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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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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燧
       姚燧,字端甫,世系见燧伯父枢传。父格。燧生三岁而孤,育于伯父枢。枢隐居苏门,谓燧蒙暗,教督之甚急,燧不能堪。杨奂驰书止之曰:“燧,令器也,长自有成尔,何以急为!”且许醮以女。年十三,见许衡于苏门。十八,始受学于长安。时未尝为文,视流辈所作,惟见其不如古人,则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读韩退之文,试习为之,人谓有作者风。稍就正于衡,衡亦赏其辞,且戒之曰:“弓矢为物,以待盗也;使盗得之,亦将待人。文章固发闻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将何以应人之见役者哉!非其人而与之,与非其人而拒之,钧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至元七年,衡以国子祭酒教贵胄,奏召旧弟子十二人,燧自太原驿致馆下。
       燧年三十八,始为秦王府文学。未几,授奉议大夫,兼提举陕西、四川、中兴等路学校。十二年,以秦王命,安辑庸蜀。明年,汉嘉新附,入谕其民。又奉命招王立于合州。又明年,抚循夔府。凡三使蜀,皆称职。十七年,除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录囚延安,逮系诖误,皆纵释之,人服其明决。调山南湖北道。按部澧州,兴学赈民,孜孜如弗及。二十三年,自湖北奉旨趋朝。明年,为翰林直学士。二十七年,授大司农丞。元贞元年,以翰林学士召修《世祖实录》。初置检阅官,究核故事,燧与侍读高道凝总裁之,书成。大德五年,授中宪大夫、江东廉访使,移病太平。九年,拜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参知政事。
       至大元年,仁宗居藩邸,开宫师府,燧年已七十,遣正字吕洙,如汉征四皓故事,起燧为太子宾客。未几,除承旨学士,寻拜太子少傅。武宗面谕燧,燧拜辞,谢曰:“昔臣先伯父枢尝除是官,尚不敢拜,臣何敢受!”明年,授荣禄大夫、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四年,得告南归,中书以承旨召;明年,复召。燧以病,俱不赴。卒于家,年七十六。谥曰文。
       燧先在苏门山时,读《通鉴纲目》,尝病国统散于逐年,不能一览而得其离合之概,至告病江东,著《国统离合表》若干卷,年经而国纬之,如《史记》诸《表》,将附朱熹《凡例》之后,复取徽、建二本校仇,得三误焉,序于《表》首。略曰:“其一,建安二十五年,徽本作‘延康元年’。《凡例》:中岁改元,在兴废存亡之际,以前为正。当从建本,于建安二十五年下,注‘改元延康’。其二,章武三年,徽本大书‘三年,后主禅建兴元年’,建本无‘三年’,则昭烈为无终。徽、建皆曰‘后主’,于君臣父子之教,所害甚大,是起十四卷、尽十六卷,凡曰后主者,皆失于刊正也。当于三年下注‘帝禅建兴元年’,明年大书‘帝禅建兴二年’,庶前后无龃龉也。其三,天宝十五载注‘肃宗皇帝至德元载’,明年惟曰‘二载’,为无始。当大书‘二载’上加‘肃宗皇帝至德’,使上同于开元。三者钧失,而建安之取,至德之去,统固在也。若章武之距建兴,才三年耳,遽有帝父主子之异,岂不于统大有关乎!”详见《序篇》。
       燧之学,有得于许衡,由穷理致知,反躬实践,为世名儒。为文闳肆该洽,豪而不宕,刚而不厉,舂容盛大,有西汉风,宋末弊习,为之一变。盖自延祐以前,文章大匠,莫能先之。或谓世无知燧者,曰:“岂惟知之,读而能句,句而得其意者,犹寡。”燧曰:“世固有厌空桑而思闻鼓缶者乎,然文章以道轻重,道以文章轻重。彼复有班孟坚者出,表古今人物,九品中必以一等置欧阳子,则为去圣贤也有级而不远,其文虽无谢、尹之知,不害于行后。岂有一言几乎古,而不闻之将来乎!”当时孝子顺孙,欲发挥其先德,必得燧文始可传信;其不得者,每为愧耻。故三十年间,国朝名臣世勋、显行盛德,皆燧所书。每来谒文,必其行业可嘉,然后许可,辞无溢美。又稍广置燕乐,燧则为之喜而援笔大书,否则弗易得也。时高丽沈阳王父子,连姻帝室,倾赀结朝臣。一日,欲求燧诗文,燧靳不与,至奉旨,乃与之。王赠谢币帛、金玉、名画五十篚,盛陈致燧。燧即分散诸属官及史胥侍从,止留金银,付翰林院为公用器皿,燧一无所取。人问之,燧曰:“彼藩邦小国,唯以货利为重,吾能轻之,使知大朝不以是为意”。其器识豪迈过人类如此。然颇恃才,轻视赵孟頫、元明善辈,故君子以是少之。平生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行于世。子三:埙,圻,城。
       ○郭贯
       郭贯,字安道,保定人。以才行见推择,为枢密中书掾,调南康路经历,擢广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会例格,授济南路经历。至元二十七年,拜监察御史。承诏分江北沿淮草地,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儿父子专权,久不迁调,蠹政害民。三十年,佥湖南肃政廉访司事。大德初,迁湖北道,言“今四省军马,以数万计,征八百媳妇国,深入为炎瘴万里不毛之地,无益于国。”五年,迁江西道,赈恤饥民,有惠政,入为御史台都事。八年,迁集贤待制,进翰林直学士,奉诏与辽阳行省平章政事别速台彻里帖木儿往镇高丽。十一年,召为河东廉访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至五台山,贯进见,仁宗因问:“廉访使灭里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对曰:“皆副使郭贯之教也。”因赐贯玛瑙数珠、金织文币,入为吏部考功郎,遂拜治书侍御史。四年,除礼部尚书,帝亲书其官阶曰嘉议大夫,以授有司。皇庆元年,擢淮西廉访使,寻留不遣,改侍御史,俄迁翰林侍讲学士。明年,出为淮西廉访使。建言“宜置常平仓,考校各路农事”。延祐二年,召拜中书参知政事。明年,升左丞,加集贤大学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贯言:“皇太子受金宝已三年,宜行册礼;又,辅导之官,早宜选置。”从之。六年,加太子宾客,谒告还家。至治元年,复起为集贤大学士,寻致仕。泰定元年,迁翰林学士承旨,不起。至顺二年,以疾卒,年八十有二。赠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蔡国公,谥文宪。贯博学,精于篆籀,当世册宝碑额,多出其手云。
       ○夹谷之奇
       夹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后讹为夹谷,由马纪岭撒曷水徙家于滕州。之奇少孤,舅杜氏携之至东平,因受业于康晔。授济宁教授,辟中书省掾。大兵南伐宋,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时行省官与中书权臣有隙,特遣使核其财用,而之奇职文书,亦被按问。张弘范率其属诣使者言:“夹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渔,弘范当与连坐。”会御史台立,擢之奇佥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佥江北淮东。至元十九年,召为吏部郎中,立陟降澄汰之法,著为令式。岁大旱,有司议平谷价,以遏腾涌之患。之奇言:“莫若省经费,辍土木之役,庶足召和气,弭灾变,而有丰稔之期。”二十一年,迁左赞善大夫。时裕宗为皇太子,每进见,必赐坐,顾遇甚优。权臣有欲以均输法益国赋者,虑提刑按察司挠其事,请令与转运司并为一职,诏集群臣议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诸路,发擿奸伏,责任匪轻。若使理财,则心劳事冗,将弥缝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绳纠他人哉!并之弗便。”事遂寝。又与谕德李谦条具时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亲,三曰崇俭,四曰几谏,五曰戢兵,六曰亲贤,七曰革敝,八曰尚文,九曰定律,十曰正名。会皇太子薨,除翰林直学士,改吏部侍郎,遂拜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忧,以吏部尚书起复,屡请终制,不许。明年,卒。
       之奇虑识精审,明于大体,而不忽细微,为政卓卓可称,虽老于吏学者,自以为不及。为文章尤简严有法,多传于世云。
       ○刘赓
       刘赓,字熙载,洺水人。五世祖逸,以郡吏治狱,有阴德。祖肃,为左三部尚书。赓幼有文名,师事翰林学士王磐。至元十三年,用荐者授国史院编修官。十六年,迁应奉翰林文字。辟为司徒府长史,仍兼应奉。补外,同知德州事,考满,擢太庙署丞、太常博士,拜监察御史。是时,御史中丞崔彧好盛气待人,他御史拜谒,或平受之,独见赓,则待以上客。大德二年,升翰林直学士。六年,奉使宣抚陕西。由侍讲学士升学士。至大二年,迁礼部尚书,仍兼翰林学士。寻拜侍御史。顷之,还翰林为学士承旨,兼国子祭酒。国学故事,伴读生以次出补吏,莫不争先出。时有一生,亲老且贫,同舍生有名在前者,因博士以告曰:“我齿颇少,请让之先。”赓曰:“让,德之恭也。”从其让,别为书荐其人,朝廷反先用之。自是六馆之士,皆知让之为美德也。皇庆元年,迁集贤大学士,仍兼国子祭酒。延祐元年,复为承旨;六年,拜太子宾客;七年,复入集贤为大学士;寻又入翰林为承旨。泰定元年,加光禄大夫。会集议上尊号,赓独抗言其不可,事遂已。天历元年卒,年八十一。
       赓久典文翰,当时大制作多出其手,以耆年宿德,为朝廷所推重云。
       ○耶律有尚
       耶律有尚,字伯强,辽东丹王十世孙。祖父在金世尝官于东平,因家焉。有尚资识绝人,笃志于学,受业许衡之门,号称高第弟子。其学邃于性理,而尤以诚为本,仪容辞令,动中规矩,识与不识,莫不服其为有道之君子。至元八年,衡罢中书左丞,除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以教国人之子弟,乃奏以门人十二人为斋长以伴读,有尚其一也。十年,衡告免还乡里,朝廷乃以有尚等为助教,嗣领其学事。居久之,拜监察御史,不赴。除秘书监丞,出知蓟州,为政以宽简得民情。裕宗在东宫,召为詹事院长史。自有尚既去,而国学事颇废,廷议以谓非有尚无足以继衡者,除国子司业。时学馆未建,师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屡以为言。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学舍,始立国子监,立监官,而增广弟子员。于是有尚升国子祭酒,儒风为之丕振。二十七年,以亲老,辞职归。大德改元,复召为国子祭酒。寻除集贤学士,兼其职。顷之,迁太常卿,又迁集贤学士。八年,葬父还乡里。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车召之于家,累辞不允,复起为昭文馆大学士,兼国子祭酒,阶中奉大夫。
       有尚前后五居国学,其立教以义理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为先,而践履必端悫。凡文词之小技,缀缉雕刻,足以破裂圣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是以诸生知趋正学,崇正道,以经术为尊,以躬行为务,悉为成德达材之士。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旧,而勤谨有加焉。身为学者师表者数十年,海内宗之,犹如昔之宗衡也。有尚既以年老,力请还家,朝廷复颁楮币七千缗,即其家赐之。卒年八十六,赐谥文正。
       ○郝天挺
       郝天挺,字继先,出于朵鲁别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肃州。父和上拔都鲁,太宗、宪宗之世多著武功,为河东行省五路军民万户。天挺英爽刚直,有志略,受业于遗山元好问,以勋臣子,世祖召见,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执文字,备宿卫春宫。裕宗遇之甚厚。建省云南,选官属,遂除参议云南行尚书省事,寻升参知政事,又擢陕西汉中道廉访使。未几,入为吏部尚书,寻除陕西行御史台中丞,又迁四川行省参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拜中书左丞,与宰相论事,有不合,辄面斥之。一日,以奏事敷陈明允,特赐黄金百两,不受。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成宗崩,仁宗以太后命,首定大难,及武宗还自朔方,遂入正大统,定策之际,天挺与有力焉。仁宗临御,收召故老天挺与少保张闾等十人,共议大政,革尚书省之弊,遂成皇庆之治。又出为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御史中丞。入见,首陈纪纲之要,以猎为喻曰:“御史职在击奸,犹鹰扬焉,禽之,弱者易获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伤鹰之患矣。”帝嘉其言,既出,台臣皆以为贺,风纪大振。又上疏陈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费、止括田、久任使、论好事、奖农务本、励学养士,诏中书省举行之。寻俾均逸于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时河南王卜怜吉歹为丞相,待以师礼,由是政化大行。
       皇庆二年卒,年六十七。赠光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柱国,追封冀国公,谥文定。天挺尝修《云南实录》五卷,又注唐人《鼓吹集》一十卷,行于世。
       子佑,字君辅,小字朵鲁别台。由宿卫补官,仁宗时拜殿中侍御史,以廉直著名,大受知遇。迁陕西行省参知政事,拜陕西行御史台侍御史。
       ○张孔孙
       张孔孙,字梦符,其先出辽之乌若部,为金人所并,遂迁隆安。父之纯,为东平万户府参议,夜梦谒孔子庙,得赐嘉果,已而孔孙生,因丐名于衍圣公,遂名今名。既长,以文学名,辟万户府议事官,万户严忠范之兄为陕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孙,以母老不应。
       时汴梁既下,太常乐师流寓东平,旧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世祖居潜邸,尝召乐师至日月山观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设宫县及文、武二舞,以备大典。因诏徐世隆为太常卿,而孔孙以奉礼郎为之副,以董乐师,肄成,献之京师。廉希宪居政府,辟为掾。及安童为相,尤礼重之,授户部员外郎,出为南京总管府判官。时方议下襄樊,朝廷急用兵,孔孙谓:“今以越境私贩坐罪者,动以千数,宜开自新之条,俾得效战赎死。”朝论采之。佥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寻升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龚乙建言兴银利,发其坟墓而烧其家,烧死者三人。有司以真图财杀人坐之,孔孙原其情,减罪。迁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总管府事,俄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复入相,言于帝曰:“阿合马颛政十年,亲故迎合者,往往骤进,据显位;独刘宣、张孔孙二人,恬守故常,终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书,孔孙礼部侍郎。寻升孔孙礼部尚书,擢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肃政廉访司,仍为使,莅治于大名,一以所没赃籴粟五千斛赈饥民。拜佥河南江北行中书省事。亡何,除大名路总管,兼府尹,大兴学校。有献故河堤三百余里于太后者,即上章,谓宜悉还细民,从之。擢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使,因谳狱盐场,民尹执中兄弟诬伏为强盗,平反之。召还,拜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丞相完泽卒,孔孙与陈天祥上封事,荐和礼霍孙可为相。
       会地震,诏间弭灾之道,孔孙条对八事,其略曰:蛮夷诸国,不可穷兵远讨;滥官放谴,不可复加任用;赏善罚恶,不可数赐赦宥;献鬻宝货,不可不为禁绝;供佛无益,不可虚费财用;上下豪侈,不可不从俭约;官冗吏繁,不可不为裁减;太庙神主,不可不备祭享。帝悉嘉纳之,赐钞五千贯。又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忧服阕者,宜待起复;宿卫之冒滥者,必当革;州郡之职,必当遴选,久任达鲁花赤,宜量加迁转;又宜增给官吏俸禄;修建京师庙学,设国子生徒,给赐曲阜孔庙洒扫户;相位宜参用儒臣,不可专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颜、和礼霍孙与廉希宪等,各宜赠谥。”久之,请老还家,拜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致仕,集贤大学士如故。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孙素以文学名,且善琴,工画山水竹石,而骑射尤精。及其立朝,谠言嘉论,有可观者,士论服之。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纪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纪第三 宪宗
卷四 本纪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纪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纪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纪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纪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纪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纪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顺帝二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顺帝三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顺帝五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顺帝六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顺帝七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礼乐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礼乐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礼乐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舆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八 表第三 诸王表
卷一百九 表第四 诸公主表
卷一百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
卷一百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卷一百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传第二 睿宗
卷一百一十六 列传第三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卷二百二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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