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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三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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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童
       安童,木华黎四世孙,霸突鲁长子也。中统初,世祖追录元勋,召入长宿卫,年方十三,位在百僚上。母弘吉剌氏,昭睿皇后之姊,通籍禁中。世祖一日见之,问及安童,对曰:“安童虽幼,公辅器也。”世祖曰:“何以知之?”对曰:“每退朝必与老成人语,未尝狎一年少,是以知之。”世祖悦。四年,执阿里不哥党千余,将置之法,安童侍侧,帝语之曰:“朕欲置此属于死地,何如?”对曰:“人各为其主,陛下甫定大难,遽以私憾杀人,将何以怀服未附。”帝惊曰:“卿年少,何从得老成语?此言正与朕意合。”由是深重之。
       至元二年秋八月,拜光禄大夫、中书右丞相,增食邑至四千户。辞曰:“今三方虽定,江南未附,臣以年少,谬膺重任,恐四方有轻朝廷心。”帝动容,有间曰:“朕思之熟矣,无以逾卿。”冬十月,召许衡至,传旨令衡入省议事,衡以疾辞。安童即亲候其馆,与语良久,既还,念之不释者累日。三年,帝谕衡曰:“安童尚幼,未更事,善辅导之。汝有嘉谟,当先告之以达朕,朕将择焉。”衡对曰:“安童聪敏,且有执守,告以古人所言,悉能领解,臣不敢不尽心。但虑中有人间之,则难行,外用势力纳人其中,则难行。臣入省之日浅,所见如此。”四年三月,安童奏:“内外官须用老成人,宜令儒臣姚枢等入省议事。”帝曰:“此辈虽闲,犹当优养,其令入省议事。”
       五年,廷臣密议立尚书省,以阿合马领之,乃先奏以安童宜位三公。事下诸儒议,商挺倡言曰:“安童,国之柱石,若为三公,是崇以虚名而实夺之权也,甚不可。”众曰然,事遂罢。七年四月,奏曰:“臣近言:‘尚书省、枢密院各令奏事,并如常制,其大政令,从臣等议定,然后上闻。’既得旨矣,今尚书一切径奏,似违前旨。”帝曰:“岂阿合马以朕颇信用之,故尔专权耶?不与卿议,非是。”敕如前旨。
       八年,陕西省臣也速迭儿建言,比因饥馑,盗贼滋横,若不显戮一二,无以示惩。敕中书详议,安童奏曰:“强、窃均死,恐非所宜,罪至死者,宜仍旧待报。”从之。十年春三月,奏以玉册玉宝上皇后弘吉剌氏,以玉册金宝立燕王为皇太子,兼中书令,判枢密院事。冬十月,帝谕安童及伯颜等曰:“近史天泽、姚枢纂定《新格》,朕已亲览,皆可行之典,汝等亦当一一留心参考,岂无一二可增减者。”各令纪录促议行之。时天下待报死囚五十人,安童奏其中十三人因斗殴杀人,余无可疑。于是诏以所奏十三人免死从军。十一年,奏阿合马蠹国害民数事;又奏各部与大都路官多非才,乞加黜汰。从之。
       十二年七月,诏以行中书省枢密院事,从太子北平王出镇极边,在边十年。二十一年三月,从王归,待罪阙下,帝即召见慰劳之,顿首谢曰:“臣奉使无状,有累圣德。”遂留寝殿,语至四鼓乃出。冬十一月,和礼霍孙罢,复拜中书右丞相,加金紫光禄大夫。二十二年,右丞卢世荣败,诏与诸儒条其所用人及所为事,悉罢之。二十三年夏,中书奏拟漕司诸官姓名,帝曰:“如平章、右丞等,朕当亲择,余皆卿等职也。”安童奏曰:“比闻圣意欲倚近侍为耳目,臣猥承任使,若所行非法,从其举奏,罪之轻重,惟陛下裁处。今近臣乃伺隙援引非类,曰某居某官、某居某职,以所署奏目付中书施行。臣谓铨选之法,自有定制,其尤无事例者,臣常废格不行,虑其党有短臣者,幸陛下详察。”帝曰:“卿言是也。今后若此者勿行,其妄奏者,即入言之。”奏征前吏部尚书李昶,不起;复奏赐田十顷。
       二十四年,宗王乃颜叛,世祖亲讨平之。宗室诖误者,命安童按问,多所平反。尝退朝,自左掖门出,诸免罪者争迎谢,或执辔扶上马,安童毅然不顾。有乘间言于帝曰:“诸王虽有罪,皆帝室近亲也,丞相虽尊,人臣也,何悖慢如此!”帝良久曰:“汝等小人,岂知安童所为?特辱之使改过耳。”是岁,复立尚书省,安童切谏曰:“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别相贤者,犹或不至虐民误国。”不听。二十五年,见天下大权尽归尚书,屡求退,不许。二十八年,罢相,仍领宿卫事。三十年春正月,以疾薨于京师乐安里第,年四十九。雨木冰三日。世祖震悼曰:“人言丞相病,朕固弗信,果丧予良弼。”诏大臣监护丧事。大德七年,成宗制赠推忠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东平忠宪王。碑曰《开国元勋命世大臣之碑》。子兀都带。
       兀都带器度宏远,世祖时袭长宿卫。父安童殁,凡赗赙之物,一无所受,以素车朴马归葬只兰秃先茔。事母以孝闻。成宗即位,拜银青荣禄大夫、大司徒,领太常寺事。为请谥南郊,摄太尉,奉册上尊号、庙号、皇后尊号。常侍掖庭,赞画大政,帝及中宫咸以家人礼待之。大德六年正月薨,年三十一。至大二年,制赠输诚保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东平王,谥忠简。子拜住,自有传。
       ○廉希宪
       廉希宪,字善用,布鲁海牙子也。幼魁伟,举止异凡儿。九岁,家奴四人盗五马逃去,既获,时于法当死,父怒,将付有司,希宪泣谏止之,俱得免死。又尝侍母居中山,有二奴醉出恶言,希宪曰:“是以我为幼也。”即送系府狱,杖之。皆奇其有识。世祖为皇弟,希宪年十九,得入侍,见其容止议论,恩宠殊绝。希宪笃好经史,手不释卷。一日,方读《孟子》,闻召,急怀以进。世祖问其说,遂以性善义利仁暴之旨为对,世祖嘉之,目曰廉孟子,由是知名。尝与近臣校射世祖前,希宪腰插三矢,有欲取以射者,希宪曰:“汝以我为不能耶?但吾弓力稍弱耳。”左右授以劲弓,三发连中。众惊服曰:“真文武材也。”
       岁甲寅,世祖以京兆分地命希宪为宣抚使。京兆控制陇蜀,诸王贵藩分布左右,民杂羌戎,尤号难治。希宪讲求民病,抑强扶弱。暇日从名儒若许衡、姚枢辈谘访治道,首请用衡提举京兆学校,教育人材,为根本计。国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京兆多豪强,废令不行。希宪至,悉令著籍为儒。有民妻与卜者厌诅其夫,杀之,狱成,僚佐皆言方大旱,卜者宜减死,希宪议当伏法,已而大雨立应。
       初,世祖受命宪宗,经理河南关右,居数岁,谗者谓王府人多专擅不法,至是,命阿蓝答儿、刘太平检核所部,用酷吏分领其事,大开告讦。希宪曰:“宣抚司事由己出,有罪固当独任,僚属何预。”及事竟,卒无获罪者。己未,宪宗驻跸合州,世祖渡江取鄂州,命希宪入籍府库。希宪引儒生百余,拜伏军门,因言:“今王师渡江,凡军中俘获士人,宜官购遣还,以广异恩。”世祖嘉纳之。还者五百余人。
       宪宗崩,讣音至,希宪启曰:“殿下太祖嫡孙,先皇母弟,前征云南,克期抚定,及今南伐,率先渡江,天道可知。且殿下收召才杰,悉从人望,子惠黎庶,率土归心。今先皇奄弃万国,神器无主,愿速还京,正大位以安天下。”世祖然之,且命希宪先行,审察事变。对曰:“刘太平、霍鲁海在关右,浑都海在六盘,征南诸军散处秦蜀,太平要结诸将,其性险诈,素畏殿下英武,倘倚关中形胜,设有异谋,渐不可制,宜遣赵良弼往觇人情事宜。”从之。阿里不哥构乱北边,遣脱忽思发兵河朔,大肆凶暴。真定名士李盘尝奉庄圣太后命侍阿里不哥讲读,脱忽思怒盘不附己,械之,希宪访盘于狱,言于世祖而释之。世祖命希宪赐膳于宗王塔察儿,希宪即以己意白王,宜首建翊戴之谋,王然之,许以身任其事。归启其言,世祖曰:“若此重事,卿何不惧之甚耶!”庚申,至开平,宗室诸王劝进,谦让未允,希宪复以天时人事进言。且曰:“阿里不哥于殿下为母弟,居守朔方,专制有年,或觊望神器,事不可测,宜早定大计。”世祖然之。明日即位,建元中统。希宪上言:“高丽王子倎久留京师,今闻其父死,宜立为王,遣还国,以恩结之。”又言:“鄂兵未还,宜遣使与宋讲好,敕诸军北归。”帝皆从之。
       赵良弼还自关右,奏刘太平、霍鲁海反状,皆如希宪言。初分汉地为十道,乃并京兆、四川为一道,以希宪为宣抚使。太平、霍鲁海闻之,乘驿急入京兆,密谋为变。后三日,希宪至,宣布诏旨,遣使安谕六盘。未几,断事官阔阔出遣使来告:浑都海已反,杀所遣使者朵罗台,遣人谕其党密里火者于成都、乞台不花于青居,使各以兵来援,又多与蒙古军奥鲁官兀奴忽等金帛,尽起新军,且约太平、霍鲁海同日俱发。希宪得报,召僚属谓曰:“上新即位,责任吾等,正为今日。不早为之计,殆将无及。”遣万户刘黑马、京兆治中高鹏霄、华州尹史广,掩捕太平、霍鲁海及其党,获之,尽得其奸谋,悉置于狱。复遣刘黑马诛密里火者,总帅汪惟正诛乞台不花,具以驿闻。时关中无兵备,命汪惟良将秦、巩诸军进六盘,惟良以未得上旨为辞,希宪即解所佩虎符银印授之曰:“此皆身承密旨,君但办吾事,制符已飞奏矣。”又付银一万五千两,以充功赏,出库币制军衣。惟良感激,遂行。又发蜀卒更戍及在家余丁,推节制诸军蒙古官八春将之,谓之曰:“君所将之众,未经训练,六盘兵精,勿与争锋,但张声势,使不得东,则大事济矣。”会有诏赦至,希宪命绞太平等于狱,尸于通衢,方出迎诏,人心遂安。乃遣使自劾停赦行刑、征调诸军、擅以惟良为帅等罪,帝深善之。曰:“《经》所谓行权,此其是也。”别赐金虎符,使节制诸军,且诏曰:“朕委卿以方面之权,事当从宜,毋拘常制,坐失事机。”
       西川将纽邻奥鲁官将举兵应浑都海,八春获之,系其党五十余人于乾州狱,送二人至京兆,请并杀之。二人自分必死,希宪谓海僚佐曰:“浑都海不能乘势东来,保无他虑。今众志未一,犹怀反侧,彼军见其将校执囚,或别生心,为害不细。今因其惧死,并加宽释,使之感恩效力,就发此军余丁,往隶八春,上策也。”初,八春既执诸校,其军疑惧,骇乱四出,莫可禁遏,及知诸校获全,纽邻奥鲁官得释,大喜过望。切谕其属出兵效力,人人感悦,八春亦释然开悟,果得精骑数千,将与俱西。诏以希宪为中书右丞,行秦蜀省事。浑都海闻京兆有备,遂西渡河,趋甘州,阿蓝答儿复自和林提兵与之合,分结陇、蜀诸将,又使纽邻兄宿敦为书招纽邻。于是成都帅百家奴,兴元忙古台,青居汪惟正、钦察,俱遣使言,人心危疑,事不可测。希宪遣使深谕戒之,两川诸将素惮希宪威名,按堵从命。浑都海、阿蓝答儿合军而东,诸将失利,河右大震,西土亲王执毕帖木儿辎重皆空,就食秦雍。朝议欲弃两川,退守兴元,希宪力言不可,乃止。会亲王合丹及汪惟良、八春等合兵复战西凉,大败之,俘斩略尽,得二叛首以送,枭之京兆市。事闻,帝大嘉之曰:“希宪真男子也。”进拜平章政事,赐宅一区。时希宪年三十矣。
       希宪奏:四川降民,皆散处山谷,宜申敕军吏,禁止俘掠,违者,千户以下与犯人同罪。又禁诸人无贩易生口。由是四川遂安,降者益众。又罢解盐户所摘军,及京兆诸处无籍户之戍灵州屯田者,以宽民力。钦察获宋臣张炳震、王政二人,俱以母老,愿赐矜放,希宪皆遣之还。因为书与宋四川制置余玠,谕以天道人事,玠得书,愧感自守,不敢复轻动。巩昌帅府言,镇戎州有谋为叛者,连引四百余人,希宪详推之,惟诛首恶五人。宋将刘整以泸州降,尽系前归宋者数百人待报。希宪奏释之,且致书宰臣,待整以恩,当得其死力。整后首建取襄阳之策,果立勋效。宋将家属之在北者,希宪岁给其粮,仕于宋者,子弟得越界省其亲,人皆感之。
       李璮反山东,事连王文统,平章赵璧素忌希宪勋名,因言文统由张易、希宪荐引,遂至大用,且关中形胜之地,希宪得民习,有商挺、赵良弼为之辅,此事宜关圣虑。帝曰:“希宪自幼事朕,朕知其心,挺、良弼皆正士,何虑焉。”蜀降人费正寅以私怨谮希宪因李璮叛,亦修城治兵,潜畜异志。帝因惑之,命中书右丞南合代希宪行省,且覆视所告事,卒无实状。诏希宪还京师。陛见,言曰:“方关陕叛乱,川蜀未宁,事急星火,臣随宜行事,不谋佐贰,如寅所言,罪止在臣,臣请逮系有司。”帝抚御床曰:“当时之言,天知之,朕知之,卿果何罪!”慰谕良久。进拜中书平章政事。一日夜半,召希宪入禁中,从容道藩邸时事,因及赵璧所言。希宪曰:“昔攻鄂时,贾似道作木栅环城,一夕而成,陛下顾扈从诸臣曰‘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刘秉忠、张易进曰‘山东王文统,才智士也,今为李璮幕僚’。诏问臣,臣对‘亦闻之,实未尝识其人也’。”帝曰:“朕亦记此。”
       希宪在中书,振举纲维,综劾名实,汰逐冗滥,裁抑侥幸,兴利除害,事无不便,当时翕然称治,典章文物,粲然可考。又建言:“国家自开创已来,凡纳土及始命之臣,咸令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部下,都邑长吏,皆其皂隶僮使,前古所无,宜更张之,使考课黜陟。”始议行迁转法。
       至元元年,丁母忧,率亲族行古丧礼,勺饮不入口者三日,恸则呕血,不能起,寝卧草土,庐于墓傍。宰执以忧制未定,欲极力起之,相与诣庐,闻号痛声,竟不忍言。未几,有诏夺情起复,希宪虽不敢违旨,然出则素服从事,入必縗绖。及丧父,亦如之。
       奸臣阿合马领左右部,专总财赋,会其党相攻击,帝命中书推覆,众畏其权,莫敢问。希宪穷治其事,以状闻,杖阿合马,罢所领归有司。帝谕希宪曰:“吏废法而贪,民失业而逃,工不给用,财不赡费,先朝患此久矣。自卿等为相,朕无此忧。”对曰:“陛下圣犹尧、舜,臣等未能以皋陶、稷、契之道赞辅治化,以致太平,怀愧多矣。今日小治,未足多也。”因论及魏征,对曰:“忠臣良臣,何代无之,顾人主用不用尔。”有内侍传旨入朝堂,言某事当尔,希宪曰:“此阉宦预政之渐,不可启也。”遂入奏,杖之。
       言者讼丞相史天泽亲党布列中外,威权日盛,渐不可制。诏罢天泽政事,使待鞫问。希宪进曰:“天泽事陛下久,知天泽深者,无如陛下。始自潜藩,多经任使,将兵牧民,悉有治效。陛下知其可付大事,用为辅相。小人一旦有言,陛下当熟察其心迹,果有肆横不臣者乎?今日信臣,故臣得预此旨,他日有讼臣者,臣亦遭疑矣。臣等备员政府,陛下之疑信若此,何敢自保。天泽既罢,亦当罢臣。”帝良久曰:“卿且退,朕思之。”明日,帝召希宪谕曰:“昨思之,天泽无对讼者。”事遂解。又有讼四川帅钦察者,帝敕中书急遣使诛之。明日,希宪覆奏,帝怒曰:“尚尔迟回耶!”对曰:“饮察大帅,以一小人言被诛,民心必骇,收系至此,与讼者廷对,然后明其罪于天下为宜。”诏遣能者按问。其后事竟无实,钦察得免。
       希宪每奏议帝前,论事激切,无少回惜。帝曰:“卿昔事朕王府,多所容受,今为天子臣,乃尔木强耶?”希宪对曰:“王府事轻,天下事重,一或面从,天下将受其害,臣非不自爱也。”方士请炼大丹,敕中书给所需,希宪具以秦、汉故事奏,且曰:“尧、舜得寿,不因大丹也。”帝曰:“然。”遂却之。时方尊礼国师,帝命希宪受戒,对曰:“臣受孔子戒矣。”帝曰:“孔子亦有戒耶?”对曰:“为臣当忠,为子当孝,孔子之戒,如是而已。”
       五年,始建御史台,继设各道提刑按察司。时阿合马专总财利,乃曰:“庶务责成诸路,钱谷付之转运,今绳治之如此,事何由办?”希宪曰:“立台察,古制也,内则弹劾奸邪,外则察视非常,访求民瘼,裨益国政,无大于此。若去之,使上下专恣贪暴,事岂可集耶!”阿合马不能对。
       七年,诏释京师系囚。西域人匿赞马丁,用事先朝,资累巨万,为怨家所告,系大都狱,既释之矣,时希宪在告,实不预其事。是秋,车驾还自上都,怨家诉于帝,希宪取堂判补署之,曰:“天威莫测,岂可幸其独不署以苟免耶!”希宪入见,以诏书为言,帝曰:“诏释囚耳,岂有诏释匿赞马丁耶?”对曰:“不释匿赞马丁,臣等亦未闻有此诏。”帝怒曰:“汝等号称读书,临事乃尔,宜得何罪?”对曰:“臣等忝为宰相,有罪当罢退。”帝曰:“但从汝言。”即与左丞相耶律铸同罢。一日,帝问侍臣,希宪居家何为,侍臣以读书对。帝曰:“读书固朕所教,然读之而不肯用,多读何为。”意责其罢政而不复求进也。阿合马因谗之曰:“希宪日与妻子宴乐尔。”帝变色曰:“希宪清贫,何从宴设!”希宪尝有疾,帝遣医三人诊视,医言须用沙糖作饮。时最艰得,家人求于外,阿合马与之二斤,且致密意。希宪却之曰:“使此物果能活人,吾终不以奸人所与求活也。”帝闻而遣赐之。
       嗣国王头辇哥行省镇辽阳,有言其扰民不便者。十一年,诏起希宪为北京行省平章政事。将行,肩舆入辞,赐坐,帝曰:“昔在先朝,卿深识事机,每以帝道启朕。及鄂汉班师,屡陈天命,朕心不忘,丞相卿实宜为,顾退托耳。辽霫户不下数万,诸王、国婿分地所在,彼皆素知卿能,故命卿往镇,体朕此意。”辽东多亲王,使者传令旨,官吏立听,希宪至,始革正之。有西域人自称驸马,营于城外,系富民,诬其祖父尝贷息钱,索偿甚急,民诉之行省,希宪命收捕之。其人怒,乘马入省堂,坐榻上,希宪命捽下跪,而问之曰:“法无私狱,汝何人,敢擅系民?”令械系之。其人惶惧求哀,国王亦为之请,乃稍宽,令待对,举营夜遁。俄诏国王归国,希宪独行省事。朝廷降钞买马六千五百,希宪遣买于东州,得羡余马千三百。希宪曰:“上之则若自衒。”即与他郡之不及者,以其直还官。长公主及国婿入朝,纵猎郊原,扰民为甚,希宪面谕国婿,欲入奏之。国婿惊愕,入语公主,公主出,饮希宪酒曰:“从者扰民,吾不知也。请以钞万五千贯还敛民之直,幸勿遣使者。”自是贵人过者,皆莫敢纵。
       十二年,右丞阿里海牙下江陵,图地形上于朝,请命重臣开大府镇之。帝急召希宪还,使行省荆南,赐坐,谕曰:“荆南入我版籍,欲使新附者感恩、未来者向化,宋知我朝有臣如此,亦足以降其心。南土卑湿,于卿非宜,今以大事付托,度卿不辞。”赐田以养居者,马五十以给从者。希宪曰:“臣每惧才识浅近,不能胜负大任,何敢辞疾。然敢辞新赐。”复有诏,令希宪承制授三品以下官。希宪冒暑疾驱以进。至镇,阿里海牙率其属郊迎,望拜尘中,荆人大骇。即日禁剽夺,通商贩,兴利除害,兵民按堵。首录宋故宣抚、制置二司幕僚能任事者,以备采访,仍择二十余人,随材授职。左右难之,希宪曰:“今皆国家臣子也,何用致疑。”时宋故官礼谒大府,必广致珍玩,希宪拒之,且语之曰:“汝等身仍故官,或不次迁擢,当念圣恩,尽力报效。今所馈者,若皆己物,我取之为非义;一或系官,事同盗窃;若敛于民,不为无罪。宜戒慎之。”皆感激谢去。令凡俘获之人,敢杀者,以故杀平民论。为军士所虏,病而弃之者,许人收养;病愈,故主不得复有。立契券质卖妻子者,重其罪,仍没入其直。先时,江陵城外蓄水扞御,希宪命决之,得良田数万亩,以为贫民之业。发沙市仓粟之不入官籍者二十万斛,以赈公安之饥。大纲既举,乃曰:“教不可缓也。”遂大兴学,选教官,置经籍,旦日亲诣讲舍,以厉诸生。西南溪洞,及思、播田、杨二氏,重庆制置赵定应,俱越境请降。事闻,帝曰:“先朝非用兵不可得地,今希宪能令数千百里外越境纳土,其治化可见也。”关吏得江陵人私书,不敢发,上之,枢密臣发之帝前,其中有曰:“归附之初,人不聊生。皇帝遣廉相出镇荆南,岂惟人渐德化,昆虫草木,咸被泽矣。”帝曰:“希宪不嗜杀人,故能尔也。”
       希宪疾久不愈,十四年春,近臣董文忠言:“江陵湿热,如希宪病何?”即召希宪还,江陵民号泣遮道留之不得,相与画像建祠。希宪还,囊橐萧然,琴书自随而已。帝知其贫,特赐白金五千两、钞万贯。五月,至上都,太常卿田忠良来问疾,希宪谓曰:“上都圣上龙飞之地,天下视为根本。近闻龙冈遗火,延烧民居,此常事耳,慎勿令妄谈地理者惑动上意。”未几,果有数辈以徙置都邑事奏,枢密副使张易、中书左丞张文谦与廷辨,力言不可,帝不悦。明日,召忠良质其事,忠良以希宪语对,帝曰:“希宪病甚,犹虑及此耶?”其议遂止。诏征扬州名医王仲明视希宪疾,既至,希宪服其药,能杖而起,帝喜谓希宪曰:“卿得良医,疾向愈矣。”对曰:“医持善药以疗臣疾,苟能戒慎,则诚如圣谕;设或肆惰,良医何益。”盖以医讽谏也。
       会议立门下省,帝曰:“侍中非希宪不可。”遣中使谕旨曰:“鞍马之任,不以劳卿,坐而论道,时至省中,事有必须执奏,肩舆以入可也。”希宪附奏曰:“臣疾何足恤。输忠效力,生平所愿。”皇太子亦遣人谕旨曰:“上命卿领门下省,无惮群小,吾为卿除之。”竟为阿合马所沮。
       十六年春,赐钞万贯,诏复入中书,希宪称疾笃。皇太子遣侍臣问疾,因问治道,希宪曰:“君天下在用人,用君子则治,用小人则乱。臣病虽剧,委之于天。所甚忧者,大奸专政,群小阿附,误国害民,病之大者。殿下宜开圣意,急为屏除,不然,日就沉瑑,不可药矣。”戒其子曰:“丈夫见义勇为,祸福无预于己,谓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为不可及,是自弃也。天下事苟无牵制,三代可复也。”又曰:“汝读《狄梁公传》乎?梁公有大节,为不肖子所坠,汝辈宜慎之!”
       十七年十一月十九夜,有大星陨于正寝之旁,流光照地,久之方灭。是夕,希宪卒,年五十。大德八年,赠忠清粹德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公,谥文正。加赠推忠佐理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恒阳王,谥如故。
       子六人:孚,佥辽阳等处行中书事;恪,台州路总管;恂,中书平章政事;忱,邵武路总管;恒,御史中丞;惇,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从弟希贤。
       希贤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伯父布鲁海牙尝曰:“是儿刚果,当大吾家。”年二十余,与从兄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小心慎密。至元初,北部王拘杀使者,世祖选使往谕之,廷臣推希贤。至则布上意,辞旨条畅,王悔谢,为设宴,赠貂裘一袭、白金一笏。还奏,帝喜,赐以御膳。寻进中议大夫、兵部尚书。左丞相伯颜伐宋,既渡江,至元十二年春,授希贤礼部尚书,佩金虎符,与工部侍郎严中范、秘书丞柴紫芝持国书使宋。三月丙戌,至广德军独松关,守关者不知为使,袭而杀之。张濡以为己功,受赏,知广德军。明年宋亡,获张濡杀之,诏遣使护希贤丧归,后复籍濡家赀付其家。希贤死时,年二十九。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纪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纪第三 宪宗
卷四 本纪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纪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纪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纪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纪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纪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纪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顺帝二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顺帝三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顺帝五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顺帝六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顺帝七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礼乐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礼乐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礼乐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舆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八 表第三 诸王表
卷一百九 表第四 诸公主表
卷一百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
卷一百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卷一百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传第二 睿宗
卷一百一十六 列传第三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卷二百二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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