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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繁體版)
卷五 秦本紀第五
作者:漢 · 司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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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正義】黃帝之孫,號高陽氏。孫曰女脩。女脩織,玄鳥隕卵,女脩吞之,生子大業。【索隱】女脩,顓頊之裔女,吞鳦子而生大業。其父不著。而秦、趙以母族而祖顓頊,非生人之義也。按:左傳郯國,少昊之後,而嬴姓蓋其族也,則秦、趙宜祖少昊氏。 【正義】列女傳云:「陶子生五歲而佐禹。」曹大家注云:「陶子者,皋陶之子伯益也。」按此即知大業是皋陶。大業取少典之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索隱】扶味反,一音祕。尋費後以為氏,則扶味反為得。此則秦、趙之祖,嬴姓之先,一名伯翳,尚書謂之「伯益」,系本、漢書謂之「伯益」是也。尋檢史記上下諸文,伯翳與伯益是一人不疑。而陳杞系家即敍伯翳與伯益為二,未知太史公疑而未決邪?抑亦謬誤爾?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皁游。【索隱】游音旒。謂賜以皁色旌旆之旒,色與玄玉色副,言其大功成也。然其事亦當有所出。爾後嗣將大出。」【索隱】出猶生也。言爾後嗣繁昌,將大生出子孫也。故左傳亦云「晉公子姬出也」。乃妻之姚姓之玉女。【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賜之玄玉,妻以姚姓之女也。」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栢翳。舜賜姓嬴氏。
       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若木,實費氏。【索隱】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為鳥俗氏。俗,一作「浴」。若木以王父字為費氏也。其玄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索隱】殷紂時費仲,即昌之後也。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於鳴條。大廉玄孫曰孟戲、中衍,【索隱】舊解以孟戲仲衍是一人,今以孟仲分字,當是二人名也。鳥身人言。【正義】身體是鳥而能人言。又云口及手足似鳥也。帝太戊聞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遂世有功,【正義】謂費昌及仲衍。以佐殷國,故嬴姓多顯,遂為諸侯。
       其玄孫曰中潏,【集解】徐廣曰:「一作『滑』。」 【正義】中音仲。潏音決。宋衷注世本云仲滑生飛廉。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惡來。惡來有力,【集解】晏子春秋曰:「手裂虎兕」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并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作石椁於北方。」 【索隱】「石」下無字,則不成文,意亦無所見,必是史記本脫。皇甫謐尚得其說。徐雖引之,而竟不云是脫何字,專質之甚也。 【正義】為,于偽反。劉伯莊云:「霍太山,紂都之北也。霍太山在晉州霍邑縣。」按:在衞州朝歌之西方也。還,無所報,為壇霍太山而報,【集解】地理志霍太山在河東彘縣。得石棺,【正義】紂既崩,無所歸報,故為壇就霍太山而祭紂,報云作得石槨。銘曰「帝令處父【索隱】蜚廉別號。不與殷亂,賜爾石棺以華氏」。死,遂葬於霍太山。【集解】皇甫謐云:「去彘縣十五里有冢,常祠之。」 【索隱】言處父至忠,國滅君死而不忘臣節,故天賜石棺,以光華其族。事蓋非實,譙周深所不信。蜚廉復有子曰季勝。【正義】音升。季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臯狼。【正義】地理志云西河郡皋狼縣也。按:孟增居皋狼而生衡父。臯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集解】徐廣曰:「溫,一作『盜』。」駰案:郭璞云「為馬細頸。驪,黑色」。 【索隱】溫音盜。徐廣亦作「盜」。鄒誕生本作「駣」,音陶。劉氏音義云「盜驪,騧驪也。騧,淺黃色」。八駿既因色為名,騧驪為得之也。驊駵、【集解】郭璞曰:「色如華而赤。今名馬驃赤者為棗駵。駵,馬赤也。」騄耳之駟,【集解】郭璞曰:「紀年云『北唐之君來見以一驪馬,是生騄耳』。八駿皆因其毛色以為名號。」駰案:穆天子傳穆王有八駿之乘,此紀不具者也。 【索隱】按:穆王傳曰赤驥、盜驪、白義、渠黃、驊駵、騟馬龠、騄耳、山子。 【正義】騄音錄。西廵狩,樂而忘歸。【集解】郭璞曰:「紀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於崑崙丘,見西王母。」 【正義】括地志云:「崑崙山在肅州酒泉縣南八十里。十六國春秋云前涼張駿酒泉守馬岌上言,酒泉南山即崑崙之丘也,周穆王見西王母,樂而忘歸,即謂此山。有石室王母堂,珠璣鏤飾,煥若神宮。」按:肅州在京西北二千九百六十里,即小崑崙也,非河源出處者。徐偃王作亂,【集解】地理志曰臨淮有徐縣,云故徐國。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無骨。」駰謂號偃由此。 【正義】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徐國也。博物志云徐君宮人有娠而生卵,以為不祥,弃於水濱洲。孤獨母有犬鵠蒼,銜所弃卵以歸,覆煖之,乃成小兒。生時正偃,故以為名。宮人聞之,更取養之。及長,襲為徐君。後鵠蒼臨死,生角而九尾,化為黃龍也。鵠蒼或名后蒼。」括地志又云:「徐城在越州鄮縣東南入海二百里。夏侯志云翁洲上有徐偃王城。傳云昔周穆王巡狩,諸侯共尊偃王,穆王聞之,令造父御,乘騕褭之馬,日行千里,自還討之。或云命楚王帥師伐之,偃王乃於此處立城以終。」造父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以救亂。【正義】古史考云:「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衞,豈得救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並言此事非實。按: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矣。繆王以趙城封造父,【集解】徐廣曰:「趙城在河東永安縣。」 【正義】括地志云:「趙城,今晉州趙城縣是。本彘縣地,後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造父族由此為趙氏。自蜚廉生季勝已下五世至造父,別居趙。趙衰其後也。惡來革者,蜚廉子也,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臯,旁臯生太几,太几生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
       非子居犬丘,【集解】徐廣曰:「今槐里也。」 【正義】括地志云:「犬丘故城一名槐里,亦曰廢丘,在雍州始平縣東南十里。地理志云扶風槐里縣,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廢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也。」好馬及畜,【正義】好,火到反。畜,許救反。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于汧渭之間,【正義】汧音牽。言於二水之閒,在隴州以東。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正義】申侯之先,娶於酈山。為戎胥軒妻,【正義】胥軒,仲衍曾孫也。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正義】重,直龍反。言申駱重婚,西戎皆從,所以得為王。王即孝王。王其圖之。」於是孝王曰:「昔栢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集解】徐廣曰:「今天水隴西縣秦亭也。」 【正義】括地志云:「秦州清水縣本名秦,嬴姓邑。十三州志云秦亭,秦谷是也。周太史儋云『始周與秦國合而別』,故天子邑之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秦仲立三年,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犬丘大駱之族。周宣王即位,【集解】徐廣曰:「秦仲之十八年也。」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集解】毛詩序曰:「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也。」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於是復予秦仲後,及其先大駱地犬丘并有之,為西垂大夫。【正義】注水經云:「秦莊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與大駱犬丘之地,為西垂大夫。」括地志云:「秦州上邽縣西南九十里,漢隴西西縣是也。」
       莊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長男世父。世父曰:「戎殺我大父仲,我非殺戎王則不敢入邑。」遂將擊戎,讓其弟襄公。襄公為太子。莊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豐王妻。襄公二年,【正義】括地志云:「故汧城在隴州汧源縣東南三里。帝王世紀云秦襄公二年徙都汧,即此城。」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餘,復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襃姒廢太子,立襃姒子為適,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正義】周平王徙居王城,即雒誥云「我卜澗水東,瀍水西」者也。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駵駒、【集解】徐廣曰:「赤馬黑髦曰駵。」黃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畤。【集解】徐廣曰:「年表云立西畤,祠白帝。」 【索隱】襄公始列為諸侯,自以居西畤,西畤,縣名,故作西畤,祠白帝。畤,止也,言神靈之所依止也。亦音市,謂為壇以祭天也。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生文公。
       文公元年,居西垂宮。【正義】即上西縣是也。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東獵。四年,至汧渭之會。曰:「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後卒獲為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正義】括地志云:「郿縣故城在岐州郿縣東北十五里。毛萇云郿,地名也。秦文公東獵汧渭之會,卜居之,乃營邑焉,即此城也。」即營邑之。十年,初為鄜畤,【集解】徐廣曰:「鄜縣屬馮翊。」 【索隱】音敷,亦縣名。於鄜地作畤,曰鄜畤。故封禪書曰「秦文公夢黃蛇自天下屬地,其口止於鄜衍」,史敦以為神,故立畤也。 【正義】括地志云:「三畤原在岐州雍縣南二十里。封禪書云秦文公作鄜畤,襄公作西畤,靈公作吳陽上畤,並此原上,因名也。」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餘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之周。十九年,得陳寶。【索隱】按:漢書郊祀志云「文公獲若石云,於陳倉北阪城祠之,其神來,若雄雉,其聲殷殷云,野雞夜鳴,以一牢祠之,號曰陳寶」。又臣瓚云「陳倉縣有寶夫人祠,歲與葉君神會,祭于此者也」。蘇林云「質如石,似肝」。云,語辭。 【正義】括地志云:「寶雞(神)〔祠〕在岐州陳倉縣東二十里故陳倉城中。晉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時,陳倉人獵得獸,若彘,不知名,牽以獻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腦。」即欲殺之,拍捶其首。媦亦語曰:「二童子名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乃逐二童子,化為雉,雌上陳倉北阪,為石,秦祠之』。搜神記云其雄者飛至南陽,其後光武起於南陽,皆如其言也。」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集解】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集解】徐廣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圖大牛,上生樹本,有牛從木中出,後見豐水之中。」 【正義】括地志云:「大梓樹在岐州陳倉縣南十里倉山上。錄異傳云『秦文公時,雍南山有大梓樹,文公伐之,輒有大風雨,樹生合不斷。時有一人病,夜往山中,聞有鬼語樹神曰:「秦若使人被髮,以朱絲繞樹伐汝,汝得不因耶?」樹神無言。明日,病人語聞,公如其言伐樹,斷,中有一青牛出,走入豐水中。其後牛出豐水中,使騎擊之,不勝。有騎墮地復上,髮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頭。漢、魏、晉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畫青牛障是。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賜謚為竫公。【集解】徐廣曰:「文公之四十四年,魯隱之元年。」竫公之長子為太子,是文公孫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葬於西山,在今隴西之西縣。」竫公子立,是為寧公。【集解】徐廣曰:「一作『曼』。」
       寧公二年,公徙居平陽。【集解】徐廣曰:「郿之平陽亭。」 【正義】帝王世紀云秦寧公都平陽。按:岐山縣有陽平鄉,鄉內有平陽聚。括地志云:「平陽故城在岐州岐山縣西四十六里,秦寧公徙都之處。」遣兵伐蕩社。【集解】徐廣曰:「蕩音湯。社,一作『杜』。」 【索隱】西戎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胤。其邑曰蕩社。徐廣云一作「湯杜」,言湯邑在杜縣之界,故曰湯杜也。 【正義】括地志云:「雍州三原縣有湯陵。又有湯臺,在始平縣西北八里。」按:其國蓋在三原始平之界矣。三年,與亳戰,亳王奔戎,遂滅蕩社。【集解】皇甫謐云:「亳王號湯,西夷之國也。」四年,魯公子翬【正義】音暉,即羽父也。弒其君隱公。十二年,伐蕩氏,取之。寧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正義】括地志云:「秦寧公墓在岐州陳倉縣西北三十七里秦陵山。帝王世紀云秦寧公葬西山大麓,故號秦陵山也。」按:文公亦葬西山,蓋秦陵山也。生子三人,長男武公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正義】德公母號魯姬子。生出子。寧公卒,大庶長弗忌、威壘、【正義】音力追反。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出子六年,三父等復共令人賊殺出子。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復立故太子武公。
       武公元年,伐彭戲氏,【正義】戲音許宜反,戎號也。蓋同州彭衙故城是也。至于華山下,【正義】即華嶽之下也。居平陽封宮。【正義】宮名,在岐州平陽城內也。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鄭高渠眯殺其君昭公。【索隱】春秋魯桓公十七年左傳作「高渠彌」也。十年,伐邽、兾戎,初縣之。【集解】地理志隴西有上邽縣。應劭曰:「即邽戎邑也。」冀縣屬天水郡。十一年,初縣杜、鄭。【集解】地理志京兆有鄭縣、杜縣也。 【正義】括地志云:「下杜故城在雍州長安縣東南九里,古杜伯國。華州鄭縣也。毛詩譜云鄭國者,周畿內之地。宣王封其弟於咸林之地,是為鄭桓公。」按:秦得皆縣之。滅小虢。【集解】班固曰西虢在雍州。 【正義】虢音古伯反。括地志云:「故虢城在岐州陳倉縣東四十里。次西十餘里又有城,亦名虢城。輿地志云此虢文王母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按:此虢滅時,陝州之虢猶謂之小虢。又云,小虢,羌之別種。
       十三年,齊人管至父、連稱等殺其君襄公而立公孫無知。晉滅霍、魏、耿。【索隱】春秋魯閔公元年左傳云「晉滅耿,滅魏,滅霍」此不言魏,史闕文耳。又傳曰:「賜畢萬魏,賜趙夙耿。」杜預注曰:「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鄉,永安縣東北有霍太山。三國皆姬姓。」 【正義】括地志云:「霍,晉州霍邑縣,又春秋時霍伯國。韋昭云霍,姬姓也。」括地志云:「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故耿國也。都城記云耿,嬴姓國也。」齊雍廩殺無知、管至父等而立齊桓公。【正義】雍,於宮反。廩,力甚反。是雍林邑人姓名也。齊、晉為彊國。
       十九年,晉曲沃始為晉侯。【索隱】晉穆侯少子成師居曲沃,號曲沃桓叔,至武公稱滅晉侯緡,始為晉君也。齊桓公伯於鄄。【正義】伯音霸。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陽。【正義】即雍平陽也。平陽時屬雍,並在岐州。解在上也。立其弟德公。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集解】徐廣曰:「今縣在扶風。」【正義】括地志云:「岐州雍縣南七里故雍城,秦德公大鄭宮城也。」以犧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後子孫飲馬於河。【正義】卜居雍之後,國益廣大,後代子孫得東飲馬於龍門之河河。梁伯、芮伯來朝。【索隱】梁,嬴姓。芮,姬姓。梁國在馮翊夏陽。芮國在馮翊臨晉。 【正義】括地志云:「南芮鄉故城在同州朝邑縣南三十里,又有北芮城,皆古芮伯國。鄭玄云周同姓之國,在畿內,為王卿士者。左傳云桓公三年,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故逐之,出居魏。」今按:陝州芮城縣界有芮國城,蓋是殷末虞芮爭田之芮國是也。二年,初伏,【集解】孟康曰:「六月伏日初也。周時無,至此乃有之。」 【正義】六月三伏之節起秦德公為之,故云初伏。伏者,隱伏避盛暑也。曆忌釋云:「伏者何?以金氣伏藏之日也。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木代水,水生木;立夏,火代木,木生火;立冬,水代金,金生水;立秋,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故曰伏也。」以狗禦蠱。【集解】徐廣曰:「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門也。」 【正義】蠱者,熱毒惡氣為傷害人,故磔狗以禦之。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門」。按:磔,禳也。狗,陽畜也。以狗張磔於郭四門,禳卻熱毒氣也。左傳云皿蟲為蠱。顧野王云穀久積變為飛蠱也。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卒。生子三人:長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長子宣公立。
       宣公元年,衞、燕伐周,【正義】衞惠公都即今衞州也。燕,南燕也。周,天王也。括地志云:「滑州故城古南燕國。應劭云南燕,姞姓之國,黃帝之後。」出惠王,立王子穨。三年,鄭伯、虢叔【正義】括地志云:「洛州氾水縣,古東虢國,亦鄭之制邑,漢之城皋,即周穆王虎牢城。左傳云宮之奇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殺子穨而入惠王。四年,作密畤。【正義】括地志云:「漢有五畤,在岐州雍縣南,則鄜畤、吳陽上畤、下畤、密畤、北畤。秦文公夢黃蛇自天而下。屬地,其口止於鄜衍,作畤,郊祭白帝,曰鄜畤。秦宣公作密畤於渭南,祭青帝。秦靈公作吳陽上畤,祭黃帝;作下畤,祠炎帝。漢高帝曰『天有五帝,今四,何也?待我而具五』。遂立黑帝,曰北畤是也。」與晉戰河陽,勝之。十二年,宣公卒。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
       成公元年,梁伯、【正義】括地志云:「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少梁故城,古少梁國。都城記云梁伯國,嬴姓之後,與秦同祖。秦穆公二十二年滅之。」芮伯來朝。齊桓公伐山戎,次于孤竹。【正義】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十二里,殷時諸侯竹國也。」
       成公立四年卒。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繆公。【索隱】秦自宣公已上皆史失其名。今按系本、古史考,得繆公名任好。
       繆公任好元年,自將伐茅津,【正義】劉伯莊云:「戎號也。」括地志云:「茅津及茅城在陝州河北縣西二十里。注水經云茅亭,茅戎號。」勝之。四年,迎婦於晉,晉太子申生姊也。其歲,齊桓公伐楚,至邵陵。
       五年,晉獻公滅虞、虢,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馬賂於虞故也。旣虜百里傒,以為秦繆公夫人媵於秦。百里傒亡秦走宛,【集解】地理志南陽有宛縣。 【正義】宛,於元反,今鄧州縣。楚鄙人執之。繆公聞百里傒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請以五羖羊皮贖之。」楚人遂許與之。當是時,百里傒年已七十餘。繆公釋其囚,與語國事。謝曰:「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繆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固問,語三日,繆公大說,授之國政,號曰五羖大夫。百里傒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臣常游困於齊而乞食䬹人,【集解】徐廣曰:「䬹,一作『銍』。」 【正義】銍音珍栗反。銍,地名,在沛縣。蹇叔收臣。臣因而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得脫齊難,遂之周。周王子穨好牛,臣以養牛干之。及穨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誠私利祿爵,且留。再用其言,得脫,一不用,及虞君難:是以知其賢。」於是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以為上大夫。
       秋,繆公自將伐晉,戰於河曲。【集解】徐廣曰:「一作『西』。」駰按:公羊傳曰「河千里而一曲也」。服虔曰「河曲,晉地」。杜預曰「河曲在蒲坂南」。 【正義】按:河曲在華陰縣界也。晉驪姬作亂,太子申生死新城,【正義】韋昭云:「曲沃新為太子城。」括地志云:「絳州曲沃縣有曲沃故城,土人以為晉曲沃新城。」重耳、夷吾出犇。【正義】重耳奔翟,夷吾奔少梁也也。
       九年,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正義】括地志云:「葵丘在曹州考城縣東南一里一百五十步郭內,即桓公會處。又青州臨淄縣有葵丘。即傳連稱,管至父所戍處。」
       晉獻公卒。立驪姬子奚齊,其臣里克殺奚齊。荀息立卓子,【集解】徐廣曰:「一作『倬』。」克又殺卓子及荀息。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於是繆公許之,使百里傒將兵送夷吾。夷吾謂曰:「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與秦。【正義】謂同、華等州地。」及至,已立,而使丕鄭謝秦,背約不與河西城,而殺里克。丕鄭聞之,恐,因與繆公謀曰:「晉人不欲夷吾,實欲重耳。今背秦約而殺里克,皆呂甥、郤芮之計也。願君以利急召呂、郤,呂、郤至,則更入重耳便。」繆公許之,使人與丕鄭歸,召呂、郤。呂、郤等疑丕鄭有間,乃言夷吾殺丕鄭。丕鄭子丕豹奔秦,說繆公曰:「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繆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正義】調音徒聊反。言能誅大臣丕鄭,云是夷吾於百姓調和也。劉伯莊音徒弔反。按:調,選也。邪臣誅,忠臣用,是夷吾能調選。兩通也。不聽,而陰用豹。
       十二年,齊管仲、隰朋死。
       晉旱,來請粟。丕豹說繆公勿與,因其飢而伐之。繆公問公孫支,【集解】服虔曰:「秦大夫公孫子桑。」支曰:「飢穰更事耳,不可不與。」問百里傒,傒曰:「夷吾得罪於君,其百姓何罪?」於是用百里傒、公孫支言,卒與之粟。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絳。【集解】賈逵曰:「雍,秦國都;絳,晉國都也。」
       十四年,秦飢,請粟於晉。晉君謀之羣臣。虢射曰:【正義】射音石也。「因其飢伐之,可有大功。」晉君從之。十五年,興兵將攻秦。繆公發兵,使丕豹將,自徃擊之。九月壬戌,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正義】左傳云僖公十五年,秦晉戰于韓原,秦獲晉侯以歸。括地志云:「韓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十八里。十六國春秋云魏顆夢父結草抗秦將杜回,亦在韓原。」晉君弃其軍,與秦爭利,還而馬騺。【正義】騺音致,又敕利反。國語云:「晉師潰,戎馬還,濘而止。」韋昭云:「濘,深泥也。」繆公與麾下馳追之,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晉擊繆公,繆公傷。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晉軍解圍,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初,繆公亡善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正義】括地志云:「野人塢在岐州雍縣東北二十里。」按:野人盜馬食處,因名焉。吏逐得,欲法之。繆公曰:「君子不以畜產害人。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乃皆賜酒而赦之。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繆公窘,亦皆推鋒爭死,以報食馬之德。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令於國,齋宿,吾將以晉君祠上帝。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為請晉君。夷吾姊亦為繆公夫人,夫人聞之,乃衰絰跣,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繆公曰:「我得晉君以為功,今天子為請,夫人是憂。」乃與晉君盟,許歸之,更舍上舍,而饋之七牢。【集解】賈逵曰:「諸侯雍餼七牢。牛一羊一豕一為一牢也。」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於秦。秦妻子圉以宗女。是時秦地東至河。【正義】晉河西八城入秦,秦東境至河,即龍門河也。
       十八年,齊桓公卒。二十年,秦滅梁、芮。【正義】梁、芮國皆在同州。秦得其地,故滅二國之君。
       二十二年,晉公子圉聞晉君病,曰:「梁,我母家也,【正義】子圉母,梁伯之女也。而秦滅之。我兄弟多,即君百歲後,秦必留我,而晉輕,亦更立他子。」子圉乃亡歸晉。二十三年,晉惠公卒,子圉立為君。秦怨圉亡去,乃迎晉公子重耳於楚,而妻以故子圉妻。重耳初謝,後乃受。繆公益禮厚遇之。二十四年春,秦使人告晉大臣,欲入重耳。晉許之,於是使人送重耳。二月,重耳立為晉君,是為文公。文公使人殺子圉。子圉是為懷公。
       其秋,周襄王弟帶以翟伐王,王出居鄭。【正義】王居于氾邑也。二十五年,周王使人告難於晉、秦。秦繆公將兵助晉文公入襄王,殺王弟帶。二十八年,晉文公敗楚於城濮。【正義】衞地也,今濮州。三十年,繆公助晉文公圍鄭。【正義】左傳云僖公三十年,晉侯、秦伯圍鄭。杜預云:「文公過鄭,鄭不禮之。」鄭使人言繆公曰:「亡鄭厚晉,於晉而得矣,而秦未有利。晉之彊,秦之憂也。」繆公乃罷兵歸。晉亦罷。三十二年冬,晉文公卒。
       鄭人有賣鄭於秦曰:「我主其城門,鄭可襲也。」繆公問蹇叔、百里傒,對曰:「徑數國千里而襲人,希有得利者。且人賣鄭,庸知我國人不有以我情告鄭者乎?不可。」繆公曰:「子不知也,吾已決矣。」遂發兵,使百里傒子孟明視,蹇叔子西乞術及白乙丙將兵。行日,百里傒、蹇叔二人哭之。繆公聞,怒曰:「孤發兵而子沮哭吾軍,何也?」【正義】沮,自呂反。沮,毀也。左傳云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不見其入也。」二老曰:「臣非敢沮君軍。軍行,臣子與徃;【正義】與音預。臣老,遲還恐不相見,故哭耳。」二老退,謂其子曰:「汝軍即敗,必於殽阨矣。」【正義】殽音胡交反。阨音厄。春秋云魯僖公三十三年,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括地志云:「三殽山又名嶔岑山,在洛州永寧縣西北二十里,即古之殽道也。」三十三年春,秦兵遂東,更晉地,過周北門。周王孫滿曰:「秦師無禮,【正義】左傳云:「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杜預云:「王城北門也。謂過天子門不卷甲束兵。超乘,示勇也。」 不敗何待!」兵至滑,【正義】為八反。括地志云:「緱氏故城在洛州緱氏縣東二十五里,滑伯國也。韋昭云,姬姓小國也。」鄭販賣賈人【正義】賣,麥卦反。賈音古。左傳作「商人」也。弦高,【集解】人姓名。持十二牛將賣之周,見秦兵,恐死虜,因獻其牛,曰:「聞大國將誅鄭,鄭君謹修守禦備,使臣以牛十二勞軍士。」秦三將軍相謂曰:「將襲鄭,鄭今已覺之,徃無及已。」滅滑。滑,晉之邊邑也。
       當是時,晉文公喪尚未葬。太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喪破我滑。」遂墨衰絰,發兵遮秦兵於殽,擊之,大破秦軍,無一人得脫者。虜秦三將以歸。文公夫人,秦女也,【集解】服虔曰:「繆公女。」為秦三囚將請曰:「繆公之怨此三人入於骨髓,願令此三人歸,令我君得自快烹之。」晉君許之,歸秦三將。三將至,繆公素服郊迎,嚮三人哭曰:「孤以不用百里傒、蹇叔言以辱三子,三子何罪乎?子其悉心雪恥,毋怠。」遂復三人官秩如故,愈益厚之。
       三十四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繆公於是復使孟明視等將兵伐晉,戰于彭衙。【集解】杜預曰:「馮翊郃陽縣西北有衙城。」 【正義】括地志云:「彭衙故城在同州白水縣東北六十里。」秦不利,引兵歸。
       戎王使由余【正義】戎人姓名。於秦。由余,其先晉人也,亡入戎,能晉言。聞繆公賢,故使由余觀秦。秦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余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繆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日以驕淫。阻法度之威,以責督於下,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於上,【正義】罷音皮。上下交爭怨而相篡弒,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於是繆公退而問內史廖曰:【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內史,周官也。」「孤聞鄰國有聖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賢,寡人之害,將奈之何?」內史廖曰:「戎王處辟匿,未聞中國之聲。君試遺其女樂,以奪其志;【集解】徐廣曰:「奪,一作『徇』。」為由余請,以疏其間;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君臣有間,乃可虜也。且戎王好樂,必怠於政。」繆公曰:「善。」因與由余曲席而坐,【正義】按:牀在穆公左右,相連而坐,謂之曲席也。傳器而食,問其地形與其兵勢盡詧,而後令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戎王受而說之,終年不還。於是秦乃歸由余。由余數諫不聽,繆公又數使人間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
       三十六年,繆公復益厚孟明等,使將兵伐晉,渡河焚船,大敗晉人,取王官及鄗,【集解】徐廣曰:「左傳作『郊』。」駰案:服虔曰「皆晉地,不能有」。 【正義】鄗音郊。左傳作「郊」。杜預云:「書取,言易也。」括地志云:「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縣西北九十里。又云南郊故城在縣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古城。左傳云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括地志云:「蒲州猗氏縣南二里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上文云「秦地東至河」,蓋猗氏王官是也。以報殽之役。晉人皆城守不敢出。於是繆公乃自茅津【集解】徐廣曰:「在大陽。」 【正義】括地志云:「茅津在陝州河北縣、大陽縣也。」渡河,【正義】自茅津南渡河也。封殽中尸,【集解】賈逵曰:「封識之。」 【正義】左傳云:「秦伯伐晉,濟河焚舟,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殽尸而還。」杜預云:「封,埋藏也。」為發喪,哭之三日。乃誓於軍曰:「嗟士卒!聽無譁,余誓告汝。古之人謀黃髮番番,【正義】音婆。字當作「皤」。皤,白頭貌。言髮白而更黃,故云黃髮番番,謂蹇叔、百里奚也。則無所過。」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謀,故作此誓,令後世以記余過。君子聞之,皆為垂涕,曰:「嗟乎!秦繆公之與人周也,【集解】服虔曰:「周,備也。」卒得孟明之慶。」
       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正義】韓安國云「秦穆公都地方三百里,并國十四,辟地千里」,隴西、北地郡是也。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過賀繆公以金鼓。三十九年,繆公卒,葬雍。【集解】皇覽曰:「秦繆公冢在橐泉宮祈年觀下。」 【正義】廟記云:「橐泉宮,秦孝公造。祈年觀,德公起。蓋在雍州城內。」括地志云:「秦穆公冢在岐州雍縣東南二里。」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正義】毛萇云:「良,善也,三善臣也。」左傳云:「子車氏之三子。」杜預云:「子車,秦大夫也。」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從死之中。【正義】行音胡郎反。鍼音其廉反。應劭云:「秦穆公與羣臣飲酒酣,公曰『生共此樂,死共此哀』。於是奄息、仲行、鍼虎許諾。及公薨,皆從死。黃鳥詩所為作也。」杜預云:「以人葬為殉也。」括地志云:「三良冢在岐州雍縣一里故城。」秦人哀之,為作歌黃鳥之詩。君子曰:「秦繆公廣地益國,東服彊晉,西霸戎夷,然不為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而從死。且先王崩,尚猶遺德垂法,況奪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復東征也。」繆公子四十人,其太子罃代立,是為康公。
       康公元年。徃歲繆公之卒,晉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正義】雍母秦女,故言秦出也。在秦。晉趙盾欲立之,使隨會來迎雍,【正義】韋昭云:「晉正卿士蒍之孫,成伯之子季武子也。食采於隨范,故曰隨會,或曰范會。季,范子字也。」秦以兵送至令狐。【集解】杜預曰:「在河東。」 【正義】令音零。括地志云:「令狐故城在蒲州猗氏縣界十五里也。」晉立襄公子而反擊秦師,秦師敗,隨會來奔。二年,秦伐晉於武城,【正義】括地志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華州鄭縣東北十三里也。」報令狐之役。四年,晉伐秦,取少梁。【正義】前入秦,後歸晉,今秦又取之。六年,秦伐晉,取羈馬。【集解】服虔曰:「晉邑也。」戰於河曲,大敗晉軍。晉人患隨會在秦為亂,乃使魏讎餘【集解】服虔曰:「晉之魏邑大夫。」 【正義】讎音受。又作「犫」,音同。詳反,【正義】詳音羊。合謀會,詐而得會,會遂歸晉。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索隱】名貑。十代至靈公,又並失名。
       共公二年,晉趙穿弒其君靈公。三年,楚莊王彊,北兵至雒,問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晉敗我一將。十年,楚莊王服鄭,北敗晉兵於河上。當是之時,楚霸,為會盟合諸侯。二十四年,晉厲公初立,與秦桓公夾河而盟。歸而秦倍盟,與翟合謀擊晉。二十六年,晉率諸侯伐秦,秦軍敗走,追至涇而還。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集解】徐廣曰:「世本云景公名后伯車也。」 【索隱】景公已下,名又錯亂,始皇本紀作(哀)〔僖〕公。
       景公四年,晉欒書弒其君厲公。十五年,救鄭,敗晉兵於櫟。【集解】杜預曰:「晉地也。」 【正義】櫟音歷。括地志云:「洛州陽翟縣,古櫟邑也。」是時晉悼公為盟主。十八年,晉悼公彊,數會諸侯,率以伐秦,敗秦軍。秦軍走,晉兵追之,遂渡涇,至棫林而還。【集解】徐廣曰:「棫音域。」駰案:杜預曰「秦地也。二十七年,景公如晉,與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圍弒其君而自立,是為靈王。景公母弟后子鍼【正義】音鉗。有寵,景公母弟富,或譖之,恐誅,乃奔晉,車重千乘。晉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對曰:「秦公無道,畏誅,欲待其後世乃歸。」三十九年,楚靈王彊,會諸侯於申,【正義】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里。為盟主,殺齊慶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索隱】始皇本紀作「㻫公」。后子復來歸秦。
       哀公八年,楚公子弃疾弒靈王而自立,是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來求秦女為太子建妻。至國,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誅建,建亡;【正義】太子建亡之鄭,鄭殺之。伍子胥奔吳。晉公室卑而六卿彊,欲內相攻,是以久秦晉不相攻。三十一年,吳王闔閭與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隨,吳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來告急,【正義】包胥姓公孫,封於申,故號申包胥。左傳云:「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以荐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七日不食,日夜哭泣。【正義】左傳云:「申包胥對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於是秦乃發五百乘救楚,【正義】左傳魯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敗吳師於軍祥。敗吳師。吳師歸,楚昭王乃得復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為惠公。
       惠公元年,孔子行魯相事。五年,晉卿中行、范氏反晉,晉使智氏、趙簡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齊。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齊臣田乞弒其君孺子,立其兄陽生,是為悼公。六年,吳敗齊師。齊人弒悼公,立其子簡公。九年,晉定公與吳王夫差盟,爭長於黃池,卒先吳。【集解】徐廣曰:「外傳云吳王先歃。」吳彊,陵中國。十二年,齊田常弒簡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滅陳。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厲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十六年,壍河旁。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集解】徐廣曰:「今之臨晉也。臨晉有王城。」 【正義】荔音戾。括地志云:「同州東三十里朝邑縣東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二十一年,初縣頻陽。【集解】地理志馮翊有頻陽縣。 【正義】括地志云:「頻陽故城在雍州同官縣界,古頻陽縣城也。」晉取武成。二十四年,晉亂,殺智伯,分其國與趙、韓、魏。二十五年,智開與邑人來奔。【集解】徐廣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鄭也。」 【正義】開,智伯子。伯被趙襄子等滅其國,其子與從屬來奔秦。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集解】應劭曰:「義渠,北地也。」 【正義】括地志云:「寧、慶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也。」三十四年,日食。厲共公卒,子躁公立。
       躁公二年,南鄭反。【正義】南鄭,今梁州所理縣也。春秋及戰國時,其地屬於楚也。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懷公。【索隱】厲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為靈公。
       懷公四年,庶長鼂【正義】長,丁丈反。鼂,竹遙反。鼂,人名也。劉伯莊音潮。與大臣圍懷公,懷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索隱】生獻公也。靈公,懷公孫也。
       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十三年,城籍姑。【正義】括地志云:「籍姑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靈公卒,子獻公【索隱】名師隰。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簡公,昭子之弟而懷公子也。【索隱】簡公,昭之弟而懷公子。簡公,懷公弟,靈公季父也。始皇本紀云靈公生簡公,誤也。又紀年云簡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 【正義】劉伯莊云簡公是昭子之弟,懷公之子,厲公之孫。今秦記謂簡公是靈公子者抄寫之誤。
       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劔。【正義】春秋官吏各得帶劍。壍洛。城重泉。【集解】地理志重泉縣屬馮翊。 【正義】重,直龍反。括地志云:「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里也。」十六年卒,【集解】徐廣曰:「表云十五年也。」子惠公立。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于河西而立之。【正義】西者,秦州西縣,秦之舊地,時獻公在西縣,故迎立之。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秦以徃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彊,奪秦河西地。【正義】奪前所上八城也。
       獻公元年,【集解】徐廣曰:「丁酉。」止從死。二年,城櫟陽。【集解】徐廣曰:「徙都之,今萬年是也。」 【正義】括地志云:「櫟陽故城一名萬年城,在雍州東北百二十里。漢七年,分櫟陽城內為萬年縣,隋文帝開皇三年,遷都於龍首川,今京城也。改萬年為大興縣。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萬年,置在州東七里。」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復合,合七十七歲而霸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櫟陽。【正義】言雨金於秦國都,明金瑞見也。二十一年,與晉戰於石門,【正義】括地志云:「堯門山俗名石門,在雍州三原縣西北三十三里。上有路,其狀若門。故老云堯鑿山為門,因名之。武德年中於此山南置石門縣,貞觀年中改為雲陽縣。」斬首六萬,天子賀以黼黻。【集解】周禮曰:「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二十三年,與魏晉戰少梁,虜其將公孫痤。【正義】在戈反。二十四年,獻公卒,【集解】徐廣曰:「表云二十三年。」子孝公立,【索隱】名渠梁。年已二十一歲矣。
       孝公元年,【集解】徐廣曰:「庚申也。」河山以東彊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正義】並,白浪反。謂淮泗二水。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正義】楚北及魏西與秦相接,北自梁州漢中郡,南有巴、渝,過江南有黔中、巫郡也。魏西界與秦相接,南自華州鄭縣,西北過渭水,濱洛水東岸,向北有上郡鄜州之地,皆築長城以界秦境。洛即漆沮水也。魏築長城,自鄭濵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下令國中曰:「昔我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正義】即龍門河也。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徃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脩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賔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集解】地理志天水有獂道縣。應劭曰:「獂,戎邑,音桓。」
       衞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正義】監,甲暫反,閹人也。求見孝公。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衞鞅說孝公變法脩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其事在商君語中。
       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正義】在同州澄城縣界也。八年,與魏戰元里,【正義】祁城在同州澄城縣界。有功。十年,衞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集解】地理志曰河東有安邑縣。 【正義】括地志云:「安邑故城在絳州夏縣東北十五里,本夏之都。」十二年,作為咸陽,【正義】括地志云:「咸陽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咸陽縣東十五里,京城北四十五里,即秦孝公徙都之者。今咸陽縣,古之杜郵,白起死處。」築冀闕,【正義】劉伯莊云:「冀猶記事,闕即象魏也。」秦徙都之。并諸小鄉聚,【正義】萬二千五百家為鄉。聚猶村落之類也。集為大縣,縣一令,【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縣令長皆秦官。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四十一縣。為田開阡陌。【索隱】風俗通曰:「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河東以東西為阡,南北為陌。」東地渡洛。十四年,初為賦。【集解】徐廣曰:「制貢賦之法也。」 【索隱】譙周云:「初為軍賦也。」十九年,天子致伯。【正義】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歲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譚新論云:「夫上古稱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三王由仁義,五伯以權智。其說之曰,無制令刑罰謂之皇;有制令而無刑罰謂之帝;賞善誅惡,諸侯朝事謂之王;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謂之伯。」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集解】徐廣曰:「開封東北有逢澤。」 【正義】括地志云:「逢澤亦名逢池,在汴州浚儀縣東南十四里。」朝天子。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正義】虞喜志林云:「濮州甄城縣東北六十餘里有馬陵,澗谷深峻,可以置伏。」按:龐涓敗即此也。
       二十二年,衞鞅擊魏,虜魏公子卬。封鞅為列侯,號商君。【正義】商州商洛縣在州東八十九里,鞅所封也。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與晉戰鴈門,【索隱】紀年云「與魏戰岸門」,此云「鴈門」,恐聲誤也。又下云「敗韓岸門」,蓋一地也。尋秦與韓、魏戰,不當遠至鴈門也。 【正義】括地志云:「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二十八里,今名西武亭。」虜其將魏錯。【正義】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索隱】名駟。是歲,誅衞鞅。鞅之初為秦施法,【正義】為,于偽反。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於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集解】漢書曰:「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二年,天子賀。三年,王冠。【正義】冠音館。禮記云年二十行冠禮也。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齊、魏為王。【索隱】齊威王、魏惠王。
       五年,陰晉人犀首為大良造。【集解】犀首,官名。姓公孫,名衍。 【索隱】官名,若虎牙之類。姓公孫,名衍,魏人也。 【正義】犀音西。地理志云華陰縣,故陰晉,秦惠王五年,更名寧秦,高祖八年更名華陰。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寧秦。【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也。」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萬。八年,魏納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集解】地理志二縣屬河東。 【正義】渡河東取之。括地志云:「汾陰故城俗名殷湯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也。皮氏在絳州龍門縣西一里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與魏王會應。【正義】應,乙陵反。括地志云:「故應城因應山為名,古之應國,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左傳云『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圍焦,降之。【正義】括地志云:「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因焦水為名。周同姓所封,左傳云虞、虢、焦、滑、霍、陽、韓、魏皆姬姓也。」杜預云八國皆為晉所滅。按:武王克商,封神農之後于焦,而後封姬姓也。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正義】今鄜、綏等州也。魏前納陰晉,次納同、丹二州,今納上郡,而盡河西濱洛之地矣。十一年,縣義渠。【正義】地理志云北地郡義渠道,秦縣也。括地志云:「寧、原、慶三州,秦北地郡,戰國及春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周先公劉、不窋居之,古西戎也。」歸魏焦、曲沃。【正義】括地志云:「曲沃在陝州陝縣西南三十二里,因曲沃水為名。」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適屬秦,今還魏,故言歸也。義渠君為臣。更名少梁曰夏陽。十二年,初臘。【正義】臘,盧盍反,十二月臘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云初臘。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風俗通云:「禮傳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漢改曰臘』。禮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蜡』。蜡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正義】魏襄王、韓宣惠王也。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十四年,更為元年。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桑。三年,韓、魏太子來朝。張儀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集解】徐廣曰:「戎地,在河上。」 【正義】按:王游觀北河,至靈、夏州之黃河也。七年,樂池相秦。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正義】樂音岳。池,徒何反。裴氏音池也。秦使庶長疾與戰脩魚,虜其將申差,【正義】修魚,韓邑也。年表云秦敗我修魚,得韓將軍申差。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八年,張儀復相秦。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索隱】蜀西南夷舊有君長,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其後有杜宇,自立為王,號曰望帝。蜀王本紀曰:「張儀伐蜀,蜀王開戰不勝,為儀所滅也。」伐取趙中都、西陽。【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縣。 【正義】括地志云:「中都故縣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里,即西都也。西陽即中陽也,在汾州隰城縣東十里。地理志云西都、中陽屬西河郡。」此云「伐取趙中都西陽」。趙世家云「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陽」。年表云「秦惠文王後元九年,取趙中都、西陽、安邑。趙武靈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陽」。本紀、世家、年表其縣名異,年歲實同,所伐唯一處,故具錄之,以示後學。十年,韓太子蒼來質。伐取韓石章。【正義】韓地名也。伐敗趙將泥。【集解】徐廣曰:「將,一作『莊』。」 【正義】趙將名也。伐取義渠二十五城。十一年,㯉里疾攻魏焦,降之。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將犀首走。公子通封於蜀。【集解】徐廣曰:「是歲王赧元年。」 【索隱】華陽國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莊為相。」徐廣所云,亦據國志而言之。燕君讓其臣子之。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庶長疾攻趙,虜趙將莊。張儀相楚。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匈,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助魏攻燕。【正義】滿,或作「蒲」。秦將姓名也。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犂臣,蜀【正義】二戎號也,臣伏於蜀。蜀相殺蜀侯,并丹、犂二國降秦。在蜀西南姚府管內,本西南夷,戰國時蜀、滇國,唐初置犂州、丹州也。相壯【集解】徐廣曰:「一作『狀』。」殺蜀侯來降。
       惠王卒,子武王立。【索隱】名蕩。韓、魏、齊、楚、越【集解】徐廣曰:「一作『趙』。」皆賔從。
       武王元年,與魏惠王會臨晉。【集解】徐廣曰:「表云哀王。」 【正義】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誅蜀相壯。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伐義渠、丹、犂。二年,初置丞相,【集解】應劭曰:「丞者,承也。相,助也。」㯉里疾、甘茂為左右丞相。張儀死於魏。三年,與韓襄王會臨晉外。【正義】外謂臨晉城外。「外」字一作「水」。南公揭卒,㯉里疾相韓。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窺周室,死不恨矣。」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正義】在河南府福昌縣東十四里,故韓城是也。此韓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涉河,城武遂。【集解】徐廣曰:「韓邑也。」 【正義】按:此邑本屬韓,近平陽。韓世家云「貞子居平陽,九世至哀侯,徙鄭」。楚世家云「而韓猶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故知近平陽。魏太子來朝。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王與孟說舉鼎,絕臏。【集解】徐廣曰:「一作『脉』。」 【正義】臏音頻忍反。絕,斷也。臏,脛骨也。八月,武王死。【集解】皇覽曰:「秦武王冢在扶風安陵縣西北,畢陌中大冢是也。人以為周文王冢,非也。周文王冢在杜中。」 【正義】括地志云:「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陽縣西北十五里也。」族孟說。武王取魏女為后,無子。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索隱】名則,一名稷。昭襄母楚人,姓芈氏,號宣太后。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於燕,燕人送歸,得立。
       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正義】蓋封蜀郡嚴道縣,因號嚴君。疾,名也。甘茂出之魏。二年,彗星見。【正義】彗,似歲反,又先到反。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集解】徐廣曰:「迎婦於楚者。」悼武王后出歸魏。三年,王冠。與楚王會黃棘,【正義】棘,紀力反。蓋在房、襄二州也。與楚上庸。【集解】地理志漢中有上庸縣。 【正義】括地志云:「上庸,今房州竹山縣及金州是也。」四年,取蒲坂。【正義】括地志云:「蒲坂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二里,即堯舜所都也。」彗星見。五年,魏王來朝應亭,【集解】徐廣曰:「魏世家云會臨晉。」 【正義】應音乙陵反。復與魏蒲坂。六年,蜀侯煇反,【索隱】煇音暉。華陽國志曰:「秦封王子煇為蜀侯。蜀侯祭,歸胙於王,後母疾之,加毒以進,王大怒,使司馬錯賜煇劍。」此煇不同也。司馬錯定蜀。庶長奐伐楚,斬首二萬。涇陽君【索隱】名市。質於齊。日食,晝晦。七年,拔新城。【正義】楚世家云:「懷王二十九年,秦復伐楚,大破楚軍,楚軍死二萬,殺我將軍景缺。」年表云:「秦敗我襄城,殺景缺。」括地志云:「許州襄城縣即古新城縣也。」按世家、年表,則「新」字誤作「襄」字。㯉里子卒。八年,使將軍羋戎攻楚,取新市。【集解】晉地記曰:「江夏有新市縣。」齊使章子,魏使公孫喜,韓使暴鳶【索隱】韓將姓名。共攻楚方城,取唐昩。趙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齊。魏公子勁、韓公子長為諸侯。【索隱】別封之邑,比之諸侯,猶商君、趙長安君然。九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奐攻楚,取八城,殺其將景快。十年,楚懷王入朝秦,秦留之。薛文以金受免。【正義】金受,秦丞相姓名。免,奪其丞相。樓緩為丞相。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正義】蓋中山此時屬趙,故云五國也。至鹽氏而還。【集解】徐廣曰:「鹽,一作『監』。」 【正義】括地志云:「鹽故城一名司鹽城,在蒲州安邑縣。」按:掌鹽池之官,因稱氏。秦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正義】年表云:「秦與魏封陵,與韓武遂以和。」按:河外陝、虢、曲沃等地。封陵在古蒲坂縣西南河曲之中。武遂,近平陽地也。彗星見。楚懷王走之趙,趙不受,還之秦,即死,歸葬。十二年,樓緩免,穰侯魏冉為相。【正義】括地志云:「穰,鄧州所理縣,即古穰侯國。」予楚粟五萬石。
       十三年,向壽伐韓,取武始。【集解】地理志魏郡有武始縣。 【正義】括地志云:「武始故城在洛州武始縣西南十里。」左更白起攻新城。【正義】白起傳云:「白起為左庶長,將而擊韓之新城。」括地志云:「洛州伊闕縣本是漢新城縣,隋文帝改為伊闕,在洛州南七十里。」五大夫禮出亡奔魏。任鄙為漢中守。【集解】漢書百官表曰:「郡守,秦官。」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正義】括地志云:「伊闕在洛州南十九里。注水經云『昔大禹疏龍門以通水,兩山相對,望之若闕,伊水歷其閒,故謂之伊闕』。」按:今洛南猶謂之龍門也。斬首二十四萬,虜公孫喜,拔五城。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正義】垣音袁。前秦取蒲坂,復以蒲坂與魏,魏以為垣。今又取魏垣,復與之,後秦以為蒲坂皮氏。復予之。攻楚,取宛。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集解】地理志河內有軹縣,南陽有鄧縣。 【正義】括地志云:「故軹城在懷州濟源縣東南十三里,故鄧城在懷州河陽縣西三十一里,並六國時魏邑也。」按:二城相連,故云及也。冉免,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鄧,【索隱】悝號高陵君,初封於彭,昭襄王弟也。魏冉陶,為諸侯。十七年,城陽君【正義】括地志云:「濮州雷澤縣本漢郕陽縣,古郕伯姬姓之國,周武王封弟季載於郕,其後遷城之陽也。」入朝,及東周君來朝。秦以垣為蒲坂、皮氏。【索隱】「為」當為「易」,蓋字訛也。 【正義】蒲坂,今河東縣也。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里八十步。王之宜陽。十八年,錯攻垣、【正義】蓋蒲坂、皮氏又歸魏,魏復以為垣,今重攻取之也。河雍,決橋取之。【集解】徐廣曰:「汲冢紀年云魏哀王二十四年,改宜陽曰河雍,改向曰高平。向在軹之西。」十九年,王為西帝,齊為東帝,皆復去之。呂禮來自歸。齊破宋,宋王在魏,死溫。任鄙卒。二十年,【集解】徐廣曰:「秦地有父馬生駒。」王之漢中,又之上郡、北河。二十一年,【集解】徐廣曰:「有牡馬生牛而死。」錯攻魏河內。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涇陽君封宛。二十二年,蒙武伐齊。河東為九縣。與楚王會宛。與趙王會中陽。【集解】地理志西河有中陽縣。二十三年,尉斯離【索隱】尉,秦官。斯離,其姓名。 【正義】尉,都尉。斯離,名也。與三晉、燕伐齊,破之濟西。王與魏王會宜陽,與韓王會新城。二十四年,與楚王會鄢,【正義】鄢,於建反,又音偃。括地志云:「故偃城在襄州安養縣北三里,古郾子之國也。」又會穰。秦取魏安城,【集解】地理志汝南有安城縣。 【正義】括地志云:「安城在豫州汝陽縣東南十七里。」至大梁,燕、趙救之,秦軍去。魏冉免相。二十五年,拔趙二城。與韓王會新城,與魏王會新明邑。二十六年,赦罪人遷之穰。侯冉復相。二十七年,錯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正義】南陽及上遷之穰,皆今鄧州也。白起攻趙,取代光狼城。【正義】括地志云:「光狼故城在今澤州高平縣西二十里。」又使司馬錯發隴西,因蜀攻楚黔中,【正義】今黔府也。拔之。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鄧,【正義】鄢鄧二城並在襄州。赦罪人遷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為南郡,【正義】括地志云:「郢城在荊州江陵縣東北六里,楚平王築都之地也。」楚王走。周君來。王與楚王會襄陵。【集解】地理志河東有襄陵縣。 【正義】括地志云:「襄陵在晉州臨汾縣東南三十五里。闞駰十三州志云襄陵,晉大夫犨邑也。」白起為武安君。【正義】言能撫養軍士,戰必剋,得百姓安集,故號武安。故城在洛州武安縣西南五十里。七國時趙邑,即趙奢救閼與處也。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正義】華陽國志張若為蜀中郡守。括地志云:「巫郡在夔州東百里。」及江南為黔中郡。【正義】括地志云:「黔中故城在辰州沅陵縣西二十里。江南,今黔府亦其地也。」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兩城。楚人反我江南。【正義】黔中郡反歸楚。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鳶,斬首四萬,鳶走,魏入三縣請和。三十三年,客卿胡傷攻魏卷、【集解】地理志河南有卷縣。 【正義】卷音丘袁反。括地志云:「故卷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七里,即衡雍也。」蔡陽、長社,取之。【集解】地理志潁川有長社縣。 【正義】括地志云:「蔡陽,今豫州上蔡水之陽,古城在豫州北七十里。長社故城在許州長社縣西一里。皆魏邑也。」擊芒卯、華陽,破之,【集解】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 【索隱】芒卯,魏將。譙周云孟卯也。 【正義】括地志云:「故華城在鄭州管城縣南三十里。國語云史伯對鄭桓公,虢、鄶十邑,華其一也。華陽即此城也。」按:是時韓、趙聚兵於華陽攻秦,即此矣。斬首十五萬。魏入南陽以和。【集解】徐廣曰:「河內修武,古曰南陽,秦始皇更名河內,屬魏地。荊州之南陽郡,本屬韓地。」 【正義】括地志云:「懷獲嘉縣即古之南陽。杜預云在晉州山南河北,故曰南陽。秦破芒卯軍,斬首十五萬,魏入南陽以和。」三十四年,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三十五年,佐韓、魏、楚伐燕。初置南陽郡。【正義】今鄧州也。前已屬秦,秦置南陽郡,在漢水之北。釋名云:「在中國之南而居陽地,故以為名焉。」張衡南都賦云:「陪京之南,居漢之陽。」三十六年,客卿竈攻齊,取剛、壽,【正義】括地志云:「故剛城在兗州龔丘縣界。壽,鄆州之縣。」予穰侯。三十八年,中更胡傷攻趙閼與,【集解】孟康曰:「音焉與,邑名,在上黨𣵀縣西。」 【正義】閼,於達反。與音預。閼與聚城一名烏蘇城,在潞州銅鞮縣西北二十里,趙奢破秦軍處。又儀州和順縣即古閼與城,亦云趙奢破秦軍處。然儀州與潞州相近,二所未詳。又閼與山在洺州武安縣西南五十里,趙奢拒秦軍於閼與,即山北也。按:閼與山在武安故城西南,又近武安故城,蓋儀州是所封故地。不能取。四十年,悼太子死魏,歸葬芷陽。【集解】徐廣曰:「今霸陵。」 【正義】括地志云:「芷陽在雍州藍田縣西六里。三秦記云白鹿原東有霸川之西阪,故芷陽也。」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懷。【集解】徐廣曰:「邢丘在平皋。」駰案:韓詩外傳武王伐紂,到于邢丘,勒兵於寧,更名邢丘曰懷,寧曰修武。 【正義】括地志云:「平皋故城本邢丘邑,漢置平皋縣,在懷州武德縣東南二十里。故懷城,周之懷邑,在懷州武陟縣西十一里」四十二年,安國君為太子。十月,宣太后薨,【集解】徐廣曰:「羋氏。」葬芷陽酈山。【正義】酈,力知反,在雍州新豐縣南十四里也。九月,穰侯出之陶。四十三年,武安君白起攻韓,拔九城,斬首五萬。四十四年,攻韓南郡,取之。四十五年,五大夫賁【正義】音奔。五大夫,官。疑賁,名也。攻韓,取十城。葉陽君【集解】一云「華陽」。 【正義】葉,書涉反。悝出之國,未至而死。四十七年,秦攻韓上黨,上黨降趙,秦因攻趙,趙發兵擊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擊,大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盡殺之。四十八年十月,韓獻垣雍。【集解】司馬彪曰:「河南卷縣有垣雍城。」秦軍分為三軍。武安君歸。王齕將伐趙武安、皮牢,拔之。司馬梗北定太原,盡有韓上黨。正月,兵罷,復守上黨。其十月,五大夫陵攻趙邯鄲。四十九年正月,益發卒佐陵。陵戰不善,免,王齕代將。其十月,將軍張唐攻魏,為蔡尉【正義】為,于偽反。蔡,姓;尉,名。捐弗守,還斬之。五十年十月,武安君白起有罪,為士伍,遷陰密。【集解】如淳曰:「嘗有爵而以罪奪爵,皆稱士伍。」 【正義】括地志云:「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即古密須國也。」張唐攻鄭,拔之。十二月,益發卒軍汾城旁。【正義】括地志云:「臨汾故城在絳州正平縣東北二十五里,即古臨汾縣城也。」按:汾城即此城是也。武安君白起有罪,死。齕攻邯鄲,不拔,去,還奔汾軍。二月餘攻晉軍,斬首六千,晉楚流死河二萬人。【集解】徐廣曰:「楚,一作『走』。」 【正義】按:此時無楚軍,「走」字是也。攻汾城,即從唐拔寧【集解】徐廣曰:「一作『曼』。此趙邑也。」新中,【正義】唐,今晉州平陽,堯都也。括地志云:「寧新中,七國時魏邑,秦昭襄王拔魏寧新中,更名安陽城,即今相州外城是也。」寧新中更名安陽。【集解】徐廣曰:「魏郡有安陽縣。」 【正義】今相州外城古安陽城。初作河橋。【正義】此橋在同州臨晉縣東,渡河至蒲州,今蒲津橋也。
       五十一年,將軍摎攻韓,取陽城、負黍,【正義】今河南府縣也。負黍亭在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本周邑,亦時屬韓也。斬首四萬。攻趙,取二十餘縣,首虜九萬。西周君【正義】武公。背秦,與諸侯約從,將天下銳兵出伊闕攻秦,令秦毋得通陽城。於是秦使將軍摎攻西周。西周君走來自歸,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城,口三萬。秦王受獻,歸其君於周。五十二年,周民東亡,其器九鼎入秦。【正義】器謂寶器。禹貢金九牧,鑄鼎於荊山下,各象九州之物,故言九鼎。歷殷至周赧王十九年,秦昭王取九鼎,其一飛入泗水,餘八入於秦中。周初亡。
       五十三年,天下來賔。魏後,秦使摎伐魏,取吳城。【集解】徐廣曰:「在大陽。」 【正義】括地志云:「虞城故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亦名吳山,周武王封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墟吳城,即此城也。」韓王入朝,魏委國聽令。五十四年,王郊見上帝於雍。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索隱】名柱,五十三而立,立一年卒,葬壽陵。子莊襄王。尊唐八子為唐太后,【集解】徐廣曰:「八子者,妾媵之號,姓唐。」 【正義】孝文王之母也。先死,故尊之。晉灼云:「除皇后,自昭儀以下,秩至百石,凡十四等。」漢書外戚傳云:「八子視千石,比中更。」而合其葬於先王。【正義】以其母唐太后與昭王合葬。韓王衰絰入弔祠,諸侯皆使其將相來弔祠,視喪事。
       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襃厚親戚,弛苑囿。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莊襄王立。【索隱】名子楚。三十二而立,立三年卒,葬陽陵。紀作「四年」。
       莊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於民。東周君與諸侯謀秦,秦使相國呂不韋誅之,盡入其國。秦不絕其祀,以陽人地賜周君,【集解】地理志河南梁縣有陽人聚。奉其祭祀。使蒙驁伐韓,韓獻成臯、鞏。【正義】括地志云:「洛州氾水縣古之虢國,亦鄭之制邑,又名虎牢,漢之成皋。」鞏,恭勇反,今洛州鞏縣。爾時秦滅東周,韓亦得其地,又獻於秦。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集解】韋昭曰:「有河、洛、伊,故曰三川。」駰案:地理志漢高祖更名河南郡。二年,使蒙驁攻趙,定太原。三年,蒙驁攻魏高都、汲,【集解】徐廣曰:「一作『波』。波縣亦在河內。」 【正義】汲音急。括地志云:「高都故城今澤州是。汲故城在衞州所理汲縣西南二十五里。孟康云漢波縣,今郗城是也。」括地志云:「故郗城在懷州河內縣西三十二里。左傳云蘇忿生十二邑,郗其一也。」拔之。攻趙榆次、新城、狼孟,【正義】括地志云:「榆次,并州縣,即古榆次地也。新城一名小平城,在朔州善陽縣西南四十七里。狼孟故城在并州陽曲縣東北二十六里。」取三十七城。【正義】案:取三十七城,并代、朔三州之地矣。四月日食。四年,王齕攻上黨。【正義】上黨又反秦,故攻之。初置太原郡。【正義】上黨以北皆太原地,即上三十七城也。魏將無忌率五國兵擊秦,【正義】信陵君也。率燕、趙、韓、楚、魏之兵擊秦也。秦却於河外。【正義】蒙驁被五國兵敗,遂解而却至於河外。河外,陝、華二州也。蒙驁敗,解而去。五月丙午,莊襄王卒,子政立,是為秦始皇帝。
       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為三十六郡,號為始皇帝。【索隱】十三而立,立三十七年崩,葬酈山。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為二世皇帝。【索隱】十二年立。紀云二十一。立三年,葬宜春。秦自襄公至二世,凡六百一十七歲。此實本紀而注別舉之,以非本文耳。三年,諸侯並起叛秦,趙高殺二世,立子嬰。子嬰立月餘,諸侯誅之,遂滅秦。其語在始皇本紀中。
       太史公曰:秦之先為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終黎氏、【集解】徐廣曰:「世本作『鍾離』。」應劭曰:「氏姓注云有姓終黎者是。」運奄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脩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
       索隱述贊曰:栢翳佐舜,皁斿是旌。蜚廉事紂,石椁斯營。造父善馭,封之趙城。非子息馬,厥號秦嬴。禮樂射御,西垂有聲。襄公救周,始命列國。金祠白帝,龍祚水德。祥應陳寶,妖除豐特。里奚致霸,衞鞅任刻。厥后吞并,卒成凶慝。

本书目录

史記集解序 裴駰
補史記序 小司馬氏
史記索隱序 司馬貞
史記索隱後序 司馬貞
史記正義序 張守節
史記正義論例謚法解 張守節
三皇本紀 小司馬氏撰并注
卷一 五帝本紀第一
卷二 夏本紀第二
卷三 殷本紀第三
卷四 周本紀第四
卷五 秦本紀第五
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卷九 呂后本紀第九
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卷十一 孝景本紀第十一
卷十二 孝武本紀第十二
卷十三 三代世表第一
卷十四 十二諸侯年表第二
卷十五 六國年表第三
卷十六 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卷十七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
卷十八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
卷十九 惠景間侯者年表第七
卷二十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第八
卷二十一 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卷二十二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
卷二十三 禮書第一
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卷二十五 律書第三
卷二十六 曆書第四
卷二十七 天官書第五
卷二十八 封禪書第六
卷二十九 河渠書第七
卷三十 平準書第八
卷三十一 吳太伯世家第一
卷三十二 齊太公世家第二
卷三十三 魯周公世家第三
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第四
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第五
卷三十六 陳杞世家第六
卷三十七 衞康叔世家第七
卷三十八 宋微子世家第八
卷三十九 晉世家第九
卷四十 楚世家第十
卷四十一 越王勾踐世家第十一
卷四十二 鄭世家第十二
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
卷四十五 韓世家第十五
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卷四十七 孔子世家第十七
卷四十八 陳涉世家第十八
卷四十九 外戚世家第十九
卷五十 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卷五十一 荊燕世家第二十一
卷五十二 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卷五十三 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卷五十四 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
卷五十五 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卷五十六 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卷五十七 絳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卷六十 三王世家第三十
卷六十一 伯夷列傳第一
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第二
卷六十三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卷六十四 司馬穰苴列傳第四
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第五
卷六十六 伍子胥列傳第六
卷六十七 仲尼弟子列傳第七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
卷六十九 蘇秦列傳第九
卷七十 張儀列傳第十
卷七十一 樗里子甘茂列傳第十一
卷七十二 穰侯列傳第十二
卷七十三 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
卷七十四 孟子荀卿列傳第十四
卷七十五 孟嘗君列傳第十五
卷七十六 平原君虞卿列傳第十六
卷七十七 信陵君列傳第十七
卷七十八 春申君列傳第十八
卷七十九 范睢蔡澤列傳第十九
卷八十 樂毅列傳第二十
卷八十一 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二十一
卷八十二 田單列傳第二十二
卷八十三 魯仲連鄒陽列傳第二十三
卷八十四 屈原賈生列傳第二十四
卷八十五 呂不韋列傳第二十五
卷八十六 刺客列傳第二十六
卷八十七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卷八十九 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
卷九十 魏豹彭越列傳第三十
卷九十一 黥布列傳第三十一
卷九十二 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
卷九十三 韓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
卷九十四 田儋列傳第三十四
卷九十五 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卷九十七 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傳第三十八
卷九十九 劉敬叔孫通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 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
卷百0一 袁盎鼂錯列傳第四十一
卷百0二 張釋之馮唐列傳第四十二
卷百0三 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
卷百0四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卷百0五 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卷百0六 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
卷百0七 魏其武安侯列傳第四十七
卷百0八 韓長孺列傳第四十八
卷百0九 李將軍列傳第四十九
卷百一十 匈奴列傳第五十
卷百一十一 衞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一
卷百一十二 平津侯主父列傳第五十二
卷百一十三 南越尉佗列傳第五十三
卷百一十四 東越列傳第五十四
卷百一十五 朝鮮列傳第五十五
卷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傳第五十六
卷百一十七 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
卷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卷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卷百二十 汲鄭列傳第六十
卷百二十一 儒林列傳第六十一
卷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卷百二十三 大宛列傳第六十三
卷百二十四 游俠列傳第六十四
卷百二十五 佞幸列傳第六十五
卷百二十六 滑稽列傳第六十六
卷百二十七 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卷百二十八 龜策列傳第六十八
卷百二十九 貨殖列傳第六十九
卷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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