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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繁體版)
卷四十五 韓世家第十五
作者:漢 · 司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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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之先與周同姓,【索隱】按左氏傳云「邗、晉、應、韓,武之穆」,是武王之子,故詩稱「韓侯出祖」,是有韓而先滅。今據此文,云「其後裔事晉,封于韓原,曰韓武子」,則武子本是韓侯之後,晉又封之於韓原,即今之馮翊韓城是也。然按系本及左傳舊說,皆謂韓萬是曲沃桓叔之子,即是晉之支庶。又國語叔向謂韓宣子能修武子之德,起再拜謝曰「自桓叔已下,嘉吾子之賜」,亦言桓叔是韓之祖也。今以韓侯之後別有桓叔,非關曲沃之桓叔,如此則與太史公之意亦有違。姓姬氏。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正義】括地志云:「韓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八里。又韓城在縣南十八里,故古韓國也。古今地名云韓武子食菜於韓原故城也。」曰韓武子。武子後三世【索隱】系本云:「萬生賕伯,賕伯生定伯簡,簡生輿,輿生獻子厥。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
       韓厥,晉景公之三年,晉司寇屠岸賈將作亂,誅靈公之賊趙盾。趙盾已死矣,欲誅其子趙朔。韓厥止賈,賈不聽。厥告趙朔令亡。朔曰:「子必能不絕趙祀,死不恨矣。」韓厥許之。及賈誅趙氏,厥稱疾不出。程嬰、公孫杵臼之藏趙孤趙武也,厥知之。
       景公十一年,厥與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敗齊頃公于鞍,【正義】音安。括地志云:「故鞍城今俗名馬鞍城,在濟州平陰縣十里。」獲逢丑父。於是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
       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之不遂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後無祀,以感景公。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厥於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邑,續趙氏祀。
       晉悼公之十年,韓獻子老。獻子卒,子宣子代。宣子徙居州。【索隱】宣子名起。州,今在河內是也。【正義】括地志云:「懷州武德縣本周司寇蘇忿生之州邑也。」
       晉平公十四年,吳季札使晉,曰:「晉國之政卒歸於韓、魏、趙矣。」晉頃公十二年,韓宣子與趙、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縣。晉定公十五年,宣子與趙簡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貞子代立。貞子徙居平陽。【索隱】系本作「平子」,名須,宣子子也。又云「景子居平陽」。平陽在山西。宋忠曰「今河東平陽縣」。【正義】平陽,晉州城是。
       貞子卒,子簡子代。【集解】徐廣曰:「史記多無簡子、莊子,而云貞子生康子。班氏亦同。」【索隱】徐廣云:「史記多無簡子、莊子,而云貞子生康子。班氏亦同。」按:系本有簡子,名不信;莊子,名庚。趙系家亦有簡子,名不佞。簡子卒,子莊子代。莊子卒,子康子【索隱】名虎。代。康子與趙襄子、魏桓子共敗知伯,分其地,地益大,大於諸侯。
       康子卒,子武子【索隱】名啟章。代。武子二年,伐鄭,殺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索隱】紀年及系本皆作「景子」,名處。
       景侯虔元年,伐鄭,取雍丘。二年,鄭敗我負黍。六年,與趙、魏俱得列為諸侯。九年,鄭圍我陽翟。景侯卒,子列侯取立。【索隱】系本作「武侯」。
       列侯三年,聶政殺韓相俠累。【集解】徐廣曰:「六年救魯也。」【索隱】戰國策作「殺韓傀」,高誘曰「韓傀,俠侯累也」。九年,秦伐我宜陽,取六邑。十三年,列侯卒,子文侯立。【索隱】按:紀年無文侯,系本無列侯。是歲魏文侯卒。
       文侯二年,伐鄭,取陽城。伐宋,到彭城,執宋君。七年,伐齊,至桑丘。鄭反晉。九年,伐齊,至靈丘。【正義】靈丘,蔚州縣也,此時屬燕也。十年,文侯卒,子哀侯立。
       哀侯元年,與趙、魏分晉國。二年,滅鄭,因徙都鄭。【索隱】按:紀年魏武侯二十一年,韓滅鄭,哀侯入于鄭。二十二年,晉桓公邑哀侯于鄭。是韓旣徙都,因改號曰鄭,故戰國策謂韓惠王曰鄭惠王,猶魏徙大梁稱梁王然也。
       六年,韓嚴弒其君哀侯。而子懿侯立。【索隱】按:年表懿侯作「莊侯」。又紀年云「晉桓公邑哀侯于鄭,韓山堅賊其君哀侯而立韓若山」。若山即懿侯也,則韓嚴為韓山堅也。而戰國策又有韓仲子,名遂,又恐是韓嚴也。
       懿侯二年,魏敗我馬陵。【正義】在魏州元城縣東南一里。五年,與魏惠王會宅陽。【正義】在鄭州也。九年,魏敗我澮。【集解】徐廣曰:「大雨三月也。」【正義】澮,古外反,在陵州澮水之上也。十二年,懿侯卒,子昭侯立。
       昭侯元年,秦敗我西山。二年,宋取我黃池。【集解】徐廣曰:「在平丘。」魏取朱。六年,伐東周,【正義】河南鞏縣。取陵觀、邢丘。
       八年,申不害相韓,脩術行道,國內以治,諸侯不來侵伐。
       十年,韓姬弒其君悼公。【索隱】紀年「姬」亦作「玘」,並音羊之反。姬是韓大夫,而王邵亦云不知悼公何君也。十一年,昭侯如秦。二十二年,申不害死。二十四年,秦來拔我宜陽。
       二十五年,旱,作高門。屈宜臼【集解】許慎曰:「屈宜臼,楚大夫,在魏也。」曰:「昭侯不出此門。何也?不時。吾所謂時者,非時日也,人固有利不利時。昭侯嘗利矣,不作高門。徃年秦拔宜陽,今年旱,昭侯不以此時卹民之急,而顧益奢,此謂『時絀舉嬴』。」【集解】徐廣曰:「時衰秏而作奢侈。」二十六年,高門成,昭侯卒,【索隱】按:紀年「鄭昭侯武薨,次威侯立。威侯七年,與邯鄲圍襄陵。五月,梁惠王會威侯于巫沙。十月,鄭宣王朝梁」,不見威侯之卒。下敗韓舉在威侯八年,而此系家即以為宣惠王之年。又上有殺悼公,悼公又不知是誰之謚。則韓微小,國史失代系,故此文及系本不同,蓋亦不可復考。果不出此門。子宣惠王立。
       宣惠王五年,張儀相秦。八年,魏敗我將韓舉。【索隱】韓舉則是韓將不疑,而紀年云韓舉,趙將,蓋舉先為趙將,後入韓。又紀年云其敗當韓威王八年,是不同也。十一年,君號為王。與趙會區鼠。十四,秦伐敗我鄢。【集解】徐廣曰:「潁川鄢陵縣。音於乾反。」【正義】今許州鄢陵縣西北十五里有鄢陵故城是也。
       十六年,秦敗我脩魚,【索隱】地名。虜得韓將䱸、申差於濁澤。【集解】徐廣曰:「一云鯁、申差。長社有濁澤。」【索隱】䱸、申差,二將名。䱸音瘦,亦作「鯁」。【正義】按濁澤者蓋誤,當作「觀澤」。年表云「秦惠文王更元八年,與韓戰,斬首八萬。韓宣惠王十六年,秦敗我脩魚,得將軍申差。魏哀王二年,齊敗我觀澤。趙武靈王九年,與韓、魏擊秦。齊湣王七年,敗魏。」世家云濁澤,定誤矣。徐廣又云「濁澤在長社」,不曉錯誤之甚。括地志云「觀澤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里」。 韓氏急,公仲【索隱】韓相國,名侈。謂韓王曰:「與國非可恃也。今秦之欲伐楚久矣,王不如因張儀為和於秦,賂以一名都,具甲,與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計也。」【索隱】一,謂名都也。二,謂使不伐韓而又與之伐楚也。韓王曰:「善。」乃警公仲之行,【索隱】警,戒也。戰國策作「衞」。將西購於秦。【索隱】戰國策作「講」。講亦謀議,與購求意通。楚王聞之大恐,召陳軫告之。陳軫曰:「秦之欲伐楚久矣,今又得韓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韓并兵而伐楚,此秦所禱祀而求也。今已得之矣,楚國必伐矣。王聽臣為之警四境之內,起師言救韓,命戰車滿道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使信王之救己也。縱韓不能聽我,韓必德王也,【索隱】言韓王信楚之救,雖不能聽待楚救至,折入於秦,猶德於楚也。必不為鴈行以來,【索隱】言韓以楚必救己,己雖隨秦來戰,猶德於王,故不為鴈行而來,言不同心旅進也。是秦韓不和也,兵雖至,楚不大病也。為能聽我絕和於秦,秦必大怒,以厚怨韓。韓之南交楚,必輕秦;輕秦,其應秦必不敬:是因秦、韓之兵而免楚國之患也。」楚王曰:「善。」乃警四境之內,興師言救韓。命戰車滿道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謂韓王曰:「不穀國雖小,已悉發之矣。願大國遂肆志於秦,不穀將以楚殉韓。」【索隱】殉,從死也。言以死助韓。韓王聞之大說,乃止公仲之行。【索隱】止不令西之秦。公仲曰:「不可。夫以實伐我者秦也,以虛名救我者楚也。王恃楚之虛名,而輕絕彊秦之敵,王必為天下大笑。且楚韓非兄弟之國也,又非素約而謀伐秦也。已有伐形,因發兵言救韓,此必陳軫之謀也。且王已使人報於秦矣,今不行,是欺秦也。夫輕欺彊秦而信楚之謀臣,恐王必悔之。」韓王不聽,遂絕於秦。秦因大怒,益甲伐韓,大戰,楚救不至韓。十九年,大破我岸門。【集解】徐廣曰:「潁陰有岸亭。」【正義】括地志云:「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十八里,今名西武亭矣。」太子倉質於秦以和。
       二十一年,【集解】徐廣曰:「周王赧之三年也。」與秦共攻楚,【集解】徐廣曰:「圍景痤也。」敗楚將屈丐,斬首八萬於丹陽。【索隱】故楚都,在今均州。【正義】左傳釋例云:「楚居丹陽,今枝江縣故城是也。」是歲,宣惠王卒,太子倉立,是為襄王。【集解】徐廣曰:「一云周赧王六年,韓襄哀王三年,張儀死。赧王九年,襄哀王六年,秦昭王立。」
       襄王四年,與秦武王會臨晉。其秋,秦使甘茂攻我宜陽。五年,秦拔我宜陽,【正義】括地志云:「故韓城一名宜陽城,在洛州福昌縣東十四里,韓宜陽城也。」斬首六萬。秦武王卒。六年,秦復與我武遂。九年,秦復取我武遂。十年,太子嬰朝秦而歸。【集解】徐廣曰:「與秦會臨晉,因至咸陽而還。」十一年,秦伐我,取穰。【正義】穰,人羊反,鄧州縣也。郭仲產南雍州記云:「楚之別邑。秦初侵楚,封公子悝為穰侯。後屬韓,秦昭王取之也。」與秦伐楚,敗楚將唐眛。
       十二年,太子嬰死。公子咎、公子蟣虱争為太子。時蟣虱質於楚。蘇代謂韓咎曰:「蟣虱亡在楚,楚王欲內之甚。今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索隱】方城,楚之北境。之外,北境之北也。【正義】括地志云:「方城山在許州葉縣西南十八里。左傳云楚大夫屈完對齊侯曰『楚國方城以為城』,杜注云『方城山在南陽葉縣南』。」公何不令楚王築萬室之都雍氏之旁,【集解】徐廣曰:「在陽翟。」【正義】括地志云:「故雍氏城在洛州陽翟縣二十五里。故老云黃帝臣雍父作杵臼也。」韓必起兵以救之,公必將矣。公因以韓楚之兵奉蟣虱而內之,其聽公必矣,必以楚韓封公也。」韓咎從其計。
       楚圍雍氏,【集解】徐廣曰:「秦本紀惠王後元十三年,周赧王三年,楚懷王十七年,齊湣王十二年,皆云『楚圍雍氏』。紀年於此亦說『楚景翠圍雍氏。韓宣王卒,秦助韓共敗楚屈丐』。又云『齊、宋圍煮棗』。皆與史記年表及田完世家符同。然則此卷所云『襄王十二年,韓咎從其計』以上,是楚後圍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事也。又說『楚圍雍氏』以下,是楚前圍雍氏,赧王之三年事。」韓求救於秦。秦未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且救韓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南鄭、藍田,【正義】南鄭,梁州縣。藍田,雍州縣。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至鄭,或出雍州東南歷藍田出嶢關,俱繞楚北境以待韓使而東救雍氏。如此遲緩,近不合於楚矣。出兵於楚以待公』,殆不合矣。」【索隱】殆不合於南鄭。公仲曰:「子以為果乎?」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智。【集解】徐廣曰:「祖者,宗之習之謂也。故智,猶前時謀計也。」楚威王攻梁也,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魏,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也,是孤秦也。不如出兵以到之,【索隱】到,欺也,猶俗云「張到」。然戰國策作「勁」,勁,強也。魏楚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今其狀陽言與韓,其實陰善楚。公待秦而到,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索隱】言楚陰知秦,不為公用,亦必易為公相支拒也。公戰而勝楚,遂與公乘楚,㢮三川而歸。【正義】施猶設也。三川,周天子都也。言韓戰勝楚,則秦與韓駕御於楚,即於天子之都,張設救韓之功,行霸王之跡,加威諸侯,乃歸咸陽是也。公戰不勝楚,楚塞三川守之,【正義】楚乃塞南河四關守之,韓不能救三川。公不能救也。竊為公患之。司馬庚【集解】徐廣曰:「一作『唐』。」三反於郢,甘茂與昭魚【集解】徐廣曰:「楚相國。」【索隱】戰國策謂之昭蹴。遇於商於,其言收璽,劉氏云「詐言昭魚來秦,欲得秦官之印璽」。收即取之義也。實類有約也。」公仲恐,曰:「然則奈何?」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正義】先以身存韓之計,而後知張儀為秦到魏之計,不如急以國合於齊楚。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齊楚必委國於公。公之所惡者張儀也,【正義】惡,烏故反。公孫昧言公仲所惡者張儀到魏之計,雖以國合於齊楚,其實猶不輕欺無秦也。其實猶不無秦也。」於是楚解雍氏圍。【集解】徐廣曰:「甘茂傳云『楚懷王以兵圍韓雍氏,韓使公仲告急於秦,秦昭王新立,不肯救。甘茂為韓言之,乃下師於殽以救韓也』。又云『周赧王十五年,韓襄王十二年,秦擊楚,斬首二萬,敗楚襄城,殺景缺』。周本紀赧王八年之後云『楚圍雍氏』,此當韓襄王十二年,魏哀王十九年。紀年於此亦說『楚入雍氏,楚人敗』。然爾時張儀已死十年矣。」【正義】自此已上十二年,並是楚後圍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一段事也。前注徐廣云「『楚圍雍氏』之下,是楚前圍雍氏,赧王三年事」,徐說非也。徐見下文云「先身而後張儀」及「公之所惡者張儀也」,言張儀尚存,楚又兩度圍雍氏,故生此前後之見,甚誤也。然是公孫昧卻述張儀時事,說韓相公仲耳。
       蘇代又謂秦太后弟芉戎【集解】徐廣曰:「號新城君。」【索隱】芉,姓;戎,名。秦宣太后弟,號新城君。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蟣虱也,【索隱】按戰國策,公叔伯嬰與蟣蝨及公子咎並是襄王子。然伯嬰即太子嬰,嬰前死,故咎與蟣蝨又爭立。此取戰國策說,伯嬰未立之先亦與蟣蝨爭立,故事重而文倒也。公何不為韓求質於楚?【索隱】令韓求楚,更以別人為質,以替蟣蝨也。【正義】為,于偽反。後同。楚王聽,入質子於韓,【索隱】質子,蟣蝨也。【正義】質子,蟣蝨。蘇代令羋戎為韓求蟣蝨入於韓,楚不聽。公叔伯嬰知秦楚不以蟣蝨為事,必以韓合於秦楚。「楚王聽入質子於韓」當云「楚王不聽入質子於韓」,承前脫「不」字耳。次下云「知秦楚不以蟣蝨為事」,重明脫「不」字。則公叔伯嬰知秦楚之不以蟣虱為事,必以韓合於秦楚。秦楚挾韓以窘魏,魏氏不敢合於齊,是齊孤也。公又為秦求質子於楚,【索隱】令羋戎教秦,於楚索韓所送質子,令入之於秦也。楚不聽,怨結於韓。韓挾齊魏以圍楚,楚必重公。【正義】言韓合齊魏以圍楚,楚必尊重羋戎以求秦救矣。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於韓,公叔伯嬰必以國待公。」於是蟣虱竟不得歸韓。【正義】自此已前蘇代數計皆不成,故韓竟立咎為太子也。韓立咎為太子。齊、魏王來。【正義】蘇代為韓立計,故得齊、魏王來。
       十四年,與齊、魏王共擊秦,至函谷而軍焉。十六年,秦與我河外及武遂。襄王卒,太子咎立,是為釐王。
       釐王三年,使公孫喜率周、魏攻秦。秦敗我二十四萬,虜喜伊闕。五年,秦拔我宛。【正義】宛,於元反。宛,鄧州縣也,時屬韓也。六年,與秦武遂地二百里。【正義】此武遂及上武遂皆宜陽近地。十年,秦敗我師于夏山。十二年,與秦昭王會西周而佐秦攻齊。齊敗,湣王出亡。十四年,與秦會兩周間。二十一年,使暴䳒【正義】音捐。韓將姓名。救魏,為秦所敗,䳒走開封。
       二十三年,趙、魏攻我華陽。【正義】司馬彪云:「華陽,山名,在密縣。」鄭州管城縣南四十里。韓告急於秦,秦不救。韓相國謂陳筮【集解】徐廣曰:「一作『筌』。」【索隱】徐廣云一作「荃」。戰國策作「田荼」。曰:「事急,願公雖病,為一宿之行。」陳筮見穰侯。穰侯曰:「事急乎?故使公來。」陳筮曰:「未急也。」穰侯怒曰:「是可以為公之主使乎?夫冠蓋相望,告敝邑甚急,公來言未急,何也?」陳筮曰:「彼韓急則將變而佗從,以未急,故復來耳。」穰侯曰:「公無見王,請今發兵救韓。」八日而至,敗趙、魏於華陽之下。是歲,釐王卒,子桓惠王立。
       桓惠王元年,伐燕。九年,秦拔我陘,城汾旁。【正義】陘音刑。秦拔陘城於汾水之旁。陘故城在絳州曲沃縣西北二十里汾水之旁也。十年,秦擊我於太行,【正義】太行山在懷州河內縣北二十五里也。我上黨郡守以上黨郡降趙。十四年,秦拔趙上黨,【正義】韓上黨也。從太行山西北澤、潞等州是也。殺馬服子卒四十餘萬於長平。十七年,秦拔我陽城、負黍。【集解】徐廣曰:「負黍在陽城。」【正義】古今地名云:「負黍在洛州陽城西三十七里也。」二十二年,秦昭王卒。二十四年,秦拔我城臯、滎陽。二十六年,秦悉拔我上黨。二十九年,秦拔我十三城。
       三十四年,桓惠王卒,子王安立。
       王安五年,秦攻韓,韓急,使韓非使秦,秦留非,因殺之。
       九年,秦虜王安,盡入其地,為潁州郡。韓遂亡。【正義】亡在秦始皇帝十七年。
       太史公曰:韓厥之感晉景公,紹趙孤之子武,以成程嬰、公孫杵臼之義,此天下之陰德也。韓氏之功,於晉未覩其大者也。然與趙、魏終為諸侯十餘世,宜乎哉!
       索隱述贊曰:韓氏之先,實宗周武。事微國小,春秋無語。後裔事晉,韓原是處。趙孤克立,智伯可取。旣徙平陽,又侵負黍。景趙據侯,惠文僭主。秦敗脩魚,魏會區鼠。韓非雖使,不禁狼虎。

本书目录

史記集解序 裴駰
補史記序 小司馬氏
史記索隱序 司馬貞
史記索隱後序 司馬貞
史記正義序 張守節
史記正義論例謚法解 張守節
三皇本紀 小司馬氏撰并注
卷一 五帝本紀第一
卷二 夏本紀第二
卷三 殷本紀第三
卷四 周本紀第四
卷五 秦本紀第五
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卷九 呂后本紀第九
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卷十一 孝景本紀第十一
卷十二 孝武本紀第十二
卷十三 三代世表第一
卷十四 十二諸侯年表第二
卷十五 六國年表第三
卷十六 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卷十七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
卷十八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
卷十九 惠景間侯者年表第七
卷二十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第八
卷二十一 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卷二十二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
卷二十三 禮書第一
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卷二十五 律書第三
卷二十六 曆書第四
卷二十七 天官書第五
卷二十八 封禪書第六
卷二十九 河渠書第七
卷三十 平準書第八
卷三十一 吳太伯世家第一
卷三十二 齊太公世家第二
卷三十三 魯周公世家第三
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第四
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第五
卷三十六 陳杞世家第六
卷三十七 衞康叔世家第七
卷三十八 宋微子世家第八
卷三十九 晉世家第九
卷四十 楚世家第十
卷四十一 越王勾踐世家第十一
卷四十二 鄭世家第十二
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
卷四十五 韓世家第十五
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卷四十七 孔子世家第十七
卷四十八 陳涉世家第十八
卷四十九 外戚世家第十九
卷五十 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卷五十一 荊燕世家第二十一
卷五十二 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卷五十三 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卷五十四 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
卷五十五 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卷五十六 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卷五十七 絳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卷六十 三王世家第三十
卷六十一 伯夷列傳第一
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第二
卷六十三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卷六十四 司馬穰苴列傳第四
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第五
卷六十六 伍子胥列傳第六
卷六十七 仲尼弟子列傳第七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
卷六十九 蘇秦列傳第九
卷七十 張儀列傳第十
卷七十一 樗里子甘茂列傳第十一
卷七十二 穰侯列傳第十二
卷七十三 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
卷七十四 孟子荀卿列傳第十四
卷七十五 孟嘗君列傳第十五
卷七十六 平原君虞卿列傳第十六
卷七十七 信陵君列傳第十七
卷七十八 春申君列傳第十八
卷七十九 范睢蔡澤列傳第十九
卷八十 樂毅列傳第二十
卷八十一 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二十一
卷八十二 田單列傳第二十二
卷八十三 魯仲連鄒陽列傳第二十三
卷八十四 屈原賈生列傳第二十四
卷八十五 呂不韋列傳第二十五
卷八十六 刺客列傳第二十六
卷八十七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卷八十九 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
卷九十 魏豹彭越列傳第三十
卷九十一 黥布列傳第三十一
卷九十二 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
卷九十三 韓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
卷九十四 田儋列傳第三十四
卷九十五 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卷九十七 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傳第三十八
卷九十九 劉敬叔孫通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 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
卷百0一 袁盎鼂錯列傳第四十一
卷百0二 張釋之馮唐列傳第四十二
卷百0三 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
卷百0四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卷百0五 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卷百0六 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
卷百0七 魏其武安侯列傳第四十七
卷百0八 韓長孺列傳第四十八
卷百0九 李將軍列傳第四十九
卷百一十 匈奴列傳第五十
卷百一十一 衞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一
卷百一十二 平津侯主父列傳第五十二
卷百一十三 南越尉佗列傳第五十三
卷百一十四 東越列傳第五十四
卷百一十五 朝鮮列傳第五十五
卷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傳第五十六
卷百一十七 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
卷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卷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卷百二十 汲鄭列傳第六十
卷百二十一 儒林列傳第六十一
卷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卷百二十三 大宛列傳第六十三
卷百二十四 游俠列傳第六十四
卷百二十五 佞幸列傳第六十五
卷百二十六 滑稽列傳第六十六
卷百二十七 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卷百二十八 龜策列傳第六十八
卷百二十九 貨殖列傳第六十九
卷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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