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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卷五十七(唐书) 列传九
作者:北宋 · 薛居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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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崇韬,字安时,代州雁门人也。父宏正。崇韬初为李克修帐下亲信。克修镇昭义,崇韬累典事务,以廉干称。克修卒,武皇用为典谒,奉使凤翔称旨,署教练使。崇韬临事机警,应对可观。庄宗嗣位,尤器重之。天祐十四年,用为中门副使,与孟知祥、李绍宏俱参机要。俄而绍宏出典幽州留事,知祥恳辞要职。先是,中门使吴珙、张虔厚忠而获罪。知祥惧,求为外任,妻璚华公主泣请于贞简太后。庄宗谓知祥曰:“公欲避路,当举其代。”知祥因举崇韬。乃署知祥为太原军在城都虞候。自是崇韬专典机务,艰难战伐,靡所不从。
       十八年,从征张文礼于镇州。契丹引众至新乐,王师大恐,诸将咸请退还魏州,庄宗犹豫未决。崇韬曰:“安巴坚只为王都所诱,本利货财,非敦邻好,苟前锋小衄,遁走必矣。况我新破汴寇,威振北地,乘此驱攘,焉往不捷!且事之济否,亦有天命。”庄宗从之,王师果捷。明年,李存审收镇州,遣崇韬阅其府库,或以珍货赂遗,一无所取,但市书籍而已。
       庄宗即位于魏州,崇韬加检校太保、守兵部尚书,充枢密使。是时,卫州陷于梁,澶、相之间,寇钞日至,民流地削,军储不给,群情恟恟,以为霸业终不能就,崇韬寝不安席。俄而王彦章陷德胜南城,敌势滋蔓,汴人急攻杨刘城。明宗在郓,音驿断绝。庄宗登城四望,计无所出。崇韬启曰:“段凝阻绝津路,苟王师不南,郓州安能保守!臣请于博州东岸立栅,以固通津,但虑汴人侦知,径来薄我,请陛下募敢死之士,日以挑战,如三四日间。贼军未至,则栅垒成矣。”崇韬率毛璋等万人夜趋博州,视矛戟之端有光,崇韬曰:“吾闻火出兵刃,破贼之兆也。”至博州,渡河版筑,昼夜不息。崇韬于葭苇间据胡床假寝,觉裤中冷,左右视之,乃蛇也,其忘疲励力也如是。居三日,梁军果至,城垒低庳,沙土散恶,战具不完,汴将王彦章、杜晏球率众攻击,军不得休息。崇韬身先督众,四面拒战,有急即应,城垂陷,俄报庄宗领亲军次西岸,梁军闻之退走,因解杨刘之围。
       未几,汴将康延孝来奔,崇韬延于卧内,讯其军机。延孝曰:“汴人将四道齐举,以困我军。”庄宗忧之,召诸将谋进取之策。宣徽使李绍宏请弃郓州,与汴人盟,以河为界,无相侵寇。庄宗不悦,独卧帐中,召崇韬谓曰:“计将安出?”对曰:“臣不知书,不能征比前古,请以时事言之。自陛下十五年起义图霸,为雪家雠国耻,甲胄生虮虱,黎人困输挽。今纂崇大号,河朔士庶,日望荡平,才得汶阳尺寸之地,不敢保守,况尽有中原乎!将来岁赋不充,物议咨怨,设若划河为界,谁为陛下守之?臣自延孝言事以来,昼夜筹度,料我兵力,算贼事机,不出今年,雌雄必决。闻汴人决河,自滑至郓,非舟楫不能济。又闻精兵尽在段凝麾下,王彦章日寇郓境,彼既以大军临我南鄙,又凭恃决河,谓我不能南渡,志在收复汶阳,此汴人之谋也。臣谓段凝保据河<土需>,苟欲持我,臣但请留兵守邺,保固杨刘;陛下亲御六军,长驱倍道,直指大梁,汴城无兵,望风自溃。若使伪主授首,贼将自然倒戈,半月之间,天下必定。如不决此计,傍采浮谭,臣恐不能济也。今岁秋稼不登,军粮才支数月,决则成败未知,不决则坐见不济。臣闻作舍道边,三年不成,帝王应运,必有天命,成败天也,在陛下独断。”庄宗蹶然而兴曰:“正合吾意。丈夫得则为王,失则为掳,行计决矣!”即日下令军中,家口并还魏州。庄宗送刘皇后与兴圣宫使继岌至朝城西野亭泣别,曰:“事势危蹙,今须一决,事苟不济,无复相见。”乃留李绍宏及租庸使张宪守魏州,大军自杨刘济河。是岁,擒王彦章,诛梁氏,降段凝,皆崇韬赞成其谋也。
       庄宗至汴州,宰相豆卢革在魏州,令崇韬权行中书事。俄拜侍中兼枢密使,及郊礼毕,以崇韬兼领镇、冀州节度使,进封赵郡公,邑二千户,赐铁券,恕十死。崇韬既位极人臣,权倾内外,谋猷献纳,必尽忠规,士族朝伦,颇亦收奖人物,内外翕然称之。初收汴、洛,稍通赂遗,亲友或规之,崇韬曰:“余备位将相,禄赐巨万,但伪梁之日,赂遗成风,今方面藩侯,多梁之旧将,皆吾君射钩斩祛之人也。一旦革面,化为吾人,坚拒其请,得无惧乎!藏余私室,无异公帑。”及郊禋,崇韬悉献家财,以助赏给。时近臣劝庄宗以贡奉物为内库,珍货山积,公府赏军不足。崇韬奏请出内库之财以助,庄宗沉吟有靳惜之意。是时天下已定,寇仇外息,庄宗渐务华侈,以逞己欲。洛阳大内宏敞,宫宇深邃,宦官阿意顺旨,以希恩宠,声言宫中夜见鬼物,不谋同辞。庄宗骇异其事,且问其故。宦者曰:“见本朝长安大内,六宫嫔御,殆及万人,椒房兰室,无不充牣。今宫室大半空闲,鬼神尚幽,亦无所怪。”由是景进、王允平等于诸道采择宫人,不择良贱,内之宫掖。
       三年夏,雨,河大水,坏天津桥。是时,酷暑尤甚。庄宗常择高楼避暑,皆不称旨。宦官曰:“今大内楼观,不及旧时长安卿相之家,旧日大明、兴庆两宫,楼观百数,皆雕楹画栱,干云蔽日,今官家纳凉无可御者。”庄宗曰:“予富有天下,岂不能办一楼!”即令宫苑使经营之,犹虑崇韬有所谏止,使谓崇韬曰:“今年恶热,朕顷在河上,五六月中,与贼对垒,行宫卑湿,介马战贼,恒若清凉。今晏然深宫,不耐暑毒,何也?”崇韬奏:“陛下顷在河上,汴寇未平,废寝忘食,心在战阵,祁寒溽暑,不介圣怀。今寇既平,中原无事,纵耳目之玩,不忧战阵,虽层台百尺,广殿九筵,未能忘热于今日也。愿陛下思艰难创业之际,则今日之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王允平等竟加营造,崇韬复奏曰:“内中营造,日有縻费,属当灾馑,且乞权停。”不听。
       初,崇韬与李绍宏同为内职,及庄宗即位,崇韬以绍宏素在己上,旧人难制,即奏泽潞监军张居翰同掌枢密,以绍宏为宣徽使。绍宏大失所望,泣涕愤郁。崇韬乃置内勾使,应三司财赋,皆令勾覆,令绍宏领之,冀塞其心。绍宏怏怅不已。崇韬自以有大功,河、洛平定之后,权位熏灼,恐为人所倾夺,乃谓诸子曰:“吾佐主上,大事了矣,今为群邪排毁,吾欲避之,归镇常山,为菟裘之计。”其子廷说等曰:“大人功名及此,一失其势,便是神龙去水,为蝼蚁所制,尤宜深察。”门人故吏又谓崇韬曰:“侍中勋业第一,虽群官侧目,必未能离间。宜于此时坚辞机务,上必不听,是有辞避之名,塞其谗慝之口。魏国夫人刘氏有宠,中宫未正,宜赞成册礼,上心必悦。内得刘氏之助,群阉其如余何!”崇韬然之,于是三上章坚辞枢密之位,优诏不从。崇韬乃密奏请立魏国夫人为皇后,复奏时务利害二十五条,皆便于时,取悦人心;又请罢枢密院事,各归本司,以轻其权,然宦官造谤不已。
       三年,坚乞罢兼领节钺,许之。(《册府元龟》云:同光中,崇韬再表辞镇,批答曰;“朕以卿久司枢要,常处重难。或迟疑未决之机,询诸先见;或忧挠不定之事,访自必成。至于赞朕丕基,登兹大宝,众兴异论,卿独坚言,天命不可违,唐祚必须复,请纳家族,明设誓文,及其密取汶阳,兴师入不测之地;潜通河口,贡谋占必济之津。人所不知,卿惟合意。迨中都啸聚,群党窥陵,朕决议平妖,兼收浚水,虽云先定,更审前筹,果尽赞成,悉谐沈算,斯即何须冒刃,始显殊庸。况常山陆梁,正虞未复,卿能抚众,共定群心,惟朕知卿,他人宁表。所以赏卿之庞,实异等伦;沃朕之心,非虚渥泽。今卿再三谦逊,重叠退辞,始纳常阳,请归上将,又称梁苑,不可兼权。如此周身,贵全名节,古人操守,未可比方,既览坚辞,难沮来表。其再让汴州,所宜依允。”)
       会客省使李严使西川回,言王衍可图之状,庄宗与崇韬议讨伐之谋,方择大将。时明宗为诸道兵马慈管当行,崇韬自以宦者相倾,欲立大功以制之,乃奏曰:“契丹犯边,北面须藉大臣,全倚总管镇御。臣伏念兴圣宫使继岌,德望日隆,大功未著,宜依故事,以亲王为元帅,付以讨伐之权,俾成其威望。”庄宗方爱继岌,即曰:“小儿幼稚,安能独行,卿当择其副。”崇韬未奏,庄宗曰:“无逾于卿者。”乃以继岌为都统,崇韬为招讨使。是岁九月十八日,率亲军六万,进讨蜀川。崇韬将发,奏曰:“臣以非才,谬当戎事,仗将士之忠力,凭陛下之威灵,庶几克捷。若西川平定,陛下择帅,如信厚善谋,事君有节,则孟知祥有焉,望以蜀帅授之。如宰辅阙人,张宪有披榛之劳,为人谨重而多识。其次李琪、崔居俭,中朝士族,富有文学,可择而任之。”庄宗御嘉庆殿,置酒宴征西诸将,举酒属崇韬曰:“继岌未习军政,卿久从吾战伐,西面之事,属之于卿。”
       军发,十月十九日入大散关,崇韬以马箠指山险谓魏王曰;“朝廷兴师十万,已入此中,傥不成功,安有归路?今岐下飞挽,才支旬日,必须先取凤州,收其储积,方济吾事。”乃令李严、康延孝先驰书檄,以谕伪凤州节度使王承捷。及大军至,承捷果以城降,得兵八千,军储四十万。次至故镇,伪命屯驻指挥使唐景思亦以城降,得兵四千。又下三泉,得军储三十余万。自是师无匮乏,军声大振。其招怀制置,官吏补置,师行筹画,军书告谕,皆出于崇韬,继岌承命而已。庄宗令内官李廷安、李从袭、吕知柔为都统府纪纲,见崇韬幕府繁重,将吏辐辏,降人争先赂遗,都统府唯大将省谒,牙门索然,由是大为诟耻。及六军使王宗弼归款,行赂先招讨府。王衍以成都降,崇韬居王宗弼之第。宗弼选王衍之妓妾珍玩以奉崇韬,求为蜀帅,崇韬许之。又与崇韬子廷诲谋,令蜀人列状见魏王,请奏崇韬为蜀帅。继岌览状谓崇韬曰:“主上倚侍中如衡、华,安肯弃元老于蛮夷之地,况余不敢议此。”(《九国志·王宗弼传》:宗弼送款于魏王,乃还成都,尽辇内藏之宝货,归于其家。魏王遣使征犒军钱数千万,宗弼辄靳之,魏王甚怒。及王师至,令其子承班赍衍玩用直百万,献于魏王,并赂郭崇韬,请以己为西川节度使。魏王曰:“此吾家之物,焉用献为!”魏王入城,翼日,数其不忠之罪,并其子斩之于市。)李从袭等谓继岌曰:“郭公收蜀部人情,意在难测,王宜自备。”由是两相猜察。
       庄宗令中官向延嗣赍诏至蜀,促班师,诏使至,崇韬不郊迎,延嗣愤愤。从袭谓之曰:“魏王,贵太子也,主上万福,郭公专弄威柄,旁若无人。昨令蜀人请己为帅,郭廷诲拥徒出入,贵拟王者,所与狎游,无非军中骁果,蜀中凶豪,昼夜妓乐欢宴,指天画地,父子如此,可见其心。今诸军将校,无非郭氏之党,魏王悬军孤弱,一朝班师,必恐纷乱,吾属莫知暴骨之所!”因相向垂涕。延嗣使还具奏,皇后泣告庄宗,乞保全继岌。庄宗复阅蜀簿曰:“人言蜀中珠玉金银,不知其数,何如是之微也!”延嗣奏曰:“臣问蜀人,知蜀中宝货皆入崇韬之门,言崇韬得金万两,银四十万,名马千匹,王衍爱妓六十,乐工百,犀玉带百。廷诲自有金银十万两,犀玉带五十,艺色绝妓七十,乐工七十,他财称是。魏王府,蜀人赂不过遣匹马而已。”庄宗初闻崇韬欲留蜀,心已不平,又闻全有蜀之妓乐珍玩,怒见颜色。即令中官马彦珪驰入蜀视崇韬去就,如班师则已,如实迟留,则与继岌图之。彦珪见皇后曰:“祸机之发,间不容发,何能数千里外复禀圣旨哉!”皇后再言之,庄宗曰:“未知事之实否,讵可便令果决?”皇后乃自为教与继岌,令杀崇韬。时蜀土初平,山林多盗,孟知祥未至,崇韬令任圜、张筠分道招抚,虑师还后,部曲不宁,故归期稍缓。
       四年正月六日,马彦珪至军,决取十二日发成都赴阙,令任圜权知留事,以俟知祥。诸军部署已定,彦珪出皇后教以示继岌,继岌曰:“大军将发,他无衅端,安得为此负心事!公辈勿复言。”从袭等泣曰:“圣上既有口敕,王若不行,苟中途事泄,为患转深。”继岌曰:“上无诏书,徒以皇后教令,安得杀招讨使!”从袭等巧造事端以间之,继岌既英断,僶俛从之。诘旦,从袭以继岌之命召崇韬计事,继岌登楼避之,崇韬入,左右楇杀之。崇韬有子五人,廷信、廷诲随父死于蜀,廷说诛于洛阳,廷让诛于魏州,廷议诛于太原,家产籍没。明宗即位,诏令归葬,仍赐太原旧宅。延诲、廷让各有幼子一人,姻族保之获免,崇韬妻周氏,携养于太原。
       崇韬服勤尽节,佐佑王家,草昧艰难,功无与比,西平巴蜀,宣畅皇威,身死之日,夷夏冤之。然议者以崇韬功烈虽多,事权太重,不能处身量力,而听小人误计,欲取泰山之安,如急行避迹,其祸愈速。性复刚戾,遇事便发,既不知前代之成败,又未体当时之物情,以天下为己任,孟浪之甚也。及权倾四海,车骑盈门,士人谄奉,渐别流品。同列豆卢革谓崇韬曰:“汾阳王代北人,徙家华阴,侍中世在雁门,得非祖德欤?”崇韬应曰:“经乱失谱牒,先人尝云去汾阳王四世。”革曰:“故祖德也。”因是旌别流品,援引薄徒,委之心腹;佐命勋旧,一切鄙弃。旧僚有干进者,崇韬谓之曰:“公虽代邸之旧,然家无门阀,深知公才技,不敢骤进者,虑名流嗤余故也。”及征蜀之行,于兴平拜尚父子仪之墓。尝从容白继岌曰:“蜀平之后,王为太子,待千秋万岁,神器在手,宜尽去宦官,优礼士族,不唯疏斥阉寺,骟马不可复乘。”内则伶官巷伯,怒目切齿;外则旧僚宿将,戟手痛心。掇其族灭之祸,有自来矣。复以诸子骄纵不法,既定蜀川,辇运珍货,实于洛阳之第,籍没之日,泥封尚湿。虽庄宗季年为群小所惑,致功臣不保其终,亦崇韬自贻其灾祸也。
       史臣曰:夫出身事主,得位遭时,功不可以不图,名不可以不立。洎功成而名遂,则望重而身危,贝锦于是成文,良玉以之先折,故崇韬之诛,盖为此也。是知强吴灭而范蠡去,全齐下而乐生奔,苟非其贤,孰免于祸。明哲之士,当鉴于斯!

本书目录

卷一(梁书) 太祖纪一
卷二(梁书) 太祖纪二
卷三(梁书) 太祖纪三
卷四(梁书) 太祖纪四
卷五(梁书) 太祖纪五
卷六(梁书) 太祖纪六
卷七(梁书) 太祖纪七
卷八(梁书) 末帝纪上
卷九(梁书) 末帝纪中
卷十(梁书) 末帝纪下
卷十一(梁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十二(梁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十三(梁书) 列传三
卷十四(梁书) 列传四
卷十五(梁书) 列传五
卷十六(梁书) 列传六
卷十七(梁书) 列传七
卷十八(梁书) 列传八
卷十九(梁书) 列传九
卷二十(梁书) 列传十
卷二十一(梁书) 列传十一
卷二十二(梁书) 列传十二
卷二十三(梁书) 列传十三
卷二十四(梁书) 列传十四
卷二十五(唐书) 武皇纪上
卷二十六(唐书) 武皇纪下
卷二十七(唐书) 庄宗纪一
卷二十八(唐书) 庄宗纪二
卷二十九(唐书) 庄宗纪三
卷三十(唐书) 庄宗纪四
卷三十一(唐书) 庄宗纪五
卷三十二(唐书) 庄宗纪六
卷三十三(唐书) 庄宗纪七
卷三十四(唐书) 庄宗纪八
卷三十五(唐书) 明宗纪一
卷三十六(唐书) 明宗纪二
卷三十七(唐书) 明宗纪三
卷三十八(唐书) 明宗纪四
卷三十九(唐书) 明宗纪五
卷四十(唐书) 明宗纪六
卷四十一(唐书) 明宗纪七
卷四十二(唐书) 明宗纪八
卷四十三(唐书) 明宗纪九
卷四十四(唐书) 明宗纪十
卷四十五(唐书) 闵帝纪
卷四十六(唐书) 末帝纪上
卷四十七(唐书) 末帝纪中
卷四十八(唐书) 末帝纪下
卷四十九(唐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五十(唐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五十一(唐书) 列传三 宗室
卷五十二(唐书) 列传四
卷五十三(唐书) 列传五
卷五十四(唐书) 列传六
卷五十五(唐书) 列传七
卷五十六(唐书) 列传八
卷五十七(唐书) 列传九
卷五十八(唐书) 列传十
卷五十九(唐书) 列传十一
卷六十(唐书) 列传十二
卷六十一(唐书) 列传十三
卷六十二(唐书) 列传十四
卷六十三(唐书) 列传十五
卷六十四(唐书) 列传十六
卷六十五(唐书) 列传十七
卷六十六(唐书) 列传十八
卷六十七(唐书) 列传十九
卷六十八(唐书) 列传二十
卷六十九(唐书) 列传二十一
卷七十(唐书) 列传二十二
卷七十一(唐书) 列传二十三
卷七十二(唐书) 列传二十四
卷七十三(唐书) 列传二十五
卷七十四(唐书) 列传二十六
卷七十五(晋书) 高祖纪一
卷七十六(晋书) 高祖纪二
卷七十七(晋书) 高祖纪三
卷七十八(晋书) 高祖纪四
卷七十九(晋书) 高祖纪五
卷八十(晋书) 高祖纪六
卷八十一(晋书) 少帝纪一
卷八十二(晋书) 少帝纪二
卷八十三(晋书) 少帝纪三
卷八十四(晋书) 少帝纪四
卷八十五(晋书) 少帝纪五
卷八十六(晋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八十七(晋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八十八(晋书) 列传三
卷八十九(晋书) 列传四
卷九十(晋书) 列传五
卷九十一(晋书) 列传六
卷九十二(晋书) 列传七
卷九十三(晋书) 列传八
卷九十四(晋书) 列传九
卷九十五(晋书) 列传十
卷九十六(晋书) 列传十一
卷九十七(晋书) 列传十二
卷九十八(晋书) 列传十三
卷九十九(汉书) 高祖纪上
卷一百(汉书) 高祖纪下
卷一百一(汉书) 隐帝纪上
卷一百二(汉书) 隐帝纪中
卷一百三(汉书) 隐帝纪下
卷一百四(汉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五(汉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六(汉书) 列传三
卷一百七(汉书) 列传四
卷一百八(汉书) 列传五
卷一百九(汉书) 列传六
卷一百一十(周书) 太祖纪一
卷一百一十一(周书) 太祖纪二
卷一百一十二(周书) 太祖纪三
卷一百一十三(周书) 太祖纪四
卷一百一十四(周书) 世宗纪一
卷一百一十五(周书) 世宗纪二
卷一百一十六(周书) 世宗纪三
卷一百一十七(周书) 世宗纪四
卷一百一十八(周书) 世宗纪五
卷一百一十九(周书) 世宗纪六
卷一百二十(周书) 恭帝纪
卷一百二十一(周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二十二(周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二十三(周书) 列传三
卷一百二十四(周书) 列传四
卷一百二十五(周书) 列传五
卷一百二十六(周书) 列传六
卷一百二十七(周书) 列传七
卷一百二十八(周书) 列传八
卷一百二十九(周书) 列传九
卷一百三十(周书) 列传十
卷一百三十一(周书) 列传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袭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袭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僣伪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僣伪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僣伪列传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国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国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历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礼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礼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乐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乐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货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选举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职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县志(案:《郡县志序》,原本阙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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