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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繁體版)
卷一百0九 列傳第四十七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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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顏素蘭 陳規 許古
       完顏素蘭一名翼,字伯揚,至寧元年策論進士也。貞祐初,累遷應奉翰林文字,權監察御史。二年,宣宗遷汴,留皇太子於燕都,旣而召之,素蘭以為不可,平章高琪曰:「主上居此,太子宜從。且汝能保都城必完否?」素蘭曰:「完固不敢必,但太子在彼則聲勢俱重,邊隘有守則都城可無虞。昔唐明皇幸蜀,太子實在靈武,蓋將以繫天下之心也。」不從,竟召太子從。
       七月,車駕至汴,素蘭上書言事,略曰:「昔東海在位,信用讒諂,踈斥忠直,以致小人日進,君子日退,紀綱紊亂,法度益隳。風折城門之關,火焚市里之舍,蓋上天垂象以儆懼之也。言者勸其親君子、遠小人、恐懼修省以荅天變,東海不從,遂至亡滅。夫善救亂者必迹其亂之所由生,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起,誠能大明黜陟以革東海之政,則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陛下龍興,不思出此,輒議南遷,詔下之日士民相率上章請留,啟行之日風雨不時、橋梁數壞,人心天意亦可見矣。此事旣往,豈容復追,但自今尤宜戒慎,覆車之轍不可引轅而復蹈也。」
       又曰:「國家不可一日無兵,兵不可一日無食。陛下為社稷之計,宮中用度皆從貶損,而有司復多置軍官,不恤妄費,甚無謂也。或謂軍官之衆所以張大威聲,臣竊以為不然。不加精選而徒務其多,緩急臨敵其可用乎?且中都惟其糧乏,故使車駕至此。稍獲安地,遂忘其危而不之備,萬一再如前日,未知有司復請陛下何之也。」
       三年正月,素蘭自中都計議軍事迴,上書求見,乞屏左右。上遣人諭之曰:「屏人奏事,朕固常爾。近以游茂因緣生疑間之語,故凡有所引見,必令一近臣立侍,汝有封章亦無患不密也。」尋召至近侍局,給紙劄令書所欲言,書未及半,上出御便殿見之,悉去左右,惟近侍局直長趙和和在焉。素蘭奏曰:「臣聞興衰治亂有國之常,在所用之人如何耳。用得其人,雖衰亂尚可扶持,一或非才,則治安亦亂矣。向者乣軍之變,中都帥府自足勦滅,朝廷乃令移剌塔不也等招誘之,使帥府不敢盡其力,旣不能招,愈不可制矣。至於伯德文哥之叛,帥府方議削其權,而朝廷傳旨俾領義軍,文哥由是益肆,改除之令輒拒不受,不臣之狀亦顯矣。帥府方且收捕,而朝廷復赦之,且不令隸帥府。國家付方面於重臣,乃不信任,顧養叛賊之姦,不知誰為陛下畫此計者。臣自外風聞,皆平章高琪之意,惟陛下裁察。」上曰:「汝言皆是。文哥之事,朕所未悉,誠如所言,朕肯赦之乎?且汝何以知此事出於高琪。」素蘭曰:「臣見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劉溫云『所差人張希韓至自南京,道副樞平章處分,已奏令文哥隸大名行省,勿復遵中都帥府約束』。溫即具言於帥府。然則,罪人與高琪計結明矣。」上頷之。素蘭續奏曰:「高琪本無勳勞,亦無公望,向以畏死故擅誅胡沙虎,蓋出無聊耳。一旦得志,妒賢能,樹姦黨,竊弄國權,自作威福。去歲,都下書生樊知一者詣高琪言,『乣軍不可信,恐終作亂』,遂以刀杖決殺之,自是無復敢言軍國利害者。宸聰之不通,下情之不達,皆此人罪也。及乣軍為變,以黨人塔不也為武寧軍節度使往招之,已而無成,則復以為武衛軍使。塔不也何人,且有何功,而重用如此。以臣觀之,此賊變亂紀綱,戕害忠良,實有不欲國家平治之意。昔東海時,胡沙虎跋扈無上,天下知之,而不敢言,獨臺官烏古論德升、張行信彈劾其惡,東海不察,卒被其禍。今高琪之姦過於胡沙虎遠矣。臺諫職當言責,迫於兇威,噤不敢忤。然內外臣庶見其恣橫,莫不扼腕切齒,欲一剚刃,陛下何惜而不去之耶。臣非不知言出而患至,顧臣父子迭仕聖朝,久食厚祿,不敢偷安。惟陛下斷然行之,社稷之福也。」上曰:「此乃大事,汝敢及之,甚善。」素蘭復奏:「丞相福興,國之勳舊,乞召還京,以鎮雅俗,付左丞彖多以留後事,足矣。」上曰:「如卿所言,二人得無相惡耶。」素蘭曰:「福興、彖多同心同德,無不協者。」上曰:「都下事殷,恐丞相不可輟。」素蘭曰:「臣聞朝廷正則天下正,不若令福興還,以正根本。」上曰:「朕徐思之。」素蘭出,上復戒曰:「今日與朕對者止汝二人,慎無泄也。」厥後,上以素蘭屢進直言,命再任監察御史。
       四年三月,言:「臣近被命體問外路官,廉幹者擬不差遣,若懦弱不公者罷之,具申朝廷,別議擬注。臣伏念彼懦弱不公之人雖令罷去,不過止以待闕者代之,其能否又未可知,或反不及前官,蓋徒有選人之虛名,而無得人之實迹。古語曰『縣令非其人,百姓受其殃』。今若後官更劣,則為患滋甚,豈朝廷恤民之意哉。夫守令,治之本也。乞令隨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各舉堪充司縣長官者,仍明著舉官姓名,他日察其能否,同定賞罰,庶幾其可。議者或以閡選法、紊資品為言,是不知方今之事與平昔不同,豈可拘一定之法,坐視斯民之病而不權宜更定乎。」詔有司議行之。
       時哀宗為皇太子,春宮所設師保贊諭之官多非其人,於是素蘭上章言:「臣聞太子者天下之本也,欲治天下先正其本,正本之要無他,在選人輔翼之耳。夫生于齊者能齊言而不能楚語,未習之故也。人之性亦在夫習之而已。昔成王在襁褓中,即命周、召以為師保,戒其逸豫之心,告以持守之道,終之功光文、武,垂休無窮。欽惟陛下順天人之心,預建春宮。皇太子仁孝聰明出于天資,緫制樞務固已綽然有餘,儻更選賢如周、召之儔者使之夾輔,則成周之治不足侔矣。」上稱善。未幾,擢為內侍局直長,尋遷諫議大夫,進侍御史。
       興定二年四月,以蒲鮮萬奴叛,遣素蘭與近侍局副使內族訛可同赴遼東,詔諭之曰:「萬奴事竟不知果何如,卿等到彼當得其詳,然宜止居鐵山,若復遠去,則朕難得其耗也。」又曰:「朕以訛可性頗率易,故特命卿偕行,每事當詳議之。」素蘭將行,上言曰:「臣近請宣諭高麗復開互市事,聞以詔書付行省必蘭出。若令行省就遣諭之,不過鄰境領受,恐中間有所不通,使聖恩不達於高麗,高麗亦無由知朝廷本意也。況彼世為藩輔,未嘗闕臣子禮,如遣信使明持恩詔諭之,貸糧、開市二者必有一濟。苟俱不從,則其曲在彼,然後別議圖之可也。」上是其言,於是遣典客署書表劉丙從行。及還,授翰林待制。
       正大元年正月,詔集群臣議修復河中府,素蘭與陳規等奏其未可,語在規傳。是月,轉刑部郎中。時南陽人布陳謀反,坐繫者數百人,司直白華言於素蘭曰:「此獄詿誤者多,新天子方務寬大,他日必再詔推問,比得昭雪,死於榜笞之下者多矣。」素蘭命華及檢法邊澤分別當死、當免者,素蘭以聞,止坐首惡及擬偽將相者數人,餘悉釋之。八月,權戶部侍郎。二年三月,授京西司農卿,俄改司農大卿,轉御史中丞。七年七月,權元帥右都監、參知政事,行省於京兆。未幾,遷金安軍節度使,兼同、華安撫使。旣而,召還朝,行至陝被圍,久之,亡奔行在,道中遇害。
       素蘭蒞官以修謹得名,然苛細不能任大事,較之輩流頗可稱。自擢為近侍局直長,每進言多有補益。其居父喪,不飲酒,廬墓三年,時論以為難。
       陳規字正叔,絳州稷山人。明昌五年詞賦進士,南渡為監察御史。貞祐三年十一月,上章言:「參政侯摯初以都西立功,獲不次之用,遂自請鎮撫河北。陛下遽授以執政,蓋欲責其報效也。旣而盤桓西山,不能進退,及召還闕,自當辭避,乃恬然安居,至於按閱倉庫,規畫榷酤,豈大臣所宜親。方今疆土日蹙,將帥乏人,士不選練,冗食猥多,守令貪殘,百姓流亡,盜賊滋起,災變不息,則當日夜講求其故,啟告陛下者也,而摯未嘗及之。伏願陛下特賜省察,量其才分別加任使,無令負天下之謗。」不報。又言:「警巡使馮祥進由刀筆,無他才能,第以慘刻督責為事。由是升職,恐長殘虐之風,乞黜退以勵餘者。」詔即罷祥職,且諭規曰:「卿知臣子之分,敢言如此,朕甚嘉之。」
       四年正月,上言:「伏見沿河悉禁物斛北渡,遂使河北艱食,人心不安。昔秦、晉為讎,一遇年饑則互輸之粟。今聖主在上,一視同仁,豈可以一家之民自限南北,坐視困餒而不救哉。況軍民效死禦敵,使復乏食,生亦何聊,人心一搖,為害不細。臣謂宜於大陽、孟津等渡委官閱視,過河之物每石官收不過其半,則富有之家利其厚息,輻湊而往,庶幾公私俱足。」宰執以河南軍儲為重,詔兩渡委官取其八,二以與民,至春澤足,大兵北還,乃依規請。制可。
       三月,上言:「臣因巡按至徐州。去歲河北紅襖盜起,州遣節度副使紇石烈鶴壽將兵討之,而乃大掠良民家屬為驅,甚不可也。乞明勑有司,凡鶴壽所虜俱放免之,餘路軍人有掠本國人為驅者,亦乞一體施行,庶幾河朔有所係望,上恩無有極已。」事下尚書省,命徐州、歸德行院拘括放之,有隱匿者坐掠人為奴婢法,仍許諸人告捕,依令給賞,被虜人自訴者亦賞之。
       四月,上言:「河北瀕河州縣,率距一舍為一寨,籍居民為兵。數寨置緫領官一人,並以宣差從宜為名。其人大抵皆閑官,義軍之長、偏裨之屬尤多無賴輩,徵逐宴飲取給于下,日以為常。及敵至則伏匿不出,敵去騷擾如初。此輩小人假以重柄,朝廷號令威權無乃太輕乎。臣謂宜皆罷之,第委宣撫司從宜措畫足矣。」制可。
       七月,上章言:
       陛下以上聖寬仁之姿,當天地否極之運,廣開言路以求至論,雖狂妄失實者亦不坐罪。臣忝耳目之官,居可言之地,苟為緘默,何以仰酬洪造。謹條陳八事,願不以人微而廢之,即無可採,乞放歸山林以懲尸祿之罪。
       一曰:責大臣以身任安危。今北兵起自邊陲,深入吾境,大小之戰無不勝捷,以致神都覆沒,翠華南狩,中原之民肝腦塗地,大河以北莽為盜區,臣每念及此,驚怛不已。況宰相大臣皆社稷生靈所繫以安危者,豈得不為陛下憂慮哉。每朝奏議不過目前數條,特以碎末,互生異同,俱非救時之急者。況近詔軍旅之務,專委樞府,尚書省坐視利害,泛然不問,以為責不在己,其於避嫌周身之計則得矣,社稷生靈將何所賴。古語云:「疑則勿任,任則勿疑。」又曰:「謀之欲衆,斷之欲獨。」陛下旣以宰相任之,豈可使親其細而不圖其大者乎。伏願特出睿斷,若軍伍器械、常程文牘即聽樞府專行,至于戰守大計、征討密謀皆須省院同議可否,則為大臣者知有所責,而天下可為矣。
       二曰:任臺諫以廣耳目。人主有政事之臣,有議論之臣。政事之臣者宰相執政,和陰陽,遂萬物,鎮撫四夷,親附百姓,與天子經綸於廟堂之上者也。議論之臣者諫官御史,與天子辨曲直、正是非者也。二者豈可偏廢哉。昔唐文皇制中書門下入閤議事皆令諫官隨之,有失輒諫。國朝雖設諫官,徒備員耳,每遇奏事皆令迴避。或兼他職,或為省部所差,有終任不覿天顏、不出一言而去者。雖有御史,不過責以糾察官吏、照刷案牘、巡視倉庫而已,其事關利害或政令更革,則皆以為機密而不聞。萬一政事之臣專任胸臆、威福自由,或掌兵者以私見敗事機,陛下安得而知之。伏願遴選學術博、通曉世務、骨鯁敢言者以為臺諫,凡事關利害皆令預議,其或不當,悉聽論列,不許兼職及充省部委差,苟畏徇不言則從而黜之。
       三曰:崇節儉以荅天意。昔衛文公乘狄人滅國之餘,徙居楚丘,纔革車三十兩,乃躬行儉約,冠大帛之冠,衣大布之衣,季年致騋牝三千,遂為富庶。漢文帝承秦、項戰爭之後,四海困窮,天子不能具鈞駟,乃示以敦朴,身衣弋綈,足履革舄,未幾天下富安,四夷咸服。國家自兵興以來,州縣殘毀,存者復為土寇所擾,獨河南稍完,然大駕所在,其費不貲,舉天下所奉責之一路,顧不難哉。賴陛下慈仁,上天眷佑,蝗災之餘而去歲秋禾、今年夏麥稍得支持。夫應天者要在以實,行儉者天必降福,切見宮中及東宮奉養與平時無異,隨朝官吏、諸局承應人亦未嘗有所裁省。至於貴臣、豪族、掌兵官莫不以奢侈相尚,服食車馬惟事紛華。今京師鬻明金衣服及珠玉犀象者日增於舊,俱非克己消厄之道。願陛下以衛文公、漢文帝為法,凡所奉之物痛自撙節,罷冗員,減浮費,戒豪侈,禁戢明金服飾,庶皇天悔禍,太平可致。
       四曰:選守令以結民心。方今舉天下官吏軍兵之費、轉輸營造之勞,皆仰給河南、陝西。加之連年蝗旱,百姓荐饑,行賑濟則倉廩懸乏,免征調則用度不足,欲其實惠及民,惟得賢守令而已。當賦役繁殷、期會促迫之際,若措畫有方則百姓力省而易辦,一或乖謬有不勝其害者。況縣令之弊無甚于今,由軍衛監當進納勞效而得者十居八九,其桀黠者乘時貪縱,庸懦者權歸猾吏。近雖遣官廉察,治其姦濫,易其疲軟,然代者亦非選擇,所謂除狼得虎也。伏乞明勑尚書省,公選廉潔無私、才堪牧民者,以補州府官。仍清縣令之選,及責隨朝七品、外任六品以上官各保堪任縣令者一員,如他日犯贓並從坐。其資歷已係正七品,及見任縣令者,皆聽寄理,俟秩滿升遷。復令監察以時巡按,有不法及不任職者究治之,則實惠及民而民心固矣。
       五曰:博謀群臣以定大計。比者徙河北軍戶百萬餘口于河南,雖革去冗濫而所存猶四十二萬有奇,歲支粟三百八十餘萬斛,致竭一路終歲之歛,不能贍此不耕不戰之人。雖無邊事,亦將坐困,況兵事方興,未見息期耶。近欲分布沿河,使自種殖,然游惰之人不知耕稼,群飲賭博習以成風,是徒煩有司徵索課租而已。舉數百萬衆坐糜廩給,緩之則用闕,急之則民疲,朝廷惟此一事已不知所處,又何以待敵哉。是蓋不審於初,不計其後,致此誤也。使初遷時去留從其所願,則欲來者是足以自贍之家,何假官廩,其留者必有避難之所,不必強遣,當不至今日措畫之難。古昔人君將舉大事,則謀及乃心,謀及卿士、庶人、卜筮,乞自今凡有大事必令省院臺諫及隨朝五品以上官同議為便。
       六曰:重官賞以勸有功。陛下即位以來,屢沛覃恩以均大慶,不吝官爵以激人心,至有未滿一任而併進十級,承應未出職而已帶驃騎榮祿者,冗濫之極至于如此,復開鬻爵進獻之門,然則被堅執銳效死行陣者何所勸哉。官本虛名,特出於人主之口,而天下之人極意趨慕者,以朝廷愛重耳。若不計勳勞,朝授一官,暮升一職,人亦將輕之而不慕矣。已然之事旣不可咎,伏願陛下重惜將來,無使公器為尋常之具,功賞為僥倖所乘。又今之散官動至三品,有司艱於遷授,宜於減罷八資內量增階數,易以美名,庶幾歷官者不至于太驟,而國家恩權不失之太輕矣。
       七曰:選將帥以明軍法。夫將者國之司命,天下所賴以安危者也。舉萬衆之命付之一人,呼吸之間以決生死,其任顧不重歟?自北兵入境,野戰則全軍俱殃,城守則闔郡被屠,豈皆士卒單弱、守備不嚴哉,特以庸將不知用兵之道而已。古語云:「三辰不軌,取士為相。四夷交侵,拔卒為將。」今之將帥大抵先論出身官品,或門閥膏粱之子,或親故假託之流,平居則意氣自高,遇敵則首尾退縮,將帥旣自畏怯,士卒夫誰肯前。又居常裒刻,納其饋獻,士卒因之以擾良民而莫可制。及率之應敵,在途則前後亂行,頓次則排門擇屋,恐逼小民,恣其求索,以此責其畏法死事,豈不難哉。況今軍官數多,自千戶而上有萬戶、有副統、有都統、有副提控,十羊九牧,號令不一,動相牽制。切聞國初取天下,元帥而下惟有萬戶,所統軍士不下數萬人,專制一路豈在多哉,多則難擇,少則易精。今之軍法,每二十五人為一謀克,四謀克為一千戶,謀克之下有蒲輦一人、旗鼓司火頭五人,其任戰者纔十有八人而已。又為頭目選其壯健以給使令,則是一千戶所統不及百人,不足成其隊伍矣。古之良將常與士卒同甘苦,今軍官旣有俸廩,又有券糧,一日之給兼數十人之用。將帥則豐飽有餘,士卒則飢寒不足,曷若裁省冗食而加之軍士哉。伏乞明勑大臣,精選通曉軍政者,分詣諸路,編列隊伍,要必五十人為一謀克,四謀克為一千戶,五千戶為一萬戶,謂之散將。萬人設一都統,謂之大將,緫之帥府。數不足者皆併之,其副統、副提控及無軍虛設都統、萬戶者悉罷省。仍勑省院大臣及內外五品以上,各舉方略優長、武勇出衆、材堪將帥者一二人,不限官品,以充萬戶以上都統、元帥之職。千戶以下,選軍中有謀略武藝為衆所服者充。申明軍法,居常教閱,必使將帥明於奇正虛實之數,士卒熟于坐作進退之節。至于弓矢鎧仗須令自負,習於勞苦。若有所犯,必刑無赦。則將帥得人,士氣日振,可以待敵矣。
       八曰:練士卒以振兵威。昔周世宗常曰:「兵貴精而不貴多,百農夫不能養一戰士,奈何朘民脂膏養此無用之卒。苟健懦不分,衆何以勸。」因大蒐軍卒,遂下淮南、取三關,兵不血刃,選練之力也。唐魏徵曰:「兵在以道御之而已。御壯健足以無敵于天下,何取細弱以增虛數。」比者凡戰多敗,非由兵少,正以其多而不分健懦,故為敵所乘,懦者先奔,健者不能獨戰而遂潰,此所以取敗也。今莫若選差習兵公正之官,將已籍軍人隨其所長而類試之。其武藝出衆者別作一軍,量增口糧,時加訓練,視等第而賞之。如此,則人人激厲,爭效所長,而衰懦者亦有可用之漸矣。昔唐文皇出征,常分其軍為上中下,凡臨敵則觀其強弱,使下當其上,而上當其中,中當其下。敵乘下軍不過奔逐數步,而上軍中軍已勝其二軍,用是常勝。蓋古之將帥亦有以懦兵委敵者,要在預為分別,不使混淆耳。
       上覽書不悅,詔付尚書省詰之。宰執惡其紛更諸事,謂所言多不當。於是,規惶懼待罪,詔諭曰:「朕始以規有放歸山林之語,故令詰之,乃辭以不識忌諱,意謂朕惡其言而怒也。朕初無意加罪,其令御史臺諭之。」尋出為徐州帥府經歷官。
       正大元年,召為右司諫,數上章言事,尋權吏部郎中。時詔群臣議修復河中府,規與楊雲翼等言:「河中今為無人之境,陝西民力疲乏,修之亦不能守,不若以見屯軍士量力補治,待其可守即修之未晚也。」從之。未幾,坐事解職。初,吏部尚書趙伯成坐銓選吏員出身王京與進士王著填開封警巡判官見闕,為京所訟免官,規亦坐之。是年十一月,改充補闕。十二月,言將相非材,且薦數人可用者。
       二年正月,規及臺諫同奏五事:一,乞尚書省提控樞密院,如大定、明昌故事。二,簡留親衛軍。三,沙汰冗軍,減行樞密院、帥府。四,選大臣為宣撫使,招集流亡以實邊防。五,選官置所,議一切省減。略施行之。
       四月,以大旱詔規審理冤滯,臨發上奏:「今河南一路便宜、行院、帥府、從宜凡二十處,陝西行尚書省二、帥府五,皆得以便宜殺人,冤獄在此不在州縣。」又曰:「雨水不時則責審理,然則職燮理者當何如。」上善其言而不能有為也。
       十一月,上召完顏素蘭及規入見,面諭曰:「宋人輕犯邊界,我以輕騎襲之,冀其懲創告和,以息吾民耳。宋果行成,尚欲用兵乎。卿等當識此意。」規進曰:「帝王之兵貴於萬全,昔光武中興,所征必克,猶言『每一出兵,頭須為白』。兵不妄動如此。」上善之。四年三月,上召群臣喻以陝西事曰:「方春北方馬漸羸瘠,秋高大勢併來,何以支持。朕已喻合達盡力決一戰矣,卿等以為如何。」又言和事無益,撒合輦力破和議,賽不言:「今已遣和使,可中輟乎。」餘皆無言,規獨進曰:「兵難遙度,百聞不如一見。臣嘗任陝西官,近年又屢到陝西,兵將冗懦,恐不可用,未如聖料。」言未終,烏古論四和曰:「陳規之言非是,臣近至陝西,軍士勇銳,皆思一戰。」監察御史完顏習顯從而和之,上首肯,又泛言和事。規對曰「和事固非上策,又不可必成,然方今事勢不得不然。使彼難從,猶可以激厲將士,以待其變。」上不以為然。明日,又令集議省中,欲罷和事,群臣多以和為便,乃詔行省斟酌發遣,而事竟不行。
       十月,規與右拾遺李大節上章,劾同判大睦親事撒合輦諂佞,招權納賄及不公事。由是撒合輦竟出為中京留守,朝廷快之。五年二月,又與大節言三事:一,將帥出兵每為近臣牽制,不得專輒。二,近侍送宣傳旨,公受賂遺,失朝廷體,可一切禁絕。三,罪同罰異,何以使人。上嘉納焉。
       初,宣宗嘗召文繡署令王壽孫作大紅半身繡衣,且戒以勿令陳規知。及成,進,召壽孫問曰「曾令陳規輩知否?」壽孫頓首言:「臣侍禁庭,凡宮省大小事不敢為外人言,況親被聖訓乎。」上因嘆曰:「陳規若知,必以華飾諫我,我實畏其言。」蓋規言事不假借,朝望甚重,凡宮中舉事,上必曰:「恐陳規有言。」一時近臣切議,惟畏陳正叔耳,挺然一時直士也。後出為中京副留守,未赴,卒,士論惜之。
       規博學能文,詩亦有律度。為人剛毅質實,有古人風,篤於學問,至老不廢。渾源劉從益見其所上八事,歎曰:「宰相材也。」每與人論及時事輒憤惋,蓋傷其言之不行也。南渡後,諫官稱許古、陳規,而規不以訐直自名,尤見重云。死之日,家無一金,知友為葬之。子良臣。
       許古字道真,汾陽軍節度使致仕安仁子也。登明昌五年詞賦進士第。貞祐初,自左拾遺拜監察御史。時宣宗遷汴,信任丞相高琪,無恢復之謀,古上章曰:
       自中都失守,廟社、陵寢、宮室、府庫,至于圖籍、重器,百年積累,一朝棄之。惟聖主痛悼之心至為深切,夙夜思懼所以建中興之功者,未嘗少置也。為臣子者食祿受責,其能無愧乎。且閭閻細民猶顒望朝廷整訓師徒,為恢復計。而今纔聞拒河自保,又盡徙諸路軍戶河南,彼旣棄其恒產無以自生,土居之民復被其擾,臣不知誰為此謀者。然業已如是,但當議所以處之,使軍無妄費,民不至困窮則善矣。
       臣聞安危所繫在於一相,孔子稱「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事勢至此,不知執政者每對天顏,何以仰荅清問也。今之所急,莫若得人,如前御史大夫裴滿德仁、工部尚書孫德淵,忠諒明敏,可以大用,近皆許告老,願復起而任之,必能有所建立以利國家。太子太師致仕孫鐸,雖頗衰疾,如有大議猶可賜召,或就問之。人才自古所難,凡知治體者皆當重惜,況此耆舊,豈宜輕棄哉。若乃臨事不盡其心,雖盡心而不明於理,得無益、失無損者,縱其尚壯,亦安所用。方時多難,固不容碌碌之徒備員尸素,以塞賢路也。惟陛下宸衷剛斷,黜陟一新,以幸天下。臣前為拾遺時,已嘗備論擇相之道,乞取臣前奏并今所言,加審思焉。
       臣又聞將者民之司命,國家安危所繫,故古之人君必重其選,為將者亦必以天下為己任。夫將者貴謀而賤戰,必也賞罰使人信之而不疑,權謀使人由之而不知,三軍奔走號令以取勝,然後中心誠服而樂為之用。邇來城守不堅,臨戰輒北,皆以將之不才故也。私於所暱,賞罰不公,至於衆怨,而懼其生變則撫摩慰籍,一切為姑息之事。由是兵輕其將,將畏其兵,尚能使之出死力以禦敵乎?願令腹心之臣及閑於兵事者,各舉所知,果得真才,優加寵任,則戰功可期矣。如河東宣撫使胥鼎、山東宣撫使完顏弼、涿州刺史內族從坦、昭義節度使必蘭阿魯帶,或忠勤勇幹,或重厚有謀,皆可任之以扞方面。
       又曰:
       河北諸路以都城旣失,軍戶盡遷,將謂國家舉而棄之,州縣官往往逃奔河南。乞令所在根括,立期遣還,違者勿復錄用。未嘗離任者議加恩賚,如願自效河北者亦聽陳請,仍先賞之,減其日月。州縣長貳官並令兼領軍職,許擇軍中有才略膽勇者為頭目,或加爵命以收其心,能取一府者即授以府長官,州縣亦如之,使人懷復土之心。別遣忠實幹濟者,以文檄官賞招諸脅從人,彼旣苦於敵役,來者必多,敵勢當自削。有司不知出此,而但為清野計,事無緩急惟期速辦,今晚禾十損七八,遠近危懼,所謀可謂大戾矣。
       又曰:
       京師諸夏根本,況今常宿重兵,緩急征討必由于此,平時尚宜優於外路,使百姓有所蓄積,雖在私室猶公家也。今有司搜括餘糧,致轉販者無復敢入,宜即止之。
       臣頃看讀陳言,見其盡心竭誠以吐正論者率皆草澤踈賤之人,況在百僚,豈無為
       國深憂進章踈者乎?誠宜明勑中外,使得盡言不諱,則太平之長策出矣。詔付尚書省,略施行焉。
       尋遷尚書左司員外郎,兼起居注,無何,轉右司諫。時丞相高琪立法,職官有犯皆的決,古及左司諫抹撚胡魯剌上言曰:「禮義廉恥以治君子,刑罰威獄以治小人,此萬世不易論也。近者朝廷急於求治,有司奏請從權立法:職官有犯應贖者亦多的決。夫爵祿所以馭貴也,貴不免辱,則卑賤者又何加焉。車駕所駐非同征行,而凡科徵小過皆以軍期罪之,不已甚乎。陛下仁恕,決非本心,殆有司不思寬靜可以措安,而專事督責故耳。且百官皆朝廷遴選,多由文行、武功、閥閱而進,乃與凡庶等,則享爵祿者亦不足為榮矣。抑又有大可慮者,為上者將曰官猶不免,民復何辭,則苛暴之政日行。為下者將曰彼旣亦然,吾復何恥,則陵犯之心益肆。其弊豈勝言哉。伏願依元年赦恩『刑不上大夫』之文,削此一切之法,幸甚。」上初欲行之,而高琪固執以為不可,遂寢。
       四年,以右司諫兼侍御史。時大兵越潼關而東,詔尚書省集百官議,古上言曰:「兵踰關而朝廷甫知,此蓋諸將欺蔽罪也。雖然,大兵駐閿鄉境數日不動,意者恐吾河南之軍逆諸前,陝西之衆議其後,或欲先令覘者伺趨向之便,或以深入人境非其地利而自危,所以觀望未遽進也。此時正宜選募銳卒併力擊之,且開其歸路,彼旣疑惑,遇敵必走,我衆從而襲之,其破必矣。」上以示尚書省,高琪沮其議,遂不行。是月,始置招賢所,令古等領其事。
       興定元年七月,上聞宋兵連陷贛榆、漣水諸縣,且獲偽檄,辭多詆斥,因諭宰臣曰:「宋人構禍久矣,朕姑含容者,衆慮開兵端以勞吾民耳。今數見侵,將何以處,卿等其與百官議。」於是集衆議于都堂,古曰:「宋人孱弱,畏我素深,且知北兵方強,將恃我為屏蔽,雖時跳梁,計必不敢深入,其侮嫚之語,特市井屠沽兒所為,烏足較之。止當命有司移文,諭以本朝累有大造,及聖主兼愛生靈意。彼若有知,復尋舊好,則又何求。其或怙惡不悛,舉衆討之,顧亦未晚也。」時預議者十餘人,雖或小異而大略則一,旣而丞相高琪等奏「百官之議,咸請嚴兵設備以逸待勞,此上策也。」上然之。
       時朝廷以諸路把軍官時有不和不聽,更相訴訟,古上言曰:「臣以為善者有勸,惡者有懲,國之大法也。苟善惡不聞,則上下相蒙,懲勸無所施矣。」上嘉納之。
       古以朝廷欲舉兵伐宋,上踈諫曰:「昔大定初,宋人犯宿州,已而屢敗,世宗料其不敢遽乞和,乃勑元帥府遣人議之,自是太平幾三十年。泰和中,韓侂冑妄開邊釁,章宗遣駙馬僕散揆討之。揆慮兵興費重不能久支,陰遣侂冑族人齎乃祖琦畫像及家牒,偽為歸附,以見丘崇,因之繼好,振旅而還。夫以世宗、章宗之隆,府庫充實,天下富庶,猶先俯屈以即成功,告之祖廟,書之史冊,為萬世美談,今其可不務乎?今大兵少息,若復南邊無事,則太平不遠矣。或謂專用威武可使宋人屈服,此殆虛言,不究實用。借令時獲小捷,亦不足多賀。彼見吾勢大,必堅守不出,我軍倉猝無得,須還以就糧,彼復乘而襲之,使我欲戰不得、欲退不能,則休兵之期殆未見也。況彼有江南蓄積之餘,我止河南一路征歛之弊,可為寒心。願陛下隱忍包容,速行此策,果通和,則大兵聞之亦將歛迹,以吾無掣肘故也。河南旣得息肩,然後經略朔方,則陛下享中興之福,天下賴涵養之慶矣。惟陛下略近功、慮後患,不勝幸甚。」上是其言,即命古草議和牒文,旣成以示宰臣,宰臣言其有哀祈之意,自示微弱,遂不用。
       監察御史粘割梭失劾榷貨司同提舉毛端卿貪污不法,古以詞理繁雜輒為刪定,頗有脫漏,梭失以聞,削官一階,解職,特免殿年。三年正月,尚書省奏諫官闕員,因以古為請,上曰:「朕昨暮方思古,而卿等及之,正合朕意,其趨召之。」復拜左補闕。八月,削官四階,解職。初,朝廷遣近侍局直長溫敦百家奴暨刑部侍郎奧屯胡撒合徙吉州之民於丹以避兵鋒,州民重遷,遮道控訴,百家奴諭以天子恐傷百姓之意,且令召晉安兵將護老幼以行。衆意兵至則必見強也,迺譟入州署,索百家奴殺之。胡撒合畏禍,矯徇衆情,與之會飲歌樂盡日,衆肩舁導擁、讙呼拜謝而去。旣還,詔古與監察御史紇石烈鐵論鞫之,諭旨曰:「百家奴之死皆胡撒合所賣也,其閱實以聞。」奧屯胡撒合旣下獄,上怒甚,亟欲得其情以正典刑,而古等頗寬縱之,胡撒合自縊死,有司以故出論罪,遂有是罰。
       哀宗初即位,召為補闕,俄遷左司諫,言事稍不及昔時。未幾,致仕,居伊陽,郡守為起伊川亭。古性嗜酒,老而未衰,每乘舟出村落間,留飲或十數日不歸,及泝流而上,老稚爭為挽舟,數十里不絕,其為時人愛慕如此。正大七年卒,年七十四。古平生好為詩及書,然不為士大夫所重,時論但稱其直云。
       天興間,有右司諫陳岢者,遇事輒言無少隱,上嘗面獎。及汴京被兵,屢上封事言得失,請戰一書尤為剴切,其略云:「今日之事,皆出陛下不斷,將相怯懦,若因循不決,一旦無如之何,恐君臣相對涕泣而已。」可謂切中時病,而時相赤盞合喜等沮之,策為不行,識者惜焉。岢字和之,滄州人,大安元年進士。
       贊曰:宣宗即位,孜孜焉以繼述世宗為志,而其所為一切反之。大定講和,南北稱治,貞祐用兵,生民塗炭。石琚為相,君臣之間務行寬厚。高琪秉政,惡儒喜吏,上下苛察。完顏素蘭首攻琪惡,謂琪必亂紀綱。陳規力言刀筆吏殘虐,恐壞風俗。許古請與宋和,辭極忠愛。三人所言皆切中時病,有古諍臣之風焉。宣宗知其為直,而不用其言,如是而欲比隆世宗,難矣。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世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
卷三 本紀第三 太宗
卷四 本紀第四 熈宗
卷五 本紀第五 海陵
卷六 本紀第六 世宗上
卷七 本紀第七 世宗中
卷八 本紀第八 世宗下
卷九 本紀第九 章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章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章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章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衛紹王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宣宗上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宣宗中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宣宗下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哀宗上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哀宗下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世紀補
卷二十 志第一 天文
卷二十一 志第二 曆上
卷二十二 志第三 曆下
卷二十三 志第四 五行
卷二十四 志第五 地理上
卷二十五 志第六 地理中
卷二十六 志第七 地理下
卷二十七 志第八 河渠
卷二十八 志第九 禮一
卷二十九 志第十 禮二
卷三十 志第十一 禮三
卷三十一 志第十二 禮四
卷三十二 志第十三 禮五
卷三十三 志第十四 禮六
卷三十四 志第十五 禮七
卷三十五 志第十六 禮八
卷三十六 志第十七 禮九
卷三十七 志第十八 禮十
卷三十八 志第十九 禮十一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 樂上
卷四十 志第二十一 樂下
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二 儀衛上
卷四十二 志第二十三 儀衛下
卷四十三 志第二十四 輿服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五 兵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六 刑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七 食貨一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八 食貨二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九 食貨三
卷四十九 志第三十 食貨四
卷五十 志第三十一 食貨五
卷五十一 志第三十二 選舉一
卷五十二 志第三十三 選舉二
卷五十三 志第三十四 選舉三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五 選舉四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九 百官四
卷五十九 表第一 宗室表
卷六十 表第二 交聘表上
卷六十一 表第三 交聘表中
卷六十二 表第四 交聘表下
卷六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 始祖以下諸子
卷六十六 列傳第四 始祖以下諸子
卷六十七 列傳第五
卷六十八 列傳第六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七 太祖諸子
卷七十 列傳第八
卷七十一 列傳第九
卷七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七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七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七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七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七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七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七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八十 列傳第十八
卷八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八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八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八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八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八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八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八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八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九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九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九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九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章宗諸子
卷九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九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九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九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九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九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0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0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0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0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0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0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0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0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0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一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五十八 世戚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忠義一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六十 忠義二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忠義三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忠義四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文藝上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文藝下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循吏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六十八 列女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七十 逆臣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判臣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外國上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外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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