彤管之書,不霑良史之筆,將草木以俱落,與麋鹿而同死,可勝道哉!永言載思,實庶姬之恥也。觀夫今之靜女,各勵松筠之操,甘於玉折蘭摧,足以無絕今古。故述其雅志,以纂前代之列女云。
       蘭陵公主
       蘭陵公主字阿五,高祖第五女也。美姿儀,性婉順,好讀書,高祖於諸女中特所鍾愛。初嫁儀同王奉孝,卒,適河東柳述,時年十八。諸姊並驕貴,主獨折節遵於婦道,事舅姑甚謹,遇有疾病,必親奉湯藥。高祖聞之大悅。由是述漸見寵遇。
       初,晉王廣欲以主配其妃弟蕭瑒,高祖初許之,後遂適述,晉王因不悅。及述用事,彌惡之。高祖旣崩,述徙嶺表。煬帝令主與述離絕,將改嫁之。公主以死自誓,不復朝謁,上表請免主號,與述同徙。帝大怒曰:「天下豈無男子,欲與述同徙耶?」主曰:「先帝以妾適于柳家,今其有罪,妾當從坐,不願陛下屈法申恩。」帝不從,主憂憤而卒,時年三十二。臨終上表曰:「昔共姜自誓,著美前詩,鄎媯不言,傳芳往誥。妾雖負罪,竊慕古人。生旣不得從夫,死乞葬於柳氏。」帝覽之愈怒,竟不哭,乃葬主於洪瀆川,資送甚薄。朝野傷之。
       南陽公主
       南陽公主者,煬帝之長女也。美風儀,有志節,造次必以禮。年十四,嫁於許國公宇文述子士及,以謹肅聞。及述病且卒,主親調飲食,手自奉上,世以此稱之。
       及宇文化及殺逆,主隨至聊城,而化及為竇建德所敗,士及自濟北西歸大唐。時隋代衣冠並在其所,建德引見之,莫不惶懼失常,唯主神色自若。建德與語,主自陳國破家亡,不能報怨雪恥,淚下盈襟,聲辭不輟,情理切至。建德及觀聽者莫不為之動容隕涕,咸肅然敬異焉。及建德誅化及,時主有一子,名禪師,年且十歲。建德遣武賁郎將於士澄謂主曰:「宇文化及躬行殺逆,人神所不容。今將族滅其家,公主之子,法當從坐,若不能割愛,亦聽留之。」主泣曰:「武賁旣是隋室貴臣,此事何須見問!」建德竟殺之。主尋請建德削髮為尼。
       及建德敗,將歸西京,復與士及遇於東都之下,主不與相見。士及就之,立於戶外,請復為夫妻。主拒之曰:「我與君讎家。今恨不能手刃君者,但謀逆之日察君不預知耳。」因與告絕,訶令速去。士及固請之,主怒曰:「必欲就死,可相見也。」士及見其言切,知不可屈,乃拜辭而去。
       襄城王恪妃
       襄城王恪妃者,河東柳氏女也。父旦,循州刺史。妃姿儀端麗,年十餘,以良家子合法相,娉以為妃。未幾而恪被廢,妃修婦道,事之愈敬。煬帝嗣位,恪復徙邊,帝令使者殺之於道。恪與辭訣,妃曰:「若王死,妾誓不獨生。」於是相對慟哭。恪旣死,棺斂訖,妃謂使者曰:「妾誓與楊氏同穴。若身死之後得不別埋,君之惠也。」遂撫棺號慟,自經而卒。見者莫不為之涕流。
       華陽王楷妃
       華陽王楷妃者,河南元氏之女也。父巖,性明敏,有氣幹。仁壽中,為黃門侍郎,封龍涸縣公。煬帝嗣位,坐與柳述連事,除名為民,徙南海。後會赦,還長安。有人譖巖逃歸,收而殺之。妃有姿色,性婉順,初以選為妃。未幾而楷被幽廢,妃事楷踰謹,每見楷有憂懼之色,輒陳義理以慰諭之,楷甚敬焉。及江都之亂,楷遇宇文化及之逆,以妃賜其黨元武達。武達初以宗族之禮,置之別舍,後因醉而逼之。妃自誓不屈,武達怒,撻之百餘,辭色彌厲。因取甓自毀其面,血淚交下,武達釋之。妃謂其徒曰:「我不能早死,致令將見侵辱,我之罪也。」因不食而卒。
       譙國夫人
       譙國夫人者,高涼洗氏之女也。世為南越首領,跨據山洞,部落十餘萬家。夫人幼賢明,多籌略,在父母家,撫循部衆,能行軍用師,壓服諸越。每勸親族為善,由是信義結於本鄉。越人之俗,好相攻擊,夫人兄南梁州刺史挺,恃其富強,侵掠傍郡,嶺表苦之。夫人多所規諫,由是怨隙止息,海南、儋耳歸附者千餘洞。梁大同初,羅州刺史馮融聞夫人有志行,為其子高涼太守寶娉以為妻。融本北燕苗裔。初,馮弘之投高麗也,遣融大父業以三百人浮海歸宋,因留于新會。自業及融,三世為守牧,他鄉羈旅,號令不行。至是,夫人誡約本宗,使從民禮。每共寶參決辭訟,首領有犯法者,雖是親族,無所舍縱。自此政令有序,人莫敢違。
       遇侯景反,廣州都督蕭勃徵兵援臺。高州刺史李遷仕據大皐口,遣召寶。寶欲往,夫人止之曰:「刺史無故不合召太守,必欲詐君共為反耳。」寶曰:「何以知之?」夫人曰:「刺史被召援臺,乃稱有疾,鑄兵聚衆,而後喚君。今者若往,必留質,追君兵衆。此意可見,願且無行,以觀其勢。」數日,遷仕果反,遣主帥杜平虜率兵入灨石。寶知之,遽告,夫人曰:「平虜,驍將也,領兵入灨石,即與官兵相拒,勢未得還。遷仕在州,無能為也。若君自往,必有戰鬪。宜遣使詐之,卑辭厚禮,云身未敢出,欲遣婦往參。彼聞之喜,必無防慮。於是我將千餘人,步擔雜物,唱言輸賧,得至柵下,賊必可圖。」寶從之,遷仕果大喜,覘夫人衆皆擔物,不設備。夫人擊之,大捷。遷仕遂走,保于寧都。夫人總兵與長城侯陳霸先會于灨石。還謂寶曰:「陳都督大可畏,極得衆心。我觀此人必能平賊,君宜厚資之。」
       及寶卒,嶺表大亂,夫人懷集百越,數州晏然。至陳永定二年,其子僕年九歲,遣帥諸首領朝于丹陽,起家拜陽春郡守。後廣州刺史歐陽紇謀反,召僕至高安,誘與為亂。僕遣使歸告夫人,夫人曰「我為忠貞,經今兩代,不能惜汝輒負國家。」遂發兵拒境,帥百越酋長迎章昭達。內外逼之,紇徒潰散。僕以夫人之功,封信都侯,加平越中郎將,轉石龍太守。詔使持節冊夫人為中郎將、石龍太夫人,賚繡幰油絡駟馬安車一乘,給鼓吹一部,并麾幢旌節,其鹵簿一如刺史之儀。至德中,僕卒。後遇陳國亡,嶺南未有所附,數郡共奉夫人,號為聖母,保境安民。
       高祖遣總管韋洸安撫嶺外,陳將徐璒以南康拒守。洸至嶺下,逡巡不敢進。初,夫人以扶南犀杖獻于陳主,至此,晉王廣遣陳主遺夫人書,諭以國亡,令其歸化,并以犀杖及兵符為信。夫人見杖,驗知陳亡,集首領數千,盡日慟哭。遣其孫魂帥衆迎洸,入至廣州,嶺南悉定。表魂為儀同三司,冊夫人為宋康郡夫人。
       未幾,番禺人王仲宣反,首領皆應之,圍洸於州城,進兵屯衡嶺。夫人遣孫暄帥師救洸。暄與逆黨陳佛智素相友善,故遲留不進。夫人知之,大怒,遣使執暄,繫於州獄。又遣孫盎出討佛智,戰剋,斬之。進兵至南海,與鹿愿軍會,共敗仲宣。夫人親被甲,乘介馬,張錦傘,領彀騎,衛詔使裴矩巡撫諸州,其蒼梧首領陳坦、岡州馮岑翁、梁化鄧馬頭、藤州李光略、羅州龐靖等皆來參謁。還令統其部落,嶺表遂定。高祖異之,拜盎為高州刺史,仍赦出暄,拜羅州刺史。追贈寶為廣州總管、譙國公,冊夫人為譙國夫人。以宋康邑迴授僕妾洗氏。仍開譙國夫人幕府,置長史以下官屬,給印章,聽發部落六州兵馬,若有機急,便宜行事。降敕書曰:「朕撫育蒼生,情均父母,欲使率土清淨,兆庶安樂。而王仲宣等輒相聚結,擾亂彼民,所以遣往誅翦,為百姓除害。夫人情在奉國,深識正理,遂令孫盎斬獲佛智,竟破群賊,甚有大功。今賜夫人物五千段。暄不進愆,誠合罪責,以夫人立此誠効,故特原免。夫人宜訓導子孫,敦崇禮教,遵奉朝化,以副朕心。」皇后以首飾及宴服一襲賜之,夫人並盛於金篋,并梁、陳賜物各藏于一庫。每歲時大會,皆陳于庭,以示子孫,曰:「汝等宜盡赤心向天子。我事三代主,唯用一好心。今賜物具存,此忠孝之報也,願汝皆思念之。」
       時番州總管趙訥貪虐,諸俚獠多有亡叛。夫人遣長史張融上封事,論安撫之宜,并言訥罪狀,不可以招懷遠人。上遣推訥,得其贓賄,竟致於法。降敕委夫人招慰亡叛。夫人親載詔書,自稱使者,歷十餘州,宣述上意,諭諸俚獠,所至皆降。高祖嘉之,賜夫人臨振縣湯沐邑,一千五百戶。贈僕為崖州總管、平原郡公。仁壽初,卒,賻物一千段,謚為誠敬夫人。
       鄭善果母
       鄭善果母者,清河崔氏之女也。年十三,出適鄭誠,生善果。而誠討尉迥,力戰死于陣。母年二十而寡,父彥穆欲奪其志,母抱善果謂彥穆曰:「婦人無再見男子之義。且鄭君雖死,幸有此兒。棄兒為不慈,背死為無禮。寧當割耳截髮以明素心,違禮滅慈,非敢聞命。」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數歲,拜使持節、大將軍,襲爵開封縣公,邑一千戶。開皇初,進封武德郡公。年十四,授沂州刺史,轉景州刺史,尋為魯郡太守。
       母性賢明,有節操,博涉書史,通曉治方。每善果出聽事,母恒坐胡牀,於鄣後察之。聞其剖斷合理,歸則大悅,即賜之坐,相對談笑。若行事不允,或妄瞋怒,母乃還堂,蒙被而泣,終日不食。善果伏於牀前,亦不敢起。母方起謂之曰:「吾非怒汝,乃愧汝家耳。吾為汝家婦,獲奉灑掃,如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在官清恪,未嘗問私,以身徇國,繼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汝旣年小而孤,吾寡婦耳,有慈無威,使汝不知禮訓,何可負荷忠臣之業乎?汝自童子承襲茅土,位至方伯,豈汝身致之邪?安可不思此事而妄加瞋怒,心緣驕樂,墮於公政!內則墜爾家風,或亡失官爵,外則虧天子之法,以取罪戾。吾死之日,亦何面目見汝先人於地下乎?」
       母恒自紡績,夜分而寐。善果曰:「兒封侯開國,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是邪?」荅曰:「嗚呼!汝年已長,吾謂汝知天下之理,今聞此言,故猶未也。至於公事,何由濟乎?今此秩俸,乃是天子報爾先人之徇命也。當須散贍六姻,為先君之惠,妻子奈何獨擅其利,以為富貴哉!又絲枲紡織,婦人之務,上自王后,下至大夫士妻,各有所製。若墮業者,是為驕逸。吾雖不知禮,其可自敗名乎?」
       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練。性又節儉,非祭祀賔客之事,酒肉不妄陳於前。靜室端居,未嘗輒出門閤。內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贈遺,皆不詣其家。非自手作及莊園祿賜所得,雖親族禮遺,悉不許入門。
       善果歷任州郡,唯內自出饌,於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許受,悉用修治廨宇及分給僚佐。善果亦由此克己,號為清吏。煬帝遣御史大夫張衡勞之,考為天下最。徵授光祿卿。其母卒後,善果為大理卿,漸驕姿,清公平允遂不如疇昔焉。
       孝女王舜
       孝女王舜者,趙郡王子春之女也。子春與從兄長忻不協,屬齊滅之際,長忻與其妻同謀殺子春。舜時年七歲,有二妹,粲年五歲,璠年二歲,並孤苦,寄食親戚。舜撫育二妹,恩義甚篤。而舜陰有復讎之心,長忻殊不為備。姊妹俱長,親戚欲嫁之,輒拒不從。乃密謂其二妹曰:「我無兄弟,致使父讎不復。吾輩雖是女子,何用生為?我欲共汝報復,汝意如何?」二妹皆垂泣曰:「唯姊所命。」是夜,姊妹各持刀踰牆而入,手殺長忻夫妻,以告父墓。因詣縣請罪,姊妹爭為謀首,州縣不能決。高祖聞而嘉歎,特原其罪。
       韓覬妻
       韓覬妻者,洛陽于氏女也,字茂德。父實,周大左輔。于氏年十四,適于覬。雖生長膏腴,家門鼎盛,而動遵禮度,躬自儉約,宗黨敬之。年十八,覬從軍戰沒,于氏哀毀骨立,慟感行路。每至朝夕奠祭,皆手自捧持。及免喪,其父以其幼少無子,將嫁之。誓無異志。復令家人敦喻,于氏晝夜涕泣,截髮自誓。其父喟然傷感,遂不奪其志焉。因養夫之孽子世隆為嗣,身自撫育,愛同己生,訓導有方,卒能成立。自孀居已後,唯時或歸寧,至於親族之家,絕不來往。有尊卑就省謁者,送迎皆不出戶庭。蔬食布衣,不聽聲樂,以此終身。高祖聞而嘉歎,下詔襃美,表其門閭,長安中號為節婦闕。終于家,年七十二。
       陸讓母
       陸讓母者,上黨馮氏女也。性仁愛,有母儀,讓即其孽子也。仁壽中,為番州刺史,數有聚斂,贓貨狼籍,為司馬所奏。上遣使按之皆驗,於是囚詣長安,親臨問。讓稱冤,上復令治書侍御史撫按之,狀不易前。乃命公卿百僚議之,咸曰「讓罪當死」。詔可其奏。
       讓將就刑,馮氏蓬頭垢面詣朝堂數讓曰:「無汗馬之勞,致位刺史,不能盡誠奉國,以荅鴻恩,而反違犯憲章,贓貨狼籍。若言司馬誣汝,百姓百官不應亦皆誣汝。若言至尊不憐愍汝,何故治書覆汝?豈誠臣?豈孝子?不誠不孝,何以為人!」於是流涕嗚咽,親持盂粥勸讓令食。旣而上表求哀,詞情甚切,上愍然為之改容。獻皇后甚奇其意,致請於上。治書侍御史柳彧進曰:「馮氏母德之至,有感行路。如或殺之,何以為勸?」上於是集京城士庶於朱雀門,遣舍人宣詔曰:「馮氏以嫡母之德,足為世範,慈愛之道,義感人神,特宜矜免,用獎風俗。讓可減死,除名為民。」復下詔曰:「馮氏體備仁慈,夙閑禮度。孽讓非其所生,往犯憲章,宜從極法,躬自詣闕,為之請命,匍匐頓顙。朕哀其義,特免死辜。使天下婦人皆如馮者,豈不閨門雍睦,風俗和平!朕每嘉歎不能已。宜摽揚優賞,用章有德。可賜物五百段。」集諸命婦,與馮相識,以寵異之。
       劉昶女
       劉昶女者,河南長孫氏之婦也。昶在周,尚公主,官至柱國、彭國公,數為將帥,位望隆顯。與高祖有舊。及受禪,甚親任,歷左武衛大將軍、慶州總管。其子居士,為太子千牛備身,聚徒任俠,不遵法度,數得罪。上以昶故,每輒原之。居士轉恣,每大言曰:「男兒要當辮頭反縛,籧篨上作獠舞。」取公卿子弟膂力雄健者,輒將至家,以車輪括其頸而棒之。殆死能不屈者,稱為壯士,釋而與交。黨與三百人,其趫捷者號為餓鶻隊,武力者號為蓬轉隊。每韝鷹紲犬,連騎道中,毆擊路人,多所侵奪。長安市里無貴賤,見之者皆辟易,至於公卿妃主,莫敢與校者。其女則居士之姊也,每垂泣誨之,殷勤墾惻。居士不改,至破家產。昶年老,奉養甚薄。其女時寡居,哀昶如此,每歸寧于家,躬勤紡績,以致其甘脆。
       有人告居士與其徒遊長安城,登故未央殿基,南向坐,前後列隊,意有不遜,每相約曰:「當為一死耳。」又時有人言居士遣使引突厥令南寇,當於京師應之。上謂昶曰:「今日之事,當復如何?」昶猶恃舊恩,不自引咎,直前曰:「黑白在于至尊。」上大怒,下昶獄,捕居士黨與,治之甚急。憲司又奏昶事母不孝。其女知昶必不免,不食者數日,每親調飲食,手自捧持,詣大理餉其父。見獄卒,長跪以進,歔欷嗚咽,見者傷之。居士坐斬,昶竟賜死于家。詔百僚臨視。時其女絕而復蘇者數矣,公卿慰諭之。其女言父無罪,坐子以及於禍。詞情哀切,人皆不忍聞見。遂布衣蔬食以終其身。上聞而歎曰:「吾聞衰門之女,興門之男,固不虛也!」
       鍾士雄母
       鍾士雄母者,臨賀蔣氏女也。士雄仕陳,為伏波將軍。陳主以士雄嶺南酋帥,慮其反覆,每質蔣氏於都下。及晉王廣平江南,以士雄在嶺表,欲以恩義致之,遣蔣氏歸臨賀。旣而同郡虞子茂、鍾文華等作亂,舉兵攻城,遣人召士雄,士雄將應之。蔣氏謂士雄曰:「我前在揚都,備嘗辛苦。今逢聖化,母子聚集,沒身不能上報,焉得為逆哉!汝若禽獸其心,背德忘義者,我當自殺於汝前。」士雄於是遂止。蔣氏復為書與子茂等,諭以禍福。子茂不從,尋為官軍所敗。上聞蔣氏,甚異之,封為安樂縣君。
       時尹州寡婦胡氏者,不知何氏妻也。甚有志節,為邦族所重。當江南之亂,諷諭宗黨,皆守險不從叛逆,封為密陵郡君。
       孝婦覃氏
       孝婦覃氏者,上郡鍾氏婦也。與其夫相見未幾而夫死,時年十八。事後姑以孝聞。數年之間,姑及伯叔皆相繼而死,覃氏家貧,無以葬。於是躬自節儉,晝夜紡績,蓄財十年,而葬八喪,為州里所敬。上聞而賜米百石,表其門閭。
       元務光母
       元務光母者,范陽盧氏女也。少好讀書,造次以禮。盛年寡居,諸子幼弱,家貧不能就學,盧氏每親自教授,勖以義方,世以此稱之。仁壽末,漢王諒舉兵反,遣將綦良往山東略地。良以務光為記室。及良敗,慈州刺史上官政簿籍務光之家,見盧氏,悅而逼之,盧氏以死自誓。政為人凶悍,怒甚,以燭燒其身。盧氏執志彌固,竟不屈節。
       裴倫妻
       裴倫妻,河東柳氏女也,少有風訓。大業末,倫為渭源令。屬薛舉之亂,縣城為賊所陷,倫遇害。柳時年四十,有二女及兒婦三人,皆有美色。柳氏謂之曰:「我輩遭逢禍亂,汝父已死,我自念不能全汝。我門風有素,義不受辱於群賊,我將與汝等同死,如何?」其女等皆垂泣曰:「唯母所命。」柳氏遂自投于井,其女及婦相繼而下,皆重死於井中。
       趙元楷妻
       趙元楷妻者,清河崔氏之女也。父儦,在文學傳。家有素範,子女皆遵禮度。元楷父為僕射,家富於財,重其門望,厚禮以聘之。元楷甚敬崔氏,雖在宴私,不妄言笑,進止容服,動合禮儀。
       化及之反也,元楷隨至河北,將歸長安。至滏口,遇盜攻掠,元楷僅以身免。崔氏為賊所拘,賊請以為妻,崔氏謂賊曰:「我士大夫女,為僕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遣為賊婦,終必不能。」群賊毀裂其衣,形體悉露,縛於牀簀之上,將凌之。崔氏懼為所辱,詐之曰:「今力已屈,當聽處分,不敢相違,請解縛。」賊遽釋之。崔因著衣,取賊佩刀,倚樹而立曰:「欲殺我,任加刀鋸。若死,可來相逼!」賊大怒,亂射殺之。元楷後得殺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之柩。
       史臣曰:夫稱婦人之德,皆以柔順為先,斯乃舉其中庸,未臻其極者也。至於明識遠圖,貞心峻節,志不可奪,唯義所在,考之圖史,亦何世而無哉。蘭陵主質邁寒松,南陽主心踰匪石,洗媼、孝女之忠壯,崔、馮二母之誠懇,足使義勇慚其志烈,蘭玉謝其貞芳。襄城、華陽之妃,裴倫、元楷之婦,時逢艱阻,事乖好合,甘心同穴,顛沛靡它。志勵冰霜,言踰皎日,雖詩詠共姜之自誓,傳述伯姬之守死,其將復何以加焉!

本书目录

宋天聖二年隋書刊本原跋
卷一 帝紀第一 高祖上
卷二 帝紀第二 高祖下
卷三 帝紀第三 煬帝上
卷四 帝紀第四 煬帝下
卷五 帝紀第五 恭帝
卷六 志第一 禮儀一
卷七 志第二 禮儀二
卷八 志第三 禮儀三
卷九 志第四 禮儀四
卷十 志第五 禮儀五
卷十一 志第六 禮儀六
卷十二 志第七 禮儀七
卷十三 志第八 音樂上
卷十四 志第九 音樂中
卷十五 志第十 音樂下
卷十六 志第十一 律曆上
卷十七 志第十二 律曆中
卷十八 志第十三 律曆下
卷十九 志第十四 天文上
卷二十 志第十五 天文中
卷二十一 志第十六 天文下
卷二十二 志第十七 五行上
卷二十三 志第十八 五行下
卷二十四 志第十九 食貨
卷二十五 志第二十 刑灋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百官上
卷二十七 志第二十二 百官中
卷二十八 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
卷二十九 志第二十四 地理上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地理中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地理下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七 經籍一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八 經籍二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九 經籍三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經籍四
卷三十六 列傳第一 后妃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 李穆 梁睿
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 劉昉 鄭譯 柳裘 皇甫績 盧賁
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卷四十 列傳第五
卷四十一 列傳第六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七
卷四十三 列傳第八
卷四十四 列傳第九
卷四十五 列傳第十
卷四十六 列傳第十一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二
卷四十八 列傳第十三
卷四十九 列傳第十四
卷五十 列傳第十五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六 長孫覽
卷五十二 列傳第十七 韓擒虎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八
卷五十四 列傳第十九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二十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宇文
卷五十七 列傳第二十二 盧思道
卷五十八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五十九 列傳第二十四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五 于仲文
卷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六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七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八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九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二
卷六十八 列傳第三十三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七十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六 誠節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七 孝義
卷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八 循吏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九 酷吏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 儒林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 文學
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二 隱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 藝術
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十四 外戚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五 列女
卷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六 東夷
卷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七 南蠻
卷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八 西域
卷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九 北狄
卷八十五 列傳第五十 宇文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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