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繁体版
魏書(繁體版)
卷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作者:北齊 · 魏收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孫紹 張普惠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世仕慕容氏。祖志入國,卒於濟陽太守。父恊,字文和,上黨太守。紹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陰陽術數,多所貫涉。初為校書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為門下錄事。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世知。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與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失機,雖成必敗。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窮,畢世後仁,祚隆七百。今二虢京門,下無嚴防;南、北二中,復闕固守。長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黨,腹背所憑。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徵兵儲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體,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應危懼矣。
       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懷怨。中正賣望於下里,主按舞筆於上臺,真偽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使門齊身等,而涇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心不忘亂。故有競棄本出,飄藏他土。或詭名託養,散在人閒;或亡命山藪,漁獵為命;或投仗彊豪,寄命衣食。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兼職人子弟,隨逐浮遊,南北東西,卜居莫定。關禁不修,任意取適。如此之徒,不可勝數。爪牙不復為用,百工爭棄其業。混一之計,事寔闕如;考課之方,責辦無日。流浪之徒,決須精校。今彊敵窺時,邊黎伺隙,內民不平,久戍懷怨,戰國之勢,竊謂危矣。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勢也。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恒,隨洿隆以收物。文質應世,道形自安;洿隆獲衷,權勢亦濟。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又先帝時,律令並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臣以令之為體,即帝王之身也,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之職,措置風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議之家,太用古制。若全依古,高祖之法,復須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爭故,久廢不理。然律令相須,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於事甚滯。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寔懷於悒。
       未幾,出除濟陰太守。還,歷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正光初,兼中書侍郎,使高麗。還,為鎮遠將軍、右軍將軍。久之,為徐兖和糴使。還朝,大陳軍國利害,不報。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物以之通濟。故能事恢三靈,仁洽九服。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忠純,伊霍均美,旣致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而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驚擾,民庶竊議,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臣雖愚短,具鑒始末。往在代都,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而政亂。故臣昔於太和,極陳得失,具論四方華夷心態,高祖垂納,文應可尋。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不蒙報問,即日事勢,乃至於此,盡微臣豫陳之驗。今東南有竊號之豎,西北有逆命之寇,豈得怨天,寔尤人矣。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寧其意。若仍持疑,變亂尋作,肘腋一乖,大事去矣。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職在冗散,不關樞密,寧濟之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夫天下者,大器也。一正難傾,一傾難正。當今之危,躡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泣血上陳,願垂採察。若得言參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生,犬馬情畢。」
       紹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懇切,不憚犯忤。但天性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之,不見採納。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箏,紹後聞箏聲便涕泗嗚咽,捨之而去,世以此尚之。
       除驍騎將軍,使吐谷渾。還,為太府少卿。曾因朝見,靈太后謂曰:「卿年稍老矣。」紹曰:「臣年雖老,臣卿乃少。」太后笑之。遷右將軍、太中大夫。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紹於衆中引吏部郎中辛雄於衆外,竊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雄甚駭愕,不測所以。未幾有河陰之難。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
       建義初,除衞尉少卿,將軍如故。轉金紫光祿大夫。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曆,賜爵新昌子。太昌初,遷左衞將軍、右光祿大夫。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贈都督冀瀛滄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冀州刺史,謚曰宣。
       子伯元,襲。齊受禪,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彝,字鳳倫。太和中,舉秀才。稍遷步兵校尉。卒於武邑太守。贈征虜將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寬,開府田曹參軍。
       張普惠,字洪賑,常山九門人。身長八尺,容貌魁偉。父曄,為齊州中水縣令,隨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及還鄉里,就程玄講習,精於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高祖所知。轉尚書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僕射李沖曾至澄處,見普惠言論,亦善之。世宗初,轉積射將軍。澄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普惠為府錄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於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普惠奏記於澄曰:「竊聞三殺九親,別疏昵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然則莫大之痛,深於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於喪紀之內。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年;內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禮,大練之日,鼓素琴。蓋推以即吉也。小功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祭旣不與,疑無宴食之道。又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注云:『為其忘哀疾。』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功之內,其可觀射乎?雜記云:『大功以下,旣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黨也不食。』食猶擇人,於射為惑。伏見明教,立射會之限,將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藝於北園,行揖讓於中否。時非大閱之秋,景涉妨農之節,國家縞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襲,釋而為樂,以訓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視子孫者也。按射儀,射者以禮樂為本,忘而從事,不可謂禮,鍾鼓弗設,不可謂樂。捨此二者,何用射為?又七日之戲,令制無之,班勞所施,慮違事體。庫府空虛,宜待新調,二三之趣,停之為便。乞至九月,備飾盡行,然後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令,聲軒懸,建雲鉦,神民忻暢於斯時也。伏惟慈明遠被,萬民是望,舉動所書,發言唯則,願更廣訪,賜垂曲採,昭其管見之心,恕其讜言之責,則芻蕘無遺歌,輿人有獻誦矣。」澄意納其言,託辭自罷,乃荅曰:「文武之道,自昔成規;明恥教戰,振古常軌。今雖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旣不勞民損公,任其私射,復何失也?且纂文習武,人之常藝,豈可於常藝之閒,要須令制乎?比適欲依前州府相率,王務之暇,肄藝良辰,亦未言費用庫物也。禮,兄弟內除,明哀已殺;小功,客至主不絕樂。聽樂則可,觀武豈傷?直自事緣須罷,先以令停,方獲此請,深具來意。」
       澄轉揚州,啟普惠以羽林監領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尋加威遠將軍。普惠旣為澄所知,歷佐二藩,甚有聲譽。旋京之日,裝束藍縷,澄賚絹二十匹以充行資。還朝,仍羽林監。
       又澄遭太妃憂,臣僚為立碑頌,題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澄訪於普惠。荅曰:「謹尋朝典,但有王妃,而無元字。魯夫人孟子稱『元妃』者,欲下與『繼室聲子』相對。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無聲子、仲子之嫌,竊謂不假『元』字以別名位。且以氏配姓,愚以為在生之稱。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齊』,旣葬,以謚配姓,故經書『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曰『來歸夫人成風之襚』。皆以謚配姓。古者婦人從夫謚。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襃錫,乃萬代之高事,豈容於定名之重,而不稱烈懿乎?」澄從之。
       及王師大舉,重征鍾離,普惠為安樂王詮別將長史。班師,除揚烈將軍、相州安北府司馬。遷步兵校尉。後以本官領河南尹丞。世宗崩,坐與甄楷等飲酒遊從,免官。驍騎將軍刁整,家有舊訓,將營儉葬。普惠以為矯時太甚,與整書論之。事在刁雍傳。故事:免官者,三載之後降一階而敘,若才優擢授,不拘此限。熙平中,吏部尚書李韶奏普惠有文學,依才優之例,宜特顯敘,勑除寧遠將軍、司空倉曹參軍。朝議以不降階為榮。時任城王澄為司空,表議書記,多出普惠。
       廣陵王恭、北海王顥,疑為所生祖母服期與三年,博士執意不同,詔羣僚會議。普惠議曰:「謹按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為二國太妃,可謂受命於天子,為始封之母矣。喪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傳曰:『貴父命也。』鄭注云:『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父卒則皆得申。』此大夫命其妾子,以為母所慈,猶曰貴父命,為之三年,況天子命其子為列國王,命其所生母為國太妃,反自同公子為母練冠之與大功乎?輕重顛倒,不可之甚者也。傳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則當服其親服。若魯衞列國,相為服期,判無疑矣。何以明之?喪服,『君為姑姊妹女子嫁於國君者』,傳曰:『何以大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然則兄弟一體。位列諸侯,自以尊同得相為服,不可還準公子,遠厭天王。故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厭降。名例不同,何可亂也。禮,大夫之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太妃旣受命先帝,光昭一國,二王胙土茅社,顯錫大邦,舍尊同之高據,附不禰之公子,雖許蔡失位,亦不是過。服問曰:『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公子雖厭,妻尚獲申,況廣陵、北海,論封則封君之子,語妃則命妃之孫。承妃纂重,遠別先皇,更以先后之正統,厭其所生之祖嫡,方之皇姑,不以遙乎?今旣許其申服,而復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歟!經曰,『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長子』,傳曰:『何以期?父母長子君服斬,妻則小君。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今祖乃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祖之,母為太妃,蓋二王三年之證。議者近背正經以附非類,差之毫毛,所失或遠。且天子尊則配天,莫非臣妾,何為命之為國母而不聽子服其親乎?記曰:『從服者,所從亡,則已。』又曰:不為君母之黨服,則為其母之黨服。今所從旣亡,不以親服服其所生,則屬從之服於何所施?若以諸王入為公卿,便同大夫者,則當今之議,皆不須以國為言也。今之諸王,自同列國,雖不之國,別置臣僚,玉食一方,不得以諸侯言之。敢據周禮,輒同三年。」
       當時議者亦有同異。國子博士李郁於議罷之後,書難普惠。普惠據禮還荅,鄭重三返,郁議遂屈。轉諫議大夫。澄謂普惠曰:「不喜君得諫議,唯喜諫議得君。」
       時靈太后父司徒胡國珍薨,贈相國、太上秦公。普惠以前世后父無「太上」之號,詣闕上疏,陳其不可,左右畏懼,莫敢為通。會聞胡家穿壙下墳有磐石,乃密表曰:
       臣聞優名寶位,王者之所光錫;尊君愛親,臣子所以慎終。必使勳績相侔,號秩相可,然後能顯揚當時,傳徽萬代者矣。竊見故侍中、司徒胡公,懷道含靈,寔誕聖后,載育至尊,母儀四海,近樞克唯允之寄,居槐體論道之明。故以功餘九錫,襃假鑾纛,深聖上之加隆,極慈后之至愛,憲章天下,不亦可乎?而「太上」之號,竊謂未衷。何者?易稱:「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故曰「大哉乾元」,又曰「至哉坤元」。明乾坤不可並大。禮記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甞禘郊社,尊無二上。」明君臣不可並上。伏見詔書,以司徒為太上秦公,夫人為太上秦君。夫人蒙號於前,司徒繫之於後,尊光之美盛矣。竊惟高祖受禪於獻文皇帝,故仰尊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繫勑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則司徒之為太上,恐乖繫勑之意。春秋傳曰:葬稱公,臣子辭。明不可復加上也。書曰:「茲予大饗于先王,爾祖其從與饗之。」司徒位尊屬重,必當配饗先朝,稱太上以為臣,以事太上皇,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漢祖創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靈后」,乃帝者之事。晉有「小子侯」,尚曰僭之於天子。司徒,三公也,其可同號於帝乎?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又曰:「困於上者必反於下,故受之以井。」比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羣心悲惋,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情。伏願聖后回日月之明,察微臣之請,停司徒逼同之號,從卑下不踰之稱,畏困上之鑒,邀謙光之福,則天下幸甚。
       臣聞見災修德,災變成善。此太戊所以興殷,桑穀以之自滅。況今卜遷方始,當修革之會,愚以為無上之名,不可假之,脫譏於千載,恐貽不言之咎。且君之於臣,比葬三臨之,禮也。司徒誠為后父,寔人臣也。雖子尊不加於父,乃天下母以義斷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況乃應坤之載,承天之重,而朔望於司徒之殯,晨昏於郊墓之閒,雖聖思蒸蒸,其不虞宜戒。離宸極之嚴居,疲雲蹕於道路,此亦億兆蒼生,瞻仰失圖。伏願尋載馳之不歸,存靜方之光大,則草木可繁,人靈斯穆。臣職忝諫司,敢獻狂瞽,謹冒上聞,不敢宣露,乞垂省覽,昭臣微欵,脫得奉謁聖顏,曲盡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覽表,親至國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議其事,遣使召普惠與相問荅,又令侍中元叉、中常侍賈璨監觀得失。任城王澄問普惠曰:「漢高作帝,尊父為太上皇。今聖母臨朝,贈父太上公,求之故寔,非為無準。且君舉作則,何必循舊。」對曰:「天子稱詔,太后稱令,故周臣十亂,文母預焉。仰思所難,竊謂非匹。」澄曰:「前代太后亦有稱詔,聖母自欲存謙光之義,故不稱耳,何得以詔令之別,而廢嚴父之孝?」對曰:「后父太上,自昔未有。前代母后豈不欲尊崇其親,王何以不遠謨古義,而近順今旨。未審太后何故謙於稱詔,而不謙於太上。竊願聖后終其謙光。」太傅、清河王懌曰:「昔在僭晉,褚氏臨朝,殷浩遺褚裒書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況太上公而致疑。」對曰:「褚裒以女輔政辭不入朝。淵源譏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稱其非,不記其是。不謂殿下以此賜難。」侍中崔光曰:「張生表中引晉有小子侯,出自鄭注,非為正經。」對曰:「雖非正經之文,然述正經之旨。公好古習禮,復固斯難?」御史中尉元匡因謂崔光曰:「張表云,晉之小子侯,以號同稱僭。今者,太上公名同太上皇,比晉小子,義似相類。但不學不敢辨其是非。」普惠對曰:「中丞旣疑其是,不正其非,豈所望於三獨。」尚書崔亮曰:「諫議所見,正以太上之號不應施於人臣。然周有太公尚父,亦兼二名。人臣尊重之稱,固知非始今日。」普惠對曰:「尚父者,有德可尚;太上者,上中之上。名同義異,此亦非並。」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有文子、武子。然則,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其同也?」普惠對曰:「文武者,德行之跡,故跡同則謚同。太上者,尊極之位,豈得通施於臣下!」廷尉少卿袁翻曰:「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數雖殊,同為上,何必上者皆是極尊?」普惠厲聲訶翻曰:「禮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與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雙舉,不得非極。雕蟲小藝,微或相許,至於此處,豈卿所及!」翻甚有慙色,默不復言。任城王澄曰:「諫諍之體,各言所見,至於用捨,固在應時。卿向荅袁氏,聲何太厲?」普惠對曰:「所言若是,宜見採用;所言若非,懼有罪及。是非須辨,非為苟競。」澄曰:「朝廷方開不諱之門,以廣忠言之路。卿今意在向義,何云乃慮罪罰。」議者咸以太后當朝,志相崇順,遂奏曰:「張普惠辭雖不屈,然非臣等所同。渙汗已流,請依前詔。」太后復遣元叉、賈璨宣令謂普惠曰:「朕向召卿與羣臣對議,往復旣終,皆不同卿表。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羣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得難言。」普惠於是拜令辭還。
       初,普惠被召,傳詔馳驊騮馬來,甚迅速,佇立催去,普惠諸子憂怖涕泣。普惠謂曰:「我當休明之朝,掌諫議之職,若不言所難言,諫所難諫,便是唯唯,曠官尸祿。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然朝廷有道,汝輩勿憂。」及議罷,旨勞還宅,親故賀其幸甚。時中山莊弼遺書普惠曰:「明侯淵儒碩學,身負大才,秉此公方,來居諫職,謇謇如也,諤諤如也。一昨承胡司徒第,當面折庭諍,雖問難鋒至,而應對響出,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柝裁警,終使羣后逡巡,庶僚拱默,雖不見用於一時,固已傳美於百代。聞風快然,敬裁此白。」普惠美其此書,每為口寔。
       普惠以天下民調,幅度長廣,尚書計奏,復徵綿麻,恐其勞民不堪命,上疏曰:
       伏聞尚書奏復綿麻之調,尊先皇之軌,夙宵惟度,忻戰交集。何者?聞復高祖舊典,所以忻惟新;俱可復而不復,所以戰違法。仰惟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所以愛萬姓,從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云幅度之閒,億兆應有綿麻之利,故絹上稅綿八兩,布上稅麻十五斤。萬姓得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荷輕賦之饒,不適於綿麻而已,故歌舞以供其賦,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於上,億兆樂於下。故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此之謂也。
       自茲以降,漸漸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伏惟皇太后未臨朝之前,陛下居諒闇之日,宰輔不尋其本,知天下之怨綿麻,不察其輻廣、度長、秤重、斗大,革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綿麻之調,以悅天下之心,此所謂悅之不以道,愚臣所以未悅者也。尚書旣知國少綿麻,不惟法度之□易,民言之可畏,便欲去天下之大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奏求還復綿麻,以充國用。不思庫中大有綿麻,而羣官共竊之。愚臣以為於理未盡。何者?今宮人請調度,造衣物,必度忖秤量。絹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猶不計其廣;絲綿,斤兼百銖之剩,未聞依律罪州郡。若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則鞭戶主,連三長,此所以教民以貪者也。今百官請俸,人樂長闊,并欲厚重,無復準極。得長闊厚重者,便云其州能調,絹布精闊且長,橫發美譽,以亂視聽;不聞嫌長惡廣,求計還官者。此百司所以仰負聖明也。
       今若必復綿麻者,謂宜先令四海知其所由,明立嚴禁,復本幅度,新綿麻之典,依太和之稅。其在庫絹布并及絲綿,不依典制者,請遣一尚書與太府卿、左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計其斤兩、廣長,折給請俸之人。總常俸之數,千俸所出,以布綿麻,亦應其一歲之用。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高祖之軌中興於神龜,明明慈信照布於無窮,則孰不幸甚。伏願亮臣悾悾之至,下慰蒼生之心。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自此之後,月一陛見。又以肅宗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臣聞明德卹祀,成湯光六百之祚;嚴父配天,孔子稱周公其人也。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遐世。伏惟陛下重暉纂統,欽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佇望,故宜敦崇祀禮,咸秩無文。而告朔朝廟,不親於明堂;甞禘郊社,多委於有司。觀射遊苑,躍馬騁中,危而非典,豈清蹕之意。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衆,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從朝夕之因,求秖刼之果,未若先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者也。伏願淑慎威儀,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明發不寐,潔誠禋祼。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則一人有喜,兆民賴之。然後精進三寶,信心如來。道由禮深,故諸漏可盡;法隨禮積,故彼岸可登。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來之造,權令停息。仍舊亦可,何必改作。庶節用愛人,法俗俱賴。臣學不經遠,言多孟浪,忝職其憂,不敢默爾。」尋別勑付外,議釋奠之禮。
       時史官剋日蝕,豫勑罷朝。普惠以逆廢非禮,上疏陳之。又表論時政得失。一曰,審法度,平斗尺,租調務輕,賦役務省。二曰,聽輿言,察怨訟,先皇舊事有不便於政者,請悉追改。三曰,進忠謇,退不肖,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四曰,興滅國,繼絕世,勳親之胤,所宜收敘。書奏,肅宗、靈太后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難詰,延對移時。令曰:「寧有先皇之詔,一一翻改!」普惠僶俛不言。令曰:「卿似欲致諫,故以左右有人,不肯苦言。朕為卿屏左右,卿其盡陳之。」對曰:「聖人之養庶物,愛之如傷,況今二聖纂承洪緒,妻承夫,子承父,夫、父之不可,安然仍行,豈先帝傳委之本意?仰惟先帝行事,或有司之謬,或權時所行,在後以為不可者,皆追而正之。聖上忘先帝之自新,不問理之伸屈,一皆抑之,豈蒼生黎庶所仰望於聖德?」太后曰:「小小細務,一一翻動,更成煩擾。」普惠曰:「聖上之養庶物,若慈母之養赤子。今赤子幾臨危壑,將赴水火,以煩勞而不救,豈赤子所望於慈母!」太后曰:「天下蒼生,寧有如此苦事?」普惠曰:「天下之親懿,莫重於太師彭城王,然遂不免枉死。微細之苦,何可得無?」太后曰:「彭城之苦,吾已封其三子,何足復言!」普惠曰:「聖后封彭城之三子,天下莫不忻至德,知慈母之在上。臣所以重陳者,凡如此枉,乞垂聖察。」太后曰:「卿云『興滅國,繼絕世』,滅國絕世,竟復誰是?」普惠曰:「昔淮南逆終,漢文封其四子,蓋骨肉之不可棄,親親故也。竊見故太尉咸陽王、冀州刺史京兆王,乃皇子皇孫,一德之虧,自貽悔戾,沉淪幽壤,緬焉弗收,豈是興滅繼絕之意?乞收葬二王,封其子孫,愚臣之願。」太后曰:「卿言有理,朕深戢之,當命公卿博議此事。」
       及任城王澄薨,普惠以吏民之義,又荷其恩待,朔望奔赴,至於禫除,雖寒暑風雨,無不必至。初澄嘉賞普惠,臨薨,啟為尚書右丞。靈太后旣深悼澄,覽啟從之。詔行之後,尚書諸郎以普惠地寒,不應便居管轄,相與為約,並欲不復上省,紛紜多日乃息。
       正光二年,詔遣楊鈞送蠕蠕主阿那瓌還國。普惠謂遣之將貽後患,上疏曰:「臣聞乾元以利貞為大,非義則不動;皇王以博施為功,非類則不從。故能始萬物而化天下者也。伏惟陛下叡哲欽明,道光虞舜,八表宅心,九服清晏。蠕蠕相害於朔垂,妖師扇亂於江外,此乃封豕長蛇,不識王度,天將悔其罪,所以奉皇魏。故荼毒之,辛苦之,令知至道之可樂也。宜安民以悅其志,恭己以懷其心。而先自勞擾,艱難下民,興師郊甸之內,遠投荒塞之外,救累世之勁敵,可謂無名之師。諺曰『唯亂門之無過』,愚情未見其可。當是邊將窺竊一時之功,不思兵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者也。夫白登之役,漢祖親困之。樊噲欲以十萬衆橫行匈奴中,季布以為不可,請斬之。千載以為美。況今旱酷異常,聖慈降膳,乃以萬五千人使楊鈞為將而欲定蠕蠕,忤時而動,其可濟乎?阿那瓌投命皇朝,撫之可也,豈容困疲我兆民以資天喪之虜。昔莊公納子糾,以致乾時之敗;魯僖以邾國,而有懸冑之恥。今蠕蠕時亂,後主繼立,雖云散亡,姦虞難抑。脫有井陘之慮,楊鈞之肉其可食乎!高車、蠕蠕,連兵積年,飢饉相仍,須其自斃,小亡大傷,然後一舉而并之。此卞氏之高略,所以獲兩虎,不可不圖之。今土山告難,簡書相續,蓋亦無能為也,正與今舉相會,天其或者欲以告戒人,不欲使南北兩疆,並興大衆。脫狂狡構閒於其閒,而復事連中國,何以寧之?今宰輔專欲好小名,不圖安危大計,此微臣所以寒心者也。郍瓌之不還,負何信義?此機之際,北師宜停。臣言不及義,文書所經過,不敢不陳。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二虜自滅之形,可以為殷鑒。伏願輯和萬國,以靜四疆,混一之期,坐而自至矣。臣愚昧多違,必無可採,匹夫之智,願以呈獻。」表奏,詔荅曰:「夫窮鳥歸人,尚或興惻,況郍瓌嬰禍流離,遠來依庇,在情在國,何容弗矜。且納亡興喪,有國大義,皇魏堂堂,寧廢斯德。後主亂亡,似當非謬,此送彼迎,想無拒戰。國義宜表,朝筭已決,卿深誠厚慮,朕用嘉戢。但此段機略,不獲相從,脫後不逮,勿憚匡言。」
       時蕭衍義州刺史文僧明舉城歸順,揚州刺史長孫稚遣別駕封壽入城固守,衍將裴邃、湛僧率衆攻逼,詔普惠為持節、東道行臺,攝軍司赴援之。軍始渡淮,而封壽已棄城單馬而退。軍罷還朝。蕭衍弟子西豐侯正德詐稱降欵,朝廷頗事當迎,普惠上疏,請赴揚州,移還蕭氏,不從。俄而,正德果逃還。涼州刺史石士基、行臺元洪超並贓貨被繩,以普惠為右將軍、涼州刺史,即為西行臺。以病辭免。除光祿大夫,右丞如故。
       先是,仇池武興羣氐數反,西垂郡戍,租運久絕。詔普惠以本官為持節、西道行臺。給秦、岐、涇、華、雍、豳、東秦七州兵武三萬人,任其召發,送南秦、東益二州兵租,分付諸戍,其所部將統,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機召遣,軍資板印之屬,悉以自隨。普惠至南秦,停岐、涇、華、雍、豳、東秦六州兵武,召秦州兵武四千人,分配四統;令送租兵連營接柵,相繼而進,運租車驢,隨機輸轉。別遣中散大夫封荅慰喻南秦,員外常侍楊公熙宣勞東益氐民。於時,南秦氐豪吳富聚合兇類,所在邀刼。公熙旣至東益州,刺史魏子建密與普惠書,言公熙舊是蕃國之胤,而諸氐與相見者,必有陰私言,宜加圖防。普惠乃符攝公熙,令赴南秦。公熙果已密遣其從兄山虎與吳富同逆,又妄自說鄉里,紛動羣氐,託云與崔南秦有隙,拒而不赴。租達平落,吳富等果脅車營,寔公熙所潛遣也。後吳富雖為左右所殺,而徒黨猶盛。秦□所綰武都、武階,租頗得達。東益羣氐先欵順,故廣業、仇鳩、河池三城粟便得入。其應入東益十萬石租,皆稽留費盡,升斗不至,鎮戍兵武,遂致飢虛,咸恨普彝經略不廣。事訖,普惠拜表按劾公熙。還朝,賜絹布一百段。
       時詔訪寃屈,普惠上疏曰:
       詩稱「文王孫子,本枝百世」,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皆所以明德睦親,維城作翰。漢祖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國以永存,爰及苗裔。」又申之以丹書之信,重之以白馬之盟。其以彊大分王,罪犯蹙邑者,蓋有之矣,未聞父基子構,世載忠賢,一死一削,用為恒典者也。故尚書令臣肈,未能遠稽古義,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詔,有親王二千戶、始蕃一千戶、二蕃五百戶、三蕃三百戶,謂是親疏世減之法;又以開國五等,有所減之言,以為世減之趣。遂立格奏奪,稱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差謬之來,亦已甚矣。遂使勳親懷屈,幽顯同寃,紛訟彌年,莫之能息。
       臣輒遠研旨格,深窮其事,世變減奪,今古無據。又尋詔書,稱昔未可采,今始列辭,豈得混一,罔分久近也。故樂良、樂安,同蕃異封;廣陽、安豐,屬別戶等。安定之嫡,邑齊親王;河閒戚近,更從蕃食。是乃太和降旨,初封之倫級,勳親兼樹,非世減之大驗者也。博陵襲爵,亦在太和之年,時不世減,以父甞全食,足戶充本,同之始封,減從今式。如此,則減者減其所足之外,足者足其所減之內。減足之旨,乃為所貢所食耳。欲使諸王開國,弗專其民,賦役之差,貴賤有等。蓋準擬周禮公侯伯子男貢稅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是以新興得足充本,清淵吏多減戶。故始封承襲俱稱。所減謂減之以貢,食謂食之於國,斯寔高祖霈然之詔。減寔之理,聖明自釋,求之史帛,猶有未盡。時尚書臣琇疑減足之參差,旨又判之,以開訓所減之旨,可以不疑於世減矣。而臣肈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減之格,用為世減之法;以王封有親疏之等,謂是代削之條。妄解成旨,雷同世奪。以此毒天下,民其從乎!故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樞弼累朝,識洞今古,為尚書之日,殷勤執請,孜孜於重議。被旨不許,於此遂停。
       又律罪例減,及先帝之緦麻;令給親恤,止當世之有服。律、令相違,威澤異品。使七廟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則爵祿無窮,枝庶則屬內貶絕。儀刑作孚,億兆何觀。夫一人吁嗟,尚曰虧治。今諸王五等,各稱其寃;七廟之孫,並訟其切。陳訴之案,盈於省曹,朝言巷議,咸云其苦。恐非先王所以建萬國,親諸侯,睦九族之義也。
       臣猥忝今任,於茲五年,推尋旨格,謂無世減之理。請近遵高祖減食之謨,遠循百代象賢之誥,退由九伐,進從九儀,則刑罰有倫,封不虛黜。斯乃文王所以克慎,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今旨訪寃滯,愚以此為大者。求尋光錫之詔,并諸條格,所奪所請,事事窮審。諸王開國,非犯罪削奪者,並求還復。其昔甞全食,足戶充本,減從令式者,從前則力多於親懿,全奪則減足之格不行,愚謂祿力並應依所□之食而食之。若是則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戶邑雖盈之減。兩秦旣有全食足戶之異,故不得同於新封之力耳。親恤所裒,請依律斷。伏惟親親尊賢,位必功立。尊賢以司民,可不慎乎?親親以牧族,其可棄乎?如脫蒙允,求以旨判為始,其前來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聞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咸有一德,殷湯所以革夏。故能上令下從,風動草偃,畏之如雷電,敬之如明神。是以天子家天下,綏萬國,若天之無不覆,地之無不載。遷都之構,庶方子來,汎澤所沾,降及陪皂。寧有岳牧、二千石、縣令、丞、尉、治中、別駕及諸軍幢,受命於朝廷,而可不預乎?此之班駁,雲雨之不平,謂是當時有司出納之未允。何以明之?仰尋世宗詔書,百官普進一級,中有朝臣刺史登時襃授,則內外貴賤,莫不同澤。又覆奏稱爰及陪皂,明無不逮。自後人率其心紛綸,盈庭嫌少,誤惑視聽。限以汎前,更為年斷。六年、三年之考,以意折之;汎前、汎後之歲,隔而絕之。遂使如綸之旨,頓於一朝。汎前六年上第者全不得汎,三年上第者蒙半階而已。汎前汎後合考者隔絕而不得,無考者無折而全。汎前汎後,有考無考,並蒙全汎。與否乖違,勤舊彌屈。差若毫釐,謬以千里,其此之謂乎?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下,可不慎歟!」言之不從,無以抑之,遂奏奪牧守外祿,全不與汎。散官改為四年之考,汎前者八年一階。政令不一,寃訟惟甚,與而復奪,其本在茲。致使邀駕擊鼓者,無理以加其罪;誹謗公聽者,無辭以抑其言。噂所由生,慢勃所由起。
       夫琴瑟不調,澆而更張。善人,國之本也,其可棄乎?詩云:「樂只君子,邦家之基。」堯典曰:「克明俊德。」呂刑曰:「何擇非人。」周官曰:「官弗必備惟其人。」咎繇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詩云:「人之云亡,邦國殄悴。」又曰:「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如此,則官必擇人,汎則宜溥。請遠遵正始元旨,近準聖明二汎,內外百官,悉同一階,不以汎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則同雲共澍,四海均洽。如謂未可,宜以權理折之。
       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春秋傳曰:「一曰擇人。」如此,則乃可無汎,不可無考。守宰之汎,旣以追奪,則百官之汎,不應獨霑。溥澤旣收,復誰敢怨!夫三載之考,興於太和;再周之陟,通於景明。閑劇祿力,自有加減。陪臣以事省降,而考則三年;朝官旣祿等平曹,更四周乃陟。考祿參差,各稱其枉。且一日從軍征戍,苦於煩任終年;專使決斷,重於陪臣恒上。若通為三載之考,無汎隔折,則各盈其分,亦足以近塞羣口,遠綏四方。
       日昳求賢,猶有所失,況不遵擇人之訓,唯以停久而進乎?自今已後,考黜願以三宅革心,選進願以三俊居德。書曰:「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非其人,惟爾弗任。」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臣忝官樞副,毗察寃訟,寤寐惟省,謂宜追正,愚固所陳,萬無可採。
       出除左將軍、東豫州刺史。淮南九戍、十三郡,猶因蕭衍前弊,別郡異縣之民錯雜居止。普惠乃依次括比,省減郡縣,上表陳狀。詔許之。宰守因此綰攝有方,姦盜不起,民以為便。蕭衍遣將胡廣來寇安陽,軍主陳明祖等脅白沙、鹿城二戍,衍又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達等竊陷石頭戍,徑據安陂城。郢州新塘之賊,近在州西數十里。普惠前後命將拒戰,並破之。
       普惠不營財業,好有進舉,敦於故舊。冀州人侯堅固少時與其遊學,早終,其子長瑜,普惠每於四時請祿,無不減贍給其衣食。及為豫州,啟長瑜解褐,攜其合門拯給之。孝昌元年三月,在州卒,時年五十八。贈平北將軍、幽州刺史,謚曰宣恭。
       長子榮儁,武定末,齊王相府屬。
       榮儁弟龍子,揚州驃騎府長史。
       史臣曰:孫紹關右之士,又能指論世務,亦其志也。張普惠明達典故,彊直從官,侃然不撓,其有王臣之風矣。

本书目录

卷一 帝紀第一 序紀
卷二 帝紀第二 太祖紀
卷三 帝紀第三 太宗紀
卷四上 帝紀第四上 世祖紀上
卷四下 帝紀第四下 世祖紀下
卷五 帝紀第五 高宗紀
卷六 帝紀第六 顯祖紀
卷七上 帝紀第七上 高祖紀上
卷七下 帝紀第七下 高祖紀下
卷八 帝紀第八 世宗紀
卷九 帝紀第九 肅宗紀
卷十 帝紀第十 孝莊紀
卷十一 帝紀第十一
卷十二 帝紀第十二 孝靜紀
卷十三 列傳第一 皇后列傳
卷十四 列傳第二 神元平文諸帝子孫
卷十五 列傳第三 昭成子孫
卷十六 列傳第四 道武七王
卷十七 列傳第五 明元六王
卷十八 列傳第六 太武五王
卷十九上 列傳第七上 景穆十二王上
卷十九中 列傳第七中 景穆十二王中
卷十九下 列傳第七下 景穆十二王下
卷二十 列傳第八 文成五王
卷二十一上 列傳第九上 獻文六王上
卷二十一下 列傳第九下 獻文六王下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 孝文五王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燕鳳 許謙 張袞 崔玄伯 鄧淵
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穆崇
卷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八十三上 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上
卷八十三下 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下
卷八十四 列傳儒林第七十二
卷八十五 列傳文苑第七十三
卷八十六 列傳孝感第七十四
卷八十七 列傳節義第七十五
卷八十八 列傳良吏第七十六
卷八十九 列傳酷吏第七十七
卷九十 列傳逸士第七十八
卷九十一 列傳術藝第七十九
卷九十二 列傳列女第八十
卷九十三 列傳恩倖第八十一
卷九十四 列傳閹官第八十二
卷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一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一百零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一百零二 列傳第九十 西域
卷一百零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一百零四 列傳第九十二 自序
卷一百零五之一 志第一 天象一之一
卷一百零五之二 志第二 天象一之二
卷一百零五之三 志第三 天象一之三
卷一百零五之四 志第四 天象一之四
卷一百零六上 志第五 地形二上
卷一百零六中 志第六 地形二中
卷一百零六下 志第七 地形二下
卷一百零七上 志第八 律曆三上
卷一百零七下 志第九 律曆三下
卷一百零八之一 志第十 禮四之一
卷一百零八之二 志第十一 禮四之二
卷一百零八之三 志第十二 禮四之三
卷一百零八之四 志第十三 禮四之四
卷一百零九 志第十四 樂五
卷一百一十 志第十五 食貨六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十六 刑罰七
卷一百一十二上 志第十七 靈徵八上
卷一百一十二下 志第十八 靈徵八下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十九 官氏九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二十 釋老十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