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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七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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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彻里
       彻里,燕只吉台氏。曾祖太赤,为马步军都元帅,从太祖定中原,以功封徐、邳二州,因家于徐。彻里幼孤,母蒲察氏教以读书。至元十八年,世祖召见,应对详雅,悦之,俾常侍左右,民间事时有所咨访。从征东北边还,因言大军所过,民不胜烦扰,寒饿且死,宜加赈给,帝从之,乃赐边民谷帛牛马有差,赖以存活者众。擢利用监。二十三年,奉使江南,省风俗,访遗逸。时行省理财方急,卖所在学田以价输官。彻里曰:“学田所以供祭礼、育人才也,安可鬻?”遽止之。还朝以闻,帝嘉纳焉。
       二十四年,分中书为尚书省。桑哥为相,引用党与,钩考天下钱粮,凡昔权臣阿合马积年负逋,举以中书失征奏,诛二参政。行省乘风,督责尤峻。主无所偿,则责及亲戚,或逮系邻党,械禁榜掠。民不胜其苦,自裁及死狱者以百数,中外骚动。廷臣顾忌,皆莫敢言。彻里乃于帝前具陈桑哥奸贪误国害民状,辞语激烈。帝怒,谓其毁诋大臣,失礼体,命左右批其颊。彻里辩愈力,且曰:“臣与桑哥无仇,所以力数其罪而不顾身者,正为国家计耳。苟畏圣怒而不复言,则奸臣何由而除,民害何由而息!且使陛下有拒谏之名,臣窃惧焉。”于是帝大悟,即命帅羽林三百人往籍其家,得珍宝如内藏之半。桑哥既诛,诸枉系者始得释。复奉旨往江南,籍桑哥姻党江浙省臣乌马儿、蔑列、忻都、王济,湖广省臣要束木等,皆弃市,天下大快之。彻里往来,凡四道徐,皆过门不入。
       进拜御史中丞,俄升福建行省平章政事,赐黄金五十两、白金五千两。汀、漳剧盗欧狗久不平,遂引兵征之,号令严肃,所过秋毫无犯。有降者,则劳以酒食而慰遣之,曰:“吾意汝岂反者耶,良由官吏污暴所致。今既来归,即为平民,吾安忍罪汝。其返汝耕桑,安汝田里,毋恐。”他栅闻之,悉款附。未几,欧狗为其党缚致于军,枭首以徇,胁从者不戮一人,汀、漳平。三十一年,帝不豫,彻里驰还京师,侍医药。帝崩,与诸王大臣共定策,迎立成宗。
       大德元年,拜江南诸道行台御史大夫。一日,召都事贾钧谓曰:“国家置御史台,所以肃清庶官、美风俗、兴教化也。乃者御史不存大体,按巡以苛为明,征赃以多为功,至有迫子证父、弟证兄、奴讦主者。伤风败教,莫兹为甚。君为我语诸御史,毋庸效尤为也。”帝闻而善之,改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江浙税粮甲天下,平江、嘉兴、湖州三郡当江浙什六七,而其地极下,水钟为震泽。震泽之注,由吴松江入海。岁久,江淤塞,豪民利之,封土为田,水道淤塞,由是浸淫泛溢,败诸郡禾稼。朝廷命行省疏导之,发卒数万人,彻里董其役,凡四阅月毕工。
       九年,召入为中书平章政事。十月,以疾薨,年四十七。薨之日,家资不满二百缗,人服其廉。赠推忠守正佐理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徐国公,谥忠肃。至治二年,加赠宣忠同德弼亮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武宁王,谥正宪。子朵儿只,江浙行省左丞。
       ○不忽木
       不忽木,一名时用,字用臣,世为康里部大人。康里,即汉高车国也。祖海蓝伯,尝事克烈王可汗。王可汗灭,即弃家从数千骑望西北驰去,太祖遣使招之,答曰:“昔与帝同事王可汗,今王可汗既亡,不忍改所事。”遂去,莫知所之。子十人,皆为太祖所虏,燕真最幼,年方六岁,太祖以赐庄圣皇后。后怜而育之,遣侍世祖于藩邸。长从征伐,有功。世祖威名日盛,宪宗将伐宋,命以居守。燕真曰:“主上素有疑志,今乘舆远涉危难之地,殿下以皇弟独处安全,可乎?”世祖然之,因请从南征。宪宗喜,即分兵命趋鄂州,而自将攻蜀之钓鱼山,令阿里不哥居守。宪宗崩,燕真统世祖留部,觉阿里不哥有异志,奉皇后稍引而南,与世祖会于上都。
       世祖即位,燕真未及大用而卒,官止卫率。不忽木其仲子也,资禀英特,进止详雅,世祖奇之,命给事裕宗东宫,师事太子赞善王恂。恂从北征,乃受学于国子祭酒许衡。日记数千言,衡每称之,以为有公辅器。世祖尝欲观国子所书字,不忽木年十六,独书《贞观政要》数十事以进,帝知其寓规谏意,嘉叹久之。衡纂历代帝王名谥、统系、岁年,为书授诸生,不忽木读数过即成诵,帝召试,不遗一字。至元十三年,与同舍生坚童、太答、秃鲁等上疏曰:
       臣等闻之,《学记》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盖自尧、舜、禹、汤、文、武之世,莫不有学,故其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为后世所法。降至汉朝,亦建学校,诏诸生课试补官。魏道武帝起自北方,既定中原,增置生员三千,儒学以兴。此历代皆有学校之证也。
       臣等今复取平南之君建置学校者,为陛下陈之。晋武帝尝平吴矣,始起国子学。隋文帝尝灭陈矣,俾国子寺不隶太常。唐高祖尝灭梁矣,诏诸州县及乡并令置学。及至太宗,数幸国学,增筑学舍至千二百间,国学、太学、四门学亦增生员,其书、算各置博士,乃至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酋长亦遣子弟入学,国学之内至八千余人。高宗因之,遂令国子监领六学:一曰国子学,二曰太学,三曰四门学,四曰律学,五曰书学,六曰算学,各置生徒有差,皆承高祖之意也。然晋之平吴得户五十二万而已,隋之灭陈得郡县五百而已,唐之灭梁得户六十余万而已,而其崇重学校已如此。况我堂堂大国,奄有江岭之地,计亡宋之户不下千万,此陛下神功,自古未有,而非晋、隋、唐之所敢比也。然学校之政,尚未全举,臣窃惜之。
       臣等向被圣恩,俾习儒学。钦惟圣意,岂不以诸色人仕宦者常多,蒙古人仕宦者尚少,而欲臣等晓识世务,以任陛下之使令乎?然以学制未定,朋从数少。譬犹责嘉禾于数苗,求良骥于数马,臣等恐其不易得也。为今之计,如欲人材众多,通习汉法,必如古昔遍立学校然后可。若曰未暇,宜且于大都弘阐国学。择蒙古人年十五以下、十岁以上质美者百人,百官子弟与凡民俊秀者百人,俾廪给各有定制。选德业充备足为师表者,充司业、博士、助教而教育之。使其教必本于人伦,明乎物理,为之讲解经传,授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其下复立数科,如小学、律、书、算之类。每科设置教授,各令以本业训导。小学科则令读诵经书,教以应对进退事长之节;律科则专令通晓吏事;书科则专令晓习字画;算科则专令熟闲算数。或一艺通然后改授,或一日之间更次为之。俾国子学官总领其事,常加点勘,务要俱通,仍以义理为主。有余力者听令学作文字。日月岁时,随其利钝,各责所就功课,程其勤惰而赏罚之。勤者则升之上舍,惰者则降之下舍,待其改过则复升之。假日则听令学射,自非假日,无故不令出学。数年以后,上舍生学业有成就者,乃听学官保举,蒙古人若何品级,诸色人若何仕进。其未成就者,且令依旧学习,俟其可以从政,然后岁听学官举其贤者、能者,使之依例入仕。其终不可教者,三年听令出学。凡学政因革、生员增减,若得不时奏闻,则学无弊政,而天下之材亦皆观感而兴起矣。然后续立郡县之学,求以化民成俗,无不可者。
       臣等愚幼,见于书、闻于师者如此。未敢必其可行,伏望圣慈下臣此章,令诸老先与左丞王赞善等,商议条奏施行,臣等不胜至愿。
       书奏,帝览之喜。
       十四年,授利用少监。十五年,出为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帝遣通事脱虎脱护送西僧往作佛事,还过真定,箠驿吏几死,诉之按察使,不敢问。不忽木受其状,以僧下狱。脱虎脱直欲出僧,辞气倔强,不忽木令去其冠庭下,责以不职。脱虎脱逃归以闻,帝曰:“不忽木素刚正,必尔辈犯法故也。”继而燕南奏至,帝曰:“我固知之。”十九年,升提刑按察使。有讼净州守臣盗官物者,净州本隶河东,特命不忽木往按之,归报称旨,赐白金千两、钞五千贯。
       二十一年,召参议中书省事。时榷茶转运使卢世荣阿附宣政使桑哥,言能用己,则国赋可十倍于旧。帝以问不忽木,对曰:“自昔聚敛之臣,如桑弘羊、宇文融之徒,操利术以惑时君,始者莫不谓之忠,及其罪稔恶著,国与民俱困,虽悔何及。臣愿陛下无纳其说。”帝不听,以世荣为右丞,不忽木遂辞参议不拜。二十二年,世荣以罪被诛,帝曰:“朕殊愧卿。”擢吏部尚书。时方籍没阿合马家,其奴张散札儿等罪当死,缪言阿合马家赀隐寄者多,如尽得之,可资国用。遂钩考捕系,连及无辜,京师骚动。帝颇疑之,命丞相安童集六部长贰官询问其事,不忽木曰:“是奴为阿合马心腹爪牙,死有余罪。为此言者,盖欲苟延岁月,徼幸不死尔。岂可复受其诳,嫁祸善良耶?急诛此徒,则怨谤自息。”丞相以其言入奏,帝悟,命不忽木鞫之,具得其实,散札儿等伏诛,其捕系者尽释之。
       二十三年,改工部尚书。九月,迁刑部。河东按察使阿合马,以赀财谄媚权贵,货钱于官,约偿羊马,至则抑取部民所产以输。事觉,遣使按治,皆不伏,及不忽木往,始得其不法百余事。会大同民饥,不忽木以便宜发仓廪赈之。阿合马所善幸臣奏不忽木擅发军储,又锻炼阿合马使自诬服。帝曰:“使行发粟以活吾民,乃其职也,何罪之有。”命移其狱至京师审视,阿合马竟伏诛。吐土哈求钦察之为人奴者增益其军,而多取编民。中书佥省王遇验其籍改正之。吐土哈遂奏遇有不臣语。帝怒,欲斩之,不忽木谏曰:“遇始令以钦察之人奴为兵,未闻以编民也。万一他卫皆仿此,户口耗矣。若诛遇,后人岂肯为陛下尽职乎?”帝意解,遇得不死。
       二十四年,桑哥奏立尚书省,诬杀参政杨居宽、郭佑。不忽木争之不得,桑哥深忌之,尝指不忽木谓其妻曰:“他日籍我家者此人也。”因其退食,责以不坐曹理务,欲加之罪,遂以疾免。车驾还自上都,其弟野礼审班侍坐辇中,帝曰:“汝兄必以某日来迎。”不忽木果以是日至。帝见其癯甚,问其禄几何,左右对以满病假者例不给,帝念其贫,命尽给之。
       二十七年,拜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二十八年春,帝猎柳林,彻里等劾奏桑哥罪状,帝召问不忽木,具以实对。帝大惊,乃决意诛之。罢尚书省,复以六部归于中书,欲用不忽木为丞相,固辞,帝曰:“朕过听桑哥,致天下不安,今虽悔之,已无及矣。朕识卿幼时,使卿从学,政欲备今日之用,勿多让也。”不忽木曰:“朝廷勋旧,齿爵居臣右者尚多,今不次用臣,无以服众。”帝曰:“然则孰可?”对曰:“太子詹事完泽可。向者籍没阿合马家,其赂遗近臣,皆有簿籍,唯无完泽名;又尝言桑哥为相,必败国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帝曰:“然非卿无以任吾事。”乃拜完泽右丞相,不忽木平章政事。
       上都留守木八剌沙言改按察司置廉访司不便,宜罢去,乃求宪臣赃罪以动上听。帝以责中丞崔彧,彧谢病不知。不忽木面斥彧不直言,因历陈不可罢之说,帝意乃释。王师征交趾失利,复谋大举,不忽木曰:“岛夷诡诈,天威临之,宁不震惧,兽穷则噬,势使之然。今其子日燇袭位,若遣一介之使,谕以祸福,彼能悔过自新,则不烦兵而下矣。如或不悛,加兵未晚。”帝从之。于是交趾感惧,遣其伪昭明王等诣阙谢罪,尽献前六岁所当贡物。帝喜曰:“卿一言之力也。”即以其半赐之,不忽木辞曰:“此陛下神武不杀所致,臣何功焉。”惟受沉水假山、象牙镇纸、水晶笔格而已。麦术丁请复立尚书省,专领右三部,不忽木庭责之曰:“阿合马、桑哥相继误国,身诛家没,前鉴未远,奈何又欲效之乎!”事遂寝。或劝征流求,及赋江南包银,皆谏止之。桑哥党人纳速剌丁等既诛,帝以忻都长于理财,欲释不杀。不忽木力争之,不从。日中凡七奏,卒正其罪。释氏请以金银币帛祠其神,帝难之。不忽木曰:“彼佛以去贪为宝。”遂弗与。或言京师蒙古人宜与汉人间处,以制不虞。不忽木曰:“新民乍迁,犹未宁居,若复纷更,必致失业。此盖奸人欲擅货易之利,交结近幸,借为纳忠之说耳。”乃图写国中贵人第宅已与民居犬牙相制之状上之而止。有谮完泽徇私者,帝以问不忽木。对曰:“完泽与臣俱待罪中书,设或如所言,岂得专行。臣等虽愚陋,然备位宰辅,人或发其阴短,宜使面质,明示责降,若内怀猜疑,非人主至公之道也。”言者果屈,帝怒,命左右批其颊而出之。是日苦寒,解所御黑貂裘以赐。帝每顾侍臣,称塞咥旃之能,不忽木从容问其故,帝曰:“彼事宪宗,常阴资朕财用,卿父所知。卿时未生,诚不知也。”不忽木曰:“是所谓为人臣怀二心者。今有以内府财物私结亲王,陛下以为若何?”帝急挥以手曰:“卿止,朕失言。”
       三十年,有星孛于帝座。帝忧之,夜召入禁中,问所以销天变之道,奏曰:“风雨自天而至,人则栋宇以待之;江河为地之限,人则舟楫以通之。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则为之,此人所以与天地参也。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惟起敬起孝。故《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惧修省’,《诗》曰‘敬天之怒’,又曰‘遇灾而惧’。三代圣王,克谨天戒,鲜不有终。汉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频岁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祸,海内乂安。此前代之龟鉴也,臣愿陛下法之。”因诵文帝《日食求言诏》。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可复诵之。”遂详论款陈,夜至四鼓,明日进膳,帝以盘珍赐之。
       三十年,帝不豫,故事,非国人勋旧不得入卧内。不忽木以谨厚,日视医药,未尝去左右。帝大渐,与御史大夫月鲁那颜、太傅伯颜并受遗诏,留禁中。丞相完泽至,不得入,伺月鲁那颜、伯颜出,问曰:“我年位俱在不忽木上,国有大议而不预,何耶?”伯颜叹息曰:“使丞相有不忽木识虑,何至使吾属如是之劳哉!”完泽不能对,入言于太后。太后召三人问之,月鲁那颜曰:“臣受顾命,太后但观臣等为之。臣若误国,即日伏诛,宗社大事,非宫中所当预知也。”太后然其言,遂定大策。其后发引、升祔、请谥南郊,皆不忽木领之。
       成宗即位,执政皆迎于上都之北。丞相常独入,不忽木至数日乃得见,帝问知之,慰劳之曰:“卿先朝腹心,顾朕寡昧,惟朝夕启沃,以匡朕不逮,庶无负先帝付托之重也。”成宗躬揽庶政,听断明果,廷议大事多采不忽木之言。太后亦以不忽木先朝旧臣,礼貌甚至。
       河东守臣献嘉禾,大臣欲奏以为瑞。不忽木语之曰:“汝部内所产尽然耶,惟此数茎耶?”曰:“惟此数茎尔。”不忽木曰:“若如此,既无益于民,又何足为瑞。”遂罢遣之。西僧为佛事,请释罪人祈福,谓之秃鲁麻。豪民犯法者,皆贿赂之以求免。有杀主、杀夫者,西僧请被以帝后御服,乘黄犊出宫门释之,云可得福。不忽木曰:“人伦者,王政之本,风化之基,岂可容其乱法如是!”帝责丞相曰:“朕戒汝无使不忽木知,今闻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谓不忽木曰:“卿且休矣!朕今从卿言,然自是以为故事。”有奴告主者,主被诛,诏即以其主所居官与之。不忽木言:“若此必大坏天下之风俗,使人情愈薄,无复上下之分矣。”帝悟,为追废前命。执政奏以为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后谓帝曰:“不忽木朝廷正人,先皇帝所付托,岂可出之于外耶!”帝复留之。竟以与同列多异议,称疾不出。元贞二年春,召至便殿曰:“朕知卿疾之故,以卿不能从人,人亦不能从卿也。欲以段贞代卿,如何?”不忽木曰:“贞实胜于臣。”乃拜昭文馆大学士、平章军国重事。辞曰:“是职也,国朝惟史天泽尝为之,臣何功敢当此。”制去“重”字。
       大德二年,御史中丞崔彧卒,特命行中丞事。三年,兼领侍仪司事。有因父官受贿赂,御史必欲归罪其父,不忽木曰:“风纪之司,以宣政化、励风俗为先,若使子证父,何以兴孝!”枢密臣受人玉带,征赃不叙,御史言罚太轻,不忽木曰:“礼,大臣贪墨,惟曰簠簋不饰,若加笞辱,非刑不上大夫之意。”人称其平恕。四年,病复作,帝遣医治之,不效,乃附奏曰:“臣孱庸无取,叨承眷渥,大限有终,永辞昭代。”引觞满饮而卒,年四十六。帝闻之惊悼,士大夫皆哭失声。
       家素贫,躬自爨汲,妻织纴以养母。后因使还,则母已死,号恸呕血,几不起。平居服儒素,不尚华饰。禄赐有余,即散施亲旧。明于知人,多所荐拔,丞相哈剌哈孙答剌罕亦其所荐也。其学先躬行而后文艺。居则简默,及帝前论事,吐辞洪畅,引义正大,以天下之重自任,知无不言。世祖尝语之曰:“太祖有言,人主理天下,如右手持物,必资左手承之,然后能固。卿实朕之左手也。”每侍燕间,必陈说古今治要,世祖每拊髀叹曰:“恨卿生晚,不得早闻此言,然亦吾子孙之福。”临崩,以白璧遗之,曰:“他日持此以见朕也。”武宗时,赠纯诚佐理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鲁国公,谥文贞。
       子回回,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巙巙,由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入为翰林学士承旨。
       ○完泽
       完泽,土别燕氏。祖土薛,从太祖起朔方,平诸部。太宗伐金,命太弟睿宗由陕右进师,以击其不备,土薛为先锋,遂去武休关,越汉江,略方城而北,破金兵于阳翟。金亡,从攻兴元、阆、利诸州,拜都元帅。取宋成都,斩其将陈隆之,赐食邑六百户。父線真,宿卫禁中,掌御膳。中统初,从世祖北征。四年,拜中书右丞相,与诸儒臣论定朝制。
       完泽以大臣子选为裕宗王府僚属。裕宗为皇太子,署詹事长。入参谋议,出掌环卫,小心慎密,太子甚器重之。一日会燕宗室,指完泽语众曰:“亲善远恶,君之急务。善人如完泽者,群臣中岂易得哉!”自是常典东宫卫兵。裕宗薨,成宗以皇孙抚军北方,完泽两从入北。至元二十八年,桑哥伏诛,世祖咨问廷臣,特拜中书右丞相。完泽入相,革桑哥弊政,请自中统初积岁逋负之钱粟,悉蠲免之,民赖其惠。三十一年,世祖崩,完泽受遗诏,合宗戚大臣之议,启皇太后,迎成宗即位,诏谕中外,罢征安南之师,建议加上祖宗尊谥庙号,致养皇太后,示天下为人子之礼。元贞以来,朝廷恪守成宪,诏书屡下散财发粟,不惜巨万,以颁赐百姓,当时以贤相称之。大德四年,加太傅、录军国重事。位望益崇,成宗倚任之意益重,而能处之以安静,不急于功利,故吏民守职乐业,世称贤相云。七年薨,年五十八,追封兴元王,谥忠宪。
       ○阿鲁浑萨理
       阿鲁浑萨理,畏兀人。祖阿台萨理,当太祖定西域还时,因从至燕。会畏兀国王亦都护请于朝,尽归其民,诏许之,遂复西还。精佛氏学。生乞台萨理,袭先业,通经、律、论。业既成,师名之曰万全。至元十二年,入为释教都总统,拜正议大夫、同知总制院事,加资德大夫、统制使。年七十卒。子三人:长曰畏吾儿萨理,累官资德大夫、中书右丞、行泉府太卿;季曰岛瓦赤萨理;阿鲁浑萨理,其中子也,以父字为全氏,幼聪慧,受业于国师八哈思巴,既通其学,且解诸国语。世祖闻其材,俾习中国之学,于是经、史、百家及阴阳、历数、图纬、方技之说皆通习之。后事裕宗,入宿卫,深见器重。
       至元二十年,有西域僧自言能知天象,译者皆莫能通其说。帝问左右,谁可使者。侍臣脱烈对曰:“阿鲁浑萨理可。”即召与论难,僧大屈服。帝悦,令宿卫内朝。会有江南人言宋宗室反者,命遣使捕至阙下。使已发,阿鲁浑萨理趣入谏曰:“言者必妄,使不可遣。”帝曰:“卿何以言之?”对曰:“若果反,郡县何以不知?言者不由郡县,而言之阙庭,必其仇也。且江南初定,民疑未附,一旦以小民浮言辄捕之,恐人人自危,徒中言者之计。”帝悟,立召使者还,俾械系言者下郡治之,言者立伏,果以尝贷钱不从诬之。帝曰:“非卿言,几误,但恨用卿晚耳。”自是命日侍左右。
       二十一年,擢朝列大夫、左侍仪奉御。遂劝帝治天下必用儒术,宜招致山泽道艺之士,以备任使。帝嘉纳之,遣使求贤,置集贤馆以待之。秋九月,命领馆事,阿鲁浑萨理曰:“陛下初置集贤以待士,宜择重望大臣领之,以新观听。”请以司徒撒里蛮领其事,帝从之。仍以阿鲁浑萨理为中顺大夫、集贤馆学士,兼太史院事,仍兼左侍仪奉御。士之应诏者,尽命馆谷之,凡饮食供帐,车服之盛,皆喜过望。其弗称旨者,亦请加赉而遣之。有官于宣徽者,欲阴败其事,故盛陈所给廪饩于内前,冀帝见之。帝果过而问焉,对曰:“此一士之日给也。”帝怒曰:“汝欲使朕见而损之乎?十倍此以待天下士,犹恐不至,况欲损之,谁肯至者。”阿鲁浑萨理又言于帝曰:“国学人材之本,立国子监,置博士弟子员,宜优其廪饩,使学者日盛。”从之。二十二年夏六月,迁嘉议大夫。二十三年,进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
       二十四年春,立尚书省,桑哥用事,诏阿鲁浑萨理与同视事,固辞,不许,授资德大夫、尚书右丞,继拜荣禄大夫、平章政事。桑哥为政暴横,且进其党与。阿鲁浑萨理数切诤之,久与乖剌,惟以廉正自持。桑哥奏立征理司,理天下逋欠,使者相望于道,所在囹圄皆满,道路侧目,无敢言者。会地震北京,阿鲁浑萨理请罢征理司,以塞天变。诏下之日,百姓相庆。未几,桑哥败,以连坐,亦籍其产。帝问:“桑哥为政如此,卿何故无一言?”对曰:“臣未尝不言,顾言不用耳。陛下方信任桑哥甚,彼所忌独臣,臣数言不行,若抱柴救火,只益其暴,不若弥缝其间,使无伤国家大本,陛下久必自悟也。”帝亦以为然,且曰:“吾甚愧卿。”桑哥临刑,吏犹以阿鲁浑萨理为问,桑哥曰:“我惟不用其言,故至于败,彼何与焉。”帝益信其无罪,诏还所籍财产,仍遣张九思赐以金帛,辞不受。
       二十八年秋,乞罢政事,并免太史院使,诏以为集贤大学士。司天刘监丞言,阿鲁浑萨理在太史院时,数言国家灾祥事,大不敬,请下吏治。帝大怒,以为诽谤大臣,当抵罪。阿鲁浑萨理顿首谢曰:“臣不佞,赖陛下天地含容之德,虽万死莫报。然欲致言者罪,臣恐自是无为陛下言事者。”力争之,乃得释。帝曰:“卿真长者。”后虽罢政,或通夕召入论事,知无不言。三十年,复领太史院事。明年,帝崩,成宗在边,裕宗太后命为书趣成宗入正大位,又命率翰林、集贤、礼官备礼册命。明年春,加守司徒、集贤院使,领太史院事。初,裕宗即世,世祖欲定皇太子,未知所立,以问阿鲁浑萨理,即以成宗为封,且言成宗仁孝恭俭,宜立,于是大计乃决,成宗及裕宗皇后皆莫之知也。数召阿鲁浑萨理不往,成宗抚军北边,帝遣阿鲁浑萨理奉皇太子宝于成宗,乃一至其邸。及即位,语阿鲁浑萨理曰:“朕在潜邸,谁不愿事朕者,惟卿虽召不至,今乃知卿真得大臣体。”自是召对不名,赐坐视诸侯王等。尝语左右曰:“若全平章者,真全材也,于今殆无其比。”大德三年,复拜中书平章政事。十一年,薨,年六十有三。延祐四年,赠推忠佐理翊亮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赵国公,谥文定。
       子三人:长岳柱;次久著,终翰林侍读学士;次买住,蚤卒。岳柱自有传。阿台萨理赠保德功臣、银青荣禄大夫、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端愿;乞台萨理累赠纯诚守正功臣、太保、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赵国公,谥通敏。
       岳柱字止所,一字兼山。自幼容止端严,性颖悟,有远识。方八岁,观画师何澄画《陶母剪发图》,岳柱指陶母手中金钏诘之曰:“金钏可易酒,何用剪发为也?”何大惊,即异之。既长就学,日记千言。年十八,从丞相答失蛮备宿卫,出入禁中,如老成人。至大元年,授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即以荐贤举能为事。皇庆元年,升中奉大夫、湖南道宣慰使。日接见儒生,询求民瘼。延祐三年,进资善大夫、隆禧院使。七年,授太史院使。英宗视其进止整暇,顾谓参政速速曰:“全院使真故家令子也。”泰定元年,改太常礼仪院使。四年,授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俄授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天历元年,进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
       至顺二年,除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时有诬告富民负永宁王官帑钱八百余锭者,中书遣使诸路征之。使至江西,岳柱曰:“事涉诬罔,不可奉命。”僚佐重违宰臣意,岳柱曰:“民惟邦本,伤本以敛怨,亦非宰相福也。”令使者以此意复命。时燕帖木儿为丞相,闻其言,感悟,命刑部诘治,得诬罔状,罪诬告者若干人。宰相以奏,帝嘉之,特赐币帛及上尊酒。桂阳州民张思进等,啸聚二千余众,州县不能治,广东宣慰司请发兵捕之。岳柱曰:“有司不能抚绥边民,乃欲侥幸兴兵,以为民害耶?不可。”宰执皆失色,宪司亦以兴兵不便为言,岳柱终持不可,遣千户王英往问状。英直抵贼巢,谕以祸福,贼曰:“致我为非者,两巡检司耳,我等何敢有异心哉!”谕其众,皆使复业,一方以宁。三年,迁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旋以军事至扬州,得疾,明年十二月,端坐而卒,年五十三。
       岳柱天资孝友,母弟久住早卒,丧之尽哀。尤嗜经史,自天文、医药之书,无不究极。度量弘扩,有欺之者,恬不为意。或问之,则曰:“彼自欺也,我何与焉。”母郜氏亦常称之曰:“吾子古人也。”
       子四人:长普达,同佥行宣政院事;次安僧,为久住后,章佩监丞;次仁寿,中宪大夫、长秋寺卿。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纪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纪第三 宪宗
卷四 本纪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纪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纪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纪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纪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纪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纪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顺帝二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顺帝三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顺帝五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顺帝六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顺帝七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礼乐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礼乐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礼乐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舆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八 表第三 诸王表
卷一百九 表第四 诸公主表
卷一百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
卷一百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卷一百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传第二 睿宗
卷一百一十六 列传第三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卷二百二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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