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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卷一百十六 志九十一 职官三(外官)
作者:民国 · 赵尔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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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天府 奉天府 总督巡抚 学政 布政使 按察使 盐运使 道 府 州县 儒学 巡检 驿丞 库仓税课河泊各大使徬官 医学 阴阳学 僧纲司道纪司
       顺天府兼管府尹事大臣,(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尹,(正三品。)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其属:治中,(正五品。)通判,(正六品。)经历司经历,(从七品。)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并从九品。)俱各一人,并汉员。儒学教授,(正七品。)训导,(从八品。)满、汉各一人。所辖四路厅,(正五品。)二十州、县,(正七品。)各一人。在京者大兴、宛平二县知县各一人,(正六品。)县丞(正七品。)四人,(大兴一人,宛平三人。)巡检(从九品。)七人,(大兴三人,宛平四人。)典史,闸官,崇文门副使,(俱未入流。副使后隶监督。)各一人。
       尹掌清肃邦畿,布治四路,帅京县颁政令条教。岁立春,迎春东郊。天子耕耤,具耒耜丝鞭,奉青箱播种,礼毕,率庶人终亩。田赋出纳,以时勾稽,上其要於户部。治乡饮典礼。乡试充监临官。丞掌学校政令,乡试充提调官。治中掌贰府事,纪纲众务,兼乡会试场务。通判掌主牙税,平禁争伪。经历、照磨掌出纳文书。司狱掌罪囚籍录。儒学掌京畿黉序,文武生月课其艺射,不帅教者戒饬之,三岁报优劣於学政。大兴、宛平二县各掌其县之政令,与五城兵马司分壤而治,品秩服章视外县加一等。
       初,世祖奠鼎燕京,建顺天府,置尹一人,丞一人,兼提督学政衔。(乾隆五十八年停。别置学政。丞止申送童生。)治中三人,通判三人,(顺治六年留管粮一人。省马政、军匠各一人。)经历、照磨、司狱,各一人,推官、知事、(并从六品,)检校、(从九品。以上三员俱康熙六年省。)递运所大使、(康熙三十八年省。)库大使、(康熙三十九年省。)张家湾宣课司大使,(康熙四十年省。以上三员俱未入流。)各一人。儒学汉教授一人,训导六人。(顺治二年省四人。康熙四年俱省,五年复置一人。)京卫武学汉教授一人,训导二人。(顺治二年省。康熙十五年复置一人。)辖大兴、宛平二县,知县各一人,县丞各一人,(雍正四年增宛平管河一人。嘉庆十三年复增宛平管河一人。)巡检七人,主簿、(顺治三年省。)典史、闸官,(详内务府。)各一人。顺治六年,省治中二人。康熙十五年,始以昌平等十九州、县来隶。二十七年,置东、西、南、北四路同知。雍正元年,特简大臣领府事,号兼尹。三年,改京卫武学为府武学。明年,省武学教授、训导官;增府儒学教授、训导,满洲各一人。乾隆八年,定为二十四州、县隶府。嘉庆十八年,定所属官吏归尹考察。光绪元年,省治中。(别设驿巡道。)宣统二年,罢兼尹。
       奉天府兼管府事大臣一人。(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后归将军兼管。)尹,满洲一人;丞,汉一人。其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所辖海防同知,军粮同知,各一人。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
       尹掌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丞掌主学校,兼稽宗室、觉罗官学、义学。治中以次各官所掌视顺天府。
       初建盛京,顺治十年,设辽阳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置尹一人,经历、教授、训导,(康熙三年省。)各一人。康熙二年,置丞一人;治中、通判、推官,(六年省。)各一人。设承德县附郭,置知县、典史,各一人。巨流河巡检一人。(乾隆四十二年省。)七年,增府司狱一人。二十八年,定府丞主奉天考试事。乾隆二十七年,诏府尹受将军节度。明年,增兴京理事厅通判一人。(光绪二年省。)三十年,始以侍郎为兼尹,著为令。光绪二年,省治中,别设驿巡道。改命将军兼管;加兼尹总督衔,府尹二品衔,以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行巡抚事。三十一年,改行省,罢尹丞,置知府。宣统元年,省教佐各官。越明年,省承德县。
       总督(从一品。)掌釐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标下有副将、参将等官。巡抚(从二品。)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覈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标下有参将、游击等官。其三年大比充监临官,武科充主试官,督、抚同。
       初沿明制,督、抚系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衔,无定员。顺治十年,谕会推督、抚,不拘品秩,择贤能者具题。康熙元年,停巡抚提督军务加工部衔。(不置总督省分,兼辖副将以下等官。)十二年复故,并设抚标左、右二营。三十一年,定总督加衔制。(由各部左、右侍郎授者,改兵部左、右侍郎;由巡抚授者,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乾隆十三年,定大学士兼管总督者仍带原衔。明年,改授右都御史衔,其兵部尚书衔由吏部疏请定夺。嘉庆十四年,定以二品顶戴授者兼兵部侍郎衔,俟升品秩再加尚书衔。光绪三十二年,更名陆军部尚书衔。宣统二年停。)七年,定山陕督、抚专用满员。雍正元年,定巡抚加衔制。(由侍郎授者,改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史及卿员、布政使等官授者,俱为右副都御史;由左佥都御史或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官授者,俱为右佥都御史。乾隆十四年,定巡抚不由侍郎授者,俱兼右副都御史;其兵部侍郎衔,疏请如总督。光绪三十二年,更名陆军部侍郎衔。宣统二年停。)时西安有同署巡抚者,山东、山西并有协办巡抚之目,非制也。是岁,谕山陕督、抚参用蒙古、汉军、汉人,纂为令甲。乾隆十八年,以漕运、河道总督无地方责,授衔视巡抚。(嘉庆十二年,定由尚书授者,应否兼兵部尚书衔,疏请如总督。)光绪二十四年,加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衔,寻罢。三十二年,定辟除掾属、分曹治事制。(条为十科:曰交涉、曰吏、曰民、曰度支、曰礼、曰学、曰军政、曰法、曰农工商、曰邮传,各置参事、秘书,是为幕职。)宣统二年,充会办盐政大臣兼职,寻亦罢。
       初,河南、山东、山西等省专置巡抚,无统辖营伍权,以提督为兼衔。直隶、四川、甘肃等省专置总督,吏治归其考覈,以巡抚为兼衔。而巡抚例受总督节度,浸至同城巡抚仅守虚名。即分省者,军政民事亦听总督主裁。文宗莅政,命浙江、安徽、江西、陕西、湖南、广西、贵州各巡抚节制镇、协武职;总督兼辖省分,由巡抚署考会题,校阅防剿,定为专责,职权渐崇。光绪季年,裁同城巡抚,其分省者,权几与总督埒,所谓兼辖,奉行文书已耳。宣统间,军政、盐政厚集中央,督、抚权削矣。
       总督东三省等处地方兼管三省将军、奉天巡抚事一人。康熙元年置将军。(详武职。)光绪二年,兼管兵、刑二部及府尹,以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行总督事。三十二年,建行省,改将军曰总督,授为钦差大臣,随时分驻三省行台。宣统二年,兼奉天巡抚事。(初建行省,置巡抚一人,至是省。)
       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一人。顺治五年,置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驻大名。十五年,改为直隶巡抚。十七年,徙真定。明年,复置总督於大名。康熙三年,仍为三省总督。八年省,移巡抚还驻保定。五十四年,加巡抚以总督衔,不为例。雍正元年,诏嘉李维钧勤慎,特授总督,自是为永制。四年,以礼部右侍郎协理总督,不为常目。乾隆十四年,令兼河道。二十八年,诏依四川例,兼管巡抚事。咸丰三年,兼管长芦盐政。同治九年,加三口通商事务,授为北洋通商大臣,驻天津。冬令封河,还驻保定。(初置有宣大总督,顺天、保定、宣府三巡抚。顺治八年省宣府巡抚,以宣大总督兼其事。十三年省宣大总督,令顺天巡抚兼之。十八年省顺天巡抚,归保定巡抚兼管。后亦省。)
       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操江、统辖南河事务一人。顺治二年,以内阁大学士洪承畴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寻改应天府为江宁,罢南直隶省府尹。四年,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驻江宁。九年,徙南昌,时号江西总督;已,复驻江宁。十八年,江南、江西分置总督。康熙元年,加江南总督操江事务。(初置凤庐巡抚,驻淮安,以操江管巡抚事领之。六年省归漕督。至是始来隶。)四年,复并为一。十三年,复分置。二十一年仍合。寻定名两江总督。雍正元年,以综治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道光十一年,兼两淮盐政。同治五年,加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与北洋遥峙焉。
       总督陕甘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茶马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陕西总督,驻固原,兼辖四川。十四年,徙汉中。康熙三年,更名山陕总督,兼辖山西,还驻西安。十四年,改为陕甘总督。(时山西别置总督。)十九年,仍改陕甘为山陕,(省山西总督入之。)辖四川如故。雍正元年,以综治陕西、甘肃、四川三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三年,授兵部尚书岳锺琪为总督。先是定为满缺,参用汉人自此始。九年,谕仍专辖陕、甘。十四年,复辖四川,更名川陕甘总督。乾隆十三年,西陲用兵,仍置陕西总督。十九年,省甘肃巡抚,移陕甘总督驻兰州,兼甘肃巡抚事。二十四年,别置甘肃总督,兼辖陕西,驻肃州;移川陕总督驻四川。寻复定名陕甘总督,还驻兰州,仍兼巡抚事。光绪八年,新疆建行省,复兼辖之。
       总督闽浙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二年,置福建总督,驻福州,兼辖浙江。五年,更名浙闽总督,徙衢州,兼辖福建。十五年,两省分置总督,福建总督驻漳州,浙江总督驻温州。康熙十一年,移福建总督驻福州。明年,省浙江总督。二十六年,改福建总督为福建浙江总督。雍正五年,特授李卫总督浙江,整饬军政吏治,并兼巡抚事;郝玉麟以浙闽总督专辖福建。十二年,复省浙江总督,仍合为一。乾隆元年,诏依李卫例,特授嵇曾筠为浙江总督,郝玉麟仍专辖福建。三年,嵇曾筠入阁,郝玉麟仍总督闽、浙如故。闽、浙或分或合,至是始为永制。光绪十一年,省福建巡抚,并兼巡抚事。
       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湖广总督,驻武昌。康熙七年省,九年复置。十九年,改川湖总督复为湖广总督,还驻武昌。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总督。光绪三十年,兼湖北巡抚事。
       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四川巡抚,驻成都,不置总督。十年,以川省兵马钱粮皆从陕西调发,诏陕西总督孟乔芳兼督四川。十四年,停陕督兼辖,专置四川总督,驻重庆。康熙七年,更名川湖总督,徙荆州。九年,还驻重庆。十三年,四川省会别置总督一人。十九年,省隶陕甘总督,其川湖总督省归湖广总督兼理。雍正九年复置,驻成都。十三年又省。乾隆十三年,以金川用兵,始定为专缺,兼管巡抚事。二十四年,兼辖陕西,寻停兼辖。宣统元年,以将军所辖松潘、建昌二镇,阜和协所属各营,建昌、松茂二道府、厅、州、县、改隶之。
       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广东总督,驻广州,兼辖广西。十二年,徙梧州。康熙二年,别置广西总督,移广东总督驻廉州。三年,复并为一,驻肇庆。雍正元年,复分置。明年仍合。七年,以苗患,令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十二年,仍隶广东。光绪三十一年,兼广东巡抚事。
       总督云贵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十六年,置经略,寻改总督,两省互驻。康熙元年,分置云南总督,驻曲靖;贵州总督,驻安顺。三年,复并为一,徙贵阳。十二年,仍分置,寻复故。二十六年,徙云南府。雍正十年,上嘉鄂尔泰才,以云贵总督兼制广西,给三省总督印。十二年,仍辖两省,以经略苗疆,授张广泗为贵州总督兼巡抚事,尹继善为云南总督,专辖云南。十二年复故。光绪三十一年,兼云南巡抚事。
       总督漕运一人。掌治漕輓,以时稽覈催趱,综其政令。标下官同总督。顺治元年,遣御史巡漕,寻置总督,驻淮安。四年,以满洲侍郎一人襄治漕务。(八年省。十三年复置,十八年又省。)六年,兼凤庐巡抚事。十六年,停兼职。康熙二十一年,定粮艘过淮,总漕随运述职。咸丰十年,令节制江北镇、道各官。光绪三十年,以淮、徐盗警,改置巡抚。明年省。
       河道总督,江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直隶河道以总督兼理。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综其政令。营制视漕督。顺治元年,置总河,驻济宁。康熙十六年,移驻清江浦。二十七年,还驻济宁,令协理侍郎开音布等驻其地。三十一年,总河并驻之。三十九年,省协理。四十四年,兼理山东河道。雍正二年,置副总河,驻武陟,专理北河。七年,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驻清江浦,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驻济宁,分管南北两河。八年,增置直隶正、副总河,为河道水利总督,驻天津。自是北河、南河、东河为三督。九年,置北河副总河,驻固安,并置东河副总河,移南河副总河驻徐州。十二年,移东河总督驻兖州。乾隆二年,省副总河。厥后省置无恒。十四年,省直隶河道总督。咸丰八年,省南河河道总督。光绪二十四年,省东河河道总督,寻复置。二十八年又省,河务无专官矣。
       巡抚江苏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江南巡抚,驻苏州,辖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十八年,江南分省,更名江苏巡抚。
       巡抚安徽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操江兼巡抚安徽徽、宁、池、太、广,驻安庆。康熙元年,省操江,所部十二营改隶总督,始置安徽巡抚。嘉庆八年,以距寿春镇窎远,加提督衔。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理营田一人。顺治元年置,驻济宁。(时海防巡抚驻登州,九年省。)康熙四十四年,管理山东河道。五十三年,兼临清关务。乾隆八年,依山西、河南例,加提督衔。
       巡抚山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巡抚,驻太原,提督雁门等关。雍正十二年,管理提督事务,通省武弁受节度。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理河道、屯田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开封。康熙十七年,定管理河南岁修工程。雍正四年,加总督衔,不为例。寻省。十三年复置。乾隆五年,以盗警,加提督衔。
       巡抚陕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西安,定为满缺。雍正九年,以兵部尚书史贻直署巡抚,参用汉人自此始。
       巡抚新疆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甘肃巡抚,驻甘州卫。(雍正二年改卫为府。)五年,徙兰州。康熙元年,移驻凉州卫。(后亦改府。)五年,还驻兰州,寻改驻巩昌。十九年,仍回兰州。四十四年,兼管茶马事。乾隆十九年省,移陕甘总督来驻,兼巡抚事。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置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初置有延绥巡抚、宁夏巡抚各一人,康熙间俱省。)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水陆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杭州。雍正五年,改总督。十三年,仍为巡抚,兼总督衔。乾隆元年,复置总督。三年复故。
       巡抚江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南昌,辖十一府。康熙三年,兼辖南安、赣州。(初置南赣巡抚,至是省入。)乾隆十四年,加提督衔。
       巡抚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偏沅巡抚,驻偏桥镇。(同时置抚治郧阳都御史,驻沅州,以控湘、蜀、豫、晋之交,十八年省。康熙十五年,以盗警复置。十九年又省。)康熙三年,湖南分省,移驻长沙。雍正二年,更名湖南巡抚,令节制各镇。
       巡抚湖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湖广巡抚,驻武昌。康熙三年,更名湖北巡抚。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二年又省。
       巡抚广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广州。雍正二年,兼太平关务。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一年,以广西军务平,又省。
       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一人。顺治元年置,驻桂林。六年,省凤阳巡抚标兵来隶。雍正九年,令节制通省兵马。
       巡抚云南等处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云南府。雍正四年,命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为巡抚,兼总督事。十年,升总督,兼巡抚事。张广泗继之,亦兼巡抚。乾隆十二年,始授图尔炳阿为巡抚。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年又省。
       巡抚贵州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一人。顺治十五年置。十八年,停提督军务。乾隆十二年,以苗患复之。明年,加爱必达节制通省兵马衔。十八年,著为例。
       巡抚台湾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福建巡抚,驻福州。光绪元年,移驻台北。十一年,台湾建行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兼学政事,其福建巡抚事归闽浙总督兼管。二十一年,弃台湾,省巡抚。
       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人员内简用。各带原衔品级。)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
       初,各省并置督学道,系按察使佥事衔,(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直隶差督学御史一人,(后称顺天学政。顺治十年改用翰林编、检、中、赞、讲、读并差。乾隆以来多用卿贰。)江南、江北二人,(顺治十年改用翰林官,明年仍用佥事。康熙元年省并为一,二十四年复用翰林官。雍正三年,析置江苏、安徽各一人。)称学院。顺治七年,定学道考选部属制。(由内阁与吏、礼二部会考选,礼部二人,户、兵、刑、工各一人。十六年停。)十五年,省宣大学政归山西学道兼理。康熙元年,并湖北、湖南提学道为一,更名湖广提学道。(雍正二年复分置。)明年,命奉天府丞主考试事,省陕西临巩学政改归西安学道兼理。二十三年,停督学论俸补授例,并定浙江改用翰林官,依顺天、江南北例称学院,其各省由部属、道、府任者,仍为学道。三十九年,定翰林与部属并差。雍正四年,各省督学并更名学院,凡部属任者,俱加编修、检讨衔,自是提学无道衔矣。明年,命巡察御史兼理台湾学政。(乾隆十七年改台湾道兼理。光绪十二年,巡抚兼学政事。)七年,改广东学政为广韶学政,增置肇高学政一人。乾隆十六年,复并为一。光绪二年,增置甘肃学政一人。(先是甘肃岁、科试由陕西学政兼理,至是始置。)三十一年,省奉天府丞,增置东三省学政一人。是岁罢科举,兴学校,改学政为提学使。(详新官制。初置,有提督满洲、蒙古繙译学政,以满洲侍读、侍讲充。雍正元年省。)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省各一人。(从二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从八品。)理问所理问,(从六品。)库大使,(正八品。)仓大使,(从九品。)各一人。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经历、都事掌出纳文移。照磨掌照刷案卷。理问掌推勘刑名。库大使掌库藏籍帐。仓大使掌稽仓庾。
       初,直隶不置布政使,置口北道一人司度支,兼山西布政使衔。(雍正二年,改从直隶布政使衔。)各省置左、右布政使一人,(贵州事简,不置右布政使。)左、右参政、参议,因事酌置。守道并兼参政、参议衔。所属经历,(江宁、苏州、湖南、甘肃不置。)都事,(福建、河南各一人。)照磨,(浙江、福建、湖北、山西、四川、甘肃各一人。)检校,(正九品。雍正二年省。)理问,副理问,(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省。)库大使,仓大使,宝源局大使,(正九品。康熙三十八年省。)因时因地,省置无恒。顺治三年,罢南直隶旧设部院遣侍郎,满、汉各一人,驻江宁治事,至是省,定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十八年,江南分省,右布政使徙苏州,左仍驻江宁。康熙二年,陕西分省,右布政使徙巩昌,分治甘肃。明年,湖广分省,右布政使徙长沙,分治湖南。六年,改江南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左为安徽布政使;陕西左布政使为西安布政使,右为巩昌布政使;湖广左布政使为湖北布政使,右为湖南布政使。并定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陕西二人,罢左、右系衔,名曰守道。七年,定山西、陕西、甘肃为满洲缺。(雍正元年,授胡期恒陕西布政使。明年,授高成龄山西布政使。又明年,授孔毓璞甘肃布政使。参用汉人自此始。)八年,置直隶守道一人,综司度支;改西安布政使为陕西布政使;徙巩昌布政使驻兰州,为甘肃布政使。雍正二年,改直隶守道为布政使。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守道兼布政使、参政、参议衔。二十五年,以江宁钱穀务剧,增置布政使一人,析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隶之;苏、松、常、镇、太五府仍隶苏州布政使;其安徽布政使回治安庆。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增置甘肃新疆一人,驻乌鲁木齐。十三年,台湾建行省,增置福建台湾一人,驻台北。(二十一年弃台湾,乃省。)三十年,命江宁布政使兼理江淮布政使事,寻罢。宣统二年,各省设财政公所,(或名度支公所。)分曹治事,以布政使要其成,间省经历等官。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所照磨,(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各一人。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於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掌检察系囚。经历、照磨所司视藩署。
       初,直隶不置按察使,置大名巡道兼河南按察使衔,通永天津巡道兼山东按察使衔,霸昌井陉巡道兼山西按察使衔。雍正二年改直隶按察使衔。各省置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因事酌置。巡道并兼副使、佥事衔。所属经历、(安徽、湖南、甘肃、贵州不置。)知事,(江西、福建、山西、广东、广西各一人。)照磨,(安徽、福建、浙江、湖南、甘肃、贵州各一人。)检校、(康熙六年定江西、福建、山西、陕西各一人。三十九年省。)司狱,因时因地,省置无恒。顺治三年,增置江宁按察使一人。康熙三年,增置江北按察使,驻泗州;湖广按察使,驻长沙;甘肃按察使,驻巩昌。六年,定江苏、安徽、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名曰巡道,徙安徽按察使驻安庆。七年,定山西、陕西、甘肃为满洲缺。(雍正元年,授高成龄山西按察使。二年,授费金吾陕西按察使,张适甘肃按察使。参用汉人自此始。)八年,增置直隶巡道一人,综司刑名。徙甘肃按察使驻兰州。雍正二年,改直隶巡道为按察使。八年,江苏按察使徙苏州。(江苏隶此。)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巡道兼按察使副使、佥事衔。咸丰三年,加安徽徽宁池太广道按察使衔。(后改皖南道。)同治五年,加奉天奉锦山海道按察使衔。(后改锦新营口道。)光绪十三年,福建台湾道、甘肃新疆道并加按察使衔。三十年,加江苏淮扬海道按察使衔。(福建台湾道后省,馀并改提法使衔。)宣统三年,更名提法使,间省经历等官。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从三品。)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四川各一人。盐法道,江南、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山西、陕西、四川、广西、云南各一人,甘肃二人。兼分守地方者二,分巡地方者六。(详道员。)运同,(从四品。)长芦、山东、广东分司各一人。运副,(从五品。)两浙分司一人。监掣同知,(正五品。)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一人。盐课提举司提举,(从五品。)云南三人,分司石膏、黑盐、白盐三井。运判,(从六品。)直隶蓟永分司、两淮海州通州泰州分司、两浙嘉松分司各一人。盐课司大使,(正八品。)直隶、(场凡八:曰越支、曰岩镇、曰芦台、曰丰财、曰石碑、曰归化、曰济民、曰海丰。)山东(场凡八:曰王家冈、曰永阜、曰永利、曰富国、曰涛雒、曰石河、曰官台、曰西繇。)各八人,山西三人,(曰东场、曰西场、曰中场。)两淮二十有三人,(曰板浦、曰临兴、曰中正、曰金沙、曰吕四、曰馀西、曰掘港、曰丰利、曰石港、曰角斜、曰拼茶、曰庙湾、曰刘庄、曰新兴、曰伍佑、曰富安、曰安丰、曰梁垛、曰河垛、曰草偃、曰丁溪、曰东台,场各一人。)福建十有六人,(内西河、浦下验掣大使各一人。其场曰福清、曰诏安、曰莆田、曰下里、曰浯州、曰福兴、曰浔美、曰石马、曰惠安、曰祥丰、曰莲河。又有江阴西场、漳浦南场、前江团场。)两浙三十有二人,(内崇明巡盐大使一人。其场曰仁和、曰三江、曰钱清、曰曹娥、曰穿山、曰石堰、曰鸣鹤、曰清泉、曰大嵩、曰双穗、曰长林、曰长亭、曰黄岩、曰下沙、曰下沙头、曰杜渎、曰西路、曰许村、曰海沙、曰鲍郎、曰芦沥、曰横浦、曰袁浦、曰永嘉、曰青村、曰浦东、曰龙头、曰玉泉、曰黄湾、曰东江、曰金山。四川五人,曰青隄渡、曰庸家渡、曰牛华溪、曰云阳、曰大宁,场各一人。)广东十有二人,(曰白石、曰博茂、曰大洲、曰招收、曰淡水、曰小靖、曰石桥、曰茂晖、曰隆井、曰东界、曰<土敢>白、曰电茂,场各一人。)云南七人。(曰黑盐井、曰白盐井、曰石膏井、曰阿陋井、曰按板井、曰大井、曰丽江井,场各一人。)盐引批验所大使,(正八品。)直隶、(分驻小直沽、长芦。)山东、(分驻雒口、蒲台。)两淮(分驻仪徵、淮安。)各二人,四川三人,(重庆、嘉定府经历各兼一人。遂宁县丞兼一人。)两浙四人,(杭州、绍兴、松江、嘉兴各一人。)广东一人。(驻西汇关。)库大使,(从八品。)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隶盐运使。)山西、福建、四川、云南(隶盐法道。)各一人。经历,(从七品。)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隶盐运使。)山西(隶盐法道。)各一人。知事,(从八品。)两淮、广东各一人。巡检,(从九品。)长芦一人,(驻张家湾。)两淮、(分驻白塔河、乌沙河。)山西(分盐池驻长乐。)各二人。
       运使掌督察场民生计,商民行息,水陆輓运,计道里,时往来,平贵贱,以听於盐政。(长芦、两淮各一人。其福建、四川、广东,总督兼之。两浙、山西、云南,巡抚兼之。沿革详下。)盐法道亦如之。运同,运副,运判,掌分司产盐处所,辅运使、盐道以治其事。同知掌掣盐政令。提举治事如分司。场大使掌治盐场、池、井,分辖於运同、运判,统辖於运使或盐法道。
       初差御史巡视盐课,长芦、(咸丰十年省归直隶总督兼理。)河东、(雍正二年省归川陕总督兼理,明年复故。乾隆四十三年省归山西巡抚兼理。嘉庆十二年改隶河东道。)两淮、(道光十一年省归两江总督兼理。)两浙(雍正三年省归浙江巡抚兼理。乾隆五十八年改织造为盐政。嘉庆二十五年仍归巡抚。)各一人。(十年停差巡盐御史,十二年复故。康熙六年,定各部郎员并差满、汉各一人。八年仍改御史。十年定差一人。十一年俱归各省巡抚兼理。十二年复差。后兼差内府员司。并称盐政。)置都转盐运使,长芦、山东、河东、(乾隆五十七年省。)两淮、两浙、(康熙四十九年改驿盐道。乾隆五十八年复故。)福建、(雍正四年改驿盐道,十二年更名盐法。)两广(寻改驿盐道。康熙三十二年复故。)各一人,云南盐法道一人。其各省行销事务,并守巡道兼之。运同,长芦、山东、(俱康熙十六年省,明年复置。)两淮、(康熙六十年省。)两浙(康熙十六年省。明年复置。四十三年又省。)河东、(康熙十六年省。雍正二年复置。乾隆五十七年又省。)两浙(康熙十六年省。三十二年复置。)各一人,副使各一人。(顺治十三年省两淮一人。康熙十六年俱省。明年复置两浙一人。)运判,两淮四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长芦、(康熙十七年省。乾隆四十六年复置。)山东、河东、(俱雍正二年省。嘉庆十二年复置。十七年又省。)两浙各一人。提举,广东一人,(康熙五年省巿舶提举七人,归盐提举兼理。三十二年省。)云南三人。吏目,(从九品。)广东、(康熙三十二年省。)云南(雍正十年省。)各一人。经历,知事,并所辖各场盐课司,盐引批验所,库仓大使,巡检,省置无恒。顺治三年,置江南驿盐道一人。(十三年省。康熙十三年置二人,分驻江宁、安庆。二十一年省安庆一人。)七年,置湖北驿盐道一人。(改屯田水利、驿传二道置。康熙七年省,十三年复置。五十八年又省。雍正元年复置。乾隆四十四年改分守武昌盐法道。)明年,置甘肃庆阳盐课同知一人。(寻省。)康熙四年,以广西桂平梧郁道兼盐法。明年,置江西驿盐道一人。十七年,置福建运同一人。(四十三年省。)三十年,差巡盐御史,两广、(三十二年停。五十七年差广东一人。五十九年改归两广总督兼理。)福建(雍正元年改隶闽浙总督。十二年改归盐法道。)各一人。雍正四年,置山西盐捕同知一人。(嘉庆十二年省。)明年,置四川驿盐道一人。(先是归粮道兼理。二十五年专司盐茶。)十一年,置江苏盐务巡道,(乾隆六年省。)两广运判,(乾隆七年省。)各一人。十二年,改陕西驿传道为驿盐,专司盐法。(乾隆五十九年改置分巡凤邠道。)并置湖南驿盐道一人。(兼辖常、宝。)十三年,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先是归大梁道兼理。)乾隆元年,置广西梧州运同一人。(七年省。)二十四年,定淮南、淮北监掣同知二人。(拣员兼摄。明年定为额缺。)嘉庆十一年,定陕西凤邠道、(宣统元年省归巡警道兼理。)甘肃宁夏道兼盐法。明年,复设山西盐署,以河东道兼盐法,置监掣同知一人。宣统二年,增置奉天运使一人,复改四川盐茶道为运使。明年,改各省运使为盐务正监督,(增福建、云南、山东、河东各一人。)省盐法道,改置副监督,(定淮南、江岸、皖岸、西岸、鄂岸、湘岸、淮北、四川、滇黔边计、济楚、广西、甘肃,各一人。)统辖於盐政大臣。
       道员(正四品。)粮道。(江南、苏松、江安、浙江、云南各一人。其山东、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俱光绪、宣统间省。江西兼巡南抚建、福建兼巡福宁、陕西兼守乾鄜,并省。)河道。(直隶永定河道驻固安。山东运河道、江苏河库道,俱光绪季年省。各道兼河务者详后。)海关道。(津海关道驻天津。兼关务者详后。)巡警道。劝业道。(省各一人,均驻省。详新官制。)分守道:山东济东泰武临道,(兼驿传、水利,驻省。)山西雁平道,(驻代州。宣统元年省。)冀宁道,(兼水利,驻省。宣统二年省。)湖北武昌道,广西桂平梧道;(俱盐法道兼,驻省。)其带兵备者,黑龙江兴东道,(兼营务、垦务、木植、矿产,驻内兴安岭。)山西河东道,(盐法道兼,驻运城。)陕西潼商道,(驻省城。)福建兴泉永道,(兼海政、驿传,驻厦门。)湖北安襄郧荆道,(兼水利,驻襄阳。)湖南衡永郴桂道;(兼驿传,驻衡州。)整饬兵备道,直隶口北道,(驻宣化,定为满缺。后参用汉人。)甘肃甘凉道。(驻凉州。)分巡道:直隶清河道,(兼河务,驻省。)霸昌道,(驻昌平。光绪三十年省。)河南河陕汝道,(兼水利、驿传,驻陕州。)福建延建邵道,(驻延平。)浙江金衢严道,(兼水利,驻衢州。)湖南岳常澧道,(兼驿传、商埠、关务,驻澧州。)四川川南道,(驻泸州。)广东广肇罗道,(兼水利,驻肇庆。)云南临安开广道;(兼关务,驻蒙自。)其带兵备者,奉天洮昌道,(兼蒙旗事,驻辽源州。)临长海道,(驻临江。)锦新营口道,(兼关务,驻营口。)兴凤道,(驻安东。)吉林东南路道,(兼关务,驻珲城。)东北路道。(兼关务,驻三姓。)西路道,(专司交涉,驻长春。)黑龙江呼伦道,(驻呼伦。)瑷珲道,(驻瑷珲。以上五员并加参领衔。)直隶通永道,(兼河务、海防、屯田,驻通州。)天津道,(兼河务,见前。)大顺广道,(兼河道、水利,驻大名。)苏州道,(粮道兼,并司水利,见前。)苏松太仓道,(兼水利、渔业、关务,驻上海。)常镇通海道,(兼河道、关务,驻镇江。)淮扬海道,(兼盐法、漕务、海防,加提法使衔,驻淮安。)徐州道,(兼河务,驻宿迁。)安徽安庐滁和道,(驻省城。光绪三十三年省。)皖南道,(省宁太池广道改置,兼关务,加提法使衔,驻芜湖。)皖北道,(省凤颍六泗道改置,驻凤阳。)山东兖沂曹济道,(兼驿传、河务、水利,驻兖州。)山西归绥道,(兼关务、驿传及蒙旗事,驻绥远。初定为满缺,后参用汉人。)河南开归陈许郑道,(兼河务,驻省。)河北道,(兼河务、水利,驻武陟。)南汝光道,(兼水利,驻信阳州。)陕西陕安道,(兼水利,驻汉中。)凤邠道,(盐法道兼。宣统元年省。)甘肃平庆泾固化道,(盐法道兼,驻平凉。)兰州道,(兼屯田、茶马,驻省城。宣统二年省。)阿克苏道,(兼水利、屯政,抚驭蒙部,稽查卡伦,驻本城。)喀什噶尔道,(兼水利、屯垦、通商,抚驭布鲁特,稽查卡伦,驻本城。)福建汀漳龙道,(驻漳州。)台湾道,(光绪二十一年弃台湾,省。)浙江杭嘉湖道,(兼海防,驻嘉兴。)宁绍台道,(兼水利、海防,驻宁波。)温处道,(兼水利、海防,驻温州。)江西瑞南临道,(盐法道兼,驻萍乡。)抚建广饶九南道,(兼关务、水利、窑务,驻九江。)吉南赣宁道,(兼关务、水利、驿传,驻赣州。)湖北汉黄德道,(兼水利,驻汉口。)上荆南道,(兼关务、水利,驻沙巿。)施鹤道,(兼辖文武,驻施南。)湖南辰沅永靖道,(兼界亭,镇苗疆,驻凤凰营。)四川成绵龙茂道,(兼水利,驻省城。光绪三十四年省。)建昌上南道,(兼驿传,抚土司,驻雅州。)川东道,(兼驿传,驻重庆。)川北道,(驻保宁。)康安道,(驻巴安,加提法使衔。)边北道,(驻登科。以上二员,宣统二年置,隶川滇边务大臣。)广东南韶连道,(兼水利,驻韶州。)惠潮嘉道,(驻惠州。)廉钦道,(驻钦州。)高雷阳道,(驻高州。)琼崖道,(驻琼州。)广西左江道,(驻南宁。)右江道,(驻柳州。)太平思顺道,(驻龙州。以上二员,并控制汉、土。)云南迤东道,(兼驿传,驻曲靖。)迤西道,(兼驿传、关务,驻大理。)迤南道,(兼驿传,驻普洱。)贵州贵东道,(兼驿传,镇苗疆,驻古州。)贵西道;(驻安顺。宣统二年省。)整饬兵备道,直隶热河道,(加提法使衔,驻本城。)江南江宁道,(盐法道兼,并司水利,驻省。)山东登莱青道,(兼海防、水利,驻登州。)陕西延榆绥道,(兼盐茶,驻榆林。)甘肃宁夏道,(兼盐法、水利,驻宁夏。)巩秦阶道,(兼茶马、屯田,驻秦州。)新疆镇迪道,(兼驿传,加提法使衔,驻省。)伊塔道;(兼水利、屯田,稽查卡伦,驻宁远。)抚治兵备道,甘肃西宁道,(兼治蒙、番,驻西宁。乾隆间定为满、蒙缺,后参用汉人。嘉庆间复旧制,后仍参用。)安肃道。(兼屯田,驻肃州。)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粮、盐、茶,或兼水利、驿传,或兼关务、屯田;并佐藩、臬覈官吏,课农桑,兴贤能,励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帅所属而廉察其政治。其杂职有库大使,(从九品。)仓大使,关大使,(俱未入流,详后杂职。)皆因地建置,不备设。
       布、按二司置正、副官。寻改置布政使左、右参议,是为守道;按察使副使、佥事,是为巡道。时道员止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也。顺治十六年,谕各道兼带布、按二司衔,著为例。康熙六年,省守、巡道百有八人,厥后渐次复置,有统辖阖省者,有分辖三、四府州者,省置无恒,衔额靡定,均视其升补本职为差。(如由京堂等官补授者为参政道,掌印给事中、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由科道补授者为参议道,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守、巡皆同。)乾隆十八年,罢参政、参议、副使、佥事诸衔,特峻其品秩。(初制,参政道从三品,副使道正四品,参议道从四品,佥事道正五品。至是俱定正四品。)嗣是守、巡诸道先后加兵备者,八十馀人。四十一年,诏道员署布、按二司者,许上封奏。嘉庆四年,以道员职司巡察,诏复雍正间旧制,许言事。德宗以降,别就省会置巡警、劝业二道,分科治事,议省守、巡道,酌留一二带兵备者,未果。(又初制有山东、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兴屯道,浙江、江苏海防道,福建巡海道,江苏江防道,马政道,后俱省。)
       府知府一人。(初制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从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无定员。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八品。)知事,(正九品。)照磨所照磨,(从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各一人。(又江苏检校、贵州长官司吏目,各二人。)知府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乃行。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江海防务,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夷诸要职。其直隶布政使者,全国二十有二,制同直隶州,或隶将军与道员,各因地酌置。经历、知事、照磨、司狱,所掌如两司首领官。自同知以下,事简者不备。
       初制,知府秩正四品,区三等,多用汉员,(时满洲郎、员外转布、按不占府缺。康熙初始参用。)并置推官(康熙六年省。)及挂衔推官。(顺治三年省。)督捕左、右理事官(康熙三十八年省。)各一人。康熙元年,以委署州、县专责知府,行保举连坐法。五十一年,允御史徐树庸请,引见督、抚特举人员。自是知府授官,引见时观敷奏,报最时课治绩,著为令甲。雍正元年,谕督、抚甄别知府,厥后府与同知且许言事。(后停。)十二年,以府职重要,援引古谊,思复久任制。部议以迁擢为鼓励,止於限年升调。仁宗亲政,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职,严谕各督、抚考覈。宣宗时犹然。文、穆而下,古辙浸远矣。宣统之季,省各府附郭县,以知府领其事。自江南、陕西、湖广分省,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建省,四川、云南改土归流,各以府隶之,计全国府二百十有五。
       州知州一人。(初制从五品。乾隆三十五年改直隶州知州正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无定员。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知州掌一州治理。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唯无附郭县。)州同、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诸职。吏目掌司奸盗、察狱囚、典簿录。
       初制,州置知州一人。嗣后因地制宜,省析并随时更易,佐贰亦如之。计全国直隶州七十有六,属州四十有八。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无定员。(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无丞、簿,兼领其事。)
       初制,县置知县一人。顺治十二年,谕吏部参酌州、县制,区三等。先是台谏需人,依明往例,行取知县。圣祖亲政,以亲民官须谙利弊,命督、抚举贤能。康熙二十九年,复谕九卿察廉吏。清苑知县邵嗣尧等十二人擢置宪府,铮然有声。高宗犹亟称之。自部议防太骤,俾回翔曹司间,其途稍纡矣。乾隆十六年,停止行取升部员,其贤能者仍得题擢也。嘉庆十五年,刊钦定训饬州县规条一书,颁示各省。文宗时,军书旁午,民生凋敝,申谕督、抚随时严察。顾其时杂流竞进,廉能者寡。穆宗厉精图治,谕各省甄别捐纳、军功人员,寻以招流亡、垦地亩课第殿最。同治七年,复命设局刊牧令诸书,犹存振厉至意。光绪间,督、抚违例更调州、县官,视同传舍。二十四年,议复久任制。三十一年,定考覈州、县章程,(详考绩。)制亦少密焉。计全国县凡千三百五十有八。
       儒学府教授、(正七品。)训导,(从八品。)州学正、(正八品。)训导,县教谕、(正八品。)训导,俱各一人。教授、学正、教谕,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勤惰,评品行优劣,以听於学政。训导佐之。(例用本省人。同府、州者否。江苏、安徽两省通用。初沿明制,府、厅、州、县及各卫)武学并置学官。康熙三年,府、州及大县省训导,小县省教谕。十五年复置,自是教职分正复。厥后开俊秀监生捐纳教职例。三十年,允江南学政许汝霖请,凡捐学正、教谕者改为县丞,训导改为主簿,繇是唯生员始得入赀,教授必由科目。三十二年,省各卫武学训导。三十九年,颁学宫圣谕十六条,月朔望命儒学官集诸生宣读。四十一年,颁御制训饬士子文,命学宫鑱石。四十二年,定教职,学各二人。雍正元年,允云南土人、四川建昌番夷、湖南永绥等处建立义学,嗣是改土归流,塞外荒区渐次俱设儒学。明年,置云南井学训导,井学自此始。又明年,省都司儒学、京卫武学教授,满洲生员并归汉官月课。十三年,定府、州、县儒学官品秩。(如前所列。)光绪三十年后,科举既罢,各省教职缺出不补。时议改置文庙官,不果。
       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掌捕盗贼,诘奸宄。凡州县关津险要则置。隶州厅者,专司河防。
       驿驿丞,(未入流。)掌邮传迎送。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视使客品秩为差,支直於府、州、县,籍其出入。雍正六年,定满人不得为驿丞。典史同。
       库大使一人。(隶布政使者正八品,运使、盐法道、各道从九品,盐茶道及各所俱未入流。)掌主库藏。
       仓大使一人。(隶布政使及各府从九品。州、县未入流。)掌主仓庾。
       税课司大使一人。(隶道、府者从九品。州、县未入流。)掌主税事。凡商贾、侩屠、杂巿俱有常徵,以时榷之,输直於道、府若县。
       徬官一人。(未入流。)掌潴泄启闭。
       河泊所大使一人。(未入流。)掌徵鱼税。
       医学府正科,州典科,县训科,各一人。(俱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谙医理者,咨部给劄。(宣统元年,奉天模范监狱成,置医务所所长,省府正科。)
       阴阳学府正术,州典术,县训术,各一人。(俱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行端者,咨部给劄。雍正七年,令兼辖星学。
       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僧正,县僧会司僧会,各一人。府道纪司都纪、副都纪,州道正司道正,县道会司道会,各一人。(俱未入流。)遴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给予度牒。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一 太祖本纪
卷二 本纪二 太宗本纪一
卷三 本纪三 太宗本纪二
卷四 本纪四 世祖本纪一
卷五 本纪五 世祖本纪二
卷六 本纪六 圣祖本纪一
卷七 本纪七 圣祖本纪二
卷八 本纪八 圣祖本纪三
卷九 本纪九 世宗本纪
卷十 本纪十 高宗本纪一
卷十一 本纪十一 高宗本纪二
卷十二 本纪十二 高宗本纪三
卷十三 本纪十三 高宗本纪四
卷十四 本纪十四 高宗本纪五
卷十五 本纪十五 高宗本纪六
卷十六 本纪十六 仁宗本纪
卷十七 本纪十七 宣宗本纪一
卷十八 本纪十八 宣宗本纪二
卷十九 本纪十九 宣宗本纪三
卷二十 本纪二十 文宗本纪
卷二十一 本纪二十一 穆宗本纪一
卷二十二 本纪二十二 穆宗本纪二
卷二十三 本纪二十三 德宗本纪一
卷二十四 本纪二十四 德宗本纪二
卷二十五 本纪二十五 宣统皇帝本纪
卷二十六 志一 天文一
卷二十七 志二 天文二
卷二十八 志三 天文三
卷二十九 志四 天文四
卷三十 志五
卷三十一 志六
卷三十二 志七
卷三十三 志八
卷三十四 志九
卷三十五 志十
卷三十六 志十一 天文十一
卷三十七 志十二 天文十二
卷三十八 志十三 天文十三
卷三十九 志十四 天文十四
卷四十 志十五 灾异一
卷四十一 志十六 灾异二
卷四十二 志十七 灾异三
卷四十三 志十八 灾异四
卷四十四 志十九 灾异五
卷四十五 志二十 时宪一
卷四十六 志二十一 时宪二
卷四十七 志二十二 时宪三
卷四十八 志二十三 时宪四
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时宪五
卷五十 志二十五 时宪六
卷五十一 志二十六 时宪七
卷五十二 志二十七 时宪八
卷五十三 志二十八 时宪九
卷五十四 志二十九 地理一
卷五十五 志三十 地理二
卷五十六 志三十一 地理三
卷五十七 志三十二 地理四
卷五十八 志三十三 地理五
卷五十九 志三十四 地理六
卷六十 志三十五 地理七
卷六十一 志三十六 地理八
卷六十二 志三十七 地理九
卷六十三 志三十八 地理十
卷六十四 志三十九 地理十一
卷六十五 志四十 地理十二
卷六十六 志四十一 地理十三
卷六十七 志四十二 地理十四
卷六十八 志四十三 地理十五
卷六十九 志四十四 地理十六
卷七十 志四十五 地理十七
卷七十一 志四十六 地理十八
卷七十二 志四十七 地理十九
卷七十三 志四十八 地理二十
卷七十四 志四十九 地理二十一
卷七十五 志五十 地理二十二
卷七十六 志五十一 地理二十三
卷七十七 志五十二 地理二十四
卷七十八 志五十三 地理二十五
卷七十九 志五十四 地理二十六
卷八十 志五十五 地理二十七
卷八十一 志五十六 地理二十八
卷八十二 志五十七 礼一(吉礼一)
卷八十三 志五十八 礼二(吉礼二)
卷八十四 志五十九 礼三(吉礼三)
卷八十五 志六十 礼四(吉礼四)
卷八十六 志六十一 礼五(吉礼五)
卷八十七 志六十二 礼六(吉礼六)
卷八十八 志六十三 礼七(嘉礼一)
卷八十九 志六十四 礼八(嘉礼二)
卷九十 志六十五 礼九(军礼)
卷九十一 志六十六 礼十(宾礼)
卷九十二 志六十七 礼十一(凶礼一)
卷九十三 志六十八 礼十二(凶礼二)
卷九十四 志六十九 乐一
卷九十五 志七十 乐二
卷九十六 志七十一 乐三
卷九十七 志七十二 乐四
卷九十八 志七十三 乐五
卷九十九 志七十四 乐六
卷一百 志七十五 乐七
卷一百一 志七十六 乐八
卷一百二 志七十七 舆服一
卷一百三 志七十八 舆服二
卷一百四 志七十九 舆服三
卷一百五 志八十 舆服四(卤簿附)
卷一百六 志八十一 选举一
卷一百七 志八十二 选举二
卷一百八 志八十三 选举三
卷一百九 志八十四 选举四
卷一百十 志八十五 选举五
卷一百十一 志八十六 选举六
卷一百十二 志八十七 选举七
卷一百十三 志八十八 选举八
卷一百十四 志八十九 职官一
卷一百十五 志九十 职官二
卷一百十六 志九十一 职官三(外官)
卷一百十七 志九十二 职官四(武职藩部土司各官)
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 职官五(内务府)
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职官六(新官制)
卷一百二十 志九十五 食货一
卷一百二十一 志九十六 食货二
卷一百二十二 志九十七 食货三
卷一百二十三 志九十八 食货四
卷一百二十四 志九十九 食货五
卷一百二十五 志一百 食货六
卷一百二十六 志一百一 河渠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一百二 河渠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一百三 河渠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一百四 河渠四
卷一百三十 志一百五 兵一
卷一百三十一 志一百六 兵二
卷一百三十二 志一百七 兵三
卷一百三十三 志一百八 兵四
卷一百三十四 志一百九 兵五
卷一百三十五 志一百十 兵六
卷一百三十六 志一百十一 兵七
卷一百三十七 志一百十二 兵八
卷一百三十八 志一百十三 兵九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百十四 兵十
卷一百四十 志一百十五 兵十一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一百十六 兵十二
卷一百四十二 志一百十七 刑法一
卷一百四十三 志一百十八 刑法二
卷一百四十四 志一百十九 刑法三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一百二十 艺文一
卷一百四十六 志一百二十一 艺文二
卷一百四十七 志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四十八 志一百二十三 艺文四
卷一百四十九 志一百二十四 交通一
卷一百五十 志一百二十五 交通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一百二十六 交通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一百二十七 交通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一百二十八 邦交一
卷一百五十四 志一百二十九 邦交二
卷一百五十五 志一百三十 邦交三
卷一百五十六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四
卷一百五十七 志一百三十二 邦交五
卷一百五十八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六
卷一百五十九 志一百三十四 邦交七
卷一百六十 志一百三十五 邦交八
卷一百六十一 表一 皇子世表一
卷一百六十二 表二 皇子世表二
卷一百六十三 表三 皇子世表三
卷一百六十四 表四 皇子世表四
卷一百六十五 表五 皇子世表五
卷一百六十六 表六 公主表
卷一百六十七 表七 外戚表
卷一百六十八 表八 诸臣封爵世表一
卷一百六十九 表九
卷一百七十 表十
卷一百七十一 表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表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表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表十四
卷一百七十五 表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表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表十七 军机大臣年表二
卷一百七十八 表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卷一百七十九 表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一下
卷一百八十 表二十 部院大臣年表二上
卷一百八十一 表二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二下
卷一百八十二 表二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三上
卷一百八十三 表二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三下
卷一百八十四 表二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四上
卷一百八十五 表二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四下
卷一百八十六 表二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五上
卷一百八十七 表二十七 部院大臣年表五下
卷一百八十八 表二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六上
卷一百八十九 表二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六下
卷一百九十 表三十 部院大臣年表七上
卷一百九十一 表三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七下
卷一百九十二 表三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八上
卷一百九十三 表三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八下
卷一百九十四 表三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九上
卷一百九十五 表三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九下
卷一百九十六 表三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十
卷一百九十七 表三十七 疆臣年表一(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一百九十八 表三十八 疆臣年表二(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一百九十九 表三十九 疆臣年表三(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二百 表四十 疆臣年表四(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二百一 表四十一 疆臣年表五(各省巡抚)
卷二百二 表四十二 疆臣年表六(各省巡抚)
卷二百三 表四十三 疆臣年表七(各省巡抚)
卷二百四 表四十四 疆臣年表八(各省巡抚)
卷二百五 表四十五 疆臣年表九(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六 表四十六 疆臣年表十(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七 表四十七 疆臣年表十一(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八 表四十八 疆臣年表十二(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九 表四十九 藩部世表一
卷二百一十 表五十
卷二百十一 表五十一
卷二百十二 表五十二 交聘年表一(中国遣驻使)
卷二百十三 表五十三 交聘年表二(各国遣驻使)
卷二百十四 列传一 后妃
卷二百十五 列传二 诸王一
卷二百十六 列传三 诸王二
卷二百十七 列传四 诸王三
卷二百十八 列传五 诸王四
卷二百十九 列传六 诸王五
卷二百二十 列传七 诸王六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八 诸王七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九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十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十一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十二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十三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十四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十五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十六
卷二百三十 列传十七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十八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十九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二十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 列传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三十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三十六
卷二百五十 列传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三十八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四十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四十六
卷二百六十 列传四十七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四十八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五十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五十六
卷二百七十 列传五十七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五十八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六十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六十六
卷二百八十 列传六十七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六十八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六十九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七十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七十一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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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七十五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七十六
卷二百九十 列传七十七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七十八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七十九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八十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八十一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八十二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八十三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八十四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八十五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八十六
卷三百 列传八十七
卷三百一 列传八十八
卷三百二 列传八十九
卷三百三 列传九十
卷三百四 列传九十一
卷三百五 列传九十二
卷三百六 列传九十三
卷三百七 列传九十四
卷三百八 列传九十五
卷三百九 列传九十六
卷三百十 列传九十七
卷三百十一 列传九十八
卷三百十二 列传九十九
卷三百十三 列传一百
卷三百十四 列传一百一
卷三百十五 列传一百二
卷三百十六 列传一百三
卷三百十七 列传一百四
卷三百十八 列传一百五
卷三百十九 列传一百六
卷三百二十 列传一百七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一百八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一百九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一百十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一百十一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一百十二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一百十三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一百十四
卷三百二十八 列传一百十五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一百十六
卷三百三十 列传一百十七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一百十八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一百十九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一百二十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四十 列传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一百三十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五十 列传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一百四十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六十 列传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一百五十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七十 列传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一百五十八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一百五十九
卷三百七十三 列传一百六十
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一百六十一
卷三百七十五 列传一百六十二
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一百六十三
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一百六十四
卷三百七十八 列传一百六十五
卷三百七十九 列传一百六十六
卷三百八十 列传一百六十七
卷三百八十一 列传一百六十八
卷三百八十二 列传一百六十九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一百七十
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一百七十一
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一百七十二
卷三百八十六 列传一百七十三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一百七十四
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一百七十五
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一百七十六
卷三百九十 列传一百七十七
卷三百九十一 列传一百七十八
卷三百九十二 列传一百七十九
卷三百九十三 列传一百八十
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一百八十一
卷三百九十五 列传一百八十二
卷三百九十六 列传一百八十三
卷三百九十七 列传一百八十四
卷三百九十八 列传一百八十五
卷三百九十九 列传一百八十六
卷四百 列传一百八十七
卷四百一 列传一百八十八
卷四百二 列传一百八十九
卷四百三 列传一百九十
卷四百四 列传一百九十一
卷四百五 列传一百九十二
卷四百六 列传一百九十三
卷四百七 列传一百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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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十 列传一百九十七
卷四百十一 列传一百九十八
卷四百十二 列传一百九十九
卷四百十三 列传二百
卷四百十四 列传二百一
卷四百十五 列传二百二
卷四百十六 列传二百三
卷四百十七 列传二百四
卷四百十八 列传二百五
卷四百十九 列传二百六
卷四百二十 列传二百七
卷四百二十一 列传二百八
卷四百二十二 列传二百九
卷四百二十三 列传二百十
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二百十一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二百十二
卷四百二十六 列传二百十三
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二百十四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二百十五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二百十六
卷四百三十 列传二百十七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二百十八
卷四百三十二 列传二百十九
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二百二十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二百二十一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二百二十二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二百二十三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二百二十四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二百二十五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二百二十六
卷四百四十 列传二百二十七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二百二十八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二百二十九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二百三十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二百三十一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二百三十二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二百三十三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二百三十四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二百三十五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二百三十六
卷四百五十 列传二百三十七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二百三十八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二百三十九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二百四十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二百四十一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二百四十二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二百四十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二百四十四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二百四十五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二百四十六
卷四百六十 列传二百四十七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二百四十八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二百四十九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二百五十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二百五十一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二百五十二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二百五十三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二百五十四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二百五十五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二百五十六
卷四百七十 列传二百五十七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二百五十八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二百五十九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二百六十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二百六十一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二百六十二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二百六十三 循吏一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二百六十四 循吏二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二百六十五 循吏三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二百六十六 循吏四
卷四百八十 列传二百六十七 儒林一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二百六十八 儒林二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二百六十九 儒林三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二百七十 儒林四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二百七十一 文苑一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二百七十二 文苑二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二百七十三 文苑三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二百七十四 忠义一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二百七十五 忠义二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二百七十六 忠义三
卷四百九十 列传二百七十七 忠义四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二百七十八 忠义五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二百七十九 忠义六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二百八十 忠义七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二百八十一 忠义八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二百八十二 忠义九
卷四百九十六 列传二百八十三 忠义十
卷四百九十七 列传二百八十四 孝义一
卷四百九十八 列传二百八十五 孝义二
卷四百九十九 列传二百八十六 孝义三
卷五百 列传二百八十七 遗逸一
卷五百一 列传二百八十八 遗逸二
卷五百二 列传二百八十九 艺术一
卷五百三 列传二百九十 艺术二
卷五百四 列传二百九十一 艺术三
卷五百五 列传二百九十二 艺术四
卷五百六 列传二百九十三 畴人一
卷五百七 列传二百九十四 畴人二
卷五百八 列传二百九十五 列女一
卷五百九 列传二百九十六 列女二
卷五百十 列传二百九十七 列女三
卷五百十一 列传二百九十八 列女四
卷五百十二 列传二百九十九 土司一
卷五百十三 列传三百 土司二
卷五百十四 列传三百一 土司三
卷五百十五 列传三百二 土司四
卷五百十六 列传三百三 土司五
卷五百十七 列传三百四 土司六
卷五百十八 列传三百五 藩部一
卷五百十九 列传三百六 藩部二
卷五百二十 列传三百七 藩部三
卷五百二十一 列传三百八 藩部四
卷五百二十二 列传三百九 藩部五
卷五百二十三 列传三百十 藩部六
卷五百二十四 列传三百十一 藩部七
卷五百二十五 列传三百十二 藩部八
卷五百二十六 列传三百十三 属国一
卷百二十七 列传三百十四 属国二
卷五百二十八 列传三百十五 属国三
卷五百二十九 列传三百十六 属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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