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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卷三百七 列传九十四
作者:民国 · 赵尔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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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继善 刘於义 陈大受 张允随 陈宏谋
       尹继善,字元长,章佳氏,满洲镶黄旗人,大学士尹泰子。雍正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五年,迁侍讲,寻署户部郎中。上遣通政使留保等如广东按布政使官达、按察使方原瑛受赇状,以尹继善偕。鞫实,即以尹继善署按察使。六年,授内阁侍读学士,协理江南河务。是秋,署江苏巡抚,七年,真除。疏禁收漕规费,定石米费六分,半给旗丁,半给州县,使无不足,然后裁以法。平粜盈馀,非公家之利,应存县库,常平仓捐穀听民乐输,不得随漕勒徵。命如议行。又疏请崇明增设巡道,兼辖太仓、通州。并釐定永兴、牛羊、大安诸沙分防将吏。福山增隶沙船,与京口、狼山诸汛会哨。又请移按察使驻苏州,苏松道驻上海。皆从之。旋署河道总督。九年,署两江总督。十年,协办江宁将军,兼理两淮盐政。疏言:“镇江水兵驻高资港,江宁水兵驻省会,各增置将吏。狼山复设赶缯大船,与镇江、江宁水兵每月出巡察,庶长江数千里声势联络。”上嘉之。尹继善请清察江苏积欠田赋,上遣侍郎彭维新等助为料理,又命浙江总督李卫与其事。察出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都计积亏一千十一万,上命分别吏蚀、民欠,逐年带徵。尹继善等并议叙。又请改三江营同知为盐务道,并增设缉私将吏。
       十一年,调云贵广西总督。思茅土酋刁兴国为乱,总督高其倬发兵讨之,擒兴国,馀党未解。尹继善至,谘於其倬,得翾要,檄总兵杨国华、董芳督兵深入,斩其酋三,及从乱者百馀。元江、临安悉定。分兵进攻攸乐、思茅,东道抚定攸乐三十六寨,西道攻六囤,破十五寨,降八十馀寨。疏闻,上谕曰:“剿抚名虽二事,恩威用岂两端?当抚者不妨明示优容,当剿者亦宜显施斩馘,俾知顺则利,逆则害。今此攻心之师,即寓将来善后之举,是乃仁术也。识之!”十二年,奏定新辟苗疆诸事,请移清江镇总兵於台拱,并移设同知以下官,增兵设汛,从之。又奏云南濬土黄河,自土黄至百色,袤七百四十馀里。得旨嘉奖。寻诏广西仍隶广东总督。十三年,奏定贵州安笼等营制。贵州苗复乱,尹继善发云南兵,并徵湖广、广西兵策应。遣副将纪龙剿清平,参将哈尚德收新旧黄平二城,合兵徇重安。副将周仪等复馀庆,获苗酋罗万象等。总兵王无党、韩勋剿八寨,总兵谭行义剿镇远。又令无党合广西、湖南兵与行义会,破苗寨,斩千馀级,获苗酋阿九清等,苗乱乃定。乾隆元年,贵州别设总督,命尹继善专督云南。二年,奏豁云南军丁银万二千二百有奇。入觐,以父尹泰老,乞留京侍养。授刑部尚书,兼管兵部。三年,丁父忧。四年,加太子少保。五年,授川陕总督。郭罗克部番复为乱,尹继善檄谕番酋执为盗者以献,事旋定。六年。奏陈郭罗克善后诸事,请设土目,打牲予号片,宽积案,撤戍兵,上皆许之。七年,丁母忧。
       八年,署两江总督,协理河务。疏言:“毛城铺天然坝,高邮三坝,皆宜仍旧。”上谕令斟酌,因时制宜。九年,卫入觐,还,上命传旨开天然坝,且曰:“卫奏河水小,坝宜开。”尹继善覆奏,略言:“卫不问河身深浅,但问河水大小,非知河者也。河浅坝开,宣流太过。湖弱不敌黄强,为害滋甚。”上卒用尹继善议。十年,实授两江总督。十二年,疏言:“阜宁、高、宝诸地圩岸分年修治,务令圩外取土,挑濬成沟,量留涵洞,使旱涝有备。凤、颍、泗三属频遭水患,河渠次第开濬,而田间圩塍实与为表里,亦陆续兴修。俟有成效,推行远近。”上谕曰:“此诚务本之图,实力为之。”
       十三年,入觐,调两广,未行,授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军机处行走,兼正蓝旗满洲都统。未几,复出署川陕总督。嗣以四川别设总督,命专督陕、甘。大学士傅恒经略金川,师经陕西,上奖尹继善料理台站、马匹诸事,调度得宜。十四年,命参赞军务,加太子太保。十五年,西藏不靖,四川总督策楞统兵入藏,命兼管川陕总督。
       十六年,复调两江。十七年,尹继善以上江频被水,疏请濬宿州睢河、彭家沟,泗州谢家沟,虹县汴河上游,筑宿州符离桥,灵壁新马桥,砂礓河尾黄甿桥、翟家桥,诏如所请。罗田民马朝柱为乱,檄总兵牧光宗捕治,并亲赴天堂寨,获朝柱家属、徒党,得旨嘉奖,召诣京师。十八年,复调署陕甘总督。雍正间,开哈密蔡伯什湖屯田,乾隆初,以畀回民。贝子玉素富以屡歉收请罢。尹继善奏言:“从前开渠引水,几费经营。回民不谙耕作,频岁歉收。万亩屯田,弃之可惜。请选西安兵丁子弟,或招各卫民承种。”上韪其言。
       调江南河道总督。十九年,疏言:“河水挟沙而行,停滞成滩。有滩则水射对岸,即成险工。铜、沛、邳、睢、宿、虹诸地河道多滩,宜遵圣祖谕,於曲处取直,开引河,导溜归中央,借水刷沙。河堤岁令加高,务使稳固,而青黄不接,亦寓赈於工。”诏如议行。命署两江总督,兼江苏巡抚。二十一年,疏请濬洪泽湖入江道,开石羊沟,引东西湾两坝所减之水,疏芒稻闸达董家沟引河,引金湾闸坝所减之水,加宽廖家沟河口,引璧虎、凤凰两桥所减之水,并濬各河道上游,修天妃、青龙、白驹诸闸,从之。实授两江总督。二十二年,疏言:“沛县地最卑,昭阳、微山诸湖环之,济、泗、汶、滕诸水奔注。请於荆山桥外增建闸坝,使湖水畅流入运。又沂水自山东南入骆马湖,出卢口入运,阻荆山桥出水。当相度堵修。”上以所言中形势,嘉之。旋与侍郎梦麟等会督疏治淮、扬、徐、海支幹各河暨高、宝各工,是冬事竟,议叙。二十五年,上命增设布政使,尹继善请分设江宁、苏州二布政使,而移安徽布政使驻安庆。二十七年,上南巡,命为御前大臣。二十九年,授文华殿大学士,仍留总督任。三十年,上南巡,尹继善年七十,御书榜以赐。召入阁,兼领兵部事,充上书房总师傅。三十四年,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三十六年,上东巡,命留京治事。四月,卒,赠太保,发帑五千治丧。令皇八子永璇奠醊,永璇,尹继善壻也。赐祭葬,谥文端。
       尹继善释褐五年,即任封疆,年才三十馀。莅政明敏,遇纠纷盘错,纡徐料量,靡不妥贴。一督云、贵,三督川、陕,四督两江。在江南前后三十年,最久,民德之亦最深。世宗最赏李卫、鄂尔泰、田文镜,尝谕尹继善,谓当学此三人。尹继善奏曰:“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宜学处多,然臣亦不学其愎。”世宗不以为忤。高宗尝谓:“我朝百馀年来,满洲科目中惟鄂尔泰与尹继善为真知学者。”御制怀旧诗复及之。子庆桂,自有传。
       刘於义,字喻旃,江苏武进人。康熙五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在翰林文誉甚著,凡有撰拟,辄称旨。雍正元年,命直南书房,迁中允。再迁侍讲,督山西学政。三年,迁庶子,上谕以留心民事。岁饥,无积贮,奏请岁以耗羡四万於太原、平阳、潞安、大同买米贮仓,春粜秋补,上命巡抚伊都立酌量举行。四年,一岁四迁,擢仓场侍郎。仓吏积习,鬻正米以购筛飏耗米抵额。於义严出入,稽馀米定数,宿弊一清。七年,命察覈西宁军需。八年,迁吏部侍郎。命与侍郎牧可登如山东察赈,并按按察史唐绥祖劾济南知府金允彝袒邹平知县袁舜裔亏空,论如律。
       九年,授直隶河道总督。奏天津截留漕粮,省津贴诸费,但给地方官耗米百之一。又奏青龙湾诸地,侍郎何国宗议建鸡心闸十四阻水,当停。并请展坝面,使无碍水道。均如议行。擢刑部尚书,仍理河务。寻署直隶总督。直隶盗犯,依律不分首从皆斩。大名劫盗十馀案,每案数十人。於义以凶器祗田具,赃物仅米穀,乃饥民借粮争夺,非盗,奏请得末减。直隶盗案视各省分首从自此始。
       十年,署陕西总督。十一年,授吏部尚书,仍署总督。累疏言甘、凉为军需总汇,粮草价昂,兵饷不敷养赡。请酌借耔粮农器,於瓜州诸地开垦屯种,耕犁以马代牛,并募耕夫二百,教回民农事。又於赤金、靖逆之北湃带湖及塔儿湾筑台堡为保障,安家窝铺口别开渠供灌溉。又疏请甘、凉设马厂,牧长、牧副,视太仆寺条例,岁十一月,察马匹孳生多寡,为弁兵升降赏罚。均如所请行。十三年,命大学士查郎阿代於义领陕西总督,予於义钦差大臣关防,留肃州专筦军储。乾隆元年,奏言:“兰州浮桥始于前明,用二十四艘,两埠铁缆百二十丈。自有司递减四舟,缆仅七十丈,於是埠基砌入河心,水益湍急,冲溃屡见。请动用公帑改复原式。庶河宽水缓,以便行旅。”得旨允行。
       查郎阿入觐,於义仍署陕西总督。二年,召还京。三年,查郎阿劾承办军需道沈青崖等私运侵帑,辞连於义。上遣侍郎马尔泰会查郎阿按治,於义坐夺官,并责偿麦稞价银三万馀两。甘肃自康熙末至雍正初,亏帑金一百六十馀万,文书散缺。於义奉命察覈,逮任总督,部署西师往返,凡四年,屯田筑堡,安集流移,输送军粮战马,其劳最多。以簿领过繁,得过亦由此。
       五年,起署直隶布政使。七年,授福建巡抚,疏请裁减闽盐课外加派。漳州民陈作谋、台湾民王永兴等谋为乱,遣将吏捕治。八年,调山西,召补户部尚书。九年,调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御史柴潮生请修治直隶水利,命同直隶总督高斌勘察。议濬檿牛河;开白沟河支流,西淀亦开支河,东淀河道裁湾取直,子牙河疏河口,筑堤界,别清浑;疏凤河;濬塌河淀;引唐河入保定河;濬正定诸泉,引以溉田;并修复营田旧渠闸。是为初次应举各工。十年,署直隶总督,加太子太保。是冬,报初次工竟。复议还乡河裁湾取直,筑运蓟河西堤;挑张青口支河、新安新河;拓广利渠,望都至安肃开沟;并裁永定河兜湾。是为二次应举各工。引塌河淀涨水入蓟运河;疏天津贾家口、静海芦北口诸河;及庆云马颊河、盐山宣惠河。是为三次应举各工。又令署直隶河道总督,疏请减庆云赋额。上命减地丁十之三,著为令。十二年夏,报二、三次工竟。召还。
       十三年二月,奏事养心殿,跪久致仆,遽卒。赐祭葬,谥文恪。
       陈大受,字占咸,湖南祁阳人。幼沉敏,初授内则,即退习其仪。既长,家贫,躬耕山麓。同舍渔者夜出捕鱼,为候门,读书不辍。雍正十一年,成进士,选庶吉士。乾隆元年,授编修。二年,大考翰詹诸臣,日午,上御座以待。大受卷先奏,列第一,超擢侍读。五迁吏部侍郎。四年,授安徽巡抚。初视事,决疑狱,老吏骇其精敏。庐、凤、颍诸府时多盗,有司多讳匿,大受定限严缉,月获盗五十辈,得旨褒美。淮南、北洊饥,发仓穀赈之。穀且尽,继以麦。又告粜江南、广东,且发且储。时频岁饥民掠米麦以食,有司以盗论。哀其情,奏原六十馀人。麦熟,禁鵕麹造酒及大商囤积。又以高阜斜陂不宜稻麦。福建安溪有旱稻名畬粟,不须溉灌,前总督郝玉麟得其种,教民试艺有获。因令有司多购,分给各州县,俾民因地种植。事闻,上谕曰:“诸凡如此留心,甚慰朕怀。”
       是年,调江苏,疏请饬粮道较定各州县漕斛,及先冬令民搜蝻子。屡谕嘉奖,并以搜蝻子法令直隶总督高斌仿行。常州、镇江、太仓三府州被水灾,发仓治赈。江南旧多借堰圩塘,或有久废者,被水后尤多溃败,工钜费重,民力不能胜。大受出官粟借之,召民兴筑,计时而成。於江浦缮三合、永丰、北城诸圩,於句容复郭西塘黄堰,苏州、太仓疏刘家河,灌溉潴泄,诸工毕举。七年秋,黄河决古沟、石林,高、宝、兴、泰、徐诸州县罹其患,大受驰视以闻。上命截漕米协济,大受乃命多具舟,候水至分载四出,舳舻数百里,一日而遍。丹阳运河口藉湖水灌输,淤沙需疏濬,大受奏定六年大修,每年小修。后高宗南巡,御制反李白丁都护歌曰:“岂无疏濬方,天工在人补。轮年大小修,往来通商贾。”盖嘉其奏定岁修法利於漕运也。
       十年,有旨蠲明年天下钱粮,大受疏请核准漕项科则,晓谕周知;汇覈地丁耗羡,同漕项并完;酌定业户减租分数,通饬遵行。得旨嘉奖。户部议禁商人贮米,大受谓:“商人贮米,得少利即散,贮不过一岁,民且利焉。请弛禁便。”又言:“城工核减,意在节用。用省而工恶,再修且倍之。”上皆韪其言。常州俗好佛,家设静堂,自立名教。江宁、松江、太仓渐染其习。大受疏请饬有司防禁,移佛入庙;堂内人田屋产,量为处置。上谕曰:“此等事须实力,不可欲速。不然,则所谓好事不如无也。”
       十一年,加太子少保,调福建。十二年,疏言:“近海商民,例许往暹罗造船贩米。内渡时若有船无米,应倍税示罚。”部议从之。疏言:“巡台御史巡南北二路,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具厨传犒赏,往往滥准词讼。又於额设胥役外,俾奸民注籍,恃符生事。”上命自乾隆五年起,巡台御史均下部严议。又疏言:“台湾番民生业艰难,向汉民重息称贷。子女田产,每被盘折。请拨台穀二万石分贮诸罗、彰化、淡水诸县,视凤山例接济。其不原借者听。”报可。台湾民、番杂处,土音非译不通。有奸民杀人贿通事,移坐番罪,疑之,再鞫,竟得白。或言海上有岛十四,为田万馀亩,可开垦,前政以入告。大受以岛地久在禁令,一旦开禁,聚人既多,生奸尤易。设兵弹压,为费弥甚,利不敌害,辄奏罢之。召授兵部尚书。十三年,调吏部,协办大学士、军机处行走。十四年,金川平,晋太子太傅。秋,署直隶总督。十五年,授两广总督。陛辞请训,上曰:“汝直军机处两年,万几之事,皆所目击,即朕训也。何赘辞?惟中外一心足矣。”寻命协理粤海关。两粤去京师远,吏媮民哤,大受以猛治之,举劾不法吏,政令大行。十六年,以病乞解任,温诏慰留。未几,卒,赐祭葬,谥文肃,祀贤良祠。
       大受眉目皆上起,丰髯有威。清节推海内。以微时极贫,禄不逮亲养,自奉如布衣时。子辉祖,自有传。
       张允随,字觐臣,汉军镶黄旗人。祖一魁,福建邵武知府,有政绩,祀名宦。允随入赀为光禄寺典簿,迁江南宁国同知,擢云南楚雄知府。雍正元年,调广南。丁母忧,总督鄂尔泰等请留司铜厂。二年,授曲靖知府,擢粮储道。鄂尔泰复荐可大任,上召入见。五年,擢按察使。未几,迁布政使。云南产铜供铸钱,宝源、宝泉二局需铜急,责委员领帑采洋铜,洋铜不时至。允随综铜厂事,察知旧厂产尚富,增其值。民乐於开采,旧厂复盛。又开大龙、汤丹诸新厂,岁得铜八九百万斤供用。乃停采洋铜,国帑省,官累亦除。八年,调贵州。未几,授云南巡抚。允随官云南久,熟知郡国利病,山川险要,苗、夷情状。十一年,思茅土酋刁兴国纠徼外苦葱蛮等为乱,蔓延数州县。允随与总督高其倬遣兵讨之,思茅围解。乱苗遁攸乐,知县章纶以事诣会城,至蟃蜯村,遇寇死。允随趣兵进,擒兴国。馀众走临安,复击破之。允随疏以镇沅、思乐府县皆新改土为流,请立学,设教职,定学额。又疏以云南各府州或兵少米多,请以额徵秋米石折银一两;或兵多米少,请以额徵条银两收米一石。十二年,疏请於广西府开炉鼓铸。皆下部议行。十三年,疏报蒙化垦田二十六顷有奇。
       乾隆二年,署云南总督。疏言:“云南水利与他省不同,水自山出,势若建瓴。大率水高田低,自上而下,当濬沟渠,使盘旋曲折,承以木枧、石槽,引使溉田。偶有田高水低,则宜车戽。又或雨后水急,则宜塘蓄。低道小港水阻恐傍溢,则宜疏水口使得畅流。山多沙碛,水发嫌迅激,则宜筑堤埝,俾护田亩。臣令有司勘修,工小,令於农隙按田出夫,督率兴作;工稍大者,出夫外,应需工料,令集士民公议需费多寡。有田用水者,按田定银数,借库帑兴工。工毕,分年还款。工大非民力能胜,详情覆勘,以官庄变价,留充工费。”报闻。
       三年,请停铸钱运京。是冬,入觐。四年,正岁,上宴廷臣,赋柏梁体诗,允随与焉。五年,疏言:“云南盐不敷民食,安宁得洪源井,试煎,年获二十一万馀斤。丽江得老姆井,试煎,年获十八万馀斤。分地行销,定为年额。”上奖为有益之事。署贵州总督。六年,广东妖民黄顺等遁匿贵州境,有司捕得奏闻。上谕曰:“汝不以五日京兆自居,尽心治事可嘉。”
       复署云南总督。兵部议各省有增设兵额,量加裁减。允随奏:“云南昭通、普洱二镇有增设兵额,地处边要,未可裁减。惟有通覈合省标、镇、营、协,按额均减,分计则兵裁无几,合计则饷省已多。标、镇、营、协应裁兵一千一百六十,先裁馀丁四百四十八。馀俟缺出停补。”从之。允随请濬金沙江,上命都统新柱、四川总督尹继善会勘。疏言:“金沙江发源西域,入云南,经丽江、鹤庆、永北、姚安、武定、东川、昭通七府,至叙州入川江。东川府以下,南岸隶云南,北岸隶四川。营汛分布,田庐相望。至大井坝以上,南岸尚有田庐,北岸皆高山。山后沙马、阿都两土司地,从前舟楫所不至。自乌蒙改流设镇,云南兵米,每岁籴自四川,皆自叙州新开滩至永嘉黄草坪五百八十里,溯流而上。更上自黄草坪至金沙厂六十里,商舶往来。臣等相度,内有大汉漕、凹崖、三腔、锣锅耳诸滩险恶,应行修理。更上自金沙厂至滥田坝二百二十七里,十二滩,滥田坝最险,次则小溜筒。臣等相度开凿子河。更上自双佛滩至蜈蚣岭,十五滩相接,石巨工艰。臣等令改修陆路,以避其险。云南地处极边,民无盖藏,设遇水旱,米价增昂。今开通川道,有备无患。”上谕曰:“既可开通,妥协为之,以成此善举。”允随主办其役,计程千三百馀里,费帑十馀万,经年而工成。
       八年,疏言:“大理洱海发源鹤庆沵沮河,至大理,合苍山十八溪,汇而成海。下自波罗甸出天生桥,趋澜沧江。海袤百二十里,广二十馀里;而天生桥海口宽不及丈,每致倒流,淹浸滨海民田。臣饬将海口疏治宽深,自波罗甸下达天生桥,分段开濬,叠石为堤,外栽茨柳,为近水州县袪漫溢之患。海口涸出田万馀亩,令附近居民承垦,即责垦户五年一大修,按田出夫,合力疏濬。”授云南总督,兼管巡抚。九年,疏报东川阿坝租得铜矿,试煎,月得铜四万馀斤。十年,加太子少保。
       十二年,授云贵总督。疏言:“苗、倮种类虽殊,皆具人心。如果抚驭得宜,自不至激成事变。臣严饬苗疆文武,毋许私收滥派,并禁胥役滋扰。至苗民为乱,往往由汉奸勾结。臣饬有司稽察捕治。”又疏言:“贵州思州诸府与湖南相接,今有辰、沅饥民百馀入贵州境采蕨而食。臣已饬贵州布政使、粮驿道以公使银赈济。如有续至,一体散给安置。”诸疏上,并嘉奖。十五年,入觐,授东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十六年,卒,赐祭葬,谥文和。
       陈宏谋,字汝咨,广西临桂人。为诸生,即留心时事,闻有邸报至,必借观之。自题座右,谓“必为世上不可少之人,为世人不能作之事。”雍正元年恩科,世所谓春乡秋会。宏谋举乡试第一,成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四年,授吏部郎中。七年,考选浙江道御史,仍兼郎中。监生旧有考职,多以人代。世宗知其弊,令自首,而州县吏藉察访为民扰。宏谋疏请禁将来,宽既往。召见,徵诘再三,申论甚晰,乃允其奏,以是知其能。授扬州知府,仍带御史衔,得便宜奏事。丁父忧,上官留之,辞,不许。迁江南驿盐道,仍带御史衔,摄安徽布政使。又丁母忧,命留任,因乞假归葬。
       十一年,擢云南布政使。初,广西巡抚金鉷奏令废员垦田报部,以额税抵银得复官,报垦三十馀万亩。宏谋奏言:“此曹急於复官,止就各州县求有馀熟田,量给工本,即作新垦。田不增而赋日重,民甚病之,请罢前例。”上命云南广西总督尹继善察实,尹继善请将虚垦地亩冒领工本覈实追缴。乾隆元年,部议再敕两广总督鄂弥达会鉷详勘。宏谋劾鉷欺公累民,开捐报垦不下二十馀万亩,实未垦成一亩,请尽数豁除。时鉷内迁刑部侍郎,具疏辨。上命鄂弥达会巡抚杨超曾确勘。二年,宏谋复密疏极论其事。高宗责“宏谋不待议覆,又为是渎奏。粤人屡陈粤事,恐启乡绅挟持朝议之渐”。交部议,降调。寻鄂弥达等会奏,报垦田亩多不实,请分别减豁。鉷下下降黜有差。
       三年,授宏谋直隶天津道。五年,迁江苏按察使。六年,迁江宁布政使,甫到官,擢甘肃巡抚,未行,调江西。九年,调陕西。十一年,复调回江西。寻又调湖北。十二年,川陕总督庆复劾宏谋在陕西爱憎任情,好自作聪明,不持政体。部议夺官,上命留任。未几,复调陕西。上谕曰:“此汝驾轻就熟之地,当秉公持重,毋立异,毋沽名。能去此结习,尚可造就也。”署陕甘总督。十五年,加兵部侍郎。其冬,河决阳武。调河南巡抚。十七年,调福建。十九年,复调陕西。二十年,调甘肃。再调湖南,疏劾布政使杨灏侵扣穀价。上嘉其不瞻徇,论灏罪如律。二十一年,又调陕西。
       二十二年,调江苏。入觐,上询及各省水灾,奏言皆因上游为众水所汇,而下游无所归宿,当通局筹办。上以所言中肯綮,命自河南赴江苏循途察勘。十二月,迁两广总督,谕曰:“宏谋籍广西,但久任封疆,朕所深信。且总督节制两省,专驻广东,不必回避。”二十三年,命以总督衔仍管江苏巡抚,加太子少傅。二十四年,坐督两广时请增拨盐商帑本,上责“宏谋巿恩沽名,痼习未改”。下部议夺官,命仍留任。又以督属捕蝗不力,夺总督衔,仍留巡抚任。二十六年,又以失察浒墅关侵渔舞弊,议罢任,诏原之,谕责“宏谋模棱之习,一成不变”。调抚湖南。二十八年,迁兵部尚书,署湖广总督,仍兼巡抚。召入京,授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宏谋外任三十馀年,历行省十有二,历任二十有一。莅官无久暂,必究人心风俗之得失,及民间利病当兴革者,分条钩考,次第举行。诸州县村庄河道,绘图悬於壁,环复审视,兴作皆就理。察吏甚严,然所劾必择其尤不肖者一二人,使足怵众而止。学以不欺为本,与人言政,辄引之於学,谓:“仕即学也,尽吾心焉而已。”故所施各当,人咸安之。
       在扬州值水灾,奏请遣送饥民回籍,官给口粮,得补入赈册,报可。盐政令淮商於税额外岁输银助国用,自雍正元年始,积数千万,率以空数报部。及部檄移取,始追徵,实阴亏正课,宏谋奏停之。
       在云南,方用兵倮夷,运粮苦道远,改转搬递运,民便之。增铜厂工本,听民得鬻馀铜,民争趋之。更凿新矿,铜日盛,遂罢购洋铜。立义学七百馀所,令苗民得就学,教之书。刻孝经、小学及所辑纲鉴、大学衍义,分布各属。其后边人及苗民多能读书取科第,宏谋之教也。
       在天津,屡乘小舟咨访水利,得放淤法,水涨挟沙行,导之从堤左入、隄右出。如是者数四,沙沉土高,沧、景诸州悉成沃壤。按察江苏,设弭盗之法,重诬良之令,严禁淹亲柩及火葬者。
       在江西,岁饥,告籴於湖广。发帑缮城垣,筑堰埭,修圩堤闸坝,以工代赈。南昌城南罗丝港为赣水所趋,善冲突,建石堤捍之。左蠡朱矶当众水之冲,亦筑堤百丈,水患以平。又以钱贵,奏请俟云南铜解京过九江,留五十五万五千斤,开炉鼓铸;并以旧设炉六,请增炉四:诏并许之。又以仓储多亏缺,请令民捐监,於本省收穀,以一年为限。限满,上命再收一年。又以民俗尚气好讦讼,请令各道按行所属州县,察有司,自理词讼,毋使延阁滋累。上命实力督率,毋徒为具文。
       在陕西,募江、浙善育蚕者导民蚕,久之利渐著。高原恒苦旱,劝民种山薯及杂树,凿井二万八千有奇,造水车,教民用以灌溉。陕西无水道,惟商州龙驹寨通汉江,滩险仅行小舟。宏谋令疏凿,行旅便之。又以陕西各属常平仓多空廒,亦令以捐监纳穀。并请开炉铸钱,如江西例。户部拨运洋铜,铸罄,采云南铜应用,钱价以平。请修文、武、成、康四王及周公、太公陵墓,即以陵墓外馀地召租得息,岁葺治。皆下部议行。
       在河南,请修太行堤。又以归德地洼下,议疏商丘丰乐河、古宋河,夏邑响河,永城巴沟河,民力不胜,请发帑濬治。
       既至福建,岁歉米贵,内地仰食台湾,而商舶载米有定额,奏弛其禁以便民。又疏言福建民嚣竞多讼,立限月为稽覈,以已未结案件多寡,课州县吏勤惰。又言福建地狭民稠,多出海为商,年久例不准回籍。请令察实内地良民或已死而妻妾子女原还里者,不论年例,许其回籍,从之。
       在湖南,禁洞庭滨湖民壅水为田,以宽湖流,使水不为患,岁大熟。江南灾,奏运仓穀二十万石济之,仍买民穀还仓。
       再至陕西,闻甘肃军需缺钱,拨局钱二百万贯济饷,上嘉其得大臣任事体。疏请兴关外水利,濬赤金、靖逆、柳沟、安西、沙州诸地泉源,上命后政议行。又以准噶尔既内附,请定互巿地,以茶易马充军用,诏从之。
       其治南河,大要因其故道,开通淤浅,俾畅流入海。督民治沟洫,引水由支达幹,时其蓄泄。徐、海诸州多弃地,遇雨辄淫溢,课民开沟,即以土筑圩,多设涵洞为旱潦备;低地则令种芦苇,薄其赋。其在江苏,尤专意水利,疏丁家沟,展金湾坝,濬徐六泾白茆口,泄太湖水,筑崇明土塘御海潮,开各属城河。又疏言:“苏州向设普济、育婴、广仁、锡类诸堂,收养茕独老病,并及弃婴。请将通州、崇明滨海淤滩,除附近民业著听升科,馀拨入堂。又通州、崇明界新涨玉心洲,两地民互争,请并拨入,以息争竞。”上谕曰:“不但一举而数善备,汝亦因此得名也。”
       及督湖广,疏言:“洞庭湖滨居民多筑围垦田,与水争地,请多掘水口,使私围尽成废壤,自不敢再筑。”上谕曰:“宏谋此举,不为煦妪小惠,得封疆之体。”
       逮入长吏部,疏言:“文武官弁,均有捕盗之责。乃州县捕役,平时豢盗,营兵捕得,就谳时任其狡展,或且为之开脱。嗣后应令原获营员会讯。”上嘉其所见切中事理。又疏言:“河工办料,应令管河各道亲验加结。失事例应文武分偿,而参游例不及,应酌改画一。”下河督议行。又言:“匿名揭帖,循例当抵罪,所告款内有无虚实,仍应按治。则宵小不得逞奸,有司亦知所警。”上亦韪之。
       二十九年,命协办大学士。三十二年,授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三十四年,以病请告,迭谕慰留。三十六年春,病甚,允致仕,加太子太傅,食俸如故。赐御用冠服,命其孙刑部主事兰森侍归。诏所经处有司在二十里内料理护行。上东巡,觐天津行在,赐诗宠其行。六月,行至兖州韩庄,卒於舟次,年七十六。命祀贤良祠,赐祭葬,谥文恭。
       宏谋早岁刻苦自励,治宋五子之学,宗薛瑄、高攀龙,内行修饬。及入仕,本所学以为设施。莅政必计久远,规模宏大,措置审详。尝言:“是非度之於己,毁誉听之於人,得失安之於数。”辑古今嘉言懿行,为五种遗规,尚名教,厚风俗,亲切而详备。奏疏文檄,亦多为世所诵。曾孙继昌,字莲史。嘉庆二十四年乡试,二十五年会试、廷试,俱第一,授修撰。历官至江西布政使。
       论曰:乾隆间论疆吏之贤者,尹继善与陈宏谋其最也。尹继善宽和敏达,临事恒若有馀;宏谋劳心焦思,不遑夙夜,而民感之则同。宏谋学尤醇,所至惓惓民生风俗,古所谓大儒之效也。於义督军储、策水利,皆秩秩有条理。大受刚正,属吏惮之若神明,然论政重大体,非苟为苛察者比。允随镇南疆久,泽民之尤大者,航金沙江障洱海,去后民思,与江南之怀尹继善、陈宏谋略相等,懿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一 太祖本纪
卷二 本纪二 太宗本纪一
卷三 本纪三 太宗本纪二
卷四 本纪四 世祖本纪一
卷五 本纪五 世祖本纪二
卷六 本纪六 圣祖本纪一
卷七 本纪七 圣祖本纪二
卷八 本纪八 圣祖本纪三
卷九 本纪九 世宗本纪
卷十 本纪十 高宗本纪一
卷十一 本纪十一 高宗本纪二
卷十二 本纪十二 高宗本纪三
卷十三 本纪十三 高宗本纪四
卷十四 本纪十四 高宗本纪五
卷十五 本纪十五 高宗本纪六
卷十六 本纪十六 仁宗本纪
卷十七 本纪十七 宣宗本纪一
卷十八 本纪十八 宣宗本纪二
卷十九 本纪十九 宣宗本纪三
卷二十 本纪二十 文宗本纪
卷二十一 本纪二十一 穆宗本纪一
卷二十二 本纪二十二 穆宗本纪二
卷二十三 本纪二十三 德宗本纪一
卷二十四 本纪二十四 德宗本纪二
卷二十五 本纪二十五 宣统皇帝本纪
卷二十六 志一 天文一
卷二十七 志二 天文二
卷二十八 志三 天文三
卷二十九 志四 天文四
卷三十 志五
卷三十一 志六
卷三十二 志七
卷三十三 志八
卷三十四 志九
卷三十五 志十
卷三十六 志十一 天文十一
卷三十七 志十二 天文十二
卷三十八 志十三 天文十三
卷三十九 志十四 天文十四
卷四十 志十五 灾异一
卷四十一 志十六 灾异二
卷四十二 志十七 灾异三
卷四十三 志十八 灾异四
卷四十四 志十九 灾异五
卷四十五 志二十 时宪一
卷四十六 志二十一 时宪二
卷四十七 志二十二 时宪三
卷四十八 志二十三 时宪四
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时宪五
卷五十 志二十五 时宪六
卷五十一 志二十六 时宪七
卷五十二 志二十七 时宪八
卷五十三 志二十八 时宪九
卷五十四 志二十九 地理一
卷五十五 志三十 地理二
卷五十六 志三十一 地理三
卷五十七 志三十二 地理四
卷五十八 志三十三 地理五
卷五十九 志三十四 地理六
卷六十 志三十五 地理七
卷六十一 志三十六 地理八
卷六十二 志三十七 地理九
卷六十三 志三十八 地理十
卷六十四 志三十九 地理十一
卷六十五 志四十 地理十二
卷六十六 志四十一 地理十三
卷六十七 志四十二 地理十四
卷六十八 志四十三 地理十五
卷六十九 志四十四 地理十六
卷七十 志四十五 地理十七
卷七十一 志四十六 地理十八
卷七十二 志四十七 地理十九
卷七十三 志四十八 地理二十
卷七十四 志四十九 地理二十一
卷七十五 志五十 地理二十二
卷七十六 志五十一 地理二十三
卷七十七 志五十二 地理二十四
卷七十八 志五十三 地理二十五
卷七十九 志五十四 地理二十六
卷八十 志五十五 地理二十七
卷八十一 志五十六 地理二十八
卷八十二 志五十七 礼一(吉礼一)
卷八十三 志五十八 礼二(吉礼二)
卷八十四 志五十九 礼三(吉礼三)
卷八十五 志六十 礼四(吉礼四)
卷八十六 志六十一 礼五(吉礼五)
卷八十七 志六十二 礼六(吉礼六)
卷八十八 志六十三 礼七(嘉礼一)
卷八十九 志六十四 礼八(嘉礼二)
卷九十 志六十五 礼九(军礼)
卷九十一 志六十六 礼十(宾礼)
卷九十二 志六十七 礼十一(凶礼一)
卷九十三 志六十八 礼十二(凶礼二)
卷九十四 志六十九 乐一
卷九十五 志七十 乐二
卷九十六 志七十一 乐三
卷九十七 志七十二 乐四
卷九十八 志七十三 乐五
卷九十九 志七十四 乐六
卷一百 志七十五 乐七
卷一百一 志七十六 乐八
卷一百二 志七十七 舆服一
卷一百三 志七十八 舆服二
卷一百四 志七十九 舆服三
卷一百五 志八十 舆服四(卤簿附)
卷一百六 志八十一 选举一
卷一百七 志八十二 选举二
卷一百八 志八十三 选举三
卷一百九 志八十四 选举四
卷一百十 志八十五 选举五
卷一百十一 志八十六 选举六
卷一百十二 志八十七 选举七
卷一百十三 志八十八 选举八
卷一百十四 志八十九 职官一
卷一百十五 志九十 职官二
卷一百十六 志九十一 职官三(外官)
卷一百十七 志九十二 职官四(武职藩部土司各官)
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 职官五(内务府)
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职官六(新官制)
卷一百二十 志九十五 食货一
卷一百二十一 志九十六 食货二
卷一百二十二 志九十七 食货三
卷一百二十三 志九十八 食货四
卷一百二十四 志九十九 食货五
卷一百二十五 志一百 食货六
卷一百二十六 志一百一 河渠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一百二 河渠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一百三 河渠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一百四 河渠四
卷一百三十 志一百五 兵一
卷一百三十一 志一百六 兵二
卷一百三十二 志一百七 兵三
卷一百三十三 志一百八 兵四
卷一百三十四 志一百九 兵五
卷一百三十五 志一百十 兵六
卷一百三十六 志一百十一 兵七
卷一百三十七 志一百十二 兵八
卷一百三十八 志一百十三 兵九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百十四 兵十
卷一百四十 志一百十五 兵十一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一百十六 兵十二
卷一百四十二 志一百十七 刑法一
卷一百四十三 志一百十八 刑法二
卷一百四十四 志一百十九 刑法三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一百二十 艺文一
卷一百四十六 志一百二十一 艺文二
卷一百四十七 志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四十八 志一百二十三 艺文四
卷一百四十九 志一百二十四 交通一
卷一百五十 志一百二十五 交通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一百二十六 交通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一百二十七 交通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一百二十八 邦交一
卷一百五十四 志一百二十九 邦交二
卷一百五十五 志一百三十 邦交三
卷一百五十六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四
卷一百五十七 志一百三十二 邦交五
卷一百五十八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六
卷一百五十九 志一百三十四 邦交七
卷一百六十 志一百三十五 邦交八
卷一百六十一 表一 皇子世表一
卷一百六十二 表二 皇子世表二
卷一百六十三 表三 皇子世表三
卷一百六十四 表四 皇子世表四
卷一百六十五 表五 皇子世表五
卷一百六十六 表六 公主表
卷一百六十七 表七 外戚表
卷一百六十八 表八 诸臣封爵世表一
卷一百六十九 表九
卷一百七十 表十
卷一百七十一 表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表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表十三
卷一百七十四 表十四
卷一百七十五 表十五
卷一百七十六 表十六
卷一百七十七 表十七 军机大臣年表二
卷一百七十八 表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卷一百七十九 表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一下
卷一百八十 表二十 部院大臣年表二上
卷一百八十一 表二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二下
卷一百八十二 表二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三上
卷一百八十三 表二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三下
卷一百八十四 表二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四上
卷一百八十五 表二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四下
卷一百八十六 表二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五上
卷一百八十七 表二十七 部院大臣年表五下
卷一百八十八 表二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六上
卷一百八十九 表二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六下
卷一百九十 表三十 部院大臣年表七上
卷一百九十一 表三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七下
卷一百九十二 表三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八上
卷一百九十三 表三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八下
卷一百九十四 表三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九上
卷一百九十五 表三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九下
卷一百九十六 表三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十
卷一百九十七 表三十七 疆臣年表一(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一百九十八 表三十八 疆臣年表二(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一百九十九 表三十九 疆臣年表三(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二百 表四十 疆臣年表四(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卷二百一 表四十一 疆臣年表五(各省巡抚)
卷二百二 表四十二 疆臣年表六(各省巡抚)
卷二百三 表四十三 疆臣年表七(各省巡抚)
卷二百四 表四十四 疆臣年表八(各省巡抚)
卷二百五 表四十五 疆臣年表九(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六 表四十六 疆臣年表十(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七 表四十七 疆臣年表十一(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八 表四十八 疆臣年表十二(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卷二百九 表四十九 藩部世表一
卷二百一十 表五十
卷二百十一 表五十一
卷二百十二 表五十二 交聘年表一(中国遣驻使)
卷二百十三 表五十三 交聘年表二(各国遣驻使)
卷二百十四 列传一 后妃
卷二百十五 列传二 诸王一
卷二百十六 列传三 诸王二
卷二百十七 列传四 诸王三
卷二百十八 列传五 诸王四
卷二百十九 列传六 诸王五
卷二百二十 列传七 诸王六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八 诸王七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九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十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十一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十二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十三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十四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十五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十六
卷二百三十 列传十七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十八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十九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二十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 列传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三十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三十六
卷二百五十 列传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三十八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四十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四十六
卷二百六十 列传四十七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四十八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五十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五十六
卷二百七十 列传五十七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五十八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六十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六十六
卷二百八十 列传六十七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六十八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六十九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七十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七十一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七十二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七十三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七十四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七十五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七十六
卷二百九十 列传七十七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七十八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七十九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八十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八十一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八十二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八十三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八十四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八十五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八十六
卷三百 列传八十七
卷三百一 列传八十八
卷三百二 列传八十九
卷三百三 列传九十
卷三百四 列传九十一
卷三百五 列传九十二
卷三百六 列传九十三
卷三百七 列传九十四
卷三百八 列传九十五
卷三百九 列传九十六
卷三百十 列传九十七
卷三百十一 列传九十八
卷三百十二 列传九十九
卷三百十三 列传一百
卷三百十四 列传一百一
卷三百十五 列传一百二
卷三百十六 列传一百三
卷三百十七 列传一百四
卷三百十八 列传一百五
卷三百十九 列传一百六
卷三百二十 列传一百七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一百八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一百九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一百十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一百十一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一百十二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一百十三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一百十四
卷三百二十八 列传一百十五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一百十六
卷三百三十 列传一百十七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一百十八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一百十九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一百二十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四十 列传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一百三十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五十 列传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一百四十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六十 列传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一百五十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七十 列传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一百五十八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一百五十九
卷三百七十三 列传一百六十
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一百六十一
卷三百七十五 列传一百六十二
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一百六十三
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一百六十四
卷三百七十八 列传一百六十五
卷三百七十九 列传一百六十六
卷三百八十 列传一百六十七
卷三百八十一 列传一百六十八
卷三百八十二 列传一百六十九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一百七十
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一百七十一
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一百七十二
卷三百八十六 列传一百七十三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一百七十四
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一百七十五
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一百七十六
卷三百九十 列传一百七十七
卷三百九十一 列传一百七十八
卷三百九十二 列传一百七十九
卷三百九十三 列传一百八十
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一百八十一
卷三百九十五 列传一百八十二
卷三百九十六 列传一百八十三
卷三百九十七 列传一百八十四
卷三百九十八 列传一百八十五
卷三百九十九 列传一百八十六
卷四百 列传一百八十七
卷四百一 列传一百八十八
卷四百二 列传一百八十九
卷四百三 列传一百九十
卷四百四 列传一百九十一
卷四百五 列传一百九十二
卷四百六 列传一百九十三
卷四百七 列传一百九十四
卷四百八 列传一百九十五
卷四百九 列传一百九十六
卷四百十 列传一百九十七
卷四百十一 列传一百九十八
卷四百十二 列传一百九十九
卷四百十三 列传二百
卷四百十四 列传二百一
卷四百十五 列传二百二
卷四百十六 列传二百三
卷四百十七 列传二百四
卷四百十八 列传二百五
卷四百十九 列传二百六
卷四百二十 列传二百七
卷四百二十一 列传二百八
卷四百二十二 列传二百九
卷四百二十三 列传二百十
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二百十一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二百十二
卷四百二十六 列传二百十三
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二百十四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二百十五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二百十六
卷四百三十 列传二百十七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二百十八
卷四百三十二 列传二百十九
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二百二十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二百二十一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二百二十二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二百二十三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二百二十四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二百二十五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二百二十六
卷四百四十 列传二百二十七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二百二十八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二百二十九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二百三十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二百三十一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二百三十二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二百三十三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二百三十四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二百三十五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二百三十六
卷四百五十 列传二百三十七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二百三十八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二百三十九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二百四十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二百四十一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二百四十二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二百四十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二百四十四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二百四十五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二百四十六
卷四百六十 列传二百四十七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二百四十八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二百四十九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二百五十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二百五十一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二百五十二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二百五十三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二百五十四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二百五十五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二百五十六
卷四百七十 列传二百五十七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二百五十八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二百五十九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二百六十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二百六十一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二百六十二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二百六十三 循吏一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二百六十四 循吏二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二百六十五 循吏三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二百六十六 循吏四
卷四百八十 列传二百六十七 儒林一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二百六十八 儒林二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二百六十九 儒林三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二百七十 儒林四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二百七十一 文苑一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二百七十二 文苑二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二百七十三 文苑三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二百七十四 忠义一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二百七十五 忠义二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二百七十六 忠义三
卷四百九十 列传二百七十七 忠义四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二百七十八 忠义五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二百七十九 忠义六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二百八十 忠义七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二百八十一 忠义八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二百八十二 忠义九
卷四百九十六 列传二百八十三 忠义十
卷四百九十七 列传二百八十四 孝义一
卷四百九十八 列传二百八十五 孝义二
卷四百九十九 列传二百八十六 孝义三
卷五百 列传二百八十七 遗逸一
卷五百一 列传二百八十八 遗逸二
卷五百二 列传二百八十九 艺术一
卷五百三 列传二百九十 艺术二
卷五百四 列传二百九十一 艺术三
卷五百五 列传二百九十二 艺术四
卷五百六 列传二百九十三 畴人一
卷五百七 列传二百九十四 畴人二
卷五百八 列传二百九十五 列女一
卷五百九 列传二百九十六 列女二
卷五百十 列传二百九十七 列女三
卷五百十一 列传二百九十八 列女四
卷五百十二 列传二百九十九 土司一
卷五百十三 列传三百 土司二
卷五百十四 列传三百一 土司三
卷五百十五 列传三百二 土司四
卷五百十六 列传三百三 土司五
卷五百十七 列传三百四 土司六
卷五百十八 列传三百五 藩部一
卷五百十九 列传三百六 藩部二
卷五百二十 列传三百七 藩部三
卷五百二十一 列传三百八 藩部四
卷五百二十二 列传三百九 藩部五
卷五百二十三 列传三百十 藩部六
卷五百二十四 列传三百十一 藩部七
卷五百二十五 列传三百十二 藩部八
卷五百二十六 列传三百十三 属国一
卷百二十七 列传三百十四 属国二
卷五百二十八 列传三百十五 属国三
卷五百二十九 列传三百十六 属国四
《清史稿》发刊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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