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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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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枢
       姚枢,字公茂,柳城人,后迁洛阳。少力学,内翰宋九嘉识其有王佐略,杨惟中乃与之偕觐太宗。岁乙未,南伐,诏枢从惟中即军中求儒、道、释、医、卜者。会破枣阳,主将将尽坑之,枢力辨非诏书意,他日何以复命,乃蹙数人逃入篁竹中脱死。拔德安,得名儒赵复,始得程颐、朱熹之书。辛丑,赐金符,为燕京行台郎中。时牙鲁瓦赤行台,惟事货赂,以枢幕长,分及之。枢一切拒绝,因弃官去。携家来辉州,作家庙,别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惇颐等象,刊诸经,惠学者,读书鸣琴,若将终身。时许衡在魏,至辉,就录程、朱所注书以归,谓其徒曰:“曩所授受皆非,今始闻进学之序。”既而尽室依枢以居。
       世祖在潜邸,遣赵璧召枢至,大喜,待以客礼。询及治道,乃为书数千言,首陈二帝三王之道,以治国平天下之大经,汇为八目,曰:修身,力学,尊贤,亲亲,畏天,爱民,好善,远佞。次及救时之弊,为条三十,曰:“立省部,则庶政出一,纲举纪张,令不行于朝而变于夕。辟才行,举逸遗,慎铨选,汰职员,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出。班俸禄,则赃秽塞而公道开。定法津,审刑狱,则收生杀之权于朝,诸侯不得而专,丘山之罪不致苟免,毫发之过免罹极法,而冤抑有伸。设监司,明黜陟,则善良奸窳可得而举刺。阁征敛,则部族不横于诛求。简驿传,则州郡不困于需索。修学校,崇经术,旌节孝,以为育人才、厚风俗、美教化之基,使士不媮于文华。重农桑,宽赋税,省徭役,禁游惰,则民力纾,不趋于浮伪,且免习工技者岁加富溢,勤耕织者日就饥寒。肃军政,使田里不知行营往复之扰攘。周匮乏,恤鳏寡,使颠连无告者有养。布屯田以实边戍,通漕运以廪京都。停债负,则贾胡不得以子为母,破称贷之家。广储蓄、复常平以待凶荒,立平准以权物估,却利便以塞幸途,杜告讦以绝讼源。”各疏施张之方,其下本末兼该,细大不遗。世祖奇其才,动必召问,且使授世子经。
       宪宗即位,诏凡军民在赤老温山南者,听世祖总之。世祖既奉诏,宴群下,罢酒将出,遣人止枢,问曰:“顷者诸臣皆贺,汝独默然,何耶?”对曰:“今天下土地之广,人民之殷,财赋之阜,有加汉地者乎?军民吾尽有之,天子何为?异时廷臣间之,必悔而见夺,不若惟持兵权,供亿之需取之有司,则势顺理安。”世祖曰:“虑所不及者。”乃以闻,宪宗从之。枢又请置屯田经略司于汴以图宋;置都运司于卫,转粟于河。宪宗大封同姓,敕世祖于南京、关中自择其一。枢曰:“南京河徙无常,土薄水浅,舄卤生之,不若关中厥田上上,古名天府陆海。”于是世祖愿有关中。
       壬子夏,从世祖征大理,至曲先脑儿之地。夜宴,枢陈宋太祖遣曹彬取南唐不杀一人、市不易肆事。明日,世祖据鞍呼曰:“汝昨夕言曹彬不杀者,吾能为之,吾能为之!”枢马上贺曰:“圣人之心,仁明如此,生民之幸,有国之福也。”明年,师及大理城,饬枢裂帛为旗,书止杀之令,分号街陌,由是民得相完保。
       丙辰,枢入见。或谗王府得中土心,宪宗遣阿蓝答儿大为钩考,置局关中,以百四十二条推集经略宣抚官吏,下及征商无遗,曰:“俟终局日,入此罪者惟刘黑马、史天泽以闻,余悉诛之。”世祖闻之不乐。枢曰:“帝,君也,兄也;大王为皇弟,臣也。事难与较,远将受祸。莫若尽王邸妃主自归朝廷,为久居谋,疑将自释。”及世祖见宪宗,皆泣下,竟不令有所白而止,因罢钩考局。
       世祖即位,立十道宣抚使,以枢使东平。既至郡,置劝农、检察二人以监之,推物力以均赋役,罢铁官。二年,拜太子太师。枢曰:“皇太子未立,安可先有太师?”以所受制还中书,事见《许衡传》。改大司农。枢奏曰:“在太宗世,诏孔子五十一代孙元措仍袭封衍圣公,卒,其子与族人争求袭爵,讼之潜藩,帝时曰:‘第往力学,俟有成德达才,我则官之。’又曲阜有太常雅乐,宪宗命东平守臣辇其歌工舞郎与乐色俎豆至日月山,帝亲临观,饬东平守臣,员阙充补,无辍肄习。且陛下闵圣贤之后《诗》、《书》不通,与凡庶等,既命洛士杨庸选孔、颜、孟三族诸孙俊秀者教之,乞真授庸教官,以成国家育材待聘风动四方之美。王镛炼习故实,宜令提举礼乐,使不致崩坏。”皆从之。诏赴中书议事,及讲定条格,且勉谕曰:“姚枢辞避台司,朕甚嘉焉。省中庶务,须赖一二老成同心图赞,其与尚书刘肃往尽乃心,其尚无隐。”及修条格成,与丞相史天泽奏之,帝深嘉纳。
       李璮谋叛,帝问:“卿料何如?”对曰:“使璮乘吾北征之衅,濒海捣燕,闭关居庸,惶骇人心,为上策。与宋连和,负固持久,数扰边,使吾罢于奔救,为中策。如出兵济南,待山东诸侯应援,此成擒耳。”帝曰:“今贼将安出?”对曰:“出下策。”初,帝尝论天下人材,及王文统,枢曰:“此人学术不纯,以游说干诸侯,他日必反。”至是,文统果因璮伏诛。
       四年,拜中书左丞,奏罢世侯,置牧守。或言中书政事大坏,帝怒,大臣罪且不测者,枢上言:
       太祖开创,跨越前古,施治未遑。自后数朝,官盛刑滥,民困财殚。陛下天资仁圣,自昔在潜,听圣典,访老成,日讲治道。如邢州、河南、陕西,皆不治之甚者,为置安抚、经略、宣抚三使司。其法,选人以居职,颁俸以养廉,去污滥以清政,劝农桑以富民。不及三年,号称大治。诸路之民望陛下之拯己,如赤子之求母。先帝陟遐,国难并兴,天开圣人,缵承大统,即用历代遗制,内立省部,外设监司,自中统至今五六年间,外侮内叛继继不绝,然能使官离债负,民安赋役,府库粗实,仓廪粗完,钞法粗行,国用粗足,官吏迁转,政事更新,皆陛下克保祖宗之基、信用先王之法所致。今创始治道,正宜上答天心,下结民心,睦亲族以固本,建储副以重祚,定大臣以当国,开经筵以格心,修边备以防虞,蓄粮饷以待歉,立学校以育才,劝农桑以厚生。是可以光先烈,成帝德,遗子孙,流远誉。以陛下才略,行此有余。迩者伏闻聪听日烦,朝廷政令日改月异,如木始栽而复移,屋既架而复毁。远近臣民不胜战惧,惟恐大本一废,远业难成,为陛下之后忧,国家之重害。
       帝怒为释。十年,拜昭文馆大学士,详定礼仪事。其年,襄阳下,遂议取宋。枢奏如求大将,非右丞相安童、知枢密院伯颜不可。十一年,枢言:“陛下降不杀人之诏。伯颜济江,兵不逾时,西起蜀川,东薄海隅,降城三十,户逾百万,自古平南,未有如此之神捷者。今自夏徂秋,一城不降,皆由军官不思国之大计,不体陛下之深仁,利财剽杀所致。扬州、焦山、淮安,人殊死战,我虽克胜,所伤亦多。宋之不能为国审矣,而临安未肯轻下,好生恶死,人之常情,盖不敢也,惟惧吾招徕止杀之信不坚耳。宜申止杀之诏,使赏罚必立,恩信必行,圣虑不劳,军力不费矣。”又请禁宋鞭背、黥面及诸滥刑。十三年,拜翰林学士承旨。十七年,卒,年七十八,谥曰文献。
       枢天质含弘而仁恕,恭敏而俭勤,未尝疑人欺己。有负其德,亦不留怨。忧患之来,不见言色。有来即谋,必反复告之。
       子炜,仕为平章政事;从子燧,官至翰林学士承旨,以文章大家知名,卒谥曰文。
       ○许衡
       许衡,字仲平,怀之河内人也,世为农。父通,避地河南,以泰和九年九月生衡于新郑县。幼有异质,七岁入学,授章句,问其师曰:“读书何为?”师曰:“取科第耳!”曰:“如斯而已乎?”师大奇之。每授书,又能问其旨义。久之,师谓其父母曰:“儿颖悟不凡,他日必有大过人者,吾非其师也。”遂辞去,父母强之不能止。如是者凡更三师。稍长,嗜学如饥渴,然遭世乱,且贫无书。尝从日者家见《书》疏义,因请寓宿,手抄归。既逃难徂徕山,始得《易》王辅嗣说。时兵乱中,衡夜思昼诵,身体而力践之,言动必揆诸义而后发。尝暑中过河阳,渴甚,道有梨,众争取啖之,衡独危坐树下自若。或问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乱,此无主。”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转鲁留魏,人见其有德,稍稍从之。居三年,闻乱且定,乃还怀。往来河、洛间,从柳城姚枢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氏书,益大有得。寻居苏门,与枢及窦默相讲习。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而慨然以道为己任。尝语人曰:“纲常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苟在上者无以任之,则在下之任也。”凡丧祭娶嫁,必徵于礼,以倡其乡人,学者浸盛。家贫躬耕,粟熟则食,粟不熟则食糠核菜茹,处之泰然,讴诵之声闻户外如金石。财有余,即以分诸族人及诸生之贫者。人有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枢尝被召入京师,以其雪斋居衡,命守者馆之,衡拒不受。庭有果熟烂堕地,童子过之,亦不睨视而去,其家人化之如此。甲寅,世祖出王秦中,以姚枢为劝农使,教民畊植。又思所以化秦人,乃召衡为京兆提学。秦人新脱于兵,欲学无师,闻衡来,人人莫不喜幸来学。郡县皆建学校,民大化之。世祖南征,乃还怀,学者攀留之不得,从送之临潼而归。中统元年,世祖即皇帝位,召至京师。时王文统以言利进为平章政事,衡、枢辈入侍,言治乱休戚,必以义为本。文统患之。且窦默日于帝前排其学术,疑衡与之为表里,乃奏以枢为太子太师,默为太子太傅,衡为太子太保,阳为尊用之,实不使数侍上也。默以屡攻文统不中,欲因东宫以避祸,与枢拜命,将入谢。衡曰:“此不安于义也,姑勿论。礼,师傅与太子位东西乡,师傅坐,太子乃坐。公等度能复此乎?不能,则师道自我废也。”枢以为然,乃相与怀制立殿下,五辞乃免。改命枢大司农,默翰林侍讲学士,衡国子祭酒。未几,衡亦谢病归。至元二年,帝以安童为右丞相,欲衡辅之,复召至京师,命议事中书省。衡乃上疏曰:
       臣性识愚陋,学术荒疏,不意虚名,偶尘圣听。陛下好贤乐善,舍短取长,虽以臣之不才,自甲寅至今十有三年,凡八被诏旨,中怀自念,何以报塞。又日者面奉德音,叮咛恳至,中书大务,容臣尽言。臣虽昏愚,荷陛下知待如此其厚,敢不罄竭所有,裨益万分。孟子以“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孔子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臣之所守,大意盖如此也。伏望陛下宽其不佞,察其至怀,则区区之愚,亦或有小补云。
       其一曰:自古立国,皆有规模。循而行之,则治功可期。否则心疑目眩,变易分更,未见其可也。昔子产相衰周之列国,孔明治西蜀之一隅,且有定论,终身由之;而堂堂天下,可无一定之说而妄为之哉?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后魏、辽、金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然可考。使国家而居朔漠,则无事论此也。今日之治,非此奚宜?夫陆行宜车,水行宜舟,反之则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汉食热,反之则必有变。以是论之,国家之当行汉法无疑也。然万世国俗,累朝勋旧,一旦驱之下从臣仆之谋,改就亡国之俗,其势有甚难者。窃尝思之,寒之与暑,固为不同。然寒之变暑也,始于微温,温而热,热而暑,积百有八十二日而寒始尽。暑之变寒,其势亦然,是亦积之之验也。苟能渐之摩之,待以岁月,心坚而确,事易而常,未有不可变者。此在陛下尊信而坚守之,不杂小人,不责近效,不恤流言,则致治之功,庶几可成矣。
       二曰:中书之务不胜其烦,然其大要在用人、立法二者而已矣。近而譬之:发之在首,不以手理而以栉理;食之在器,不以手取而以匕取。手虽不能,而用栉与匕,是即手之为也。上之用人,何以异此。然人之贤否,未知其详,固不可得而遽用也。然或已知其孰为君子,孰为小人,而复患得患失,莫敢进退,徒曰知人,而实不能用人,亦何益哉!人莫不饮食也,独膳夫为能调五味之和;莫不睹日月也,独星官为能步亏食之数者,诚以得其法故也。古人有言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必因先王之道。”今里巷之谈,动以古为诟戏,不知今日口之所食,身之所衣,皆古人遗法而不可违者,岂天下之大,国家之重,而古之成法反可违邪?其亦弗思甚矣!夫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维,上安下顺,而宰执优游于廊庙之上,不烦不劳,此所谓省也。夫立法用人,今虽未能遽如古昔,然已仕者当给俸以养其廉,未仕者当宽立条格,俾就叙用,则失职之怨少可舒矣。外设监司以察污滥,内专吏部以定资历,则非分之求渐可息矣。再任三任,抑高举下,则人才爵位略可平矣。至于贵家之世袭,品官之任子,版籍之数,续当议之,亦不可缓也。
       其三曰: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上天眷命,作之君师,此盖以至难任之,非予之可安之地而娱之也。是以尧、舜以来,圣帝明王,莫不兢兢业业、小心畏慎者,诚知天之所畀至难之任,初不可以易心处之也。知其为难而以难处,则难或可为;不知为难而以易处,则他日之难有不可为者矣。孔子曰:“为君难,为臣不易。”为臣之道,臣已告之安童矣。至为君之难,尤陛下所当专意也。臣请言其切而要者:
       夫人君不患出言之难,而患践言之难。知践言之难,则其出言不容不慎矣。昔刘安世行一不妄语,七年而后成。夫安世一士人也,所交者一家之亲、一乡之众也,同列之臣不过数十百人而止耳,而言犹若此,况天下之大,兆民之众,事有万变,日有万机,人君以一身一心而酬酢之,欲言之无失,岂易能哉?故有昔之所言而今日忘之者,今之所命而后日自违者,可否异同,纷更变易,纪纲不得布,法度不得立,臣下无所持循,奸人因以为弊,天下之人疑惑惊眩,且议其无法无信一至于此也。此无他,至难之地不以难处,而以易处故也。苟从《大学》之道,以修身为本,凡一言一动,必求其然与其所当然,不牵于爱,不蔽于憎,不因于喜,不激于怒,虚心端意,熟思而审处之,虽有不中者盖鲜矣。奈何为人上者多乐舒肆,为人臣者多事容悦。容悦本为私也,私心盛则不畏人矣;舒肆本为欲也,欲心盛则不畏天矣。以不畏天之心,与不畏人之心,感合无间,则其所务者皆快心事耳。快心则口欲言而言,身欲动而动,又安肯兢兢业业,以修身为本,一言一动,熟思而审处之乎?此人君践言之难,而又难于天下之人也。
       人之情伪,有易有险,险者难知,易者易知,此特系夫人之险易者然也。然又有众寡之分焉。寡则易知,众则难知,故在上者难于知下,而在下者易于知上,其势然也。处难知之地,御难知之人,欲其不见欺也难矣。昔包拯刚严峭直,号为明察,然一小吏而能欺之。然拯一京尹耳,其见欺于人,不过误一事、害一人而已。人君处亿兆之上,操予夺进退赏罚生杀之权,不幸见欺,则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其害有不可胜既也。人君惟无喜怒也,有喜怒,则赞其喜以市恩,鼓其怒以张势。人君惟无爱憎也,有爱憎,则假其爱以济私,藉其憎以复怨。甚至本无喜也,诳之使喜,本无怒也,激之使怒,本不足爱也,而诳誉之使爱,本无可憎也,而强短之使憎。若是,则进者未必为君子,退者未必为小人,予者未必为有功,夺者未必为有罪,以至赏之、罚之、生之、杀之,鲜有得其正者。人君不悟其受欺也,而反任之以防天下之欺,欺而至此,尚可防邪?大抵人君以知人为贵,以用人为急。用得其人,则无事于防矣。既不出此,则所近者争进之人耳,好利之人耳,无耻之人耳。彼挟其诈术,千蹊万径,以蛊君心,欲防其欺,虽尧、舜不能也。
       夫贤者以公为心,以爱为心,不为利回,不为势屈,置之周行,则庶事得其正,天下被其泽,其于人国,重固如此也。夫贤者遭时不偶,务自韬晦,世固未易知也。虽或知之,而无所援引,则人君无由知也。人君知之,然召之命之,泛如厮养,贤者有不屑也。虽或接之以貌,待之以礼,然而言不见用,贤者不处也。或用其言也,而复使小人参之,责小利,期近效,有用贤之名,无用贤之实,贤者亦岂肯尸位素餐以取讥于天下哉!此特难进者也,而又有难合者焉。人君处崇高之地,大抵乐闻人过,而不乐于闻己之过,务快己之心,而不务快民之心。贤者必欲匡而正之,扶而安之,如尧、舜之正、尧、舜之安而后已,故其势恒难合。况夫奸邪佞幸,丑正而恶直,肆为诋毁,多方以陷之,将见罪戾之不免,又可望其庶事得其正,而天下被其泽邪!自古及今,端人雅士所以重于进而轻于退者,盖以此耳。大禹圣人,闻善即拜,益犹戒之以“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后世人主宜如何也?此任贤之难也。
       奸邪之人,其为心也险,其用术也巧。惟险也,故千态万状而人莫能知;惟巧也,故千蹊万径而人莫能御。其谄似恭,其讦似直,其欺似可信,其佞似可近。务以窥人君之喜怒而迎合之,窃其势以立己之威,济其欲以结主之爱。爱隆于上,威擅于下,大臣不敢议,近亲不敢言,毒被天下而上莫之知,至是而求去之,亦已难矣。虽然,此特人主之不悟者也,犹有说焉。如宇文士及之佞,太宗灼见其情而不能斥;李林甫妒贤嫉能,明皇洞见其奸而不能退。邪之惑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
       夫上以诚爱下,则下以忠报上,感应之理然也。然考之往昔,有不可以常情论者。禹抑洪水以救民,启又能敬承继禹之道,其泽深矣,然一传而太康失道,则万姓仇怨而去者,何邪?汉高帝起布衣,天下影从,荥阳之难,纪信至捐生以赴急,则人心之归可见矣。及天下己定,而沙中有谋反者,又何邪?窃尝思之,民之戴君,本于天命,初无不顺之心,特由使之失望,使之不平,然后怨怒生焉。禹、启爱民如赤子,而太康逸豫以灭德,是以失望;汉高以宽仁得天下,及其已定,乃以爱憎行诛赏,是以不平。古今人君,凡有恩泽于民,而民怨且怒者,皆类此也。夫人君有位之初,既出美言而告天下矣,既而实不能副,故怨生焉。等人臣耳,无大相远,人君特以己之私而厚一人,则其薄者已疾之矣,况于薄有功而厚有罪,人得不怒于心邪?必如古者《大学》之道,以修身为本,一言一动,举可以为天下之法,一赏一罚,举可以合天下之公,则亿兆之心,将不求而自得,又岂有失望不平之累哉!
       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如汉之文、景,然考之当时,天象数变,山崩地震,未易遽数,是将小则有水旱之灾,大则有乱亡之应,非徒然而已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养民为务,今年劝农桑,明年减田租,恳爱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气应也。臣窃见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东方,去年冬彗见东方,复见西方。议者谓当除旧布新,以应天变。臣以为曷若直法文、景之恭俭爱民,为理明义正而可信也。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书》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是论之,则天之道恒在于下,恒在于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余,斯其所以召天变也。其变已生,其象已著,乖戾之几已萌,犹且因仍故习,抑其下而损其不足,谓之顺天,不亦难乎?
       此六者,皆难之目也。举其要,则修德、用贤、爱民三者而已。此谓治本。本立,则纪纲可布,法度可行,治功可必。否则爱恶相攻,善恶交病,生民不免于水火,以是为治,万不能也。
       其四曰:语古之圣君,必曰尧、舜;语古之贤相,必曰稷、契。盖尧、舜能知天道而顺承之,稷、契又知尧、舜之心而辅赞之,此所以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也。夫天道好生而不私,尧与舜亦好生而不私。若“克明俊德”,至于“黎民于变”,“敬授人时”,至于“庶绩咸熙”,此顺承天道之实也。稷播百谷以厚民生,契敷五教以善民心,此辅赞尧、舜之实也。臣尝复熟推衍,思之又思,参之往古圣贤之言无不同,验之历代治乱之迹无不合。盖此道之行,民可使富,兵可使强,人才可使盛,国势可使重,夙夜念之至熟也。今国家徒知敛财之巧,而不知生财之由;徒知防人之欺,而不欲养人之善;徒患法令之难行,而不患法令无可行之地。诚能优重农民,勿扰勿害,驱游惰之人而归之南亩,课之种艺,恳喻而督行之,十年之后,仓府之积,当非今日之比矣。自都邑而至州县,皆设学校,使皇子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于学,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对以至平天下之要道,十年已后,上知所以御下,下知所以事上,上下和睦,又非今日之比矣。二者之行,万目斯举,否则他皆不可期也。是道也,尧、舜之道也。孟子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臣愚区区,窃亦愿学也。
       其五曰:天下所以定者,民志定,则士安于士,农安于农,工商安于为工商,则在上之人有可安之理矣。夫民不安于白屋,必求禄仕;仕不安于卑位,必求尊荣。四方万里,辐辏并进,各怀无厌无耻之心,在上之人可不为寒心哉!臣闻取天下者尚勇敢,守天下者尚退让。取也守也,各有其宜,君人者不可不审也。夫审而后发,发无不中,否则触事而遽喜怒,喜怒之色见于貌,言出于口,人皆知之。徐考其故,知其无可喜者则必悔其喜之失,无可怒者则必悔其怒之失,甚至先喜而后怒,先怒而后喜,号令数变,喜怒不节之故也。是以先王潜心恭默,不易喜怒,其未发也,虽至近莫能知其发也,虽至亲莫能移,是以号令简而无悔,则无不中节矣。夫数变,不可也;数失信,尤不可也。周幽无道,故不恤此,今无此,何苦使人之不信也。
       书奏,帝嘉纳之。衡自见帝,多奏陈,及退,皆削其草,故其言多秘,世罕得闻,所传者特此耳。衡多病,帝听五日一至省,时赐尚方名药美酒以调养之。四年,乃听其归怀。五年,复召还,奏对亦秘。六年,命与太常卿徐世隆定朝仪,仪成,帝临观,甚悦。又诏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定官制,衡历考古今分并统属之序,去其权摄增置冗长侧置者,凡省部、院台、郡县与夫后妃、储藩、百司所联属统制,定为图。七年,奏上之。翌日,使集公卿杂议中书、院台行移之体,衡曰:“中书佐天子总国政,院台宜具呈。”时商挺在枢密,高鸣在台,皆不乐,欲定为咨禀,因大言以动衡曰:“台院皆宗亲大臣,若一忤,祸不可测。”衡曰:“吾论国制耳,何与于人?”遂以其言质帝前,帝曰:“衡言是也,吾意亦若是。”
       未几,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领尚书省六部事,因擅权,势倾朝野,一时大臣多阿之,衡每与之议,必正言不少让。已而其子又有佥枢密院之命,衡独执议曰:“国家事权,兵民财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与财,子又典兵,不可。”帝曰:“卿虑其反邪?”衡对曰:“彼虽不反,此反道也。”阿合马由是衔之,亟荐衡宜在中书,欲因以事中之。俄除左丞,衡屡入辞免,帝命左右掖衡出。衡出及阈,还奏曰:“陛下命臣出,岂出省邪?”帝笑曰:“出殿门耳。”从幸上京,乃论列阿合马专权罔上、蠹政害民若干事,不报。因谢病请解机务。帝恻然,召其子师可入,谕旨,且命举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下泛论其贤否则可,若授之以位,则当断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渐也。”
       帝久欲开太学,会衡请罢益力,乃从其请。八年,以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为择蒙古弟子俾教之。衡闻命,喜曰:“此吾事也。国人子大朴未散,视听专一,若置之善类中涵养数年,将必为国用。”乃请征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敦、孙安、刘安中十二人为伴读。诏驿召之来京师,分处各斋,以为斋长。时所选弟子皆幼稚,衡待之如成人,爱之如子,出入进退,其严若君臣。其为教,因觉以明善,因明以开蔽,相其动息以为张弛。课诵少暇,即习礼,或习书算。少者则令习拜跪、揖让、进退、应对,或射,或投壶,负者罚读书若干遍。久之,诸生人人自得,尊师敬业,下至童子,亦知三纲五常为生人之道。
       十年,权臣屡毁汉法,诸生廪食或不继,衡请还怀。帝以问翰林学士王磐,磐对曰:“衡教人有法,诸生行可从政,此国之大体,宜勿听其去。”帝命诸老臣议其去留,窦默为衡恳请之,乃听衡还,以赞善王恂摄学事。刘秉忠等奏,乞以衡弟子耶律有尚、苏郁、白栋为助教,以守衡规矩,从之。
       国家自得中原,用金《大明历》,自大定是正后六七十年,气朔加时渐差。帝以海宇混一,宜协时正日。十三年,诏王恂定新历。恂以为历家知历数而不知历理,宜得衡领之,乃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召至京。衡以为冬至者历之本,而求历本者在验气。今所用宋旧仪,自汴还至京师,已自乖舛,加之岁久,规环不叶。乃与太史令郭守敬等新制仪象圭表,自丙子之冬日测晷景,得丁丑、戊寅、己卯三年冬至加时,减《大明历》十九刻二十分,又增损古岁余岁差法,上考春秋以来冬至,无不尽合。以月食冲及金木二星距验冬至日躔,校旧历退七十六分。以日转迟疾中平行度验月离宿度,加旧历三十刻。以线代管窥测赤道宿度。以四正定气立损益限,以定日之盈缩。分二十八限为三百三十六,以定月之迟疾。以赤道变九道定月行。以迟疾转定度分定朔,而不用平行度。以日月实合时刻定晦,而不用虚进法。以躔离朓朒定交食。其法视古皆密,而又悉去诸历积年月日法之傅会者,一本天道自然之数,可以施之永久而无弊。自余正讹完阙,盖非一事。十七年,历成,奏上之,赐名曰《授时历》,颁之天下。
       六月,以疾请还怀。皇太子为请于帝,以子师可为怀孟路总管以养之,且使东宫官来谕衡曰:“公毋以道不行为忧也,公安则道行有时矣,其善药自爱。”十八年,衡病革,家人祠,衡曰:“吾一日未死,宁不有事于祖考。”扶而起,奠献如仪。既撤,家人馂,怡怡如也。已而卒,年七十三。是日,大雷电,风拔木。怀人无贵贱少长,皆哭于门。四方学士闻讣,皆聚哭。有数千里来祭哭墓下者。
       衡善教,其言煦煦,虽与童子语,如恐伤之。故所至,无贵贱贤不肖皆乐从之,随其才昏明大小,皆有所得,可以为世用。所去,人皆哭泣,不忍舍,服念其教如金科玉条,终身不敢忘。或未尝及门,传其绪余,而折节力行为名世者,往往有之。听其言,虽武人俗士、异端之徒,无不感悟者。丞相安童一见衡,语同列曰:“若辈自谓不相上下,盖十百与千万也。”翰林承旨王磐气概一世,少所与可,独见衡曰:“先生,神明也。”大德元年,赠荣禄大夫、司徒,谥文正。至大二年,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封魏国公。皇庆二年,诏从祀孔子庙廷。延祐初,又诏立书院京兆以祀衡,给田奉祠事,名鲁斋书院。鲁,衡居魏时所署斋名也。子师可。
       ○窦默(李俊民附)
       窦默,字子声,初名杰,字汉卿,广平肥乡人。幼知读书,毅然有立志。族祖旺,为郡功曹,令习吏事,不肯就。会国兵伐金,默为所俘。同时被俘者三十人,皆见杀,惟默得脱,归其乡。家破,母独存,惊怖之余,母子俱得疾,母竟亡,扶病藁葬。而大兵复至,遂南走渡河,依母党吴氏。医者王翁妻以女,使业医。转客蔡州,遇名医李浩,授以铜人针法。金主迁蔡,默恐兵且至,又走德安。孝感令谢宪子以伊洛性理之书授之,默自以为昔未尝学,而学自此始。适中书杨惟中奉旨招集儒、道、释之士,默乃北归,隐于大名,与姚枢、许衡朝暮讲习,至忘寝食。继还肥乡,以经术教授,由是知名。
       世祖在潜邸,遣召之,默变姓名以自晦。使者俾其友人往见,而微服踵其后,默不得已,乃拜命。既至,问以治道,默首以三纲五常为对。世祖曰:“人道之端,孰大于此。失此,则无以立于世矣。”默又言:“帝王之道,在诚意正心,心既正,则朝廷远近莫敢不一于正。”一日凡三召与语,奏对皆称旨,自是敬待加礼,不令暂去左右。世祖问今之明治道者,默荐姚枢,即召用之。俄命皇子真金从默学,赐以玉带钩,谕之曰:“此金内府故物,汝老人,佩服为宜,且使我子见之如见我也。”久之,请南还,命大名、顺德各给田宅,有司岁具衣物以为常。
       世祖即位,召至上都,问曰:“朕欲求如唐魏徵者,有其人乎?”默对曰:“犯颜谏诤,刚毅不屈,则许衡其人也。深识远虑,有宰相才,则史天泽其人也。”天泽时宣抚河南,帝即召拜右丞相,以默为翰林侍讲学士。时初建中书省,平章政事王文统颇见委任,默上书曰:
       臣事陛下十有余年,数承顾问,与闻圣训,有以见陛下急于求治,未尝不以利生民安社稷为心。时先帝在上,奸臣擅权,总天下财赋,操执在手,贡进奇货,炫耀纷华,以娱悦上心。其扇结朋党、离间骨肉者,皆此徒也。此徒当路,陛下所以不能尽其初心。救世一念,涵养有年矣。今天顺人应,诞登大宝,天下生民,莫不欢忻踊跃,引领盛治。然平治天下,必用正人端士,唇吻小人一时功利之说,必不能定立国家基本,为子孙久远之计。其卖利献勤、乞怜取宠者,使不得行其志,斯可矣。若夫钩距揣摩,以利害惊动人主之意者,无他,意在摈斥诸贤,独执政柄耳,此苏、张之流也,惟陛下察之。伏望别选公明有道之士,授以重任,则天下幸甚。
       他日,默与王鹗、姚枢俱在帝前,复面斥文统曰:“此人学术不正,久居相位,必祸天下。”帝曰:“然则谁可相者?”默曰:“以臣观之,无如许衡。”帝不悦而罢。文统深忌之,乃请以默为太子太傅,默辞曰:“太子位号未正,臣不敢先受太傅之名。”乃复以为翰林侍讲学士,详见《许衡传》。默俄谢病归,未几,文统伏诛,帝追忆其言,谓近臣曰:“曩言王文统不可用者,惟窦汉卿一人。向使更有一二人言之,朕宁不之思耶?”召还,赐第京师,命有司月给廪禄,国有大政,辄以访之。
       默与王磐等请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学士承旨撒的迷底里主之;其翰林兼国史院,仍旧纂修国史,典制诰,备顾问,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修起居注和礼霍孙主之。帝可其奏。默又言:“三代所以风俗淳厚、历数长久者,皆设学养士所致。今宜建学立师,博选贵族子弟教之,以示风化之本。”帝嘉纳之。默尝与刘秉忠、姚枢、刘肃、商挺侍上前,默言:“君有过举,臣当直言,都俞吁咈,古之所尚。今则不然,君曰可,臣亦以为可,君曰否,臣亦以为否,非善政也。”明日,复侍帝于幄殿。猎者失一鹘,帝怒,侍臣或从旁大声谓宜加罪。帝恶其迎合,命杖之,释猎者不问。既退,秉忠等贺默曰:“非公诚结主知,安得感悟至此。”
       至元十二年,默年八十,公卿皆往贺,帝闻之,拱手曰:“此辈贤者,安得请于上帝,减去数年,留朕左右,共治天下,惜今老矣!”怅然者久之。默既老,不视事,帝数遣中使以珍玩及诸器物往存问焉。十七年,加昭文馆大学士,卒,年八十五。讣闻,帝深为嗟悼,厚加赗赐,皇太子亦赙以钞二千贯,命有司护送归葬肥乡。
       默为人乐易,平居未尝评品人物,与人居,温然儒者也。至论国家大计,面折廷诤,人谓汲黯无以过之。帝尝谓侍臣曰:“朕求贤三十年,惟得窦汉卿及李俊民二人。”又曰:“如窦汉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为一,斯可谓全人矣。”后累赠太师,封魏国公,谥文正。子履,集贤大学士。
       李俊民,字用章,泽州人。得河南程氏传受之学。金承安中,举进士第一,应奉翰林文字。未几,弃官不仕,以所学教授乡里,从之者甚盛,至有不远千里而来者。金源南迁,隐于嵩山,后徙怀州,俄复隐于西山。既而变起仓猝,人服其先知。俊民在河南时,隐士荆先生者,授以邵雍《皇极》数。时之知数者,无出刘秉忠之右,亦自以为弗及也。世祖在潜藩,以安车召之,延访无虚日。遽乞还山,世祖重违其意,遣中贵人护送之。又尝令张仲一问以祯祥,及即位,其言皆验。而俊民已死,赐谥庄静先生。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纪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纪第三 宪宗
卷四 本纪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纪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纪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纪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纪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纪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纪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顺帝二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顺帝三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顺帝五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顺帝六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顺帝七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礼乐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礼乐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礼乐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舆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八 表第三 诸王表
卷一百九 表第四 诸公主表
卷一百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
卷一百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卷一百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传第二 睿宗
卷一百一十六 列传第三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卷二百二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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