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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作者:清 · 张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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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应麟(从子思睿) 陈登云 罗大摐(黄正宾) 李献可(舒弘绪 陈尚象 丁懋逊 吴之佳 叶初春 杨其休 董嗣成 贾名儒 张栋) 孟养浩朱维京 王如坚 王学曾(涂杰) 张贞观 樊玉衡(子鼎遇 维城 孙自一) 谢廷赞(兄廷谅) 杨天民 何选(冯生虞 任彦蘖)
       姜应麟,字泰符,慈谿人。父国华,嘉靖中进士。历陕西参议,有廉名。应麟举万历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贵妃郑氏有殊宠,生子常洵,诏进封为皇贵妃。而王恭妃育皇长子已五岁,无所益封。中外籍籍,疑帝欲立爱。十四年二月,应麟首抗疏言:“礼贵别嫌,事当慎始。贵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犹亚位中宫,恭妃诞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伦理则不顺,质之人心则不安,传之天下万世则不正,非所以重储贰、定众志也。伏请俯察舆情,收还成命。其或情不容已,请先封恭妃为皇贵妃,而后及于郑妃,则礼既不违,情亦不废。然臣所议者末,未及其本也。陛下诚欲正名定分,别嫌明微,莫若俯从阁臣之请,册立元嗣为东宫,以定天下之本,则臣民之望慰,宗社之庆长矣。”疏入,帝震怒,抵之地,遍召大珰谕曰:“册封贵妃,初非为东宫起见,科臣奈何讪朕!”手击案者再。诸珰环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贵妃敬奉勤劳,特加殊封。立储自有长幼,姜应麟疑君卖直,可降极边杂职。”于是得大同广昌典史。吏部员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孙如法继言之,并得罪。两京申救者疏数十上,皆不省。自后言者蜂起,咸执“立储自有长幼”之旨,以责信于帝。帝虽厌苦之,终不能夺也。
       应麟居广昌四年,量移余干知县。以父忧归。服阕,至京,会吏部数以推举建言诸臣得重谴,应麟遂不复补。家居二十年。光宗立,起太仆少卿。给事中薛凤翔劾应麟老病失仪,遂引疾去。崇祯三年卒,赠太常卿。
       从子思睿,字颛愚。少孤,事母孝。举天启二年进士,授行人。崇祯三年擢御史。明年春,陈天下五大弊:曰加派病民,曰邮传过削,曰搜剔愈精,头绪愈乱,曰惩毖愈甚,颓废愈多,曰督责愈急,蒙蔽愈深。忤旨,切责。其冬遣宦官监视边务,抗疏切谏。已,劾首辅周延儒以家人周文郁为副将,弟素儒为锦衣,叔父人瑞为中书,受赇行私,请罢斥。已,论救给事中魏呈润、御史李曰辅、王绩灿。巡按云南。陛辞,历指诸弊政,而言:“举朝拯焚救溺之精神,专用之摘抉细微,而以察吏诘戎予夺大柄仅付二三阉寺。厝火自安,不知变计,天下安望太平!”忤旨,切责。还朝,值帝撤还二部总理诸镇监视内臣。思睿请并撤监视京营关、宁者。因诋向来秉政大臣阿承将顺之罪,意指温体仁也。体仁二子俨、伉数请嘱提学佥事黎元宽。会元宽以文体险怪论黜,遂发其二子私书。思睿劾体仁纵子作奸,以元宽揭为据。体仁谓揭不出元宽手,思睿等群谋排陷。元宽上疏证明,思睿再劾体仁以“群谋”二字成陷人之阱,但知有子,不知有君。帝怒,夺俸五月。出视河东盐政。安邑有故都御史曹于汴讲学书院,思睿为置田构学舍,公余亲莅讲授。代还,乞假归里。未几卒。
       陈登云,字从龙,唐山人。万历五年进士。除鄢陵知县。政最,征授御史。出按辽东,疏陈安攘十策,又请速首功之赏。改巡山西。还朝,会廷臣方争建储。登云谓议不早决,由贵妃家阴沮之。十六年六月,遂因灾异抗疏,劾妃父郑承宪,言:“承宪怀祸藏奸,窥觊储贰。日与貂珰往来,绸缪杯酌,且广结山人、术士、缁黄之流。曩陛下重惩科场冒籍,承宪妻每扬言事由己发,用以恐喝勋贵,簧鼓朝绅。不但惠安遭其虐焰,即中宫与太后家亦谨避其锋矣。陛下享国久长,自由敬德所致,而承宪每对人言,以为不立东宫之效。干挠盛典,蓄隐邪谋,他日何所不至。苟不震奋乾刚,断以大义,虽日避殿撤乐、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天变未可弭也。”疏入,贵妃、承宪皆怒,同列亦为登云危,帝竟留中不下。
       久之,疏论吏部尚书陆光祖,又论贬四川提学副使冯时可,论罢应天巡抚李涞、顺天巡抚王致祥,又论礼部侍郎韩世能、尚书罗万化、南京太仆卿徐用检。朝右皆惮之。时方考选科道,登云因疏言:“近岁言官,壬午以前怵于威,则摧刚为柔;壬午以后昵于情,则化直为佞。其间岂无刚直之人,而弗胜龃龉,多不能安其身。二十年来,以刚直擢京卿者,百止一二耳。背公植党,逐嗜乞怜,如所谓‘七豺’、‘八狗’者,言路顾居其半。夫台谏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贱辱至此,安望其抗颜直绳,为国家锄大奸、歼巨蠹哉!与其误用而斥之,不若慎于始进。”因条数事以献。
       出按河南。岁大饥,人相食。副使崔应麟见民啖泽中雁矢,囊示登云,登云即进之于朝。帝立遣寺丞钟化民赍帑金振之。登云巡方者三,风裁峻厉。以久次当擢京卿,累寝不下,遂移疾归。寻卒。
       罗大纮,字公廓,吉水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授行人。十九年八月,迁礼科给事中。甫拜命,即上《定制书》数千言。已,复言视朝宜勤,语皆切直。先有诏以二十年春册立东宫,至是工部主事张有德以预备仪物请。帝怒,命夺俸三月,更缓册立事。尚书曾同亨请如前诏,忤旨,切让。大纮复以为言,诏夺俸如有德。大学士许国、王家屏连署阁臣名,乞收新命,纳诸臣请,帝益怒。首辅申时行方在告,闻帝怒,乃密揭言:“臣虽列名公疏,实不与知。”帝喜,手诏褒答,而揭与诏俱发礼科。故事,阁臣密揭无发科者。时行惭惧,亟谋之礼科都给事中胡汝宁,遣使取揭。时独大纮守科,使者绐取之。及往索,时行留不发。大纮乃抗疏曰:“臣奉职无状,谨席稿以待。独念时行受国厚恩,乃内外二心,藏奸蓄祸,误国卖友,罪何可胜言。夫时行身虽在告,凡翰林迁改之奏,皆俨然首列其名,何独于建储一事深避如此。纵陛下赫然震怒,加国等以不测之威,时行亦当与分过。况陛下未尝怒,而乃沮塞睿聪,摇动国本,苟自献其乞怜之术,而遏主上悔悟之萌,此臣之所大恨也。假令国等得请,将行庆典而恩泽加焉,时行亦辞之乎?盖其私心妄意陛下有所牵系,故阳附廷臣请立之议,而阴缓其事,以为自交宫掖之谋。使请之而得,则明居羽翼之功;不得,则别为集菀之计。其操此术以愚一世久矣,不图今日乃发露之也。”疏入,帝震怒,命贬边方杂职。俄以六科钟羽正等论救,斥为民,羽正等夺俸。中书舍人黄正宾复抗疏力诋时行。帝怒,下狱拷讯,斥为民。时行亦不安,无何,竟引去。大纮志行高卓。乡人以配里先达罗伦、罗洪先,号为“三罗”。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正宾,歙人。以赀为舍人,直武英殿。耻由赀入官,思树奇节,至是遂见推清议。后李三才、顾宪成咸与游,益有声士大夫间。熹宗立,起故官。再迁尚宝少卿,引病归。魏忠贤下汪文言狱,词连正宾。坐赃千金,遣戍大同。庄烈帝嗣位,复官,致仕。崇祯元年六月,魏党徐大化、杨维垣已罢官,犹潜居辇下,交通奄寺,正宾在都,抗疏发其奸。勒两人归田里,都人快之。而疏有“潜通宦寺”语,帝令指名。正宾以赵伦、于化龙对。帝以其妄,斥回籍。
       李献可,字尧俞,同安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除武昌推官。课最,征授户科给事中。屡迁礼科都给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诸臣疏请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当及首春举行。倘谓内庭足可诵读,近侍亦堪辅导,则禁闼幽闲,岂若外朝之清肃;内臣忠敬,何如师保之尊严。”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误书弘治年号,责以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余夺俸半岁。大学士王家屏封还御批,帝益不悦。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言:“献可之疏,臣实赞成之,请与同谪。”吏科给事中舒弘绪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绪南京,而羽正及献可并以杂职徙边方。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旨谯让。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复争之,坐斥为民。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养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逊等六人并贬一秩,出之外。献可、羽正、弘绪亦除名。
       当是时,帝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然谏者卒未已。礼悦员外郎董嗣成、御史贾名儒特疏争之,御史陈禹谟、吏科左给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论谏。帝怒加甚,夺嗣成职,名儒谪边方,德泳、懋逊等咸削籍,禹谟等停俸有差。礼部尚书李长春等亦疏谏,帝复诘让。献可等遂废于家。久之,吏部尚书蔡国珍、侍郎杨时乔先后请收叙,咸报寝。
       天启初,录先朝言事诸臣。献可已前卒,诏赠光禄卿。
       弘绪、名儒皆献可同年进士。尚象、懋逊、之佳、初春、其休、嗣成皆万历八年进士。
       弘绪,通山人。由庶吉士改给事中。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尚象,都匀人。以中书舍人为给事中。尝劾罢尚书沈鲤,为士论所非。至是以直言去,国人始称焉。天启中,赠官如弘绪。
       懋逊,沾化人。为余姚知县,有治绩,入为吏科给事中。既削籍,里居三十年。光宗立,起太仆少卿,累迁工部左侍郎。卒,赠尚书。
       之佳,长洲人。初为襄阳知县。初春,吴县人。初为顺德知县。并以治行征。至是与张栋并斥,称“吴中三谏”。天启初,赠之佳太仆少卿,初春光禄少卿。之佳孙适,亦兵科给事中。敢言。
       其休,青城人。由苏州推官擢吏科给事中。内官张德殴杀人,帝令司礼按问,蔽罪其下。其休乞并付德法司,竟报许。帝数不视朝。十七年正月,其休以万邦入觐,请临御以风励诸臣。他论奏甚众。罢归,卒,赠太常少卿。
       嗣成,乌程人。祖份,礼部尚书。父道醇,南京给事中。仍世贵显。嗣成以气节著,士论多之。
       名儒,真定人。赠官如初春。
       栋,字伯任,昆山人。万历五年进士。除新建知县。征授工科给事中。请尽蠲天下逋租,格不行。时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运。栋请无拘故事,从之。再迁刑科左给事中。吴中白粮为累,民承役辄破家,栋请令出赀助漕舟附载。申时行、王锡爵绌其议,栋遂移疾归。起兵科都给事中。劾去南京户部尚书张西铭、刑部侍郎詹仰庇。军政拾遗,劾恭顺侯吴继爵、宣城伯卫国本、忻城伯赵泰修、宣府总兵官李迎恩。继爵留,余并罢。已,言边臣叙功不宜及内阁、部、科,帝亦从焉。遣视固原边备。时经略郑洛方议和,栋言撦力克负固不归,卜失兔杰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据海上,不可使洛委责以去。因论兵部尚书王一鹗。会一鹗已卒,洛亦报撦力克东归,遂寝其奏。栋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命洛视师,岂止欲其虚词媚敌,博一顺义东归毕事耶?今火、真依海为窟,出没自如,不宜叙将吏功。”报闻。母卒,栋年已六十,毁瘠庐墓,竟卒于墓所。天启中,赠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孙。养浩、羽正自有传。
       孟养浩,字义甫,湖广咸宁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户科给事中,迁左给事中。帝严谴李献可,养浩疏谏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于侮君者,陛下岂真以其侮而罪之耶?献可甫跻礼垣,骤议巨典。一字之误,本属无心,乃遽蒙显斥。臣愚以为有五不可。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请,实为宗社计。陛下不惟不听,且从而罚之,是坐忍元子失学,而敝帚宗社也。不可者一。长幼定序,明旨森严,天下臣民既晓然谅陛下之无他矣。然豫教、册立?本非两事。今日既迟回于豫教,安知来岁不游移于册立,是重启天下之疑。不可者二。父子之恩,根于天性,豫教之请,有益元子明甚。而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爱。不可者三。古者引裾折槛之事,中主能容之。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计,反震怒而摧折之?天下万世谓陛下何如主?不可者四。献可等所论,非二三言官之私言,实天下臣民之公言也。今加罪献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实失天下人之心。不可者五。祈陛下收还成命,亟行豫教。”帝大怒,言册立已谕于明年举行,养浩疑君惑众,殊可痛恶。令锦衣卫杖之百,削籍为民,永不叙用。中外交荐,悉报寝。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半岁中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之官,卒。
       朱维京,字大可,工部尚书衡子也。举万历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进右寺副。九年京察,谪汝州同知,改知崇德。入为屯田主事,再迁光禄丞。火落赤败盟,经略郑洛主和,督抚魏学曾、叶梦熊主战。维京请召洛还,专委学曾等经理。及学曾以宁夏事被逮,复抗疏救之。
       二十一年,三王并封诏下,维京首上疏曰:“往奉圣谕,许二十一年册立,廷臣莫不延颈企踵。今忽改而为分封,是向者大号之颁,徒戏言也,何以示天下?圣谕谓立嗣以嫡,是已。但元子既长,欲少迟册立,以待中宫正嫡之生,则祖宗以来,实无此制。考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宪宗之立,以正统十四年;孝宗之立,以成化十一年。少者止一二龄,多亦不过五六龄耳。维时中宫正位,嫡嗣皆虚,而祖宗曾不少待。即陛下册立,亦在先帝二年之春。近事不远,何不取而证之。且圣人为政,必先正名。今分封之典,三王并举,冠服宫室混而无别,车马仪仗杂而无章,府僚庶寀淆而无辨。名既不正,弊实滋多。且令中宫苟耀前星,则元子退就藩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今预计将来,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而实以天下为戏也。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陛下虽有并封之意,犹不遽行,必以手诏咨大学士王锡爵,锡爵纵不能如李沆引烛之焚,亦当为李泌造膝披陈,转移圣心而后已。如其不然,王家屏之高踪自在,陛下优礼辅臣,必无韩瑗、来济之辱也。奈何噤无一语,若胥吏之承行,惟恐或后。彼杨素、李勣千古罪人,其初心岂不知有公论,惟是患得患失之心胜,遂至不能自持耳。”帝震怒,命谪戍极边。锡爵力救,得为民。家居甫二年,卒。天启时,赠太常少卿。
       王如坚,字介石,安福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授怀庆推官。入为刑科给事中,抗疏争三王并封,其略曰:
       谨按十四年正月圣谕“元子幼小,册立事俟二三年举行”,是明言长子之为元子也。又十八年正月诏旨“朕无嫡子,长幼自有定序”,是明示伦次之不可易也。已而十九年八月,奉旨“册立之事,改于二十一年举行”,此则陛下虽怒群臣激聒,辄更定期,未尝遽寝册立之事。乃今已届期,忽传并封为王,以待嫡嗣。臣始而疑,既而骇。陛下言犹在耳,岂忘之耶?曩者谓二三年举行,已迟至二十年矣,二十年举行又改至二十一年矣,今二十一年倏改为并封,是陛下前此灼然之命,尚不自坚,今日群臣,将何所取信?
       夫立嫡之条,《祖训》为废嫡者戒也。今日有嫡可废乎?且陛下欲待正嫡,意非真待也。古王者后宫无偏爱,故適后多后嗣。后世爱有所专,则天地之交不常泰,欲后嗣之繁难矣。我祖宗以来,中宫诞生者有几?国本早定,惟元子是属。或二三龄而立,或五六龄而立。即陛下春宫受册时,止六龄耳,宁有待嫡之议与潞王并封之诏哉?今皇长子且十二龄矣,闻皇后抚育无间己出。元子早定一日,即早慰中宫一日之心。后素贤明,何有舍当前之冢嗣,而觊幸不可知之数耶?宫闱之内,衽席之间,左右近习之辈,见形生疑,未必不以他意窥陛下。即如昨岁册立之旨,方待举行,而宗室中已有并封之疏,安知非机事外泄,彼得量朝廷之浅深?
       夫别名号,辨嫌疑,礼之善经也。元子与众子,其间冠服之制,齿簿之节,恩宠之数,接见之仪,迥然不齐矣。一日并封而同号,则有并大之嫌,逼长之患。执狐疑而来谗贼,几微之际,不可不慎。苟谓涣命新颁,难于遽改,则数年已定之明旨,尚可移易,今纶言初发,何不可中止也。
       帝怒甚,命与朱维京皆戍极边。王锡爵疏救,免戍为民。寻卒。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王学曾,字唯吾,南海人。万历五年进士。授醴陵知县,调崇阳。擢南京御史。时吏民有罪,辄遣官校逮捕。学曾疏请止之,不纳。十三年,慈宁宫成,诸督工内侍俱荫锦衣。学曾论其太滥,且劾工部尚书杨兆谀谄中官。兆惶恐,引罪。已,言龙江关密迩芜湖,芜湖已征税,龙江不宜复征,格不行。光山牛产一犊若麟,有司欲以闻,巡抚臧惟一不可。帝命礼部征之,尚书沈鲤谏,惟一亦疏论,不听。学曾抗言:“麟生牛腹,次日即毙,则祥者已不祥矣。不祥之物,所司未尝上闻,陛下何自闻之?毋亦左右小人以奇怪惑圣心也?今四方灾旱,老稚流离,啼饥号寒之声,陛下不闻;北敌枭张,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状,陛下不闻;宗室贫穷,饔餐弗给,愁困涕洟之态,陛下不闻;而独已毙之麟闻。彼为左右者,岂诚忠于陛下乎?愿收还成命,内臣语涉邪妄者,即严斥之。”帝责其要名沽直,降兴国判官。时御史蔡时鼎亦以言获罪。南京御史王藩臣、给事中王嗣美等交章救两人。帝怒,夺俸一级。
       学曾累迁南京刑部主事,召为光禄丞。与少卿涂杰合疏争三王并封,忤旨,皆削籍。后数年,吏部尚书蔡国珍疏请起用,不纳。卒于家。杰,新建人。隆庆五年进士。由龙游知县入为御史。擢官光禄。熹宗时,赠学曾太仆少卿,杰太常少卿。
       张贞观,字惟诚,沛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除益都知县,擢兵科给事中。出阅山西边务。五台奸人张守清招亡命三千余人,擅开银矿,又缔姻潞城、新宁二王。帝纳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党,谕二王绝姻。守清乞输课于官,开矿如故。贞观力争,乃已。前巡抚沈子木、李采菲皆贪。子木夤缘为兵部侍郎,贞观并追劾之。子木坐贬,采菲夺职。还,进工科右给事中。泗州淮水大溢,几啮祖陵。贞观往视,定分黄道淮之策。
       再迁礼科都给事中。三王并封制下,贞观率同列力争。沈王珵尧由郡王进封,其诸弟止应为将军,珵尧为营得郡王。贞观及礼部尚书罗万化守故事极谏。不纳。时郊庙祭享率遣官代行,贞观力请帝亲祀。俄秋享,复将遣官。贞观再谏,不报。明年正月,有诏皇长子出阁讲读。而兵部请护卫,工部奏仪仗,礼部进仪注,皆留中。又止令预告奉先殿,朝谒两宫,他礼皆废。于是贞观等上言:“礼官议,御门受贺、皇长子见群臣之礼,载在旧仪;即诸王加冠,亦以成礼而贺,贺毕谒见。元子初出,乃不当诸王一冠乎?且谒谢止两宫,而缺然于陛下及中宫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贺靳于二皇子,而漠然于兄弟长幼之间,非所以序别。”疏入,忤旨,夺俸一年。
       工科给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乃采办珠玉珍宝,费至三十六万有奇,又取太仆银十万充赏,非作法于初之意。且贞观等秉礼直谏,职也,不宜罚治。”给事中赵完璧等亦言之。帝怒,夺诸臣俸,谪贞观杂职。大学士王锡爵等切救,乃贬三秩。顷之,都给事中许弘纲、御史陈惟芝等连章申论,帝竟除贞观名,言官亦停俸。中外交荐,卒不起。天启中卒,赠太常少卿。
       樊玉衡,字以齐,黄冈人。万历十一年进士。由广信推官征授御史。京察,谪无为判官。稍迁全椒知县。二十六年四月,玉衡以册立久稽,上言:“陛下爱贵妃,当图所以善处之。今天下无不以册立之稽归过贵妃者,而陛下又故依违,以成其过。陛下将何以托贵妃于天下哉?由元子而观则不慈,由贵妃而观则不智,无一可者。愿早定大计,册立、冠婚诸典次第举行,使天下以元子之安为贵妃功,岂不并受其福,享令名无穷哉!”疏奏,帝及贵妃怒甚。旨一日三四拟,祸且不测。大学士赵志皋等力救,言自帝即位未尝杀谏臣。帝乃焚其疏,忍而不发。再逾月,以《忧危竑议》连及,遂永戍雷州。长子鼎遇伏阙请代者再,不许。光宗立,起南京刑部主事,以老辞。疏陈亲贤、远奸十事,优诏答之。寻命以太常少卿致仕,卒于家。
       子维城,举万历四十七年进士。除海盐知县,迁礼部主事。天启七年,坐事谪上林苑典簿。庄烈帝即位,魏忠贤未诛,抗疏言:“高皇帝定律,人臣非有大功,朦胧奏请封爵者,所司及封受之人俱斩。今魏良卿、良栋、鹏翼,白丁乳臭儿,并叨封爵,皆当按律诛。忠贤所积财,半盗内帑,籍还太府,可裕九边数岁之饷。”因请褒恤杨涟、万璟等一十四人,召还贺逢圣、文震孟、孙必显等三十二人,亟正张体乾、许显纯、杨寰等罪。其月,又言:“崔呈秀虽死,宜剖棺戮尸。‘五虎’、‘五彪’之徒,乃或赐驰驿,或仅令还乡,何以服人心,昭国典。”末斥吏科陈尔翼请缉东林遗孽之非,乞释御史方震孺罪。帝并采纳之。
       崇祯元年,迁户部主事,进员外郎。历泉州知府、福建副使。八年,以大计罢归。十六年,黄州城南门哭五日夜。众知祸必至,倾城走,妇女多不及行。三月二十四日,张献忠破黄冈,知县孙自一、县丞吴文燮死之。贼欲屈维城,抗声大骂,刃洞胸而死。贼遂驱妇女堕城,稍缓,辄断其腕,血淋漓土石间。三日而城平,复杀之以实堑焉。自一,光山人。
       谢廷赞,字曰可,金谿人。父相,由乡举为东安知县。初,岁饥,吏伪增户口冒振,继者遂按籍征赋,民困甚。相为请,得减户千三百。奸人杀四人,弃其尸,狱三年不决。相祷于神,得尸所在,狱遂成。廷赞举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未授官,即极论矿税之害。旋授刑部主事。先是,诏二十八年春举行册立、冠婚之礼。将届期,都御史温纯、礼科给事中杨天民、御史冯应凤相继言,不报。廷赞上疏言阁员当补,台省当选,矿税当撤,冠婚、册立当速,诏令当信。持疏跪文华门,候命逾时。帝震怒,遣中官田义诘责。赵数日,命大学士赵志皋、沈一贯拟敕谕,令礼部具仪。比拟谕进,竟不发。志皋、一贯趣之,帝乃言因廷赞出位邀功,以致少待,命示诸司静俟。遂褫廷赞职为民,并夺尚书萧大亨,侍郎邵杰、董裕俸一岁,贬郎中徐如珂、员外郎林耀,主事钟鸣陛、曹文伟三秩,调极边。是岁册立之礼不行,廷赞归。侨寓维扬,授徒自给。久之,卒。天启中,赠尚宝卿。
       兄廷谅,字友可。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帝命李廷机入阁,又召王锡爵。廷谅言:“廷机才弱而暗,锡爵气高而扬,均不宜用。”又曰:“储君之立为王也,自锡爵始;举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机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赵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时行始;年例之不举,考察之不下也,自沈一贯始。此皆乱人国者也。”疏入,留中。终顺庆知府。
       杨天民,字正甫,山西太平人。万历十七年进士。除朝城知县。调繁诸城,有异政,擢礼科给事中。时方纂修国史,与御史牛应元请复建文年号,从之。二十七年,狄道山崩,下成池,山南涌大小山五。天民言:“平地成山,惟唐垂拱间有之,而唐遂易为周。今虎狼之使吞噬无穷,狗鼠之徒攘夺难厌。不市而征税,无矿而输银。甚且毁庐坏冢,籍人赀产,非法行刑。自大吏至守令,每被谴逐。郡邑不肖者,反助虐交欢,藉润私橐。嗷嗷之众,益无所归命,怀乐祸心,有土崩之势。天心仁爱,亟示谴告,陛下尚不觉悟,翻然与天下更始哉!”不报。文选郎中梅守峻贪黩,将擢太常少卿,天民劾罢之。延绥总兵官赵梦麟潜师袭寇,以大捷闻,督抚李汶、王见宾等咸进秩予荫。寇乃大入,杀军民万计,汶等又妄奏捷。天民再疏论之,夺见宾职,梦麟戍边,汶亦被谴。
       天民寻进右给事中。册立久稽,再疏请,不报。无何,贵妃弟郑国泰疏请皇长子先冠婚后册立,天民斥其非。国泰惧,委罪都指挥李承恩,夺其俸。顺天、湖广乡试文多用二氏语,天民请罪考官杨道宾、顾天飐等,疏留中。二十九年五月,天民复偕同官上言,请早定国本。帝大怒,谪天民及王士昌杂职,余夺俸一年,以士昌亦给事礼科也。时御史周盘等公疏请,亦夺俸。天民得贵州永从典史。至十月,帝迫廷议,始立东宫,而天民等卒不召。天民幽愤卒。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初,天民去诸城,民为立祠。其后长吏不职,父老率聚哭祠下。
       何选,字靖卿,宛平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除南昌知县,征授御史。廷臣争国本多获谴,选语郑贵妃弟国泰,令以朝野公论、郑氏祸福恳言于贵妃,俾妃自请。国泰犹豫,选厉色责之曰:“若不及今为身家计,吾侪群击之,悔无及矣。”国泰惧,乃入告于妃,且疏请早定,以释危疑。帝意不怿。已,知出选指,深衔之。未几,吏部拟调验封员外郎邹元标于文选,疏六日不下,选以为言。帝忆前事,谪湖广布政司照磨。稍迁南京通政司经历。刑部缺员外郎,吏部拟用选。帝憾未释,谓特降官不当推举,切让尚书孙丕扬等,谪文选郎中冯生虞、员外郎冯养志等极边,而斥选为民。以阁臣言,稍宽生虞、养志等罚。南京给事中任彦蘖抗章论救,语侵阁臣。帝复怒,谪彦蘖于外,生虞仍以杂职调边方。旋以言官论救,并斥彦蘖为民。于是御史许闻造上言:“陛下顷岁以来,谓公忠为比周,谓论谏为激扰;诎铨衡之所贤,挠刑官之所执。光禄太仆之帑,括取几空;中外大小之官,县缺不补。敲扑遍于宫闱,桁杨接于道路。论救忠良,则愈甚其罪;谏止贡献,则愈增其额。奏牍沉阁而莫稽,奄寺纵横而无忌。今欲摘陈一事,则虑陛下益甚其事;欲摘救一人,则虑陛下益罪其人。陛下执此以拒建言之臣,诸臣因此而塞进言之路。迩年以来,诸臣謇谔之风,视昔大沮矣。”不报。
       生虞,大足人。彦蘖,任城人。天启中,赠选光禄少卿,生虞太常少卿。
       赞曰:野史载神宗金合之誓。都人子之说,虽未知信否,然恭妃之位久居郑氏下,固有以滋天下之疑矣。姜应麟等交章力争,不可谓无羽翼功。究之郑氏非褒、骊之煽处,国泰亦无驷、钧之恶戾,积疑召谤,被以恶声。《诗》曰:“时靡有争,王心载宁。”诸臣何其好争也!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纪第四 恭闵帝
卷五 本纪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纪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纪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纪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纪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水)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乐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乐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乐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仪卫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职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后妃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诸王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诸王二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诸王三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八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九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二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三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五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十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卷三百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卷三百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卷三百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卷三百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卷三百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卷三百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卷三百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卷三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卷三百十二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卷三百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卷三百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卷三百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卷三百十七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卷三百十八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卷三百十九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卷三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三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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