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繁体版
舊唐書(繁體版)
卷九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作者:後晉 · 劉昫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姚崇 宋璟
       姚崇,本名元崇,陝州硤石人也。父善意,貞觀中,任巂州都督。元崇為孝敬挽郎,應下筆成章舉,授濮州司倉,五遷夏官郎中。時契丹寇陷河北數州,兵機填委,元崇剖析若流,皆有條貫。則天甚奇之,超遷夏官侍郎,又尋同鳳閣鸞臺平章事。
       聖曆初,則天謂侍臣曰:「往者周興、來俊臣等推勘詔獄,朝臣遞相牽引,咸承反逆,國家有法,朕豈能違。中間疑有枉濫,更使近臣就獄親問,皆得手狀,承引不虛,朕不以為疑,即可其奏。近日周興、來俊臣死後,更無聞有反逆者,然則以前就戮者,不有冤濫耶?」元崇對曰:「自垂拱已後,被告身死破家者,皆是枉酷自誣而死。告者特以為功,天下號為羅織,甚於漢之黨錮。陛下令近臣就獄問者,近臣亦不自保,何敢輒有動搖?被問者若翻,又懼遭其毒手,將軍張虔勗、李安靜等皆是也。賴上天降靈,聖情發寤,誅鋤兇豎,朝廷乂安。今日已後,臣以微軀及一門百口保見在內外官更無反逆者。乞陛下得告狀,但收掌,不須推問。若後有徵驗,反逆有實,臣請受知而不告之罪。」則天大悅曰:「以前宰相皆順成其事,陷朕為淫刑之主。聞卿所說,甚合朕心。」其日,遣中使送銀千兩以賜元崇。
       時突厥叱利元崇構逆,則天不欲元崇與之同名,乃改為元之。俄遷鳳閣侍郎,依舊知政事。
       長安四年,元之以母老,表請解職侍養,言甚哀切,則天難違其意,拜相王府長史,罷知政事,俾獲其養。其月,又令元之兼知夏官尚書事、同鳳閣鸞臺三品。元之上言:「臣事相王,知兵馬不便。臣非惜死,恐不益相王。」則天深然其言,改為春官尚書。是時,張易之請移京城大德僧十人配定州私置寺,僧等苦訴,元之斷停,易之屢以為言,元之終不納。由是為易之所譖,改為司僕卿,知政事如故,使充靈武道大總管。
       神龍元年,張柬之、桓彥範等謀誅易之兄弟,適會元之自軍還都,遂預謀,以功封梁縣侯,賜實封二百戶。則天移居上陽宮,中宗率百官就閤起居,王公已下皆欣躍稱慶,元之獨嗚咽流涕。彥範、柬之謂元之曰:「今日豈是啼泣時!恐公禍從此始。」元之曰:「事則天歲久,乍此辭違,情發於衷,非忍所得。昨預公誅兇逆者,是臣子之常道,豈敢言功;今辭違舊主悲泣者,亦臣子之終節,緣此獲罪,實所甘心。」無幾,出為亳州刺史,轉常州刺史。
       睿宗即位,召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尋遷中書令。時玄宗在東宮,太平公主干預朝政,宋王成器為閑廄使,岐王範、薛王業皆掌禁兵,外議以為不便。元之同侍中宋璟密奏請令公主往就東都,出成器等諸王為刺史,以息人心。睿宗以告公主,公主大怒。玄宗乃上疏以元之、璟等離間兄弟,請加罪,乃貶元之為申州刺史。再轉揚州長史、淮南按察使,為政簡肅,人吏立碑紀德。俄除同州刺史。先天二年,玄宗講武在新豐驛,召元之代郭元振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復遷紫微令。避開元尊號,又改名崇,進封梁國公。固辭實封,乃停其舊封,特賜新封一百戶。
       先是,中宗時,公主外戚皆奏請度人為僧尼,亦有出私財造寺者,富戶強丁,皆經營避役,遠近充滿。至是,崇奏曰:「佛不在外,求之於心。佛圖澄最賢,無益於全趙;羅什多藝,不救於亡秦。何充、苻融,皆遭敗滅;齊襄、梁武,未免災殃。但發心慈悲,行事利益,使蒼生安樂,即是佛身。何用妄度姦人,令壞正法?」上納其言,令有司隱括僧徒,以偽濫還俗者萬二千餘人。
       開元四年,山東蝗蟲大起,崇奏曰:「毛詩云:『秉彼蟊賊,以付炎火。』又漢光武詔曰:『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彼蝗蜮,以及蟊賊。』此並除蝗之義也。蟲旣解畏人,易為驅逐。又苗稼皆有地主,救護必不辭勞。蝗旣解飛,夜必赴火,夜中設火,火邊掘坑,且焚且瘞,除之可盡。時山東百姓皆燒香禮拜,設祭祈恩,眼看食苗,手不敢近。自古有討除不得者,祇是人不用命,但使齊心戮力,必是可除。」乃遣御史分道殺蝗。汴州刺史倪若水執奏曰:「蝗是天災,自宜修德。劉聦時除旣不得,為害更深。」仍拒御史,不肯應命。崇大怒,牒報若水曰:「劉聦偽主,德不勝妖;今日聖朝,妖不勝德。古之良守,蝗蟲避境,若其修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今坐看食苗,何忍不救,因以饑饉,將何自安?幸勿遲迴,自招悔吝。」若水乃行焚瘞之法,獲蝗一十四萬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勝紀。
       時朝廷喧議,皆以驅蝗為不便,上聞之,復以問崇。崇曰:「庸儒執文,不識通變。凡事有違經而合道者,亦有反道而適權者。昔魏時山東有蝗傷稼,緣小忍不除,致使苗稼總盡,人至相食;後秦時有蝗,禾稼及草木俱盡,牛馬至相噉毛。今山東蝗蟲所在流滿,仍極繁息,實所稀聞。河北、河南,無多貯積,儻不收穫,豈免流離,事繫安危,不可膠柱。縱使除之不盡,猶勝養以成災。陛下好生惡殺,此事請不煩出勑,乞容臣出牒處分。若除不得,臣在身官爵,並請削除。」上許之。
       黃門監盧懷慎謂崇曰:「蝗是天災,豈可制以人事?外議咸以為非。又殺蟲太多,有傷和氣。今猶可復,請公思之。」崇曰:「楚王吞蛭,厥疾用瘳;叔敖殺虵,其福乃降。趙宣至賢也,恨用其犬;孔丘將聖也,不愛其羊。皆志在安人,思不失禮。今蝗蟲極盛,驅除可得,若其縱食,所在皆空。山東百姓,豈宜餓殺!此事崇已面經奏定訖,請公勿復為言。若救人殺蟲,因緣致禍,崇請獨受,義不仰關。」懷慎旣庶事曲從,竟亦不敢逆崇之意,蝗因此亦漸止息。
       是時,上初即位,務修德政,軍國庶務,多訪於崇,同時宰相盧懷慎、源乾曜等,但唯諾而已。崇獨當重任,明於吏道,斷割不滯。然縱其子光祿少卿彝、宗正少卿异廣引賔客,受納饋遺,由是為時所譏。時有中書主書趙誨為崇所親信,受蕃人珍遺,事發,上親加鞫問,下獄處死。崇結奏其罪,復營救之,上由是不悅。其冬,曲赦京城,勑文特標誨名,令決杖一百,配流嶺南。崇自是憂懼,頻面陳避相位,薦宋璟自代。俄授開府儀同三司,罷知政事。
       居月餘,玄宗將幸東都,而太廟屋壞,上召宋璟、蘇頲問其故,璟等奏言:「陛下三年之制未畢,誠不可行幸。凡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陛下宜增崇大道,以荅天意,且停幸東都。」上又召崇問曰:「朕臨發京邑,太廟無故崩壞,恐神靈誡以東行不便耶?」崇對曰:「太廟殿本是苻堅時所造,隋文帝創立新都,移宇文朝故殿造此廟,國家又因隋氏舊制,歲月滋深,朽蠹而毀。山有朽壤,尚不免崩,旣久來枯木,合將摧折,偶與行期相會,不是緣行乃崩。且四海為家,兩京相接,陛下以關中不甚豐熟,轉運又有勞費,所以為人行幸,豈是無事煩勞?東都百司已作供擬,不可失信於天下。以臣愚見,舊廟旣朽爛,不堪修理,望移神主於太極殿安置,更改造新廟,以申誠敬。車駕依前徑發。」上曰:「卿言正合朕意。」賜絹二百匹,令所司奉七廟神主於太極殿,改新廟,車駕乃幸東都。因令崇五日一參,仍入閤供奉,甚承恩遇。後又除太子少保,以疾不拜。九年薨,年七十二,贈揚州大都督,謚曰文獻。
       崇先分其田園,令諸子姪各守其分,仍為遺令以誡子孫,其略曰:
       古人云:富貴者,人之怨也。貴則神忌其滿,人惡其上;富則鬼瞰其室,虜利其財。自開闢已來,書籍所載,德薄任重而能壽考無咎者,未之有也。故范蠡、疏廣之輩,知止足之分,前史多之。況吾才不逮古人,而久竊榮寵,位逾高而益懼,恩彌厚而增憂。往在中書,遘疾虛憊,雖終匪懈,而諸務多闕。薦賢自代,屢有誠祈,人欲天從,竟蒙哀允。優游園沼,放浪形骸,人生一代,斯亦足矣。田巴云:「百年之期,未有能至。」王逸少云:「俛仰之間,已為陳跡。」誠哉此言。
       比見諸達官身亡以後,子孫旣失覆蔭,多至貧寒,斗尺之間,參商是競。豈唯自玷,仍更辱先,無論曲直,俱受嗤毀。莊田水碾,旣衆有之,遞相推倚,或致荒廢。陸賈、石苞,皆古之賢達也,所以預為定分,將以絕其後爭,吾靜思之,深所歎服。
       昔孔丘亞聖,母墓毀而不修;梁鴻至賢,父亡席卷而葬。昔楊震、趙咨、盧植、張奐,皆當代英達,通識今古,咸有遺言,屬以薄葬。或濯衣時服,或單帛幅巾,知真魂去身,貴於速朽,子孫皆遵成命,迄今以為美談。凡厚葬之家,例非明哲,或溺於流俗,不察幽明,咸以奢厚為忠孝,以儉薄為慳惜,至令亡者致戮屍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誚。可為痛哉,可為痛哉!死者無知,自同糞土,何煩厚葬,使傷素業。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復何用違君父之令,破衣食之資。吾身亡後,可殮以常服,四時之衣,各一副而已。吾性甚不愛冠衣,必不得將入棺墓,紫衣玉帶,足便於身,念爾等勿復違之。且神道惡奢,冥塗尚質,若違吾處分,使吾受戮於地下,於汝心安乎?念而思之。
       今之佛經,羅什所譯,姚興執本,與什對翻。姚興造浮屠於永貴里,傾竭府庫,廣事莊嚴,而興命不得延,國亦隨滅。又齊跨山東,周據關右,周則多除佛法而修繕兵威,齊則廣置僧徒而依憑佛力。及至交戰,齊氏滅亡,國旣不存,寺復何有?修福之報,何其蔑如!梁武帝以萬乘為奴,胡太后以六宮入道,豈特身戮名辱,皆以亡國破家。近日孝和皇帝發使贖生,傾國造寺,太平公主、武三思、悖逆庶人、張夫人等皆度人造寺,竟術彌街,咸不免受戮破家,為天下所笑。經云:「求長命得長命,求富貴得富貴」,「刀尋段段壞,火坑變成池」。比來緣精進得富貴長命者為誰?生前易知,尚覺無應,身後難究,誰見有徵。且五帝之時,父不葬子,兄不哭弟,言其致仁壽、無夭橫也。三王之代,國祚延長,人用休息,其人臣則彭祖、老聃之類,皆享遐齡。當此之時,未有佛教,豈抄經鑄像之力,設齋施物之功耶?宋書西域傳,有名僧為白黑論,理證明白,足解沈疑,宜觀而行之。
       且佛者覺也,在乎方寸,假有萬像之廣,不出五蘊之中,但平等慈悲,行善不行惡,則佛道備矣。何必溺於小說,惑於凡僧,仍將喻品,用為實錄,抄經寫像,破業傾家,乃至施身亦無所吝,可謂大惑也。亦有緣亡人造像,名為追福,方便之教,雖則多端,功德須自發心,旁助寧應獲報?遞相欺誑,浸成風俗,損耗生人,無益亡者。假有通才達識,亦為時俗所拘。如來普慈,意存利物,損衆生之不足,厚豪僧之有餘,必不然矣。且死者是常,古來不免,所造經像,何所施為?
       夫釋迦之本法,為蒼生之大弊,汝等各宜警策,正法在心,勿効兒女子曹,終身不悟也。吾亡後必不得為此弊法。若未能全依正道,須順俗情,從初七至終七,任設七僧齋。若隨齋須布施,宜以吾緣身衣物充,不得輒用餘財,為無益之枉事,亦不得妄出私物,徇追福之虛談。
       道士者,本以玄牝為宗,初無趨競之教,而無識者慕僧家之有利,約佛教而為業。敬尋老君之說,亦無過齋之文,抑同僧例,失之彌遠。汝等勿拘鄙俗,輒屈於家。汝等身沒之後,亦教子孫依吾此法云。
       十七年,重贈崇太子太保。
       崇長子彝,開元初光祿少卿。次子异,坊州刺史。少子弈,少而修謹,開元末,為禮部侍郎、尚書右丞。天寶元年,右相牛仙客薨,彝男閎為侍御史、仙客判官,見仙客疾亟,逼為仙客表,請以弈及兵部侍郎盧奐為宰相代己。其妻因中使奏之,玄宗聞而怒之,閎決死,弈出為永陽太守,奐為臨淄太守。玄孫合,登進士第,授武功尉,遷監察御史,位終給事中。
       宋璟,邢州南和人,其先自廣平徙焉,後魏吏部尚書弁七代孫也。父玄撫,以璟貴,贈邢州刺史。璟少耿介有大節,博學,工於文翰。弱冠舉進士,累轉鳳閣舍人,當官正色,則天甚重之。長安中,倖臣張易之誣構御史大夫魏元忠有不順之言,引鳳閣舍人張說令證之。說將入於御前對覆,惶惑迫懼,璟謂曰:「名義至重,神道難欺,必不可黨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緣犯顏流貶,芬芳多矣。或至不測,吾必叩閤救子,將與子同死。努力,萬代瞻仰,在此舉也。」說感其言。及入,乃保明元忠,竟得免死。
       璟尋遷左御史臺中丞。張易之與弟昌宗縱恣益橫,傾朝附之。昌宗私引相工李弘泰觀占吉凶,言涉不順,為飛書所告。璟廷奏請窮究其狀,則天曰:「易之等已自奏聞,不可加罪。」璟曰:「易之等事露自陳,情在難恕,且謀反大逆,無容首免。請勒就御史臺勘當,以明國法。易之等久蒙驅使,分外承恩,臣必知言出禍從,然義激於心,雖死不恨。」則天不悅。內史楊再思恐忤旨,遽宣勑令璟出。璟曰:「天顏咫尺,親奉德音,不煩宰臣擅宣王命。」則天意稍解,乃收易之等就臺,將加鞫問。俄有特勑原之,仍令易之等詣璟辭謝,璟拒而不見,曰:「公事當公言之,若私見,則法無私也。」
       璟嘗侍宴朝堂,時易之兄弟皆為列卿,位三品,璟本階六品,在下座。易之素畏璟,妄悅其意,虛位揖璟曰:「公第一人,何乃下座?」璟曰:「才劣品卑,張卿以為第一人,何也?」當時朝列,皆以二張內寵,不名官,呼易之為五郎,昌宗為六郎。天官侍郎鄭善果謂璟曰:「中丞奈何呼五郎為卿?」璟曰:「以官言之,正當為卿;若以親故,當為張五。足下非易之家奴,何郎之有?鄭善果一何懦哉!」其剛正皆此類也。自是易之等常欲因事傷之,則天察其情,竟以獲免。
       神龍元年,遷吏部侍郎。中宗嘉璟正直,仍令兼諫議大夫、內供奉,仗下後言朝廷得失。尋拜黃門侍郎。時武三思恃寵執權,嘗請託於璟,璟正色謂之曰:「當今復子明辟,王宜以侯就第,何得尚干朝政?王獨不見產、祿之事乎?」俄有京兆人韋月將上書訟三思潛通宮掖,將為禍患之漸,三思諷有司奏月將大逆不道,中宗特令誅之。璟執奏請按其罪狀,然後申明典憲,月將竟免極刑,配流嶺南而死。
       中宗幸西京,令璟權檢校并州長史,未行,又帶本官檢校貝州刺史。時河北頻遭水潦,百姓飢餒,三思封邑在貝州,專使徵其租賦,璟又拒而不與,由是為三思所擠。又歷杭、相二州刺史,在官清嚴,人吏莫有犯者。
       中宗晏駕,拜洛州長史。睿宗踐祚,遷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玄宗在春宮,又兼右庶子,加銀青光祿大夫。先是,外戚及諸公主干預朝政,請託滋甚。崔湜、鄭愔相次典選,為權門所制,九流失敘,預用兩年員闕注擬,不足,更置比冬選人,大為士庶所歎。至是,璟與侍郎李乂、盧從愿等大革前弊,取捨平允,銓綜有敘。
       時太平公主謀不利於玄宗,嘗於光範門內乘輦伺執政以諷之,衆皆失色。璟昌言曰:「東宮有大功於天下,真宗廟社稷之主,安得有異議!」乃與姚崇同奏請令公主就東都。玄宗懼,抗表請加罪於璟等,乃貶璟為楚州刺史。無幾,歷魏兗冀三州刺史、河北按察使。遷幽州都督、兼御史大夫。尋拜國子祭酒,兼東都留守。歲餘,轉京兆尹,復拜御史大夫,坐事出為睦州刺史,轉廣州都督,仍為五府經略使。廣州舊俗,皆以竹茅為屋,屢有火災。璟教人燒瓦,改造店肆,自是無復延燒之患,人皆懷惠,立頌以紀其政。
       開元初,徵拜刑部尚書。四年,遷吏部尚書,兼黃門監。明年,官名改易,為侍中,累封廣平郡公。其秋,駕幸東都,次永寧之崤谷,馳道隘狹,車騎停擁,河南尹李朝隱、知頓使王怡並失於部伍,上令黜其官爵。璟入奏曰:「陛下富有春秋,方事巡狩,一以墊隘,致罪二臣,竊恐將來人受艱弊。」於是遽令捨之。璟曰:「陛下責之,以臣言免之,是過歸於上而恩由於下。請且使待罪於朝,然後詔復其職,則進退得其度矣。」上深善之。
       俄又令璟與中書侍郎蘇頲為皇子制名及封邑,并公主等邑號。璟等奏曰:「王子將封,三十餘國,周之麟趾,漢之犬牙,彼何足云,於斯為盛。竊以郯、郟王等傍有古邑字,臣等以類推擇,謹件三十國名。又王子先有名者,皆上有『嗣』字,又公主邑號,亦選擇三十美名,皆文不害意,言足定體。又令臣等別撰一佳名及一美邑號者。七子均養,百王至仁,今若同等別封,或緣母寵子愛,骨肉之際,人所難言,天地之中,典有常度。昔袁盎降慎夫人之席,文帝竟納之,慎夫人亦不以為嫌,美其得久長之計。臣等故同進,更不別封,上彰覆載無偏之德。」上稱歎之。
       七年,開府儀同三司王皎卒,及將築墳,皎子駙馬都尉守一請同昭成皇后父竇孝諶故事,其墳高五丈一尺。璟及蘇頲請一依禮式,上初從之。翌日,又令準孝諶舊例。璟等上言曰:
       夫儉,德之恭;侈,惡之大。高墳乃昔賢所誡,厚葬實君子所非。古者墓而不墳,蓋此道也。凡人子於哀送之際,則不以禮制為思。故周、孔設齊斬緦免之差,衣衾棺槨之度,賢者俯就,私懷不果。且蒼梧之野,驪山之徒,善惡分區,圖史所載。衆人皆務奢靡而獨能革之,斯所謂至孝要道也。中宮若以為言,則此理固可敦諭。
       在外或云竇太尉墳甚高,取則不遠者。縱令往日無極言,其事偶行,令出一時,故非常式。又貞觀中文德皇后嫁所生女長樂公主,奏請儀注加於長公主,魏徵諫云:「皇帝之姑姊為長公主,皇帝之女為公主,旣有『長』字,合高於公主。若加於長公主,事甚不可。」引漢明故事云:「群臣欲封皇子為王,帝曰:『朕子豈敢與先帝子等。』」時太宗嘉納之,文德皇后奏降中使致謝於徵。此則乾坤輔佐之間,綽有餘裕。豈若韋庶人父追加王位,擅作酆陵,禍不旋踵,為天下笑。則犯顏逆耳,阿意順旨,不可同日而言也。
       況令之所載,預作紀綱,情旣無窮,故為之制度,不因人以搖動,不變法以愛憎。頃謂金科玉條,蓋以此也。比來蕃夷等輩及城市閒人,遞以奢靡相高,不將禮儀為意。今以后父之寵,開府之榮,金穴玉衣之資,不憂少物;高墳大寢之役,不畏無人。百事皆出於官,一朝亦可以就。而臣等區區不已以聞,諒欲成朝廷之政,崇國母之德,化浹寰區,聲光竹素。儻中宮情不可奪,陛下不能苦違,即準一品合陪陵葬者,墳高三丈已上,四丈已下,降勑將同陪陵之例,即極是高下得宜。
       上謂璟等曰:「朕每事常欲正身以成綱紀,至於妻子,情豈有私?然人所難言,亦在於此。卿等乃能再三堅執,成朕美事,足使萬代之後,光揚我史策。」乃遣使賷綵絹四百匹分賜之。
       先是,朝集使每至春將還,多有改轉,率以為常,璟奏請一切勒還,絕其僥求之路。又禁斷惡錢,發使分道檢括銷毀之,頗招士庶所怨。俄授璟開府儀同三司,罷知政事。明年,京兆人權梁山構逆伏誅,制河南尹王怡馳傳往長安窮其枝黨。怡禁繫極衆,久之未能決斷,乃詔璟兼京兆留守,并按覆其獄。璟至,惟罪元謀數人,其餘緣梁山詐稱婚禮因假借得罪及脅從者,盡奏原之。十二年,駕又東巡,璟復為留守。上臨發,謂璟曰:「卿國之元老,為朕股肱耳目。今將巡洛邑,為別歷時,所有嘉謨嘉猷,宜相告也。」璟因極言得失,特賜綵絹等,仍手制曰:「所進之言,書之座右,出入觀省,以誡終身。」其見重如此。俄又兼吏部尚書。
       十七年,遷尚書右丞相,與張說、源乾曜同日拜官。勑太官設饌,太常奏樂,於尚書都省大會百僚。玄宗賦詩襃述,自寫與之。二十年,以年老上表曰:
       臣聞力不足者,老則更衰;心無主者,疾而尤廢。臣昔聞其語,今驗諸身,況且兼之,何能為也。臣自拔跡幽介,欽屬盛明,才不逮人,藝非經國。復以久承驅策,歷參試用,命偶時來,榮因歲積。遂使再升台座,三入冢司,進階開府,增封本郡。所更中外,已紊彝章,逮居端揆,左叨名職。何者?丞相官師之長,任重昔時;愚臣衰朽之餘,用慚他日。位則愈盛,人則浸微,盡知其然,何居而可?頃僶俛從政,蒼黃不言,實懷覆載之德,冀竭涓塵之効。今積羸成憊,沈錮莫瘳,耳目更昏,手足多廢。顧惟殞越,寧遂宿心?安可以苟徇大名,仍尸重祿,且留章綬,不上闕庭。儀刑此乖,禮法何設?伏惟陛下審能以授,為官而擇,察臣之懇詞,矜臣之不逮,使罷歸私第,養疾衡門,上弭官謗,下知死所。則歸全之望,獲在愚臣;養老之恩,成於聖代。日暮途遠,天高聽卑,瞻望軒墀,伏深感戀。謹奉表陳乞以聞。
       手勑許之,仍令全給祿俸。璟乃退歸東都私第,屏絕人事,以就醫藥。二十二年,駕幸東都,璟於路左迎謁,上遣榮王親勞問之,自是頻遣使送藥餌。二十五年薨,年七十五,贈太尉,謚曰文貞。
       子昇,天寶初太僕少卿。次尚,漢東太守。次渾,與右相李林甫善,引為諫議大夫、平原太守、御史中丞、東京採訪使。次恕,都官郎中、劒南採訪判官,依倚權勢,頗為貪暴。渾在平原,重徵一年庸調。作東畿採訪使,又使河南尉楊朝宗影娶妻鄭氏。鄭氏即薛稷外孫,姊為宗婦,孀居有色,渾有妻,使朝宗聘而渾納之,奏朝宗為赤尉。恕在劒南,有雒縣令崔珪,恕之表兄,妻美,恕誘而私之,而貶珪官。又養刺客李晏。至九載,並為人所發,贓私各數萬貫。林甫奏稱璟子渾就東京臺推,恕就本使劒南推,皆有實狀,渾流嶺南高要郡,恕流海康郡。尚,其載又為人訟其贓,貶臨海長史。其子華、衡,居官皆坐贓,相次流貶。其後渾會赦,量移至東陽郡下,請託過求,及役使人吏,求其資課,人不堪其弊,訟之,配流潯江郡。然兄弟盡善飲謔,俳優雜戲,衡最粗險,廣平之風教,無復存矣。廣德後,渾除太子諭德,為物議薄之,乃留寓於江嶺卒。
       史臣曰:履艱危則易見良臣,處平定則難彰賢相。故房、杜預創業之功,不可儔匹。而姚、宋經武、韋二后,政亂刑淫,頗涉履於中,克全聲跡,抑無愧焉。贊曰:姚、宋入用,刑政多端。為政匪易,防刑益難。諫諍以猛,施張用寬。不有其道,將何以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高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上
卷三 本紀第三 太宗下
卷四 本紀第四 高宗上
卷五 本紀第五 高宗下
卷六 本紀第六 則天皇后
卷七 本紀第七 中宗 睿宗
卷八 本紀第八 玄宗上
卷九 本紀第九 玄宗下
卷十 本紀第十 肅宗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代宗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德宗上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德宗下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順宗 憲宗上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憲宗下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穆宗
卷十七上 本紀第十七上 敬宗 文宗上
卷十七下 本紀第十七下 文宗下
卷十八上 本紀第十八上 武宗
卷十八下 本紀第十八下 宣宗
卷十九上 本紀第十九上 懿宗
卷十九下 本紀第十九下 僖宗
卷二十上 本紀第二十上 昭宗
卷二十下 本紀第二十下 哀帝
卷二十一 志第一 禮儀一
卷二十二 志第二 禮儀二
卷二十三 志第三 禮儀三
卷二十四 志第四 禮儀四
卷二十五 志第五 禮儀五
卷二十六 志第六 禮儀六
卷二十七 志第七 禮儀七
卷二十八 志第八 音樂一
卷二十九 志第九 音樂二
卷三十 志第十 音樂三
卷三十一 志第十一 音樂四
卷三十二 志第十二 曆一
卷三十三 志第十三 曆二
卷三十四 志第十四 曆三
卷三十五 志第十五 天文上
卷三十六 志第十六 天文下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七 五行
卷三十八 志第十八 地理一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地理二
卷四十 志第二十 地理三
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 地理四
卷四十二 志第二十二 職官一
卷四十三 志第二十三 職官二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四 職官三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五 輿服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六 經籍上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七 經籍下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八 食貨上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九 食貨下
卷五十 志第三十 刑法
卷五十一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五十二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五十三 列傳第三
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五 薛舉
卷五十六 列傳第六
卷五十七 列傳第七 裴寂
卷五十八 列傳第八
卷五十九 列傳第九 屈突通
卷六十 列傳第十 宗室
卷六十一 列傳第十一 溫大雅
卷六十二 列傳第十二 李綱
卷六十三 列傳第十三 封倫
卷六十四 列傳第十四 高祖二十二子
卷六十五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六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七 列傳第十七 李靖 李勣
卷六十八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九 列傳第十九 侯君集 張亮 薛萬徹
卷七十 列傳第二十 王珪 戴冑
卷七十一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二 列傳第二十二 虞世南 李百藥
卷七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薛收
卷七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劉洎 馬周 崔仁師
卷七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蘇世長
卷七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太宗諸子
卷七十七 列傳第二十七 韋挺
卷七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于志寧 高季輔 張行成
卷七十九 列傳第二十九
卷八十 列傳第三十
卷八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卷八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卷八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卷八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劉仁軌 郝處俊 裴行儉
卷八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唐臨
卷八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高宗中宗諸子
卷八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卷八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韋思謙
卷八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狄仁傑
卷九十 列傳第四十
卷九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卷九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魏元忠 韋安石
卷九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卷九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卷九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睿宗諸子
卷九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卷九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劉幽求 鍾紹京 郭元振 張說
卷九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卷九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零一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零二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零三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零四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零五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零六 列傳第五十六 李林甫 楊國忠 張暐 王琚 王毛仲
卷一百零七 列傳第五十七 玄宗諸子
卷一百零八 列傳第五十八 韋見素
卷一百零九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崔光遠 房琯
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李暠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苗晉卿 裴冕 裴遵慶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六十六 肅宗代宗諸子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十八 元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楊綰 崔祐甫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 郭子儀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七十四 薛嵩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七十五 張鎰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七十八 段秀實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七十九 韓滉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 王璵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八十一 李勉 李臯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八十三 李晟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八十四 馬燧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八十六 竇參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 韋臯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九十一 田承嗣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九十二 李寶臣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九十三 李懷仙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九十五 劉玄佐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九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九十七 杜黃裳 高郢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九十八 裴垍 李吉甫 李藩 權德輿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零一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零二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零三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零四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零五 穆寧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零六 于頔 韓弘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零七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零八 武元衡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零九 衛次公
卷一百六十 列傳卷第一百一十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王播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元稹 龐嚴 白居易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令狐楚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李德裕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外戚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宦官
卷一百八十五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上 良吏上
卷一百八十五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下 良吏下
卷一百八十六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上 酷吏上
卷一百八十六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下 酷吏下
卷一百八十七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上 忠義上
卷一百八十七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下 忠義下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孝友
卷一百八十九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上 儒學上
卷一百八十九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下 儒學下
卷一百九十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上 文苑上
卷一百九十中 列傳第一百四十中 文苑中
卷一百九十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下 文苑下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方伎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隱逸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列女
卷一百九十四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上 突厥上
卷一百九十四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下 突厥下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廻紇
卷一百九十六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上 吐蕃上
卷一百九十六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 吐蕃下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西戎
卷一百九十九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上 東夷
卷一百九十九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下 北狄
卷二百上 列傳第一百五十上 安祿山
卷二百下 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附錄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