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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卷一百三十(周书) 列传十
作者:北宋 · 薛居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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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峻,字秀峰,相州安阳人也。父丰,本郡乐营使。峻幼慧黠善歌,梁贞明初,张筠镇相州,怜峻敏惠,遂畜之。及庄宗入魏州,筠弃镇南渡,以峻自随。时租庸使赵岩访筠于其第,筠召峻声歌以侑酒,岩悦,筠因以赠之,颇得亲爱。梁亡,赵氏族灭,峻流落无依,寄食于符离陈氏之家,久之弥窘,乃事三司使张延朗,所给甚薄。清泰末,延朗诛,汉祖尽得延朗之资产仆从,而峻在籍中,从历数镇,常为典客。汉祖践阼,授客省使,奉使荆南,留于襄、汉为监军,入为内客省使。及赵思绾作乱于永兴,汉隐帝命郭从义讨之,以峻为兵马都监。从义与峻不协,甚如水火。未几,改宣徽北院使。贼平,加检校太傅,转南院使。
       太祖镇邺,兼北面兵马,峻为监军,留驻邺城。隐帝萧墙变起,峻亦为群小所构,举家见害。从太祖赴阙,绸缪帷幄,赞成大事,峻居首焉。京师平定,受汉太后令,充枢密使。太祖北征,至澶州,为诸军拥迫,峻与王殷在京闻变,乃遣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郭崇往宋州,前申州刺史马铎往许州,以防他变,二州安然,亦峻之谋也。太祖践阼,加平章事,寻兼右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时朝廷初建,四方多故,峻夙夜奉事,知无不为,每侍太祖商榷军事,未尝不移时而退,甚有裨益。然为性轻躁,举措率易,以天下之事为己任,每有启请,多自任情。太祖从而顺之,则忻然而退;稍未允可,则应声而愠,不逊之语随事辄发。太祖素知其为人,且以佐命之故,每优容之。峻年长于太祖二岁,太祖虽登大位,时以兄呼之,有时呼表字,不忘布衣之契也。峻以此益自负焉。
       广顺元年冬,刘崇与契丹围晋州,峻请行应援,太祖用为行营都部署,以徐州节度使王彦超为副。诏诸军并取峻节度,许峻以便宜从事,军行资用仰给于官,随行将吏得自选择。将发之前,召宴于滋德殿,太祖出女乐以宠之。奉辞之日,恩赐优厚,不拘常制。及发,太祖幸西庄,亲临宴饯,别赐御马玉带,执手而别。峻至陕驻留数夕,刘崇攻晋州甚急,太祖忧其不可支,议亲征,取泽州路入,与峻会合,先令谕峻。峻遣驿骑驰奏,请车驾不行幸。时已降御札,行有日矣,会峻奏至,乃止。峻军既过绛郡,距平阳一舍,贼军燔营,狼狈而遁。峻入晋州,或请追贼,必有大利,峻犹豫久之,翌日方遣骑军袭贼,信宿而还。向使峻极力追蹑,则并、汾之孽,无噍类矣。峻亦深耻无功,因计度增修平阳故城而回。时永兴军节度使李洪信,汉室之密戚也,自太祖践阼,恒有忧沮之意,而本城军不满千,峻出征至陕州,以救援晋州为辞,抽起数百人,及刘崇北遁,又遣禁兵千余人,屯于京兆,洪信惧,遂请入朝。峻军回,太祖厚加优赐。时慕容彦超叛于兖州,已遣侍卫步军都指挥使曹英、客省使向训率兵攻之。峻意欲自将兵讨贼,累言于太祖曰:“慕容剧贼,曹英不易与之敌耳。”太祖默然。未几亲征,命峻为随驾一行都部署,破贼之日,峻督军在城南,其众先登,颇有得色。从驾还京,未几贡表乞解枢机,即时退归私第。
       峻贪权利,多机数,好施小惠,喜人附己。太祖登极之初,务存谦抑,潜龙将佐未甚进用,其后郑仁诲、李重进、向训等稍迁要职,峻心忌之,至是求退,盖侦太祖之意也。未陈请之前,多发外诸侯书以求保证,旬浃之内,诸道驰骑进纳峻书,闻者惊骇其事。峻连贡三章,中使宣谕无虚日,太祖严驾将幸其第,峻闻之,即驰马入见,太祖慰劳久之,复令视事。峻又于本院之东,别建公署,廓庑厅事,高广华侈。及土木之功毕,请太祖临幸,恩赐甚厚。其后内园新起小殿,峻视之,奏曰:“宫室已多,何用于此?”太祖曰:“枢密院舍宇不少,公更自兴造何也?”峻惭默而退。时峻以前事赵岩,颇承宠爱,至是欲希赠官立碑。或谓峻曰:“赵岩以谄佞事君,破坏梁室,至今言者无不切齿,苟如所欲,必贻物议。”乃止。岩侄崇勋,居于陈郡,峻为求官田宅以赐之,太祖亦从之。三年春,修利河堤,大兴土功,峻受诏检校。既而世宗自澶州入觐,峻素惮世宗之聪明英果,闻其赴阙,即自河次归朝。居无何,邀求兼领青州,太祖不得已而授之。既受命,求暂赴任,奏借左藏绫绢万匹,从之。
       是岁,户部侍郎赵上交权知贡举,上交尝诣峻,峻言及一童子,上交不达其旨,榜出之日,童子不第,峻衔之。及贡院申中书门下,取日过堂,峻知印,判定过日。及上交引新及第人至中书,峻在政事堂厉声曰:“今岁选士不公,当须覆试。”诸相曰:“但缘已行指挥行过,临事不欲改移,况未敕下,覆试非晚。”峻愈怒,诟责上交,声闻于外。少顷,竟令引过。及罢,上交诣本厅谢峻,峻又延之饮酌从容。翌日,峻奏上交知举不公,请致之于法,太祖颔之而已。又奏请以颜愆、陈观代范质、李穀为相。太祖曰:“进退宰辅,未可仓卒,待徐思之。”峻论列其事,奏对不逊。太祖未食,日将亭午,诤之不已。太祖曰:“节假之内,未欲便行,已俟假开,即依所奏。”峻退至中书。是月,吏部选人过门下,峻当其事,颇疑选部不公,其拟官选人落下者三十余人。次日寒食时节,臣僚各归私第。午时,宣召宰臣、枢密使,及入,幽峻于别所。太祖见冯道已下,泣曰:“峻凌朕颇甚,无礼太过,拟欲尽去左右臣僚,剪朕羽翼。朕儿在外,专意阻隔,暂令到阙,即怀怨望。岂有既总枢机,又兼宰相,坚求重镇,寻亦授之,任其襟怀,尚未厌足,如此无君,谁能甘忍!”即召翰林学士徐台符等草制。其日,退朝宣制,贬授商州司马,差供奉官蒋光远援送赴商州。未几,死于贬所,时广顺三年三月也。(《通鉴》:峻至商州,得腹疾,帝犹愍之,命其妻往视之,未几而卒。)
       初,峻降制除青州,有司制造旌节,以备迎授。前一夕,其旄有声甚异,闻者骇之。主者曰:“昔安重诲授河中节,亦有此异焉。”又所居堂陛,忽然隐起如堆。又梦被官府追摄入司簿院,既寤,心恶之,以是尤加狂躁。峻才疏位重,轻躁寡谋,听人穿鼻,既国权在手,而射利者曲为指画,乃啖饵虎臣,离间亲旧,加以善则称己,无礼于君,欲求无罪,其可得乎!(《五代史阙文》:广顺初,河东刘崇引契丹攻晋州。遣王峻率师赴援,峻顿兵于陕。周祖亲征,遣使谕之。峻见使受宣讫,谓使曰:“与某驰还,附奏陛下,言晋州城坚,未易可破,刘崇兵锋方锐,不可与力争,所以驻兵者,待其气衰耳,非臣怯也。陛下新即位,不宜轻举。今朝中受圣知者,惟李蒨、范质而已,陛下若车驾出汜水,则慕容彦超以贼军入汴,大事去矣。”使还具奏,周祖自以手提其耳曰:“几败吾事。”)
       慕容彦超,(案:此下有阙文。)为兖州节度使,彦超即汉高祖之同产弟也。尝冒姓阎氏,体黑麻面,故谓之阎昆仑。彦超镇兖州,汉隐帝欲杀周太祖,召彦超,方食,释匕箸而就道。周兵犯京师,隐帝出劳军,太后使彦超卫帝,彦超曰:“北兵何能为,当于阵上唱坐使归营。”彦超败,奔兖,隐帝遇弑。周太祖时,彦超进呈郓州节度使高行周来书,其书意即行周毁讟太祖结连彦超之意,帝览之,笑曰:“此必是彦超之诈也。”试令验之,果然。其郓州印元有缺,文不相接,其为印即无缺处,帝寻令赍书示谕行周,行周上表谢恩。先是,填星初至角、亢,占者曰:角,郑分,兖州属焉。彦超即率军府宾佐,步出州西门三十里致祭,迎于开元寺,塑像以事之,谓之“菩萨”,日至祈祷,又令民家竖黄幡以禳之。及城陷,彦超方在土星院燃香,急乃驰去。(《五代史补》:慕容彦超素有钩距。兖州有盗者,诈为大官从人,跨驴于衢中,市罗十余匹,价值既定,引物主诣一宅门,以驴付之,曰:“此本宅使,汝且在此,吾为汝上白于主以请值。”物主许之。既而声迹悄然,物主怒其不出,叩门呼之,则空宅也。于是连叫“贼”,巡司至,疑其诈,兼以驴收之诣府。彦超悯之,且曰:“勿忧,吾为汝擒此贼。”乃留物主府中,复戒厩卒高系其驴,通宵不与水草,然后密召亲信者,牵于通衢中放之,且曰:“此盗者之驴耳,自昨日不与水草,其饥渴者甚矣,放之必奔归家,但可蹑踪而观之,盗无不获也。”亲信者如其言随之,其驴果入一小巷,转数曲,忽有儿戏于门侧,视其驴,连呼曰:“驴归,驴归。”盗者闻之,欣然出视,遂擒之。高祖登极,改乾祐为广顺。是年,兖州慕容彦超反。高祖亲征,城将破,忽夜梦一人,状貌甚伟异,被王者之服,谓高祖曰:“陛下明日当得城。”及觉,天犹未晓。高祖私谓征兆如此,可不预备乎!于是躬督将士,戮力急攻,至午而城陷。车驾将入,有司请由生方鸣鞘而进,遂取别巷,转数曲,见一处门墙甚高大,问之,云夫子庙。高祖意豁然,谓近臣曰:“寡人所梦,得非夫子乎?不然,何取路于此也。”因下马观之,方升堂,睹其圣像,一如梦中所见者,于是大喜,叩首再拜。近臣或谏,以为天子不合拜异世陪臣。高祖曰:“夫子圣人也,百王取则,而又梦告寡人,得非夫子幽赞所及耶?安得不拜!”仍以庙侧数十家为洒扫户,命孔氏袭文宣王者长为本县。慕容彦超之被围也,乘城而望,见高祖亲临矢石,其势不可当,退而忧之,因勉其麾下曰:“汝等宜为吾尽命,吾库中金银如山积,若全此城,吾尽以为赐,汝等勿患富贵。”顷之,有卒私言曰:“我知侍中银皆铁胎,得之何用?”于是诸军闻之,稍稍解体,未几城陷。及高祖之入也,有司阅其库藏,其间银铁胎者果十有七八。初,彦超常令人开质库,有以铁胎银质钱者,经年后,库吏始觉,遂言之于彦超。初甚怒,顷之谓吏曰:“此易致耳,汝宜伪窦刂库墙,凡金银器用暨缣帛等,速皆藏匿,仍乱撤其余以为贼践,然后申明,吾当擒此辈矣。”库吏如其教,于是彦超下令曰:“吾为使长典百姓,而又不谨,遭贼窦刂去,其过深矣。今恐百姓疑彦超隐其物,宜令三日内各投状,明言质物色,自当陪偿之,不尔者有过。”百姓以为然,于是投状相继,翌日铁胎银主果出。于是擒之,置之深屋中,使教部曲辈昼夜造,用广府库,此银是也。)
       阎宏鲁者,后唐邢州节度使宝之子也。宝,《唐书》有传。宏鲁事唐明宗、晋高祖,累历事任。家本鲁中,洎告疾归里,慕容彦超初临,礼待极厚。及谋大逆,以宏鲁子希俊为镇宁军节度副使,在世宗幕下而恶之。闻朝廷出兵堤防,即责宏鲁曰:“尔教儿捍我于朝,将覆吾族耶!”故罹其祸。
       崔周度者,父光表,举进士甲科,卢质节制横海,辟为支使。周度有文学,起家长芦令,登朝历监察御史、右补阙,以家在齐州,欲谋葬事,恳求外任,除泰宁军节度判官。而性刚烈,又以尝为谏官,睹凶帅之不法,不忍坐视其弊,因极言以谏彦超,故及斯祸。
       太祖平兖州,诏曰:“阎宏鲁、崔周度,死义之臣,礼加二等,所以渗漏泽而贲黄泉也。尔等贞节昭彰,正容肃厉,以从顺为己任,以立义作身谋,履此祸机,并罹冤横,宜伸赠典,以慰贞魂。宏鲁可赠左骁卫大将军,周度可赠秘书少监。”

本书目录

卷一(梁书) 太祖纪一
卷二(梁书) 太祖纪二
卷三(梁书) 太祖纪三
卷四(梁书) 太祖纪四
卷五(梁书) 太祖纪五
卷六(梁书) 太祖纪六
卷七(梁书) 太祖纪七
卷八(梁书) 末帝纪上
卷九(梁书) 末帝纪中
卷十(梁书) 末帝纪下
卷十一(梁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十二(梁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十三(梁书) 列传三
卷十四(梁书) 列传四
卷十五(梁书) 列传五
卷十六(梁书) 列传六
卷十七(梁书) 列传七
卷十八(梁书) 列传八
卷十九(梁书) 列传九
卷二十(梁书) 列传十
卷二十一(梁书) 列传十一
卷二十二(梁书) 列传十二
卷二十三(梁书) 列传十三
卷二十四(梁书) 列传十四
卷二十五(唐书) 武皇纪上
卷二十六(唐书) 武皇纪下
卷二十七(唐书) 庄宗纪一
卷二十八(唐书) 庄宗纪二
卷二十九(唐书) 庄宗纪三
卷三十(唐书) 庄宗纪四
卷三十一(唐书) 庄宗纪五
卷三十二(唐书) 庄宗纪六
卷三十三(唐书) 庄宗纪七
卷三十四(唐书) 庄宗纪八
卷三十五(唐书) 明宗纪一
卷三十六(唐书) 明宗纪二
卷三十七(唐书) 明宗纪三
卷三十八(唐书) 明宗纪四
卷三十九(唐书) 明宗纪五
卷四十(唐书) 明宗纪六
卷四十一(唐书) 明宗纪七
卷四十二(唐书) 明宗纪八
卷四十三(唐书) 明宗纪九
卷四十四(唐书) 明宗纪十
卷四十五(唐书) 闵帝纪
卷四十六(唐书) 末帝纪上
卷四十七(唐书) 末帝纪中
卷四十八(唐书) 末帝纪下
卷四十九(唐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五十(唐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五十一(唐书) 列传三 宗室
卷五十二(唐书) 列传四
卷五十三(唐书) 列传五
卷五十四(唐书) 列传六
卷五十五(唐书) 列传七
卷五十六(唐书) 列传八
卷五十七(唐书) 列传九
卷五十八(唐书) 列传十
卷五十九(唐书) 列传十一
卷六十(唐书) 列传十二
卷六十一(唐书) 列传十三
卷六十二(唐书) 列传十四
卷六十三(唐书) 列传十五
卷六十四(唐书) 列传十六
卷六十五(唐书) 列传十七
卷六十六(唐书) 列传十八
卷六十七(唐书) 列传十九
卷六十八(唐书) 列传二十
卷六十九(唐书) 列传二十一
卷七十(唐书) 列传二十二
卷七十一(唐书) 列传二十三
卷七十二(唐书) 列传二十四
卷七十三(唐书) 列传二十五
卷七十四(唐书) 列传二十六
卷七十五(晋书) 高祖纪一
卷七十六(晋书) 高祖纪二
卷七十七(晋书) 高祖纪三
卷七十八(晋书) 高祖纪四
卷七十九(晋书) 高祖纪五
卷八十(晋书) 高祖纪六
卷八十一(晋书) 少帝纪一
卷八十二(晋书) 少帝纪二
卷八十三(晋书) 少帝纪三
卷八十四(晋书) 少帝纪四
卷八十五(晋书) 少帝纪五
卷八十六(晋书) 列传一 后妃
卷八十七(晋书) 列传二 宗室
卷八十八(晋书) 列传三
卷八十九(晋书) 列传四
卷九十(晋书) 列传五
卷九十一(晋书) 列传六
卷九十二(晋书) 列传七
卷九十三(晋书) 列传八
卷九十四(晋书) 列传九
卷九十五(晋书) 列传十
卷九十六(晋书) 列传十一
卷九十七(晋书) 列传十二
卷九十八(晋书) 列传十三
卷九十九(汉书) 高祖纪上
卷一百(汉书) 高祖纪下
卷一百一(汉书) 隐帝纪上
卷一百二(汉书) 隐帝纪中
卷一百三(汉书) 隐帝纪下
卷一百四(汉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五(汉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六(汉书) 列传三
卷一百七(汉书) 列传四
卷一百八(汉书) 列传五
卷一百九(汉书) 列传六
卷一百一十(周书) 太祖纪一
卷一百一十一(周书) 太祖纪二
卷一百一十二(周书) 太祖纪三
卷一百一十三(周书) 太祖纪四
卷一百一十四(周书) 世宗纪一
卷一百一十五(周书) 世宗纪二
卷一百一十六(周书) 世宗纪三
卷一百一十七(周书) 世宗纪四
卷一百一十八(周书) 世宗纪五
卷一百一十九(周书) 世宗纪六
卷一百二十(周书) 恭帝纪
卷一百二十一(周书) 列传一 后妃
卷一百二十二(周书) 列传二 宗室
卷一百二十三(周书) 列传三
卷一百二十四(周书) 列传四
卷一百二十五(周书) 列传五
卷一百二十六(周书) 列传六
卷一百二十七(周书) 列传七
卷一百二十八(周书) 列传八
卷一百二十九(周书) 列传九
卷一百三十(周书) 列传十
卷一百三十一(周书) 列传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袭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袭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僣伪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僣伪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僣伪列传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国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国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历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礼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礼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乐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乐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货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选举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职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县志(案:《郡县志序》,原本阙佚。)
附录 进旧五代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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