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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繁體版)
卷四十五 志第三十五 選舉志下
作者:北宋 · 歐陽修、宋祁、范鎮、呂夏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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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選有文、武,文選吏部主之,武選兵部主之,皆為三銓,尚書、侍郎分主之。
       凡官員有數,而署置過者有罰,知而聽者有罰,規取者有罰。每歲五月,頒格于州縣,選人應格,則本屬或故任取選解,列其罷免、善惡之狀,以十月會于省,過其時者不敘。其以時至者,乃考其功過。同流者,五五為聯,京官五人保之,一人識之。刑家之子、工賈異類及假名承偽、隱冒升降者有罰。文書粟錯,隱倖者駮放之;非隱倖則不。
       凡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四事皆可取,則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勞。得者為留,不得者為放。五品以上不試,上其名中書門下;六品以下始集而試,觀其書、判。已試而銓,察其身、言;已銓而注,詢其便利而擬;已注而唱,不厭者得反通其辭,三唱而不厭,聽冬集。厭者為甲,上于僕射,乃上門下省,給事中讀之,黃門侍郎省之,侍中審之,然後以聞。主者受旨而奉行焉,謂之「奏受」。視品及流外,則判補。皆給以符,謂之「告身」。凡官已受成,皆廷謝。
       凡試判登科謂之「入等」,甚拙者謂之「藍縷」。選未滿而試文三篇,謂之「宏辭」;試判三條,謂之「拔萃」。中者即授官。
       凡出身,嗣王、郡王,從四品下;親王諸子封郡公者,從五品上;國公,正六品上;郡公,正六品下;縣公,從六品上;侯,正七品上;伯,正七品下;子,從七品上;男,從七品下;皇帝緦麻以上親、皇太后期親,正六品上;皇太后大功、皇后期親,從六品上;皇帝袒免、皇太后小功緦麻、皇后大功親,正七品上;皇后小功緦麻、皇太子妃期親,從七品上。外戚,皆以服屬降二階敘。娶郡主者,正六品上;娶縣主者,正七品上;郡主子,從七品上;縣主子,從八品上。
       凡用蔭,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從七品上;從三品子,從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從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從八品上;從五品及國公子,從八品下。凡品子任雜掌及王公以下親事、帳內勞滿而選者,七品以上子,從九品上敘。其任流外而應入流內,敘品卑者,亦如之。九品以上及勳官五品以上子,從九品下敘。三品以上蔭曾孫,五品以上蔭孫。孫降子一等,曾孫降孫一等。贈官降正官一等,死事者與正官同。郡、縣公子,視從五品孫。縣男以上子,降一等。勳官二品子,又降一等。二王後孫,視正三品。
       凡秀才,上上第,正八品上;上中第,正八品下;上下第,從八品上;中上第,從八品下。明經,上上第,從八品下;上中第,正九品上;上下第,正九品下;中上第,從九品下。進士、明法,甲第,從九品上;乙第,從九品下。弘文、崇文館生及第,亦如之。應入五品者,以聞。書、筭學生,從九品下敘。
       凡弘文、崇文生,皇緦麻以上親,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親,一家聽二人選。職事二品以上、散官一品、中書門下正三品同三品、六尚書等子孫并姪,功臣身食實封者子孫,一蔭聽二人選。京官職事正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供奉官三品子孫,京官職事從三品、中書黃門侍郎并供奉三品官、帶四品五品散官子,一蔭一人。
       凡勳官選者,上柱國,正六品敘;六品而下,遞降一階。驍騎尉、武騎尉,從九品上敘。
       凡居官必四考,四考中中,進年勞一階敘。每一考,中上進一階,上下二階,上中以上及計考應至五品以上奏而別敘。六品以下遷改不更選及守五品以上官,年勞歲一敘,給記階牒。考多者,準考累加。
       凡醫術,不過尚藥奉御。陰陽、卜筮、圖畫、工巧、造食、音聲及天文,不過本色局、署令。鴻臚譯語,不過典客署令。凡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五考送兵部試,有文者送吏部。凡齋郎,太廟以五品以上子孫及六品職事并清官子為之,六考而滿;郊社以六品職事官子為之,八考而滿。皆讀兩經粗通,限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擇儀狀端正無疾者。
       武選,凡納課品子,歲取文武六品以下、勳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子,年十八以上,每州為解上兵部,納課十三歲而試,第一等送吏部,第二等留本司,第三等納資二歲,第四等納資三歲;納已,復試,量文武授散官。若考滿不試,免當年資;遭喪免資。無故不輸資及有犯者,放還之。凡捉錢品子,無違負滿二百日,本屬以簿附朝集使,上于考功、兵部。滿十歲,量文武授散官。其視品國官府佐應停者,依品子納課,十歲而試,凡一歲為一選。自一選至十二選,視官品高下以定其數,因其功過而增損之。
       初,武德中,天下兵革新定,士不求祿,官不充員。有司移符州縣,課人赴調,遠方或賜衣續食,猶辭不行。至則授用,無所黜退。不數年,求者寖多,亦頗加簡汰。
       貞觀二年,侍郎劉林甫言:「隋制以十一月為選始,至春乃畢。今選者衆,請四時注擬。」十九年,馬周以四時選為勞,乃復以十一月選,至三月畢。
       太宗嘗謂攝吏部尚書杜如晦曰:「今專以言辭刀筆取人,而不悉其行,至後敗職,雖刑戮之,而民已敝矣。」乃欲放古,令諸州辟召。會功臣行世封,乃止。它日復顧侍臣曰:「致治之術,在於得賢。今公等不知人,朕又不能遍識,日月其逝,而人遠矣。吾將使人自舉,可乎?」而魏徵以為長澆競,又止。
       初,銓法簡而任重。高宗總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儉始設長名牓,引銓注法,復定州縣升降為八等,其三京、五府、都護、都督府,悉有差次,量官資授之。其後李敬玄為少常伯,委事於員外郎張仁禕,仁禕又造姓歷,改狀樣、銓歷等程式,而銓總之法密矣。然是時仕者衆,庸愚咸集,有偽主符告而矯為官者,有接承它名而參調者,有遠人無親而置保者。試之日,冒名代進,或旁坐假手,或借人外助,多非其實。雖繁設等級、遞差選限、增譴犯之科、開糾告之令以遏之,然猶不能禁。大率十人競一官。餘多委積不可遣,有司患之,謀為黜落之計,以僻書隱學為判目,無復求人之意。而吏求貨賄,出入升降。至武后時,天官侍郎魏玄同深嫉之,因請復古辟署之法,不報。
       初,試選人皆糊名,令學士考判,武后以為非委任之方,罷之。而其務收人心,士無賢不肖,多所進獎。長安二年,舉人授拾遺、補闕、御史、著作佐郎、大理評事、衛佐凡百餘人。明年,引見風俗使,舉人悉授試官,高者至鳳閣舍人、給事中,次員外郎、御史、補闕、拾遺、校書郎。試官之起,自此始。時李嶠為尚書,又置員外郎二千餘員,悉用勢家親戚,給俸祿,使釐務,至與正官爭事相毆者。又有檢校、敕攝、判知之官。神龍二年,嶠復為中書令,始悔之,乃停員外官釐務。
       中宗時,韋后及太平、安樂公主等用事,於側門降墨敕斜封授官,號「斜封官」,凡數千員。內外盈溢,無聽事以居,當時謂之「三無坐處」,言宰相、御史及員外郎也。又以鄭愔為侍郎,大納貨賂,選人留者甚衆,至逆用三年員闕,而綱紀大潰。韋氏敗,始以宋璟為吏部尚書,李乂、盧從愿為侍郎,姚元之為兵部尚書,陸象先、盧懷慎為侍郎,悉奏罷斜封官,量闕留人,雖資高考深,非才實者不取。初,尚書銓掌七品以上選,侍郎銓掌八品以下選。至是,通其品而掌焉。未幾,璟、元之等罷,殿中侍御史崔涖、太子中允薛昭希太平公主意,上言:「罷斜封官,人失其所,而怨積於下,必有非常之變。」乃下詔盡復斜封別敕官。
       玄宗即位,厲精為治。左拾遺內供奉張九齡上疏言:「縣令、刺史,陛下所與共理,尤親於民者也。今京官出外,乃反以為斥逐,非少重其選不可。」又曰:「古者或遙聞辟召,或一見任之,是以士脩名行,而流品不雜。今吏部始造簿書,以備遺忘,而反求精於案牘,不急人才,何異遺劍中流,而刻舟以記。」於是下詔擇京官有善政者補刺史,歲十月,按察使校殿最,自第一至第五,校考使及戶部長官總覈之,以為升降。凡官,不歷州縣不擬臺省。已而悉集新除縣令宣政殿,親臨問以治人之策,而擢其高第者。又詔員外郎、御史諸供奉官,皆進名敕授,而兵、吏部各以員外郎一人判南曹,由是銓司之任輕矣。其後戶部侍郎宇文融又建議置十銓,乃以禮部尚書蘇頲等分主之。太子左庶子吳兢諫曰:「易稱『君子思不出其位』,言不侵官也。今以頲等分掌吏部選,而天子親臨決之,尚書、侍郎皆不聞參,議者以為萬乘之君,下行選事。」帝悟,遂復以三銓還有司。
       開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書,始作循資格,而賢愚一概,必與格合,乃得銓授,限年躡級,不得踰越。於是久淹不收者皆便之,謂之「聖書」。及光庭卒,中書令蕭嵩以為非求材之方,奏罷之。乃下詔曰:「凡人年三十而出身,四十乃得從事,更造格以分寸為差,若循新格,則六十未離一尉。自今選人才業優異有操行及遠郡下寮名跡稍著者,吏部隨材甄擢之。」
       初,諸司官兼知政事者,至日午後乃還本司視事。兵部、吏部尚書侍郎知政事者,亦還本司分闕注唱。開元以來,宰相位望漸崇,雖尚書知政事,亦於中書決本司事以自便。而左、右相兼兵部、吏部尚書者,不自銓總。又故事,必三銓、三注、三唱而后擬官,季春始畢,乃過門下省。楊國忠以右相兼文部尚書,建議選人視官資、書判、狀跡、功優,宜對衆定留放。乃先遣吏密定員闕,一日會左相及諸司長官於都堂注唱,以誇神速。由是門下過官、三銓注官之制皆廢,侍郎主試判而已。
       肅、代以後兵興,天下多故,官員益濫,而銓法無可道者。至德宗時,試太常寺協律郎沈旣濟極言其敝曰:
       近世爵祿失之者久,其失非他,四太而已。入仕之門太多,世冑之家太優,祿利之資太厚,督責之令太薄。臣以為當輕其祿利,重其督責。夫古今選用之法,九流常敘,有三科而已,曰德也,才也,勞也;而今選曹,皆不及焉。且吏部甲令,雖曰度德居任,量才授職,計勞升敘,然考校之法,皆在書判簿歷、言辭俯仰之間,侍郎非通神,不可得而知。則安行徐言,非德也;空文善書,非才也;累資積考,非勞也。苟執不失,猶乖得人,況衆流茫茫,耳目有不足者乎?蓋非鑒之不明,非擇之不精,法使然也。王者觀變以制法,察時而立政。按前代選用,皆州、府察舉,至于齊、隋,署置多由請託。故當時議者,以為與其率私,不若自舉;與其外濫,不若內收。是以罷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此矯時懲弊之權法,非經國不刊之常典。
       今吏部之法蹙矣,不可以坐守刓弊。臣請五品以上及羣司長官、宰臣進敘,吏部、兵部得參議焉;六品以下或僚佐之屬,聽州、府辟用。則銓擇之任,委於四方;結奏之成,歸於二部。必先擇牧守,然後授其權。高者先署而後聞,卑者聽版而不命。其牧守、將帥,或選用非公,則吏部、兵部得察而舉之。聖主明目達聦,逖聽遐視,罪其私冒。不慎舉者,小加譴黜,大正刑典。責成授任,誰敢不勉?夫如是,則接名偽命之徒,菲才薄行之人,貪叨賄貨,懦弱姦宄,下詔之日,隨聲而廢,通大數,十去八九矣。如是,人少而員寬,事覈而官審,賢者不獎而自進,不肖者不抑而自退。
       或曰:「開元、天寶中,不易吏部之法,而天下砥平,何必外辟,方臻于理?」臣以為不然。夫選舉者,經邦之一端,雖制之有美惡,而行之由法令。是以州郡察舉,在兩漢則理,在魏、齊則亂。吏部選集,在神龍、景龍則紊,在開元、天寶則理。當其時久承升平,御以法術,慶賞不軼,威刑必齊,由是而理,匪用吏部而臻此也。向以此時用辟召之法,則理不益久乎?
       天子雖嘉其言,而重於改作,訖不能用。
       初,吏部歲常集人,其後三數歲一集,選人猥至,文簿紛雜,吏因得以為姦利,士至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闕員亦累歲不補。陸贄為相,乃懲其弊,命吏部據內外員三分之,計闕集人,歲以為常。是時,河西、隴右沒于虜,河南、河北不上計,吏員大率減天寶三之一,而入流者加一,故士人二年居官,十年待選,而考限遷除之法寖壞。憲宗時,宰相李吉甫定考遷之格,諸州刺史、次赤府少尹、次赤令、諸陵令、五府司馬、上州以上上佐、東宮官詹事諭德以下、王府官四品以上皆五考。侍御史十三月,殿中侍御史十八月,監察御史二十五月。三省官、諸道敕補、檢校五品以上及臺省官皆三考,餘官四考,文武官四品以下五考。凡遷,尚書省四品以上、文武官三品以上皆先奏。
       唐取人之路蓋多矣,方其盛時,著於令者,納課品子萬人,諸館及州縣學六萬三千七十人,太史曆生三十六人,天文生百五十人,太醫藥童、針咒諸生二百一十一人,太卜卜筮三十人,千牛備身八十人,備身左右二百五十六人,進馬十六人,齋郎八百六十二人,諸衛三衛監門直長三萬九千四百六十二人,諸屯主、副千九百八人,諸折衝府錄事、府、史一千七百八十二人,校尉三千五百六十四人,執仗、執乘每府三十二人,親事、帳內萬人,集賢院御書手百人,史館典書、楷書四十一人,尚藥童三十人,諸臺、省、寺、監、軍、衛、坊、府之胥史六千餘人。凡此者,皆入官之門戶,而諸司主錄已成官及州縣佐史未敘者,不在焉。
       至於銓選,其制不一,凡流外,兵部、禮部舉人,郎官得自主之,謂之「小選」。太宗時,以歲旱穀貴,東人選者集于洛州,謂之「東選」。高宗上元二年,以嶺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為選補使,謂之「南選」。其後江南、淮南、福建大抵因歲水旱,皆遣選補使即選其人。而廢置不常,選法又不著,故不復詳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高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紀第三 高宗
卷四 本紀第四 則天皇后 中宗
卷五 本紀第五 睿宗 玄宗
卷六 本紀第六 肅宗 代宗
卷七 本紀第七 德宗 順宗 憲宗
卷八 本紀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卷九 本紀第九 懿宗 僖宗
卷十 本紀第十 昭宗 哀帝
卷十一 志第一 禮樂一
卷十二 志第二 禮樂二
卷十三 志第三 禮樂三
卷十四 志第四 禮樂四
卷十五 志第五 禮樂五
卷十六 志第六 禮樂六
卷十七 志第七 禮樂七
卷十八 志第八 禮樂八
卷十九 志第九 禮樂九
卷二十 志第十 禮樂十
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 禮樂十一
卷二十二 志第十二 禮樂十二
卷二十三上 志第十三上 儀衛上
卷二十三下 志第十三下 儀衛下
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車服
卷二十五 志第十五 曆一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曆二
卷二十七上 志第十七上 曆三上
卷二十七下 志第十七下 曆三下
卷二十八上 志第十八上 曆四上
卷二十八下 志第十八下 曆四下
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曆五
卷三十上 志第二十上 曆六上
卷三十下 志第二十下 曆六下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七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卷四十 志第三十 地理四
卷四十一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卷四十二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卷四十三上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卷四十三下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卷四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志上
卷四十五 志第三十五 選舉志下
卷四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卷四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卷四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卷四十九上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卷四十九下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卷五十 志第四十 兵
卷五十一 志第四十一 食貨一
卷五十二 志第四十二 食貨二
卷五十三 志第四十三 食貨三
卷五十四 志第四十四 食貨四
卷五十五 志第四十五 食貨五
卷五十六 志第四十六 刑法
卷五十七 志第四十七 藝文一
卷五十八 志第四十八 藝文二
卷五十九 志第四十九 藝文三
卷六十 志第五十 藝文四
卷六十一 宰相表上
卷六十二 宰相表中
卷六十三 宰相表下
卷六十四 方鎮表一
卷六十五 方鎮表二
卷六十六 方鎮表三
卷六十七 方鎮表四
卷六十八 方鎮表五
卷六十九 方鎮表六
卷七十上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上
卷七十下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
卷七十一上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卷七十一下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卷七十二上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卷七十二中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卷七十二下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卷七十三上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卷七十三下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卷七十四上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卷七十四下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卷七十五上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上
卷七十五下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卷七十六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七十七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七十八 列傳第三 宗室
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 高祖諸子
卷八十 列傳第五 太宗諸子
卷八十一 列傳第六 三宗諸子
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 十一宗諸子
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 諸帝公主
卷八十四 列傳第九 李密
卷八十五 列傳第十 王世充 竇建德
卷八十六 列傳第十一 薛舉 李軌 劉武周 高開道 劉黑闥
卷八十七 列傳第十二 蕭銑 輔公祏 沈法興 李子通 梁師都
卷八十八 列傳第十三 劉文靜 裴寂
卷八十九 列傳第十四 屈突通 尉遲敬德 張公謹 唐儉 段志玄
卷九十 列傳第十五
卷九十一 列傳第十六
卷九十二 列傳第十七
卷九十三 列傳第十八 李靖 李勣
卷九十四 列傳第十九 侯君集 張亮 薛萬均
卷九十五 列傳第二十 高儉 竇威
卷九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房玄齡 杜如晦
卷九十七 魏徵列傳第二十二
卷九十八 列傳第二十三 王珪 薛收 馬周 韋挺
卷九十九 列傳第二十四 李綱 李大亮 戴冑 劉洎 崔仁師
卷一百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零一 蕭瑀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零二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零三 列傳第二十八 蘇世長 韋雲起 孫伏伽 張玄素
卷一百零四 列傳第二十九 于志寧 高季輔 張行成
卷一百零五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零六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零七 列傳第三十二 傅弈 呂才 陳子昂
卷一百零八 列傳第三十三 劉仁軌 裴行儉 婁師德
卷一百零九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一十 諸夷番將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三十八 唐臨 張文瓘 徐有功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三十九 崔融 徐彥伯 蘇味道 豆盧欽望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四十 狄仁傑 郝處俊 朱敬則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十二 裴炎 劉禕之 魏玄同 李昭德 吉頊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四十四 武平一 李乂 賈曾至 白居易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四十五 桓彥範 敬暉 崔玄暐 張柬之 袁恕己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四十六 劉幽求 鍾紹京 崔日用 王琚 王毛仲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四十七 魏元忠 韋安石 郭元振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四十九 姚崇 宋璟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五十 蘇瓌 張說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五十二 張嘉貞 源乾曜 裴耀卿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五十九 宇文融 韋堅 楊慎矜 王鉷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六十 哥舒翰 高仙芝 封常清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郭子儀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六十三 李嗣業 馬璘 李抱玉 路嗣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六十四 房琯 張鎬 李泌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六十五 崔圓 苗晉卿 裴冕 裴遵慶 呂諲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六十九 來瑱 田神功 侯希逸 崔寧 嚴礪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七十 元載 王縉 黎幹 楊炎 嚴郢 竇參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七十一 李栖筠 李鄘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七十四 劉晏 第五琦 班宏 王紹 李巽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七十五 李揆 常袞 趙憬 崔造 齊映 盧邁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七十六 關播 董晉 袁滋 趙宗儒 竇易直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七十七 張鎰 姜公輔 武元衡 李絳 宋申錫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七十八 段秀實 顏真卿
卷一百五十四 李晟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八十 馬燧 渾瑊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五十七 陸贄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八十三 韋皐 張建封 嚴震 韓弘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九十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九十二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九十三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九十五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九十六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九十七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九十八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
卷一百七十六 韓愈列傳第一百0一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0二
卷一百七十八 劉蕡列傳第一百0三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0四
卷一百八十 李德裕列傳第一百0五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0六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0七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0八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忠義上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忠義中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忠義下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 孝友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隱逸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儒學上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儒學中
卷二百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儒學下
卷二百0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文藝上
卷二百0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文藝中
卷二百0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文藝下
卷二百0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
卷二百0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 列女
卷二百0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
卷二百0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卷二百0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卷二百0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藩鎮魏博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藩鎮鎮冀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藩鎮盧龍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藩鎮淄青橫海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藩鎮宣武彰義澤潞
卷二百一十五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卷二百一十五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卷二百一十六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卷二百一十六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卷二百一十七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鶻上
卷二百一十七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鶻下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東夷
卷二百二十一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卷二百二十一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卷二百二十二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蠻上
卷二百二十二中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蠻中
卷二百二十二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下 南蠻下
卷二百二十三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上 姦臣上
卷二百二十三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下 姦臣下
卷二百二十四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卷二百二十四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卷二百二十五上 列傳第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卷二百二十五中 列傳第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卷二百二十五下 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附錄:進唐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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