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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繁體版)
卷一百0八 列傳第四十六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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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胥鼎 侯摯 把胡魯 師安石
       胥鼎字和之,尚書右丞持國之子也。大定二十八年擢進士第,入官以能稱,累遷大理丞。承安二年,持國卒,去官。四年,尚書省起復為著作郎。上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奏曰:「為人甚幹濟。」上曰:「著作職閑,緣今無他闕,姑授之。」未幾,遷右司郎中,轉工部侍郎。泰和六年,鼎言急遞鋪轉送文檄之制,上從之,時以為便。至寧初,中都受兵,由戶部尚書拜參知政事。
       貞祐元年十一月,出為泰定軍節度使,兼兗州管內觀察使,未赴,改知大興府事,兼中都路兵馬都緫管。二年正月,鼎以在京貧民闕食者衆,宜立法振救,乃奏曰:「京師官民有能贍給貧人者,宜計所贍遷官升職,以勸獎之。」遂定權宜鬻恩例格,如進官升職、丁憂人許應舉求仕、官監戶從良之類,入粟草各有數,全活甚衆。四月,拜尚書右丞,仍兼知府事。五月,宣宗將南渡,留為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十一月,改知平陽府事,兼河東南路兵馬都緫管,權宣撫使。
       三年四月,建言利害十三事,若積軍儲、備黃河、選官讞獄、簡將練卒、鈔法、版籍之類,上頗採用焉。又言:「平陽歲再被兵,人戶散亡,樓櫓修繕未完,衣甲器械極少,庾廩無兩月食。夏田已為兵蹂,復不雨,秋種未下。雖有復業殘民,皆老幼,莫能耕種,豈足徵求。比聞北方劉伯林聚兵野狐嶺,將深入平陽、絳、解、河中,遂抵河南。戰禦有期,儲積未備,不速錯置,實關社稷生靈大計。乞降空名宣勑一千、紫衣師德號度牒三千,以補軍儲。」上曰:「鼎言是也,有司其如數亟給之。」
       七月,就拜本路宣撫使,兼前職。朝廷欲起代州戍兵五千,鼎上言:「嶺外軍已皆南徙,代為邊要,正宜益兵保守,今更損其力,一朝兵至,何以待之。平陽以代為藩籬,豈可撤去。」尚書省奏宜如所請,詔從之。又言:「近聞朝廷令臣清野,切謂臣所部乃河東南路,太原則北路也,大兵若來,必始於北,故清野當先北而後南。況北路禾稼早熟,其野旣清,兵無所掠,則勢當自止。不然,南路雖清,而穀草委積於北,是資兵而召之南也。臣已移文北路宣撫司矣,乞更詔諭之。」旣而大兵果出境,賜詔獎諭曰:「卿以文武之才,膺兵民之寄,往鎮方面,式固邊防,坐釋朕憂,孰如卿力。益懋忠勤之節,以收綏靜之功,仰副予心,嗣有後寵。」尋以能設方略退兵,進官一階。
       十月,鼎上言:「臣所將義軍,皆從來背本趨末、勇猛兇悍、盜竊亡命之徒,苟無訓練統攝官以制之,則朋聚黨植,無所不至。乞許臣便宜置緫領義軍使、副及彈壓,仍每五千人設訓練一員,不惟預為防閑,使有畏忌,且令武藝精熟,人各為用。」上從之。
       四年正月,大兵略霍、吉、隰三州,已而步騎六萬圍平陽,急攻者十餘日,鼎遣兵屢却之,且上言:「臣以便宜立官賞,預張文牓,招還脅從人七千有奇,續至者又六千餘,俱令復業。竊謂凡被俘未歸者,更宜多方招誘,已歸者所居從便,優加存恤,無致失所。」制可。二月,拜樞密副使,權尚書左丞,行省于平陽。時鼎方抗表求退,上不許,因進拜焉,且遣近侍諭曰:「卿父子皆朕所知,向卿執政時,因有人言,遂以河東事相委,果能勉力以保無虞。方國家多難,非卿孰可倚者。卿退易耳,能勿慮社稷之計乎。今特授卿是任,咫尺防秋,更宜悉意。」
       時河南粟麥不令興販渡河,鼎上言曰:「河東多山險,平時地利不遺,夏秋荐熟,猶常藉陝西、河南通販物斛。況今累值兵戎,農民寖少,且無雨雪,闕食為甚。又解州屯兵數多,儲糧僅及一月。伏見陝州大陽渡、河中大慶渡皆邀阻粟麥,不令過河,臣恐軍民不安,或生內患。伏望朝廷聽其輸販,以紓解州之急。」從之。
       又言:「河東兵革之餘,疲民稍復,然丁牛旣少,莫能耕稼,重以亢旱蝗螟,而餽餉所須,徵科頗急,貧無依者俱已乏食,富戶宿藏亦為盜發,蓋絕無而僅有焉,其憔悴亦已甚矣。有司宜奉朝廷德意,以謀安集,而潞州帥府遣官於遼、沁諸郡搜括餘粟,懸重賞誘人告訐,州縣憚帥府,鞭箠械繫,所在騷然,甚可憐憫。今大兵旣去,惟宜汰冗兵,省浮費,招集流亡,勸督農事。彼不是務,而使瘡痍之民重罹茲苦,是兵未來而先自弊也。願朝廷亟止之,如經費果闕,以恩例勸民入粟,不猶愈於強括乎。」又言:「霍州回牛、鳳棲嶺諸阨,戍卒幾四千。今兵旣去而農事方興,臣乞量留偵候,餘悉遣歸,有警復徵。旣休民力,且省縣官,萬一兵來,亦足禦遏。舉一事而獲二利,臣敢以為請。」詔趨行之。
       又言:「河東兩路農民寖少,而兵戍益多,是以每歲糧儲常苦不繼。臣切見潞州元帥府雖設鬻爵恩例,然條目至少,未盡勸誘之術,故進獻者無幾。宜增益其條,如中都時,仍許各路宣撫司俱得發賣,庶幾多獲貯儲,以濟不給。」於是尚書省更定制奏行焉。
       又言:「交鈔貴於通流,今諸路所造不敷所出,苟不以術收之,不無闕誤。宜從行省行部量民力徵歛,以裨軍用。河中宣撫司亦以寶券所支已多,民不貴,乞驗民貧富徵之。雖然,陝西若一體徵收,則彼中所有日湊于河東,其與不歛何異。又河北寶券以不許行于河南,由是愈滯,將誤軍儲而啟釁端。」時以河北寶券商旅齎販南渡,致物價翔貴,權限路分行用,因鼎有言,罷之。
       又言:「比者朝廷命擇義軍為三等,臣即檄所司,而潞帥必蘭阿魯帶言:『自去歲初置帥府時已按閱本軍,去其冗者。部分旣定,上下旣親,故能所向成功。此皆血戰之餘,屢試可者。且又父子兄弟自相赴援,各顧其家,心一而力齊,勢不可離。今必析之,將互易而不相諳矣。國家糧儲常恐不繼,豈容僥冒,但本府兵不至是耳。況潞州北即為異境,日常備戰,事務方殷,而分別如此,彼居中下者皆將氣挫心懈而不可用,慮恐因得測吾虛實。且義軍率皆農民,已各散歸田畝,趨時力作。若徵集之,動經旬日,農事廢而歲計失矣。乞從本府所定,無輕變易。』臣切是其言。」時阿魯帶奏亦至,詔遂許之。
       又言:「近偵知北兵駐同、耀,竊慮梗吾東西往來之路,遂委河中經略使陀滿胡土門領軍赴援。今兵勢將叩關矣,前此臣嘗奏聞,北兵非止欲攻河東、陝西,必將進取河南。雖已移文陝州行院及陝西鄰境,俱令設備,恐未即遵行。乞詔河南行院統軍司,議所以禦備之策。」上以示尚書省,宰臣奏:「兵已踰關,惟宜嚴責所遣帥臣趨迎擊之,及命鼎益兵渡河以掣其肘。」制可。旣而鼎聞大兵已越關,乃急上章曰:「臣叨蒙國恩擢列樞府,凡有戎事,皆當任之。今入河南,將及畿甸,豈可安據一方,坐視朝廷之急,而不思自奮以少寬陛下之憂乎。去歲頒降聖訓,以向者都城被圍四方無援為恨,明勑將帥,若京師有警,即各提兵奔赴,其或不至自有常刑。臣已奉詔。先遣潞州元帥左監軍必蘭阿魯帶領軍一萬,孟州經略使徒單百家領兵五千,由便道濟河以趨關、陝,臣將親率平陽精兵直抵京師,與王師相合。」又奏曰:「京師去平陽千五百餘里,儻俟朝廷之命方圖入援,須三旬而後能至,得無失其機耶。臣以身先士卒倍道兼行矣。」上嘉其意,詔樞府督軍應之。
       初,鼎以將率兵赴援京師,奏乞委知平陽府事王質權元帥左監軍,同知府事完顏僧家奴權右監軍,以鎮守河東,從之。至是,鼎拜尚書左丞,兼樞密副使。是時,大兵已過陝州,自關以西皆列營柵,連亙數十里。鼎慮近薄京畿,遂以河東南路懷、孟諸兵合萬五千,由河中入援,又遣遙授河中府判官僕散掃吾出領軍趨陝西,併力禦之。且慮北兵扼河,移檄絳、解、吉、隰、孟州經略司,相與會兵以為夾攻之勢。已而北兵果由三門、集津北渡而去。
       鼎復上言:「自兵興以來,河北潰散軍兵、流亡人戶,及山西、河東老幼,俱徙河南。在處僑居,各無本業,易至動搖。竊慮有司妄分彼此,或加迫遣,以致不安。今兵日益盛,將及畿甸,儻復誘此失職之衆使為鄉導,或驅之攻城,豈不益資其力。乞朝廷遣官撫慰,及令所司嚴為防閑,庶幾不至生釁。」上從其計,遣監察御史陳規等充安撫捕盜官,巡行郡邑。大兵還至平陽,鼎遣兵拒戰,不利乃去。
       興定元年正月,上命鼎選兵三萬五千,付陀滿胡土門統之西征。至是,鼎馳奏以為非便,略曰:「自北兵經過之後,民食不給,兵力未完。若又出師,非獨饋運為勞,而民將流亡,愈至失所。或宋人乘隙而動,復何以制之,此繫國家社稷大計。方今事勢,止當禦備南邊,西征未可議也。」遂止。是月,進拜平章政事,封莘國公。又上奏曰:「臣近遣太原、汾、嵐官軍以備西征,而太原路元帥左監軍烏古論德升以狀白臣,甚言其失計。臣愚以為德升所言可取,敢具以聞。」詔付尚書省議之,語在德升傳。三月,鼎以祖父名章,乞避職,詔不從。
       朝廷詔鼎舉兵伐宋,且令勿復有言以沮成算。鼎已分兵由秦、鞏、鳳翔三路並進,乃上書曰:「竊懷愚懇,不敢自默,謹條利害以聞。昔泰和間,蓋嘗南伐,時太平日久,百姓富庶,馬蕃軍銳,所謂萬全之舉也,然猶亟和,以偃兵為務。大安之後,北兵大舉,天下騷然者累年,然軍馬氣勢視舊纔十一耳。至于器械之屬亦多損弊,民間差役重繁,寖以疲乏,而日勤師旅,遠近動搖,是未獲一敵而自害者衆,其不可一也。今歲西北二兵無入境之報,此非有所憚而不敢也,意者以去年北還,姑自息養,不然則別部相攻,未暇及我。如聞王師南征,乘隙併至,雖有潼關、大河之險,殆不足恃,則三面受敵者首尾莫救,得無貽後悔乎?其不可二也。凡兵雄于天下者,必其士馬精強,器械犀利,且出其不備而後能取勝也。宋自泰和再修舊好,練兵歭糧,繕修營壘,十年于茲矣。又車駕至汴益近宋境,彼必朝夕憂懼,委曲為防。況聞王師已出唐、鄧,必徙民渡江,所在清野,止留空城,使我軍無所得,徒自勞費,果何益哉?其不可三也。宋我世讎,比年非無恢復舊疆、洗雪前恥之志,特畏吾威力,不能窺其虛實,故未敢輕舉。今我軍皆山西、河北無依之人,或招還逃軍,脅從歸國,大抵烏合之衆,素非練習,而遽使從戎,豈能保其決勝哉。雖得其城,內無儲蓄,亦何以守。以不練烏合之軍,深入敵境,進不得食,退無所掠,將復遁逃嘯聚為腹心患,其不可四也。發兵進討,欲因敵糧,此事不可必者。隨軍轉輸,則又非民力所及。沿邊人戶雖有恒產,而賦役繁重,不勝困憊。又凡失業寓河南者,類皆衣食不給。貧窮之迫,盜所由生,如宋人陰為招募,誘以厚利,使為鄉導,伺我不虞突而入寇,則內有叛民,外有勍敵,未易圖之,其不可五也。今春事將興,若進兵不還,必違農時,以誤防秋之用,此社稷大計,豈特疆埸利害而已哉,其不可六也。臣愚以為止當遴選材武將士,分布近邊州郡,敵至則追擊,去則力田,以廣儲蓄。至于士氣益強,民心益固,國用豐饒,自可恢廓先業,成中興之功,一區區之宋何足平乎。」詔付尚書省,宰臣以為諸軍旣進,無復可議,遂寢。
       旣而元帥承裔等取宋大散關,上諭鼎曰:「所得大散關,可保則保,不可則焚毀而還。」於是鼎奏:「臣近遣官問諸帥臣,皆曰散關至驀關諸隘,其地遠甚,中間堡壘相望,如欲分屯非萬人不可。而又有恒州、虢縣所直數關,宋兵皆固守如舊,緩急有事當復分散關之兵。餘衆數少必不能支,而鳳翔、恒、隴亦無應援,恐兩失之。且比年以來,民力困於調度,今方春農事已急,恐妨耕墾,不若焚毀此關,但屯邊隘以張其勢,彼或來侵,互相應援易為力也。」制可。
       二年四月,鼎乞致仕,上遣近侍諭曰:「卿年旣耄,朕非不知,然天下事方有次第,卿舊人也,姑宜勉力以終之。」鼎以宣宗多親細務,非帝王體,乃上奏曰:「天下之大,萬機之衆,錢穀之冗,非九重所能兼,則必付之有司,天子操大綱、責成功而已,況今多故,豈可躬親細務哉?惟陛下委任大臣,坐收成算,則恢復之期不遠矣。」上覽其奏不悅,謂宰臣曰:「朕惟恐有怠,而鼎言如此何耶?」高琪奏曰:「聖主以宗廟社稷為心,法上天行健之義,憂勤庶政,夙夜不遑,乃太平之階也。鼎言非是。」上喜之。
       三年正月,上言:「沿邊州府官旣有減定資歷月日之格,至于掌兵及守禦邊隘者,征行暴露,備歷艱險,宜一體減免,以示激勸。」從之。二月,上言:「近制,軍前立功犯罪之人,行省、行院、帥府不得輒行誅賞。夫賞由中出則恩有所歸,茲固至當。至于部分犯罪,主將不得施行,則下無所畏而令莫得行矣。」宰臣難之,上以問樞密院官,對如鼎言,乃下詔,自今四品以下皆得裁決。
       時元帥內族承裔、移剌粘何伐宋,所下城邑多所焚掠,於是鼎上言:「承裔等奉詔宣揚國威,所謂『弔民伐罪』者也。今大軍已克武休,將至興元。興元乃漢中、西蜀喉衿之地,乞諭帥臣,所得城邑姑無焚掠,務慰撫之。誠使一郡帖然,秋毫不犯,則其餘三十軍,將不攻自下矣。若拒王師,乃宜有戮。」上甚是其言,遂詔諭承裔。鼎以年老屢上表求致仕,上謂宰臣曰:「胥鼎以老求退,朕觀其精力未衰,已遣人往慰諭之。鼎嘗薦把胡魯,以為過己遠甚,欲以自代。胡魯固佳,至于駕馭人材,處決機務,不及鼎多矣。」俄以伐宋有功,遷官一階。
       八月,上言:「臣奉詔兼節制河東,近晉安帥府令百里內止留桑棗果木,餘皆伐之。方今秋收,乃為此舉以奪其事,旣不能禦敵而又害民,非計也。且一朝警急,其所伐木豈能盡去,使不資敵乎。他木雖伐,桑棗舍屋獨非木乎,此殆徒勞。臣已下帥府止之,而左都監完顏閭山乃言嘗奉旨清野,臣不知其可。」詔從鼎便宜規畫。是時,大元兵大舉入陝西,鼎多料敵之策,朝臣或中沮之,上諭樞密院官曰:「胥鼎規畫必無謬誤,自今卿等不須指授也。」尋又遣諭曰:「卿專制方面,凡事得以從宜規畫,又何必一一中覆,徒為逗遛也。」
       四年,進封溫國公,致仕,詔諭曰:「卿屢求退,朕初不許者,俟其安好。復為朕用爾。今從卿請,仍可來居京師,或有大事得就諮決也。」五年三月,上遣近侍諭鼎及左丞賈益謙曰:「自去冬至今,雨雪殊少,民心不安,軍用或闕,為害甚重。卿等皆名臣故老,今當何以處之。欲召赴尚書省會議,恐與時相不合,難於面折,故令就第延問,其悉意以陳,毋有所隱。」元光元年五月,上勑宰相曰:「前平章胥鼎、左丞賈益謙、工部尚書札里吉、翰林學士孛迭,皆致政老臣,經練國事,當邀赴省與議利害。」仍遣侍官分詣四人者諭意焉。
       六月,晉陽公郭文振奏:「河朔受兵有年矣,向皆秋來春去,今已盛暑不迴,且不嗜戕殺,恣民耕稼,此殆不可測也。樞府每檄臣會合府兵進戰,蓋公府雖號分封,力實單弱,且不相統攝,方自保不暇,朝廷不即遣兵為援,臣恐人心以謂舉棄河北,甚非計也。伏見前平章政事胥鼎,才兼將相,威望甚隆,向行省河東,人樂為用。今雖致政,精力未衰,乞付重兵,使緫制公府,同力戰禦,庶幾人皆響應,易為恢復,惟陛下圖之。」
       明年,宣宗崩,哀宗即位。正大二年,起復,拜平章政事,進封英國公,行尚書省于衛州。鼎以衰病辭,上諭曰:「卿向在河東,朝廷倚重。今河朔州郡多歸附,須卿圖畫。卿先朝大臣,必濟吾事,大河以北,卿皆節制。」鼎乃力疾赴鎮,來歸者益衆。鼎病不能自持,復申前請,優詔不許。三年,復上章請老,且舉朝賢練軍政者自代。詔荅曰:「卿往在河東,殘破孤危,殆不易保,卿一至而定。迄卿移鎮,敵不復侵。何乃過為嫌避?且君臣均為一體,朕待下亦豈自殊,自外之語殆為過計。況餘人才力孰可副卿者。卿年高久勞於外,朕豈不知,但國家百年積累之基,河朔億萬生靈之命,卿當勉出壯圖,同濟大事。」鼎奉詔惶懼不敢退。是年七月,薨。
       鼎通達吏事,有度量,為政鎮靜,所在無賢不肖皆得其歡心。南渡以來,書生鎮方面者,惟鼎一人而已。
       侯摯初名師尹,避諱改今名,字莘卿,東阿人。明昌二年進士,入官慷慨有為。承安間,積遷山東路鹽使司判官。泰和元年,以課增四分,特命遷官二階。八年七月,追官一階,降授長武縣令。初,摯為戶部主事,與王謙規措西北路軍儲以代張煒,摯上章論本路財用不實,至是降除焉。貞祐初,大兵圍燕都,時摯為中都麴使,請出募軍,已而嬰城有功,擢為右補闕。二年正月,詔摯與少府監丞李迥秀分詣西山招撫。宣宗南渡,轉勸農副使,提控紫荊等關。俄遷行六部侍郎。三年四月,同簽樞密院阿勒根訛論等以謂「今車駕駐南京,河南兵不可易動,且兵不在多,以將為本。侯摯有過人之才,儻假以便宜之權,使募兵轉糧,事無不克,可升為尚書,以緫制永錫、慶壽兩軍」。於是以摯為太常卿,行尚書六部事,往來應給之。
       摯遂上章言九事,其一曰:「省部所以緫天下之紀綱,今隨路宣差便宜、從宜,往往不遵條格,輒劄付六部及三品以下官,其於紀綱豈不紊亂,宜革其弊。」其二曰:「近置四帥府,所統兵校不為不衆,然而弗克取勝者,蓋一處受敵,餘徒傍觀,未嘗發一卒以為援,稍見小却,則棄戈遁去,此師老將怯故也。將將之道,惟陛下察之。」其三曰:「率兵禦寇,督民運糧,各有所職,本不可以兼行,而帥府每令雜進,累遇寇至,軍未戰而丁夫已遁,行伍錯亂,敗之由也。夫前陣雖勝,而後必更者,恐為敵所料耳,況不勝哉。用兵尚變,本無定形,今乃因循不改覆轍,臣雖素不知兵,妄謂率由此失。」其四曰:「雄、保、安肅諸郡據白溝、易水、西山之固,今多闕員,又所任者皆柔懦不武,宜亟選勇猛才幹者分典之。」其五曰:「漳水自衛至海,宜沿流設備,以固山東,使力穡之民安服田畝。」其六曰:「近都州縣官吏往往逋逃,蓋以往來敵中失身者多,兼轉輸頻併,民力困弊,應給不前復遭責罰,秩滿乃與他處一體計資考,實負其人。乞詔有司優定等級,以別異之。」其七曰:「兵威不振,罪在將帥輕敵妄舉,如近日李英為帥,臨陣之際酒猶未醒,是以取敗。臣謂英旣無功,其濫注官爵並宜削奪。」其八曰:「大河之北,民失稼穡,官無俸給,上下不安,皆欲逃竄。加以潰散軍卒還相剽掠,以致平民愈不聊生。宜優加矜恤,亟招撫之。」其九曰:「從來掌兵者多用世襲之官,此屬自幼驕惰不任勞苦,且心膽懦怯何足倚辦。宜選驍勇過人、衆所推服者,不考其素用之。」上略施行焉。
       時元帥蒲察七斤以通州叛,累遣諜者間摯,摯恐為所陷,上章自辯。詔諭之曰:「卿朕素知,豈容間耶。其一意於職,無以猜嫌自沮也。」八月,權參知政事。俄拜參知政事,行尚書省于河北。先是,摯言:「河北東、西兩路最為要地,而真定守帥胡論出輒棄城南奔,州縣危懼。今防秋在邇,甚為可憂,臣願募兵與舊部西山忠義軍往安撫之。」制可,故有是命。十一月,入見。壬申,遣祭河神于宜村。十二月,復行省于河北。
       四年正月,進拜尚書右丞。嘗上言,宜開沁水以便饋運,至是,詔有司開之。是時,河北大飢,摯上言曰:「今河朔饑甚,人至相食,觀、滄等州斗米銀十餘兩,殍殣相屬。伏見沿河上下許販粟北渡,然每石官糴其八,彼商人非有濟物之心也,所以涉河往來者特利其厚息而已,利旣無有,誰復為之。是雖有濟物之名,而實無所渡之物,其與不渡何異。昔春秋列國各列疆界,然晉饑則秦輸之粟,及秦饑,晉閉之糴,千古譏之。況今天下一家,河朔之民皆陛下赤子,而遭罹兵革,尤為可哀,其忍坐視其死而不救歟。人心惟危,臣恐弄兵之徒,得以藉口而起也。願止其糴,縱民輸販為便。」詔尚書省行之。
       時紅襖賊數萬人入臨沂、費縣之境,官軍敗之,生擒偽宣徽使李壽甫。訊之,則云其衆皆楊安兒、劉二祖散亡之餘,今復聚及六萬,賊首郝定者兗州泗水人,署置百官,僭稱大漢皇帝,已攻泰安、滕、兗、單諸州,及萊蕪、新泰等十餘縣,又破邳州碙子堌,得船數百艘,近遣人北構南連皆成約,行將跨河為亂。摯以其言聞于上,且曰:「今邳、滕之路不通,恐實有此謀。」遂詔摯行省事于東平,權本路兵馬都緫管,以招誘之,若不從即率兵捕討。興定元年四月,濟南、泰安、滕、兗等州土賊並起,肆行剽掠,摯遣提控遙授棣州防禦使完顏霆率兵討之,前後斬首千餘,招降偽元帥石花五、夏全餘黨壯士二萬人,老幼五萬口。
       是年冬,陞資德大夫,兼三司使。二年二月,摯上言:「山東、河北數罹兵亂,遺民嗷嗷,實可哀卹,近朝廷遣官分往撫輯,其惠大矣。然臣忝預執政,敢請繼行,以宣布國家德信,使疲瘵者得以少蘇,是亦圖報之一也。」宰臣難之,無何,詔遣摯行省于河北,兼行三司安撫事。旣行,又上言曰:「臣近歷黃陵崗南岸,多有貧乏老幼自陳本河北農民,因敵驚擾故南遷以避,今欲復歸本土及春耕種,而河禁邀阻。臣謂河禁本以防閑自北來者耳,此乃由南而往,安所容姦,乞令有司驗實放渡。」詔付尚書省,宰臣奏「宜令樞府講究」,上曰:「民饑且死,而尚為次第何耶。其令速放之。」
       四月,招撫副使黃摑阿魯荅破李全於密州。初,賊首李全據密州及膠西、高密諸縣,摯督兵討之。會高密賊陳全等四人默白招撫副使黃摑阿魯荅,願為內應,阿魯荅乃遣提控朱琛率兵五百赴之。時李全暨其黨于忙兒者皆在城中,聞官軍且西來,全潛逸去,忙兒不知所為。阿魯荅馳抵城下,鼓譟逼之,賊守陴者八百人皆下乞降,餘賊四千出走,進軍邀擊之,斬首千級,俘百餘人,所獲軍實甚衆,遂復其城。是夜,琛又用陳全計,拔高密焉。六月,上遣諭摯曰:「卿勤勞王家,不避患難,身居相職而往來山堌水寨之間,保庇農民收穫二麥,忠恪之意朕所具知。雖然,大臣也,防秋之際亦須擇安地而處,不可墮其計中。」摯對曰:「臣蒙大恩,死莫能報,然承聖訓敢不奉行。擬駐兵于長清縣之靈巖寺,有屋三百餘間,且連接泰安之天勝寨,介於東平、益都之間,萬一兵來,足相應援。」上恐分其兵糧,乃詔權移邳州行省。
       九月,摯上言:「東平以東累經殘毀,至于邳、海尤甚,海之民戶曾不滿百而屯軍五千,邳戶僅及八百,軍以萬計。夫古之取兵以八家為率,一家充軍七家給之,猶有傷生廢業、疲於道路之歎。今兵多而民不足,使蕭何、劉晏復生亦無所施其術,況於臣者何能為哉。伏見邳、海之間,貧民失業者甚衆,日食野菜,無所依倚,恐因而嘯聚以益敵勢。乞募選為兵,自十月給糧,使充戍役,至二月罷之,人授地三十畝,貸之種粒而驗所收穫,量數取之,逮秋復隸兵伍。且戰且耕,公私俱利,亦望被俘之民易于招集也。」詔施行之。
       是時,樞密院以海州軍食不足,艱于轉輸,奏乞遷于內地。詔問摯,摯奏曰:「海州連山阻海,與沂、莒、邳、密皆邊隅衝要之地,比年以來為賊淵藪者,宋人資給之故。若棄而他徙,則直抵東平無非敵境,地大氣增,後難圖矣,臣未見其可。且朝廷所以欲遷者,止慮糧儲不給耳。臣請盡力規畫,勸喻農民趨時耕種,且令煮鹽易糧,或置場宿遷,以通商旅,可不勞民力而辦。仍擇沭陽之地可以為營屯者,分兵護邏,雖不遷無患也。」上是其言,乃止。
       十月,先是,邳州副提控王汝霖以州廩將乏,扇其軍為□。山東東路轉運副使兼同知沂州防禦使程戩懼禍及己,遂與同謀,因結宋兵以為外應。摯聞,即遣兵捕之,訊竟具伏,汝霖及戩并其黨彈壓崔榮、副統韓松、萬戶戚誼等皆就誅,至是以聞。三年七月,設汴京東、西、南三路行三司,詔摯居中緫其事焉。十月,以裏城畢工,遷官一階。四年七月,遷榮祿大夫,致仕。
       天興元年正月,起復為大司農。四月,歸大司農印,復致仕。八月,復起為平章政事,封蕭國公,行京東路尚書省事。以軍三千護送就舟張家渡,行至封丘,敵兵覺,不能進。諸將卒謀倒戈南奔,留數騎衛摯。摯知其謀,遂下馬,坐語諸將曰:「敵兵環視,進退在我。汝曹不思持重,吾寧死於汝曹之手,不忍為亂兵所蹂,以辱君父之命。」諸將諾而止,得全師以還,聞者壯之。十一月,復致仕。居汴中,有園亭蔡水濵,日與耆舊讌飲,及崔立以汴城降,為大兵所殺。
       摯為人威嚴,御兵人莫敢犯。在朝遇事敢言,又喜薦士,如張文舉、雷淵、麻九疇輩皆由摯進用。南渡後宰執中,人望最重。
       把胡魯,不詳其初起。貞祐二年五月,宣宗南遷,由左諫議大夫擢為御前經歷官,上面諭之曰:「此行,軍馬朕自緫之,事有利害可因近侍局以聞。」三年十一月,出為彰化軍節度使,兼涇州管內觀察使。四年五月,改知京兆府事,兼本路兵馬都緫管,充行省參議官。
       興定元年三月,授陝西路統軍使,兼前職。二年正月,召為御史中丞。三月,上言:「國家取人,惟進士之選為重,不求備數,務在得賢。竊見今場會試,考官取人泛濫,非求賢之道也。宜革其弊,依大定舊制。」詔付尚書省集文資官雜議,卒依泰和例行之。是月,拜參知政事。六月,詔權左副元帥,與平章胥鼎同事防秋。三年六月,平涼等處地震,胡魯因上言:「皇天不言,以象告人,災害之生必有其故,乞明諭有司,敬畏天戒。」上嘉納之,遣右司諫郭著往閱其迹,撫諭軍民焉。
       四年四月,權尚書右丞、左副元帥,行尚書省、元帥府于京兆。時陝西歲運糧以助關東,民力寖困,胡魯上言:「若以舟楫自渭入河,順流而下,庶可少紓民力。」從之。時以為便。
       五年正月,朝議欲復取會州,胡魯上言:「臣竊計之,月當費米三萬石、草九萬稱,轉運丁夫不下十餘萬人。使此城一月可拔,其費已如此,況未必耶。臨洮路新遭劫掠,瘡痍未復,所須芻糧決不可辦,雖復取之慶陽、平涼、鳳翔及邠、涇、寧、原、恒、隴等州,亦恐未能無闕。今農事將興,沿邊常費已不暇給,豈可更調十餘萬人以餉此軍。果欲行之,則數郡春種盡廢矣。政使此城必得,不免留兵戍守,是飛輓之役無時而已也。止宜令承裔軍于定西、鞏州之地,護民耕稼,俟敵意怠,然後取之。」詔付省院曰:「其言甚當,從之可也。」
       三月,上言:「禦敵在乎強兵,強兵在乎足食,此當今急務也。竊見自陝以西,州郡置帥府者九,其部衆率不過三四千,而長校猥多,虛糜廩給,甚無謂也。臣謂延安、鳳翔、鞏州邊隅重地固當仍舊,德順、平涼等處宜皆罷去。河南行院、帥府存沿邊並河者,餘亦宜罷之。」制可。
       是年十月,西北兵三萬攻延安,胡魯遣元帥完顏合達、元帥納合買住禦之,遂保延安。先是,胡魯以西北兵勢甚大,屢請兵於朝,上由是惡之。元光元年正月,遂罷參知政事,以知河中府事權安撫使。於是陝西西路轉運使夾谷德新上言曰:「臣伏見知河中府把胡魯廉直忠孝,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實朝廷之良臣也。去歲,兵入延安,胡魯遣將調兵,城賴以完,不為無功。今合達、買住各授世封,而胡魯改知河中府。切謂方今用人之時,使謀略之臣不獲展力,緩急或失事機。誠宜復行省之任,使與承裔共守京兆,令合達、買住捍禦延安,以藩衛河南,則內外安矣。」不報。
       六月,召為大司農,旣至汴,遂上言曰:「邇來群盜擾攘,侵及內地,陳、潁去京不及四百里,民居稀闊,農事半廢,蔡、息之間十去八九。甫經大赦,賊起益多,動計數百,驅牛焚舍,恣行剽掠,田穀雖熟莫敢穫者。所在屯兵率無騎士,比報至而賊已遁,叢薄深惡復難追襲,則徒形迹而已。今向秋成,奈何不為處置也。」八月,復拜參知政事,上謂之曰:「卿頃為大司農,巡行郡縣,盜賊如何可息?」對曰:「盜賊之多,以賦役多也。賦役省則盜賊息。」上曰:「朕固省之矣。」胡魯曰:「如行院、帥府擾之何。」上曰:「司農官旣兼採訪,自今其令禁止之。」
       初,胡魯拜命日,巡護衛紹王宅都將把九斤來賀,御史粘割阿里言:「九斤不當遊執政門,胡魯亦不當受其賀,請併案之。」於是詔諭曰:「卿昔行省陝西,擅出繫囚,此自人主當行,非臣下可專,人苟有言,其罪豈特除名。朕為卿地,因而肆赦,以弭衆口,卿知之乎。今九斤有職守,且握兵柄,而縱至門下,法當責降,朕重卿素有直氣,故復曲留。公家事但當履正而行,要取人情何必爾也,卿其戒之。」是年十二月,進拜尚書右丞。
       元光二年正月,上諭宰臣曰:「陝右之兵將退,當審後圖,不然今秋又至矣。右丞胡魯深悉彼中利害,其與共議之。」尋遣胡魯往陝西,與行省賽不、合達從宜規畫焉。哀宗即位,以有冊立功,進拜平章政事。正大元年四月,薨。詔加贈右丞相、東平郡王。胡魯為人忠實,憂國奉公。及亡,朝廷公宰,下迨吏民,皆嗟惜之。
       師安石字子安,清州人,本姓尹氏,避國諱更焉。承安五年詞賦進士。為人輕財尚義。初補尚書省令史,適宣宗南遷,留平章完顏承暉守燕都,承暉將就死,以遺表託安石使赴行在,安石間道走汴以聞。上嘉之,擢為樞密院經歷官。時哀宗在春宮,領密院事,遂見知遇。
       元光二年,累遷御史中丞。其七月,上章言備禦二事,其一曰:「自古所以安國家、息禍亂,不過戰、守、避、和四者而已。為今之計,守、和為上。所謂守者,必求智謀之士,使內足以得戍卒之心,外足以挫敵人之銳,不惟彼不能攻,又可以伺其隙而敗之。其所謂和,則漢、唐之君固嘗用此策矣,豈獨今日不可用乎。乞令有司詳議而行。」其二曰:「今敵中來歸者頗多,宜豐其糧餉,厚其接遇,度彼果肯為我用,則擇有心力者數十人,潛往以誘致其餘。來者旣衆,彼必轉相猜貳,然後徐起而圖之,則中興之功不遠矣。」上嘉納之。
       九月,坐劾英王守純附奏不實,決杖追官。及哀宗即位,正大元年擢為同簽樞密院事。二年,復御史中丞。三年,工部尚書、權左參政。四年,進尚書右丞。五年,臺諫劾近侍張文壽、張仁壽、李麟之,安石亦論列三人不已,上怒甚,有旨謂安石曰:「汝便承取賢相,朕為昏主,止矣。」如是數百言。安石驟蒙任用,遽遭摧折,疽發腦而死,上甚悼惜之。
       贊曰:宣宗南遷,天命去矣,當是時雖有忠良之佐、謀勇之將,亦難為也。然而汝礪、行信拯救于內,胥鼎、侯摯守禦于外,訖使宣宗得免亡國,而哀宗復有十年之久,人才有益于人國也若是哉。胡魯養兵惜穀之論,善矣。安石不負承暉之託,遂見知遇,以論列近侍觸怒而死,悲夫。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世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
卷三 本紀第三 太宗
卷四 本紀第四 熈宗
卷五 本紀第五 海陵
卷六 本紀第六 世宗上
卷七 本紀第七 世宗中
卷八 本紀第八 世宗下
卷九 本紀第九 章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章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章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章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衛紹王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宣宗上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宣宗中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宣宗下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哀宗上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哀宗下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世紀補
卷二十 志第一 天文
卷二十一 志第二 曆上
卷二十二 志第三 曆下
卷二十三 志第四 五行
卷二十四 志第五 地理上
卷二十五 志第六 地理中
卷二十六 志第七 地理下
卷二十七 志第八 河渠
卷二十八 志第九 禮一
卷二十九 志第十 禮二
卷三十 志第十一 禮三
卷三十一 志第十二 禮四
卷三十二 志第十三 禮五
卷三十三 志第十四 禮六
卷三十四 志第十五 禮七
卷三十五 志第十六 禮八
卷三十六 志第十七 禮九
卷三十七 志第十八 禮十
卷三十八 志第十九 禮十一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 樂上
卷四十 志第二十一 樂下
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二 儀衛上
卷四十二 志第二十三 儀衛下
卷四十三 志第二十四 輿服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五 兵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六 刑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七 食貨一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八 食貨二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九 食貨三
卷四十九 志第三十 食貨四
卷五十 志第三十一 食貨五
卷五十一 志第三十二 選舉一
卷五十二 志第三十三 選舉二
卷五十三 志第三十四 選舉三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五 選舉四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九 百官四
卷五十九 表第一 宗室表
卷六十 表第二 交聘表上
卷六十一 表第三 交聘表中
卷六十二 表第四 交聘表下
卷六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 始祖以下諸子
卷六十六 列傳第四 始祖以下諸子
卷六十七 列傳第五
卷六十八 列傳第六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七 太祖諸子
卷七十 列傳第八
卷七十一 列傳第九
卷七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七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七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七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七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七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七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七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八十 列傳第十八
卷八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八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八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八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八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八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八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八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八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九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九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九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九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章宗諸子
卷九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九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九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九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九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九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0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0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0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0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0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0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0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0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0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一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五十八 世戚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忠義一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六十 忠義二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忠義三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忠義四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文藝上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文藝下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循吏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六十八 列女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七十 逆臣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判臣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外國上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外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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