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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繁體版)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儒學中
作者:北宋 · 歐陽修、宋祁、范鎮、呂夏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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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餘令 徐齊聃 沈伯儀 路敬淳 王元感 王紹宗 彭景直 盧粲 尹知章 張齊賢 柳沖 馬懷素 孔若思
       郎餘令,定州新樂人。祖穎,字楚之。與兄蔚之俱有名。隋大業中,為尚書民曹郎,蔚之位左丞。煬帝語稱「二郎」。武德時,楚之以大理卿封常山郡公,與李綱、陳叔達定律令。持節諭山東,為竇建德所獲,脅以白刃,終不屈。賊平,以老乞身,謚曰平。
       餘令博于學,擢進士第,授霍王元軌府參軍事。從父知年,亦為王友。元軌每曰:「郎家二賢皆入府,不意培塿而松柏為林也。」徙幽州錄事參軍。有為浮屠者,積薪自焚,長史裴煚率官屬將觀焉,餘令曰:「人好生惡死,情也。彼違蔑教養,反其所欲,公當察之,毋輕往。」煚試廉按,果得其姦。
       孝敬在東宮,餘令以梁元帝有孝德傳,更撰後傳數十篇獻太子,太子嗟重。改著作佐郎,卒。
       兄餘慶,為吏清而刻於法。高宗時,為萬年令,道無掇遺。累遷御史中丞,務謙謹下人,引御史坐與論議。吏部侍郎楊思玄倨貴,視選者不以禮,餘慶劾免其官。久之,出為蘇州刺史。坐累下遷交州都督。
       驩州司馬裴敬敷與餘慶雅故,以事笞餘慶婢父,婢方嬖,譖敬敷死獄中。又裒貨無藝,民詣闕訴之,使者十輩臨按,餘慶謾讕,不能得其情。最後,廣州都督陳善弘按之,餘慶自恃在朝廷久,明法令,輕善弘,不置對。善弘怒曰:「舞文弄法,吾不及君;今日以天子命治君,吾力有餘矣。」欲搒械之,餘慶懼,服罪。高宗詔放瓊州。會赦當還,朝廷惡其暴,徙春州。
       始,餘慶治萬年,父知運嫌其酷,將杖之,餘慶避免。父歎曰:「國家用之矣,吾尚奈何!」及為御史中丞,復歎曰:「郎氏危矣!」以憂死。餘慶卒以貪殘廢。
       徐齊聃字將道,湖州長城人,世客馮翊。梁慈源侯整四世孫。八歲能文,太宗召試,賜所佩金削刀。舉弘文生,調曹王府參軍。高宗時,為潞王府文學、崇文館學士,侍皇太子講,修書于芳林門。時姑為帝婕妤,嫌以恩進,故求出為桃林令。召為沛王侍讀,再遷司議郎,皆不就。累進西臺舍人。
       咸亨初,詔突厥酋長子弟得事東宮,齊聃上書諫,以為:「氊裘冒頓之裔,解辮削衽,使在左右,非所謂『恭慎威儀,以近有德』,『任官惟賢才,左右惟其人』之義。」又長孫无忌以讒死,家廟毀頓,齊聃言於帝曰:「齊獻公,陛下外祖,雖後嗣有罪,不宜毀及先廟。今周忠孝公廟反崇飾踰制,恐非所以示海內。」帝寤,有詔復獻公官,以无忌孫延主其祀。
       齊聃善文誥,帝愛之,令侍皇太子及諸王屬文,以職樞劇,許間日一至。坐漏禁中事,貶蘄州司馬。又流欽州。卒,年四十四。睿宗時,贈禮部尚書。
       子堅。
       堅字元固,幼有敏性,沛王聞其名,召見,授紙為賦,異之。十四而孤,及壯,寬厚長者。舉秀才及第,為汾州參軍事,遷萬年主簿。
       天授三年,上言:「書有五聽,令有三覆,慮失情也。比犯大逆,詔使者勘當,得實輒決。人命至重,萬有一不實,欲訴無由,以就赤族,豈不痛哉!此不足檢下之姦亂,適長使人威福耳。臣請如令覆奏,則死者無恨。又古者罰不逮嗣,故郤芮亂國而缺升諸朝,嵇康蒙戮而紹死于難,則於它親不復致疑。今選部廣責逆人親屬,至無服者尚數十條。且詔書『與逆同堂親不任京畿,緦麻親不得侍衛』,臣請如詔書外,一切不禁,以申曠蕩。」
       聖曆中,東都留守楊再思、王方慶共引為判官。方慶善禮學,嘗就質疑晦,堅為申釋,常得所未聞。屬文典厚,再思每目為鳳閣舍人樣。與徐彥伯、劉知幾、張說與脩三教珠英,時張昌宗、李嶠總領,彌年不下筆,堅與說專意撰綜,條彙粗立,諸儒因之乃成書。累遷給事中,封慈源縣子。
       中宗怒韋月將,欲即斬之,堅奏盛夏生長,請須秋乃決,時申救者亦衆,得以搒死。俄以禮部侍郎為脩文館學士。
       睿宗即位,授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館學士,脩史,進東海郡公,遷黃門侍郎。時監察御史李知古兵擊姚州渳河蠻,降之,又請築城,使輸賦傜。堅議:「蠻夷羈縻以屬,不宜與中國同法,恐勞師遠伐,益不償損。」不聽,詔知古發劍南兵築城堡,列州縣。知古因是欲誅其豪酋,入子女為奴婢,蠻懼,殺知古。相率潰叛,姚、巂路閉不通者數年。
       初,太平公主用事,武攸暨屢邀請堅,堅不許;又以妻岑羲女弟,固辭機密,轉太子詹事,曰:「吾非求高,逃禍耳。」羲敗,不染於惡,出為絳州刺史。數外徙,久乃遷秘書監、左散騎常侍。
       玄宗改麗正書院為集賢院,以堅充學士,副張說知院事。帝大酺集賢,幔舍在百司上,說令揭大榜以侈其寵,堅見,遽命撤之,曰;「君子烏取多尚人!」從上泰山,以參定儀典,加光祿大夫。堅於典故多所諳識,凡七當譔次高選。卒,年七十餘,帝悼惜,遣使就弔,贈太子少保,謚曰文。
       齊聃姑為太宗充容,仲為高宗婕妤,皆明圖史,議者以堅父子如漢班氏。
       子嶠,字巨山。開元中為駕部員外郎、集賢院直學士,遷中書舍人、內供奉、河南尹。封慈源縣公。父子相次為學士,自祖及孫,三世為中書舍人。
       沈伯儀,湖州吳興人。武后時,為太子右諭德。
       初,太常少卿韋萬石議明堂大亨事,上言:「鄭玄說祀五天帝,王肅謂祀五行帝。貞觀禮從玄,至顯慶禮祀昊天上帝,乾封詔書祀五天帝兼祀昊天,上元詔書從貞觀禮、儀鳳初詔祀事一用周制。今應何樂?」高宗乃詔尚書省集諸儒議,未能定。於是大享參用貞觀、顯慶二禮。垂拱元年,成均助教孔玄義奏:「嚴父莫大配天,天於萬物為最大,推父偶天,孝之大,尊之極也。易稱『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上帝,天也。昊天之祭,宜祖、考並配,請以太宗、高宗配上帝於圓丘,神堯皇帝配感帝南郊。祭法:『祖文王,宗武王。』祖配上帝於圓丘,神堯皇帝配感帝南郊。祭法:『祖文王,宗武王。』祖,包武王以言也。知明堂以祖、考配,於二經合。」伯儀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鄭玄曰:『禘、郊、祖、宗,皆配食也。祭昊天圓丘曰禘,祭上帝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明堂曰祖、宗。』此為最詳。虞夏退顓頊郊嚳,殷捨契郊冥,去取違舛,惟周得禮之序,至明堂始兩配焉。文王上配五帝,武王下配五神,別父子也。經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又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不言嚴武王以配天,則武王雖在明堂,未齊於配,雖同祭而終為一主也。緯曰:『后稷為天地主,文王為五帝宗。』若一神而兩祭之,則薦獻數瀆,此神無二主也。貞觀、永徽禮實專配,由顯慶後始兼尊焉。今請以高祖配圓丘、方澤,太宗配南北郊,高宗配五天帝。」鳳閣舍人元萬頃、范履冰等議:「今禮昊天上帝等五祀,咸奉高祖、太宗兼配,以申孝也。詩昊天章『二后受之』,易『薦上帝,配祖、考』,有兼配義。高祖、太宗旣先配五祀,當如舊。請奉高宗歷配焉。」自是郊、丘,三帝並配云。
       伯儀歷國子祭酒、脩文館學士,卒。
       路敬淳,貝州臨清人,父文逸,遇隋季大亂,闔門死於盜。文逸遁免,流離辛苦,自傷家多難,閉口不食,行者哀其窮,彊飲食之,更負以行,乃得脫。貞觀末,官申州司馬。
       敬淳少志學,足不履門。居親喪,倚廬不出者三年。服除,號慟入門,形容癯毀,妻不之識。後擢進士第。天授中,再遷太子司議郎兼脩國史、崇賢館學士。數受詔篹輯慶卹儀典,武后稱之。尤明姓系,自魏,推本其來,皆有條序,著姓略、衣冠系錄等百餘篇。後坐綦連耀交通,下獄死。神龍初,贈秘書少監。
       弟敬潛,少與敬淳齊名,歷懷州錄事參軍,亦坐耀事繫獄,免死。後為遂安令。先是,令多死,敬潛欲辭,妻曰:「君不死獄而得全,非生死有命邪?」從之。到官,有梟嘯其屏,鼠數十走于前,左右驅之,擁杖而號,敬潛不為懼。久之,遷衛令,位中書舍人。
       唐初,姓譜學唯敬淳名家。其後柳沖、韋述、蕭穎士、孔至各有撰次,然皆本之路氏。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擢明經高第,調博城丞。紀王慎為兗州都督,厚加禮,敕其子東平王續往受業。天授中,稍遷左衛率府錄事,兼直弘文館。武后時,巳郊,遂享明堂,封嵩山,詔與韋叔夏等草儀具,衆推其練洽。轉四門博士,仍直弘文館。
       年雖老,讀書不廢夜。所撰書糾謬、春秋振滯、禮繩愆等凡數十百篇,長安時上之,丐官筆楮寫藏秘書。有詔兩館學士、成均博士議可否。祝欽明、郭山惲、李憲等本章句家,見元感詆先儒同異,不懌,數沮詰其言,元感緣罅申釋,竟不詘。魏知古見其書,歎曰:「五經指南也。」而徐堅、劉知幾、張思敬等惜其異聞,每為助理,聯疏薦之,遂下詔褒美,以為儒宗。拜太子司議郎兼崇賢館學士。中宗以東宮官屬,加朝散大夫,卒。
       元感初著論三年之喪以三十有六月,譏詆諸儒。鳳閣舍人張柬之破其說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由古則然。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左氏曰『禮也。』杜預謂:『僖喪終是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故謂之禮。公羊傳:『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何以譏?三年之內不圖婚。』何休曰:『僖以十二月薨,未終二十五月,故譏云。』杜預推曆乙巳乃在十一月,經書十二月為誤。文公元年四月,葬僖公。傳曰:『緩。』夫諸侯之葬五月,若十二月薨,五月不得云緩,則十一月明甚。然二家所競,乃一月,非一歲,則二十五月,其一驗也。書稱成湯旣沒,太甲元年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孔安國曰:『湯以元年十一月崩。』此則明年祥,又明年大祥,故下言『惟三祀,十有二月朔,尹以冕服,奉嗣王歸于亳』。是十一月服除而冕。顧命:『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翌日乙丑,王崩。丁卯,命作冊度。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凡十日,康王始見廟。明湯崩在十一月。比殯訖,以十二月祗見其祖。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祗見厥祖,侯甸羣后咸在』,則崩及見廟,周因於殷也,非元年前復有一歲,此二十五月之二驗。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然而以是為斷者,送死有已,服生有節。』又曰:『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食酒肉。』又曰:『再期之喪,三年;期之喪,二年;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五月之喪,二時;三月之喪,一時。』此二十五月之三驗。儀禮:『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二十五月之四驗。書、春秋、禮皆周公、尼父所定,敢問此可為法否?昔鄭玄以中月而禫者,內容一月,自喪至禫,凡二十七月。今旣用之,而二十五月初無疑論。大抵子於親喪,有終身之痛,創巨者日久,痛深者愈遲,何歲月而止乎?故練而慨然,悲慕未盡,而踊擗之情差末;祥而廓然,哀傷巳除,而孤藐之懷更劇。此情之所致,寧外飾哉?故先王立其中制,使情文兩稱,是以祥則縞帶素紕,禫則無不佩。夫去衰麻,襲錦縠,行道之人皆不忍,直為節之以禮,叵如之何。故仲由不能過制為姊服,孔鯉不能過期哭母,彼詎不懷?畏名教之嚴也。」當世謂柬之言不詭聖人,而元感論遂廢。
       王紹宗字承烈,梁左民尚書銓曾孫。系本琅邪,徙江都云。少貧狹,嗜學,工草隸,客居僧坊,寫書取庸自給,凡三十年。庸足給一月即止,不取贏,人雖厚償,輒拒不受。
       徐敬業起兵,聞其行,以幣劫之,稱疾篤。復令唐之奇彊遣,不肯赴,敬業怒,將殺之,之奇曰:「彼人望也,殺之沮士心,不可。」由是免。事平,大總管李孝逸表其節,武后召赴東都,謁殿中,褒慰良厚,擢太子文學。累進秘書少監,使侍皇太子。紹宗雅脩飾,當時公卿莫不慕悅其風,張易之兄弟亦頗結納。易之誅,坐廢,卒于家。
       嘗與人書曰:「鄙夫書無工者,特由水墨之積習耳。常精心率意、虛神靜思以取之。吳中陸大夫常以余比虞君,以不臨寫故也。聞虞被中畫腹,與余正同。」虞,即世南也。
       紹宗兄玄宗隱嵩山,號太和先生,傳黃老術。
       彭景直,瀛州河間人。中宗景龍末,為太常博士。時獻、昭、乾三陵皆日祭,景直上言:
       在禮,陵不日祭,宗廟有月祭,故王者設廟、祧、壇、墠,為親疏多少之殺。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皆月祭。遠廟為祧,享嘗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有禱祭之,無禱乃止。譙周曰:「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廟,皆朔加薦,以象生時朔食,號月祭,二祧廟不月祭。」則古無日祭者。今諸陵朔、望進食,近古之殷事;諸節進食,近古之薦新。鄭玄曰:『殷事,月之朔、半,薦新奠也。』於儀禮,朔、半日,猶常日朝夕也,旣大祥,即四時焉,此其祭皆在廟云。近世始以朔、望諸節祭陵寢,唯四時及臘,五享于廟。尋經質禮,無日祭於陵之文。漢時,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與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廟。園各有寢、便殿,故日祭諸寢,月祭諸便殿。貢禹以禮節煩數,白元帝願罷郡、國廟。丞相韋玄成等後因議七廟外寢園皆無復脩。議者亦以祭不欲數,宜復古四時祭於廟。劉歆引春秋外傳曰:『祖、禰日祭,曾、高月祀,二祧時享,壇、墠歲貢。』魏、晉以降,不祭墓。唐家擇古作法,臣謂宜罷諸陵日祭,如禮便。帝不從,因下詔:「有司言諸陵不當日進食。夫禮以人情為之沿革,何專古而泥所聞?乾陵宜朝晡進奠,昭、獻陵日一進,或所司乏于費,可減朕常膳為之。」
       帝崩,葬定陵,有司議以和思皇后祔葬,后為武后所殺,不得其喪所,將以招魂合諸梓宮,景直曰:「招魂古無傳,不可。請如橋山藏衣冠故事,納后褘衣,復寢宮,舉衣魂輅,告以太牢,內之方中,奉帝梓棺右,覆以夷衾。」衆當其言,制曰:「可。」景直後歷禮部郎中卒。
       盧粲,幽州范陽人,後魏侍中陽烏五世孫。祖彥卿,亦善著書。粲始冠,擢進士第。神龍中,累遷給事中。時節愍太子立,韋后疾之,諷中宗以衛府封物給東宮,粲駁奏:「太子匕鬯主,歲時服用,宜取於百司。周禮,諸用財器,『歲終則會,唯王及太子不會』。今乃與諸王等夷,非所謂憲章古昔者。」詔可。
       武崇訓死,詔墓視陵制,粲曰:「凡王、公主墓,無稱陵者,唯永泰公主事出特制,非後人所援比。崇訓塋兆,請視諸王。」詔曰:「安樂公主與永泰不異,崇訓於主當同穴,為陵不疑。」粲固執,以「陵之稱,本施尊極,雖崇訓之親,不及雍王,雍墓不稱陵,崇訓緣主而得假是名哉?」詔可。主大怒,出粲陳州刺史。粲曰;「苟所論得行,雖遠何憚!」開元初,為秘書少監。
       其從父行嘉,仕為雍王記室,亦以學聞。
       粲累封固安縣侯,終邠王傅,謚曰景。
       尹知章,絳州翼城人。少雖學,未甚通解,忽夢人持巨鑿破其心,內若劑焉,驚悟,志思開澈,遂遍明六經。諸生嘗講授者,更北面受大義。
       長安中,擢定王府文學。遷太常博士。中宗時,或建言以涼武昭王為七廟始祖,知章議:「武昭遠世,非王業所因。」乃止。出為陸渾令,坐事,輒棄官去。時散騎常侍解琬亦罷歸,與知章潭思經術,舉訢訢然。張說表諸朝,擢禮部員外郎,轉國子博士。馬懷素緒定秘書,奏知章是正文字。
       每休沐,講授未始輟。於易、老、莊書尤縣解。弟子貧者,賙給之。性和厚,人不見有喜慍。未嘗問產業,其子欲廣市樵米為歲中計,知章曰:「如而計,則貧人何以取資?且吾尚應奪民利邪?」卒官。所注傳頗多行於時。門人孫季良等頌其德,刻著東都國子監門外。
       季良,偃師人,一名翌,仕歷左拾遺、集賢院直學士。
       張齊賢,陝州陝人。聖曆初,為太常奉禮郎。
       武后詔百官議告朔于明堂,讀時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四方朝集使皆列於廷。太常博士辟閭仁諝曰:「經無天子月告朔。唯玉藻:『天子聽朔南門之外。』周太宰:『正月之吉,布政於邦國都鄙。』干寶曰:『建子月告朔日也。』此玉藻聽朔同誼。今元日讀時令,合古聽朔事。獨鄭玄以秦制月令有五帝五官,因言『聽朔必以特牲告時帝及神,以文王、武王配』。其言非是。月令曰『其帝太昊,其神句芒』,謂宣令告人,使奉時務業,月皆有令,故云,非天子月朔以配帝祭也。告朔者,諸侯禮也,春秋:『旣視朔,遂登臺。』玄又說人君月告朔於廟,其祭為朝享。魯自文公始不視朔、明非天子所行。玄謂告帝即人帝,神即重、黎、五官,不言天子拜祭。臣請罷告朔、月祭,以應古禮。」齊賢不韙其說,質曰:「穀梁氏稱『閏月,天子不告朔』,它月故告朔矣。左氏言魯『不告閏朔,為棄時政』,則諸侯雖閏告朔矣。周太史『頒朔于邦國』,玉藻『閏月,王居門』,是天子雖閏亦告朔。二家去聖不遠,載天子、諸侯告朔事,顯顯弗繆。今議者乃以太宰正月之吉,布治邦國,而言天子元日一告朔,殊失其旨。一歲之元,六官自布所職之典。干寶謂吉為朔,故世人繆吉為告,據繆失經,不得為法。議者又引左氏說,專在諸侯,不知玉藻與左說正同,而獨於天子言歲首一告,何去取之恣也!又謂時帝,五人帝也。玄於時帝包天人,故以文、武作配,是並告兩五帝為不疑。諸侯受朔天子,藏於廟。天子受朔于天,宜在明堂,故告時帝,配祖考。議者曰:『天子月告祭頒朔,則諸侯安得藏之?故太宰歲首布一歲事,太史頒之也。』是不然,周太史『頒朔邦國』,是總頒十二朔於諸侯;天子猶月告者,頒官府都鄙也。內外異言之也。禮不可罷。」鳳閣侍郎王方慶又推言:「明堂,布政之宮,所以明天氣,統萬物也。漢儒以明堂、太廟為一,宗祀其祖,而配上帝。取宗祀曰清廟,正室為太室,向陽為明堂,建學為太學,圜水為辟雍,異名同事,古之制也。天子以正月上辛總受十二月政於南郊,還藏于祖廟,月取一政,班之明堂。諸侯則受於天子,藏之祖廟,月取一政,行之于國。王者以其禮告廟,謂之告朔;視月之政,謂之視朔。玉藻:『玄冕而朝日東門之外,聽朔南門之外。』鄭玄說:『明堂在國陽,就其時之堂而聽朔焉。卒事,宿路寢。』今元日通天宮受朝,有司遂讀時令、布政,古之禮也。舊說天子歲入明堂者十八:大享,一;月告朔,十二;四時迎氣,四;巡狩之歲,一。今議者唯許歲首一入,不以隘乎?陛下幸建明堂,遵用告朔事,若月一聽,則近于煩,每孟月視朔,惟制定其禮,臣下不敢專。」成均博士吳楊吾等共言:「秦滅學,告朔禮廢。今用四孟月、季夏,至明堂告五時帝堂上,請兼如齊賢、方慶議。」不數歲,禮亦廢。
       久之,齊賢遷博士。時東都置太社,禮部尚書祝欽明問禮官博士:「周家田主用所宜木,今社主石,奈何?」齊賢與太常少卿韋叔夏、國子司業郭山惲、尹知章等議:「春秋:『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故曰:『不用命,戮于社。』社稷主用石,以可奉而行也。崔靈恩曰:『社主用石,以地產最實歟!』呂氏春秋言『殷人社用石』。後魏天平中,遷太社石主,其來尚矣。周之田主用所宜木,其民間之社歟!非太社也。」於是舊主長尺有六寸,方尺七寸,問博士云何,齊賢等議:「社主之制,禮無傳。天子親征,載以行,則非過重。禮『社祭土,主陰氣』。韓詩外傳:『天子太社方五丈,諸侯半之。』五,土數。社主宜長五尺,以準數五;方二尺,以準陰偶;剡其上,以象物生;方其下,以象地體;埋半土中,本末均也。請度以古尺」云,又問:「社稷壇隨四方用色,而中不數尺,冒黃土,謂何?」齊賢等曰:「天子太社,度廣五丈,分四方,上冒黃土,象王者覆被四方,然則當以黃土覆壇上。舊壇上不數尺,覆被之狹,乖於古。」於是以方色飾壇四面及陛,而黃土全覆上焉。祭牲皆太牢。其後改先農曰「帝社」,又立「帝稷」,皆齊賢等參定。
       中宗即位,因武后東都廟改為唐朝,議滿七室,以涼武昭王為始祖。齊賢上議:「禮,天子七廟,尊始封君曰太祖,百代不遷,始祖無聞焉。殷自玄王至湯,周后稷至武王,皆出太祖後,合食有序。景皇帝始封唐,實為太祖,以世數近,故尚在昭穆。今乃上引武昭王為始祖,異乎殷、周之本卨、稷也。卨、稷興胙,景皇帝是也。昭王國不世傳,後嗣失守。景帝實始封唐,子孫是承。若近捨唐,遠引涼,不見其可。且魏不祖曹參,晉不祖司馬卬,宋不祖楚元王,齊、梁不祖蕭何,陳、隋不祖胡公、楊震,今謂昭王為祖,可乎?漢以周郊后稷,議欲郊堯,杜林以為周興自后稷,漢業特起,功不緣堯,卒不果郊。武德初定,去昭王尤近,不託祖者,不可故也。今而立之,非祖宗意。景皇失位,神弗臨享,殆非詒厥孫謀者。」博士劉承慶、尹知章又言:「受命之君,王跡有淺深,代系有遠邇。祖以功,昭穆以親。有功者不遷,親盡者毀。今不宜以廟數未備,引當遷之主於昭穆上,苟充七室也。景皇帝旣號太祖,以世淺猶在六室位,則室未當有七,非天子廟不當七也。大帝神主旣祔,宣皇帝當遷。宣非始祖,又無宗號,親盡而遷,不可復立。請仍為六室。」詔宰相詳裁。於是祝欽明等上言:「博士等三百人為兩說:齊賢等不祖武昭王,劉承慶等請遷宣皇帝。臣等欲皆可其奏。」詔可。俄以孝敬皇帝為義宗,列於廟為七室。西京太廟亦如之。
       齊賢遷累諫議大夫,卒。
       柳沖,蒲州虞鄉人,隋饒州刺史莊曾孫。父楚賢,大業中為河北縣長。高祖兵興,堯君素據郡固守,楚賢說曰:「隋之亡,天下共知。唐公名在圖籙,動以誠信,豪英景赴,天所贊也。君子見幾而作,俟終日邪?」君素不從,楚賢潛行自歸,授侍御史。貞觀中,持節冊拜突厥,辭其遺不受。歷交、桂二州都督、杭州刺史,皆有名。
       沖好學,多所研總。天授初,為司府寺主簿,詔遣安撫淮南,使有指,封河東縣男。中宗景龍中,遷左散騎常侍,脩國史。
       初,太宗命諸儒撰氏族志,甄差羣姓,其後門冑興替不常,沖請改脩其書,帝詔魏元忠、張錫、蕭至忠、岑羲、崔湜、徐堅、劉憲、吳兢及沖共取德、功、時望、國籍之家,等而次之。夷蕃酋長襲冠帶者,析著別品。會元忠等繼物故,至先天時,復詔沖及堅、兢與魏知古、陸象先、劉子玄等討綴,書乃成,號姓系錄。歷太子賔客、宋王師、昭文館學士,以老致仕。開元初,詔沖與薜南金復加刊竄,乃定。
       後柳芳著論甚詳,今刪其要,著之左方。芳之言曰:
       氏族者,古史官所記也。昔周小史定繫世,辯昭穆,故古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諸侯、卿、大夫名號繼統。左丘明傳春秋,亦言:「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命之氏;諸侯以字為氏,以謚為族。」昔堯賜伯禹姓曰姒,氏曰有夏;伯夷姓曰姜,氏曰有呂。下及三代,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後世或氏於國,則齊、魯、秦、吳;氏於謚,則文、武、成、宣;氏於官,則司馬、司徒;氏於爵,則王孫、公孫;氏於字,則孟孫、叔孫;氏於居,則東門、北郭;氏於志,則三烏、五鹿;氏於事,則巫、乙、匠、陶。於是受姓命氏,粲然衆矣。
       秦旣滅學,公侯子孫失其本系。漢興,司馬遷父子乃約世本脩史記,因周譜明世家,乃知姓氏之所由出,虞、夏、商、周、昆吾、大彭、豕韋、齊桓、晉文皆同祖也。更王迭霸,多者千祀,少者數十代。先王之封旣絕,後嗣蒙其福,猶為彊家。
       漢高帝興徒步,有天下,命官以賢,詔爵以功,誓曰:「非劉氏王、無功侯者,天下共誅之。」先王公卿之冑,才則用,不才棄之,不辨士與庶族,然則始尚官矣。然猶徙山東豪傑以實京師,齊諸田,楚屈、景,皆右姓也。其後進拔豪英,論而錄之,蓋七相、五公之所由興也。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冑,卑寒士,權歸右姓巳。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冑,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巳。然其別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于時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真偽。故官有世冑,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由是有譜局,令史職皆具。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亦號「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代北則為「虜姓」,元、長孫、宇文、于、陸、源、竇首之。「虜姓」者,魏孝文帝遷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八氏十姓,出於帝宗屬,或諸國從魏者;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世為部落大人。並號河南洛陽人。「郡姓」者,以中國士人差第閥閱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僕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太中大夫者為「丙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凡得入者,謂之「四姓」。又詔代人諸冑,初無族姓,其穆、陸、奚、于,下吏部勿充猥官,得視「四姓」。北齊因仍,舉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故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則為右姓;太和以郡四姓為右姓;齊浮屠曇剛類例凡甲門為右姓;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為右姓;隋開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則為右姓;唐貞觀氏族志凡第一等則為右姓;路氏著姓略,以盛門為右姓;柳沖姓族糸錄凡四海望族則為右姓。不通歷代之說,不可與言譜也。今流俗獨以崔、盧、李、鄭為四姓,加太原王氏號五姓,蓋不經也。
       夫文之弊,至于尚官;官之弊,至于尚姓;姓之弊,至于尚詐。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罷鄉舉,離地著,尊執事之吏。於是乎士無鄉里,里無衣冠,人無廉恥,士族亂而庶人僭矣。故善言譜者,繫之地望而不惑,質之姓氏而無疑,綴之婚姻而有別。山東之人質,故尚婚婭,其信可與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智可與也;關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達可與也;代北之人武,故尚貴戚,其泰可與也。及其弊,則尚婚婭者先外族、後本宗,尚人物者進庶孽、退嫡長,尚冠冕者略伉儷、慕榮華,尚貴戚者徇勢利、亡禮教。四者俱弊,則失其所尚矣。
       人無所守,則士族削;士族削,則國從而衰。管仲曰:「為國之道,利出一孔者王,二孔者彊,三孔者弱,四孔者亡。」故冠婚者,人道大倫。周、漢之官人,齊其政,一其門,使下知禁,此出一孔也,故王;魏、晉官人,尊中正,立九品,鄉有異政,家有競心,此出二孔也,故彊;江左、代北諸姓,紛亂不一,其要無歸,此出三孔也,故弱;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鄉黨,政煩於上,人亂於下,此出四孔也,故亡。唐承隋亂,宜救之以忠,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之行修,則人物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冕之緒崇;冠冕之緒崇,則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
       晉太元中,散騎常侍河東賈弼譔姓氏簿狀,十八州百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篇,甄析士庶無所遺。宋王弘、劉湛好其書。弘每日對千客,可不犯一人諱。湛為選曹,譔百家譜以助銓序,文傷寡省,王儉又廣之,王僧孺演益為十八篇,東南諸族自為一篇,不入百家數。弼傳子匪之,匪之傳子希鏡,希鏡譔姓氏要狀十五篇,尤所諳究。希鏡傳子執,執更作姓氏英賢一百篇,又著百家譜,廣兩王所記。執傳其孫冠,冠撰梁國親皇太子序親簿四篇。王氏之學,本於賈氏。
       唐興,言譜者以路敬淳為宗,柳沖、韋述次之。李守素亦明姓氏,時謂「肉譜」者。後有李公淹、蕭穎士、殷寅、孔至,為世所稱。
       初,漢有鄧氏官譜,應劭有氏族一篇,王符潛夫論亦有姓氏一篇。宋何承天有姓苑二篇。譜學大抵具此。魏太和時,詔諸郡中正,各列本土姓族次第為舉選格,名曰「方司格」,人到于今稱之。
       馬懷素字惟白,潤州丹徒人。客江都,師事李善,貧無資,晝樵,夜輒然以讀書,遂博通經史。擢進士第,又中文學優贍科,補郿尉。積勞,遷左臺監察御史。長安中,大夫魏元忠為張易之構謫嶺表,太僕崔貞慎,東宮率獨孤禕之祖道,易之怒,使人上急變,告貞慎等與元忠謀反。武后詔懷素按之,使者促迫,懷素執不從,曰:「貞慎餞流人當得罪,以為謀反,則非。昔彭越以逆誅,欒布奏事尸下,漢不坐罪。今元忠罪非越比,不宜坐餞闊之人。且陛下操生殺柄,欲加之罪,自當處決聖心,旣付臣按狀,惟知守陛下法爾。」后意解,貞慎等乃免。宰相李迥秀藉易之勢,歛賕諉法,懷素劾罷之。轉禮部員外郎。以十道使黜陟江西,處決平恕。遷考功,覈取實才,權貴謁請不能阿橈。擢中書舍人內供奉,為脩文館直學士。
       開元初,為戶部侍郎,封常山縣公,進兼昭文館學士。篤學,手未嘗廢卷。謙恭慎畏,推為長者。玄宗詔與褚無量同為侍讀,更日番入。旣叩閣,肩輿以進,或行在遠,聽乘馬。宮中每宴見,帝自送迎以師臣禮。有詔句校祕書。是時,文籍盈漫,皆炱朽蟫斷,籤紛舛,懷素建白:「願下紫微、黃門,召宿學巨儒就校繆缺。」又言「自齊以前舊籍,王儉七志巳詳。請採近書篇目及前志遺者,續儉志以藏祕府。」詔可。即拜懷素祕書監。乃召國子博士尹知章、四門助教王直、直國子監趙玄默、陸渾丞吳綽、桑泉尉韋述、扶風丞馬利徵、湖州司功參軍劉彥直、臨汝丞宋辭玉、恭陵令陸紹伯、新鄭尉李子釗、杭州參軍殷踐猷、梓潼尉解崇質、四門直講余欽、進士王愜劉仲丘、右威衛參軍侯行果、邢州司戶參軍袁暉、海州錄事參軍晁良、右率府冑曹參軍毋煚、滎陽主簿王灣、太常寺太祝鄭良金等分部撰次;踐猷從弟秘書丞承業、武陟尉徐楚璧是正文字。懷素奏祕書少監盧á、崔沔為脩圖書副使,祕書郎田可封、康子元為判官。然懷素不善著述,未能有所緒別。會卒,帝舉哀洛陽南城門,贈潤州刺史,謚曰文,給輿還鄉里,喪事官辦。
       懷素卒後,詔祕書官並號脩書學士,草定四部,人人意自出,無所統一,踰年不成。有司疲於供擬,太僕卿王毛仲奏罷內料。又詔右常侍褚無量、大理卿元行沖考絀不應選者,無量等奏:「修撰有條,宜得大儒綜治。」詔委行沖。乃令煚、述、欽總緝部分,踐猷、愜治經,述、欽治史,煚、彥直治子,灣、仲丘治集。八年,四錄成,上之。學士無賞擢者。
       行沖知麗正院,又奏紹伯、利徵、彥直、踐猷、行果、子釗、直、煚、述、灣、玄默、欽、良金與朝邑丞馮朝隱、冠氏尉權寅獻、祕書省校書郎孟曉、揚州兵曹參軍韓覃王嗣琳、福昌令張悱、進士崔藏之入校麗正書。由是祕書省罷撰緝,而學士皆在麗正矣。
       愜、仲丘老病還鄉里。紹伯卒于官。直終岐王府記室參軍事。玄默,集賢直學士。利徵,出為山茌令,儒緩無治術,免官,終于家。子釗坐保任非人,終德州長史。欽至太學博士、集賢院學士。灣,洛陽尉。良金,右補闕、京兆府倉曹參軍事。寅獻,臨淮太守。曉,左補闕。覃,萊州別駕,坐誣告刺史,流遠方。藏之,膳部員外郎。明年,以將仕郎梁令瓚文學直書院,後以右率府兵曹參軍而罷,終恒王府司馬。祕書省校書郎源幼良代利徵,後以協律郎罷。
       殷踐猷字伯起,陳給事中不害五世從孫。博學,尤通氏族、曆數、醫方。與賀知章、陸象先、韋述最善,知章嘗號為「五總龜」,謂龜千年五聚,問無不知也。初為杭州參軍,舉文儒異等科,授祕書省學士,用曹州司法參軍,兼麗正殿學士。以叔父喪,哀慟歐血而卒,年四十八。
       少子寅,舉宏辭,為太子校書,出為永寧尉。吏侮謾甚,寅怒殺之,貶澄城丞。病且死,以母蕭老,不忍決。及斂,其子亮斷指剪髮置棺中,自誓事祖母如寅在。其後侍蕭疾,不脫衣者數年,有白燕巢其楣。後終給事中、杭州刺史。
       踐猷弟季友,歷祕書郎,善畫。
       從父仲容,終冬官郎中,有重名。子承業,以謹樸稱,歷太子左諭德、右威衛將軍。
       族子成己,晉州長史。初,母顏叔父吏部郎中敬仲為酷吏所陷,率二妹割耳訴冤,敬仲得減死。及成己生,而左耳缺云。
       孔若思,越州山陰人,陳吏部尚書奐四世孫。祖紹安,與兄紹新早知名。陳亡,客居鄠,勵志于學。外兄虞世南曰「本朝淪覆,吾分湮滅,有弟若此,知不亡矣。」紹安與孫萬壽皆以文辭稱,時謂「孫孔」。隋大業末。為監察御史。高祖討賊河東,紹安與夏侯端監軍,禮遇尤密。帝受禪,端先歸,拜祕書監。巳而紹安間道走長安,帝悅。擢內史舍人,賜宅一區、良馬二匹。
       若思早孤,其母躬訓教,長以博學聞。有遺以褚遂良書者,納一卷焉,其人曰:「是書貴千金,何取之廉?」荅曰:「審爾,此為多矣。」更還其半。擢明經,歷庫部郎中,常曰:「仕宦至郎中足矣。」座右置止水一石,明自足意。
       中宗初,敬暉、桓彥範當國,以若思多識古今,凡大政事,必咨質後行。三遷禮部侍郎,出為衛州刺史。故事,以宗室為州別駕,見刺史,驁放不肯致恭。若思劾奏別駕李道欽,請訊狀。有詔別駕見刺史致恭,自若思始。以清白擢銀青光祿大夫,賜絹百匹,累封梁郡公。開元七年卒,謚曰惠。
       從父楨,第進士,歷監察御史,門無賔謁,時譏其介。高宗時,再遷絳州刺史,封武昌縣子,謚曰溫。
       子季詡,字季和。永昌初,擢制科,授校書郎。陳子昂常稱其神清韻遠,可比衛玠,終左補闕。
       若思子至,字惟微。歷著作郎,明氏族學,與韋述、蕭穎士、柳沖齊名。撰百家類例,以張說等為近世新族,剟去之。說子垍方有寵,怒曰:「天下族姓,何豫若事,而妄紛紛邪?」垍弟素善至,以實告。初。書成,示韋述,述謂可傳,及聞垍語,懼,欲更增損,述曰:「止!丈夫奮筆成一家書,奈何因人動搖?有死不可改。」遂罷。時述及穎士、沖皆撰類例,而至書稱工。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高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紀第三 高宗
卷四 本紀第四 則天皇后 中宗
卷五 本紀第五 睿宗 玄宗
卷六 本紀第六 肅宗 代宗
卷七 本紀第七 德宗 順宗 憲宗
卷八 本紀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卷九 本紀第九 懿宗 僖宗
卷十 本紀第十 昭宗 哀帝
卷十一 志第一 禮樂一
卷十二 志第二 禮樂二
卷十三 志第三 禮樂三
卷十四 志第四 禮樂四
卷十五 志第五 禮樂五
卷十六 志第六 禮樂六
卷十七 志第七 禮樂七
卷十八 志第八 禮樂八
卷十九 志第九 禮樂九
卷二十 志第十 禮樂十
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 禮樂十一
卷二十二 志第十二 禮樂十二
卷二十三上 志第十三上 儀衛上
卷二十三下 志第十三下 儀衛下
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車服
卷二十五 志第十五 曆一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曆二
卷二十七上 志第十七上 曆三上
卷二十七下 志第十七下 曆三下
卷二十八上 志第十八上 曆四上
卷二十八下 志第十八下 曆四下
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曆五
卷三十上 志第二十上 曆六上
卷三十下 志第二十下 曆六下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七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卷四十 志第三十 地理四
卷四十一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卷四十二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卷四十三上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卷四十三下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卷四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志上
卷四十五 志第三十五 選舉志下
卷四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卷四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卷四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卷四十九上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卷四十九下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卷五十 志第四十 兵
卷五十一 志第四十一 食貨一
卷五十二 志第四十二 食貨二
卷五十三 志第四十三 食貨三
卷五十四 志第四十四 食貨四
卷五十五 志第四十五 食貨五
卷五十六 志第四十六 刑法
卷五十七 志第四十七 藝文一
卷五十八 志第四十八 藝文二
卷五十九 志第四十九 藝文三
卷六十 志第五十 藝文四
卷六十一 宰相表上
卷六十二 宰相表中
卷六十三 宰相表下
卷六十四 方鎮表一
卷六十五 方鎮表二
卷六十六 方鎮表三
卷六十七 方鎮表四
卷六十八 方鎮表五
卷六十九 方鎮表六
卷七十上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上
卷七十下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
卷七十一上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卷七十一下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卷七十二上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卷七十二中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卷七十二下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卷七十三上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卷七十三下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卷七十四上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卷七十四下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卷七十五上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上
卷七十五下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卷七十六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七十七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七十八 列傳第三 宗室
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 高祖諸子
卷八十 列傳第五 太宗諸子
卷八十一 列傳第六 三宗諸子
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 十一宗諸子
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 諸帝公主
卷八十四 列傳第九 李密
卷八十五 列傳第十 王世充 竇建德
卷八十六 列傳第十一 薛舉 李軌 劉武周 高開道 劉黑闥
卷八十七 列傳第十二 蕭銑 輔公祏 沈法興 李子通 梁師都
卷八十八 列傳第十三 劉文靜 裴寂
卷八十九 列傳第十四 屈突通 尉遲敬德 張公謹 唐儉 段志玄
卷九十 列傳第十五
卷九十一 列傳第十六
卷九十二 列傳第十七
卷九十三 列傳第十八 李靖 李勣
卷九十四 列傳第十九 侯君集 張亮 薛萬均
卷九十五 列傳第二十 高儉 竇威
卷九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房玄齡 杜如晦
卷九十七 魏徵列傳第二十二
卷九十八 列傳第二十三 王珪 薛收 馬周 韋挺
卷九十九 列傳第二十四 李綱 李大亮 戴冑 劉洎 崔仁師
卷一百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零一 蕭瑀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零二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零三 列傳第二十八 蘇世長 韋雲起 孫伏伽 張玄素
卷一百零四 列傳第二十九 于志寧 高季輔 張行成
卷一百零五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零六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零七 列傳第三十二 傅弈 呂才 陳子昂
卷一百零八 列傳第三十三 劉仁軌 裴行儉 婁師德
卷一百零九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一十 諸夷番將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三十八 唐臨 張文瓘 徐有功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三十九 崔融 徐彥伯 蘇味道 豆盧欽望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四十 狄仁傑 郝處俊 朱敬則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十二 裴炎 劉禕之 魏玄同 李昭德 吉頊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四十四 武平一 李乂 賈曾至 白居易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四十五 桓彥範 敬暉 崔玄暐 張柬之 袁恕己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四十六 劉幽求 鍾紹京 崔日用 王琚 王毛仲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四十七 魏元忠 韋安石 郭元振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四十九 姚崇 宋璟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五十 蘇瓌 張說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五十二 張嘉貞 源乾曜 裴耀卿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五十九 宇文融 韋堅 楊慎矜 王鉷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六十 哥舒翰 高仙芝 封常清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郭子儀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六十三 李嗣業 馬璘 李抱玉 路嗣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六十四 房琯 張鎬 李泌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六十五 崔圓 苗晉卿 裴冕 裴遵慶 呂諲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六十九 來瑱 田神功 侯希逸 崔寧 嚴礪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七十 元載 王縉 黎幹 楊炎 嚴郢 竇參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七十一 李栖筠 李鄘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七十四 劉晏 第五琦 班宏 王紹 李巽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七十五 李揆 常袞 趙憬 崔造 齊映 盧邁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七十六 關播 董晉 袁滋 趙宗儒 竇易直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七十七 張鎰 姜公輔 武元衡 李絳 宋申錫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七十八 段秀實 顏真卿
卷一百五十四 李晟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八十 馬燧 渾瑊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五十七 陸贄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八十三 韋皐 張建封 嚴震 韓弘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九十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九十二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九十三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九十五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九十六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九十七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九十八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
卷一百七十六 韓愈列傳第一百0一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0二
卷一百七十八 劉蕡列傳第一百0三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0四
卷一百八十 李德裕列傳第一百0五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0六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0七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0八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忠義上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忠義中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忠義下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 孝友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隱逸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儒學上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儒學中
卷二百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儒學下
卷二百0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文藝上
卷二百0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文藝中
卷二百0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文藝下
卷二百0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
卷二百0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 列女
卷二百0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
卷二百0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卷二百0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卷二百0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藩鎮魏博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藩鎮鎮冀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藩鎮盧龍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藩鎮淄青橫海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藩鎮宣武彰義澤潞
卷二百一十五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卷二百一十五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卷二百一十六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卷二百一十六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卷二百一十七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鶻上
卷二百一十七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鶻下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東夷
卷二百二十一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卷二百二十一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卷二百二十二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蠻上
卷二百二十二中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蠻中
卷二百二十二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下 南蠻下
卷二百二十三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上 姦臣上
卷二百二十三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下 姦臣下
卷二百二十四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卷二百二十四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卷二百二十五上 列傳第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卷二百二十五中 列傳第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卷二百二十五下 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附錄:進唐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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