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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繁體版)
志第十七 五行五
作者:南朝宋 · 范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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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妖 龍蛇孽 馬禍 人痾 人化 死復生 疫 投蜺
       五行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尚書大傳「皇」作「王」。鄭玄曰:「王,君也。不名體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則王極象天也。天變化為陰為陽,覆成五行。經曰:『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論語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是則天之道於人政也。孔子說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為政。』則王君出政之號也。極,中也。建,立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為中和之政也。王政不中和,則是不能立其事也。」古文尚書:「皇極,皇建其有極。」孔安國曰:「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謂行九疇之義。」馬融對策曰:「大中之道,在天為北辰,在地為人君。」厥咎眊,尚書大傳作「瞀」。鄭玄曰:「瞀與思心之咎同耳,故傳曰眊。眊,亂也。君臣不立,則上下亂矣。」字林曰:「目少精曰眊。」厥罰恒陰,鄭玄曰:「王極象天,天陰養萬物,陰氣失,故常陰。」厥極弱。鄭玄曰:「天為剛德,剛氣失,故於人為弱。易說亢龍之行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此之謂弱。或云懦,不敬也。」時則有射妖,鄭玄曰:「射,王極之度也。射人將發矢,必先於此儀之,發則中於彼矣。君將出政,亦先於朝廷度之,出則應於民心。射,其象也。」時則有龍蛇之孽,鄭玄曰:「龍,蟲之生於淵,行於無形,遊於天者也,屬天。蛇,龍之類也,或曰龍無角者曰蛇。」時則有馬禍,鄭玄曰:「天行健。馬,畜之疾行者也,屬王極。」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鄭玄曰:「夏侯勝說『伐』宜為『代』,書亦或作『代』。陰陽之神曰精氣,情性之神曰魂魄,君行不由常,侜張無度,則是魂魄傷也,王極氣失之病也。天於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毒,增以為病,將以開賢代之也,春秋傳所謂『奪伯有魄』者是也。不名病者,病不著於身體也。」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鄭玄曰:「亂謂薄食鬬並見,逆謂贏縮反明,經天守舍之類也。」太公六韜曰:「人主好武事兵革,則日月薄蝕,太白失行。」皇,君也。極,中也。眊,不明也。說云:此沴天也。不言沴天者,至尊之辭也。春秋「王師敗績」,以自敗為文。
       恒陰,中興以來無錄者。臣昭案:本傳陽嘉二年,郎顗上書云:「正月以來,陰闇連日。乆陰不雨,亂氣也。得賢不用,猶乆陰不雨也。」
       靈帝光和中,雒陽男子夜龍以弓箭射北闕,吏收考問,辭「居貧負責,無所聊生,因買弓箭以射」。近射妖也。風俗通曰:「龍從兄陽求臘錢,龍假取繁數,頗厭患之,陽與錢千,龍意不滿,欲破陽家,因持弓矢射玄武東闕,三發,吏士呵縛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書、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謁者、衞尉、司隷、河南尹、雒陽令悉會發所。劭時為太尉議曹掾,白公鄧盛:『夫禮設闕觀,所以飾門,章於至尊,懸諸象魏,示民禮法也。故車過者下,步過者趨。今龍乃敢射闕,意慢事醜,次於大逆。宜遣主者參問變狀。』公曰:『府不主盜賊,當與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為道路死傷,旣往之事,京兆、長安職所窮逐,而住車問牛喘吐舌者,豈輕人而貴畜哉,頗念陰陽不和,必有所害。掾史爾乃恱服,漢書嘉其達大體。令龍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況於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旣處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職,凡在荒裔,謂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節之萌者?孔子攝魯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纖介之漸,從政三月,惡人走境,邑門不闔,外收強齊侵地,內虧三桓之威。區區小國,尚於趣舍,大漢之朝,焉可無乎?明公恬然謂非己。詩云:「儀刑文王,萬國作孚。」當為人制法,何必取法於人!』於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謝,申以鈴下規應掾自行之,還具條奏。時靈帝詔報,惡惡止其身,龍以重論之,陽不坐。」其後車騎將軍何苗,與兄大將軍進部兵還相猜疑,對相攻擊,戰於闕下。苗死兵敗,殺數千人,雒陽宮室內人燒盡。應劭曰:「龍者陽類,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應也。此其象也。」
       安帝延光三年,濟南言黃龍見歷城,琅邪言黃龍見諸。是時安帝聽讒,免太尉楊震,震自殺。又帝獨有一子,以為太子,信讒廢之。是皇不中,故有龍孽,是時多用佞媚,故以為瑞應。明年正月,東郡又言黃龍二見濮陽。
       桓帝延熹七年六月壬子,干寶搜神記曰「桓帝即位,有大蛇見德陽殿上,雒陽巿令淳于翼曰:『蛇有鱗,甲兵之象也。見於省中,將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誅也。』乃棄官遁去。到延熹二年,誅大將軍梁兾,捕治宗屬,揚兵京師」也。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袁山松書曰:「長可百餘丈。」襄楷以為夫龍者為帝王瑞,易論大人。天鳳中,黃山宮有死龍,漢兵誅莽而世祖復興,此易代之徵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漢。臣昭曰:夫屈申躍見,變化無方,非顯死之體,橫強之畜。易況大聖,實類君道。野王之異,豈桓帝將崩之表乎?妖等占殊,其例斯衆。苟欲附會以同天鳳,則帝涉三主,年踰五十,此為迂闊,將恐非徵矣。
       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黃龍見。時吏傅堅以郡欲上言,內白事以為走卒戲語,不可。太守不聽。甞見堅語云:「時民以天熱,欲就池浴,見池水濁,因戲相恐『此中有黃龍』,語遂行人間。聞郡欲以為美,故言。」時史以書帝紀。桓帝時政治衰缺,而在所多言瑞應,皆此類也。又先儒言:瑞興非時,則為妖孽,而民訛言生龍語,皆龍孽也。
       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坐上。是時靈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楊賜諫曰:「皇極不建,則有龍蛇之孽。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宜抑皇甫之權,割豔妻之愛,則蛇變可消者也。」案張奐傳,建寧二年夏,青蛇見御坐軒前。奐上疏:「陳蕃、竇氏未被明宥,妖眚之來,皆為此也。」敦煌實錄曰:「蛇長六尺,夜於御前當軒而見。」
       更始二年二月,發雒陽,欲入長安,司直李松奉引,車奔,觸北宮鐵柱門,三馬皆死。馬禍也。時更始失道,將亡。
       桓帝延熹五年四月,驚馬與逸象突入宮殿。近馬禍也。是時桓帝政衰缺。
       靈帝光和元年,司徒長史馮巡馬生人。風俗通曰:「巡馬生胡子,問養馬胡蒼頭,乃好此馬以生子。」京房易傳曰:「上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後馮巡遷甘陵相,黃巾初起,為所殘殺,而國家亦四面受敵。其後關東州郡各舉義兵,卒相攻伐,天子西移,王政隔塞。其占與京房同。
       光和中,雒陽水西橋民馬逸走,遂齧殺人。是時公卿大臣及左右數有被誅者。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戊子,民轉相驚走,棄什物,去廬舍。
       靈帝建寧三年春,河內婦食夫,河南夫食婦。臣昭曰:案此二食,夫妻不同,在河南北,每見死異,斯豈怪妖復有徵乎?河者,經天亙地之水也。河內,河之陽也。夫婦參配陰陽,判合成體。今以夫之尊,在河之陽,而陰承體卑,吞食尊陽,將非君道昏弱,無居剛之德,遂為陰細之人所能消毀乎?河南,河之陰。河視諸侯,夫亦惟家之主,而自食正內之人。時宋皇后將立,而靈帝一聽閹官,無所厝心。夫以宮房之愛惡,亦不全中懷抱,宋后終廢,王甫挾姦,陰中列侯,實應厥位。天戒若曰,徒隨嬖豎之意,夫噉其妻乎?
       熹平二年六月,雒陽民訛言虎賁寺東壁中有黃人,形容鬚眉良是,觀者數萬,省內悉出,道路斷絕。應劭時為郎。風俗通曰:「劭故往視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汙處,膩赭流漉,壁有他剝數寸曲折耳。劭又通之曰:季夏土黃,中行用事,又在壁中,壁亦土也。以見於虎賁寺者,虎賁國之祕兵,扞難禦侮。必示於東,東者動也,言當出師行將,天下搖動也。天之以類告人,甚於影響也。」到中平元年二月,張角兄弟起兵兾州,自號黃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和,將帥星布,吏士外屬,因其疲餧,牽而勝之。物理論曰:「黃巾被服純黃,不將尺兵,肩長衣,翔行舒步,所至郡縣無不從,是日天大黃也。」
       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何人白衣欲入德陽門,辭「我梁伯夏,敎我上殿為天子」。中黃門桓賢等呼門吏僕射,欲收縛何人,吏未到,須臾還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時蔡邕以成帝時男子王襃絳衣入宮,上前殿非常室,曰「天帝令我居此」,後王莽篡位。今此與成帝時相似而有異,被服不同,又未入雲龍門而覺,稱梁伯夏,皆輕於言。以往況今,將有狂狡之人,欲為王氏之謀,其事不成。其後張角稱黃天作亂,竟破壞。風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宮中黃門寺有一男子,長九尺,服白衣。中黃門解步呵問:『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宮掖。』曰:『我梁伯夏後,天使我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見。劭曰:尚書、春秋左傳曰,伯益佐禹治水,封於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龍多歸之,帝舜嘉之,賜姓董氏。董氏之祖,與梁同焉。到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閒乘釁,廢帝殺后,百官總己,號令自由,殺戮決前,威重於主。梁本安定,而卓隴西人,俱涼州也。天戒若曰,卓不當專制奪矯,如白衣無宜蘭入宮也。白衣見黃門寺,及卓之末,中黃門誅滅之際,事類如此,可謂無乎?」袁山松曰:「案張角一時狡亂,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滅漢之徵也。」案劭所述,與志或有不同,年月舛異,故俱載焉。臣昭注曰:檢觀前通,各有未直。尋梁即魏地之名,伯夏明於中夏,非溥天之稱,以內臣孫未得稱王,徵驗有應,有若符契。復云「伯夏敎我為天子」,後曹公曰「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此乃魏文帝受我成策而陟帝位也。風俗通云「見中黃門寺曹騰之家」,尤見其證。
       二年,雒陽上西門外女子生兒,兩頭,異肩共胷,俱前向,以為不祥,墮地棄之。自此之後,朝廷霿亂,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二頭之象。後董卓戮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廢天子,後復害之。漢元以來,禍莫踰此。
       四年,魏郡男子張博送鐵盧詣太官,博上書室殿山居屋後宮禁,落屋讙呼。上收縛考問,辭「忽不自覺知」。臣昭曰:魏人入宮,旣奪漢之徵,至後宮而讙呼,終亦禍廢母后。
       中平元年六月壬申,雒陽男子劉倉居上西門外,妻生男,兩頭共身。
       靈帝時,江夏黃氏之母,浴而化為黿,入于深淵,其後時出見。初浴簪一銀釵,及見,猶在其首。臣昭曰:黃者,代漢之色。女人,臣妾之體。化為黿,黿者元也。入于深淵,水實制火。夫君德尊陽,利見九五,飛在于天,乃備光盛。俯等龜黿,有愧潛躍;首從戴釵,卑弱未盡。後帝者王,不專權極,天德雖謝,蜀猶傍纘。推求斯異,女為曉著矣。
       獻帝初平中,長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斂月餘,其母聞棺中聲,發之,遂生。占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其後曹公由庶士起。
       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縣女子李娥,年六十餘,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斂,瘞於城外數里上,已十四日,有行聞其冢中有聲,便語其家。家往視聞聲,便發出,遂活。干寶搜神記曰:「武陵充縣女子李娥,年六十餘,病死,埋於城外,已十四日。娥比舍有蔡仲,聞娥富,謂殯當有金寶,盜發冢剖棺。斧數下,娥於棺中言曰:『蔡仲,汝護我頭。』驚遽,便出走。會為吏所見,遂收治,依法當棄巿。娥兒聞,來迎出娥將去。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召見問事狀。娥對曰:『聞謬為司命所召,到得遣出,過西門,適見外兄劉伯文,為相勞問,涕泣悲哀。娥語曰:「伯文,一日誤見召,今得遣歸,旣不知道,又不能獨行,為我得一伴不?又我見召在此,已十餘日,形體又當見埋藏,歸當那得自出?」伯文曰:「當為問之。」即遣門卒與戶曹相問:「司命一日誤召武陵大女李娥,今得遣還。娥在此積日,尸喪又當殯斂,當作何等得出?又女弱獨行,豈當有伴邪?是吾外妹,幸為便安之。」荅曰:「今武陵西男民李黑,亦得遣還,便可為伴。」輒令黑過,敕娥比舍蔡仲,令發出娥也。於是娥遂得出,與伯文別。伯文曰:「書一封以與兒佗。」娥遂與黑俱歸,事狀如此。』太守慨然嘆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為『蔡仲雖發冢,為鬼神所使,雖欲無發,勢不得已。宜加寬宥。』詔書報可。太守欲驗語虛實,即遣馬吏於西界推問李黑得之。黑語協,乃致伯文書與佗。佗識其紙,乃是父亡時送箱中文書也。表文字猶在也,而書不可曉。乃請費長房讀之,曰:『告佗:當從府君出案行,當以八月八日日中時,武陵城南溝水畔頓,汝是時必往。』到期,悉將大小於城南待之。須臾果至,但聞人馬隱隱之聲,詣溝水,便聞有呼聲曰:『佗來!汝得我所寄李娥書不邪?』曰:『即得之,故來至此。』伯文以次呼家中大小問之,悲傷斷絕。曰:『死生異路,不能數得汝消息。吾亡後,兒孫乃爾許人!』良乆謂佗曰:『來春大病,與此一丸藥,以塗門戶,則辟來年妖厲矣。』言訖忽去,竟不得見其形。至前春,武陵果大病,白日見鬼,唯伯文之家,鬼不敢向。費長房視藥曰:『此方相臨也。』」博物記曰:「漢末關中大亂,有發前漢宮人冢者,宮人猶活。旣出,平復如舊。魏郭后愛念之,錄置宮內,常在左右。問漢時宮中事,說之了了,皆有次緒。郭后崩,哭泣哀過,遂死。漢末,發范明友奴冢,奴猶活。明友,霍光女壻。說光家事,廢立之際,多與漢書相應。此奴常遊走居民閒,無止住處,遂不知所在。」
       七年,越巂有男化為女子。時周羣上言,哀帝時亦有此異,將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獻帝封于山陽。
       建安中,女子生男,兩頭共身。
       安帝元初六年夏四月,會稽大疫。公羊傳曰:「大災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3f90也。」何休曰:「民疾疫也,邪亂之氣所生。」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三年,揚徐部大疾疫,會稽江左甚。」案傳,鍾離意為督郵,建武十四年會稽大疫。案此則頻歲也。古今注曰:「二十六年,郡國七大疫。」
       延光四年冬,京都大疫。張衡明年上封事:「臣竊見京師為害兼所及,民多病死,死有滅戶。人人恐懼,朝廷燋心,以為至憂。臣官在於考變禳災,思任防救,未知所由,夙夜征營。臣聞國之大事在祀,祀莫大於郊天奉祖。方今道路流言,僉曰『孝安皇帝南巡路崩,從駕左右行慝之臣欲徵諸國王子,故不發喪,衣車還宮,偽遣大臣,並禱請命』。臣處外官,不知其審,然尊靈見罔,豈能無怨!且凡大祀小有不蠲,猶為譴讁,況以大穢,用禮郊廟?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天地明察,降禍見災,乃其理也。又閒者,有司正以冬至之後,奏開恭陵神道。陛下至孝,不忍距逆,或發冢移尸。月令:『仲冬土事無作,慎無發蓋,及起大衆,以固而閉。地氣上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厲氣未息,恐其殆此二事,欲使知過改悔。五行傳曰:『六沴作見,若時共禦,帝用不差,神則不怒,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臣愚以為可使公卿處議,所以陳術改過,取媚神祇,自求多福也。」
       桓帝元嘉元年正月,京都大疫。二月,九江、廬江又疫。
       延熹四年正月,大疫。太公六韜曰:「人主好重賦役,大宮室,多臺遊,則民多病溫也。」
       靈帝建寧四年三月,大疫。
       熹平二年正月,大疫。
       光和二年春,大疫。
       五年二月,大疫。
       中平二年正月,大疫。
       獻帝建安二十二年,大疫。魏文帝書與吳質曰:「昔年疾疫,親故多離其災。」魏陳思王常說疫氣云:「家家有強尸之痛,室室有號泣之哀,或闔門而殪,或舉族而喪者。」
       靈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氣墮北宮溫明殿東庭中,黑如車蓋,起奮訊,身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貌似龍。上問蔡邕,對曰:「所謂天投蜺者也。不見足尾,不得稱龍。易傳曰:『蜺之比無德,以色親也。』潛潭巴曰:『虹出,后妃陰脅王者。』又曰:『五色迭至,照于宮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圖曰:『天子外苦兵,威內奪,臣無忠,則天投蜺。』案邕集稱曰:「演孔圖曰:『蜺者,斗之精也。失度投蜺見態,主惑於毀譽。』合誠圖曰:『天子外苦兵者也。』」變不空生,占不空言。」邕對又曰:「意者陛下樞機之內,衽席之上,獨有以色見進,陵尊踰制,以昭變象。若羣臣有所毀譽,聖意低迴,未知誰是。兵戎未息,威權漸移,忠言不聞,則虹蜺所在生也。抑內寵,任中正,決毀譽,分直邪,各得其所;勒守衞,整武備,威權之機不以假人,則其救也。」先是立皇后何氏,皇后每齋,當謁祖廟,輒有變異不得謁。中平元年,黃巾賊張角等立三十六方,起兵燒郡國,山東七州處處應角。遣兵外討角等,內使皇后二兄為大將統兵。其年,宮車宴駕,皇后攝政,二兄秉權。譴讓帝母永樂后,令自殺。陰呼并州牧董卓欲共誅中官,中官逆殺大將軍進,兵相攻討,京都戰者塞道。皇太后母子遂為太尉卓等所廢黜,皆死。天下之敗,兵先興於宮省,外延海內,二三十歲,其殃禍起自何氏。袁山松書曰:「是年七月,虹晝見御坐玉堂後殿前庭中,色青赤也。」

本书目录

卷一上 帝紀第一上 光武皇帝
卷一下 帝紀第一下 光武皇帝
卷二 帝紀第二 顯宗孝明帝
卷三 帝紀第三 肅宗孝章皇帝
卷四 帝紀第四 孝和 孝殤皇帝
卷五 帝紀第五 孝安皇帝
卷六 帝紀第六  孝順 孝沖 孝質皇帝
卷七 帝紀第七 孝桓皇帝
卷八 帝紀第八 孝靈皇帝
卷九 帝紀第九 孝獻帝
卷十上 皇后紀第十上
卷十下 皇后紀第十下
卷十一 列傳第一
卷十二 列傳第二
卷十三 隗囂公孫述列傳第三
卷十四 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
卷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列傳第十 銚期 王霸 祭遵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竇融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馬援
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五
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六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七
卷二十八上 列傳第十八上 桓譚 馮衍
卷二十八下 列傳第十八下
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九
卷三十上 列傳第二十上
卷三十下 列傳第二十下
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梁統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鄭興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九
卷四十上 列傳第三十上 班彪
卷四十下 列傳第三十下
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東海恭王彊 沛獻王輔 楚王英 濟南安王康 東平獻王蒼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袁安
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卷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卷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五十 列傳第四十
卷五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崔駰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楊震
卷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千乘貞王伉 平春悼王全 清河孝王慶 濟北惠王壽 河閒孝王開 城陽懷王淑 廣宗殤王萬歲 平原懷王勝
卷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卷六十上 列傳第五十上
卷六十下 列傳第五十下
卷六十一 列傳第五十一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荀淑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三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卷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六
卷六十七 黨錮列傳第五十七
卷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八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七十 列傳第六十
卷七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七十四上 列傳第六十四上
卷七十四下 列傳第六十四下
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七十六 循吏列傳第六十六
卷七十七 酷吏列傳第六十七 䊸
卷七十八 宦者列傳第六十八
卷七十九上 儒林列傳第六十九上
卷七十九下 儒林列傳第六十九下
卷八十上 文苑列傳第七十上
卷八十下 文苑列傳第七十下
卷八十一 獨行列傳第七十一
卷八十二上 方術列傳第七十二上
卷八十二下 方術列傳第七十二下
卷八十三 逸民列傳第七十三
卷八十四 列女傳第七十四
卷八十五 東夷列傳第七十五
卷八十六 南蠻西南夷列傳第七十六
卷八十七 西羌傳第七十七
卷八十八 西域傳第七十八
卷八十九 南匈奴列傳第七十九
卷九十 列傳第八十
志第一 律曆上
志第二 律曆中
志第三 律曆下
志第四 禮儀上
志第五 禮儀中
志第六 禮儀下
志第七 祭祀上
志第八 祭祀中
志第九 祭祀下
志第十 天文上
志第十一 天文中
志第十二 天文下
志第十三 五行一
志第十四 五行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三
志第十六 五行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五
志第十八 五行六
志第十九 郡國一
志第二十 郡國二
志第二十一 郡國三 陳留 東郡 東平 任城 泰山 濟北 山陽 濟陰
志第二十二 郡國四 濟南 平原 樂安 北海 東萊 齊國
志第二十三 郡國五 漢中 巴郡 廣漢 蜀郡 犍為 牂牁 越巂 益州 永昌 廣漢屬國 蜀郡屬國 犍為屬國
志第二十四 百官一
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
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
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
志第二十八 百官五
志第二十九 輿服上
志第三十 輿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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