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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繁體版)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
作者:唐 · 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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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諤
       李諤字士恢,趙郡人也。好學,解屬文。仕齊為中書舍人,有口辯,每接對陳使。周武帝平齊,拜天官都上士。諤見高祖有奇表,深自結納。及高祖為丞相,甚見親待,訪以得失。于時兵革屢動,國用虛耗,諤上重穀論以諷焉。高祖深納之。及受禪,歷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賜爵南和伯。諤性公方,明達世務,為時論所推。遷治書侍御史。上謂群臣曰:「朕昔為大司馬,每求外職,李諤陳十二策,苦勸不許,朕遂決意在內。今此事業,諤之力也。」賜物二千段。
       諤見禮教凋敝,公卿薨亡,其愛妾侍婢,子孫輒嫁賣之,遂成風俗。諤上書曰:「臣聞追遠慎終,民德歸厚,三年無改,方稱為孝。如聞朝臣之內,有父祖亡沒,日月未久,子孫無賴,便分其妓妾,嫁賣取財。有一於茲,實損風化。妾雖微賤,親承衣履,服斬三年,古今通式。豈容遽褫縗絰,強傅鉛華,泣辭靈几之前,送付他人之室。凡在見者,猶致傷心,況乎人子,能堪斯忍?復有朝廷重臣,位望通貴,平生交舊,情若弟兄。及其亡沒,杳同行路,朝聞其死,夕規其妾,方便求娉,以得為限,無廉恥之心,棄友朋之義。且居家理治,可移於官,旣不正私,何能贊務?」上覽而嘉之。五品以上妻妾不得改醮,始於此也。
       諤又以屬文之家,體尚輕薄,遞相師効,流宕忘反,於是上書曰:
       臣聞古先哲王之化民也,必變其視聽,防其嗜欲,塞其邪放之心,示以淳和之路。五教六行為訓民之本,詩、書、禮、易為道義之門。故能家復孝慈,人知禮讓,正俗調風,莫大於此。其有上書獻賦,制誄鐫銘,皆以襃德序賢,明勳證理。苟非懲勸,義不徒然。降及後代,風教漸落。魏之三祖,更尚文詞,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蟲之小藝。下之從上,有同影響,競騁文華,遂成風俗。江左齊、梁,其弊彌甚,貴賤賢愚,唯務吟詠。遂復遺理存異,尋虛逐微,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露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雲之狀。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茲擢士。祿利之路旣開,愛尚之情愈篤。於是閭里童昏,貴遊總丱,未窺六甲,先製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說,不復關心,何嘗入耳。以傲誕為清虛,以緣情為勳績,指儒素為古拙,用詞賦為君子。故文筆日繁,其政日亂,良由棄大聖之軌模,構無用以為用也。損本逐末,流徧華壤,遞相師祖,久而愈扇。
       及大隋受命,聖道聿興,屏黜輕浮,遏止華偽。自非懷經抱質,志道依仁,不得引預搢紳,參廁纓冕。開皇四年,普詔天下,公私文翰,並宜實錄。其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豔,付所司治罪。自是公卿大臣咸知正路,莫不鑽仰墳集,棄絕華綺,擇先王之令典,行大道於茲世。如聞外州遠縣,仍踵敝風,選吏舉人,未遵典則。至有宗黨稱孝,鄉曲歸仁,學必典謨,交不苟合,則擯落私門,不加收齒;其學不稽古,逐俗隨時,作輕薄之篇章,結朋黨而求譽,則選充吏職,舉送天朝。蓋由縣令、刺史未行風教,猶挾私情,不存公道。臣旣忝憲司,職當糾察。若聞風即劾,恐挂網者多,請勒諸司,普加搜訪,有如此者,具狀送臺。
       諤又以當官者好自矜伐,復上奏曰:
       臣聞舜戒禹云:「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言偃又云:「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此皆先哲之格言,後王之軌轍。然則人臣之道,陳力濟時,雖勤比大禹,功如師望,亦不得厚自矜伐,上要君父。況復功無足紀,勤不補過,而敢自陳勳績,輕干聽覽!
       世之喪道,極於周代,下無廉恥,上使之然。用人唯信其口,取士不觀其行,矜誇自大,便以幹濟蒙擢,謙恭靜退,多以恬默見遺。是以通表陳誠,先論己之功狀,承顏敷奏,亦道臣最用心。自衒自媒,都無慚恥之色,強干橫請,唯以乾沒為能。自隋受命,此風頓改,耕夫販婦,無不革心,況乃大臣,仍遵敝俗!如聞刺史入京朝覲,乃有自陳勾檢之功,諠訴階墀之側,言辭不遜,高自稱譽,上黷冕旒,特為難恕。凡如此輩,具狀送臺,明加罪黜,以懲風軌。
       上以諤前後所奏頒示天下,四海靡然向風,深革其弊。諤在職數年,務存大體,不尚嚴猛,由是無剛謇之譽,而潛有匡正多矣。
       邳公蘇威以臨道店舍,乃求利之徒,事業污雜,非敦本之義。遂奏高祖,約遣歸農,有願依舊者,所在州縣錄附市籍,仍撤毀舊店,並令遠道,限以時日。正值冬寒,莫敢陳訴。諤因別使,見其如此,以為四民有業,各附所安,逆旅之與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且行旅之所依託,豈容一朝而廢,徒為勞擾,於事非宜。遂專決之,並令依舊。使還詣闕,然後奏聞。高祖善之曰:「體國之臣,當如此矣。」
       以年老,出拜通州刺史,甚有惠政,民夷悅服。後三歲,卒官。有子四人。大體、大鈞,並官至尚書郎。世子大方襲爵,最有材品,大業初,判內史舍人。帝方欲任之,遇卒。
       鮑宏
       鮑宏字潤身,東海郯人也。父機,以才學知名。事梁,官至治書侍御史。宏七歲而孤,為兄泉之所愛育。年十二,能屬文,嘗和湘東王繹詩,繹嗟賞不已,引為中記室。遷鎮南府諮議、尚書水部郎,轉通直散騎侍郎。江陵旣平,歸于周。明帝甚禮之,引為麟趾殿學士。累遷遂伯下大夫,與杜子暉聘于陳,謀伐齊也。陳遂出兵江北以侵齊。帝嘗問宏取齊之策,宏對云:「我強齊弱,勢不相侔。齊主昵近小人,政刑日紊,至尊仁惠慈恕,法令嚴明。事等建瓴,何憂不剋。但先皇往日出師洛陽,彼有其備,每不剋捷。如臣計者,進兵汾、潞,直掩晉陽,出其不虞,以為上策。」帝從之。及定山東,除少御正,賜爵平遙縣伯,邑六百戶,加上儀同。
       高祖作相,奉使山南。會王謙舉兵於蜀,路次潼州,為謙將達奚惎所執,逼送成都,竟不屈節。謙敗之後,馳傳入京,高祖嘉之,賜以金帶。及受禪,加開府,除利州刺史,進爵為公。轉邛州刺史,秩滿還京。時有尉義臣者,其父崇不從尉迥,後復與突厥戰死。上嘉之,將賜姓為金氏,訪及群下。宏對曰:「昔項伯不同項羽,漢高賜姓劉氏,秦真父能死難,魏武賜姓曹氏。如臣愚見,請賜以皇族。」高祖曰:「善。」因賜義臣姓為楊氏。
       後授均州刺史,以目疾免,卒於家,時年九十六。初,周武帝敕宏修皇室譜一部,分為帝緒、疏屬、賜姓三篇。有集十卷,行於世。
       裴政
       裴政字德表,河東聞喜人也。高祖壽孫,從宋武帝徙家于壽陽,歷前軍長史、廬江太守。祖邃,梁侍中、左衛將軍、豫州大都督。父之禮,廷尉卿。政幼明敏,博聞強記,達於時政,為當時所稱。年十五,辟邵陵王府法曹參軍事,轉起部郎、枝江令。湘東王之臨荊州也,召為宣惠府記室,尋除通直散騎侍郎。侯景作亂,加壯武將軍,帥師隨建寧侯王琳進討之。擒賊率宋子仙,獻于荊州。及平侯景,先鋒入建鄴,以軍功連最,封夷陵侯。徵授給事黃門侍郎,復帥師副王琳,拒蕭紀,破之於硤口。加平越中郎將、鎮南府長史。及周師圍荊州,琳自桂州來赴難,次于長沙。政請從間道,先報元帝。至百里洲,為周人所獲,蕭察謂政曰:「我,武皇帝之孫也,不可為爾君乎?爾亦何煩殉身於七父?若從我計,則貴及子孫;如或不然,分腰領矣。」政詭曰:「唯命。」察鎖之,送至城下,使謂元帝曰:「王僧辯聞臺城被圍,已自為帝。王琳孤弱,不復能來。」政許之。旣而告城中曰:「援兵大至,各思自勉。吾以間使被擒,當以碎身報國。」監者擊其口,終不易辭。察怒,命趣行戮。蔡大業諫曰:「此民望也。若殺之,則荊州不可下矣。」因得釋。會江陵陷,與城中朝士俱送于京師。
       周文帝聞其忠,授員外散騎侍郎,引事相府。命與盧辯依周禮建六卿,設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遵古禮,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尋授刑部下大夫,轉少司憲。政明習故事,又參定周律。能飲酒,至數斗不亂。簿案盈几,剖決如流,用法寬平,無有冤濫。囚徒犯極刑者,乃許其妻子入獄就之,至冬,將行決,皆曰:「裴大夫致我於死,死無所恨。」其處法詳平如此。又善鍾律,嘗與長孫紹遠論樂,語在音律志。宣帝時,以忤旨免職。
       高祖攝政,召復本官。開皇元年,轉率更令,加位上儀同三司。詔與蘇威等修定律令。政採魏、晉刑典,下至齊、梁,沿革輕重,取其折衷。同撰著者十有餘人,凡疑滯不通,皆取決於政。
       進位散騎常侍,轉左庶子,多所匡正,見稱純愨。東宮凡有大事,皆以委之。右庶子劉榮,性甚專固。時武職交番,通事舍人趙元愷作辭見帳,未及成。太子有旨,再三催促。榮語元愷云:「但爾口奏,不須造帳。」及奏,太子問曰:「名帳安在?」元愷曰:「稟承劉榮,不聽造帳。」太子即以詰榮,榮便拒諱,云「無此語」。太子付政推問。未及奏狀,有附榮者先言於太子曰:「政欲陷榮,推事不實。」太子召責之,政奏曰:「凡推事有兩,一察情,一據證,審其曲直,以定是非。臣察劉榮,位高任重,縱令實語元愷,蓋是纖介之愆。計理而論,不須隱諱。又察元愷受制於榮,豈敢以無端之言妄相點累。二人之情,理正相似。元愷引左衛率崔蒨等為證,蒨等款狀悉與元愷符同。察情旣敵,須以證定。臣謂榮語元愷,事必非虛。」太子亦不罪榮,而稱政平直。
       政好面折人短,而退無後言,時雲定興數入侍太子,為奇服異器,進奉後宮,又緣女寵,來往無節。政數切諫,太子不納。政因謂定興曰:「公所為者,不合禮度。又元妃暴薨,道路籍籍,此於太子非令名也。願公自引退,不然將及禍。」定興怒,以告太子,太子益疏政,由是出為襄州總管。妻子不之官,所受秩奉,散給僚吏。民有犯罪者,陰悉知之,或竟歲不發,至再三犯,乃因都會時,於衆中召出,親案其罪,五人處死,流徙者甚衆。合境惶懾,令行禁止,小民蘇息,稱為神明。爾後不修囹圄,殆無爭訟。卒官,年八十九。著承聖降錄十卷。及太子廢,高祖追憶之曰:「向遣裴政、劉行本在,共匡弼之,猶應不令至此。」子南金,仕至膳部郎。
       柳莊
       柳莊字思敬,河東解人也。祖季遠,梁司徒從事中郎。父遐,霍州刺史。莊少有遠量,博覽墳籍,兼善辭令。濟陽蔡大寶有重名於江左,時為岳陽王蕭察諮議,見莊便歎曰:「襄陽水鏡,復在於茲矣。」大寶遂以女妻之。俄而察辟為參軍,轉法曹。及察稱帝,還署中書舍人,歷給事黃門侍郎、吏部郎中、鴻臚卿。
       及高祖輔政,蕭巋令莊奉書入關。時三方搆難,高祖懼巋有異志,及莊還,謂莊曰:「孤昔以開府從役江陵,深蒙梁主殊眷。今主幼時艱,猥蒙顧託。中夜自省,實懷慚懼。梁主奕葉重光,委誠朝廷,而今已後,方見松筠之節。君還本國,幸申孤此意於梁主也。」遂執莊手而別。時梁之將帥咸潛請興師,與尉迥等為連衡之勢,進可以盡節於周氏,退可以席卷山南。唯巋疑為不可。會莊至自長安,具申高祖結託之意,遂言於巋曰:「昔袁紹、劉表、王淩、諸葛誕之徒,並一時之雄傑也。及據要害之地,擁哮闞之群,功業莫建,而禍不旋踵者,良由魏武、晉氏挾天子,保京都,仗大義以為名,故能取威定霸。今尉迥雖曰舊將,昏耄已甚,消難、王謙,常人之下者,非有匡合之才。況山東、庸、蜀從化日近,周室之恩未洽。在朝將相,多為身計,競効節於楊氏。以臣料之,迥等終當覆滅,隋公必移周國。未若保境息民,以觀其變。」巋深以為然,衆議遂止,未幾,消難奔陳,迥及謙相次就戮,巋謂莊曰:「近者若從衆人之言,社稷已不守矣。」
       高祖踐阼,莊又入朝,高祖深慰勉之。及為晉王廣納妃于梁,莊因是往來四五反,前後賜物數千段。蕭琮嗣位,遷太府卿。及梁國廢,授開府儀同三司,尋除給事黃門侍郎,并賜以田宅。莊明習舊章,雅達政事,凡所駁正,帝莫不稱善。蘇威為納言,重莊器識,常奏帝云:「江南人有學業者,多不習世務,習世務者,又無學業。能兼之者,不過於柳莊。」高熲亦與莊甚厚。莊與陳茂同官,不能降意,茂見上及朝臣多屬意於莊,心每不平,常謂莊為輕己。帝與茂有舊,曲被引召,數陳莊短,經歷數載,譖愬頗行。尚書省嘗奏犯罪人依法合流,而上處以大辟,莊奏曰:「臣聞張釋之有言,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心。方今海內無事,正是示信之時,伏願陛下思釋之之言,則天下幸甚。」帝不從,由是忤旨。俄屬尚藥進丸藥不稱旨,茂因密奏莊不親監臨,帝遂怒。
       十一年,徐璒等反於江南,以行軍總管長史隨軍討之。璒平,即授饒州刺史,甚有治名。後數載卒官,年六十二。
       源師
       源師字踐言,河南洛陽人也。父文宗,有重名於齊。開皇初,終於莒州刺史。師早有聲望,起家司空府參軍事,稍遷尚書左外兵郎中,又攝祠部。後屬孟夏,以龍見請雩。時高阿那肱為相,謂真龍出見,大驚喜,問龍所在,師整容報曰:「此是龍星初見,依禮當雩祭郊壇,非謂真龍別有所降。」阿那肱忿然作色曰:「何乃干知星宿!」祭竟不行。師出而竊歎曰:「國家大事,在祀與戎。禮旣廢也,何能久乎?齊亡無日矣。」七年,周武帝平齊,授司賦上士。
       高祖受禪,除魏州長史,入為尚書考功侍郎,仍攝吏部。朝章國憲,多所參定。十七年,歷尚書左右丞,以明幹著稱。時蜀王秀頗違法度,乃以師為益州總管司馬。俄而秀被徵,秀恐京師有變,將謝病不行。師數勸之,不可違命,秀作色曰:「此自我家事,何預卿也!」師垂涕對曰:「師荷國厚恩,忝參府幕,僚吏之節,敢不盡心。但比年以來,國家多故,秦孝王寢疾,奄至薨殂,庶人二十年太子,相次淪廢。聖上之情,何以堪處!而有敕追王,已淹時月,今乃遷延未去,百姓不識王心,儻生異議,內外疑駭,發雷霆之詔,降一介之使,王何以自明?願王自計之。」秀乃從徵。秀廢之後,益州官屬多相連坐,師以此獲免。後加儀同三司。
       煬帝即位,拜大理少卿。帝在顯仁宮,敕宮外衛士不得輒離所守。有一主帥,私令衛士出外,帝付大理繩之。師據律奏徒,帝令斬之,師奏曰:「此人罪誠難恕,若陛下初便殺之,自可不關文墨。旣付有司,義歸恒典,脫宿衛近侍者更有此犯,將何以加之?」帝乃止。轉刑部侍郎。師居職強明,有口辯,而無廉平之稱。未幾,卒官。有子崑玉。
       郎茂
       郎茂字蔚之,恒山新市人也。父基,齊潁川太守。茂少敏慧,七歲誦騷、雅,日千餘言。十五師事國子博士河間權會,受詩、易、三禮及玄象、刑名之學。又就國子助教長樂張率禮受三傳群言,至忘寢食。家人恐茂成病,恒節其燈燭。及長,稱為學者,頗解屬文。年十九,丁父憂,居喪過禮。仕齊,解褐司空府行參軍。會陳使傅縡來聘,令茂接對之。後奉詔於祕書省刊定載籍。遷保城令,有能名,百姓為立清德頌。及周武平齊,上柱國王誼薦之,授陳州戶曹。屬高祖為亳州總管,見而悅之,命掌書記。時周武帝為象經,高祖從容謂茂曰:「人主之所為也,感天地,動鬼神,而象經多糾法,將何以致治?」茂竊歎曰:「此言豈常人所及也!」乃陰自結納,高祖亦親禮之。後還家為州主簿。
       高祖為丞相,以書召之,言及疇昔,甚歡。授衛州司錄,有能名。尋除衛國令。時有繫囚二百,茂親自究審數日,釋免者百餘人。歷年辭訟,不詣州省。魏州刺史元暉謂茂曰:「長史言衛國民不敢申訴者,畏明府耳。」茂進曰:「民猶水也,法令為隄防。隄防不固,必致奔突,苟無決溢,使君何患哉?」暉無以應之。有民張元預,與從父弟思蘭不睦。丞尉請加嚴法,茂曰:「元預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彌益其忿,非化民之意也。」於是遣縣中耆舊更往敦諭,道路不絕。元預等各生感悔,詣縣頓首請罪。茂曉之以義,遂相親睦,稱為友悌。
       茂自延州長史轉太常丞,遷民部侍郎。時尚書右僕射蘇威立條章,每歲責民間五品不遜。或荅者乃云:「管內無五品之家。」不相應領,類多如此。又為餘糧簿,擬有無相贍。茂以為繁紆不急,皆奏罷之。數歲,以母憂去職。未期,起令視事。又奏身死王事者,子不退田,品官年老不減地,皆發於茂。茂性明敏,剖決無滯,當時以吏幹見稱。仁壽初,以本官領大興令。
       煬帝即位,遷雍州司馬,尋轉太常少卿。後二歲,拜尚書左丞,參掌選事。茂工法理,為世所稱。時工部尚書宇文愷、右翊衛大將軍于仲文競河東銀窟。茂奏劾之曰:「臣聞貴賤殊禮,士農異業,所以人知局分,家識廉恥。宇文愷位望已隆,祿賜優厚,拔葵去織,寂爾無聞,求利下交,曾無愧色。于仲文大將,宿衛近臣,趨侍階庭,朝夕聞道。虞、芮之風,抑而不慕,分銖之利,知而必爭。何以貽範庶僚,示民軌物!若不糾繩,將虧政教。」愷與仲文竟坐得罪。茂撰州郡圖經一百卷奏之,賜帛三百段,以書付祕府。
       于時帝每巡幸,王綱已紊,法令多失。茂旣先朝舊臣,明習世事,然善自謀身,無謇諤之節。見帝忌刻,不敢措言,唯竊歎而已。以年老,上表乞骸骨,不許。會帝親征遼東,以茂為晉陽宮留守。其年,恒山贊治王文同與茂有隙,奏茂朋黨,附下罔上。詔遣納言蘇威、御史大夫裴蘊雜治之。茂素與二人不平,因深文巧詆,成其罪狀。帝大怒,及其弟司隷別駕楚之,皆除名為民,徙且末郡。茂怡然受命,不以為憂。在途作登壟賦以自慰,詞義可觀。復附表自陳,帝頗悟。十年,追還京兆,歲餘而卒,時年七十五。有子知年。
       高構
       高構字孝基,北海人也。性滑稽,多智,辯給過人,好讀書,工吏事。弱冠,州補主簿。仕齊河南王參軍事,歷徐州司馬、蘭陵、平原二郡太守。齊滅後,周武帝以為許州司馬。
       高祖受禪,轉冀州司馬,甚有能名。徵拜比部侍郎,尋轉民部。時內史侍郎晉平東與兄子長茂爭嫡,尚書省不能斷,朝臣三議不決。構斷而合理,上以為能,召入內殿,勞之曰:「我聞尚書郎上應列宿,觀卿才識,方知古人之言信矣。嫡庶者,禮教之所重,我讀卿判數徧,詞理愜當,意所不能及。」賜米百石。由是知名。尋遷雍州司馬,以明斷見稱。歲餘,轉吏部侍郎,號為稱職。復徙雍州司馬,坐事左轉盩厔令,甚有治名。上善之。復拜雍州司馬,又為吏部侍郎,以公事免。
       煬帝立,召令復位。時為吏部者,多以不稱職去官,唯構最有能名,前後典選之官,皆出其下。時人以構好劇談,頗謂輕薄,然其內懷方雅,特為吏部尚書牛弘所重。後以老病解職,弘時典選,凡將有所擢用,輒遣人就第問其可不。河東薛道衡才高當世,每稱構有清鑒,所為文筆,必先以草呈構,而後出之。構有所詆訶,道衡未嘗不嗟伏。大業七年,終于家,時年七十二,所舉杜如晦、房玄齡等,後皆自致公輔,論者稱構有知人之鑒。
       開皇中,昌黎豆盧寔為黃門侍郎,稱為慎密。河東裴術為右丞,多所糾正。河東士燮、平原東方舉、安定皇甫聿道,俱為刑部,並執法平允。弘農劉士龍、清河房山基為考功,河東裴鏡民為兵部,並稱明幹。京兆韋焜為民曹,屢進讜言。南陽韓則為延州長史,甚有惠政。此等事行遺闕,皆有吏幹,為當時所稱。
       張虔威
       張虔威字元敬,清河東武城人也。父晏之,齊北徐州刺史。虔威性聦敏,涉獵群書。其世父暠之謂人曰:「虔威,吾家千里駒也。」年十二,州補主簿。十八為太尉中兵參軍,後累遷太常丞。及齊亡,仕周為宣納中士。
       高祖得政,引為相府典籤。開皇初,晉王廣出鎮并州,盛選僚佐,以虔威為刑獄參軍,累遷為屬。王甚美其才,與河內張衡俱見禮重,晉邸稱為「二張」焉。及王為太子,遷員外散騎侍郎、太子內舍人。
       煬帝即位,授內史舍人、儀同三司。尋以藩邸之舊,加開府。尋拜謁者大夫,從幸江都,以本官攝江都贊治,稱為幹理。虔威嘗在塗,見一遺囊,恐其主求失,因令左右負之而行。後數日,物主來認,悉以付之。淮南太守楊綝,嘗與十餘人同來謁見,帝問虔威曰:「其首立者為誰?」虔威下殿就視而荅曰:「淮南太守楊綝。」帝謂虔威曰:「卿為謁者大夫,而乃不識參見人,何也?」虔威對曰:「臣非不識楊綝,但慮不審,所以不敢輕對。石建數馬足,蓋慎之至也。」帝甚嘉之。其廉慎皆此類也。于時帝數巡幸,百姓疲敝,虔威因上封事以諫。帝不悅,自此見疏。未幾,卒官。有子爽,仕至蘭陵令。
       虔威弟虔雄,亦有才器。秦孝王俊為秦州總管,選為法曹參軍。王嘗親案囚徒,虔雄誤不持狀,口對百餘人,皆盡事情,同輩莫不歎服,後歷壽春、陽城二縣令,俱有治績。
       榮毗
       榮毗字子諶,北平無終人也。父權,魏兵部尚書。毗少剛鯁,有局量,涉獵群言。仕周,釋褐漢王記室,轉內史下士。
       開皇中,累遷殿內監。時以華陰多盜賊,妙選長吏,楊素薦毗為華州長史,世號為能。素之田宅,多在華陰,左右放縱,毗以法繩之,無所寬貸。毗因朝集,素謂之曰:「素之舉卿,適以自罰也。」毗荅曰:「奉法一心者,但恐累公所舉。」素笑曰:「前者戲耳。卿之奉法,素之望也。」時晉王在揚州,每令人密覘京師消息。遣張衡於路次往往置馬坊,以畜牧為辭,實給私人也。州縣莫敢違,毗獨遏絕其事。上聞而嘉之,賚絹百匹,轉蒲州司馬。
       漢王諒之反也,河東豪傑以城應諒。刺史丘和覺,遁歸關中。長史渤海高義明謂毗曰:「河東要害,國之東門,若失之,則為難不細。城中雖復恟恟,非悉反也。但收桀黠者十餘人斬之,自當立定耳。」毗然之。義明馳馬追和,將與協計。至城西門,為反者所殺,毗亦被執。及諒平,拜治書侍御史,帝謂之曰:「今日之舉,馬坊之事也。無改汝心。」帝亦敬之。毗在朝侃然正色,為百僚所憚。後以母憂去職。歲餘,起令視事。尋卒官。贈鴻臚少卿。
       毗兄建緒,性甚亮直,兼有學業。仕周為載師下大夫、儀同三司。及平齊之始,留鎮鄴城,因著齊紀三十卷。建緒與高祖有舊,及為丞相,加位開府,拜息州刺史,將之官,時高祖陰有禪代之計,因謂建緒曰:「且躊躇,當共取富貴。」建緒自以周之大夫,因義形於色曰:「明公此旨,非僕所聞。」高祖不悅。建緒遂行。開皇初來朝,上謂之曰:「卿亦悔不?」建緒稽首曰:「臣位非徐廣,情類楊彪。」上笑曰:「朕雖不解書語,亦知卿此言不遜也。」歷始、洪二州刺史,俱有能名。
       陸知命
       陸知命字仲通,吳郡富春人也。父敖,陳散騎常侍。知命性好學,通識大體,以貞介自持。釋褐陳始興王行參軍,後歷太學博士、南獄正。及陳滅,歸于家。會高智慧等作亂于江左,晉王廣鎮江都,以其三吳之望,召令諷諭反者。知命說下賊十七城,得其渠帥陳正緒、蕭思行等三百餘人。以功拜儀同三司,賜以田宅,復用其弟恪為汧陽令。知命以恪非百里才,上表陳讓,朝廷許之。
       時見天下一統,知命勸高祖都洛陽,因上太平頌以諷焉。文多不載。數年不得調,詣朝堂上表,請使高麗,曰:「臣聞聖人當扆,物色芻蕘,匹夫奔踶,或陳狂瞽。伏願暫輟旒纊,覽臣所謁。昔軒轅馭曆,旣緩夙沙之誅,虞舜握圖,猶稽有苗之伐。陛下當百代之末,膺千載之期,四海廓清,三邊底定,唯高麗小豎,狼顧燕垂。王度含弘,每懷遵養者,良由惡殺好生,欲諭之以德也。臣請以一節,宣示皇風,使彼君臣面縛闕下。」書奏,天子異之。歲餘,授普寧鎮將。人或言其正直者,由是待詔於御史臺。
       煬帝嗣位,拜治書侍御史,侃然正色,為百僚所憚。帝甚敬之。後坐事免。歲餘,復職。時齊王暕頗驕縱,暱近小人,知命奏劾之,暕竟得罪,百僚震慄。遼東之役,為東暆道受降使者,卒於師,時年六十七。贈御史大夫。
       房彥謙
       房彥謙字孝沖,本清河人也。七世祖諶,仕燕太尉掾,隨慕容氏遷于齊,子孫因家焉。世為著姓。高祖法壽,魏青、冀二州刺史,壯武侯。曾祖伯祖,齊郡、平原二郡太守,祖翼,宋安太守,並世襲爵壯武侯。父熊,釋褐州主簿,行清河、廣川二郡守。彥謙早孤,不識父,為母兄之所鞠養。長兄彥詢,雅有清鑒,以彥謙天性穎悟,每奇之,親教讀書。年七歲,誦數萬言,為宗黨所異。十五,出後叔父子貞,事所繼母,有踰本生,子貞哀之,撫養甚厚。後丁所繼母憂,勺飲不入口者五日。事伯父樂陵太守豹,謁盡心力,每四時珍果,口弗先嘗。遇期功之戚。必蔬食終禮,宗從取則焉。其後受學于博士尹琳,手不釋卷,遂通涉五經。解屬文,工草隷,雅有詞辯,風概高人。年十八,屬廣寧王孝珩為齊州刺史,辟為主簿。時禁網疏闊,州郡之職尤多縱弛。及彥謙在職,清簡守法,州境肅然,莫不敬憚。及周師入鄴,齊主東奔,以彥謙為齊州治中。彥謙痛本朝傾覆,將糾率忠義,潛謀匡輔。事不果而止。齊亡,歸于家。周帝遣柱國辛遵為齊州刺史,為賊帥輔帶劔所執。彥謙以書諭之,帶劔慚懼,送遵還州,諸賊並各歸首。
       及高祖受禪之後,遂優遊鄉曲,誓無仕心。開皇七年,刺史韋藝固薦之,不得已而應命。吏部尚書盧愷一見重之,擢授承奉郎,俄遷監察御史。後屬陳平,奉詔安撫泉、括等十州,以銜命稱旨,賜物百段,米百石,衣一襲,奴婢七口。遷秦州總管錄事參軍。嘗因朝集,時左僕射高熲定考課,彥謙謂熲曰:「書稱三載考績,黜陟幽明,唐、虞以降,代有其法。黜陟合理,襃貶無虧。便是進必得賢,退皆不肖。如或舛謬,法乃虛設。比見諸州考校,執見不同,進退多少,參差不類。況復愛憎肆意,致乖平坦,清介孤直,未必高名,卑諂巧官,翻居上等。直為真偽混淆,是非瞀亂。宰貴旣不精練,斟酌取捨,曾經驅使者,多以蒙識獲成,未歷臺省者,皆為不知被退。又四方懸遠,難可詳悉,唯量準人數,半破半成。徒計官員之少多,莫顧善惡之衆寡,欲求允當,其道無由。明公鑒達幽微,平心遇物,今所考校,必無阿枉。脫有前件數事,未審何以裁之?唯願遠布耳目,精加採訪,襃秋毫之善,貶纖介之惡。非直有光至治,亦足標獎賢能。」詞氣侃然,觀者屬目。熲為之動容,深見嗟賞,因歷問河西、隴右官人景行,彥謙對之如響。熲顧謂諸州總管、刺史曰:「與公言,不如獨與秦州考使語。」後數日,熲言於上,上弗能用。以秩滿,遷長葛令,甚有惠化,百姓號為慈父。仁壽中,上令持節使者巡行州縣,察長吏能不,以彥謙為天下第一,超授鄀州司馬。吏民號哭相謂曰:「房明府今去,吾屬何用生為!」其後百姓思之,立碑頌德。鄀州久無刺史,州務皆歸彥謙,名有異政。
       內史侍郎薛道衡,一代文宗,位望清顯,所與交結,皆海內名賢。重彥謙為人,深加友敬,及兼襄州總管,辭翰往來,交錯道路。煬帝嗣位,道衡轉牧番州,路經彥謙所,留連數日,屑涕而別。黃門侍郎張衡,亦與彥謙相善。于時帝營東都,窮極侈麗,天下失望。又漢王構逆,罹罪者多。彥謙見衡當塗而不能匡救,以書諭之曰:
       竊聞賞者所以勸善,刑者所以懲惡,故疏賤之人,有善必賞,尊貴之戚,犯惡必刑。未有罰則避親,賞則遺賤者也。今諸州刺史,受委宰牧,善惡之間,上達本朝,懾憚憲章,不敢怠慢。國家祗承靈命,作民父母,刑賞曲直,升聞於天,夤畏照臨,亦宜謹肅。故文王云:「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以此而論,雖州國有殊,高下懸邈,然憂民慎法,其理一也。
       至如并州釁逆,須有甄明。若楊諒實以詔命不通,慮宗社危逼,徵兵聚衆,非為干紀,則當原其本情,議其刑罰,上副聖主友于之意,下曉愚民疑惑之心;若審知內外無虞,嗣后纂統,而好亂樂禍,妄有覬覦,則管、蔡之誅,當在於諒,同惡相濟,無所逃罪,梟懸孥戮,國有常刑。其間乃有情非協同,力不自固,或被擁逼,淪陷凶威,遂使籍沒流移,恐為冤濫。恢恢天網,豈其然乎?罪疑從輕,斯義安在?昔叔向置鬻獄之死,晉國所嘉,釋之斷犯蹕之刑,漢文稱善。羊舌寧不愛弟,廷尉非苟違君,但以執法無私,不容輕重。
       且聖人大寶,是曰神器,苟非天命,不可妄得。故蚩尤、項籍之驍勇,伊尹、霍光之權勢,李老、孔丘之才智,呂望、孫武之兵術,吳、楚連磐石之據,產、祿承母后之基,不應歷運之兆,終無帝王之位。況乎蕞爾一隅,蜂扇蟻聚,楊諒之愚鄙,群小之凶慝,而欲憑陵畿甸,覬幸非望者哉!開闢以降,書契云及,帝皇之迹,可得而詳。自非積德累仁,豐功厚利,孰能道洽幽顯,義感靈祇。是以古之哲王,昧旦丕顯,履氷在念,御朽競懷。逮叔世驕荒,曾無戒懼,肆於民上,騁嗜奔慾,不可具載,請略陳之。
       曩者齊、陳二國,並居大位,自謂與天地合德,日月齊明,罔念憂虞,不恤刑政。近臣懷寵,稱善而隱惡,史官曲筆,掩瑕而錄美。是以民庶呼嗟,終閉塞於視聽,公卿虛譽,日敷陳於左右。法網嚴密,刑辟日多,徭役煩興,老幼疲苦。昔鄭有子產,齊有晏嬰,楚有叔敖,晉有士會。凡此小國,尚足名臣,齊、陳之疆,豈無良佐?但以執政壅蔽,懷私徇軀,忘國憂家,外同內忌。設有正直之士,才堪幹持,於己非宜,即加擯壓;倘遇諂佞之輩,行多穢匿,於我有益,遽蒙薦舉。以此求賢,何從而至!夫賢材者,非尚膂力,豈繫文華,唯須正身負戴,確乎不動。譬棟之處屋,如骨之在身,所謂棟梁骨鯁之材也。齊、陳不任骨鯁,信近讒諛,天高聽卑,監其淫僻,故總收神器,歸我大隋。向使二國祗敬上玄,惠恤鰥寡,委任方直,斥遠浮華,卑菲為心,惻隱為務,河朔強富,江湖險隔,各保其業,民不思亂,泰山之固,弗可動也。然而寢卧積薪,宴安鴆毒,遂使禾黍生廟,霧露沾衣,弔影撫心,何嗟及矣!故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宜鑒于殷,駿命不易。」萬機之事,何者不須熟慮哉!
       伏惟皇帝望雲就日,仁孝夙彰,錫社分珪,大成規矩,及總統淮海,盛德日新,當璧之符,遐邇僉屬。讚歷甫爾,寬仁已布,率土蒼生,翹足而喜。并州之亂,變起倉卒,職由楊諒詭惑,詿誤吏民,非有構怨本朝,棄德從賊者也。而有司將帥,稱其願反,非止誣陷良善,亦恐大點皇猷。足下宿當重寄,早預心膂,粵自藩邸,柱石見知。方當書名竹帛,傳芳萬古,稷、契、伊、呂,彼獨何人?旣屬明時,須存謇諤,立當世之大誡,作將來之憲範。豈容曲順人主,以愛虧刑,又使脅從之徒,橫貽罪譴?忝蒙眷遇,輒寫微誠,野人愚瞽,不知忌諱。
       衡得書歎息,而不敢奏聞。
       彥謙知王綱不振,遂去官隱居不仕,將結構蒙山之下,以求其志。會置司隷官,盛選天下知名之士。朝廷以彥謙公方宿著,時望所歸,徵授司隷刺史,彥謙亦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凡所薦舉,皆人倫表式。其有彈射,當之者曾無怨言。司隷別駕劉灹,陵上侮下,訐以為直,刺史憚之,皆為之拜。唯彥謙執志不撓,亢禮長揖,有識嘉之。灹亦不敢為恨。
       大業九年,從駕渡遼,監扶餘道軍。其後隋政漸亂,朝廷靡然,莫不變節。彥謙直道守常,介然孤立,頗為執政者之所嫉。出為涇陽令。未幾,終于官,時年六十九。
       彥謙居家,每子姪定省,常為講說督勉之,亹亹不倦。家有舊業,資產素殷,又前後居官,所得俸祿,皆以周恤親友,家無餘財,車服器用,務存素儉。自少及長,一言一行,未嘗涉私,雖致屢空,怡然自得。嘗從容獨笑,顧謂其子玄齡曰:「人皆因祿富,我獨以官貧。所遺子孫,在於清白耳。」所有文筆,恢廓閑雅,有古人之深致。又善草隷,人有得其尺牘者,皆寶玩之。太原王邵,北海高構,蓨縣李綱,河東柳彧、薛孺,皆一時知名雅澹之士,彥謙並與為友。雖冠蓋成列,而門無雜賔。體資文雅,深達政務,有識者咸以遠大許之。初,開皇中,平陳之後,天下一統,論者咸云將致太平。彥謙私謂所親趙郡李少通曰:「主上性多忌剋,不納諫爭。太子卑弱,諸王擅威,在朝唯行苛酷之政,未施弘大之體。天下雖安,方憂危亂。」少通初謂不然,及仁壽、大業之際,其言皆驗。大唐馭宇,追贈徐州都督、臨淄縣公。謚曰定。
       史臣曰:大廈云構,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長短殊用,大小異宜,3b9e梲棟梁,莫可棄也。李諤等或文能遵義,或才足幹時,識用顯於當年,故事留於臺閣。參之有隋多士,取其開物成務,皆廊廟之榱桷,亦北辰之衆星也。

本书目录

宋天聖二年隋書刊本原跋
卷一 帝紀第一 高祖上
卷二 帝紀第二 高祖下
卷三 帝紀第三 煬帝上
卷四 帝紀第四 煬帝下
卷五 帝紀第五 恭帝
卷六 志第一 禮儀一
卷七 志第二 禮儀二
卷八 志第三 禮儀三
卷九 志第四 禮儀四
卷十 志第五 禮儀五
卷十一 志第六 禮儀六
卷十二 志第七 禮儀七
卷十三 志第八 音樂上
卷十四 志第九 音樂中
卷十五 志第十 音樂下
卷十六 志第十一 律曆上
卷十七 志第十二 律曆中
卷十八 志第十三 律曆下
卷十九 志第十四 天文上
卷二十 志第十五 天文中
卷二十一 志第十六 天文下
卷二十二 志第十七 五行上
卷二十三 志第十八 五行下
卷二十四 志第十九 食貨
卷二十五 志第二十 刑灋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百官上
卷二十七 志第二十二 百官中
卷二十八 志第二十三 百官下
卷二十九 志第二十四 地理上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地理中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地理下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七 經籍一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八 經籍二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九 經籍三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經籍四
卷三十六 列傳第一 后妃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 李穆 梁睿
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 劉昉 鄭譯 柳裘 皇甫績 盧賁
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卷四十 列傳第五
卷四十一 列傳第六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七
卷四十三 列傳第八
卷四十四 列傳第九
卷四十五 列傳第十
卷四十六 列傳第十一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二
卷四十八 列傳第十三
卷四十九 列傳第十四
卷五十 列傳第十五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六 長孫覽
卷五十二 列傳第十七 韓擒虎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八
卷五十四 列傳第十九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二十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宇文
卷五十七 列傳第二十二 盧思道
卷五十八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五十九 列傳第二十四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五 于仲文
卷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六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七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八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九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二
卷六十八 列傳第三十三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七十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六 誠節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七 孝義
卷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八 循吏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九 酷吏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 儒林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 文學
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二 隱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 藝術
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十四 外戚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五 列女
卷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六 東夷
卷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七 南蠻
卷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八 西域
卷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九 北狄
卷八十五 列傳第五十 宇文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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