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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作者:清 · 张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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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嘉谟 张问达(陆梦龙 傅梅) 汪应蛟) 王纪(杨东明 孙玮 钟羽正 陈道亨(子弘绪)
       周嘉谟,字明卿,汉川人。隆庆五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历韶州知府。
       万历十年迁四川副使,分巡泸州。穷治大猾杨腾霄,置之死。建武所兵燔总兵官沈思学廨,单车谕定之。寻抚白草番。督兵邛州、灌县,皆有方略。居五年,进按察使,移疾归。久之,起故官。榷税中官邱乘云播虐,逮系相属。嘉谟檄所司拒绝,而搒杀奸民助虐者,乘云为戢。
       就迁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陇川宣抚多安民叛,入缅,据蛮湾。嘉谟讨擒之,立其弟安靖而还。进兵部右侍郎,巡抚如故。黔国公沐昌祚侵民田八千余顷,嘉谟劾治之,复劾其孙启元罪状。久之,改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满考,加右都御史。广西土酋引交址兵内犯,官军拒退之,嘉谟为增兵置戍。南海、三水、高要、四会、高明诸邑大水,坏圩岸,留赎鍰筑之。
       迁南京户部尚书,寻召拜工部尚书。孝定后丧,内廷宣索不赀。嘉谟言丧礼有中制,不当信左右言,妄耗国帑,不纳。俄改吏部尚书。
       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即位。郑贵妃据乾清宫,且邀封皇太后。嘉谟从言官杨涟、左光斗等言,以大义责贵妃从子养性,示以利害。贵妃乃移慈宁宫,封后事亦寝。外廷皆言贵妃进侍姬八人,致帝得疾。二十六日,嘉谟因召见,以寡欲进规,帝注视久之,令皇长子谕外廷:“传闻不可信。”诸臣乃退。二十九日,帝疾大渐,嘉谟偕大学士方从哲、刘一燝、韩爌等受顾命。其夕,帝崩。质明,九月乙亥朔,光宗遗诏皇长子嗣位,而李选侍专制宫中,势颇张,廷臣虑不测。既入临,请见皇长子,呼万岁,奉至文华殿受朝,送居慈庆宫。嘉谟奏言:“殿下之身,社稷是托,出入不宜轻脱。大小殓,朝暮临,须臣等至乃发。”皇长子颔之。诸大臣定议:皇长子以九月六日即位。选侍居乾清自如,且欲挟皇长子同居。嘉谟亟草疏率廷臣请移宫,光斗、涟继之。五日,选侍始移哕鸾宫。时大故频仍,国势杌隉,首辅从哲首鼠两端,一燝、爌又新秉政,嘉谟正色立朝,力持大议,中外倚以为重。神宗末,齐、楚、浙三党为政,黜陟之权,吏部不能主。及嘉谟秉铨,惟才是任。光、熹相继践祚,嘉谟大起废籍,耆硕满朝。向称三党之魁及朋奸乱政者,亦渐自引去,中朝为清。已,极陈吏治敝坏,请责成抚、按、监司。上官注考,率用四六俪语,多失实,嘉谟请以六事定官评:一曰守,二曰才,三曰心,四曰政,五曰年,六曰貌。各注其实,毋饰虚词。帝称善,行之。
       天启元年,御史贾继春得罪,其同官张慎言、高弘图疏救,帝欲并罪之。嘉谟等力为解,乃夺慎言、弘图俸而止。朱钦相、倪思辉被谪,嘉谟亦申救。给事中霍维华希魏忠贤指劾王安,置之死。嘉谟恶之,出维华于外。忠贤怒,嗾给事中孙杰劾嘉谟受刘一燝属为安报仇,且以用袁应泰、佟卜年等为嘉谟罪。嘉谟求退,忠贤矫旨许之。大学士叶向高等请留嘉谟竣大计事,不听。明年,广宁陷,嘉谟忧愤,驰疏劾兵部尚书张鹤鸣主战误国罪。五年秋,忠贤党周维持复劾嘉谟曲庇王安,遂削籍。
       崇祯元年,荐起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明年,卒官,年八十四。赠少保。
       张问达,字德允,泾阳人。万历十一年进士。历知高平、濰二县,有惠政。征授刑科给事中。宁夏用兵,请尽蠲全陕逋赋,从之。父丧除,起故官,历工科左给事中。帝方营建两宫,中官利乾没,复兴他役,问达力请停止,不纳。俄陈矿税之害,言:“阉尹一朝衔命,辄敢纠弹郡守,甚且纠抚按重臣。而孙朝所携程守训、陈保辈,至箠杀命吏,毁室庐,掘坟墓。不一按问,若万方怨恫何!”典试山东,疏陈道中饥馑流离状,请亟罢天下矿税,皆不报。已,巡视厂库。故事,令商人办内府器物,佥名以进,谓之佥商。而诸高赀者率贿近幸求免,帝辄许之。问达两疏争执,又极论守训罪,并寝不行。进礼科都给事中。劾晋江李贽邪说惑众,逮死狱中。贽事具《耿定向传》。
       三十年十月,星变,复请尽罢矿税。时比年日食皆在四月,问达以纯阳之月其变尤大,先后疏请修省,语极危切,帝终不纳。寻迁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所部水灾,数请蠲贷。帝方营三殿,采木楚中,计费四百二十万有奇,问达多方拮据,民免重困。久之,召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
       四十三年五月,谳问张差梃击事。问达从员外郎陆梦龙言,令十三司会讯,词连郑贵妃宫监庞保、刘成。中外籍籍,疑贵妃弟国泰为之。问达等奏上差狱。帝见保、成名,留疏不下。寻召方从哲、吴道南及问达等于慈宁宫,命并磔二人。甫还宫,帝意复变,乃先戮差,令九卿三法司会讯保、成于文华门。保、成供原姓名曰郑进、刘登云,而不承罪。方鞫时,东宫传谕曰:“张差情实风癫,误入宫门,击伤内侍,罪不赦。后招保、成系内官,欲谋害本宫。彼何益,当以仇诬,从轻拟罪。”问达等以鞫审未尽,上疏曰:“奸人闯宫,事关宗社。今差已死,二囚易抵饰。文华门尊严之地,臣等不敢刑讯,何由得情?二囚偏词,何足为据?差虽死,所供词故在,其同谋马三道等亦皆有词在案,孰得而灭之?况慈宁召对,面谕并决。煌煌天语,通国共闻。若不付之外庭,会官严鞫,安肯输情?既不输情,安从正法?祖宗二百年来,未有罪囚不付法司,辄令拟罪者。且二人系内臣。法行自近,陛下尤当严其衔辔,而置之重辟。奈何任彼展辨,不与天下共弃之也。”帝以二囚涉郑氏,付外庭,议益滋,乃潜毙之于内,言皆以创重身死。而马三道等五人,命予轻比坐流配。其事遂止。是年解都察院事。久之,迁户部尚书,督仓场。寻兼署刑部,拜左都御史。光宗疾大渐,同受顾命。
       天启元年冬,代周嘉谟为吏部尚书。连掌内外大计,悉叶公论。当是时,万历中建言诖误获谴诸臣弃林下久,死者已过半。问达等定议:以廷杖、系狱、遣戍者为一等,赠官荫子;贬窜、削籍者为一等,但赠官。获恤者七十五人。
       会孙慎行、邹元标追论“红丸”,力攻方从哲。诏廷臣集议,与议者百十余人。问达既集众议,乃会户部尚书汪应蛟等上疏曰:
       按慎行奏,首罪李可灼进红丸。可灼先见从哲,臣等初未知。及奉召进乾清宫,候于丹墀,从哲与臣等共言李可灼进药,俱慎重未决。俄宣臣等至宫内跪御前,先帝自言“朕躬虚弱”,语及寿宫,并谕辅陛下为尧、舜,因问“可灼安在”。可灼趋入,和药以进,少顷又进。圣躬安舒就寝。此进药始末,从哲及文武诸臣所共见者。是时群情仓惶,凄然共切,弑逆二字,何可忍言。在诸臣固谅从哲无是心,即慎行疏中亦已相谅。若可灼轻易进药,非但从哲未能止,臣与众人亦未能止,臣等均有罪焉。及御史王安舜等疏论可灼,从哲自应重拟,乃先止罚俸,继令养疾,则失之太轻。今不重罪可灼,何以慰先帝而服中外之心?宜提付法司,正以刑辟。若崔文升妄投凉药,罪亦当诛。请并下法司,与可灼并按。从哲则应如其自请,削去官阶,为法任咎,此亦大臣引罪之道宜然,而非臣等所敢议也。
       至选侍欲垂帘听政,群臣初入临,阍者阻不容入,群臣排闼而进。哭临毕,奉圣躬至文华殿,行朝谒嵩呼礼,复奉驾还慈庆宫。因议新主登极,选侍不当复居乾清。九卿即公疏请移,言官继之,从哲始具揭奏请,选侍遂即日移宫。然舆论犹憾从哲之奏,不毅然为百僚倡。倘非诸臣共挟大义,连章急趋,则乾清何地,犹然混居,令得假窃魁柄,将如陛下登极还宫何!
       疏入,帝谓从哲心迹自明,不当轻议,止逮可灼下吏。文升已安置南京,弗问。
       问达历更大任,“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并经其手。持议平允,不激不随。先以秩满,加太子太保,至是乞休,疏十三上。诏加少保,乘传归。
       五年,魏忠贤擅国。御史周维持劾问达力引王之寀植党乱政,遂削夺。御史牟志夔复诬问达赃私,请下吏按问。命捐赀十万助军兴。顷之,问达卒。以巡抚张维枢言,免其半,问达家遂破。崇祯初,赠太保,予一子官。维持、志夔咸名挂逆案。
       陆梦龙,字君启,会稽人。万历三十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
       张差狱起,引凡向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等律当以斩。狱具,提牢主事王之寀奏差口词甚悉,乞敕会问,大理丞王士昌亦上疏趣之。时梦龙以典试广东杜门,主事邢台傅梅过之曰:“人情庇奸,而甘心储皇。吾虽恤刑山右,当上疏极论,君能共事乎?”梦龙曰:“张公遇我厚,遽上疏,若张公何?当力争之耳。”乃偕见问达。时郎中胡士相等不欲再鞫,趣问达具疏请旨,以疏入必留中,其事可遂寝。梦龙得其情,止勿复请。众曰:“提马三爷、李外父辈,非得旨不可。”梦龙曰:“堂堂法司,不能捕一编氓,须天子诏耶?差所供,必当讯实。”问达以为然。
       明日,会讯,士相、永嘉、会祯、梦龙、梅、之寀及邹绍先凡七人,惟之寀、梅与梦龙合。将讯,众咸嗫嚅。梦龙呼刑具三,无应者,击案大呼,始具。差长身骈胁,睨视傲语,无风癫状。梦龙呼纸笔,命画所从入路。梅问:“汝何由识路?”差言:“我蓟州人,非有导者,安得入?”问:“导者谁?”曰:“大老公庞公,小老公刘公。”且曰:“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银壶各一。”梦龙曰:“何为?”曰:“打小爷。”于是士相立推坐起曰:“此不可问矣。”遂罢讯。梦龙必欲得内竖名。越数日,问达再令十三司会审,差供逆谋及庞保、刘成名,一无所隐。士相主笔,踌躇不敢下,郎中马德沣趣之,永嘉复以为难。梦龙咈然曰:“陆员外不肯匿,谁敢匿?”狱乃具。给事中何士晋遂疏诋郑国泰。帝于是毙保、成于内,而弃差市,梅虑其潜易,躬请监刑。当是时,自梦龙、之寀、梅、德沣外,鲜不为郑氏地者。已而之寀、德沣悉被罪,梅以京察罢官。梦龙赖问达力获免,由郎中历副使。
       天启四年,贵州贼未靖,总督蔡复一荐梦龙知兵,改右参政,监军讨贼,安邦彦犯普定。梦龙偕总兵黄钺以三千人御之。晓行大雾中,直前薄贼,贼大败。三山苗叛,思州告急。梦龙夜遣中军吴家相进捣贼巢,挝苗鼓,声振山谷,苗大奔溃,焚其巢而还。寻改湖广监军,迁广东按察使。上官建忠贤祠,列梦龙名,亟遣使铲去之。
       崇祯元年大计,忠贤党犹用事,镌二级调任。三年起副使,以故官分巡东兖道。盗起曹、濮间,讨斩其魁,余众悉降。迁右参政,守固原。梦龙慷慨好谈兵,以廓清群盗自负。七年夏,贼来犯,击却之。闰八月,贼陷隆德,杀知县费彦芳,遂围静海州。梦龙率游击贺奇勋、都司石崇德御之,抵老虎沟。贼初不满千,已而大至。梦龙所将止三百余人,被围数重,贼矢石如雨,突围不得出。二将抱梦龙泣,梦龙挥之曰:“何作此妇孺态!”大呼奋击,手馘数人,与二将俱战死。事闻,赠太仆卿。
       而傅梅,崇祯中历台州知府,解职归。十五年冬,捐金佐知府吉孔嘉守城。城破殉难,赠太常少卿。
       汪应蛟,字潜夫,婺源人。万历二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历南京礼部郎中。给由入都,值吏部侍郎陆光祖与御史江东之等相讦,应蛟不直光祖,抗疏劾之,于政府多所讥切。
       累迁山西按察使。治兵易州,陈矿使王虎贪恣状,不报。朝鲜再用兵,移应蛟天津。及天津巡抚万世德经略朝鲜,即擢应蛟右佥都御史代之,屡上兵食事宜,扼险列屯,军声甚振。税使王朝死,帝将遣代。应蛟疏请止之,忤旨,切责。朝鲜事宁,移抚保定。岁旱蝗,振恤甚力。已,极言畿民困敝,请尽罢矿税。会奸人柳胜秋等妄言括畿辅税可得银十有三万,应蛟三疏力争,然仅得减半而已。三十年春,帝命停矿税,俄中止。应蛟复力争,不纳。
       应蛟在天津,见葛沽、白塘诸田尽为污莱,询之土人,咸言斥卤不可耕。应蛟念地无水则碱,得水则润,若营作水田,当必有利。乃募民垦田五千亩,为水田者十之四,亩收至四五石,田利大兴。及移保定,乃上疏曰:“天津屯兵四千,费饷六万,俱敛诸民间。留兵则民告病,恤民则军不给,计惟屯田可以足食。今荒土连封,蒿莱弥望,若开渠置堰,规以为田,可七千顷,顷得谷三百石。近镇年例,可以兼资,非独天津之饷足取给也。”因条画垦田丁夫及税额多寡以请,得旨允行。
       已,请广兴水利。略言:“臣境内诸川,易水可以溉金台,滹水可以溉恒山,溏水可以溉中山,滏水可以溉襄国,漳水来自邺下,西门豹尝用之,瀛海当诸河下流,视江南泽国不异。其他山下之泉,地中之水,所在而有,咸得引以溉田。请通渠筑防,量发军夫,一准南方水田之法行之。所部六府,可得田数万顷,岁益谷千万石,畿民从此饶给,无旱潦之患。即不幸漕河有梗,亦可改折于南,取籴于北。”工部尚书杨一魁亟称其议,帝亦报许,后卒不能行。召为工部右侍郎,未上,予告去。已,进兵部左侍郎,以养亲不出。亲没,竟不召。
       光宗立,起南京户部尚书,天启元年改北部。东西方用兵,骤加赋数百万。应蛟在道,驰疏言:“汉高帝称萧何之功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吾不如萧何。’夫给馈饷而先以抚百姓,故能兴汉灭楚,如运诸掌也。今国家多难,经费不支,势不得缓催科,然弗爱养民力,而徒竭其脂膏,财殚氓穷,变乱必起,安得不预为计?”因列上爱养十八事,帝嘉纳焉。熊廷弼建三方布置之策,需饷千二百万,应蛟力阻之。廷议“红丸”事,请置崔文升、李可灼于法,而斥方从哲为编氓。
       应蛟为人,亮直有守,视国如家。谨出纳,杜虚耗,国计赖之。帝保母客氏求墓地逾制,应蛟持不予,遂见忤。会有言其老不任事者,力乞骸骨。诏加太子少保,驰传归。陛辞,疏陈圣学,引宋儒语,以宦官、宫妾为戒。久之,卒于家。应蛟学主诚敬,其出处辞受一轨于义。里居,谢绝尘事,常衣缊枲。
       王纪,字惟理,芮城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池州推官。入为祠祭主事,历仪制郎中。秉礼持正,时望蔚然。二十九年,帝将册立东宫,数迁延不决,纪抗疏极论。其冬,礼成,擢光禄少卿,引疾去。
       四十一年,自太常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连岁水旱,纪设法救荒甚备。税监张晔请征恩诏已蠲诸税,纪两疏力争,晔竟取中旨行之。纪劾晔抗违诏书,沮格成命,皆不报。居四年,部内大治,迁户部右侍郎,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岁大凶,振救如畿辅。光宗立,召拜户部尚书,督仓场。
       天启二年,代黄克缵为刑部尚书。时方会议“红丸”事,纪偕侍郎杨东明署议,言:“方从哲知有贵妃,不知有君父。李可灼进药驾崩,反慰以恩谕,赉之银币,国典安在?不逮可灼,无以服天下;不逮崔文升,无以服可灼;不削夺从哲官阶禄荫,无以泄天地神人之愤。”议出,群情甚竦。
       主事徐大化者,素无赖,日走魏忠贤门,构陷善类,又显劾给事中周朝瑞、惠世扬。纪愤甚,劾大化溺职状,因言:“大化诚为朝廷击贼,则大臣中有交结权珰,诛锄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弹文,而与正人日寻水火。”其言大臣,指大学士沈纮也。大化由此罢去,而纮及忠贤深憾之。御史杨维垣与大化有连,且素附纮,遂助纮诋纪,言纪所劾大臣无主名,请令指实。纪遂直攻纮,言:“纮与京,生不同时,而事实相类。其结纳魏忠贤,与京之契合童贯同也;乞哀董羽宸,与京之恳款陈瓘同也;要盟死友邵辅忠、孙杰,与京之固结吴居厚同也;逐顾命元臣刘一燝、周嘉谟,与安置吕大防、苏轼同也;斥逐言官江秉谦、熊德阳、侯震旸,与贬谪安常民、任伯雨同也。至于贿交妇寺,窃弄威权,中旨频传而上不悟,朝柄阴握而下不知,此又京迷国罔上,百世合符者。”客、魏闻之怒,为纮泣诉帝前。帝谓纪烦言,加谯责焉。
       初,李维翰、熊廷弼、王化贞下吏,纪皆置之重辟。而与都御史、大理卿上廷弼、化贞爰书,微露两人有可矜状,而言不测特恩,非法官所敢轻议。有千总杜茂者,赍登莱巡抚陶郎先千金,行募兵,金尽而兵未募,不敢归,返蓟州僧舍,为逻者所获,词连佟卜年。卜年,辽阳人,举进士,历知南皮、河间,迁夔州同知,未行,经略廷弼荐为登莱监军佥事。逻者搒掠。茂言尝客于卜年河间署中三月,与言谋叛,因挟其二仆往通李永芳。行边尚书张鹤鸣以闻。鹤鸣故与廷弼有隙,欲藉卜年以甚其罪。朝士皆知卜年冤,莫敢言。及镇抚既成狱,移刑部,纪疑之,以问诸曹郎。员外郎顾大章曰:“茂既与二仆往来三千里,乃拷讯垂毙,终不知二仆姓名,其诬服何疑,卜年虽非间谍,然实佟养真族子,流三千里可也。”纪议从之。逻者又获奸细刘一巘,忠贤疑刘一燝昆弟,欲立诛一谳与卜年,因一谳以株连一燝。纪皆执不可。纮遂劾纪护廷弼,缓卜年等狱,为二大罪。帝责纪陈状,遂斥为民。以侍郎杨东明署部事,坐卜年流二千里。狱三上三却。给事中成明枢、张鹏云、沈惟炳,卜年同年生也,为发愤,摭他事连劾东明。卜年获长系,瘐死,而东明遂引疾去。
       纪既斥,大学士叶向高、何宗彦、史继偕论救,皆不听。后阉党罗织善类,纪先卒,乃免。崇祯元年复官,赠少保,荫一子,谥庄毅。
       杨东明,字启修,虞城人。官给事中。请定国本,出阁豫教,早朝勤政,酌宋应昌、李如松功罪之平。上《河南饥民图》,荐寺丞钟化民往振。掌吏科,协孙丕扬主大计。后以劾沈思孝,思孝与相诋,贬三官为陕西布政司照磨。里居二十六年。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天启中,累迁刑部右侍郎。既归,遂卒。崇祯初,赠刑部尚书。
       孙玮,字纯玉,渭南人。万历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兵科给事中。劾中官魏朝及东厂办事官郑如金罪,如金坐下诏狱。二人皆冯保心腹也。
       初,张居正以刑部侍郎同安洪朝选轻辽王罪,衔之。后劳堪巡抚福建,希居正意,讽同安知县金枝捃摭朝选事,堪飞章奏之。命未下,捕置之狱,绝其饭食三日,死,禁勿殓,尸腐狱中。堪寻召为左副都御史,未至京而居正卒。朝选子都察院检校竞诉冤阙下,堪复飞书抵冯保,削竞籍,廷杖遣归。至是,玮白发其事,并及堪诸贪虐状,堪免官。未几,朝选妻诉冤,邱橓亦为讼,竞复援胡槚、王宗载事,请与堪俱死,乃遣堪戍。当是时,厂卫承冯保余威,滥受民讼;抚按访察奸猾,多累无辜;有司断狱,往往罪外加罚;帝好用立枷,重三百余斤,犯者立死。玮皆极陈其害。诏立枷如故,余从玮言。以母病,不候命擅归,坐谪桃源主簿。久之,历迁太常卿。
       三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朝鲜用兵,置军天津,月饷六万,悉派之民间。先任巡抚汪应蛟役军大治水田,以所入充饷。玮踵行之,田益垦,遂免加派,岁比不登,旱蝗、大水相继,玮多方振救,帝亦时出内帑佐之。所条荒政,率报允。畿辅矿使倍他省,矿已竭而搜凿不已,至岁责民赔纳。玮累疏陈其害,且列天津税使马堂六大罪,皆不省。
       就进兵部侍郎,召为右都御史,督仓场。进户部尚书,督仓场如故。大僚多缺,命署戎政。已,又兼署兵部。玮言:“陛下以累累三印悉畀之臣,岂真国无人耶?臣所知大僚则有吕坤、刘元震、汪应蛟,庶僚则有邹元标、孟一脉、赵南星、姜士昌、刘九经,台谏则有王德完、冯从吾辈,皆德立行修,足备任使。苟更阅数年,陛下即欲用之,不可得矣。”弗听。
       都御史自温纯去后,八年不置代。至四十年十二月,外计期迫,始命玮以兵部尚书掌左都御史事。玮素负时望,方欲振风纪,而是时朋党势成,言路大横。会南畿巡按御史荆养乔与提学御史熊廷弼相讦,玮议廷弼解职候勘。廷弼党官应震、吴亮嗣辈遂连章攻玮。玮累疏乞休,帝皆慰留。无何,吏部以年例出两御史于外,不关都察院。玮以失职,求去益力,疏十余上。明年七月稽首文华门,出郭候命。至十月,始予告归。
       天启改元,起南京吏部尚书,改兵部,参赞机务。三年,召拜刑部尚书。囚系众,狱舍至不能容,玮请近畿者就州县分系。内使王文进杀人,下司礼议罪,其余党付法司。玮言一狱不可分两地,请并文进下吏,不听。其冬,以吏部尚书再掌左都御史事,累以老疾辞,不允。明年秋,疾笃,上疏曰:“今者天灾迭见,民不聊生。内而城社可忧,外而牖户未固。法纪凌迟,人心瓦解。陛下欲图治平,莫如固结人心;欲固结人心,莫如登用善类。旧辅臣刘一燝,宪臣邹元标,尚书周嘉谟、王纪、孙慎行、盛以弘、钟羽正等,侍郎曹于汴,词臣文震孟,科臣侯震旸,台臣江秉谦,寺臣满朝荐,部臣徐大相,并老成蹇谔,跧伏草野,良可叹惜。倘蒙简擢,必能昭德塞违,为陛下收拾人心。尤望寡欲以保圣躬,勤学以进主德,优容以广言路,明断以揽大权。臣遘疾危笃,报主无期,敢竭微忱,用当尸谏。”遂卒,赠太子太保。魏忠贤用事,陕西巡抚乔应甲劾玮素党李三才、赵南星,不当叨冒恩恤。诏追诰命,夺其荫。崇祯初,复之。后谥庄毅。
       钟羽正,字叔濂,益都人。万历八年进士。除滑县知县。甫弱冠,多惠政,征授礼科给事中。疏言朝讲不宜辍,张鲸不宜赦,不报。
       迁工科左给事中,出视宣府边务。哈剌慎老把都诸部挟增市赏二十七万有奇,羽正建议裁之。与参政王象乾詟以利害,莫敢动。兵部左侍郎许守谦先抚宣府,以贿闻,羽正劾去之。又劾罢副总兵张充实等,而悉置诸侵盗军资者于理。
       还为吏科都给事中。劾礼部侍郎韩世能,蓟辽总督蹇达,大理少卿杨四知、洪声远不职,四知、声远坐贬谪。时当朝觐,请禁馈遗,言:“臣罪莫大于贪。然使内臣贪而外臣不应,外臣贪而内臣不援,则尚相顾畏莫敢肆。今内以外为府藏,外以内为窟穴,交通赂遗,比周为奸,欲仕路清、世运泰,不可得也。”帝善其言,敕所司禁之。且命阁部大臣公事议于朝房,毋私邸接宾客。吏部推孟一脉应天府丞,蔡时鼎江西提学,副以吕兴周、马犹龙。帝恶一脉、时鼎尝建言,皆用副者。羽正率同列上言:“陛下不用一脉、时鼎,中外谓建白之臣,不惟一时见斥,而且复进无阶,销忠直之气,结谏诤之舌,非国家福。”疏入,忤旨,夺俸有差。
       二十年正月,偕同官李献可等请皇长子出阁豫教。帝怒,谪献可官。羽正以己实主议,请与同谪,竟斥为民。杜门读书,士大夫往来其地,率辞不见。林居几三十年。光宗立,起太仆少卿。未至,进本寺卿。
       天启二年,吏部将用为左副都御史,羽正辞曰:“冯公从吾佥院已久,吾后入先之,是长竞也。西台何地,可以是风有位乎?”乃受佥都御史而让从吾为副。甫入署,即言:“方从哲进药议谥,封后移宫,无谋鲜断,似佞似欺,宜免其官秩,使为法受过。沈纮结内援,招权贿,宜遄决其去。”群小多不悦。熊廷弼、王化贞之狱,众议纷呶。羽正言:“向者开原、铁岭之罪不明,致失辽阳;辽阳之罪不明,致失广宁。朝廷疆土,堪几番败坏!”由是二人皆坐大辟。会朱童蒙以讲学击邹元标及从吾,羽正言书院之设,实为京师首善劝,不当议禁,因自劾乞休。顷之,代从吾为左副都御史,俄改户部右侍郎,督仓场。
       明年春,拜工部尚书。故事,奄人冬衣隔岁一给。是夏六月,群奄千余人请预给,蜂拥入署,碎公座,殴掾吏,肆骂而去。盖忌羽正者嗾奄使发难也。羽正疏闻,因求罢。诏司礼太监杖谪群奄,而谕羽正出视事。羽正求去益坚,因言:“今帑藏殚虚,九边壮士日夜荷戈寝甲,弗获一饱;庆陵工卒负重乘高,暴炎风赤日中,求佣钱不得;而独内官请乞,朝至夕从。此辈闻之,其谁不含愤?臣奉职不称,义当罢黜。”复三疏自引归。
       逾年,逆党霍维华追理三案,言羽正委身门户,遂削夺。崇祯初,复官。久之,卒。赠太子太保。
       陈道亨,字孟起,新建人。万历十四年进士。除刑部主事,历南京吏部郎中。同里邓以赞、衷贞吉亦官南都,人号“江右三清”。遭母丧,家毁于火,僦屋以居。穷冬无帏,妻御葛裳,与子拾遗薪爇以御寒,或有赠遗,拒弗受。由湖广参政迁山东按察使、右布政使,转福建为左,所至不私一钱。以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光宗立,进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
       天启二年,妖贼徐鸿儒作乱。道亨守济宁,扼诸要害,以卫漕舟。事平,增俸赐银币。寻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杨涟等群击魏忠贤,被谯责。道亨愤,偕九卿上言:“高皇帝定令,内臣止供扫除,不得典兵预政。陛下徒念忠贤微劳,举魁柄授之,恣所欲为,举朝忠谏皆不纳。何重视宦竖轻天下士大夫至此?”疏入,不纳。道亨遂连疏求去,诏许乘传归。逾年卒。
       道亨贞亮有守。自参政至尚书,不以家累自随,一苍头执爨而已。崇祯初,赠太子少保,谥清襄。
       子弘绪,字士业。为晋州知州,以文名。
       赞曰:光、熹之际,朝廷多故,又承神宗颓废之余,政体怠弛,六曹罔修厥职。周嘉谟、张问达诸人,恳恳奉公,《诗》所称“不懈于位”者,盖庶几焉。汪应蛟持国计,谨出纳,水田之议,凿凿可见施行。孙玮请登用善类,钟羽正请禁馈遗,韪哉,救时之良规也。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纪第四 恭闵帝
卷五 本纪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纪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纪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纪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纪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水)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乐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乐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乐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仪卫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职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卷一百二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卷一百三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卷一百四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卷一百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八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卷一百九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卷一百十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一 后妃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三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四 诸王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五 诸王二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六 诸王三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七 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八 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八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九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
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卷二百四 列传第九十二
卷二百五 列传第九十三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
卷二百七 列传第九十五
卷二百八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九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十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卷二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卷三百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卷三百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卷三百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卷三百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卷三百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卷三百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卷三百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卷三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卷三百十二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卷三百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卷三百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卷三百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卷三百十七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卷三百十八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卷三百十九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卷三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三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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