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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繁體版)
卷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恩倖
作者:梁 · 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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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君子小人,類物之通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屠釣,卑事也,版築,賤役也,太公起為周師,傅說去為殷相。非論公侯之世,鼎食之資,明揚幽仄,唯才是與。逮于二漢,茲道未革,胡廣累世農夫,伯始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叔度名重京師。且任子居朝,咸有職業,雖七葉珥貂,見崇西漢,而侍中身奉奏事,又分掌御服,東方朔為黃門侍郎,執戟殿下。郡縣掾史,並出豪家,負戈宿衞,皆由勢族,非若晚代,分為二塗者也。漢末喪亂,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為成法。自魏至晉,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舉世人才,升降蓋寡。徒以馮藉世資,用相陵駕,都正俗士,斟酌時宜,品目少多,隨事俯仰,劉毅所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者也。歲月遷訛,斯風漸篤,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還,遂成卑庶。周、漢之道,以智役愚,臺隸參差,用成等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夫人君南面,九重奧絕,陪奉朝夕,義隔卿士,階闥之任,宜有司存。既而恩以倖生,信由恩固,無可憚之姿,有易親之色。孝建、泰始,主威獨運,官置百司,權不外假,而刑政糾雜,理難遍通,耳目所寄,事歸近習。賞罰之要,是謂國權,出內王命,由其掌握,於是方塗結軌,輻湊同奔。人主謂其身卑位薄,以為權不得重。曾不知鼠憑社貴,狐藉虎威,外無逼主之嫌,內有專用之功,勢傾天下,未之或悟。挾朋樹黨,政以賄成,鈇鉞創痏,構於筵笫之曲,服冕乘軒,出乎言笑之下,南金北毳,來悉方艚,素縑丹魄,至皆兼兩,西京許、史,蓋不足云,晉朝王、庾,未或能比。及太宗晚運,慮經盛衰,權幸之徒,慴憚宗戚,欲使幼主孤立,永竊國權,構造同異,興樹禍隙,帝弟宗王,相繼屠劋。民忘宋德,雖非一塗,寶祚夙傾,實由於此。嗚呼!漢書有恩澤侯表,又有佞倖傳,今採其名,列以為恩倖篇云。
       戴法興,會稽山陰人也。家貧,父碩子,販紵為業。法興二兄延壽、延興並修立,延壽善書,法興好學。山陰有陳載者,家富,有錢三千萬,鄉人咸云:「戴碩子三兒,敵陳載三千萬錢。」
       法興少賣葛於山陰市,後為吏傳署,入為尚書倉部令史。大將軍彭城王義康於尚書中覓了了令史,得法興等五人,以法興為記室令史。義康敗,仍為世祖征虜、撫軍記室掾。上為江州,仍補南中郎典籤。上於巴口建義,法興與典籤戴明寶、蔡閑俱轉參軍督護。上即位,並為南臺侍御史,同兼中書通事舍人。法興等專管內務,權重當時。孝建元年,加建武將軍、南魯郡太守,解舍人,侍太子於東宮。大明二年,三典籤並以南下預密謀,封法興吳昌縣男,明寶湘鄉縣男,閑高昌縣男,食邑各三百戶。閑時已卒,追加爵封。法興轉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太子旅賁中郎將,太守如故。
       世祖親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雖出侍東宮,而意任隆密。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元嘉中,侍始興王濬讀書,亦涉獵文史,為上所知,孝建初,補東海國侍郎,仍兼中書通事舍人。凡選授遷轉誅賞大處分,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內外諸雜事,多委明寶。上性嚴暴,睚眥之間,動至罪戮,尚之每臨事解釋,多得全免,殿省甚賴之。而法興、明寶大通人事,多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產並累千金。明寶驕縱尤甚,長子敬為揚州從事,與上爭買御物。六宮嘗出行,敬盛服騎馬於車左右,馳驟去來,上大怒,賜敬死,繫明寶尚方,尋被原釋,委任如初。
       世祖崩,前廢帝即位,法興遷越騎校尉。時太宰江夏王義恭錄尚書事,任同總己,而法興、尚之執權日久,威行內外,義恭積相畏服,至是懾憚尤甚。廢帝未親萬機,凡詔敕施為,悉決法興之手,尚書中事無大小,專斷之,顏師伯、義恭守空名而已。廢帝年已漸長,凶志轉成,欲有所為,法興每相禁制,每謂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陽耶?」帝意稍不能平。所愛幸閹人華願兒有盛寵,賜與金帛無算,法興常加裁減,願兒甚恨之。帝常使願兒出入市里,察聽風謠,而道路之言,謂法興為真天子,帝為膺天子。願兒因此告帝曰:「外間云宮中有兩天子,官是一人,戴法興是一人。官在深宮中,人物不相接,法興與太宰、顏、柳一體,吸習往來,門客恒有數百,內外士庶,莫不畏服之。法興是孝武左右,復久在宮闈,今將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復官許。」帝遂發怒,免法興官,遣還田里,仍復徙付遠郡,尋又於家賜死,時年五十二。法興臨死,封閉庫藏,使家人謹錄鑰牡。死一宿,又殺其二子,截法興棺,焚之,籍沒財物。法興能為文章,頗行於世。
       死後,帝敕巢尚之曰:「吾纂承洪基,君臨萬國,推心勳舊,著於遐邇。不謂戴法興恃遇負恩,專作威福,冒憲黷貨,號令自由,積釁累愆,遂至於此。卿等忠勤在事,吾乃具悉,但道路之言,異同紛糾,非唯人情駭愕,亦玄象違度,委付之旨,良失本懷。吾今自親覽萬機,留心庶事,卿等宜竭誠盡力,以副所期。」尚之時為新安王子鸞撫軍中兵參軍、淮陵太守。乃解舍人,轉為撫軍諮議參軍,太守如故。
       太宗泰始二年,詔曰:「故越騎校尉吳昌縣開國男戴法興,昔從孝武,誠懃左右,入定社稷,預誓河山。及出侍東儲,竭盡心力,嬰害凶悖,朕甚愍之。可追復削注,還其封爵。」有司奏以法興孫靈珍襲封。又詔曰:「法興小人,專權豪恣,雖虐主所害,義由國討,不宜復貪人之封,封爵可停。」
       太宗初,復以尚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南清河太守。二年,遷中書侍郎,太守如故。未拜,改除前軍將軍,太守如故。侍太子於東宮。晉安王子勛平後,以軍守管內,封邵陵縣男,食邑四百戶,固辭不受。轉黃門侍郎,出為新安太守,病卒。
       戴明寶,南東海丹徒人也。亦歷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世祖世,帶南清河太守。前廢帝即阼,權任悉歸法興,而明寶輕矣,以為宣威將軍、南東莞太守。景和末,增邑百戶。太宗初,天下反叛,軍務煩擾,以明寶舊人,屢經戎事,復委任之,以為前軍將軍。事平,遷宣威將軍、晉陵太守,進爵為侯,增邑四百戶。泰始三年,坐參掌戎事,多納賄貨,削增封官爵,繫尚方,尋被宥。復為安陸太守,加寧朔將軍,游擊、驍騎將軍,武陵內史,宣城太守,順帝驃騎司馬。昇明初,年老,拜太中大夫,病卒。
       武陵國典書令董元嗣,與法興、明寶等俱為世祖南中郎典籤。元嘉三十年,奉使還都,值元凶弒立,遣元嗣南還,報上以徐湛之等反。上時在巴口,元嗣具言弒狀。上遣元嗣下都,奉表於劭,既而上舉義兵,劭責元嗣,元嗣荅曰:「始下,未有反謀。」劭不信,備加考掠,不服,遂死。世祖事克,追贈員外散騎侍郎,使文士蘇寶生為之誄焉。
       大明中,又有奚顯度者,南東海郯人也。官至員外散騎侍郎。世祖常使主領人功,而苛虐無道,動加捶撲,暑雨寒雪,不聽暫休,人不堪命,或有自經死者。人役聞配顯度,如就刑戮。時建康縣考囚,或用方材壓額及踝脛,民間謠曰:「寧得建康壓額,不能受奚度拍。」又相戲曰:「勿反顧,付奚度。」其酷暴如此。前廢帝嘗戲云:「顯度刻虐,為百姓所疾,比當除之。」左右因倡「諾」。即日宣旨殺焉。時人比之孫皓殺岑昏。
       徐爰字長玉,南琅邪開陽人也。本名瑗,後以與傅亮父同名,改為爰。
       初為晉琅邪王大司馬府中典軍,從北征。微密有意理,為高祖所知。少帝在東宮,入侍左右。太祖初,又見親任,歷治吏勞,遂至殿中侍御史。元嘉十二年,轉南臺侍御史,始興王濬後軍行參軍。復侍太子於東宮,遷員外散騎侍郎。太祖每出軍行師,常懸授兵略。二十九年,重遣王玄謨等北伐,配爰五百人,隨軍向碻磝,銜中旨,臨時宣示。
       世祖至新亭,大將軍江夏王義恭南奔,爰時在殿內,誑劭追義恭,因得南走。時世祖將即大位,軍府造次,不曉朝章,爰素諳其事,既至,莫不喜說,以兼太常丞,撰立儀注。孝建初,補尚書水部郎,轉為殿中郎,兼右丞。
       孝建三年,索虜寇邊,詔問群臣防禦之策,爰議曰:
       詔旨「虜犯邊塞,水陸遼遠,孤城危棘,復不可置」。臣以戎虜猖狂,狡焉滋廣,列卒擬候,伺覘間隙,不勞大舉,終莫永寧。然連旍千里,費固巨萬,而中興造創,資儲未積,是以齊斧徘徊,朔氣稽掃。今皇運洪休,靈威遐懾,蠢爾遺燼,懼在誅剪,思肆蜂蠆,以表有餘,雖不敢深入濟、沛,或能草竊邊塞。羽林鞭長,太倉遙阻,救援之日,勢不相及。且當使緣邊諸戍,練卒嚴城,凡諸督統,聚糧蓄田,籌計資力,足相抗擬。小鎮告警,大督電赴,塢壁邀斷,州郡犄角,儻有自送,可使匹馬不反。
       詔旨「胡騎倏忽,抄暴無漸,出耕見虜,野粒資寇,比及少年,軍實無擬,江東根本,不可俱竭,宜立何方,可以相贍」?臣以為方鎮所資,實宜且田且守,若使堅壁而春墾輟耕,清野而秋登莫擬,私無生業,公成虛罄,遠引根本,二三非宜。救之之術,唯在盡力防衞,來必拒戰,去則邀躡,據險保隘,易為首尾。胡馬既退,則民豐廩實,比及三載,可以長驅。
       詔旨「賊之所向,本無前謀,兵之所進,亦無定所。比歲戎戍,倉庫多虛,先事聚衆,則消費糧粟,敵至倉卒,又無以相應」。臣以為推鋒前討,大須資力,據本應末,不俟多衆。今寇無傾國豕突,列城勢足脣齒,養卒得勇,所任得才,臨事而懼,應機無失,豈煩空聚兵衆,以待未然。
       詔旨「戎狄貪婪,唯利是規,不挫凶圖,姦志歲結」。臣以為不擊則必侵掠,侵掠不已,則民失農桑,農桑不收,則王戍不立,為立之方,擊之為要。
       詔旨「若令邊地歲驚,公私失業,經費困於遙輸,遠圖決無遂事,寢弊贊略,逆應有方」。臣以為威虜之方,在於積粟塞下。若使邊民失業,列鎮寡儲,非唯無以遠圖,亦不能制其侵抄。今當使小戍制其始寇,大鎮赴其入境,一被毒手,便自吹兗鳥逝矣。
       尋即真,遷左丞。先是元嘉中,使著作郎何承天草創國史,世祖初,又使奉朝請山謙之、南臺御史蘇寶生踵成之。六年,又以爰領著作郎,使終其業。爰雖因前作,而專為一家之書。上表曰:
       臣聞虞史炳圖,原光被之美,夏載昭策,先隨山之勤。天飛雖王德所至,終陟固有資田躍,神宗始於俾乂,上日兆於納揆。其在殷頌,長發玄王,受命作周,實唯雍伯,考行之盛則,振古之弘軌。降逮二漢,亦同茲義,基帝創乎豐郊,紹祚本於昆邑。魏以武命國志,晉以宣啟陽秋,明黃初非更姓之本,泰始為造物之末,又近代之令準,式遠之鴻規。典謨緬邈,紀傳成準,善惡具書,成敗畢記。然餘分紫色,滔天泯夏,親所芟夷,而不序於始傳,涉、聖、卓、紹,煙起雲騰,非所誅滅,而顯冠乎首述,豈不以事先歸之前錄,功偕著之後撰。
       伏惟皇宋承金行之澆季,鍾經綸之屯極,擁玄光以鳳翔,秉神符而龍舉,劋定鯨鯢,天人佇屬。晉祿數終,上帝臨宋,便應奄膺紘宇,對越神工,而恭服勤於三分,讓德邁於不嗣,其為巍巍蕩蕩,赫赫明明,歷觀逖聞,莫或斯等。宜依銜書改文,登舟變號,起元義熙,為王業之始,載序宣力,為功臣之斷。其偽玄篡竊,同於新莽,雖靈武克殄,自詳之晉錄。及犯命干紀,受戮霸朝,雖揖禪之前,皆著之宋策。國典體大,方垂不朽,請外詳議,伏須遵承,
       於是內外博議,太宰江夏王義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議,宜以義熙元年為斷。散騎常侍巴陵王休若、尚書金部郎檀道鸞二人謂宜以元興三年為始。太學博士虞龢謂宜以開國為宋公元年。詔曰:「項籍、聖公,編錄二漢,前史已有成例。桓玄傳宜在宋典,餘如爰議。」
       七年,爰遷游擊將軍。其年,世祖南巡,權以本官兼尚書左丞,車駕還宮,罷。明年,又兼左丞,著作兼如故。世祖崩,營景寧陵,爰以本官兼將作大匠。爰便僻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頗涉書傳,尤悉朝儀。元嘉初便入侍左右,預參顧問,既長於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為太祖所任遇。大明世,委寄尤重,朝廷大禮儀注,非爰議不行,雖復當時碩學所解過人者,既不敢立異議,所言亦不見從。世祖崩,公除後,晉安王子勛侍讀博士咨爰宜習業與不?爰荅:「居喪讀喪禮,習業何嫌。」少日,始安王子真博士又咨爰,爰曰:「小功廢業,三年喪何容讀書。」其專斷乖謬皆如此。
       前廢帝凶暴無道,殿省舊人,多見罪黜,唯爰巧於將迎,始終無迕。誅群公後,以爰為黃門侍郎,領射聲校尉,著作如故。封吳平縣子,食邑五百戶。寵待隆密,群臣莫二。帝每出行,常與沈慶之、山陰公主同輦,爰亦預焉。太宗即位,例削封,以黃門侍郎改領長水校尉,兼尚書左丞。明年,除太中大夫,著作並如故。
       爰秉權日久,上昔在藩,素所不說。及景和世,屈辱卑約,爰禮敬甚簡,益銜之。泰始三年,詔曰:
       夫事君無禮,教道弗容;訕上衒己,人倫所棄。太中大夫徐爰拔跡冢猥,推斥饕逢,遂官參時望,門伍豪族,遷位轉榮,莫非超荷。而諂側輕險,與性自俱,利口讒妄,自少及長,奉公在事,釐豪蔑聞,初無愧滿,常有闚進。先朝嘗以芻輩之中,粗有學解,故得漸蒙驅策,出入兩宮。太初偽立,盡心佞事,義師已震,方得南奔。及孝武居統,唯極諂諛,附會承旨,專恣厥性,致使治政苛縱,興造乖法,損德害民,皆由此豎。景和悖險,深相贊協,苟取偷存,罔顧節義,任算設數,取合人主,3a7b嶇姦矯,所志必從,故歷事七朝,白首全貴。自以體含德厚,識鑑機先,迷塗遂深,罔知革悟。
       朕撥亂反正,勳濟天下,靈祇助順,群逆必夷,況爰恩養,而無輸效,遂內挾異心,著於形跡,陽愚杜口,罔所陳聞,惰事緩文,庶申詭略。當今朝列賢彥,國無佞邪,而秉心弗純,累蠹時政。以其自告之辰,用賜歸老之職,榮禮優崇,寧非饕過。不謂潛怨斥外,進競不已,勤言託意,觸遇斯發。小人之情,雖所先照,猶許其當改,未忍加法。遂恃朕仁弘,必永容貸。昨因觴宴,肆意譏毀,謂制詔所為,皆資傍說,又宰輔無斷,朝要非才,恃老與舊,慢戾斯甚。比邊難未靜,安衆以惠,戎略是務,政網從簡,故得使此小物,乘寬自縱。乃合投畀豺虎,以清王猷,但朽悴將盡,不足窮法,可特原罪,徙付交州。
       爰既行,又詔曰:「八議緩罪,舊在一條;五刑所抵,耆必加貸。徐爰前後釁跡,理無可申,廢棄海埵,實允國憲。但蚤蒙朕識,曲矜愚朽,既經大宥,思沾殊渥。可特除廣州統內郡。」有司奏以為宋隆太守。除命既下,爰已至交州,值刺史張牧病卒,土人李長仁為亂,悉誅北來流寓,無或免者。長仁素聞爰名,以智計誑誘,故得無患。久之聽還,仍除南康郡丞。太宗崩,還京都,以爰為南濟陰太守,復除中散大夫。元徽三年,卒,時年八十二。
       阮佃夫,會稽諸暨人也。元嘉中,出身為臺小史。太宗初出閤,選為主衣。世祖召還左右,補內監。永光中,太宗又請為世子師,甚見信待。景和末,太宗被拘於殿內,住在祕書省,為帝所疑,大禍將至,惶懼計無所出。佃夫與王道隆、李道兒及帝左右琅邪淳于文祖謀共廢立。時直閤將軍柳光世亦與帝左右蘭陵繆方盛、丹陽周登之有密謀,未知所奉。登之與太宗有舊,方盛等乃使登之結佃夫,佃夫大說。先是帝立皇后,普暫徹諸王奄人,太宗左右錢藍生亦在其例。事畢未被遣,密使藍生候帝,慮事泄,藍生不欲自出,帝動止輒以告淳于文祖,令文祖報佃夫。
       景和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晡時,帝出幸華林園,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祐、山陰公主並侍側,太宗猶在祕書省,不被召,益憂懼。佃夫以告外監典事東陽朱幼,又告主衣吳興壽寂之、細鎧主南彭城姜產之,產之又語所領細鎧將臨淮王敬則,幼又告中書舍人戴明寶,並響應。明寶、幼欲取其日向曉,佃夫等勸取開鼓後。幼豫約勒內外,使錢藍生密報建安王休仁等。時帝欲南巡,腹心直閤將軍宗越等其夕並聽出外裝束,唯有隊主樊僧整防華林閤,是柳光世鄉人,光世要之,僧整即受命。姜產之又要隊副陽平聶慶及所領壯士會稽富靈符、吳郡俞道龍、丹陽宋逵之、陽平田嗣,並聚於慶省。佃夫慮力少不濟,更欲招合,壽寂之曰:「謀廣或泄,不煩多人。」
       時巫覡云:「後堂有鬼。」其夕,帝於竹林堂前,與巫共射之。建安王休仁等山陰主並從,帝素不說寂之,見輒切齒。寂之既與佃夫成謀,又慮禍至,抽刀前入,姜產之隨其後,淳于文祖、繆方盛、周登之、富靈符、聶慶、田嗣、王敬則、俞道龍、宋逵之又繼進。休仁聞行聲甚疾,謂休祐曰:「事作矣。」相隨奔景陽山。帝見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乃走,寂之追而殞之。事定,宣令宿衞曰:「湘東王受太后令,除狂主。今已平定。」太宗即位,論功行賞,壽寂之封應城縣侯,食邑千戶。姜產之汝南縣侯,佃夫建城縣侯,食邑八百戶。王道隆吳平縣侯,淳于文祖陽城縣侯,食邑各五百戶。李道兒新渝縣侯,繆方盛劉陽縣侯,周登之曲陵縣侯,食邑各四百戶。富靈符惠懷縣子,聶慶建陽縣子,田嗣將樂縣子,王敬則重安縣子,俞道龍茶陵縣子,宋逵之零陵縣子,食邑各三百戶。
       佃夫遷南臺侍御史。薛索兒渡淮為寇,山陽太守程天祚又反,佃夫與諸軍討之,破索兒,降天祚。遷龍驤將軍、司徒參軍,率所領南助赭圻,轉太子步兵校尉、南魯郡太守,侍太子於東宮。泰始四年,以破薛索兒功,增封二百戶,并前千戶。以本官兼游擊將軍,假寧朔將軍,與輔國將軍兼驍騎將軍孟次陽與二衞參員直。次陽字崇基,平昌安丘人也。泰始初,為山陽王休祐驃騎參軍。薛安都子道標攻合肥,次陽擊破之,以功封攸縣子,食邑三百戶。歷右軍、驃騎參軍,六年,出為輔師將軍、兗州刺史,戍淮陰,立北兗州,自此始也。進號冠軍將軍。元徽四年,卒。
       時佃夫、王道隆、楊運長並執權柄,亞於人主。巢、戴大明之世方之蔑如也。嘗值正旦應合朔,尚書奏遷元會,佃夫曰:「元正慶會,國之大禮,何不遷合朔日邪。」其不稽古如此。大通貨賄,凡事非重賂不行。人有餉絹二百匹,嫌少,不荅書。宅舍園池,諸王邸第莫及。妓女數十,藝貌冠絕當時,金玉錦繡之飾,宮掖不逮也。每製一衣,造一物,京邑莫不法效焉。於宅內開瀆,東出十許里,塘岸整絜,汎輕舟,奏女樂。中書舍人劉休嘗詣之,值佃夫出行,中路相逢,要休同反,就席,便命施設,一時珍羞,莫不畢備。凡諸火劑,並皆始熟,如此者數十種。佃夫嘗作數十人饌,以待賓客,故造次便辦,類皆如此,雖晉世王、石,不能過也。泰始初,軍功既多,爵秩無序,佃夫僕從附隸,皆受不次之位,捉車人虎賁中郎,傍馬者員外郎。朝士貴賤,莫不自結,而矜傲無所降意,入其室者,唯吳興沈勃、吳郡張澹數人而已。
       泰豫元年,除寧朔將軍、淮南太守,遷驍騎將軍,尋加淮陵太守。太宗晏駕,後廢帝即位,佃夫權任轉重,兼中書通事舍人,加給事中、輔國將軍,餘如故。欲用張澹為武陵郡,衞將軍袁粲以下皆不同,而佃夫稱敕施行,粲等不敢執。元徽三年,遷黃門侍郎,領右衞將軍,太守如故。明年,改領驍騎將軍。其年,遷使持節、督南豫州諸軍事、冠軍將軍、南豫州刺史、歷陽太守,猶管內任。以平建平王景素功,增邑五百戶。
       時廢帝猖狂,好出游走,始出宮,猶整羽儀,引隊仗,俄而棄部伍,單騎與數人相隨,或出郊野,或入市廛,內外莫不懼憂。佃夫密與直閤將軍申伯宗、步兵校尉朱幼、于天寶謀共廢帝,立安成王。五年春,帝欲往江乘射雉。帝每北出,常留隊仗在樂遊苑前,棄之而去。佃夫欲稱太后令喚隊仗還,閉城門,分人守石頭、東府,遣人執帝廢之,自為揚州刺史輔政。與幼等已成謀,會帝不成向江乘,故其事不行。于天寶因以其謀告帝,帝乃收佃夫、幼、伯宗於光祿外部,賜死。佃夫、幼罪止身,其餘無所問。佃夫時年五十一。
       幼,泰始初為外監,配張永諸軍征討,有濟辦之能,遂官涉三品,為奉朝請、南高平太守,封安浦縣侯,食邑二百戶。
       于天寶,其先胡人,預竹林堂功。元徽中,自陳功勞,求加封爵,乃封為鄂縣子,食邑二百戶。發佃夫之謀,以為清河太守,右軍將軍。昇明元年,出為山陽太守。齊王以其反覆,賜死。
       壽寂之,泰始初,以軍功增邑二百戶。為羽林監,遷太子屯騎校尉,尋加寧朔將軍、南泰山太守。多納貨賄,請謁無窮,有一不從,切齒罵詈,常云:「利刀在手,何憂不辦。」鞭尉吏,斫邏將。七年,為有司所奏,徙送越州,行至豫章,謀欲逃叛,乃殺之。
       姜產之,泰始初,以軍功增邑二百戶。為晉平王休祐驃騎中兵參軍,龍驤將軍、南濟陰太守。三年北伐,與虜戰,軍敗見殺。追贈左軍將軍,太守如故。
       李道兒,臨淮人。本為湘東王師,稍至湘東國學官令。太宗即位,稍進至員外散騎侍郎,淮陵太守。泰始二年,兼中書通事舍人,轉給事中。四年,病卒。
       王道隆,吳興烏程人。兄道迄,涉學善書,形貌又美,吳興太守王韶之謂人曰:「有子弟如王道迄,無所少。」始興王濬以為世子師。以書補中書令史。
       道隆亦知書,為主書書吏,漸至主書。世祖使傳命,失旨,遣出,不聽復入六門。太宗鎮彭城,以補典籤,署內監。及即位,為南臺侍御史,稍至員外散騎侍郎,南蘭陵太守。泰始二年,兼中書通事舍人。以破晉陵功,增邑百戶,并前六百戶。五年,出侍東宮,復兼中書通事舍人。後廢帝即位,自太子翊軍校尉遷右軍將軍,太守、兼舍人如故。道隆為太宗所委,過於佃夫,和謹自保,不妄毀傷人,執權既久,家產豐積,豪麗雖不及佃夫,而精整過之。
       元徽二年,太尉桂陽王休範奄至新亭,佃夫留守殿內,而道隆領羽林精兵向朱雀門。時賊已至航南,道隆忽召鎮軍將軍劉勉於石頭,勉至,命開航,道隆怒曰:「賊至但當急擊,寧可開航自弱邪。」勉不敢復言。催勉進戰,勉度航便敗,賊乘勝逕進,道隆棄衆走向臺,所乘馬連聳跼不肯前,遂為賊兵及,見殺。事平,車駕臨哭,贈輔國將軍、益州刺史。子法貞嗣。齊受禪,國除。
       楊運長,宣城懷安人。初為宣城郡吏,太守范曄解吏名。素善射,太宗初為皇子,出運長為射師。性謹愨,為太宗所委信。及即位,親遇甚厚,與佃夫、道隆、李道兒等並執權要,稍至員外散騎侍郎,南平昌太守。泰始七年,出侍東宮。後廢帝即位,與佃夫俱兼通事舍人,加龍驤將軍,轉給事中。以平桂陽王休範功,封南城縣子,食邑八百戶。元徽三年,自安成王車騎中兵參軍,遷後軍將軍,兼舍人如故。
       運長質木廉正,治身甚清,不事園宅,不受餉遺,而凡鄙無識知,唯與寒人潘智、徐文盛厚善,動止施為,必與二人量議。文盛為奉朝請,預平桂陽王休範,封廣晉縣男,食邑四百戶。順帝即位,出運長為寧朔將軍、宣城太守,尋去郡還家。沈攸之反,運長有異志,齊王遣驃騎司馬崔文仲討誅之。
       史臣曰:竭忠盡節,仕子恒圖;隨方致用,明君盛典。舊非本舊,因新以成舊者也;狎非先狎,因疏以成狎者也。而任隔疏情,殊塗一致,權歸近狎,異世同規。雖復漢高之簡易,光武之謹厚,猶豐、沛多顯,白水先華,況世祖之泥滯鄙近,太宗之拘攣愛習,欲不紛惑床笫,豈可得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武帝上
卷二 本紀第二 武帝中
卷三 本紀第三 武帝下
卷四 本紀第四 少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文帝
卷六 本紀第六 孝武帝
卷七 本紀第七 前廢帝
卷八 本紀第八 明帝
卷九 本紀第九 後廢帝
卷十 本紀第十 順帝
卷十一 志第一 志序 律
卷十二 志第二 曆上
卷十三 志第三 曆下
卷十四 志第四 禮一
卷十五 志第五 禮二
卷十六 志第六 禮三
卷十七 志第七 禮四
卷十八 志第八 禮五
卷十九 志第九 樂一
卷二十 志第十 樂二
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 樂三
卷二十二 志第十二 樂四
卷二十三 志第十三 天文一
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天文二
卷二十五 志第十五 天文三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天文四
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符瑞上
卷二十八 志第十八 符瑞中
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符瑞下
卷三十 志第二十 五行一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一 五行二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二 五行三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三 五行四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四 五行五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州郡二
卷三十七 志第二十七 州郡三
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 州郡四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九 百官上
卷四十 志第三十 百官下
卷四十一 列傳第一 后妃
卷四十二 列傳第二 劉穆之 王弘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
卷四十四 列傳第四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卷四十六 列傳第六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七
卷四十八 列傳第八
卷四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五十 列傳第十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一 宗室
卷五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五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五十五 列傳第十五
卷五十六 列傳第十六
卷五十七 列傳第十七 蔡廓
卷五十八 列傳第十八
卷五十九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一 武三王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二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卷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卷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七
卷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武二王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七十 列傳第三十
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文九王
卷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文五王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 孝武十四王
卷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卷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卷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卷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卷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卷八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卷八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卷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卷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卷九十 列傳第五十 明四王
卷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一 孝義
卷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良吏
卷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三 隱逸
卷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恩倖
卷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索虜
卷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六 鮮卑吐谷渾
卷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七 夷蠻
卷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八 氐胡
卷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二凶
卷一百 列傳第六十 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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