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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作者:清 · 张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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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书(弟春 篆) 霍韬(子与瑕) 熊浃 黄宗明 黄绾(陆澄)
       席书,字文同,遂宁人。弘治三年进士。授郯城知县。入为工部主事,移户部,进员外郎。十六年,云南昼晦地震,命侍郎樊莹巡视,奏黜监司以下三百余人。书上疏言:“灾异系朝廷,不系云南。如人元气内损,然后疮疡发四肢。朝廷,元气也。云南,四肢也。岂可舍致毒之源,专治四肢之末?今内府供应数倍往年,冗食官数千,投充校尉数万,斋醮寺观无停日,织造频烦,赏赉逾度;皇亲夺民田,宦官增遣不已;大狱据招词不敢辩,刑官亦不敢伸;大臣贤者未起用,小臣言事谪者未复;文武官传升,名器大滥。灾异之警,偶泄云南,欲以远方外吏当之,此何理也?汉遣八使巡行天下,张纲独曰:‘豺狼当道,安问狐狸。’今樊莹职巡察,不能劾戚畹、大臣,独考黜云南官吏,舍本而治末。乞陛下以臣所言弊政,一切厘革。他大害当祛,大政当举者,悉令所司条奏而兴革之。”时不能用。
       武宗时,历河南佥事、贵州提学副使。时王守仁谪龙场驿丞,书择州县子弟,延守仁教之,士始知学。屡迁福建左布政使。宁王宸濠反,急募兵二万讨之。至则贼已平,乃返。寻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中官李镇、张旸假进贡及御盐名敛财十余万,书疏发之。嘉靖元年改南京兵部右侍郎。江南北大饥,奉命振江北。令州县十里一厂,煮糜哺之,全活无算。
       初,书在湖广,见中朝议“大礼”未定,揣帝向张璁、霍韬,献议言:“昔宋英宗以濮王第十三子出为人后,今上以兴献王长子入承大统。英宗入嗣在衮衣临御之时,今上入继在宫车晏驾之后。议者以陛下继统武宗,仍为兴献帝之子,别立庙祀,张璁、霍韬之议未为非也。然尊无二帝。陛下于武宗亲则兄弟,分则君臣。既奉孝宗为宗庙主,可复有他称乎?宜称曰‘皇考兴献王’,此万世不刊之典。礼臣三四执奏,未为失也。然礼本人情,陛下尊为天子,慈圣设无尊称,可乎?故尊所生曰帝后,上慰慈闱,此情之不能已也。为今日议,宜定号曰‘皇考兴献帝’。别立庙大内,岁时祀太庙毕,仍祭以天子之礼,似或一道也。盖别以庙祀则大统正而昭穆不紊,隆以殊称则至爱笃而本支不沦,尊尊亲亲,并行不悖。至慈圣宜称皇母某后,不可以兴献加之。献,谥也,岂宜加于今日?”议既具,会中朝竞诋张璁为邪说,书惧不敢上,而密以示桂萼,萼然其议。三年正月,萼具疏并上之。帝大喜,趣召入对。无何,诏改称献帝为本生皇考,遂寝召命。会礼部尚书汪俊以争建庙去位,特旨用书代之。故事,礼部长贰率用翰林官。是时廷臣排异议益力,书进又不由廷推,因交章诋书,至訾其振荒无状,多侵渔。书亦屡辞新命,并录上《大礼考议》,且乞遣官勘振荒状。帝为遣司礼中官,户、刑二部侍郎,锦衣指挥往勘,而趣书入朝益急。比至德州,则廷臣已伏阙哭争,尽系诏狱。书驰疏言:“议礼之家,名为聚讼。两议相持,必有一是。陛下择其是者,而非者不必深较。乞宥其愆失,俾获自新。”不允。
       其年八月入朝,帝慰劳有加。逾月乃会廷臣大议,上奏曰:
       三代之法,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自夏历汉二千年,未有立从子为皇子者也。汉成帝以私意立定陶王,始坏三代传统之礼。宋仁宗立濮王子,英宗即位,始终不称濮王为伯。今陛下生于孝宗崩后二年,乃不继武宗大统,超越十有六年上考孝宗,天伦大义固已乖悖。又未尝立为皇子,与汉、宋不同。自古天子无大宗、小宗,亦无所生、所后。《礼经》所载,乃大夫士之礼,不可语于帝王。伯父子侄皆天经地义,不可改易。今以伯为父,以父为叔,伦理易常,是为大变。
       夫得三代传统之义,远出汉、唐继嗣之私者,莫若《祖训》。《祖训》曰“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则嗣位者实继统,非继嗣也。伯自宜称皇伯考,父自宜称皇考,兄自宜称皇兄。今陛下于献帝、章圣已去本生之称,复下臣等大议。臣书、臣璁、臣萼、臣献夫及文武诸臣皆议曰:世无二首,人无二本。孝宗皇帝,伯也,宜称皇伯考。昭圣皇太后,伯母也,宜称皇伯母。献皇帝,父也,宜称皇考。章圣皇太后,母也,宜称圣母。武宗仍称皇兄,庄肃皇后宜称皇嫂。尤愿陛下仰遵孝宗仁圣之德,念昭圣拥翊之功,孝敬益隆,始终无间,大伦大统两有归矣。奉神主而别立祢室,于至亲不废,隆尊号而不入太庙,于正统无干,尊亲两不悖矣。一遵《祖训》,允合圣经。复三代数千年未明之典礼,洗汉、宋悖经违礼之陋习,非圣人其孰能之。
       议上,诏布告天下,尊称遂定。
       帝既加隆所生,中外献谀希恩者纷然遝至。锦衣百户随全、光禄录事钱子勋既以罪褫,希旨请迁献帝显陵梓宫北葬天寿山。工部尚书赵璜等斥其谬,帝复下廷议。书乃会廷臣上言:“显陵,先帝体魄所藏,不可轻动。昔高皇帝不迁祖陵,文皇帝不迁孝陵。全等谄谀小人,妄论山陵,宜下法司按问。”帝报曰:“先帝陵寝在远,朕朝夕思望,不胜哀痛,其再详议以闻。”书复集众议,极言不可,乃已。
       书以“大礼”告成,宜有以答天下望,乃条新政十二事以献,帝优旨报焉。大同军变,杀巡抚张文锦,毁总兵官江桓印,而出故帅朱振于狱,令代桓。帝因而命之,谕礼部铸新印。书持不可,请讨之,与政府忤。时执政者费宏、石珤、贾咏,书心弗善也,乃力荐杨一清、王守仁入阁,且曰:“今诸大臣皆中材,无足与计天下事。定乱济时,非守仁不可。”帝曰:“书为大臣,当抒猷略,共济时艰,何以中材自诿。”守仁迄不获柄用。
       四年,光禄寺丞何渊请建世室,祀献皇帝于太庙。帝命礼官集议,书等上议;“《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周以文、武有大功德,乃立世室,与后稷庙皆百世不迁。我太祖立四亲庙,德祖居北,后改同堂异室。议祧则以太祖拟文世室,太宗拟武世室。今献皇帝以藩王追崇帝号,何渊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于太庙,甚无据。”不报。顷之,张璁特奏上,力言不可,书亦三疏如璁议。帝遣中官即其家谕之,书复密疏切谏。帝不悦,责以畏众饰奸。乃议别立祢庙,而世室之议竟寝。五年秋,章圣太后将谒世庙,礼官议不合。书以目眚在告,上言:“母后谒庙,事出创闻,礼官实无所据,惟圣明裁酌。且世庙既成,宜有肆赦之典,请尽还议礼遣戍诸臣。所谓合万国之欢心以祀先王,此天子大孝也。”报闻。
       书以议礼受帝知,倚为亲臣。初进《大礼集议》,加太子太保,寻以《献帝实录》成,进少保。眷顾隆异,虽诸辅臣莫敢望。而书得疾不能视事,屡疏乞休,举罗钦顺自代,帝辄慰留不允。其后疾笃,请益力,诏加武英殿大学士,赐第京师,支俸如故。甫闻命而卒。赠太傅,谥文襄,任一子尚宝丞,异数也。
       书遇事敢为,性颇偏愎。初,长沙人李鉴为盗,知府宋卿论之死。书方巡抚湖广,发卿赃私,因劾卿故入鉴罪。帝遣大臣按,不如书言。而书时已得幸,乃命逮鉴入京再讯。书遂言:“臣以议礼犯众怒,故刑官率右卿而重鉴罪,请敕法司辨雪。”及法司谳上无异词,帝重违书意,特减鉴死遣戍。其他庇陈洸,排费宏,率恣行私意,为时论所斥。
       弟春、篆。春由庶吉士授御史,巡云南。以兄为都御史,改翰林检讨。预修《武宗实录》成,当进秩。内阁费宏以春由他官入,与检讨刘夔并拟按察佥事。夔亦故御史,以避兄侍郎龙改授者也。书大怒,疏言:“故事,无纂修书成出为外任者。”帝以书故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编修。书由是怨宏,数诋諆。及书卒,帝念其议礼功,累进春翰林学士。嘉靖十二年由礼部右侍郎改吏部。诏举堪翰林者,春欲召还故翰林杨惟聪、陈沂,尚书汪鋐不可,遂有隙。后鋐有所推举,不与春议,春怒诟鋐。鋐讦春前附杨廷和排议礼诸臣,遂落职。卒于家。
       篆为户科给事中。黔国公沐昆劾按察使沈恩等,篆与同官李长私语昆奏多诬,长即劾昆。武宗责长诬重臣,下诏狱。词连篆,并系治谪外,篆得夷陵判官。世宗嗣位,复故官,未上卒。予祭,赠光禄少卿。
       霍韬,字渭先,南海人。举正德九年会试第一。谒归成婚,读书西樵山,经史淹洽。世宗践阼,除职方主事。杨廷和方柄政,韬上言:“阁臣职参机务,今止票拟,而裁决归近习。辅臣失参赞之权,近习起干政之渐。自今章奏,请召大臣面决施行,讲官、台谏,班列左右,众议而公驳之。宰相得取善之名,内臣免招权之谤。”因言锦衣不当典刑狱,东厂不当预朝议,抚按兵备官不当以军功授秩荫,兴府护卫军不当尽取入京概授官职,御史谢源、伍希儒赴难有功不当罢黜,平逆藩功自安庆、南昌外,不当滥叙。帝嘉纳之。
       及“大礼”议起,礼部尚书毛澄力持考孝宗,韬私为《大礼议》驳之。澄贻书相质难,韬三上书极辨其非。已,知澄意不可回,其年十月上疏曰:
       按廷议谓陛下宜以孝宗为父,兴献王为叔,别择崇仁王子为献王后,考之古礼则不合,质之圣贤之道则不通,揆之今日之事体则不顺。
       考《仪礼·丧服》章云“斩衰为所后者”。又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是于所后者,盖无称为父母之说,而于本生父母又无改称伯叔父母之云也。汉儒不明其义,谬为邪说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果如其言,则汉宣帝当为昭帝后矣。然昭帝从祖也,宣帝从孙也,孙将谓祖为父,可乎?唐宣宗当为武宗后矣,然武宗侄也,宣宗叔也,叔反谓侄为父,可乎?吴诸樊兄弟四人以国相授受,盖迭相为后矣,是兄弟自具高曾祖考也,而可乎?故曰考之古礼则不合也。
       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所得私也。宋人之告其君曰:“仁宗于宗室中特简圣明,授以大业,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孙万世相承,皆先帝之德。”盖谓仁宗以天下授英宗,宜舍本生父母而以仁宗为父母也。臣以圣贤之道观之,孟子言舜为天子,瞽瞍杀人,皋陶执之,舜则窃负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轻也。若宋儒之说,则天下重而父母轻矣。故曰求之圣贤之道则不通也。
       武宗嗣孝宗历十有六年,考宗非无嗣也。今强欲陛下重为孝宗之嗣,何为也哉?夫陛下为孝宗子矣,谁为武宗子乎?孝宗有两嗣子矣,武宗独无嗣子,可乎?臣子于君父一也,既不忍孝宗之无嗣,独忍武宗之无嗣乎?若曰武宗以兄,固得享弟之祀,则孝宗以伯,独不得享侄之祀乎?既可越武宗直继孝宗矣,独不可并越孝宗直继宪宗乎?武宗无嗣,无可如何矣。孝宗有嗣,复强继其嗣,而绝兴献之嗣,是于孝宗无所益,而于兴献不大有损乎?故曰揆之今日之事体则不顺也。
       然臣下之为此议也,其故有三:曰前代故事之拘也,曰不忘孝宗之德也,曰避迎合之嫌也。今陛下既考孝宗矣,尊兴献王以帝号矣,则将如斯而已乎?臣窃谓帝王之相继也,继其统而已矣,固不屑屑于父子之称也。惟继其统,则不惟孝宗之统不绝,即武宗之统亦不绝矣。然则如之何而可乎?惟陛下于兴献王得正父子之称,以不绝天性之恩。于国母之迎,得正天子之母之礼。复于昭圣太后、武宗皇后处之有其道,事之尽其诚,则于尊尊亲亲两不悖矣。
       帝得疏喜甚,迫群议不遽行。而朝士咸指目韬为邪说。韬意不自得,寻谢病归。
       嘉靖三年,帝议尊崇所生益急,两诏召韬。韬辞疾不赴,驰疏言:
       今日大礼之议,两端而已。曰崇正统之大义也,曰正天伦之大经也。徒尊正统,其弊至于利天下而弃父母;徒重天伦,其弊至于小加大而卑逾尊。故臣谓陛下宜称孝宗曰皇伯考,献帝曰皇考。此天伦之当辨者也。尊崇之议,则姑在所缓,此大统之当崇者也。乃廷议欲陛下上考孝宗,又兼考献帝,此汉人两统之失也。本原既差,则愈议愈失。臣之愚虑,则愿陛下预防未然之失,毋重将来之悔而已。始陛下尊昭圣皇太后为母,虽于礼未合,然宫闱之内亦既相安。今一旦改称,大非人情所堪。愿陛下以臣等建议之情,上启皇太后,必中心悦预无疑贰之隙。万一未喻,亦得归罪臣等,加赐诛斥,然后委曲申请,务得其欢心。陛下朝夕所以承迎其意,慰释其忧者,亦无所不用其极,庶名分正而嫌隙消,天下万世无所非议,此臣愚虑者一也。
       昭圣之嫡嗣,武宗一人而已。武宗无嗣,庄肃皇后之属望已矣。臣谓陛下之事昭圣,礼秩虽极尊崇,然其势日轻;陛下之事圣母,尊称虽或未至,然其势日重。故今日廷臣忄卷忄卷以尊大统,母昭圣为请者,盖预防陛下将来之失,而追报孝宗之职分也。臣尝伏读明诏,正统大义,不敢有违。知陛下尊昭圣,敬庄肃,此心可上质天地,下信士庶矣。但恐左右之人不达圣意,妄生疑间。或以弥文小节,遂构两宫之隙,此不可不早虑而预防之也。愿陛下以臣等建议之情,上启圣母曰,昭圣皇太后实大统嫡宗,至尊无对,伏愿圣母时自谦抑,示尊敬至意。庄肃皇后母仪天下十六年,圣母接见之仪,不可轻忽,凡正旦、贺寿,圣母每致谦让不敢纳之意。俾宫闱大权一归昭圣,而圣母若无与焉,则天下万世称颂懿德与天无极。万一圣母意犹未喻,亦得归罪臣等,加赐诛斥,然后委曲申请,务得允从,庶宗统正而嫌隙消,天下万世无所非议,此臣愚虑者二也。
       帝深嘉其忠义,趣令趋朝。明年擢少詹事兼侍讲学士。韬固辞。且请令六部长贰、翰林、给事、御中俱调外任,练政体;监司、守令政绩卓异,即擢卿丞,有文学者擢翰林;举贡入仕皆得擢翰林,升部院,不宜困资格。帝不允辞,趣令赴职。下其奏于有司,悉格不用。
       六年,还朝,命直经筵日讲。韬自以南音力辞日讲,请撰《古今政要》及《诗书直解》以进。帝褒许之。其年九月迁詹事兼翰林学士,韬复固辞,言:“自杨荣、杨士奇、杨溥以及李东阳、杨廷和颛权植党,笼翰林为属官,中书为门吏,故翰林迁擢不由吏部,而中书至有进秩尚书者。臣尝建议,谓翰林去留,尽属吏部,庶不阴倚内阁为腹心,内阁亦不阴结翰林为羽翼。且欲京官补外以均劳逸,议未即行,躬自蹈之,而又躐居学士徐缙上,何愧如之。”帝优诏不允。明年四月进礼部右侍郎。韬力辞,且举康海、王九思、李梦阳、魏校、颜木、王廷陈、何瑭自代,帝不允。再辞,乃允之。
       六月,“大礼”成,超拜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韬因言翰林院修书迁官、日讲荫子、及巡抚子弟荫武职之非,而以为己不能力挽,不可随众趋。且称给事中陈洸冤,荐监生陈云章才可用。帝优诏褒答,不允辞。韬复奏曰:“今异议者谓陛下特欲尊崇皇考,遂以官爵饵其臣,臣等二三臣苟图官爵,遂阿顺陛下之意。臣尝自慨,若得礼定,决不受官,俾天下万世知议礼者非利官也。苟疑议礼者为利官,则所议虽是,彼犹以为非,何以塞天下口?”因固辞不拜,帝犹不允。三辞,乃允之。
       韬先后荐王守仁、王琼诸人,帝皆纳用。尝因灾异陈时弊十余事,多议行。张璁、桂萼之罢政也,韬谓言官陆粲等受杨一清指使,两疏力攻一清,夺其职,而璁、萼召还。帝从夏言议,将分祀天地,建二郊,韬极言其非。帝不悦,责韬罔上自恣。言亦疏辨,力诋韬。韬素护前自遂,见帝怒,不敢辨,乃遗言书,痛诋之,复录其书送法司。言怒,疏陈其状,且劾韬无君七罪,并以其书进呈。帝大怒,责韬谤讪君上,丑正怀邪,遂下都察院狱。韬从狱中上书祈哀,璁亦再申救,帝皆不纳。南京御史邓文宪言,宜察韬心,容其戆,且天地分祀是置父母异处,郊外亲蚕是废内外防闲。帝怒,谪之边方。韬系狱逾月,帝终念其议礼功,令输赎还职。寻以母丧归。广东佥事龚大稔讦韬及方献夫居乡不法事,大稔反被逮削籍。
       十二年,韬起历吏部左、右侍郎。时部事多主于尚书,两侍郎率不预。韬争于尚书汪鋐,侍郎始获参部事。韬素刚愎,屡与鋐争,鋐等亦严惮之。既而鋐罢,帝久不置尚书,以韬掌部事。阁臣李时传旨,用鸿胪卿王道中为顺天府丞。韬言:“辅臣承天语无可疑,然臣等犹当奏请,用杜矫伪。”因守故事,列道中及应天府丞郭登庸二人名上。帝嘉其守法,乃用登庸,而改道中大理少卿。久之,出韬为南京礼部尚书。
       顺天府尹刘淑相坐所亲赃私被鞫,疑礼部尚书夏言姻通判费完陷之,讦言请属事。帝怒,下淑相诏狱。淑相与韬善,言亦疑韬主之,遂讦韬扈跸谒陵,远游银山寺大不敬。韬自诉,因论言:“请谥故少师费宏为文宪,不叙宏累被劾状,按律,增减紧关情节者斩。且‘宪’乃纯皇帝庙号,人臣安得用?”会南京给事中曾钧骑马,不避尚书刘龙、潘珍轿,龙与钧互讦奏。韬劾钧,且请禁小臣乘轿。给事中李充浊、曹迈等交章,言近侍之臣不当避道,杂举公会宴次得与尚书同列以证,语颇侵韬。韬疑充浊倚言为内主,讦充浊为奸党,复摭言他事。言益怒,奏韬大罪十余事。且言彭时、宋濂皆于正德间谥文宪,不避庙号,韬陋不知故事。帝方不直韬,淑相复从狱中摭言他事,帝益怒,考讯之。辞服韬主使,乃斥淑相为民,降韬俸一级。当议乘轿时,言被劾不预,都御史王廷相会礼部侍郎黄宗明、张璧请禁饬小臣如韬奏,而南京诸给事、御史自如。韬以为言,帝复申饬,众情滋不悦。曹迈及同官尹相等遂与韬忿争。相劾韬迁南部怨望;擅取海子鱼,与乡人群饮郊坛松下;侍郎袁宗儒期丧不当进表,逼使行。韬上疏自理。下廷议。帝为停韬俸四月,相等亦停二月。韬既与言交恶,及言柄用,韬每欲因事陷之。上言:“顷吏部选刘文光等为给事中,寻忽报罢,人皆曰阁臣抑之。给事中李鹤鸣考察谪官,寻复故,人皆曰贿得。宜谕吏部毋受当事颐指,使天下知威福出朝廷,而大臣有李林甫、秦桧者,不得播弄于左右。”其意为言发也。于是鹤鸣上疏自白,并摭韬居乡不法诸事。帝两置之。无何,韬劾南京御史龚湜、郭本。湜等自辨,亦劾韬。帝并置不问。
       十八年简补宫僚,命韬以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协掌詹事府事。疏辞加秩,且诋大臣受禄不让,晋秩不辞,或有狐鼠钻结,阴固宠权,怨气召灾。实有所自。其意亦为言发。既屡击言不胜,最后见郭勋与言有隙,乃阴比勋,与共齮龁言。时中外讹言帝复南幸,韬因显颂勋,言:“六飞南狩时,臣下多纳贿不法。文官惟袁宗儒,武官惟郭勋不受馈。今讹言复播,宜有以禁戢之。”帝既下诏安群情,乃诘韬曰:“朕昨南巡,卿不在行,受贿事得自何人?据实以奏。”韬对,请问诸郭勋。帝责其支词,务令指实。韬窘,乃言:“扈从诸臣无不受馈遗、折取夫隶直者,第问之夏言,令自述。至各官取贿实迹,勋具悉始末,当不欺。如必欲臣言,请假臣风宪职,循途按之,当备列以奏。”章下所司。韬惧不当帝旨,寻赴京,列所遇进鲜船内臣贪横状,帝亦不问。明年十月卒于官,年五十有四。赠太子太保,谥文敏。
       韬学博才高,量褊隘,所至与人竞。帝颇心厌之,故不大用。先后多所建白,亦颇涉国家大计。且尝荐“大礼”大狱得罪诸臣,及废籍李梦阳、康海等。在南都,禁丧家宴饮,绝妇女入寺观,罪娼户市良人女,毁淫祠,建社学,散僧尼,表忠节。既去,士民思之。始与璁、萼结,既而比郭勋。举进士出毛澄门下,素执弟子礼,议礼不合,遂不复称为座主。及总裁己丑会试,亦遂不以唐顺之等为门生。其议礼时,诋司马光。后议薛瑄从祀,至追论光不可祀孔庙。其不顾公论如此。
       子与瑕,举进士。授慈溪知县。鄢懋卿巡盐行部,与瑕不礼,为所劾罢。起知鄞县,终广西佥事。
       熊浃,字悦之,南昌人。正德九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宁王宸濠将为变,浃与同邑御史熊兰草奏,授御史萧淮上之。濠仓卒举事,卒败,本两人早发之力。出核松潘边饷。副总兵张杰倚江彬势,赃累巨万,诱杀熟番上功启边衅,箠死千户以下至五百人。又尝率家众遮击副使胡澧。抚、按莫敢言。浃至,尽发其状,杰遂褫职。
       世宗践阼,廷议追崇礼未定。浃驰疏言:“陛下起自藩服,入登大宝,倘必执为后之说,考孝宗而母慈寿,则兴献母妃当降称伯叔父母矣。不知陛下承欢内庭时,将仍旧称乎,抑改而从今称乎?若仍旧称,而不得尊之为后,则于慈寿徒有为后之虚文,于母妃则又缺尊崇之大典,无一而可也。臣愚谓兴献王尊以帝号,别建一庙,以示不敢上跻于列圣。母妃则尊为皇太后,而少杀其徽称,以示不敢上同于慈寿。此于大统固无所妨,而天性之恩亦得以兼尽。”疏至,会兴王及妃已称为帝后,下之礼官。
       嘉靖初,由右给事中出为河南参议。外艰归。六年,服阕,召修《明伦大典》。超擢右佥都御史,协理院事。明年四月迁大理寺卿,俄迁右副都御史。《大典》成,转左。八年二月遂擢右都御史,掌院事。京师民张福诉里人张柱杀其母,东厂以闻,刑部坐柱死。不服,福姊亦泣诉官,谓母福自杀之,其邻人之词亦然。诏郎中魏应召覆按,改坐福。东厂奏法司妄出人罪,帝怒,下应召诏狱。浃是应召议,执如初。帝愈怒,褫浃职。给事中陆粲、刘希简争之,帝大怒,并下两人诏狱。侍郎许赞等遂抵柱死,应召及邻人俱充军,杖福姊百,人以为冤。当是时,帝方深疾孝、武两后家,柱实武宗后家夏氏仆,故帝必欲杀之。
       浃家居十年。至帝幸承天与近臣论旧人,乃召为南京礼部尚书,改兵部,参赞机务。二十一年召为兵部尚书,掌都察院事。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二品六年满,加太子太保,坐事夺俸者再。浃知帝意终不释,遂称病乞休。帝大怒,褫职为民。又十年卒。
       浃少有志节,自守严。虽由议礼显,然不甚党比,尤爱护人才。故其去吏部也,善类多思之。隆庆初,复官,予祭葬,谥恭肃。
       黄宗明,字诚甫,鄞人。正德九年进士。除南京兵部主事,进员外郎。尝从王守仁论学。宁王宸濠反,上江防三策。武宗南征,抗疏谏,寻请告归。嘉靖二年,起南京刑部郎中。张璁、桂萼争“大礼”,自南京召入都,未上。三年四月,璁、萼、黄绾及宗明联疏奏曰:“今日尊崇之议,以陛下与为人后者,礼官附和之私也。以陛下为入继大统者,臣等考经之论也。人之言曰,两议相持,有大小众寡不敌之势。臣等则曰,惟理而已。大哉舜之为君,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今言者徇私植党,夺天子之父母而不顾,在陛下可一日安其位而不之图乎?此圣谕令廷臣集议,终日相视莫敢先发者,势有所压,理有所屈故也。臣等大惧欺蔽因循,终不能赞成大孝。陛下何不亲御朝堂,进百官而询之曰:‘朕以宪宗皇帝之孙,孝宗皇帝之侄,兴献帝之子,遵太祖兄终弟及之文,奉武宗伦序当立之诏,入承大统,非与为人后者也。前者未及详稽,遽诏天下,尊孝宗皇帝为皇考,昭圣太后为圣母,而兴献帝后别加本生之称,朕深用悔艾。今当明父子大伦,继统大义,改称孝宗为皇伯考,昭圣为皇伯母,而去本生之称,为皇考恭穆献皇帝,圣母章圣皇太后,此万世通礼。尔文武廷臣尚念父子之亲,君臣之义,与朕共明大伦于天下。’如此,在朝百工有不感泣而奉诏者乎,更以此告于天下万姓,其有不感泣而奉诏者乎,此即《周礼》询群臣询万民之意也。”奏入,帝大悦,卒如其言。宗明亦遂蒙帝眷。
       明年出为吉安知府,迁福建盐运使。六年召修《明伦大典》,以母忧归。服阕,征拜光禄卿。十一年擢兵部右侍郎。其冬,编修杨名以劾汪鋐下诏狱,词连同官程文德,亦坐系。诏书责主谋者益急。宗明抗疏救,且曰:“连坐非善政。今以一人妄言,必究主使,廷臣孰不惧?况名搒掠已极,当严冬或困毙,将为仁明累。”帝大怒,谓宗明即其主使,并下诏狱,谪福建右参政。帝终念宗明议礼功,明年召拜礼部右侍郎。辽东兵变,捶辱巡抚吕经。而帝务姑息,纳镇守中官王纯等言,将逮经。宗明言:“前者辽阳之变,生于有激。今重赋苛徭悉已厘正,广宁复变,又谁激之?法不宜复赦。请令新抚臣韩邦奇勒兵压境,扬声讨罪,取其首恶,用振国威,不得专事姑息。”帝不从,经卒被逮。宗明寻转左侍郎,卒于官。
       初,议礼诸臣恃帝恩眷,驱驾气势,恣行胸臆。宗明虽由是骤显,持论颇平,于诸人中独无畏恶之者。
       黄绾,字宗贤,黄岩人,侍郎孔昭孙也。承祖荫官后府都事。尝师谢铎、王守仁。嘉靖初,为南京都察院经历。
       张璁、桂萼争“大礼”,帝心向之。三年二月,绾亦上言曰:“武宗承孝宗之统十有六年,今复以陛下为孝宗之子,继孝宗之统,则武宗不应有庙矣。是使孝宗不得子武宗,乃所以绝孝宗也。由是,使兴献帝不得子陛下,乃所以绝兴献帝也。不几于三纲沦,九法棨哉!”奏入,帝大喜,下之所司。其月,再上疏申前说。俄闻帝下诏称本生皇考,复抗疏极辨。又与璁、萼及黄宗明合疏争,“大礼”乃定。绾自是大受帝知。及明年,何渊请建世室,绾与宗明斥其谬。寻迁南京刑部员外郎,再谢病归。帝念其议礼功,六年六月召擢光禄少卿,预修《明伦大典》。
       王守仁中忌者,虽封伯,不给诰券岁禄;诸有功若知府邢珣、徐琏、陈槐,御史伍希儒、谢源,多以考察黜。绾讼之于朝,且请召守仁辅政。守仁得给赐如制,珣等亦叙录。绾寻迁大理左少卿。其年十月,璁、萼逐诸翰林于外,引己所善者补之,遂用绾为少詹事兼侍讲学士,直经筵。以任子官翰林,前此未有也。
       明年,《大典》成,进詹事。锦衣佥事聂能迁者,初附钱宁得官,用登极诏例还为百户。后附璁、萼议“大礼”,且交关中贵崔文,得复故职。《大典》成,诸人皆进秩,能迁独不与,大恨。嘱罢闲主事翁洪草奏,诬王守仁贿席书得召用,词连绾及璁。绾疏辨,且乞引避。帝优旨留之,而下能迁法司,遣之戍,洪亦编原籍为民。
       绾与璁辈深相得。璁欲用为吏部侍郎,且令典试南京,并为杨一清所抑,又以其南音不令与经筵。绾大恚,上疏丑诋一清而不斥其名。帝心知其为一清也,以浮词责之。其年十月,出为南京礼部右侍郎,遍摄诸部印。十二年召拜礼部左侍郎。初,绾与璁深相结。至是,夏言长礼部,帝方向用,绾乃潜附之,与璁左。其佐南礼部也,郎中邹守益引疾,诏绾核实。久不报,而守益竟去。吏部尚书汪鋐希璁指,疏发其事,诏夺守益官,令鋐覆核,鋐遂劾绾欺蔽。璁调旨削三秩,出之外。会礼部请祈谷导引官,帝留绾供事。鋐于是再疏攻绾,且掇及他事,帝复命调外。绾上疏自理,因诋鋐为璁鹰犬,乞赐罢黜以避祸。帝终念绾议礼功,仍留任如故。绾自是显与璁贰矣。
       初,大同军变,杀总兵官李瑾,据城拒守。总制侍郎刘源清、提督郤永议屠之。城中恟惧,外勾蒙古为助,塞上大震。巡抚潘倣急请止兵,源清怒,驰疏力诋倣。璁及廷议并右源清,绾独言非策。及源清罢,侍郎张瓒往代。未至,而郎中詹荣等已定乱。叛卒未尽获,军民疮痍甚,代王请遣大臣绥缉之。疏下礼部,夏言以为宜许,而极诋前用兵之谬,语侵璁。璁怒,力持不欲遣。帝委曲谕解之,乃特以命绾,且令察军情,勘功罪,得便宜行事。绾驰至大同,宗室军民牒诉官军暴掠者以百数,无告叛军者。绾一无所问,以安其心。有为叛军使蒙古归者,绾执戮之,反侧者复相煽。绾大集军民,晓以祸福。罹害者陈牒,绾佯不问,而密以牒授给振官,按里核实,一日捕首恶数十人。卒尚钦杀一家三人,惧不免,夜鸣金倡乱,无应者,遂就擒。绾复图形购首恶数人,军民乃不复虞诖误。遂令有司树木栅,设保甲四隅,创社学,教军民子弟,城中大安。还朝,列上文武将吏功罪,极诋源清、永。绾以劳增俸一等,璁及兵部庇源清,阴抑绾。绾累疏论,帝亦意向之,源清、永卒被逮。绾寻以母忧归。
       十八年,礼官以恭上皇天上帝大号及皇祖谥号,请遣官诏谕朝鲜。时帝方议讨安南,欲因以觇之,乃曰:“安南亦朝贡之国,不可以迩年叛服故,不使与闻。其择大臣有学识者往。”廷臣屡以名上,皆不用。特起绾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为正使,谕德张治副之。帝方幸承天,趣绾诣行在受命。绾惮往,至徐州先驰使奏疾不能前,致失期。帝责绾不驰赴行在,而舟诣京师为大不敬,令陈状,已而释之。绾数陈便宜,请得节制两广、云、贵重臣,遣给事御史同事,吏、礼、兵三部择郎官二人备任使。帝悉从之。最后为其父母请赠,且援建储恩例请给诰命如其官。帝怒,褫尚书新命,令以侍郎闲住,使事亦竟寝。久之,卒于家。
       绾起家任子,致位卿贰。初附张璁,晚背璁附夏言,时皆以倾狡目之。方“大礼”之兴也,首继璁上疏者为襄府枣阳王祐楒。其言曰:“孝庙止宜称‘皇伯考’,圣父宜称‘皇考兴献大王’。即兴国之陵庙祀用天子礼乐,祝称孝子皇帝某。圣母宜上徽号称太妃,迎养宫中。庶继体之道不失,天性之亲不泯。”时世宗登极岁之八月也。自时厥后,诸希宠干进之徒,纷然而起。失职武夫、罢闲小吏亦皆攘臂努目,抗论庙谟。即璁、萼辈亦羞称之,不与为伍。故自璁等八人外,率无殊擢。至致仕教谕王价,遂请加诸臣贬窜诛戮之刑,惩朋党欺蔽之罪。而最陋者南京刑部主事归安陆澄。初极言追尊之非,逮服阕入都,《明伦大典》已定,璁、萼大用事,澄乃言初为人误,质之臣师王守仁乃大悔恨。萼悦其言,请除礼部主事。而帝见澄前疏恶之,谪高州通判以去。
       嘉靖四年七月,席书将辑《大礼集议》,因言:“近题请刊布,多系建言于三年以前,若臣书及璁、萼、献夫、韬,所正取者不过五人。礼科右给事中熊浃、南京刑部郎中黄宗明、都察院经历黄绾、通政司经历金述、监生陈云章、儒士张少琏及楚王、枣阳王二宗室外,所附取者不过六人。有同时建议,若监生何渊、主事王国光、同知马时中、巡检房濬,言或未纯,义多未正,亦在不取。其他罢职投闲之夫,建言于璁、萼等召用后者,皆望风希旨,有所觊觎,亦一切不录。其锦衣百户聂能迁、昌平致仕教谕王价建言三年二三月,未经采入。今二臣奏乞附名,应如其请。”帝从之。因诏“大礼”已定,自今有假言陈奏者,必罪不宥。
       至十二年正月,蒲州诸生秦镗伏阙上书,言:“孝宗之统讫于武宗,则献皇帝于孝宗实为兄终弟及。陛下承献皇帝之统,当奉之于太庙,而张孚敬议礼,乃别创世庙以祀之,使不得预昭穆之次,是幽之也。”又谓:“分祀、天、地、日、月于四邻,失尊卑大小之序。去先师王号,撤其塑像,损其礼乐,增启圣祠,皆非圣祖之意。请复其初。”帝得奏,大怒。责以毁上不道,下诏狱严讯,令供主谋。镗服妄议希恩,实无主使者。乃坐妖言律论死,系狱。其后又从丰坊之请,入庙称宗,以配上帝,则璁辈已死,不及见矣。
       赞曰:席书等亦由议礼受知,而持论差平。然事以激成,末流多变。盖至入庙称宗,则亦非诸人倡议之初心矣。书、韬在官颇有所建树,浃、宗明能自敛戢,时论为优。至绾之倾狡,乃不足道矣。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纪第四 恭闵帝
卷五 本纪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纪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纪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纪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纪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水)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乐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乐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乐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仪卫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职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后妃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诸王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诸王二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诸王三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八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九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二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三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五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十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卷三百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卷三百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卷三百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卷三百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卷三百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卷三百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卷三百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卷三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卷三百十二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卷三百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卷三百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卷三百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卷三百十七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卷三百十八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卷三百十九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卷三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三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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