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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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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子 盐上
       会子、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十六户主之。后富民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不息。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置益州交子务,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宗从其议。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缗为额。
       神宗熙宁初,立伪造罪赏如官印文书法。河东运铁钱劳费,公私苦之。二年,乃诏置交子务于潞州。转运司以其法行则盐、矾不售,有害入中粮草,遂奏罢之。四年,复行于陕西,而罢永兴军盐钞场,文彦博言其不便;会张景宪出使延州还,亦谓可行于蜀不可行于陕西,未几竟罢。五年,交子二十二界将易,而后界给用已多,诏更造二十五界者百二十五万,以偿二十三界之数,交子有两界自此始。时交子给多而钱不足,致价太贱,既而竟无实钱,法不可行。而措置熙河财利孙迥言:“商人买贩,牟利于官,且损钞价。”于是罢陕西交子法。
       绍圣以后,界率增造,以给陕西沿边籴买及募兵之用,少者数十万缗,多者或至数百万缗;而成都之用,又请印造,故每岁书放亦无定数。
       崇宁三年,置京西北路专切管干通行交子所,效川峡路立伪造法。通情转用并邻人不告者,皆罪之;私造交子纸者,罪以徒配。四年,令诸路更用钱引,准新样印制,四川如旧法。罢在京并永兴军交子务,在京官吏,并归买钞所。时钱引通行诸路,惟闽、浙、湖、广不行,赵挺之以为闽乃蔡京乡里,故得免焉。明年,尚书省言:“钱引本以代盐钞,而诸路行之不通,欲权罢印制。在官者,如旧法更印解盐钞;民间者,许贸易,渐赴买钞所如钞法分数计给。”从之。
       大观元年,诏改四川交子务为钱引务。自用兵取湟、廓、西宁,藉其法以助边费,较天圣一界逾二十倍,而价愈损。及更界年,新交子一当旧者四,故更张之。以四十三界引准书放数,仍用旧印行之,使人不疑扰,自后并更为钱引。二年,而陕西、河东皆以旧钱引入成都换易,故四川有壅遏之弊,河、陕有道途之艰,豪家因得以损直敛取。乃诏永兴军更置务纳换陕西、河东引,仍遣文臣二人监之。八月,知威州张持奏:“本路引一千者今仅直十之一,若出入无弊,可直八百,流通用之,官吏奉旧并用引,请稍给钱便用。”擢持为成都路转运判官,提举川引。后引价益贱,不可用,持复别用印押以给官吏,他无印押者皆弃无用。言者论其非法,持坐远谪。三年,诏钱引四十一界至四十二界毋收易,自后止如天圣额书放,铜钱地内勿用。四年,假四川提举诸司封桩钱五十万缗为成都务本,侵移者准常平法。
       政和元年,户部言成都漕司奏:“昨令输官之引,以十分为率,三分用民户所有,而七分赴官场买纳,由是人以七分为疑。请自今无计以三七分之数,并许通用,愿买纳者听。民间旧以本钱未至,引价大损,故州官官钱亦减数收市;今本钱已足,请勿减数以祛民惑。又请四十三界引俟界满勿换给,自四十四界为改法之首。”而户部详度欲止行四十四界,其四十五界勿印。若通行及乏用,听于界内续增其新引给换之,余如旧鬻之,或于给钱之所易钱储以为本,移用者如擅支封桩钱法。诏可。靖康元年,令川引并如旧即成都府务纳换。以置务成都,便利岁久,至诸州则有料次交杂之弊,故有是诏。
       大凡旧岁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新旧相因。大观中,不蓄本钱而增造无艺,至引一缗当钱十数。及张商英秉政,奉诏复循旧法。宣和中,商英录奏当时所行,以为自旧法之用,至今引价复平。
       高宗绍兴元年,有司因婺州屯兵,请桩办合用钱,而路不通舟,钱重难致。乃造关子付婺州,召商人入中,执关于榷货务请钱,愿得茶、盐、香货钞引者听。于是州县以关子充籴本,未免抑配,而榷货务又止以日输三分之一偿之,人皆嗟怨。六年,诏置行在交子务。臣僚言:“朝廷措置见钱关子,有司浸失本意,改为交子。官无本钱,民何以信?”于是罢交子务,令榷货务储见钱印造关子。二十九年,印公据、关子,付三路总领所:淮西、湖广关子各八十万缗,淮东公据四十万缗,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内关子作三年行使,公据二年,许钱银中半入纳。
       三十年,户部侍郎钱端礼被旨造会子,储见钱,于城内外流转;其合发官钱,并许兑会子输左藏库。明年,诏会子务隶都茶场。三十二年,定伪造会子法。(犯人处斩。赏钱十贯,不愿受者,补进义校尉。若徒中及庇匿者能告首,免罪受赏,愿补官者听。)当时会纸取于徽、池,续造于成都,又造于临安。会子初行,止于两浙,后通行于淮、浙、湖北、京西。除亭户盐本用钱,其路不通舟处上供等钱,许尽输会子;其沿流州军,钱、会中半;民间典卖田宅、马牛、舟车等如之,全用会子者听。
       孝宗隆兴元年,诏会子以“隆兴尚书户部官印会子之印”为文,更造五百文会,又造二百、三百文会。置江州会子务。乾道二年,以会子之弊,出内库及南库银一百万收之。二年,以民间会子破损,别造五百万换给。又诏损会贯百钱数可验者,并作上供钱入输,巨室以低价收者坐之。四年,以取到旧会毁抹付会子局重造,三年立为一界,界以一千万贯为额,随界造新换旧。以户部尚书曾怀同共措置,铸“提领措置会子库”印。每道收靡费钱二十足,零百半之。凡旧会破损,贯百字存、印文可验者,即与兑换。五年,令行在榷货务、都茶场将请算茶、盐、香、矾钞引,权许收换第一界,自后每界收换如之。其州县诸色纲钱,以七分收钱,三分收会。九年,定捕造伪会之赏。
       淳熙元年,诏左藏南上库给会子二十五万,收买临安、平江、绍兴、明秀州额外浮盐,其赍到钞钱,令榷货务月终输封桩库,以备循环换易会子。三年,诏第三界、四界各展限三年,令都茶场会子库以第四界续印会子二百万贮南库。当时户部岁入一千二百万,其半为会子,而南库以金银换收者四百万,流行于界外者才二百万耳。光宗绍熙元年,诏第七、第八界会子各展三年。臣僚言:“会子界以三年为限,今展至再,则为九年,何以示信?”于是诏造第十界立定年限。
       庆元元年,诏会子界以三千万为额。嘉定二年,以三界会子数多,称提无策,会十一界除已收换,尚有一千三百六十万余贯,十二界、十三界除烧毁尚有一万二百余万贯。(十二界四千七百万余贯,十三界五千七百万余贯。)诏封桩库拨金一百五万两,(两为钱四十贯。)度牒七千道,(每道为钱一千贯。)官告绫纸、乳香,(乳香每套一贯六百文。)凑成三千余,添贴临安府官局,收易旧会,品搭入输。(十一界会子二分,十二、十三界会子各四分。)以旧会之二,易新会之一。泉州守臣宋均、南剑州守臣赵崇亢、陈宓,皆以称提失职,责降有差。
       绍定五年,两界会子已及三亿二千九百余万。端平二年,臣僚言:“两界会子,远者曾未数载,近者甫及期年,非有破坏涂污之弊,今当以所收之会付封桩库贮之,脱有缓急,或可济事。”有旨从之。淳熙二年,宗正丞韩祥奏:“坏楮币者只缘变更,救楮币者无如收减。自去年至今,楮价粗定,不至折阅者,不变更之力也。今已罢诸造纸局及诸州科买楮皮,更多方收减,则楮价有可增之理。”上曰:“善。”三年,臣僚言:“今官印之数虽损,而伪造之券愈增;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言之,其所入之数,宜减于所出之数。今收换之际,元额既溢,举者未已。若非伪造,其何能致多如是?大抵前之二界,尽用川纸,物料既精,工制不苟,民欲为伪,尚或难之。迨十七界之更印,已杂用川、杜之纸,至十八界则全用杜纸矣。纸既可以自造,价且五倍于前,故昔之为伪者难,今之为伪者易。人心循利,甚于畏法,况利可立致,而刑未即加者乎?臣愚以为抄撩之际,增添纸料,宽假工程,务极精致,使人不能为伪者,上也;禁捕之法,厚为之劝,厉为之防,使人不敢为伪者,次也。”七年,以十八界与十七界会子更不立限,永远行使。十一年,以会价增减课其官吏。景定四年,以收买逾限之田,复日增印会子一十五万贯。
       咸淳四年,以近颁见钱关子,贯作七百七十文足,十八界每道作二百五十七文足,三道准关子一贯,同见钱转使,公私擅减者,官以赃论,吏则配籍。五年,复申严关子减落之禁。七年,以行在纸局所造关子纸不精,命四川制使抄造输送,每岁以二千万作四纲。
       川引自张浚开宣府,赵开为总饷,以供籴本,以给军需,增印日多,莫能禁止。七年,川、陕副帅吴玠请置银会于河池,不许。盖前宋时,蜀交出放两界,每界一百二十余万。今三界通行,为三千七百八十余万,至绍兴末,积至四千一百四十七万余贯;所贮铁钱,仅及七十万贯,以盐酒等阴为称提。是以饷臣王之望亦谓添印钱引以救目前,不得不为朝廷远虑。诏添印三百万,之望止添印一百万。孝宗隆兴二年,饷臣赵沂添印二百万。淳熙五年,以蜀引增至四千五百余万,立额不令再增。光宗绍熙二年,诏川引展界行使。宁宗嘉泰末,两界出放凡五千三百余万缗,通三界出放益多矣。
       开禧末,饷臣陈咸以岁用不足,尝为小会,卒不能行。嘉定初,每缗止直铁钱四百以下,咸乃出金银、度牒一千三百万,收回半界,期以岁终不用。然四川诸州,去总所远者千数百里,期限已逼,受给之际,吏复为奸。于是商贾不行,民皆嗟怨,一引之直,仅售百钱。制司乃谕人除易一千三百万引,三界依旧通行,又檄总所取金银就成都置场收兑,民心稍定。自后引直铁钱五百有奇,若关外用铜钱,引直五百七十钱而已。
       喜定三年春,制、总司收换九十一界二千九百余万缗;其千二百万缗,以茶马司羡余钱及制司空名官告,总所桩金银、度牒对凿,余以九十三界钱引收兑;又造九十四界钱引五百万缗,以收前宣抚程松所增之数;凡民间输者,每引百贴八千。其金银品搭,率用新引七分,金银三分,其金银品色官称,不无少亏,每旧引百,贴纳二十引。盖自元年、三年两收旧引,而引直遂复如故。昔高宗因论四川交子,最善沈该称提之说,谓官中常有钱百万缗,如交子价减,官用饯买之,方得无弊。
       九年,四川安抚制置大使司言:“川引每界旧例三年一易。自开禧军兴以后,用度不给,展年收兑,遂至两界、三界通使;然率以三年界满,方出令展界,以致民听惶惑。今欲以十年为一界,著为定令,则民旅不复怀疑。”从之。
       宝祐四年台臣奏:“川引、银会之弊,皆因自印自用,有出无收。今当拘其印造之权,归之朝廷,仿十八界会子造四川会子,视淳祐之令,作七百七十陌,于四川州县公私行使。两料川引并毁,见在银会姑存。旧引既清,新会有限,则楮价不损。物价自平,公私俱便矣。”有旨从之。咸淳五年,复以会板发下成都运司掌之,从制司抄纸发往运司印造毕功,发回制司,用总所印行使,岁以五百万为额。
       绍兴末,会子未有两淮、湖广之分,其后会子太多而本钱不足,遂致有弊。乾道二年,诏别印二百、三百、五百、一贯交子三百万,止行使于两淮,其旧会听对易。凡入输买卖,并以交子及钱中半。如往来不使,诏给交子、会子各二十万,付镇江、建康府榷货务,使淮人之过江、江南人之渡淮者,皆得对易循环以用。然自绍兴末年,铜钱禁用于淮而易以铁钱,会子既用于淮而易以交子,于是商贾不行,淮民以困。右司谏陈良祐言交子不便,诏两淮郡守、漕臣调其利害,皆谓所降交子数多,而铜钱并会子不过江,是致民旅未便。于是诏铜钱并会子依旧过江行用,民间交子许作见钱输官,凡官交,尽数输行在左藏库。
       三年,诏造新交子一百三十万,付淮南漕司分给州军对换行使,不限以年;其运司见储交子,先付南库交收。绍熙三年,诏新造交子三百万贯,以二百万付淮东,一百万付淮西,每贯准铁钱七百七十文足,以三年为界。庆元四年,诏两淮第二界会子限满,明年六月,更展一界。嘉定十一年,造两淮交子二百万,增印三百万。十三年,印二百万,增印一百五十万。十四年、十五年,皆及三百万。自是其数日增,价亦日损,称提无术,但屡与展界而已。
       初,襄、郢等处大军支请,以钱银品搭。孝宗隆兴元年,始措置于大军库储见钱,印造五百并一贯直便会子,发赴军前,并当见钱流转。印造之权既专,印造之数日益;且总所所给止行于本路,而荆南水陆要冲,商贾必由之地,流通不便。乾道三年,收其会子印板。四年,以淮西总所关子二十万,都茶场钞引八十万,付湖北漕司收换,输左藏库,又命降银钱收之。五年,诏户部给行在所会子五十万,付荆南府兑换。淳熙七年,诏会子库先造会子一百万,降付湖广总所收换破会。十一年,臣僚言:“湖北会子创于隆兴初,迄今二十二年,不曾兑易,称提不行。”诏湖广总领同帅、漕议经久利便。帅、漕、总领言:“乞印给一贯、五百例湖北会子二百万贯,收换旧会,庶几流转通快,经久可行。”从之。
       十三年,诏湖广会子仍以三年为界。绍熙元年,诏湖广总所将见行及桩贮新旧会取数,仿行在例立界收换。饷臣梁总奏:“自来不曾立界,但破损者即行换易,除累易外,尚有五百四十余万,见在民间行用。乞别样制作两界,印造收换。”从之。
       嘉定五年,湖广饷臣王釜,请以度牒、茶引兑第五界旧会,每度牒一道,价千五百缗,又贴搭茶引一千五百缗,方许收买,期以一月。然京湖二十一州止置三场,不便。制臣刘光祖乃会总所以第六界新会五万缗,令军民以旧楮二而易其一;继又令军民以一楮半而易其一;又请于朝添给新楮十万,军民赖之。十四年,造湖广会子三十万易破会。十七年,造湖广第六界会子二百万。嘉熙二年,拨第七界湖广会九百万付督视参政行府。宝祐二年,拨第八界湖广会三百万贯付湖广总所,易两界破会,自后因仍行之。
       盐之类有二:引池而成者,曰颗盐,《周官》所谓盬盐也;鬻海、鬻井、鬻碱而成者,曰末盐,《周官》所谓散盐也。宋自削平诸国,天下盐利皆归县官。官鬻、通商,随州郡所宜,然亦变革不常,而尤重私贩之禁。
       引池为盐,曰解州解县、安邑两池。垦地为畦,引池水沃之,谓之种盐,水耗则盐成。籍民户为畦夫,官廪给之,复其家。募巡逻之兵百人,目为护宝都。岁二月一日垦畦,四月始种,八月乃止。安邑池每岁岁种盐千席,解池减二十席,以给本州及三京,京东之济、兖、曹、濮、单、郓州、广济军,京西之滑、郑、陈、颍、汝、许、孟州,陕西之河中府、陕虢州、庆成军,河东之晋、绛、慈、隰州,淮南之宿、亳州,河北之怀州及澶州诸县之在河南者。凡禁榷之地,官立标识、候望以晓民。其通商之地,京西则蔡、襄、邓、随、唐、金、房、均、郢州、光化信阳军,陕西则京兆凤翔府、同华、耀、乾、商、泾、原、邠、宁、仪、渭、鄜阝、坊、丹、延、环、庆、秦、陇、凤、阶、成州、保安镇戎军,及澶州诸县之在河北者。颗、末盐皆以五斤为斗,颗盐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有三等。至道二年,两池得盐三十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五席,席一百一十六斤半。三年,鬻钱七十二万八千余贯。
       咸平中,度支使梁鼎言:“陕西沿边解盐请勿通商,官自鬻之。”诏以鼎为陕西制置使,又以内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陕西青白盐事。承睿言:“鄜、延、环、庆、仪、渭等州洎禁青盐之后,令商人入刍粟,运解盐于边货鬻,其直与青盐不至相悬,是以民食贱盐,须至畏法,而蕃部青盐难售。今闻运解盐于边,俗与内地同价,边民必冒法图利,却入蕃界私贩青盐,是助寇资而结民怨矣。”继又有上疏言其不便者,鼎请候至边部斡运,及乘传至解池即禁止商贩。旋运盐赴边,公私大有烦费,而边民顿无入市,物论纷扰。于是命判盐铁勾院林特、知永兴军张永详议,以为公私非便,请复旧商贩。诏切责鼎,罢度支使。大中祥符九年,陕西转运使张象中言:“两池所贮盐计直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八十贯,虑尚有遗利,望行条约。”真宗曰:“地利之阜,此亦至矣。过求增羡,虑有时而阙。”不许。
       先是,五代时盐法太峻。建隆二年,始定官盐阑入法,禁地贸易至十斤、鬻碱盐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蚕盐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上请。三年,增阑入至三十斤、鬻碱至十五斤坐死,蚕盐入城市百斤以上,奏裁。自乾德四年后,每诏优宽。太平兴国二年,乃诏阑入至二百斤以上,鬻碱及主吏盗贩至百斤以上,蚕盐入城市五百斤以上,并黥面送阙下。至淳化五年,改前所犯者正配本州牢城。代州宝兴军之民私市契丹骨堆渡及桃山盐,雍熙四年,诏犯者自一斤论罪有差,五十斤加徒流,百斤以上部送阙下。
       天圣以来,两池畦户总三百八十,以本州及旁州之民为之,户岁出夫二人,人给米日二升,岁给户钱四万。为盐岁百五十二万六千四百二十九石,石五十斤,以席计,为六十五万五千一百二十席,席百一十六斤。禁榷之地,皆官役乡户衙前及民夫,谓之帖头,水陆漕运。而通商州军并边秦、延、环、庆、渭、原、保安、镇戎、德顺,又募人入中刍粟,以盐偿之。
       凡通商州军,在京西者为南盐,在陕西者为西盐,若禁盐地则为东盐,各有经界,以防侵越。天圣初,计置司议茶盐利害,因言:“两池旧募商人售南盐者,入钱京师榷货务。乾兴元年,岁入才二十三万缗,视天禧三年数损十四万。请一切罢之,专令入中并边刍粟,及为之增约束、申防禁,以绝私贩之弊。”久之,复诏入钱京师,从商人所便。
       三京、二十八州军,官自辇盐,百姓困于转输。天圣八年,上书者言:“县官禁盐,得利微而为害博,两池积盐为阜,其上生木合抱,数莫可较。宜听通商,平估以售,可以宽民力。”诏翰林学士盛度、御史中丞王随议更其制度。因画通商五利上之曰:“方禁商时,伐木造船辇运,兵民不胜疲劳,今去其弊,一利也;陆运既差帖头,又役车户,贫人惧役,连岁逋逃,今悉罢之,二利也;船运有沉溺之患,纲吏侵盗,杂以泥沙硝石,其味苦恶,疾生重膇,今皆得食真盐,三利也;钱币,国之货泉。欲使通流,富家多藏镪不出,民用益蹙,今岁得商人出缗钱六十余万助经费,四利也;岁减盐官、兵卒、畦夫佣作之给,五利也。”十月,诏罢三京、二十八州军榷法,听商人入钱若金银京师榷货务,受盐两池。行之一年,视天圣七年,增缗钱十五万。其后岁课减耗,命翰林学士宋庠等以天圣九年至宝元二年新法较之,视乾兴至天圣八年旧法,岁课损二百三十六万缗。康定元年,诏京师、南京及京东州军,淮南宿、亳州,皆禁如旧。未几,复弛京师榷法,并诏三司议通淮南盐给京东等八州,于是兖、郓、宿、亳皆食淮南盐矣。
       自元昊反,聚兵西鄙,并边入中刍粟者寡。县官急于兵食,调发不足,因听入中刍粟,予券趋京师榷货务受钱若金银;入中他货,予券偿以池盐。繇是羽毛、筋角、胶膝、铁炭、瓦木之类,一切以盐易之。猾商贪吏,表里为奸,至入椽木二,估钱千,给盐一大席,为盐二百二十斤。虚费池盐,不可胜计,盐直益贱,贩者不行,公私无费。庆历二年,复京师榷法,凡商人虚估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皆计直输亏官钱。内地州军民间盐,悉收市入官,官为置场增价出之。复禁永兴、同、华、耀、河中、陕、虢、解、晋、绛、庆成十一州军商盐,官自辇运,以衙前主之。又禁商盐私入蜀,置折博务于永兴、凤翔,听人入钱若蜀货,易盐趋蜀中以售。久之,东、南盐地悉复禁榷,兵民辇运,不胜其苦,州郡骚然。所得盐利,不足以佐县官之急。并边务诱人入中刍粟,皆为虚估,腾踊至数倍,大耗京师钱币,帑藏益虚。
       太常博士范祥,关中人也,熟其利害,常谓两池之利甚博,而不能少助边计者,公私侵渔之害也;傥一变法,岁可省度支缗钱数十百万。乃画策以献。是时韩琦为枢密副使,与知制诰田况皆请用祥策。四年,诏祥驰传与陕西都转运使程戡议之,而戡议与祥不合,祥寻亦遭丧去。八年,祥复申其说,乃以为陕西提点刑狱兼制置解盐事,使推行之。其法:旧禁盐地一切通商,听盐入蜀;罢九州军入中刍粟,令入实钱,偿以盐,视入钱州军远近及所指东、西、南盐,第优其直;东、南盐又听入钱永兴、凤翔、河中;岁课入钱总为盐三十七万五千大席,授以要券,即池验券,按数而出,尽驰兵民辇运之役。又以延、庆、环、渭、原、保安镇戎、德顺地近乌、白池,奸人私以青白盐入塞,侵利乱法。乃募人入中池盐,予券优其估,还,以池盐偿之;以所入盐官自出鬻,禁人私售,峻青白盐之禁。并边旧令入中铁,炭、瓦、木之类,皆重为法以绝之。其先以虚估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悉计直使输亏官钱。又令三京及河中、河阳、陕、虢、解、晋、绛、濮、庆成、广济官仍鬻盐,须商贾流通乃止。以所入缗钱市并边九州军刍粟,悉贸榷货务钱币以实中都。行之数年,黠商贪贾,无所侥幸,关中之民,得安其业,公私便之。
       皇祐元年,侍御史知杂何郯复言改法非是。明年,遣三司户部副使包拯驰视,还言行之便,第请商人入钱及延、环等八州军鬻盐,皆重损其直,即入盐八州军者,增直以售,三京及河中等处禁官鬻盐。而三司谓京师商贾罕至则盐贵,请得公私并贸,余禁止。皆听之。田况为三司使,请久任祥,俾专其事。擢祥为陕西转运使,赐金紫服。祥初言岁入缗钱可得二百三十万,皇祐初年,入缗钱二百二十一万;四年,二百一十五万。以四年数视庆历六年,增六十八万;视七年,增二十万。又旧岁出榷货务缗钱,庆历二年,六百四十七万;六年,四百八十万。至是,榷货务钱不复出。其后,岁入虽赢缩不常,至五年,犹及百七十八万;至和元年,百六十九万。时祥已坐他罪贬,命转运使李恭代之。三年,遂以元年入钱为岁课定率,量入计出,可助边费十分之八。
       久之,并边复听入刍粟以当实钱,而虚估之弊滋长,券直亦从而贱,岁损官课,无虑百万。嘉祐三年,三司使张方平及包拯请复用祥,于是复以祥总盐事。祥请重禁入刍粟者,其券在嘉祐三年已前,每券别请输钱一千,然后予盐。又言商人持券若盐鬻京师,皆亏失本钱。请置官京师,蓄钱二十万缗,以待商人至者,券若盐估贱,则官为售之。券纸六千,盐席十千,毋辄增损,所以平其市估,使不得为轻重。诏以都盐院监官兼领,自是稍复旧。未几祥卒,以转运副使薛向继之。治平二年,岁入百六十七万。
       初,祥以法既通商,恐失州县征算,乃计所历所至合输算钱,并率以为入中之数。自后州县犹算如旧。嘉祐六年,向悉罢之,并奏减八州军鬻盐价。两池畦户,岁役解、河中、陕、虢、庆成之民,官司旁缘侵剥,民以为苦,乃诏三岁一代。尝积逋课盐至三百三十七万余席,遂蠲其半。中间以积盐多,特罢种盐一岁或二岁三岁,以宽其力。后又减畦户之半,稍以佣夫代之,五州之民始安。
       青白盐出乌、白两池,西羌擅其利。自李继迁叛,禁毋入塞,未几罢,已而复禁。乾兴初,尝诏河东边人犯青白盐禁者如陕西法。庆历中,元昊纳款,请岁入十万石售县官。仁宗以其乱法,不许。自范祥议禁八州军商盐,重青白盐禁,而官盐估贵,土人及蕃部贩青白盐者益众,往往犯法抵死而莫肯止。至和中,诏蕃部犯青白盐抵死者,止投海岛,群党为民害者,上请。嘉祐赦书,稍迁配徒者于近地,自是禁法稍宽。熙宁初,诏淮南转运使张靖究陕西盐、马得失。靖指向欺隐状,王安石右向,靖竟得罪,擢向为江、淮等路发运使。谏官范纯仁言赏罚失当,因数向五罪,向任如初。乃请即永兴军置卖盐场,又以边费钱十万缗,储永兴军为盐钞本,继又增二十万。
       四年,诏陕西行蜀交子法,罢市钞;或论其不便,复旧。七年,中书议陕西盐钞,出多虚钞,而盐益轻,以钞折兑粮草,有虚抬逼籴之患。请用交子法,使其数与见钱相当,可济缓急。诏以皮公弼、熊本、宋迪分领其事,赵瞻制置。又以内藏钱二百万缗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仍令秦凤、永兴盐钞,岁以百八十万为额。八年,中书奏陕西盐钞利害及立法八事,大抵谓买钞本钱有限,而出钞过多,买不尽则钞贱而籴贵,故出钞不可无限。然商人欲变易见钱,而官不为买,即为兼并所抑,则钞价益贱;而边境有急,钞未免多出,故当置场以市价平之。今当定买两路实卖盐二百二十万缗,以当用钞数立额,永兴路八十一万五千,秦凤路一百三十八万五千,熙河路五十三万七千;永兴军遣官买钞,岁支转运司钱十万缗买西盐钞,又用市易务赊请法募人赊钞变易,即民间钞多而滞,则送解池毁之。诏从其请,然有司给钞溢额,犹视其故。九年,乃诏御史劾陕西官吏,止三司额外出钞。
       十年,三司言:“盐法之弊,由熙河钞溢额,故价贱而刍粮贵。又东、西、南三路通商郡邑榷卖官盐,故商旅不行。今盐法当改,官卖当罢。请先收旧钞,印识之旧盐,行加纳之法。官尽买旧钞,其已出盐,约期听商人自言,准新价增之,印盐席,给符验。东、南旧法盐钞,席才三千五百;西盐钞席减一千,官尽买。先令解州场院验商人钞书之,乃许卖。已请盐,立限告赏,听商人自陈,东、南盐席加钱二千五百,西盐席加三千,为易旧符,立期令卖。罢两处禁榷官卖,提举司卖盐并用新价,钱承买旧钞,商人愿对行算请者听,官为印识如法。应通商地各举官一员,其盐席限十日自言,乃令加纳钱,为印识,给新引,听以旧钞当加纳钱。”皆行之。而别定官卖盐地,市易司以买盐,亦加纳钱。
       旧制,河南北曹、濮以西,秦、凤以东,皆食解盐。自仁宗时,解盐通商,官不复榷;熙宁中,市易司始榷开封、曹濮等州。八年,大理寺丞张景温提举出卖解盐,于是开封府界阳武、酸枣、封丘、考城、东明、白马、中牟、陈留、长垣、胙城、韦城,曹、濮、澶、怀、济、单、解州、河中府等州县,皆官自卖。未几,复用商人议,以唐、邓、襄、均、房、商、蔡、郢、随、金、晋、绛、虢、陈、许、汝、颍、隰州、西京、信阳军通商,畿县及澶、曹、濮、怀、卫、济、单、解、同、华、陕、河中府、南京、河阳,令提举解盐司运盐货鬻,仍诏三司讲求利害。
       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买卖私盐,听人告,重给赏,以犯人家财给之。买官盐食不尽,留经宿者,同私盐法。于是民间骚怨。盐钞旧法每席六缗,至是二缗有余,商不入粟,边储失备。召陕西转运使皮公弼入议,公弼极言官卖不便。沈括为三司使,不能夺。王安石主景温,括希安石意,言通商岁失官卖缗钱二十余万。安石去位,括在三司,乃言官卖当罢。于是河阳、同、华、解州、河中、陕府、陈留、雍丘、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沟、太康、咸平、新郑听通商,其入不及官卖者,官复自卖;澶、濮、济、单、曹、怀州,南京,阳武、酸枣、封丘、考城、东明、白马、长垣、胙城、韦城九县,官卖如故。诏商盐入京,悉卖之市易务,每席毋得减十;民盐皆买之市易务,私与商人为市,许告,没其盐。
       皮公弼盐法,酌前后两池所支盐数,岁以三百三十万缗为额。又令京师置七场,买东、南盐钞,市易务计为钱五十九万三千余缗;三司阙钱,请颇还其钞,令卖之于西;买者其三给钱,其七准沿边盐价给新引;庶得民间旧钞,而新引易于变易。诏用其议。公弼请复范祥旧法平市价,诏假三司钱三十万缗,市钞于京师。先是,解盐分东西,西盐卖有分域;又并边州军市刍粮,给钞过多,故钞及盐甚贱,官价自分为二。于是增西盐价比东盐,以平钞法,岁约增十二万缗,毋复分东西,悉废西盐约束。解池盐钞旧以二百二十万缗为额,转运使皮公弼请增十万,以助边籴,至是,又为二百四十二万。商人已请西盐,令加纳钱,使与新法价平。元丰三年,三司举张景温卖解盐息羡,进官赐帛。
       明年,权陕西转运使李稷言:“自新法未行,钞之贵贱,视有司出之多寡。新法已后,钞有定数,起熙宁十年冬,尽元丰三年,通印给一百七十七万余席,而盐池所出才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余席,余钞五十九万有余,流布官司,其势不得不贱。”遂下三司住给。五年,户部犹以钞多难售,岁给陕西军储钞二百万,裁其半,然钞多,卒不能平价。
       元祐元年,户部及制置解盐司议:“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安、德顺等八州军,皆官自鬻,以万五千五百席为额,听商旅入纳于八州军折博务,算给交引,如范祥旧法。盐价钱应偿者,以转运司年额盐钞给之,所鬻盐钱,以待转运司籴买。仍举承务郎以上一员,于在京置场,以盐钞鬻见钱而输之都盐院库,遇给解盐额钞尽归之本司,毋更给转运司。他司皆毋得贩易,虽有专旨,听执奏。其已买钞,自本司拘之,若民间钞少或给本路缗钱,即上户部议鬻其钞。”诏皆从之。既而又以商人入纳解盐减年额买盐费钱二万七千余缗,增在京买钞之本。入中解盐,并效熙河钞,而价随事增损以折,澶怀滑州、阳武盐价,定为钱八千二百。时,陕西民多以朴硝私炼成颗,谓之倒硝,颇与解盐相乱。绍圣三年,制置使孙路以闻,诏犯者减私盐法一等坐之。
       初,神宗时,官卖解盐,京西则通商。有沈希颜者为转运使,更为榷法,请假常平钱二十万缗,自买解盐,卖之本路,民已买解盐尽买入官,掊克牟利,商旅苦之。哲宗即位,殿中侍御史黄降劾希颜罪。元祐元年,京西始复旧制通商,然犹官卖,元符元年乃罢之。永兴军渭州河北高阳、栎阳、泾阳等县,如同、华等六州军,官仍自卖盐,而禁官司于折博务买解盐贩易规利。俄以水坏解池,听河中府解州小池盐、同华等州私土盐、阶州石盐、通远军岷州官井盐鬻于本路,而京东、河北盐亦通行焉。三年,诏陕西转运副使兼制置解盐使马城,提举措置催促陕西、河东木栰薛嗣昌,提举开修解州盐池。
       崇宁元年,解州贾瓦南北圆池修沼畦眼,拍摩布种,通得盐百七十八万二千七百余斤。初,解梁东有大盐泽,绵亘百余里,岁得亿万计。自元符初,霖潦池坏。至是,乃议修复;四年,池成。凡开二千四百余畦,百官皆贺。内侍王仲千者董其役,以课额敷溢为功。然议者谓解池灌水盈尺,暴以烈日,鼓以南风,须臾成盐,其利固博;苟欲溢额,不俟风日之便,厚灌以水,积水而成,味苦不适口。
       崇宁初,言事者以钞法屡变,民听疑惑,公家失轻重之权,商旅困往来之费,乞复范祥旧法,谨守而力行之,无庸轻改。虽可其请,未几,蔡京建言:“河北、京东末盐,客运至京及京西,袋输官钱六千,而盐本不及一千,施行未久,收息及二百万缗。如通至陕西,其利必倍。”议遣韩敦立等分路提举。及盐池已复,京仍欲旧解盐地客算东北末盐,令榷货务人纳见缗无穷,以收己功,乃令解盐新钞止行陕西。五年,诏:“钞法用之,民信已久,飞钱裕国,其利甚大,比考前后法度,颇究利害,其别为号验,给解盐换请新钞。先以五百万缗赴陕西。河东,止给籴买,听商旅赴榷货务换请东南盐钞。贴输见缗四分者在旧三分之上,五分者在四分之上。且带行旧钞,输四分者带五分,输五分者带六分;若不愿贴输钱者,依旧钞价减二分。”先是,患豪商擅利源轻重之柄,率减钞直,使并边籴价增高,乃裁限之。崇宁四年,以钞价虽裁,其入中州郡,复增籴价,客持钞算请,坐牟大利。乃诏陕西旧钞易东南末盐,每百缗用见钱三分,旧钞七分。后又诏减落钞价逾五十者,论以法。
       及大观四年,张商英为相,议复通行解盐如旧法,而东北盐毋得与解盐地相乱。继而有司议解池已复,依旧法印钞请。商旅已买东北盐,随处官司期三日尽籍,输官偿其价,隐匿者如私盐法。解盐未到,官鬻所得东北盐,解盐到即止。已请钞已支者悉毁,已支未请者听别议。在京仍通行,其经由州县郑州、中牟、开封府祥符、阳武县境内,亦许通放。而王仲千所请通入京西北路陈、颍、蔡州、信阳军,权止之。商旅已算请东北盐,元指定东京,未至者,止今所至州军批引;其已入京未货者,都盐院全袋拘买鬻之,许坐贾请买碎卖。
       政和元年,诏陕西钞依钞面实价,辄增减者,以违制论。未几,复以陕西通行盐钞,旧虽约以铜钱六千为钞面,然钞贵则入粟增多,钞平则入谷减少。若限以六千,陕西唯行铁钱,是盐钞一席得六千铁钱斛斗矣,深损公家,其随时增减听之。二年,蔡京复用事,法仍变改,钞不可用者悉同败楮。六年,两池漫生盐,募人倍力采取,且议加赏;继生红盐,百官皆贺,制置解盐使李百禄等第赏有差。七年,议复行解盐,时童贯宣抚关、河,实主之。诏解盐地见行东北盐,复尽收入官,官给其直,在京于平货、在外于市易务桩管,如解盐法鬻之;不自陈,如私盐法。重和元年,诏复行解盐旧法。逾年,榷货岁亏数百万贯,又钞价减落,籴买不行,三省趣讲画以闻,贯遂请罢领解盐。俄而三省条奏:旧东北盐地客贩解盐,立限尽鬻,限竟鬻未尽者,运往解盐地,逾者论如私盐法。京畿、京西复置官提举。初,崇宁中,以盐各利一方,故解盐止行本路,东南鬻海利博,行于数路。既复行解盐,商旅苦于折阅;即改如旧,虑商旅疑惑。遂诏输诸路,钞法更不改易,扇摇者论如法,仍倍之。
       靖康元年,解盐钞入纳算请,并参照熙宁、元丰以前旧法,又增改解盐及东北盐地,即商旅不愿盐,则用钞面请钱如旧法。继定每席钞为八贯者,尽收入钞面;其入纳粮草者,许直赴池请盐,省复入京批钞之扰。
       鬻海为盐,曰京东、河北、两浙、淮南、福建、广南,凡六路。其鬻盐之地曰亭场,民曰亭户,或谓之灶户。户有盐丁,岁课入官,受钱或折租赋,皆无常数,两浙又役军士定课鬻焉。诸路盐场废置,皆视其利之厚薄,价之赢缩,亦未尝有一定之制。末盐之直,斤至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二十一等。至道三年,鬻钱总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余贯。
       其在京东曰密州涛洛场,一岁鬻三万二千余石,以给本州及沂、濰州,唯登、莱州则通商,后增登州四场。旧南京及曹、濮、济、兖、单、郓、广济七州军食池盐,余皆食二州盐,官自鬻之。庆历元年冬,以淄、濰、青、齐、沂、密、徐、淮阳八州军仍岁凶菑,乃诏弛禁,听人贸易,官收其算,而罢密、登岁课,第令户输租钱。其后兖、郓皆以壤地相接,罢食池盐,得通海盐,收算如淄、濰等州。自是诸州官不贮盐,而百姓蚕盐岁皆罢给,然使输钱如故。至和中,始诏百姓输钱以十分为率,听减三分。
       元丰三年,京东转运副使李察言:“南京、济、濮、曹、单行解盐;余十有二州行海盐,请用今税法置买卖盐场。”其法,尽灶户所鬻盐而官自卖,重禁私为市者,岁收钱二十七万三千余缗,而息几半之。吴居厚为转运判官,承察后治盐法,利入益多。六年,较本路及河北买卖盐场,自改法抵今一年有半,得息钱三十六万缗。察、居厚皆进官,加赐居厚三品服。诏运卖盐钱储之北京,令河北都转运使蹇周辅、判官李南公受法于居厚,行之河北。
       其在河北曰滨州场,一岁鬻二万一千余石,以给本州及棣、祈州杂支,并京东之青、淄、齐州,若大名、真定府,贝、冀、相、卫、邢、洺、深、赵、沧、磁、德、博、滨、棣、祈、定、保、瀛、莫、雄、霸州,德河、通利、永静、乾宁、定远、保定、广信、永定、安肃军则通商。后滨州分四务,又增沧州三务,岁课九千一百四十五石,以给一路,而京东之淄、青、齐既通商,乃不复给。
       自开宝以来,河北盐听人贸易,官收其算,岁额为钱十五万缗。上封者尝请禁榷以收遗利,余靖时为谏官,亟言:“前岁军兴,河北点义勇强壮及诸科率,数年之间,未得休息。臣尝痛燕蓟之地,陷入契丹几百年,而民忘南顾心者,大率契丹之法简易,盐曲俱贱,科役不烦故也。昔太祖推恩河朔,故许通商。今若榷之,价必腾踊,民苟怀怨,悔将何及。河朔土多盐卤,小民税地不生五谷,惟刮碱煎盐以纳二税,禁之必至逃亡。盐价若高,犯法亦众,边民怨望,非国之福,乞且仍旧通商。”其议遂寝。
       庆历六年,三司使王拱辰复建议悉榷二州盐入官,以专其利。都转运使鱼周询以为不可,且言:“商人取盐,与所过州县吏交通为弊,所算十无二三。请敷州县以十分算之,听商人至所鬻州军并输算钱,岁可得缗钱之十余万。”三司奏用其策。仁宗曰:“使人顿食贵盐,岂朕意哉?”于是三司更立榷法而未下,张方平见上问曰:“河北再榷盐何也?”上曰:“始议立法,非再榷。”方平曰:“周世宗榷河北盐,犯辄处死。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诉,愿以盐课均之两税,而弛其禁,许之,今两税盐钱是也。岂非再榷乎?且今未榷,而契丹盗贩不已,若榷则盐贵,契丹之盐益售,是为我敛怨而使契丹获福也。契丹盐入益多,非用兵莫能禁,边隙一开,所得盐利能补用兵之费乎?”上大悟曰:“其语宰相立罢之。”方平曰:“法虽未下,民已户知之,当直以手诏罢不可自下出也。”上喜,命方平密撰手诏下之。河朔父老相率拜迎,于澶州为佛老会七日,以报上恩,且刻诏北京。后父老过其下,必稽首流涕。
       久之,缗钱所入益耗,皇祐中,视旧额几亡其半。陕州录事参军王伯瑜监沧州盐山务,献议商人受盐沧、滨二州,以囊贮之,囊毋过三石三斗,斗为盐六斤,除三斗为耗勿算,余算其半。予券为验,州县验券纵之,听至所鬻州军并输算钱;即所贮过数,予及受者皆罚,商人私挟他盐,并没其赀。时知沧州田京,与伯瑜合议上闻,召试行之。逾年,岁课增三万余缗,遂以为定制。熙宁八年,三司使章惇又请榷河北盐,诏提举河北、京东盐税周革入议,将施行焉。文彦博论其不便,乃诏仍旧。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传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
卷三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四百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四百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四百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四百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四百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四百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四百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四百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四百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四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四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卷四百一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
卷四百一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卷四百一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四百一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道学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道学二(程氏门人)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道学三
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 忠义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第二百六 忠义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第二百七 忠义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第二百八 忠义四
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第二百一十 忠义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忠义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隐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隐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外国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外国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外国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蛮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十五 蛮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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