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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繁體版)
卷七十七 列傳第十五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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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弼本名兀朮 亨本名孛迭 張邦昌 劉豫 撻懶
       宗弼,本名斡啜,又作兀朮,亦作斡出,或作晃斡出,太祖第四子也。
       希尹獲遼護衛習泥烈,問知遼帝獵鴛鴦濼。都統杲出青嶺,宗望、宗弼率百騎與馬和尚逐越盧、孛古、野里斯等,馳擊敗之。宗弼矢盡,遂奪遼兵士槍,獨殺八入,生獲五人,遂審得遼主在鴛鴦濼畋獵,尚未去,可襲取者。
       及宗望伐宋,宗弼從軍,取湯陰縣,降其卒三千人。至御河,宋人已焚橋,不得渡,合魯索以七十騎涉之,殺宋焚橋軍五百人。宗望遣吳孝民先入汴諭宋人,宗弼以三千騎薄汴城,宋上皇出奔,選百騎追之,弗及,獲馬三千而還。
       宗望薨,宗輔為右副元帥,徇地淄、青。宗弼敗宋鄭宗孟數萬衆,遂克青州。復破賊將趙成于臨朐,大破黃瓊軍,遂取臨朐。宗輔軍還,遇敵三萬衆于河上,宗弼擊敗之,殺萬餘人。
       詔伐宋康王,宗輔發河北,宗弼攻開德府,糧乏,轉攻濮州。前鋒烏林荅泰欲破王善二十萬衆,遂克濮州,降旁近五縣。攻開德府,宗弼以其軍先登,奮擊破之。攻大名府,宗弼軍復先登,破其城。河北平。
       宋主自揚州奔于江南,宗弼等分道伐之。進兵歸德,城中有自西門北門出者,當海復敗之。乃絕隍築道,列砲隍上,將攻之,城中人懼,遂降。先遣阿里、蒲盧渾至壽春,宗弼軍繼之。宋安撫使馬世元率官屬出降。進降廬州,再降巢縣王善軍。當海等破酈瓊萬餘衆于和州,遂自和州渡江。將至江寧西二十里,宋杜充率步騎六萬來拒戰,鶻盧補、當海、迪虎、大旲合擊破之。宋陳邦光以江寧府降。留長安奴、斡里也守江寧。使阿魯補、斡里也別將兵徇地,下太平州、濠州及句容、溧陽等縣,泝江而西,屢敗張永等兵,杜充遂降。
       宗弼自江寧取廣德軍路,追襲宋主于越州。至湖州,取之。先使阿里、蒲盧渾趨杭州,具舟于錢塘江。宗弼至杭州,官守巨室皆逃去,遂攻杭州,取之。宋主聞杭州不守,遂自越奔明州。宗弼留杭州,使阿里、蒲盧渾以精兵四千襲之。訛魯補、朮列速降越州。大旲破宋周汪軍,阿里、蒲魯渾破宋兵三千,遂渡曹娥江,去明州二十五里,大破宋兵,追至其城下。城中出兵,戰失利,宋主走入于海。宗弼中分麾下兵,會攻明州,克之。阿里、蒲盧渾泛海至昌國縣,執宋明州守趙伯諤,伯諤言「宋主奔溫州,將自溫州趨福州矣」。遂行海追三百餘里,不及,阿里、蒲盧渾乃還。
       宗弼還自杭州,遂取秀州。赤盞暉敗宋軍于平江,遂取平江。阿里率兵先趨鎮江,宋韓世忠以舟師扼江口,宗弼舟小,契丹、漢軍沒者二百餘人,遂自鎮江泝流西上。世忠襲之,奪世忠大舟十艘,於是宗弼循南岸,世忠循北岸,且戰且行。世忠艨艟大艦數倍宗弼軍,出宗弼軍前後數里,擊柝之聲,自夜達旦。世忠以輕舟來挑戰,一日數接。將至黃天蕩,宗弼乃因老鸛河故道開三十里通秦淮,一日一夜而成,宗弼乃得至江寧。撻懶使移剌古自天長趨江寧援宗弼,烏林荅泰欲亦以兵來會,連敗宋兵。
       宗弼發江寧,將渡江而北。宗弼軍渡自東,移剌古渡自西,與世忠戰于江渡。世忠分舟師絕江流上下,將左右掩擊之。世忠舟皆張五緉,宗弼選善射者,乘輕舟,以火箭射世忠舟上五緉,五緉著火箭,皆自焚,煙焰滿江,世忠不能軍,追北七十里,舟軍殲焉,世忠僅能自免。
       宗弼渡江北還,遂從宗輔定陝西。興張浚戰于富平,宗弼陷重圍中,韓常流矢中目,怒拔去其矢,血淋漓,以土塞創,躍馬奮呼搏戰,遂解圍,與宗弼俱出。旣敗張浚軍于富平,遂與阿盧補招降熈河、涇原兩路。及攻吳玠于和尚原,抵險不可進,乃退軍,伏兵起,且戰且走,行三十里,將至平地,宋軍陣于出口,宗弼大敗,將士多戰沒。明年,復攻和尚原,克之。天會十五年,為右副元帥,封瀋王。
       天眷元年,撻懶、宗磐執議以河南之地割賜宋,詔遣張通古等奉使江南。明年,宋主遣端明殿學士韓肖冑奉表謝,遣王倫等乞歸父喪及母韋氏兄弟。宗弼自軍中入朝,進拜都元帥。宗弼察撻懶與宋人交通賂遺,遂以河南、陝西與宋,奏請誅撻懶,復舊疆。是時,宗磐已誅,撻懶在行臺,復與鶻懶謀反。會置行臺於燕京,詔宗弼為太保,領行臺尚書省,都元帥如故,往燕京誅撻懶。撻懶自燕京南走,將亡入于宋,追至祁州,殺之。
       詔「諸州郡軍旅之事,決于帥府。民訟錢穀,行臺尚書省治之」。宗弼兼緫其事,遂議南伐。太師宗幹以下皆曰:「構蒙再造之恩,不思報德,妄自鴟張,祈求無厭,今若不取,後恐難圖。」上曰「彼將謂我不能奄有河南之地。且都元帥久在方面,深究利害,宜即舉兵討之。」遂命元帥府復河南疆土,詔中外。
       宗弼由黎陽趨汴,右監軍撒离喝出河中趨陝西。宋岳飛、韓世忠分據河南州郡要害,復出兵涉河東,駐嵐、石、保德之境,以相牽制。宗弼遣孔彥舟下汴、鄭兩州,王伯龍取陳州,李成取洛陽,自率衆取亳州及順昌府,嵩、汝等州相次皆下。時暑,宗弼還軍于汴,岳飛等軍皆退去,河南平,時天眷三年也。上使使勞問宗弼以下將士,凡有功軍士三千,並加忠勇校尉。攻嵐、石、保德皆克之。
       宗弼入朝,是時,上幸燕京,宗弼見於行在所。居再旬,宗弼還軍,上起立酌酒飲之,賜以甲冑弓矢及馬二匹。宗弼已啟行四日,召還。至日,希尹誅。越五日,宗弼還軍,進伐淮南,克廬州。
       上幸燕京。宗弼朝燕京,乞取江南,上從之。制詔都元帥宗弼比還軍與宰臣同入奏事。俄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太保、都元帥、領行臺如故。詔以燕京路隸尚書省,西京及山後諸部族隸元帥府。乃還軍,遂伐江南。旣渡淮,以書責讓宋人,宋人荅書乞加寬宥。宗弼令宋主遣信臣來稟議,宋主乞「先斂兵,許弊邑拜表闕下」,宗弼以便宜約以畫淮水為界。上遣護衛將軍撒改往軍中勞之。
       皇統二年二月,宗弼朝京師,兼監修國史。宋主遣端明殿學士何鑄等進誓表,其表曰:「臣構言,今來畫疆,合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自鄧州西四十里并南四十里為界,屬鄧州。其四十里外並西南盡屬光化軍,為弊邑沿邊州城。旣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季差人般送至泗州交納。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臣今旣進誓表,伏望上國蚤降誓詔,庶使弊邑永有憑焉。」
       宗弼進拜太傅。迺遣左宣徽使劉筈使宋,以兗冕圭寶珮璲玉冊冊康王為宋帝。其冊文曰:「皇帝若曰:咨爾宋康王趙構。不弔,天降喪于爾邦,亟瀆齊盟,自貽顛覆,俾爾越在江表。用勤我師旅,蓋十有八年于茲。朕用震悼,斯民其何罪。今天其悔禍,誕誘爾衷,封奏狎至,願身列于藩輔。今遣光祿大夫、左宣徽使劉筈等持節冊命爾為帝,國號宋,世服臣職,永為屏翰。嗚呼欽哉,其恭聽朕命。」仍詔天下。賜宗弼人口牛馬各千、駝百、羊萬,仍每歲宋國進貢內給銀、絹二千兩、匹。
       宗弼表乞致仕,不許,優詔荅之,賜以金券。皇統七年,為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領行臺尚書省事如故。皇統八年,薨。大定十五年,謚忠烈,十八年,配享太宗廟廷。子孛迭。
       亨本名孛迭。熈宗時,封芮王,為猛安,加銀青光祿大夫。天德初,加特進。海陵忌太宗諸子,將謁太廟,以亨為右衛將軍,語在太宗諸王傳。
       海陵賜良弓,亨性直,材勇絕人,喜自負,辭曰:「所賜弓,弱不可用。」海陵遂忌之,出為真定尹,謂亨曰:「太宗諸子方強,多在河朔、山東,真定據其衝要,如其有變,欲倚卿為重耳。」其實忌亨也。歷中京、東京留守。家奴梁遵告亨與衛士符公弼謀反,考驗無狀,遵坐誅。海陵益疑之。改廣寧尹,再任李老僧使伺察亨動靜,且令構其罪狀。
       亨初除廣寧,諸公主宗婦往賀其母徒單氏,太祖長女兀魯曰「孛迭雖稍下遷,勿以為嫌,國家視京府一也,況孛迭年富,何患不貴顯乎。」是時,兀魯與徒單斜也為室,斜也妾忽撻得幸於徒單后,忽撻詣后,告「兀魯語涉怨望,且指斥,又言孛迭當大貴」。海陵使蕭裕鞫之,左驗皆不敢言,遂殺兀魯而杖斜也,免其官,以兀魯怨望,斜也不先奏聞故也。乃封忽撻為莘國夫人。
       久之,亨家奴六斤頗黠,給使緫諸奴,老僧謂六斤曰:「爾渤海大族,不幸坐累為奴,寧不念為良乎。」六斤識其意。六斤嘗與亨侍妾私通,亨知之,怒曰:「必殺此奴。」六斤聞之懼,密與老僧謀告亨謀逆。亨有良馬,將因海陵生辰進之,以謂生辰進馬者衆,不能以良馬自異,欲他日入見進之。六斤言亨笑海陵不識馬,不足進。亨之奴有自京師來者,具言徒單阿里出虎誅死。亨曰:「彼有貸死誓券,安得誅之。」奴曰:「必欲殺之,誓券安足用哉。」亨曰:「然則將及我矣。」六斤即以為怨望,遂誣亨欲因間刺海陵。老僧即捕繫亨以聞。工部尚書耶律安禮、大理正忒里等鞫之,亨言嘗論鐵券事,實無反心,而六斤亦自引伏與妾私通,亨嘗言欲殺之狀。安禮等還奏,海陵怒,復遣與老僧同鞫之。與其家奴並加榜掠,皆不伏。老僧夜至亨囚所,使人蹴其陰間殺之。亨比至死,不勝楚痛,聲達於外。海陵聞亨死,佯為泣下,遣人諭其母曰:「爾子所犯法,當考掠,不意飲水致死。」
       亨擊鞠為天下第一,常獨當數人。馬無良惡,皆如意。馬方馳,輒投杖馬前,側身附地,取杖而去。每畋獵,持鐵連鎚擊狐兔。一日與海陵同行道中,遇群豕,亨曰:「吾能以鎚殺之。」即鎚遙擊,中其腹,穿入之。終以勇力見忌焉。
       正隆六夫,海陵遣使殺諸宗室,於是殺亨妃徒單氏、次妃大氏及子羊蹄等三人。大定初,追復亨官爵,封韓王。十七年,詔有司改葬亨及妻子。
       贊曰:宗弼蹙宋主于海島,卒定畫淮之約。熈宗舉河南、陝西以與宋人,矯而正之者,宗弼也。宗翰死,宗磐、宗雋、撻懶湛溺富貴,人人有自為之心,宗幹獨立,不能如之何,時無宗弼,金之國勢亦曰殆哉。世宗嘗有言曰:「宗翰之後,惟宗弼一人。」非虛言也。
       張邦昌,宋史有傳。天會四年,宗望軍圍汴,宋少帝請割三鎮地及輸歲幣、納質修好。於是,邦昌為宋太宰,與肅王樞俱為質以來。而少帝以書誘耶律余睹,宗翰、宗望復伐宋,執二帝以歸。劉彥宗乞復立趙氏,太宗不許。宋吏部尚書王時雍等請邦昌治國事,天會五年三月,立邦昌為大楚皇帝。
       初,少帝以康王構與邦昌為質,旣而肅王樞易之,康王乃歸。及宗望再舉兵,少帝復使康王奉玉冊玉寶袞冕,增上太宗尊號請和。康王至磁州,而宗望己自魏縣渡河圍汴矣。及二帝出汴州,從大軍北來,而邦昌至汴,康王入于歸德。邦昌勸進于歸德,康王已即位,罪以隱事殺之。
       邦昌死,太宗聞之,大怒,詔元帥府伐宋,宋主走揚州,事具宗翰等傳。其後,太宗復立劉豫繼邦昌,號大齊。
       劉豫字彥游,景州阜城人。宋宣和末,仕為河北西路提刑。徙浙西,抵儀真,喪妻翟氏,繼值父憂。康王至揚州,樞密使張愨薦知濟南府。是時,山東盜賊滿野,豫欲得江南一郡,宰相不與,忿忿而去。撻懶攻濟南,有關勝者,濟南驍將也,屢出城拒戰,豫遂殺關勝出降。遂為京東東、西、淮南安撫使,知東平府兼諸路馬步軍都緫管,節制河外諸軍。以豫子麟知濟南府,撻懶屯兵衝要,以鎮撫之。
       初,康王旣殺張邦昌,自歸德奔揚州,詔左右副元帥合兵討之,詔曰:「俟宋平,當援立藩輔,以鎮南服,如張邦昌者。」及宋主自明州入海亡去,宗弼北還,乃議更立其人。衆議折可求、劉豫皆可立,而豫亦有心。撻懶為豫求封,太宗用封張邦昌故事,以九月朔旦授策,受策之後,以藩王禮見使者。臣宗翰、臣宗輔議:「旣策為藩輔,稱臣奉表,朝廷報諭詔命,避正位與使人抗禮,餘禮並從帝者。」詔曰:「今立豫為子皇帝,旣為鄰國之君,又為大朝之子,其見大朝使介,惟使者始見躬問起居與面辭有奏則立,其餘並行皇帝禮。」
       天會八年九月戊申,備禮冊命,立豫為大齊皇帝,都大名,仍號北京,置丞相以下官,赦境內。復自大名還居東平,以東平為東京,汴州為汴京,降宋南京為歸德府,降淮寧、永昌、順昌、興仁府俱為州。張孝純等為宰相,弟益為北京留守,母翟氏為皇太后,妾錢氏為皇后。錢氏,宣和內人也。以辛亥年為阜昌元年。以其子麟為尚書左丞相、諸路兵馬大緫管。宋人畏之,待以敵國禮,國書稱大齊皇帝。豫宰相張孝純、鄭億年、李鄴家人皆在宋,宋人加意撫之。阜昌二年,豫遷都于汴。睿宗定陝西,太宗以其地賜豫,從張邦昌所受封略故也。
       元帥府使蕭慶如汴,與豫議以伐宋事,豫報曰:「宋主軍帥韓世忠屯潤州,劉光世屯江寧。今舉大兵,欲往采石渡江,而劉光世拒守江寧;若出宿州抵揚州,則世忠必聚海船截瓜洲渡。若輕兵直趨采石,彼未有備,我必徑渡江矣。光世海船亦在潤州,韓世忠必先取之,二將由此必不和。以此逼宋主,其可以也。」
       未幾,宋主閤門宣贊舍人徐文將大小船六十隻、軍兵七百餘人來奔,至密州界中,率將佐至汴。豫與元帥府書曰:「徐文一行,久在海中,盡知江南利害。文言:宋主在杭州,其候潮門外錢塘江內有船二百隻。宋主初走入海時,於此上船,過錢塘江別有河入越州,向明州定海口迤邐前去昌國縣,其縣在海中,宋人聚船積糧之處。今大軍可先往昌國縣,攻取船糧,還趨明州城下,奪取宋主御船,直抵錢塘江口。今自密州上船,如風勢順,可五日夜到昌國縣,或風勢稍慢,十日或半月可至。」
       初,宗弼自江南北還,宗翰將入朝,再議以伐宋事。宗翰堅執以為可伐。宗弼曰:「江南卑濕,今士馬困憊,糧儲未豐足,恐無成功。」宗翰曰:「都監務偷安爾。」及豫以書報,而睿宗亦不肯用豫策,使撻懶帥師至瓜洲而還。
       天會十四年,制詔「齊國與本朝軍民相訴,關涉文移,署年止用天會」。天會十五年,詔廢齊國,降封豫為蜀王。豫稱大號凡八年。於是,置行臺尚書省於汴,除去豫弊政,人情大悅。以故齊宰相張孝純權行臺左丞相,遂遷豫家屬於臨潢府。
       皇統元年,賜豫錢一萬貫、田五十頃、牛五十頭。二年,進封曹王。六年,薨。子麟。
       麟字元瑞,豫之子也。宋宣和間,父廕補將仕郎,累加承務郎。
       天會七年,豫以濟南降,麟因從軍,討水賊王江,破降之。豫節制東平,以麟知濟南府事。齊國建,以濟南為興平軍,麟為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梁國公,充諸路兵馬大緫管,判濟南府事。明年,為齊尚書左丞相。明年,從豫遷汴,罷判濟南,依前開府,聽置參謀。豫請立麟為太子,朝廷不許,曰:「若與我伐宋有功則立之。」於是,麟連歲帥兵南伐,皆無功而還。
       及朝廷議廢齊,報以南伐之期,俾豫先遣兵駐淮上。撻懶以軍廢豫,止刁馬河,麟從數百騎出迎,撻懶諭麟,止從騎南岸,獨召麟渡河,因執麟。豫廢,麟遷臨潢。頃之,授北京路都轉運使,歷中京、燕京路都轉運使、參知政事、尚書左丞,復為興平軍節度使、上京路轉運使、開府儀同三司,封韓國公。薨,年六十四。正隆間,降二品以上官封,改贈特進、息國公。
       昌本名撻懶,穆宗子。宗翰襲遼主于鴛鴦濼,遼都統馬哥奔擣里,撻懶收其群牧。宗翰使撻懶追擊之,不及,獲遼樞密使得里底及其子磨哥、那野以還。
       太祖自將襲遼主于大魚濼,留輜重于草濼,使撻懶、牙卯守之。奚路兵官渾黜不能安輯其衆,遂以撻懶為奚六路軍帥鎮之。習古迺、婆盧火護送常勝軍及燕京豪族工匠自松亭關入內地,上戒之曰:「若遇險阨,則分兵以往。」習古迺、婆盧火迺合於撻懶。
       久之,討劾山速古部奚人,奚人據險戰,殺且盡,速古、啜里、鐵尼十三巖皆平之。詔曰:「朕以奚路險阻,經略為難,命汝往任其事,而克副所託,良用嘉歎。今回离保部族來附,餘衆奔潰,無能為已。比命習古迺、婆盧火獲送降人,若遇險阻,即分兵以行,餘衆悉與汝合。降詔二十,招諭未降,汝當審度其事,從宜處之。」其後撫定奚部及分南路邊界,表請設官鎮守。上曰:「依東京渤海列置千戶、謀克。」
       遼外戚遙輦昭古牙部族在建州,斜野襲走之,獲其妻孥及官豪之族。撻懶復擊之,擒其隊將曷魯燥、白撒葛,殺之,降民戶千餘,進降金源縣。詔增賜銀牌十。又降遙輦二部,再破興中兵,降建州官屬,得山砦二十,村堡五百八十。阿忽復敗昭古牙,降其官民尤多。昭古牙勢蹙亦降,興中、建州皆平。詔第將士功賞,撫安新民。
       撻懶請以遙輦九營為九猛安。上以奪鄰有功,使領四猛安,昭古牙仍為親管猛安。五猛安之都帥,命撻懶擇人授之。撻懶與劉彥宗舉蕭公翊為興中尹,郡府各以契丹、漢官攝治,上皆從之。及宗翰、宗望伐宋,撻懶為六部路都統。宗望已受宋盟,軍還,撻懶乃歸中京。
       天會四年八月,復伐宋。閏月,宗翰、宗望軍皆至汴州。撻懶、阿里刮破宋兵二萬於杞,覆其三營,獲京東路都緫管胡直孺及其二子與南路都統制隋師元及其三將,遂克拱州,降寧陵,破睢陽,下亳州。宋兵來復睢陽,又擊走之,擒其將石瑱。
       宋二帝已降,大軍北還,撻懶為元帥左監軍,徇地山東,取密州。迪虎取單州,撻懶取鉅鹿,阿里刮取宗城,迪古不取清平、臨清,蒙刮取趙州,阿里刮徇下濬、滑、恩及高唐,分遣諸將趣磁、信德,皆降之。劉豫以濟南府降,詔以豫為安撫使,治東平,撻懶以左監軍鎮撫之,大事專決焉。後為右副元帥。天會十五年為左副元帥,封魯國王。
       初,宋人旣誅張邦昌,太宗詔諸將復求如邦昌者立之,或舉折可求,撻懶力舉劉豫。豫立為帝,號大齊。豫為帝數年,無尺寸功,遂廢豫為蜀王。撻懶與右副元帥宗弼俱在河南,宋使王倫求河南、陝西地于撻懶。明年,撻懶朝京師,倡議以廢齊舊地與宋,熈宗命群臣議,會東京留守宗雋來朝,與撻懶合力,宗幹等爭之不能得。宗雋曰:「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宗憲折之曰:「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若復資以土地,是助讎也,何德之有。勿與便。」撻懶弟勗亦以為不可。旣退,撻懶責勗曰:「他人尚有從我者,汝乃異議乎。」勗曰:「苟利國家,豈敢私邪。」是時,太宗長子宗磐為宰相,位在宗幹上,撻懶、宗雋附之,竟執議以河南、陝西地與宋。張通古為詔諭江南使。
       久之,宗磐跋扈尤甚,宗雋亦為丞相,撻懶持兵柄,謀反有狀。宗磐、宗雋皆伏誅,詔以撻懶屬尊,有大功,因釋不問,出為行臺尚書左丞相,手詔慰遣。撻懶至燕京,愈驕肆不法,復與翼王鶻懶謀反,而朝議漸知其初與宋交通而倡議割河南、陝西之地。宗弼請復取河南、陝西。會有上變告撻懶者,熈宗乃下詔誅之。撻懶自燕京南走,追而殺之于祁州,并殺翼王及宗人活离胡土、撻懶二子斡帶、烏達補,而赦其黨與。
       宗弼為都元帥,再定河南、陝西。伐宋渡淮,宋康王乞和,遂稱臣,畫淮為界,乃罷兵。
       贊曰:君臣之位,如冠屨定分,不可頃刻易也。五季亂極,綱常斁壞。遼之太宗,慢褻神器,倒置冠屨,援立石晉,以臣易君,宇宙以來之一大變也。金人效尤,而張邦昌、劉豫之事出焉。邦昌雖非本心,以死辭之,孰曰不可。豫乘時徼利,金人欲倚以為功,豈有是理哉。撻懶初薦劉豫,後以陝西、河南歸宋,視猶儻來,初無固志以處此也。積其輕躁,終陷逆圖,事敗南奔,適足以實通宋之事爾。哀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世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
卷三 本紀第三 太宗
卷四 本紀第四 熈宗
卷五 本紀第五 海陵
卷六 本紀第六 世宗上
卷七 本紀第七 世宗中
卷八 本紀第八 世宗下
卷九 本紀第九 章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章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章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章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衛紹王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宣宗上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宣宗中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宣宗下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哀宗上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哀宗下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世紀補
卷二十 志第一 天文
卷二十一 志第二 曆上
卷二十二 志第三 曆下
卷二十三 志第四 五行
卷二十四 志第五 地理上
卷二十五 志第六 地理中
卷二十六 志第七 地理下
卷二十七 志第八 河渠
卷二十八 志第九 禮一
卷二十九 志第十 禮二
卷三十 志第十一 禮三
卷三十一 志第十二 禮四
卷三十二 志第十三 禮五
卷三十三 志第十四 禮六
卷三十四 志第十五 禮七
卷三十五 志第十六 禮八
卷三十六 志第十七 禮九
卷三十七 志第十八 禮十
卷三十八 志第十九 禮十一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 樂上
卷四十 志第二十一 樂下
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二 儀衛上
卷四十二 志第二十三 儀衛下
卷四十三 志第二十四 輿服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五 兵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六 刑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七 食貨一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八 食貨二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九 食貨三
卷四十九 志第三十 食貨四
卷五十 志第三十一 食貨五
卷五十一 志第三十二 選舉一
卷五十二 志第三十三 選舉二
卷五十三 志第三十四 選舉三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五 選舉四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九 百官四
卷五十九 表第一 宗室表
卷六十 表第二 交聘表上
卷六十一 表第三 交聘表中
卷六十二 表第四 交聘表下
卷六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 始祖以下諸子
卷六十六 列傳第四 始祖以下諸子
卷六十七 列傳第五
卷六十八 列傳第六
卷六十九 列傳第七 太祖諸子
卷七十 列傳第八
卷七十一 列傳第九
卷七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七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七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七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七十六 列傳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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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九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九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九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章宗諸子
卷九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九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九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九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九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九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 列傳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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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0三 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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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0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一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五十八 世戚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忠義一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六十 忠義二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忠義三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忠義四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文藝上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文藝下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循吏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六十八 列女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七十 逆臣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判臣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外國上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外國下
金國語解
附錄 進金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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