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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卷一百九(汉书) 列传六
作者:北宋 · 薛居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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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重威,其先朔州人,近世徙家于太原。祖兴,振武牙将。父堆金,事唐武皇为先锋使。重威少事明宗,自护圣军校领防州刺史。其妻即晋高祖妹也,累封宋国大长公主。天福初,命重威典禁军,遥授舒州刺史。二年,张从宾构乱,据汜水,晋高祖遣重威与候益率众破之,以功授潞州节度使。与杨光远降范延光于邺城,改许州节度使,兼侍卫亲军马步军副指挥使,寻加同平章事。未几,移镇郓州,迁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通鉴》:冯道、李崧屡荐重威之能,以为都指挥使,充随驾御营使。)及镇州安重荣称兵向阙,命重威御之,败重荣于宗城。重荣奔据常山,重威寻拔其城,斩重荣首传于阙下,授成德军节度使。所得重荣家财及常山公帑,悉归于己,晋高祖知而不问。至镇,复重敛于民,税外加赋,境内苦之(《通鉴》:重威所至黩货,民多逃亡,尝出过市,谓左右曰:“人言我驱尽百姓,何市人之多也!”)
       少帝嗣位,与契丹绝好,契丹主连年伐晋,重威但闭壁自守。部内城邑相继破陷,一境生灵受屠戮,重威任居方面,未尝以一土一骑救之。每敌骑数十驱汉人千万过城下,如入无人之境,重威但登陴注目,略无邀取之意。开运元年秋,加北面行营招讨使。二年,领大军下新州、满城、遂城。契丹主自古北口回军,追蹑王师,重威等狼狈而旋,至阳城,为契丹所困。会大风狂猛,军情愤激,府彦卿、张彦泽等引军四出,敌众大溃,诸将欲追之,重威曰:“逢贼得命,更望复子乎!”遂收军驰归常山。先是,重威于州内括借钱帛,吏民大被其苦,人情咸怨,重以境内凋弊,十室九空,重威遂无留意,连上表乞归朝,不俟报即时上路。朝廷以边上重镇,主帅擅离,苟有奔冲,虑失御备,然亦无如之何,即以马全节代之,重威寻授邺都留守。会镇州军食不继,遣殿中监王钦祚就本州和市,重威私第有粟十余万斛,遂录之以闻。朝廷给绢数万匹,价其粟直。重威大忿曰:“我非反逆,安得籍没耶!”三年冬,晋少帝诏重威与李守贞等率师经略瀛、鄚。师至瀛州城下,晋骑将梁汉璋与契丹接战,汉璋死焉。重威即时回军,次武强,闻契丹主南下,乃西趋镇州,至中渡桥,与契丹夹滹水而营。十二月八日,宋彦筠、王清等率数千人渡滹沲,阵于北岸,为敌所破。时契丹游军已至栾城,道路隔绝,人情危蹙,重威密遣人诣敌帐,潜布腹心。契丹主大悦,许以中原帝之,重威庸暗,深以为信。一日,伏甲于内,召诸将会,告以降敌之意,诸将愕然。以上将既变,乃俯首听命,遂连署降表,令中门使高勋赍送敌帐,军士解甲,举声恸哭。是日,有大雾起于降军之上。契丹主使重威衣赭袍以示诸军,寻伪加守太傅,邺都留守如故。契丹主南行,命重威部辖晋军以从,既至东京,驻晋军于陈桥,士伍饥冻,不胜其苦。重威每出入衢路,为市民所诟,俯首而已。契丹下令括率京城钱帛,将相公私,雷同率配,重威与李守贞各万缗,乃告契丹主曰:“臣等以十万汉军降于皇帝,不免配借,臣所不甘。”契丹主笑而免之。寻群盗断澶州浮梁,契丹乃遣重威归藩。明年三月,契丹主北去,至相州城下,重威与妻石氏诣牙帐贡献而回。
       高祖车驾至阙,以重威为宋州节度使,加守太尉。重威惧,闭城拒命,诏高行周率兵攻讨,重威遣其子宏遂等告急于镇州满达勒,乞师救援,以宏遂为质,满达勒遣蕃将杨兖赴之。未几,镇州军逐满达勒,杨兖至洺州而回。十月,高祖亲征,车驾至邺城之下,遣给事中陈观等赍诏入城,许其归命,重威不纳。数日,高祖亲率诸军攻其垒,不克,王师伤夷者万余人。(《宋史·杜汉徽传》云:从高行周讨杜重威于邺城,屡为流矢所中,身被重创,犹力战,观者壮之。)高祖驻军数旬,城中粮尽,屑麹饼以给军士,吏民逾垒而出者甚众,皆无人色。至是,重威牙将诣行宫请降,复遣节度判官王敏奉表请罪,赐优诏敦勉,许其如初。重威即遣其子宏遂、妻石氏出候高祖,重威继踵出降,素服俟罪,复其衣冠,赐见,即日制授检校太师、守太傅、兼中书令。邺城士庶,殍殕者十之六七。先是,契丹遣幽州指挥使张琏,以部下军二千余人屯邺,时亦有燕军一千五百人在京师,会高祖至阙,有上变者,言燕军谋乱,尽诛于繁台之下,咸称其冤。有逃奔于邺者,备言其事,故张琏等惧死,与重威胶固守城,略无叛志。高祖亦悔其前失,累令宣谕,许以不死。琏等于城上扬言曰:“繁台之诛,燕军何罪?既无生理,以死为期。”琏一军在围中,重威推食解衣,尽力姑息。燕军骄悍,凭陵吏民,子女金帛,公行豪夺。及重威请命,琏等邀朝廷信誓,诏许琏等却归本土。及出降,尽诛琏等将数十人,其什长已下放归幽州,将出汉境,剽略而去。高祖遣三司使王章、枢密副使郭威,录重威部下将吏尽诛之,籍其财产与重威私帑,分给将士。
       车驾还宫,高祖不豫,既而大渐。顾命之际,谓近臣将佐曰:“善防重威。”帝崩,遂收重威,重威子宏璋、宏琏、宏杰诛之。诏曰:“杜重威犹贮祸心,未悛逆节,枭音不改,虺性难驯。昨朕小有不安,罢朝数日,而重威父子潜肆凶言,怨谤大朝,扇惑小辈;今则显有陈告,备验奸期。既负深恩,须置极法,其杜重威父子并处斩。所有晋朝公主及外亲族,一切如常,仍与供给。”重威父子已诛,陈尸于通衢,都人聚观者诟骂蹴击,军吏不能禁,尸首狼籍,斯须而尽。
       宏琏,重威之子也,累官至陈州刺史。(《隆平集》:党进,幼为天雄军节度使杜重威奴,重威爱其淳谨,虽长,犹令与婢妾杂侍。重威败,周祖得之,以为铁骑都虞候。重威之后寒饿,进常分俸以给,士大夫或愧焉。)
       李守贞,河阳人也。少桀黠落魄,事本部为牙将。晋高祖镇河阳,用为典客,后移数镇,皆从之。及即位,累迁至客省使。天福中,李金全以安州叛,淮夷入寇,晋高祖命马全节讨之,守贞监护其军,贼平,以守贞为宣徽使。少帝即位,授滑州节度兼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未几,改侍卫都虞候。开运元年春,敌众犯澶、魏,少帝幸澶州,契丹主遣满达勒以奇兵由郓州马家口济河,立栅于东岸,守贞率师自澶州驰赴之。契丹大败,溺死者数千人,获马数百匹,偏裨七十余人。有顷,敌退。晋少帝还京,以守贞为兖州节度使,依前侍卫都虞候。五月,以守贞为青州行营都部署,率兵二万东讨杨光远,命符彦卿为副。十一月,光远子承勋等乞降,守贞入城,害光远于别第。光远有孔目官吏宋颜者,尽以光远财宝、名姬、善马告于守贞,得之置于帐下。近例,官军克复城隍,必降德音,洗涤瑕秽,时枢密使桑维翰以光远同恶数十辈潜窜未出,搜索甚急,故制书久不下。或有告宋颜匿于守贞处者,朝廷取而杀之,守贞由是怨维翰。时行营将士所给赏赐,守贞尽以黦茶、染木、姜药之类分给之,军中大怨,乃以帛包所得物,如人首级,目之为守贞头,悬于树以诅之。守贞班师,加同平章事,以杨光远东京第赐之。守贞因取连宅军营,以广其第,大兴土木,治之岁余,为京师之甲。行幸赐宴,恩礼无比。
       开运二年春,契丹以全军南下,前锋至相州汤阴县,诏守贞屯滑州。少帝再幸澶州,以守贞为北面行营都监,与招讨使杜重威北伐,洎获阳城之捷,遂收军而还。四月,车驾还京,以守贞为侍卫副都指挥使,移镇宋州,加检校太师。三年春,诏守贞率师巡边。至衡水,获鄚州刺史赵思英而还。居无何,代高行周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移镇郓州,意颇觖望。会宰臣李崧加侍中,守贞谓枢密使直学士殷鹏曰:“枢密何功,便加正相!”先是,桑维翰以元勋旧德为枢密使,守贞位望素处其下,每惮之,与李彦韬、冯玉辈协力排斥,维翰竟罢枢务。李崧事分疏远,守贞得以凌蔑。其年夏,契丹寇边,以守贞为北面行营都部署。少帝开曲宴于内殿,以宠其行,教坊令人献语云:“天子不须忧北寇,守贞面上管幽州。”既罢,守贞有自负之色,以其言夸诧于外。既而率兵至定州北,与契丹偏师遇,斩蕃将嘉哩而还。九月,加兼侍中。会契丹遣瀛州刺史伪降于少帝,请发大军应接,朝廷信之。十月,诏杜重威为北面行营招讨使,以守贞为兵马都监,知幽州行府事。先是,守贞领兵再由邺都,杜重威厚加赠遗,曲意承迎,守贞悦之,每于帝前称举,请委征讨之柄。至是,守贞、重威等会兵于邺,遂趋瀛州,瀛州不应。贝州节度使梁汉璋为蕃将高牟翰所败,死之,王师遂还。师至深州,闻契丹大至,乃西趋镇州,至滹沲之中渡,与敌相遇,官军营于滹水之南。未几,敌骑潜渡至栾城,断我粮路,寻则王清战死,杜重威遂与守贞归命契丹,授守贞司徒,依前郓州节度使,从契丹至汴。时京辇之下,契丹充斥,都人士庶,若在涂炭。二帅出入扬扬,市人诟之,略无惭色。有顷,河北及京东草寇大起,澶州浮桥为群贼所断,契丹主甚恐,乃命诸帅各归本镇,守贞遂赴汶阳。高祖入汴,守贞惧而来朝,授守贞太保,移镇河中。居无何,高祖晏驾,杜重威被诛,守贞愈不自安,乃潜畜异计。
       乾祐元年三月,先致书于权臣,布求保证,而完城郭,缮甲兵,昼夜不息。守贞以汉室新造,嗣君才立,自谓举无遗策,又有僧总伦者,以占术干守贞,谓守贞有人君之位,(《通鉴》:浚仪人赵修己,素善术数,自守贞镇滑州,署司户参军,累从移镇。为守贞言:“时命不可妄动。”前后切谏非一,守贞不听,乃称疾归里。)未几,赵思绾以京兆叛,遣使奉表送御衣于守贞,守贞自谓天时人事合符于己,乃潜结草贼,令所在窃发,遣兵据潼关。(《宋史·王继勋传》:李守贞之叛,令继勋据潼关,为郭从义所破。)朝廷命白文珂、常思等领兵问罪,复遣枢密使郭威西征。官军初至,守贞以诸军多曾隶于麾下,自谓素得军情,坐俟扣城迎己,及军士诟噪,大失所望。(《宋史·马全义传》:李守贞镇河中,召置帐下。及守贞叛,周主讨之,全义每率敢死士夜出攻周祖垒,多所杀伤。守贞贪而无谋,性多忌刻,全义累为画策,皆不能用。)俄而王景崇据岐下,与赵思绾遣使推奉,守贞乃自号秦王,思绾、景崇皆受守贞署置。又遣人赍蜡弹于吴、蜀、契丹,以求应援。(马令《南唐书·朱元传》:守贞以河中反,汉命周太祖讨之,元与李平奉守贞表来乞师,未复而守贞败。)既而城中粮尽,杀人为食。召总伦诘其休咎,总伦至曰:“王自有天分,人不能夺。然分野灾变,俟磨灭将尽,存留一人一骑,即王鹊起之际也。”守贞深以为信。洎攻城,守贞欲发石以拒外军,炮竿子不可得,无何,上游泛一筏至,其木悉可为炮竿,守贞以为神助。又尝因宴会将佐,守贞执弧矢,遥指一虎舐掌图曰:“我若有非常之事,当中虎舌。”引弓一发中之,左右拜贺,守贞亦自负焉。(《宋史·吴虔裕传》:周祖讨三叛,以虔裕为河中行营都监,率护圣诸军五千以往。李守贞出兵五千余,设梯桥,分五路于长连城西北以御周祖。周祖令虔裕率大军横击之,蒲人败走,夺其梯桥,杀伤大半。)
       及周光逊以西寨降,其势益窘,人情离散。官军攻城愈急,守贞乃潜于衙署多积薪刍,为自焚之计。二年七月,城陷,举家蹈火而死。王师入城,于烟中获其尸,断其首函之,并获数子二女,与其党俱献于阙下。隐帝御明德楼受俘馘,宣露布,百僚称贺。礼毕,以俘馘徇于都城,守贞首级枭于南市,诸子并贼党孙愿、刘芮、张延嗣、刘仁裕、僧总伦、靖<王余>、张球、王廷秀、焦文杰、安在钦等并磔于西市,余皆斩之。(《五代史阙文》:符后先适河中节度使李守贞之子崇训。守贞尝得术士,善听声,知人贵贱,守贞举族悉令术士听之,独言后大富贵,当母仪天下。守贞信之,因曰:“吾妇尚为皇后,吾可知也。”遂谋叛。及城陷,后独免,周祖为世宗娶之,显德中,册为后。)
       赵思绾,魏府人也。唐同光末,赵在礼之据魏城也,思绾隶于帐下,累从之。在礼卒,赵延寿籍其部曲,尽付于其子赞,思绾即其首领也。高祖定河、洛,赞自河中移京兆尹。赞以久事契丹,常虑国家终不能容,乃与凤翔侯益谋,引蜀兵为援,又令判官李恕入朝请觐,赞不待报赴阙,留思绾等数百人在京兆。会高祖遣王景崇等西赴凤翔,行次京兆,时思绾等数百人在焉。思绾等比是赵在礼御士,本不刺面,景崇、齐藏珍既至京兆,欲令文面,以防逋逸。景崇微露风旨,思绾厉声先请自刺,以率其下,景崇壮之。藏珍窃言曰:“思绾粗暴难制,不如杀之。”景崇不听,但率之同赴凤翔。朝廷闻之,遣供奉官王益部署思绾等赴阙。思绾既发,行至途中,谓其党常彦卿曰:“小太尉已入他手,吾辈至,则并死矣。”小太尉盖谓赵赞也。彦卿曰:“临机制变,子勿复言!”王益至永兴,副使安友规、巡检使乔守温出迎,于郊外离亭置酒。思绾前曰:“部下军士已在城东安下,缘家属在城,欲各将家今夜便宿城东。”守温等然之。思绾等辞去,与部下并无兵仗,才入西门,有州校坐门侧,思绾遽夺其佩剑,即斩之。其众持白挺杀守门军士十余人,分众守捉诸门。思绾劫库兵以授之,遂据其城,时乾祐元年三月二十四日也。翌日,集城中丁壮得四千余人,浚池隍,修楼橹,旬浃之间,战守皆备。寻遣人送款于河中,李守贞遣使赍伪诏授思绾晋昌军节度使、检校太尉。朝廷闻之,命郭从义、王峻帅师伐之。及攻其城,王师伤者甚众,乃以长堑围之。经年粮尽,遂杀人充食。思绾尝对众取人胆以酒吞之,告众曰:“吞此至一千,即胆气无敌矣。”(《太平广记》:贼臣赵思绾自倡乱至败,凡食人肝六十六,无不面剖而脍之。)
       二年夏,食既尽,思绾计无从出,时左骁卫上将军致仕李肃寓居城中,因与判官程让能同言于思绾曰:“太尉比与国家无嫌,但负罪惧诛,遂为急计。今朝廷三处用兵,一城未下,太尉若翻然效顺,率先归命,以功补过,庶几无患。若坐守穷城,端然待毙,则何贵于智也。”(《洛阳搢绅旧闻记》:赵思绾主蓝田副镇,有罪已发。李公肃时为环卫将兼雍耀三白渠使、雍耀庄宅使、节度副使,权军府事,护而脱之,来谢于李公。公归宅,张夫人诘之曰:“赵思绾庸贱人,公何以免其过?既来谢,又何必见之乎?”曰:“某比不言,夫人问,须言之。思绾者虽贱类,审观其状貌,真乱臣贼子,恨位下未有朕迹,不然,除去之,可也。”夫人曰:“既不能除去,何妨以小惠啖之,无使衔怨。”自后夫人密遣人令思绾之妻来参,夫人厚以衣物赐之,前后与钱物甚多。及汉朝,公以上将军告老归雍。未久,思绾过雍,遂闭门据雍城叛,衣冠之族,遭涂炭者众,公全家免祸。终以计劝思绾纳款,遂拔雍城。)思绾然之,即令让能为章表,遣牙将刘成琦入朝。制授思绾华州留后、检校太保,以常彦卿为虢州刺史,遣内臣赍官告国信赐之。既受命,迟留未发。郭从义、王峻等筹之曰:“狼子野心,终不可用,留之必贻后悔耳!”既而从义、王峻等缓辔入城,陈列步骑至牙署,遣人召思绾曰:“太保登途,不暇出祖,对饮一杯,便申仳别。”思绾至,则执之,遂斩于市,并族其家。(《东都事略·郭从义传》云:思绾困甚,从义遣人诱之,佯许以华州节钺。思绾信之,遂开门送款,从义入城,思绾谒见,即遣武士执之。)思绾临刑,市人争投瓦石以击之,军吏不能禁。是日,并部下叛党新授虢州刺史常彦卿等五百余人并诛之。籍思绾家财,得二十余万贯,入于官。始思绾入城,丁口仅十余万,及开城,惟余万人而已,其饿殍之数可知矣。

本书目录

卷一(梁书) 太祖纪一
卷二(梁书) 太祖纪二
卷三(梁书) 太祖纪三
卷四(梁书) 太祖纪四
卷五(梁书) 太祖纪五
卷六(梁书) 太祖纪六
卷七(梁书) 太祖纪七
卷八(梁书) 末帝纪上
卷九(梁书) 末帝纪中
卷十(梁书) 末帝纪下
卷十一(梁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十二(梁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十三(梁书) 列传三
卷十四(梁书) 列传四
卷十五(梁书) 列传五
卷十六(梁书) 列传六
卷十七(梁书) 列传七
卷十八(梁书) 列传八
卷十九(梁书) 列传九
卷二十(梁书) 列传十
卷二十一(梁书) 列传十一
卷二十二(梁书) 列传十二
卷二十三(梁书) 列传十三
卷二十四(梁书) 列传十四
卷二十五(唐书) 武皇纪上
卷二十六(唐书) 武皇纪下
卷二十七(唐书) 庄宗纪一
卷二十八(唐书) 庄宗纪二
卷二十九(唐书) 庄宗纪三
卷三十(唐书) 庄宗纪四
卷三十一(唐书) 庄宗纪五
卷三十二(唐书) 庄宗纪六
卷三十三(唐书) 庄宗纪七
卷三十四(唐书) 庄宗纪八
卷三十五(唐书) 明宗纪一
卷三十六(唐书) 明宗纪二
卷三十七(唐书) 明宗纪三
卷三十八(唐书) 明宗纪四
卷三十九(唐书) 明宗纪五
卷四十(唐书) 明宗纪六
卷四十一(唐书) 明宗纪七
卷四十二(唐书) 明宗纪八
卷四十三(唐书) 明宗纪九
卷四十四(唐书) 明宗纪十
卷四十五(唐书) 闵帝纪
卷四十六(唐书) 末帝纪上
卷四十七(唐书) 末帝纪中
卷四十八(唐书) 末帝纪下
卷四十九(唐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五十(唐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五十一(唐书) 列传三 宗室
卷五十二(唐书) 列传四
卷五十三(唐书) 列传五
卷五十四(唐书) 列传六
卷五十五(唐书) 列传七
卷五十六(唐书) 列传八
卷五十七(唐书) 列传九
卷五十八(唐书) 列传十
卷五十九(唐书) 列传十一
卷六十(唐书) 列传十二
卷六十一(唐书) 列传十三
卷六十二(唐书) 列传十四
卷六十三(唐书) 列传十五
卷六十四(唐书) 列传十六
卷六十五(唐书) 列传十七
卷六十六(唐书) 列传十八
卷六十七(唐书) 列传十九
卷六十八(唐书) 列传二十
卷六十九(唐书) 列传二十一
卷七十(唐书) 列传二十二
卷七十一(唐书) 列传二十三
卷七十二(唐书) 列传二十四
卷七十三(唐书) 列传二十五
卷七十四(唐书) 列传二十六
卷七十五(晋书) 高祖纪一
卷七十六(晋书) 高祖纪二
卷七十七(晋书) 高祖纪三
卷七十八(晋书) 高祖纪四
卷七十九(晋书) 高祖纪五
卷八十(晋书) 高祖纪六
卷八十一(晋书) 少帝纪一
卷八十二(晋书) 少帝纪二
卷八十三(晋书) 少帝纪三
卷八十四(晋书) 少帝纪四
卷八十五(晋书) 少帝纪五
卷八十六(晋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八十七(晋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八十八(晋书) 列传三
卷八十九(晋书) 列传四
卷九十(晋书) 列传五
卷九十一(晋书) 列传六
卷九十二(晋书) 列传七
卷九十三(晋书) 列传八
卷九十四(晋书) 列传九
卷九十五(晋书) 列传十
卷九十六(晋书) 列传十一
卷九十七(晋书) 列传十二
卷九十八(晋书) 列传十三
卷九十九(汉书) 高祖纪上
卷一百(汉书) 高祖纪下
卷一百一(汉书) 隐帝纪上
卷一百二(汉书) 隐帝纪中
卷一百三(汉书) 隐帝纪下
卷一百四(汉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五(汉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六(汉书) 列传三
卷一百七(汉书) 列传四
卷一百八(汉书) 列传五
卷一百九(汉书) 列传六
卷一百一十(周书) 太祖纪一
卷一百一十一(周书) 太祖纪二
卷一百一十二(周书) 太祖纪三
卷一百一十三(周书) 太祖纪四
卷一百一十四(周书) 世宗纪一
卷一百一十五(周书) 世宗纪二
卷一百一十六(周书) 世宗纪三
卷一百一十七(周书) 世宗纪四
卷一百一十八(周书) 世宗纪五
卷一百一十九(周书) 世宗纪六
卷一百二十(周书) 恭帝纪
卷一百二十一(周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二十二(周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二十三(周书) 列传三
卷一百二十四(周书) 列传四
卷一百二十五(周书) 列传五
卷一百二十六(周书) 列传六
卷一百二十七(周书) 列传七
卷一百二十八(周书) 列传八
卷一百二十九(周书) 列传九
卷一百三十(周书) 列传十
卷一百三十一(周书) 列传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袭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袭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僣伪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僣伪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僣伪列传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国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国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历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礼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礼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乐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乐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货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选举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职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县志(案:《郡县志序》,原本阙佚。)
附录 进旧五代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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