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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卷五十一(唐书) 列传三 宗室
作者:北宋 · 薛居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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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王存霸,武皇子,庄宗第二弟,同光三年封。庄宗败,为军卒所杀。(《欧阳史》云:存霸历昭义、天平、河中三军节度使,居京师食俸禄而已。赵在礼反,乃遣存霸于河中,庄宗再幸汜水,徙存霸北京留守。《通鉴》云:李绍荣欲奔河中就永王存霸,从兵稍散,存霸亦率众千人弃镇奔晋阳。又云:存霸至晋阳,从兵逃散俱尽,存霸削发僧服谒李彦超:“愿为山僧,幸垂庇护。”军士争欲杀之,彦超曰:“六相公来,当奏取进止。”军士不听,杀之于府门之碑下。)
       邕王存美,武皇子,庄宗第三弟,同光三年封。庄宗败,不知所终。(《通鉴》云:存美以病风偏枯得免,居于晋阳。)
       薛王存礼,武皇子,同光三年封。庄宗败,不知所终。
       申王存渥,庄宗第四弟,(《欧阳史》,存渥与存霸、存纪皆庄宗同母弟。)同光三年封。庄宗败,与刘皇后同奔太原,为部下所杀。(《通鉴》云:存渥至晋阳,李彦超不纳,走至风谷,为其下所杀。)
       睦王存乂,庄宗第五弟,同光三所封。(案,以下原阙。)历鄜州节度使,后以郭崇韬婿为庄宗所杀。(《北梦琐言》云:庄宗异母弟存乂,以郭崇韬女婿伏诛。先是,郭崇韬既诛之后,朝野骇惋,议论纷然。庄宗令阉人察访外事,言存乂于诸将坐上诉郭氏之无罪,其言怨望。又于妖术人杨千郎家饮酒聚会,攘臂而泣。杨千郎者,魏州贱民,自言得墨子术于妇翁,能役使阴物,帽下召食物果实之类。又蒱爪博必胜,人有拳握之物,以法必取。又说炼丹乾汞,易人形,破扃钥。贵要间神奇之,官至尚书郎,赐紫,其妻出入宫禁,承恩用事。皇弟存乂常朋淫于其家,至是与存乂并罹其祸。)
       通王存确,庄宗第六弟,雅王存纪,庄宗第七弟,同光三年封。庄宗败,并为霍彦威所杀。(《梁纪》,太祖有子廷鸾、落落;《卢文进传》,庄宗又有弟存矩。今《宗室传》皆不载。)
       魏王继岌,庄宗子也。庄宗即位于魏州,以继岌充北都留守;及以镇州为北都,又命为留守。(《五代会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封为魏王。)三年,伐蜀,以继岌为都统,郭崇韬为招讨使。十月戊寅,至凤州,武兴军节度使王承捷以凤、兴、文、扶四州降。甲申,至故镇,康延孝收兴州。时伪蜀主王衍率亲军五万在利州,令步骑亲军三万逆战于三泉,康延孝、李严以劲骑三千犯之,蜀军大败,斩首五千级,余皆奔溃。王衍闻其败也,弃利州奔归西川,断吉柏津,浮梁而去。己丑,继岌至兴州,伪蜀东川节度使宋光葆以梓、潼、剑、龙、普等州来降;武定军节度使王承肇以洋、蓬、壁三州符印降;兴元节度使王宗威以梁、开、通、渠、麟等五州符印送降;阶州王承岳纳符印;秦州节度使王承休弃城而遁。辛丑,继岌过利州。戊申,至剑州。己酉,至绵州,王衍遣使上笺乞降。丁巳,入成都。自兴师出洛至定蜀,计七十五日,走丸之势,前代所无。师回,至渭南,闻庄宗败。师徒溃散,自缢死。(《太平广记》引《王氏见闻录》云:魏王继岌伐蜀,回军在道,而有邺都之变。庄宗与刘后命内臣张汉宾赍急诏,所在催魏王归阙。张汉宾乘驿倍道急行,至兴元西县逢魏王,宣传诏旨。王以本军方讨汉州,康延孝相次继来,欲候之出山,以陈凯歌,汉宾督之。有军谋陈岷,比事梁,与汉宾熟,密问张曰:“天子改换,且是何人?”张色庄曰;“我当面奉宣诏魏王,况大军在行,谈何容易。”陈岷曰:“久忝知闻,故敢谘问,两日来有一信风,新人已即位矣,复何形迹。”张乃说:“来时闻李嗣源过河,未知近事。”岷曰:“魏王且请盘桓,以观其势,未可前迈。”张以庄宗命严,不敢迁延,督令进发,魏王至渭南遇害矣。)
       继潼、继嵩、继蟾、继峣并庄宗子,同光三年拜光禄大夫、检校司徒,未封。庄宗败,并不知所终。(《清异录》:唐福庆公主下降孟知祥。长兴四年,明宗晏驾,唐室乱。庄宗诸儿削发为苾刍,间道走蜀。时知祥新称帝,为分主厚待犹子,赐予千计。)
       从审,明宗长子,性忠勇沈厚,摧坚陷阵,人罕偕焉。从庄宗于河上,累有战功,庄宗器赏之,用为金枪指挥使。明宗在魏府为军士所逼,庄宗诏从审曰:“尔父于国有大功,忠孝之心,朕自明信,今为乱兵所劫,尔宜自去宣朕旨,无令有疑。”从审行至中途,为元行钦所制,复与归洛下。庄宗改其名为继璟,以为己子,命再往,从审固执不行,愿死于御前,以明丹赤。从庄宗赴汴州,明宗之亲旧多策马而去,左右或劝从审令自脱,终无行意,寻为元行钦所杀。天成初,赠太保。
       秦王从荣,明宗第二子也。明宗践阼,天成初,授邺都留守、天雄军节度使。三年,移北京留守,充河东节度使。四年,入为河南尹。一日,明宗谓安重诲曰:“近闻从荣左右有诈宣朕旨,令勿接儒生,儒生多懦,恐钝志相染。朕方知之,颇骇其事。余比以从荣方幼,出临大藩,故先儒雅,赖其裨佐。今闻此奸憸之言,岂朕之所望屯。”鞫其言者将戮之,重诲曰:“若遽行刑,又虑宾从难处,且望严诫。”遂止。
       从荣为诗,与从事高辇等更相唱和,自谓章句独步于一时,有诗千余首,号曰《紫府集》。
       长兴中,以本官充天下兵马大元帅。从荣乃请以严卫、捧圣步骑两指挥为秦府衙兵,每入朝,以数百骑从行,出则张弓挟矢,驰骋盈巷。既受元帅之命,即令其府属僚佐及四方游士,各试《檄淮南书》一道,陈己将廓清宇内之意。初,言事者请为亲王置师傅,明宗顾问近臣,执政以从荣名势既隆,不敢忤旨,即奏云:“王官宜委。”从荣乃奏刑部侍郎刘赞为王傅,又奏翰林学士崔棁为元帅府判官。明宗曰:“学士代予诏令,不可拟议。”衣荣不悦,退谓左右曰:“既付以元帅之任,而阻予请僚佐,又未谕制旨也。”复奏刑部侍郎任赞,从之。(《宋史·赵上交传》:秦王从荣开府兼判军卫,以上交为虞部员外郎,充六军诸卫推官。李澣、张沆、鱼崇远皆白衣在秦府,悉与上交友善。累迁司封郎中,充判官。从荣素豪迈,不遵礼法,好昵群小,上交从容言曰:“王位尊严,当修令德以慰民望。王忍为此,独不见恭世子、戾太子之事乎?”从荣怒,出之。历泾、秦二镇节度判官。从荣及祸,僚属皆坐斥。上交由是知名。)后举兵犯宫室,败死,废为庶人。(《通鉴·明宗纪》云:己丑,大渐,秦王从荣入问疾,帝俯首不能举。王淑妃曰:“从荣在此。”帝不应。从荣出,闻宫中皆哭。从荣意帝已殂,明旦,称疾不入。是夕,帝实小愈,而从荣不知。从荣自知不为时论所与,恐不得为嗣,与其党谋,欲以兵入侍,先制权臣。壬辰,从荣自河南府常服将步骑千人陈于天津桥。孟汉琼被甲乘马,召马军都指挥使朱洪实,使将五百骑讨从荣,从荣方据胡床,坐桥上,遣左右召康义诚。端门已闭,叩左掖门,从门隙窥之,见朱洪实引骑兵北来,走白从荣,从荣大惊,命取铁掩心擐之,坐调弓矢。俄而骑兵大至,从荣走归府,僚佐皆窜匿,牙兵掠嘉善坊溃去。从荣与妃刘氏匿床下,皇城使安从益就斩之,以其首献。丙申,追废从荣为庶人。《五代会要》云:清泰元年,葬以公礼。从之。《五代史补》:秦王从荣,明宗之爱子。好为诗,判河南府,辟高辇为推官。辇尤能为诗,宾主相遇甚欢。自是出入门下者,当时名士有若张杭、高文蔚、何仲举之徒,莫不分庭抗礼。更唱迭和。时干戈之后,武夫用事,睹从荣所为,皆不悦。于是康知训等窃议曰;“秦王好文,交游者多词客,此子若一旦南面,则我等转死沟壑,不如早图之。”高辇知其谋,因劝秦王托疾:“此辈须来问候,请大王伏壮士,出其不意皆斩之,庶几免祸矣。”从荣曰:“至尊在上,一旦如此,得无危乎?”辇曰:“子弄父兵,罪当笞尔;不然,则悔无及矣。”从荣犹豫不决,未几及祸,高辇弃市。初,从荣之败也,高辇窜于民家,且落发为僧。既擒获,知训以其毁形难认,复使巾帻著绯,验其真伪,然后用刑。辇神色自若,属声曰:“朱衣才脱,白刃难逃。”观者笑之。)
       从璨,明宗诸子。性刚直,好客疏财,意豁如也。天成中,为右卫大将军,时安重诲方秉事权,从璨亦不之屈,重诲尝以此忌之。明宗幸汴,留从璨为大内皇城使。一日,召宾友于会节园,酒酣之后,戏登于御榻。安重诲奏请诛之。诏曰:“皇城使从璨,朕巡幸汴州,使警大内。乃全乖委任,但恣遨游,于予行从之园,频恣歌欢之会,仍施峻法,显辱平人,致彼喧哗,达于闻听。方当立法,固不党亲,宜贬授房州司户参军,仍令尽命。”长兴中,重诲之得罪也。命复旧官,仍赠太保。
       许王从益,明宗之幼子也。宫嫔所生。明宗命王淑妃母之,尝谓左右曰:“惟此儿生于皇宫,故尤所钟爱。”长兴末,封许王。晋高祖即位,以皇后即其姊也,乃养从益于宫中。晋天福中,以从益为二王后,改封郇国公,食邑三千户。其后与母归洛阳。及开运末,契丹主至汴,以从益遥领曹州节度使,后封许王,与王妃寻归西京。会契丹主死,其汴州节度使萧翰谋归北地,虑中原无主,军民大乱,则己亦不得按辔徐归矣;乃诈称契丹主命,遣人迎从益于洛阳,令知南朝军国事。从益与王妃逃于徽陵以避之,使者至,不得已而赴焉。从益于崇元殿见群官。萧翰率蕃首列拜于殿上,群官趋于殿下,乃伪署王松为左相,赵上交为右丞相。李式、翟光邺为枢密使,王景崇为宣徽使,余官各有署置。又以北来燕将刘祚为权侍卫使,充在京巡检。翰北归,从益饯于北郊。及汉高祖将离太原,从益召高行周、武行德欲拒汉高祖,行周等不从,且奏其事。汉高祖怒,车驾将至阙,从益与王妃俱赐死于私第,时年十七;时人哀之。(《五代史阙文》:汉高祖自太原起军建号,至洛阳,会郭从义先入京师,受密旨杀王淑妃与许王从益。淑妃临刑号泣曰;“吾家子母何罪,吾既为契丹所立,非敢与人争国,何不且留吾儿,每年寒食,使持一盂饭洒明宗陵寝。”闻者无不泣下。)
       重吉,末帝长子,为控鹤都指挥使。闵帝嗣位,出为亳州团练使。末帝兵起,为闵帝所害。(《通鉴》云:诏遣殿直楚匡祚执亳州李重吉,幽于宋州。又云:遣楚匡祚杀李重吉于宋州。匡祚榜捶重吉,责其家财。)清泰元年,诏赠太尉,仍令宋州选隙地置庙。(《明宗纪》:闵帝有子重哲,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欧阳史·家人传》不载。)
       雍王理美,末帝第二子,清泰三年封。晋兵入,与末帝俱自焚死。(《通鉴》云:洛阳自闻兵败,众心大震,居人四出,逃窜山谷。门者请禁之,雍王重美曰:“国家多难,未能为百姓主,徒增恶名耳。不若听其自便,事宁自还。”乃出令任从所适,众心差安。又云:皇后积薪欲烧宫室,重美谏曰;“新天子至,必不露居,他日重劳民力,死而遗怨,将安用之。”乃止。)
       史臣曰:继岌以童騃之岁,当统帅之任,虽功成于剑外,寻求死于渭滨,盖运尽天亡,非孺子之咎也。从审感厚遇之恩,无苟免之意,死于君侧,得不谓之忠乎!从荣以狂躁之谋,贾覆亡之祸,谓为大逆,则近厚诬。从璨为权臣所忌,从益为强敌所胁,俱不得其死,亦良可伤哉!重美听洛民之奔亡,止母后之燔爇,身虽烬于戏焰,言则耀乎青编。童年若斯,可谓贤矣!

本书目录

卷一(梁书) 太祖纪一
卷二(梁书) 太祖纪二
卷三(梁书) 太祖纪三
卷四(梁书) 太祖纪四
卷五(梁书) 太祖纪五
卷六(梁书) 太祖纪六
卷七(梁书) 太祖纪七
卷八(梁书) 末帝纪上
卷九(梁书) 末帝纪中
卷十(梁书) 末帝纪下
卷十一(梁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十二(梁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十三(梁书) 列传三
卷十四(梁书) 列传四
卷十五(梁书) 列传五
卷十六(梁书) 列传六
卷十七(梁书) 列传七
卷十八(梁书) 列传八
卷十九(梁书) 列传九
卷二十(梁书) 列传十
卷二十一(梁书) 列传十一
卷二十二(梁书) 列传十二
卷二十三(梁书) 列传十三
卷二十四(梁书) 列传十四
卷二十五(唐书) 武皇纪上
卷二十六(唐书) 武皇纪下
卷二十七(唐书) 庄宗纪一
卷二十八(唐书) 庄宗纪二
卷二十九(唐书) 庄宗纪三
卷三十(唐书) 庄宗纪四
卷三十一(唐书) 庄宗纪五
卷三十二(唐书) 庄宗纪六
卷三十三(唐书) 庄宗纪七
卷三十四(唐书) 庄宗纪八
卷三十五(唐书) 明宗纪一
卷三十六(唐书) 明宗纪二
卷三十七(唐书) 明宗纪三
卷三十八(唐书) 明宗纪四
卷三十九(唐书) 明宗纪五
卷四十(唐书) 明宗纪六
卷四十一(唐书) 明宗纪七
卷四十二(唐书) 明宗纪八
卷四十三(唐书) 明宗纪九
卷四十四(唐书) 明宗纪十
卷四十五(唐书) 闵帝纪
卷四十六(唐书) 末帝纪上
卷四十七(唐书) 末帝纪中
卷四十八(唐书) 末帝纪下
卷四十九(唐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五十(唐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五十一(唐书) 列传三 宗室
卷五十二(唐书) 列传四
卷五十三(唐书) 列传五
卷五十四(唐书) 列传六
卷五十五(唐书) 列传七
卷五十六(唐书) 列传八
卷五十七(唐书) 列传九
卷五十八(唐书) 列传十
卷五十九(唐书) 列传十一
卷六十(唐书) 列传十二
卷六十一(唐书) 列传十三
卷六十二(唐书) 列传十四
卷六十三(唐书) 列传十五
卷六十四(唐书) 列传十六
卷六十五(唐书) 列传十七
卷六十六(唐书) 列传十八
卷六十七(唐书) 列传十九
卷六十八(唐书) 列传二十
卷六十九(唐书) 列传二十一
卷七十(唐书) 列传二十二
卷七十一(唐书) 列传二十三
卷七十二(唐书) 列传二十四
卷七十三(唐书) 列传二十五
卷七十四(唐书) 列传二十六
卷七十五(晋书) 高祖纪一
卷七十六(晋书) 高祖纪二
卷七十七(晋书) 高祖纪三
卷七十八(晋书) 高祖纪四
卷七十九(晋书) 高祖纪五
卷八十(晋书) 高祖纪六
卷八十一(晋书) 少帝纪一
卷八十二(晋书) 少帝纪二
卷八十三(晋书) 少帝纪三
卷八十四(晋书) 少帝纪四
卷八十五(晋书) 少帝纪五
卷八十六(晋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八十七(晋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八十八(晋书) 列传三
卷八十九(晋书) 列传四
卷九十(晋书) 列传五
卷九十一(晋书) 列传六
卷九十二(晋书) 列传七
卷九十三(晋书) 列传八
卷九十四(晋书) 列传九
卷九十五(晋书) 列传十
卷九十六(晋书) 列传十一
卷九十七(晋书) 列传十二
卷九十八(晋书) 列传十三
卷九十九(汉书) 高祖纪上
卷一百(汉书) 高祖纪下
卷一百一(汉书) 隐帝纪上
卷一百二(汉书) 隐帝纪中
卷一百三(汉书) 隐帝纪下
卷一百四(汉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五(汉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六(汉书) 列传三
卷一百七(汉书) 列传四
卷一百八(汉书) 列传五
卷一百九(汉书) 列传六
卷一百一十(周书) 太祖纪一
卷一百一十一(周书) 太祖纪二
卷一百一十二(周书) 太祖纪三
卷一百一十三(周书) 太祖纪四
卷一百一十四(周书) 世宗纪一
卷一百一十五(周书) 世宗纪二
卷一百一十六(周书) 世宗纪三
卷一百一十七(周书) 世宗纪四
卷一百一十八(周书) 世宗纪五
卷一百一十九(周书) 世宗纪六
卷一百二十(周书) 恭帝纪
卷一百二十一(周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二十二(周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二十三(周书) 列传三
卷一百二十四(周书) 列传四
卷一百二十五(周书) 列传五
卷一百二十六(周书) 列传六
卷一百二十七(周书) 列传七
卷一百二十八(周书) 列传八
卷一百二十九(周书) 列传九
卷一百三十(周书) 列传十
卷一百三十一(周书) 列传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袭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袭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僣伪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僣伪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僣伪列传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国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国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历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礼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礼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乐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乐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货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选举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职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县志(案:《郡县志序》,原本阙佚。)
附录 进旧五代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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