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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繁體版)
卷九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作者:後晉 · 劉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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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彥範 敬暉 崔玄暐 張柬之 袁恕己
       桓彥範,潤州曲阿人也。祖法嗣,雍王府諮議參軍、弘文館學士。彥範慷慨俊爽,少以門蔭調補右翊衛。聖曆初,累除司衛寺主簿。納言狄仁傑特相禮異,嘗謂曰:「足下才識如是,必能自致遠大。」尋擢授監察御史。
       長安三年,歷遷御史中丞。四年,轉司刑少卿。時司僕卿張昌宗坐遣術人李弘泰占己有天分,御史中丞宋璟請收付制獄,窮理其罪,則天不許。彥範上疏曰:
       昌宗無德無才,謬承恩寵,自宜粉骨碎肌,以荅殊造,豈得苞藏禍心,有此占相?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先刑;昌宗以逆亂罪多,自招其咎。此是皇天降怒,非唯陛下故誅。違天不祥,乞陛下裁擇。原其本奏,以防事敗,事敗即言奏訖,不敗則候時為逆。此乃姦臣詭計,疑惑聖心,今果遂其所謀,陛下何忍不察?若昌宗措此占相,奏後不合更與弘泰往還,尚令修福,復擬禳厄,此則期於必遂,元無悔心。縱雖奏聞,情實難恕,此而可捨,誰其可刑?況經兩度事彰,天恩並垂捨宥,昌宗自為得計,人亦以為應運,即不勞兵甲,天下皆從,萬方譏之,以為陛下縱成其亂也。君在,臣圖天分,是為逆臣,不誅,社稷亡矣。伏請付鸞臺鳳閣三司考竟其罪。
       疏奏不報。時又內史李嶠等奏稱:「往屬革命之時,人多逆節,鞫訊決斷,刑獄至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興、丘勣、來俊臣所劾破家者,並請雪免。」彥範又奏請自文明元年以後得罪人,除揚、豫、博三州及諸謀逆魁首,一切赦之。表疏前後十奏,辭旨激切,至是方見允納。彥範凡所奏議,若逢人主詰責,則辭色無懼,爭之愈厲。又嘗謂所親曰:「今旣躬為大理,人命所懸,必不能順旨詭辭,以求苟免。」
       是歲冬,則天不豫,張易之與弟昌宗入閤侍疾,潛圖逆亂。鳳閣侍郎張柬之與桓彥範及中臺右丞敬暉等建策將誅之。柬之遽引彥範及暉並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共圖其事。時皇太子每於北門起居,彥範與暉因得謁見,密陳其計,太子從之。
       神龍元年正月,彥範與敬暉及左羽林將軍李湛李多祚、右羽林將軍楊元琰、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率左右羽林兵及千騎五百餘人討易之、昌宗於宮中,令李湛、李多祚就東宮迎皇太子。兵至玄武門,彥範等奉太子斬關而入,兵士大譟。時則天在迎仙宮之集仙殿。斬易之、昌宗於廊下,并就第斬其兄汴州刺史昌期、司禮少卿同休,並梟首於天津橋南。士庶見者,莫不歡叫相賀,或臠割其肉,一夕都盡。明日,太子即位,彥範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拜納言,賜勳上柱國,封譙郡公,賜實封五百戶。又改為侍中,從新令也。
       彥範嘗表論時政數條,其大略曰:「昔孔子論詩,以關雎為始,言后妃者人倫之本,理亂之端也。故皇、英降而虞道興,任、姒歸而姬宗盛。桀奔南巢,禍階妹喜,魯桓滅國,惑以齊媛。伏見陛下每臨朝聽政,皇后必施帷幔坐於殿上,預聞政事。臣愚歷選列辟,詳求往代,帝王有與婦人謀及政者,莫不破國亡身,傾輈繼路。且以陰乘陽,違天也;以婦凌夫,違人也。違天不祥,違人不義。由是古人譬以『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易曰『無攸遂,在中饋』,言婦人不得預於國政也。伏願陛下覽古人之言,察古人之意,上以社稷為重,下以蒼生在念。宜令皇后無往正殿,干預外朝,專在中宮,聿修陰教,則坤儀式固,鼎命惟永。」
       又曰:「臣聞京師喧喧,道路籍籍,皆云胡僧慧範矯託佛教,詭惑后妃,故得出入禁闈,撓亂時政。陛下又輕騎微行,數幸其室,上下媟黷,有虧尊嚴。臣抑嘗聞興化致理,必由進善;康國寧人,莫大棄惡。故孔子曰:『執左道以亂政者殺,假鬼神以危人者殺。』今慧範之罪,不殊於此也,若不急誅,必生變亂。除惡務本,去邪勿疑,實願天聦,早加裁貶。」疏奏不納。時有墨勑授方術人鄭普思祕書監,葉淨能國子祭酒,彥範苦言其不可。帝曰:「旣要用之,無容便止。」彥範又對曰:「陛下自龍飛寶位,遽下制云:『軍國政化,皆依貞觀故事。』昔貞觀中嘗以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為祕書監,孔穎達為國子祭酒。至如普思等是方伎庸流,豈足以比蹤前烈?臣恐物議謂陛下官不擇才,濫以天秩加於私愛。惟陛下少加慎擇。」帝竟不納。
       時韋皇后旣干朝政,德靜郡王武三思又居中用事,以則天為彥範等所廢,常深憤怨,又慮彥範等漸除武氏,乃先事圖之。皇后韋氏旣雅為帝所信寵,言無不從,三思又私通於韋氏,乃日夕讒毀彥範等。帝竟用三思計,進封彥範為扶陽郡王、敬暉為平陽郡王、張柬之為漢陽郡王、崔玄暐為博陵郡王、袁恕己為南陽郡王,並加特進,令罷知政事。彥範仍賜姓韋氏,令與皇后同屬籍,仍賜雜綵、錦繡、金銀、鞍馬等。雖外示優崇,而實奪其權也。易州刺史趙履溫者,即彥範之妻兄也,彥範誅易之後,奏言先與履溫共謀其事,於是召拜司農少卿。履溫德之,乃以二婢遺彥範。及彥範罷知政事,履溫又脅奪其婢,大為時論所譏。尋出為洺州刺史,轉濠州刺史。
       二年,光祿卿、駙馬都尉王同皎以武三思與韋氏姦通,潛謀誅之。事洩,為三思誣構,言同皎將廢皇后韋氏,彥範等通知其情。乃貶彥範為瀧州司馬、敬暉崖州司馬、袁恕己竇州司馬、崔玄暐白州司馬、張柬之新州司馬,並仍令長任,勳封並削。彥範仍復其本姓桓氏。
       是歲秋,武三思又陰令人疏皇后穢行,牓於天津橋,請加廢黜。中宗聞之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推求其人。承嘉希三思旨,奏言「彥範與敬暉、張柬之、袁恕己、崔玄暐等教人密為此牓。雖託廢后為名,實有危君之計,請加族滅。」制依承嘉所奏。大理丞李朝隱執奏云:「敬暉等旣未經鞫問,不可即肆誅夷,請差御史按罪,待至,準法處分。」大理卿裴談奏云:「敬暉等祇合據勑斷罪,不可別俟推鞫,請並處斬籍沒。」中宗納其議,仍以彥範等五人嘗賜鐵券,許以不死,乃長流彥範於瀼州,敬暉於崖州,張柬之於瀧州,袁恕己於環州,崔玄暐於古州,並終身禁錮,子弟年十六已上者亦配流嶺外。擢授承嘉金紫光祿大夫,進封襄武郡公。韋氏又特賜承嘉綵物五百段、瑞錦被一張。擢拜裴談為刑部尚書。左貶李朝隱為聞喜令。三思俄又諷節愍太子抗表請夷彥範等三族。中宗以旣有前命,不依其請。三思猶慮彥範等重被進用,又納中書舍人崔湜之計,特令湜姨兄嘉州司馬周利貞攝右臺侍御史,就嶺外並矯制殺之。彥範赴流所,行至貴州,利貞遇之於途,乃令左右執縛,曳於竹槎之上,肉盡至骨,然後杖殺,時年五十四。
       睿宗即位,延和元年,並追復其官爵,仍特還其子孫實封二百戶。玄宗即位,開元六年,詔曰:「皇輿肇建,必有輔佐之臣;天步多艱,爰仗經綸之業。故侍中、譙國公桓彥範,侍中、平陽郡公敬暉,中書令兼吏部尚書、漢陽郡公張柬之,特進、博陵郡公崔玄暐,中書令、南陽郡公袁恕己等,並德惟神降,材與運生,道恊台嶽,名書讖緯。寅亮帝載,勤勞王家,參復禹之元謀,奉升唐之景命。雖殂謝旣久,而勳烈益彰,撫彝鼎以念功,想旂常而增感。緬遵故實,用表徽懿,俾列在清廟,登于明堂,克申從祀之儀,式茂疇庸之典。並可配享中宗孝和皇帝廟庭,其子弟咸加收擢。」建中元年,重贈司徒。
       敬暉,絳州太平人也。弱冠舉明經。聖曆初,累除衛州刺史。時河北新有突厥之寇,方秋而修城不輟,暉下車謂曰:「金湯非粟而不守,豈有棄收穫而繕城郭哉?」悉令罷散,由是人吏咸歌詠之。再遷夏官侍郎,出為泰州刺史。大足元年,遷洛州長史。天后幸長安,令暉知副留守事。在職以清幹著聞,璽書勞勉,賜物百段。長安三年,拜中臺右丞,加銀青光祿大夫。
       神龍元年,轉右羽林將軍。以誅張易之、昌宗功,加金紫光祿大夫,擢拜侍中,賜爵平陽郡公,食實封五百戶。尋進封齊國公。天后崩,遺制加實封通前滿七百戶。暉等以唐室中興,武氏諸王咸宜降爵,上章論奏,於是諸武降為公。武三思益怒,乃諷帝陽尊暉等為郡王,罷知政事。仍賜鐵券,恕十死,朔望趨朝。
       初,暉與彥範等誅張易之兄弟也,洛州長史薛季昶謂暉曰:「二凶雖除,產、祿猶在,請因兵勢誅武三思之屬,匡正王室,以安天下。」暉與張柬之屢陳不可,乃止。季昶歎曰:「吾不知死所矣。」翌日,三思因韋后之助,潛入宮中,內行相事,反易國政,為天下所患,時議以此歸咎於暉。暉等旣失政柄,受制於三思,暉每推牀嗟惋,或彈指出血。柬之歎曰:「主上疇昔為英王時,素稱勇烈,吾留諸武,冀自誅鋤耳。今事勢已去,知復何道。」
       三思旣深憤惋,以許州司功參軍鄭愔素被暉等廢黜,因令上表陳其罪狀。中宗詔曰:「則天大聖皇后,往以憂勞不豫,凶豎弄權。暉等因興甲兵,剗除妖孽,朕錄其勞効,備極寵勞。自謂勳高一時,遂欲權傾四海,擅作威福,輕侮國章,悖道棄義,莫斯之甚。然收其薄効,猶為隱忍,錫其郡王之重,優以特進之榮。不謂谿壑之志,殊難盈滿,旣失大權,多懷怨望。乃與王同皎窺覘內禁,潛相謀結,更欲權兵絳闕,圖廢椒宮,險跡醜辭,驚視駭聽。屬以帝圖伊始,務靜狴牢,所以久為含容,未能暴諸遐邇。自同皎伏法,釁跡彌彰,儻若無其發明,何以懲茲悖亂?跡其巨逆,合置嚴誅。緣其昔立微功,所以特從寬宥,咸宜貶降,出佐遐藩。暉可崖州司馬,柬之可新州司馬,恕己可竇州司馬,玄暐可白州司馬,並員外置。」暉到崖州,竟為周利貞所殺。睿宗即位,追復五王官爵,贈暉秦州都督,謚曰肅愍。建中初,重贈太尉。
       曾孫元膺,開成三年,自試太子通事舍人為河南縣丞。
       崔玄暐,博陵安平人也。父行謹,為胡蘇令。本名厨,以字下體有則天祖諱,乃改為玄暐。少有學行,深為叔父祕書監行功所器重。龍朔中,舉明經,累補庫部員外郎。其母盧氏嘗誡之曰:「吾見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馭云:『兒子從宦者,有人來云貧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若聞貲貨充足,衣馬輕肥,此惡消息。』吾常重此言,以為確論。比見親表中仕宦者,多將錢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悅,竟不問此物從何而來。必是祿俸餘資,誠亦善事。如其非理所得,此與盜賊何別?縱無大咎,獨不內愧於心?孟母不受魚鮓之饋,蓋為此也。汝今坐食祿俸,榮幸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雖日殺三牲之養,猶為不孝。』又曰:『父母惟其疾之憂。』特宜修身潔己,勿累吾此意也。」玄暐遵奉母氏教誡,以清謹見稱。尋授天官郎中,遷鳳閣舍人。
       長安元年,超拜天官侍郎,每介然自守,都絕請謁,頗為執政者所忌。轉文昌左丞。經月餘,則天謂曰:「自卿改職以來,選司大有罪過。或聞令史乃設齋自慶,此欲盛為貪惡耳。今要卿復舊任。」又除天官侍郎,賜雜綵七十段。三年,拜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四年,遷鳳閣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仍依舊知政事。先是,來俊臣、周興等誣陷良善,冀圖爵賞,因緣籍沒者數百家。玄暐固陳其枉狀,則天乃感悟,咸從雪免。
       則天季年,宋璟劾奏張昌宗謀為不軌,玄暐亦屢有讜言,則天乃令法司正斷其罪。玄暐弟昇時為司刑少卿,又請置以大辟。其兄弟守正如此。是時,則天不豫,宰相不得召見者累月。及疾少間,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可親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則天曰:「深領卿厚意。」尋以預誅張易之功,擢拜中書令,封博陵郡公。中宗將授方術人鄭普思為祕書監,玄暐切諫,竟不納。尋進爵為王,賜實封四百戶,檢校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兼知都督事。其後累被貶,授白州司馬,在道病卒。建中初,贈太子太師。
       玄暐與弟昇甚相友愛,諸子弟孤貧者,多躬自撫養教授,頗為當時所稱。昇,官至尚書左丞。玄暐少時頗屬詩賦,晚年以為非己所長,乃不復構思,唯篤志經籍,述作為事。所撰行己要範十卷、友義傳十卷、義士傳十五卷、訓注文館辭林策二十卷,並行於代。
       子璩,頗以文學知名,官歷中書舍人、禮部侍郎。璩子渙,自有傳。
       曾孫郢,開成三年,自商州防禦判官兼殿中侍御史,入為監察御史。
       張柬之字孟將,襄州襄陽人也。少補太學生,涉獵經史,尤好三禮,國子祭酒令狐德棻甚重之。進士擢第,累補青城丞。永昌元年,以賢良徵試,同時策者千餘人,柬之獨為當時第一,擢拜監察御史。
       聖曆初,累遷鳳閣舍人。時弘文館直學士王元感著論云:「三年之喪,合三十六月。」柬之著論駁之曰: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謹案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左傳曰「禮也」。杜預注云:「僖公喪終此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士婚禮,納采納徵,皆有玄纁束帛,諸侯則謂之納幣。蓋公為太子,已行婚禮。」故傳稱禮也。公羊傳曰:「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喪娶。在三年之外何以譏?三年之內不圖婚。」何休注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滿二十五月,納采、問名、納吉,皆在三年之內,故譏。」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纔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三年而圖婚也。按經書「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預以長曆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書十二月,是經誤。「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傳曰,緩也。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緩。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喪終此年,至十二月而滿二十五月,故丘明傳曰,禮也。據此推步,杜之考校,豈公羊之所能逮,況丘明親受經於仲尼乎?且二傳何、杜所爭,唯爭一月,不爭一年。其二十五月除喪,由來無別。此則春秋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尚書伊訓云:「成湯旣沒,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孔安國注云:「湯以元年十一月崩。」據此,則二年十一月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中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于亳。」是十一月大祥,訖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歸亳也。是孔言「湯元年十一月」之明驗。顧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懌」,是四月十六日也。「翌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卯,命作冊度」,是十九日也。「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間有十日,康王方始見廟。則知湯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殮訖,方始十二月,祗見其祖。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祗見厥祖,侯甸群后咸在」,則崩及見廟,殷、周之禮並同。此周因於殷禮,損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前,別有一年,此尚書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禮記三年問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有已,復生有節?」又喪服四制云:「變而從宜,故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終。」又間傳云:「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食酒肉。」又喪服小記云:「再期之喪,三年也。期之喪,二年也。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此禮記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儀禮士虞禮云:「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禮周公所制,則儀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此四驗者,並禮經正文,或周公所制,或仲尼所述,吾子豈得以禮記戴聖所修,輒欲排毀?漢初高堂生傳禮,旣未周備,宣帝時少傅后蒼因淹中孔壁所得五十六篇著曲臺記,以授弟子戴德、戴聖、慶溥三人,合以正經及孫卿所述,並相符會。列于學官,年代已久。今無端構造異論,旣無依據,深可歎息。其二十五月,先儒考校,唯鄭康成注儀禮「中月而禫」,以「中月間一月,自死至禫凡二十七月」。又解禫云:「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也。」今皆二十七月復常,從鄭議也。踰月入禫,禫旣復常,則二十五月為免喪矣。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議本同。
       竊以子之於父母喪也,有終身之痛,創巨者日久,痛深者愈遲,豈徒歲月而已乎?故練而慨然者,蓋悲慕之懷未盡,而踊擗之情已歇;祥而廓然者,蓋哀傷之痛已除,而孤邈之念更起。此皆情之所致,豈外飾哉。故記曰:三年之喪,義同過隟,先王立其中制,以成文理。是以祥則縞帶素紕,禫則無所不佩。今吾子將徇情棄禮,實為乖僻。夫棄縗麻之服,襲錦縠之衣,行道之人,皆不忍也,直為節之以禮,無可奈何。故由也不能過制為姊服,鯉也不能過期哭其母。夫豈不懷,懼名教逼己也。若孔、鄭、何、杜之徒,並命代挺生,範模來裔,宮牆積仞,未易可窺。但鑽仰不休,當漸入勝境,詎勞終年矻矻,虛肆莠言,請所有掎擿先儒,願且以時消息。
       時人以柬之所駁,頗合於禮典。
       是歲,突厥默啜表言有女請和親,則天盛意許之,欲令淮陽郡王延秀娶之。柬之奏曰:「自古無天子求娶夷狄女以配中國王者。」表入,頗忤其旨。神功初,出為合州刺史,尋轉蜀州刺史。舊例,每歲差兵募五百人往姚州鎮守,路越山險,死者甚多。柬之表論其弊曰:
       臣竊按姚州者,古哀牢之舊國。絕域荒外,山高水深,自生人以來,洎於後漢,不與中國交通。前漢唐蒙開夜郎滇筰,而哀牢不附。至光武季年,始請內屬,漢置永昌郡以統理之,乃收其鹽布氊罽之稅,以利中土。其國西通大秦,南通交趾,奇珍異寶,進貢歲時不闕。劉備據有巴蜀,常以甲兵不充。及備死。諸葛亮五月渡瀘,收其金銀鹽布以益軍儲,使張伯岐選其勁卒搜兵以增武備。故蜀志稱自亮南征之後,國以富饒,甲兵充足。由此言之,則前代置郡,其利頗深。今鹽布之稅不供,珍奇之貢不入,戈戟之用不實於戎行,寶貨之資不輸於大國,而空竭府庫,驅率平人,受役蠻夷,肝腦塗地,臣竊為國家惜之。
       昔漢以得利旣多,歷博南山,涉蘭倉水,更置博南、哀牢二縣。蜀人愁怨,行者作歌曰:「歷博南,越蘭津,渡蘭倉,為他人。」蓋譏漢貪珍奇鹽布之利,而為蠻夷之所驅役也。漢獲其利,人且怨歌。今減耗國儲,費用日廣,而使陛下之赤子身膏野草,骸骨不歸,老母幼子,哀號望祭於千里之外。於國家無絲髮之利,在百姓受終身之酷。臣竊為國家痛之。
       往者,諸葛亮破南中,使其渠率自相統領,不置漢官,亦不留兵鎮守。人問其故,亮言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大意以置官夷漢雜居,猜嫌必起;留兵運糧,為患更重;忽若反叛,勞費更多。但粗設紀綱,自然安定。臣竊以亮之此策,妙得羈縻蠻夷之術。
       今姚府所置之官,旣無安邊靜寇之心,又無葛亮且縱且擒之伎。唯知詭謀狡算,恣情割剝,貪叨劫掠,積以為常。扇動酋渠,遣成朋黨,折支諂笑,取媚蠻夷,拜跪趨伏,無復慚耻。提挈子弟,嘯引凶愚,聚會蒱博,一擲累萬。劒南逋逃,中原亡命,有二千餘戶,見散在彼州,專以掠奪為業。姚州本龍朔中武陵縣主簿石子仁奏置之,後長史李孝讓、辛文恊並為群蠻所殺。前朝遣郎將趙武貴討擊,貴及蜀兵應時破敗,類無遺。又使將軍李義總等往征,郎將劉惠基在陣戰死,其州乃廢。臣竊以諸葛亮稱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其言乃驗。至垂拱四年,蠻郎將王善寶、昆州刺史爨乾福又請置州,奏言所有課稅,自出姚府管內,更不勞擾蜀中。及置州後,錄事參軍李稜為蠻所殺。延載中,司馬成琛奏請於瀘南置鎮七所,遣蜀兵防守,自此蜀中騷擾,于今不息。
       且姚府總管五十七州,巨猾遊客,不可勝數。國家設官分職,本以化俗防姦,無耻無厭,狼籍至此。今不問夷夏,負罪並深,見道路劫殺,不能禁止,恐一旦驚擾,為禍轉大。伏乞省罷姚州,使隷嶲府,歲時朝覲,同之蕃國。瀘南諸鎮,亦皆悉廢,於瀘北置關,百姓自非奉使入蕃,不許交通往來。增嶲府兵選,擇清良宰牧以統理之。臣愚將為穩便。
       疏奏,則天不納。
       後累拜荊州大都督府長史。長安中,召為司刑少卿,遷秋官侍郎。時夏官尚書姚崇為靈武軍使,將行,則天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崇對曰:「張柬之沉厚有謀,能斷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則天登時召見,尋同鳳閣鸞臺平章事。未幾,遷鳳閣侍郎,仍知政事。及誅張易之兄弟,柬之首謀其事。中宗即位,以功擢拜天官尚書、鳳閣鸞臺三品,封漢陽郡公,食實封五百戶。未幾,遷中書令,監修國史。月餘,進封漢陽郡王,加授特進,令罷知政事。
       其年秋,柬之表請歸襄州養疾,許之,仍特授襄州刺史。又拜其子漪為著作郎,令隨父之任。上親賦詩祖道,又令群公餞送於定鼎門外。柬之至襄州,有鄉親舊交抵罪者,必深文致法,無所縱捨。其子漪恃以立功,每見諸少長,不以禮接,時議以為不能易荊楚之剽性焉。尋為武三思所構,貶授新州司馬。柬之至新州,憤恚而卒,年八十餘。景雲元年,制曰:「襃德紀功,事華典冊;飾終追遠,理光名教。故吏部尚書張柬之翼戴興運,謨明帝道,經綸謇諤,風範猶存。往屬回邪,構成釁咎,無辜放逐,淪沒荒遐。言念勳賢,良深軫悼,宜加寵贈,式賁幽泉。可贈中書令,封漢陽郡公。」建中初,又贈司徒。
       玄孫璟,開成三年,自宜城尉遷壽安尉。
       袁恕己,滄州東光人也。長安中,歷遷司刑少卿,兼知相王府司馬事。敬暉等將誅張易之兄弟,恕己預其謀議,又從相王統率南衙兵仗,以備非常。及事定,加銀青光祿大夫,行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封南陽郡公,食實封五百戶。將作少匠楊務廉素以工巧見用,中興初,恕己恐其更啟遊娛侈靡之端,言於中宗曰:「務廉致位九卿,積有歲年,苦言嘉謀,無足可紀。每宮室營構,必務其侈,若不斥之,何以廣昭聖德?」由是左授務廉陵州刺史。恕己俄擢拜中書令,仍加特進,封南陽郡王,罷知政事。則天崩,遺制加實封滿七百戶。後與敬暉等累遭貶黜,流于環州。尋為周利貞所逼,飲野葛汁數升,恕己常服黃金,飲毒發,憤悶,以手掘地,取土而食,爪甲殆盡,竟不死,乃擊殺之。建中初,贈太子太傅。
       曾孫德文,舉進士,開成三年,授祕書省校書郎。
       史臣曰:昔夫差入越,勾踐保於會稽,不聽子胥之言,而有甬東之歎。此五王除凶返正,得計成功。當是時,彥範、敬暉握兵全勢,三思、攸暨其黨半殲,若從季昶之言,寧有利貞之禍?蓋以心懷不忍,遽失後圖,黜削流移,理固然也。且芟蔓而不能拔本,建謀而尚欠防微,死即無辜,禍由自掇。失斷召亂也,不亦宜哉!
       贊曰:嗟彼五王,忠于有唐。知火在木,謂其無傷。禍發旣克,勢摧靡當。何事不敏,周身之防。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高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上
卷三 本紀第三 太宗下
卷四 本紀第四 高宗上
卷五 本紀第五 高宗下
卷六 本紀第六 則天皇后
卷七 本紀第七 中宗 睿宗
卷八 本紀第八 玄宗上
卷九 本紀第九 玄宗下
卷十 本紀第十 肅宗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代宗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德宗上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德宗下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順宗 憲宗上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憲宗下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穆宗
卷十七上 本紀第十七上 敬宗 文宗上
卷十七下 本紀第十七下 文宗下
卷十八上 本紀第十八上 武宗
卷十八下 本紀第十八下 宣宗
卷十九上 本紀第十九上 懿宗
卷十九下 本紀第十九下 僖宗
卷二十上 本紀第二十上 昭宗
卷二十下 本紀第二十下 哀帝
卷二十一 志第一 禮儀一
卷二十二 志第二 禮儀二
卷二十三 志第三 禮儀三
卷二十四 志第四 禮儀四
卷二十五 志第五 禮儀五
卷二十六 志第六 禮儀六
卷二十七 志第七 禮儀七
卷二十八 志第八 音樂一
卷二十九 志第九 音樂二
卷三十 志第十 音樂三
卷三十一 志第十一 音樂四
卷三十二 志第十二 曆一
卷三十三 志第十三 曆二
卷三十四 志第十四 曆三
卷三十五 志第十五 天文上
卷三十六 志第十六 天文下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七 五行
卷三十八 志第十八 地理一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地理二
卷四十 志第二十 地理三
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 地理四
卷四十二 志第二十二 職官一
卷四十三 志第二十三 職官二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四 職官三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五 輿服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六 經籍上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七 經籍下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八 食貨上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九 食貨下
卷五十 志第三十 刑法
卷五十一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五十二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五十三 列傳第三
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五 薛舉
卷五十六 列傳第六
卷五十七 列傳第七 裴寂
卷五十八 列傳第八
卷五十九 列傳第九 屈突通
卷六十 列傳第十 宗室
卷六十一 列傳第十一 溫大雅
卷六十二 列傳第十二 李綱
卷六十三 列傳第十三 封倫
卷六十四 列傳第十四 高祖二十二子
卷六十五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六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七 列傳第十七 李靖 李勣
卷六十八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九 列傳第十九 侯君集 張亮 薛萬徹
卷七十 列傳第二十 王珪 戴冑
卷七十一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二 列傳第二十二 虞世南 李百藥
卷七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薛收
卷七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劉洎 馬周 崔仁師
卷七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蘇世長
卷七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太宗諸子
卷七十七 列傳第二十七 韋挺
卷七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于志寧 高季輔 張行成
卷七十九 列傳第二十九
卷八十 列傳第三十
卷八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卷八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卷八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卷八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劉仁軌 郝處俊 裴行儉
卷八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唐臨
卷八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高宗中宗諸子
卷八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卷八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韋思謙
卷八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狄仁傑
卷九十 列傳第四十
卷九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卷九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魏元忠 韋安石
卷九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卷九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卷九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睿宗諸子
卷九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卷九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劉幽求 鍾紹京 郭元振 張說
卷九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卷九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零一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零二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零三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零四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零五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零六 列傳第五十六 李林甫 楊國忠 張暐 王琚 王毛仲
卷一百零七 列傳第五十七 玄宗諸子
卷一百零八 列傳第五十八 韋見素
卷一百零九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崔光遠 房琯
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李暠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苗晉卿 裴冕 裴遵慶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六十六 肅宗代宗諸子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十八 元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楊綰 崔祐甫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 郭子儀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七十四 薛嵩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七十五 張鎰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七十八 段秀實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七十九 韓滉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 王璵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八十一 李勉 李臯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八十三 李晟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八十四 馬燧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八十六 竇參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 韋臯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九十一 田承嗣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九十二 李寶臣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九十三 李懷仙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九十五 劉玄佐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九十六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九十七 杜黃裳 高郢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九十八 裴垍 李吉甫 李藩 權德輿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零一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零二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零三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零四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零五 穆寧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零六 于頔 韓弘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零七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零八 武元衡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零九 衛次公
卷一百六十 列傳卷第一百一十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王播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元稹 龐嚴 白居易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令狐楚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李德裕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外戚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宦官
卷一百八十五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上 良吏上
卷一百八十五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下 良吏下
卷一百八十六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上 酷吏上
卷一百八十六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下 酷吏下
卷一百八十七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上 忠義上
卷一百八十七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下 忠義下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孝友
卷一百八十九上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上 儒學上
卷一百八十九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下 儒學下
卷一百九十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上 文苑上
卷一百九十中 列傳第一百四十中 文苑中
卷一百九十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下 文苑下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方伎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隱逸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列女
卷一百九十四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上 突厥上
卷一百九十四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下 突厥下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廻紇
卷一百九十六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上 吐蕃上
卷一百九十六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 吐蕃下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西戎
卷一百九十九上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上 東夷
卷一百九十九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下 北狄
卷二百上 列傳第一百五十上 安祿山
卷二百下 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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