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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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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宏 赵昌言 陈恕(魏羽 刘式附)刘昌言 张洎 李惟清
       张宏,字臣卿,青州益都人。高祖茂昭,唐易、定节度使。曾祖元,易州刺史。祖持,蒲城令。父峭,业《春秋》,一举不第,退居丘园,后唐天成中以贤帅后补协律郎,至平利令。
       宏,太平兴国二年,举进士,为将作监丞,通判宣州。改太子中允、直史馆,迁著作郎,赐绯鱼,预修《太平御览》,历左拾遗。六年,出为峡路转运副使,就加左补阙、会省副使,知遂州,以勤干闻,入为度支员外郎。
       雍熙中,吕蒙正、李至、张齐贤、王沔荐其文行,改主客郎中、史馆修撰。数日,以本官充枢密直学士,赐金紫。太宗召对便殿,谓曰:“成都重地,卿为朕镇之。”因厚赐以遣。至郑州,促召归阙,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会太宗亲试礼部不合格贡士,令枢密院给牒,因谓宏曰:“朕自御极以来,亲择群材,大者为栋梁,小者为榱桷,卿与吕蒙正皆中朕选,大臣颇有沮议。非朕独断,岂能及此乎?”宏顿首谢。
       时河朔用兵,宏居位无所建白,御史中丞赵昌言多言边事,乃以昌言副枢密,宏为中丞,两更其任。端拱初,改工部侍郎,再为枢密副使。淳化二年,以吏部侍郎罢,俄判吏部铨,权知开封府。太宗御便殿虑囚,以府狱多壅,诏劾其官属,宏等顿首请罪,乃释之。真宗尹京,宏罢奉朝请。至道初,出知潞州。二年,就转右丞。真宗即位,加工部尚书。咸平初,还朝,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二年,真宗以上封者众,虑其稽留,命宏与王旦知登闻鼓院,再掌吏部选。四年,卒,年六十三。废朝,赠右仆射,命中使莅葬事。录其子可久大理评事,可道太祝,可度奉礼郎。
       宏循谨守位,不求赫赫之誉,历践通显,未尝败事。可久至虞部员外郎,可道国子博士,可度太子中舍。
       赵昌言,字仲谟,汾州孝义人。父叡,从事使府,太宗尹开封,选为雍丘、太康二县令,后终安、申观察判官。
       昌言少有大志,赵逢、高锡、寇准皆称许之。太平兴国三年,举进士,文思甚敏,有声于场屋,为贡部首荐。廷试日,太宗见其辞气俊辩,又睹其父名,谓左右曰:“是尝为东畿宰,朕之生辰,必献诗百韵为寿,善训其子,亦为可嘉也。”擢置甲科,为将作监丞,通判鄂州。拜右拾遗、直史馆,赐绯鱼。选为荆湖转运副使,迁右补阙,会省副职,改知青州。入拜职方员外郎,知制诰,预修《文苑英华》。雍熙初,加屯田郎中。明年,同知贡举,俄出知天雄军。
       时曹彬、崔彦进、米信失律于歧沟,昌言遣观察支使郑蒙上疏,请诛彬等。优诏褒答,召拜御史中丞。太宗宴金明池,特召预焉。宪官从宴,自昌言始也。
       河东用兵,枢密副使张宏循默守位,昌言多条上边事,太宗即以昌言为左谏议大夫,代宏为枢密副使,迁工部侍郎。时盐铁副使陈象舆与昌言善,知制诰胡旦、度支副使董俨皆昌言同年,右正言梁颢尝在大名幕下。四人者,日夕会昌言之第。京师为之语曰:“陈三更,董半夜。”有佣书翟颍,性险诞,与旦狎,旦为作大言之辞,使颍上之,为颍改姓名马周,以为唐马周复出也。其言多毁时政,自荐为大臣,及历举数十人皆公辅器,期昌言为内应。陈王尹开封,廉知以闻,诏捕颍系狱,鞠之,尽得其状。昌言坐贬崇信军节度行军司马,颍仗脊黥面,流海岛,禁锢终身。
       初,太宗厚遇昌言,垂欲相之。赵普以勋旧复入,晋昌言刚戾,乃相吕蒙正。裁数月,会有颍狱,普以昌言树党,再劝太宗诛之,太宗特宽焉。淳化二年,起昌言知蔡州,逾年,召拜右谏议大夫。或议驰茶盐禁,以省转漕。命昌言为江淮、两浙制置茶盐使,昌言极言非便,太宗不纳,趣昌言往。昌言固执如初。即以户部副使雷有终代之,卒以无利而罢。
       昌言复知天雄军,赐钱二百万。大河贯府境,豪民峙刍茭图利,诱奸人潜穴堤防,岁仍决溢。昌言知之。一日,堤吏告急,命径取豪家廥积以给用,自是无敢为奸利者。属澶州河决,流入御河,涨溢浸府城,昌言籍府兵负土增堤,数不及千,乃索禁卒佐役,皆偃蹇不进。昌言怒曰:“府城将垫,人民且溺,汝辈食厚禄,欲坐观耶?敢不从命者斩。”众股慄赴役,不浃旬城完。太宗手诏褒谕之,召拜给事中、参知政事,俾乘疾置以入,即赴中书。
       时京城连雨,昌言请出厩马分牧外郡。或以盛秋备敌,马不可阙。昌言曰:“塞下积水,敌必不至。”太宗从之。未几,王小波、李顺构乱于蜀,议遣大臣抚慰。昌言独请发兵,无使滋蔓,廷论未决。会嘉、眉连陷,始命王继恩等分路进讨。昌言摄祭太庙,宿斋中,因召对滋福殿,复赞兵计,遂遣使督继恩战。继恩御众寡术,余寇未殄,握兵留成都,士无斗志,郡县复有陷者。太宗意颇厌兵,召昌言谓曰:“西川本自一国,太祖平之,讫今三十年矣。”昌言知意,即前指画攻取之策。太宗喜,命昌言为川峡五十二州招安行营马步军都部署。昌言恳辞,敦谕不许,赐精铠、良马、白金五千两,别赐手札数幅,皆讨贼方略。自继恩以下,并受节度。既行,有奏昌言无嗣,鼻折山根,颇有反相,不宜遣握兵入蜀。从旬日,召宰相于北苑门曰:“昨令昌言入蜀,朕思之有所未便。且蜀贼小丑,昌言大臣,未易前进。且令驻凤翔,止遣内侍卫绍钦赍手书指挥军事,亦可济也。”诏书追及,昌言已至凤州,留候馆百余日。贼平,改户部侍郎,罢政事,知凤翔府。徙澶、泾、延三州。
       真宗即位,迁兵部侍郎、知陕州,表求还京,不许。未几,移知永兴军。咸平三年,与吕蒙正、寇准同召,以本官兼御史中丞、知审官院。有言门资官不宜任亲民,昌言手疏,以才不才在人,岂以寒隽世家为限,遂罢其议。加工部尚书,仍兼中丞。
       先时,多遣台吏巡察群臣逾越法式者,昌言建议请准故事,令左右巡使分领之。会知审刑院赵安仁、判大理寺韩国华断狱失中解职,昌言因上言:“详断官宜加慎择,自今有议刑不当,严示惩罚,授以远官,若有罪被问不即引伏者,许令追摄。又天下大辟断讫,皆录款闻奏,付刑部详覆,用刑乖理者皆行按劾。惟开封府未尝奏案,或断狱有失,止罪元勘官吏,知府、判官、推官、检法官皆不及责,则何以辨明枉滥,表则方夏?望自今如外州例施行。”从之。会孟州民常德方讼临津尉任懿以贿登第,事下御史,乃知举王钦若受之,昌言以闻。钦若自诉,诏刑昺覆按,坐昌言故入,夺官,贬安远军行军司马,移武胜军。
       景德初,拜刑部侍郎。求兼三馆职,命判尚书都省。真宗幸澶渊,以盟津居要,增屯兵,命知河阳。历知天雄军府。境内有小盗,昌言榜谕:“能告执者给赏,牙吏即迁职。”枢密使王继英以为小盗不当擅为赏格,乃诏昌言易其榜,有劳者俟朝旨。未几,徙知镇州,迁户部侍郎。大中祥符二年,卒,年六十五。赠吏部尚书,谥曰景肃。录其子庆嗣为国子监丞,赋禄终丧。侄孙允明同学究出身。
       昌言喜推奖后进,掌漕湖外时,李沆通判潭州,昌言谓有台辅之量,表闻于朝。王旦宰岳州平江,昌言一见,识其远大,以女妻之,后皆为贤相。王禹偁自卑秩擢词职,亦昌言所荐也。
       昌言强力尚气概,当官无所顾避,所至以威断立名,虽屡经摈斥,未尝少自抑损。然刚愎纵率,对僚吏倨慢,时论以此少之。庆嗣至太子洗马。
       陈恕,字仲言,洪州南昌人。少为县吏,折节读书。江南平,礼部侍郎王明知洪州,恕以儒服见,明与语,大奇之,因资送令预计偕。太平兴国二年进士,解褐大理评事、通判洪州,恕以乡里辞。改澧州。澧自唐季为节镇兼领,吏多缘簿书干没为奸。恕尽擿发其弊,郡中称为强明,以吏干闻。
       召入,为右赞善大夫,同判三司勾院,迁左拾遗,充度支判官。与判使王仁赡廷争本司事,仁赡屈伏,坐贬秩;擢恕为度支员外郎,仍旧职。
       再迁工部郎中、知大名府。时契丹内寇,受诏增浚城隍,其器用取于民者不时集,恕立擒府中大豪一人,会将吏将斩之。宗族号诉,宾佐竞前请救,大豪叩头流血,请翌日集事,违期甘死。恕令械之以徇,民皆恐慄,无敢后期者,数日功就。
       会契丹引去,召入为户部郎中、户部副使,迁右谏议大夫、知澶州。驿召为河北东路营田制置使。太宗谕以农战之旨,恕对曰:“古者兵出于民,无寇则耕,寇至则战。今之戎士皆以募致,衣食仰给县官,若使之冬持兵御寇,春执耒服田,万一生变,悔无及矣。”太宗曰:“卿第行,朕思之。”恕行数日,果有诏,止令修完城堡、通导沟渎而已,营田之议遂寝。俄知代州,入判吏部选事,拜盐铁使。恕有心计,厘去宿弊,太宗深器之,亲题殿柱曰:“真盐铁陈恕”。
       迁给事中、参知政事。数月,太宗言及户部使樊知古所部不治。恕与知古联事,情好款洽,密以语之,欲知古修举其职。知古诉于太宗,太宗怒恕泄禁中语,罢守本官。旋出知江陵府,大发群吏奸脏,坐徒、流、停、废者甚众,郡内惕息。
       淳化四年,太宗从魏羽、段惟一之请,分三司为十道,置左右计使,以魏羽、董俨分主之;召恕为工部侍郎,充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分判十道事,凡议论、计度并令恕等参预。恕以官司分隶,政令互出,难以经久,极言其非使。岁余,果罢,复以恕为盐铁使。
       时太宗留意金谷,召三司吏李溥等二十七人对于崇政殿,询以计司利害。溥等言条目烦多,不可以口占,愿给笔札以对。太宗遣中黄门送诣相府,限五日悉条上之。溥等共上七十一事,诏以四十四事付有司行之,其十九事下恕等议可否。遣知杂御史张秉、中使张崇贵监议,令中书籍其事,专检举之,无致废格。赐溥等白金缗钱,悉补侍禁、殿直,领其职。太宗谓宰相曰:“溥等条奏事颇有所长。朕尝语恕等,若文章稽古,此辈固不可望;若钱谷利病,颇自幼至长寝处其中,必周知根本。卿等但假以颜色,引令剖陈,必有所益。恕等刚强,终不肯降意询问。”吕端对曰:“耕当问奴,织当问婢。”寇准曰:“夫子入太庙,每事问,乃以贵下贱,先有司之义。”
       后数日,太宗又曰:“国家岁入财数倍于唐。唐中叶以降,藩镇擅命,征赋多不入公家,下陵上替,经制隳坏。若前代为得,即已致太平,岂复烦朕心虑也。”因召恕等责以职事旷废。恕等对曰:“今土宇至广,庶务至繁,国用军须,所费浩瀚,又遇诸州凡有灾沴,必尽蠲其租。臣等每举榷利,朝廷必以侵民为虑,皆尼而不行。纵使耿受昌、桑弘羊复生,亦所不逮。臣等驽力,惟尽心簿领,终不足上裨圣治。”太宗曰:“卿等清而不通,专守绳墨,终不能为国家度长絜大,剖烦析滞。只如京城仓库,主吏当改职者,簿领中壹处节目未备,即至十年五年不决,以致贫无资给,转徙沟壑。此卿等之过,岂不伤和气哉?”恕等顿首谢。五年,赐三司钱百万,募吏有能言本司不便者,令恕等量事大小,以钱赏之,钱尽更给。
       至道二年,欲并三司,命官总判。其勾院、磨勘、理欠、凭由、支收、行帐、提点等司,令恕条列其事以闻。恕奏曰:“伏以封域浸广,财谷繁多,三司之中,簿牒填委,朝廷设法,督责尤严,官吏救过不暇。若为三部各设主司,择才非难,办事亦易。事办过鲜,不挠上心,此亦一时之良策也。其勾院、磨勘两司,出于旧制,关防之要,莫加于此。理欠、凭由二司,虽非旧设,自理欠失序,凭由散落,故设二司专令典掌。纲目咸具,制置有伦,逋欠无失理之名,凭由鲜流散之弊,实亦要切,不可废除。若两司并委一官,方及判官一员之事。其主辖支收司,先因从京支度财货,转输外地,此除彼附,照验稽滞,若京城得贤主史,使居此司,专行检辖,凡支拨官物,便给除破文凭,却于所司置簿记录,催到收附文记,即乃勾销簿书取捷之门,亦为允当。其行帐司近日权置,了绝旧帐,帐目告尽,司额自除。提点司是中旨特置,提振三司废怠之事,固非有司敢得拟议也。”诏三司都凭由、理欠司宜令为一处,命官兼判。应诸道逋负官物,令三司逐部理约,理欠司但总其所逋之数纠督之。余悉从恕奏。
       恕将立茶法,召茶商数十人,俾各条利害,恕阅之第为三等,语副使宋大初曰:“吾观下等固灭裂无取。上等取利太深,此可行于商贾,不可行于朝廷。惟中等公私皆济,吾裁损之,可以经久。”于是始为三法行之,货财流通。
       峡路诸州,承孟氏旧政,赋税轻重不均,阆州税钱千八百为一绢,果州六百为一绢。民前后击登闻鼓陈诉,历二十年,诏下本道官吏,因循不理。转运副使张晔年少气锐,会受诏按覆,即便宜行之。恕奏晔擅改法,计果州一岁亏上供绢万余,晔坐削一任免。
       恕每便殿奏事,太宗或未深察,必形诮让。恕敛板踧缩,退至殿壁负立,若无所容。俟意稍解复进,悫执前奏,终不改易,如是或至三四。太宗以其忠,多从之。迁礼部侍郎。真宗即位,加户部,命条具中外钱谷以闻。恕久不进,屡趣之,恕曰:“陛下富于春秋,若知府库充实,恐生侈心,臣是以不敢进。”真宗嘉之。
       咸平二年,帝北巡,充行在转运使。俄以母老求解,拜吏部侍郎,知通进银台封驳司、审官院。上言:“封驳之任,实给事中之职,隶于左曹。虽别建官局,不可失其故号。请以门下封驳事隶银台司。”从之。五年,知贡举。恕自以洪人避嫌,凡江南贡士悉被黜退。又援贡举非其人之条,故所取甚少,而所取以王曾为首,及廷试糊名考校,曾复得甲科,时议称之。恕每自叹曰:“吾得曾,名世才也,不愧于知人矣。”
       恕事母孝,母亡,哀慕过甚,不食荤茹,遂至羸瘠。起复视事,迁尚书左丞、权知开封府。恕已病,犹勉强亲职,数月增剧,表求馆殿之职,获奉以济其贫。真宗曰:“卿求一人可代者,听卿去。”是时寇准罢枢密使,恕即荐以自代,遂以准为三司使,恕为集贤学士、判院事。准即检寻恕前后改革兴立之事,类以为册,及以所出榜,别用新板,躬至恕第请判押。恕亦不让,一一押之,自是计使无不循其旧贵。至李谘为三司使,始改茶法,恕之规模渐革矣。
       帝重恕,诏太医诊疗。百日,有司请停奉,不许,未几,卒,年五十九。恕将卒,口占遗奏及约束后事,送终之具,无不周悉。真宗悼惜,废朝,赠吏部尚书。录其子执中为太常寺太祝,执古为奉礼郎。
       恕颇涉史传,多识典故,精于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干以私。前后掌利柄十余年,强力干事,胥吏畏服,有称职之誉。善谈论,听者忘倦。素不喜释氏,尝请废译经院,辞甚激切。真宗曰:“三教之兴,其来已久,前代毁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论可也。”
       恕性吝,怒子淳私用钱。及寝疾,上言淳不率教导,多与非类游,常习武艺,愿出为外州军校。真宗曰:“戎校管镇兵,非丞郎家子弟所莅也。”以为滁州司马。恕卒,召复旧官,后竟以贿败。执中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别有传;执古至虞部员外郎;执方、执礼,并太子中舍。
       魏羽者,字垂天,歙州婺源人。少能属文,上书李煜,署弘文馆校书郎。时建当涂县为雄远军,以羽为判官。宋师渡江出其境,羽以城降,太祖擢为太子中舍,仍旧职。金陵平,入朝,出知兴州。
       太平兴国初,知棣州,改京兆府。六年,受诏诣瀛州覆军市租,得隐漏数万计。因上言:“本州录事参军郭震十年未代;河间令崔能前任即墨,未满岁迁秩。有司调选失平,疏远何由闻达,请罪典司,以肃欺弊。”上赐诏褒谕。复命,迁太常博士、知宋州,又徙阆州,就改膳部员外郎。丁外艰,起复莅事,入判大理寺。历度支、户部二判官,召拜本曹郎中。因上疏言三司职官颇众,愿省其半,可以责成,仍条列利病凡二十事。诏下有司详议,皆以为便。改盐铁判官。时北边多警,朝议耕战之术,以羽为河北东路营田副使,改两浙转运使,迁兵部郎中。
       淳化初,选为秘书少监,逾月,迁左谏议大夫,俄拜度支使,改盐铁使。四年,并三部为一司,以羽判三司。先是,三司簿领堆积,吏缘为奸,虽尝更立新制,未为适中。是冬,羽上言:“依唐制天下郡县为十道,两京为左右计,各署判官领之。”制三司使二员,以羽为左计使,董俨为右计使,中分诸道以隶焉。未久,以非便罢,守本官,出知滑州。丁内艰,起复,加给事中,徙潭州,遣使谕旨。真宗即位,迁工部侍郎,连徙杭、扬二州,召权知开封府。车驾北巡,判留司三司,再为户部度支使。
       咸平四年,以疾解职,拜礼部侍郎。谢日,召升便殿,从容问谕,勉以医药。月余卒,年五十八。
       羽涉猎史传,好言事。淳化中,许王暴薨,或有以宫府旧事上闻者。太宗怒,追捕僚吏,将穷究之。羽乘间上言曰:“汉戾太子窃弄父兵,当时言者以其罪当笞耳。今许王之过,未甚于是。”太宗嘉纳之,繇是被劾者皆获轻典。尝建议有唐以来,凡制诏皆经门下省审,有非便者许其封驳,请遵故事,择名臣专领其职,迄今不废。
       羽强力有吏干,尤小心谨事。太宗尝谓左右曰:“羽有心计,亦明吏道,但无执守,与物推移耳。历剧职十年,始逾四十,须鬓尽白,亦可怜也。”羽出入计司凡十八年,习知金谷之事,然颇伤烦急,不达大体。
       景德二年,长子玠卒,其妻自陈家贫无禄,上悯之。次子校书郎瓘为奉礼郎,后为殿中丞;琰为太子中舍。孙平仲,天禧三年同进士出身。
       羽同时有刘式者,亦久居计司,创端拱中三年磨勘之法,首以式主之。
       式字叔度,袁州人也。李煜时,举《三传》中第。归宋,历迁大理寺丞、赞善大夫、监通州丰利监及主三司都磨勘司,仍赐绯。式又建议置主辖支收司,以谨财赋出纳,时以为当。迁秘书丞,与陈靖使高丽。至道中,并三勾院为一,命式领之。再转工部员外郎,赐金紫。迁刑部。式深究簿领之弊,江、淮间旧有横赋,逋积至多,式奏免之,人以为便。然多所条奏,检校过峻,为下吏所讼,免官,卒。
       真宗追录前效,赐其子立本学究出身。次子立之,后为国子博士。立德、立礼,并进士及第,立礼为殿中丞。
       刘昌言,字禹谟,泉州南安人。少笃学,文词靡丽。本道节度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掌笺奏。洪进遣子文显入贡,令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改镇徐州,又辟推官。五年,举进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止授归德军掌书记。八年,复举得第,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宰相赵普镇南阳,重昌言有吏干。钱俶帅邓,表荐之。移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普疾,属昌言后事。普卒,昌言感普知己,经理其家事。太宗以为忠于所举,拜起居郎,赐金紫、钱五十万。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给诙诡,能揣人主意,无不称旨。太宗谓宰相曰:“昌言质状非伟,若以貌取,失之子羽矣。”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二十八日,迁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昌言骤用,不为时望所伏,或短其闽语难晓,太宗曰:“惟朕能晓之。”又短其委母妻乡里,十余年不迎侍,别娶旁妻。太宗既宠之,诏令迎归京师,本州给钱办装,县次续食。时又有光禄丞何亮家果州,秘书丞陈靖家泉州,不迎其亲。下诏戒谕文武官,父母在剑南、峡路、漳泉、福建、岭南,皆令迎侍,敢有违者,御史台纠举以闻。
       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惧人倾夺。会诛凶人赵赞,昌言与赞素善,前在河南尝保任之,心不自安。因太宗言及近侍有与赞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顿首称死罪。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恶其为人。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上言:“水旱民输税愆期。旧制六月开仓,臣令先一月许所在县驿输纳以便民。获盗当部送阙下,臣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隶军籍。此二事,臣从便宜,不如诏书,虑谗慝因而浸润,愿陛下察之。”太宗下诏责其不循旧章,敛怨于民,自今敢背弃诏条,谴责不复恕。
       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赠工部尚书。子有方,比部员外郎;有政,虞部员外郎。
       张洎,滁州全椒人。曾祖旼,澄城尉。祖蕴,泗上转运巡官。父煦,滁州司法掾。洎少有俊才,博通坟典。江南举进士,解褐上元尉。李景长子弘冀卒,有司谥武宣。洎议以为世子之礼,但当问安视膳,不宜以“武”为称。旋命改谥,擢监察御史。洎自以论事称旨,遂肆弹击无所忌,大臣游简言等嫉之。会景迁国豫章,留煜居守,即荐洎为煜记室,不得从。未几,景卒,煜嗣。擢工部员外郎、试知制诰;满岁,为礼部员外郎、知制诰。迁中书舍人、清辉殿学士,参预机密,恩宠第一。
       洎旧字师黯,改字偕仁。清辉殿在后苑中,煜宠洎,不欲离左右,授职内殿,中外之务一以谘之。每兄弟宴饮,作妓乐,洎独得预。为建大第宫城东北隅,及赐书万余卷。煜尝至其第,召见妻子,赐予甚厚。
       洎尤好建议,每上言,未即行,必称疾,煜手札慰谕之,始复视事。及王师围城,逾年,城危甚,洎劝煜勿降,每引符命云:“玄象无变,金汤之固,未易取也。北军旦夕当自引退。苟一旦不虞,即臣当先死。”既而城陷,洎携妻子及橐装,自便门入止宫中,绐光政使陈乔同升阁,欲与俱死。乔自经气绝,洎反下见煜曰:“臣与乔同掌枢务,国亡当俱死。又念主在,谁能为主白其事,不死,将有以报也。”
       归朝,太祖召责之曰:“汝教煜不降,使至今日。”因出帛书示之,乃围城日洎所草诏,召上江救兵蜡丸书也。洎顿首请罪曰:“实臣所为也。犬吠非其主,此其一尔,他尚多有。今得死,臣之分也。”辞色不变。上奇之,贷其死,谓曰:“卿大有胆,不加卿罪。今之事我,无替昔日之忠也。”拜太子中允,岁余,判刑部。太宗即位,以其文雅,选直舍人院,考试诸州进士。未几,使高丽,复命,改户部员外郎。太平兴国四年,出知相州。明年夏,徙贝州。是冬,又知相州。部内不治,转运使田锡言其状,代还。洎求见廷辩,上以其儒生,不责以吏事,诏不问。令以本官知译经院,迁兵部员外郎、礼、户二部郎中。雍熙二年,同知贡举。
       端拱初,契丹寇边,诏群臣言事。洎上奏,以练兵聚谷,分屯塞下,来则备御,去则勿追为要略。会钱俶薨,太常定谥忠懿。洎时判考功,为覆状,经尚书省集议。虞部郎中张佖奏驳曰:“按考功覆状一句云‘亢龙无悔’,实非臣子宜言者。况钱俶生长岛夷,夙为荒服,未尝略居尊位,终是藩臣,故名不可称龙,位不可为亢。其‘亢龙无悔’四字,请改正。”事下中书,以诘洎。对状曰:“窃以故秦国王明德茂勋,格于天壤,处崇高之富贵,绝纤介之讥嫌。太常礼院稽其功行,定兹嘉谥,考功详覆之际,率遵至公,故其议状云:‘兹所谓受宠若惊,居亢无悔者也’。谨按《易·乾》之九三云:‘君子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王弼注云:‘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履重刚之险,因时而惕,不失其几,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于上九之亢。’《易例》云:‘初九为元士,九二为大夫,九三为诸侯。’《正义》云:‘《易》之本理,以体为君臣。九三居下体之极,是人臣之体也。其免亢龙之咎者,是人臣之极,可以慎守免祸。故云免亢极之祸也。’《汉书·梁商传赞》云:‘地居亢满,而能以谨厚自终。’杨植《许由碑》云:‘锱铢九有,亢极一夫。’杜鸿渐《让元帅表》云:‘禄位亢极,过逾涯量。’卢杞《郭子仪碑》云:‘居亢无悔,其心益降。’李翰《书霍光传》云:‘有伊、周负荷之明,无九三亢极之悔。’张说《祁国公碑》云:‘一无目牛之全,一无亢龙之悔也。’况考功状内止称云:‘受宠若惊,居亢无悔。’即本无‘亢龙无悔’之语。斯盖张佖擅改公奏,罔冒天聪。请以元状看详,反坐其人,以惩奸妄。”俄下诏曰:“张洎援引故实,皆有依据。张佖学识甚浅,敷陈失实,尚示矜容,免其黜降,可罚一月俸。”
       洎未几选为太仆少卿、同知京朝官考课,拜右谏议大夫、判大理寺。又充史馆修撰、判集贤院事。淳化中,上令史馆修撰杨徽之等四人修正入阁旧图,洎同奏诏,因讨论故事,独草奏以闻。洎又言:
       按旧史,中书、门下、御史台为三署,谓侍从供奉之官。今起居日侍从官先入殿庭,东西立定,俟正班入,一时起居。其侍从官东西列拜,甚失北面朝谒之仪。请准旧仪,侍从官先入起居,行毕,分侍立于丹墀之下,谓之“蛾眉班”。然后宰相率正班入起居,雅合于礼。
       臣又闻古之王者,躬勤庶务,其临朝之疏数,视政事之繁简。唐初五日一朝,景云初,始修贞观故事。自天宝兵兴之后,四方多故,肃宗而下,咸只日临朝,双日不坐。其只日或遇阴霪、盛暑、大寒、泥泞,亦放百官起居。双日宰相当奏事,即特开延英召对。或夷蛮入贡,勋臣归朝,亦特开紫宸殿引见。陛下自临大宝,十有五年,未尝一日不鸡鸣而起,听天下之政,虽刚健不息,固天德之常然,而游焉息焉,亦圣人之谟训。傥君父焦劳于上,臣子缄默于下,不能引大体以争,则忠良之心,有所不至矣。
       臣欲望陛下依前代旧规,只日视朝,双日不坐。其只日遇大寒、盛暑、阴霪、泥泞,亦放百官起居,其双日于崇德、崇政两殿召对宰臣。常参官以下及非时蛮夷入贡、勋臣归朝,亦特开上阁引见,并请准前代故事处分。
       奏入不报。
       时,上令以《儒行篇》刻于版,印赐近臣及新第举人。洎得之,上表称谢,上览而嘉之。翌日,谓宰相曰:“群臣上章献文,朕无不再三省览。如张洎一表,援引古今,甚不可得。可召至中书,宣谕朕意。”数月,擢拜中书舍人,充翰林学士。上顾谓近臣曰:“学士之职,清要贵重,非他官可比,朕常恨不得为之。”故事,赴上日设燕,教坊以杂戏进,久罢其事。至是,令尽设之,仍诏枢密直学士吕端、刘昌言及知制诰柴成务等预会,时以为荣。
       俄判吏部铨。尝引对选人,上顾之谓近臣曰:“张洎富有文艺,至今尚苦学,江东士人之冠也。”洎与钱若水同在禁林,甚被宠顾。时刘昌言骤擢枢要,人望甚轻,董俨方掌财赋,欲以计倾之。会杨徽之、钱熙尝言洎及若水旦夕当大用。熙以语昌言,昌言曰:“洎必参政柄。若水后进年少,岂遽及此。”时翰林小吏谘事在侧,昌言虑洎闻之,即对小吏尽述熙言,令告洎。洎方修饬边幅以固恩宠,疑徽之遣熙以构飞语中己,遂白于上。上怒,召昌言质之,以徽之为镇安军行军司马,熙罢职,通判朗州。
       会皇子益王元杰改封吴王,行扬州、润州大都督府长史,领淮南、镇江两军节制。洎当草制,因上疏议曰:“谨按前史,皇子封王,以郡为国,置傅相及内史、中尉等,佐王为治。自汉、魏以降,所封之王始不之国,朝廷命卿大夫临郡,即称内史行郡事。东晋永和、泰元之际,有琅邪王、会稽王、临川王,故谢灵运、王羲之等为会稽、临川内史,即其事也。唐有天下,以扬、益、潞、幽、荆五郡为大都督,署长史、司马为上佐,即前代内史之类也。其大都督之号,非亲王不授;其扬、益等郡,或有亲王遥领,朝廷命大臣临郡者,即皆长史、副大使知节度事也。臣请质之前代,段文昌出镇扬州,云‘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兼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载义镇幽州,云‘卢龙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即其例也。今益王以扬、润二郡建社为吴国王,居大都督之任,又己正领节度事,岂宜却加长史之号,乃是国王自为上佐矣。若或朝廷且以长史拜受,其加衔内又无副大使、知节度使之目,倘或他日别命守将,俾临本郡,即不知以何名目而授除也。臣草制之夕,便欲上陈,虑奏报往反,有妨明日宣降。兹事有关国体,况吴王未领恩命,尚可改正,乞付中书门下,商议施行。”宰相以制命已行,难于追改。洎又上表论列,吕蒙正言:“越王领福州长史,今吴王独为大都督,居越王之上,非便。”上令俟异日除授,并改正之。至明年,上郊祀覃庆,遂改焉。
       俄奉诏与李至、范杲、张佖同修国史,又判史馆。洎博涉经史,多知典故。每上有著述,或赐近臣诗什,洎必上表,援引经传,以将顺其意。上因赐诗褒美,有“翰长老儒臣”之句。与苏易简同在翰林,尤不协,及易简参知政事,洎多攻其失。既而易简罢,即以洎为给事中、参知政事,与寇准同列。
       先是,准知吏部选事,洎掌考功,为吏部官属。准年少,新进气锐,思欲老儒附己以自大。洎夙夜坐曹视事,每冠带候准出入于省门,揖而退,不交一谈。准益重焉,因延与语。洎捷给善持论,多为准规画,准心伏,乃兄事之,极口谈洎于上。上欲进用,又知其在江左日多谗毁良善,李煜杀潘佑,洎尝预谋,心疑之。翰林待诏尹熙古、吴郢皆江东人,洎尝善待之。上一夕召熙古辈侍书禁中,因问以佑得罪故。熙古言煜忿佑谏说太直耳,非洎谋也。自是洗然,遂加擢用,盖准推挽之也。既同秉政,奉准愈谨,政事一决于准,无所参预。专修时政记,甘言善柔而已。后因奏事异同,准复忌之。
       至道二年五月,四方馆使曹璨自河西驰骑入奏边事,言继迁率万余众寇灵州。上诏宰相吕端、知枢密院事赵镕等各以所见画策,即日具奏来上。吕端相率诣长春殿见上,言曰:“臣等若各述所见,则非询谋佥同之议,望许其为一状,陈其利害。”洎越次奏曰:“端等备位辅弼,上有所询问,反缄默不言,深失讦谟之体。”端曰:“洎欲有言,不过揣摩陛下意耳,必无鲠切之理。”上默然。翌日,洎上疏引贾捐之弃珠崖事,愿弃灵武以省关西馈运。上尝有此意,既而悔之,洎果迎合,览奏不悦。既以疏付洎,谓之曰:“卿所陈,朕不晓一句。”洎惶恐而退。上召同知枢密院事向敏中等谓曰:“张洎上言,果为吕端所料,朕已还其疏矣。”
       洎既议事不称旨,恐惧,欲自固权位。上已嫉准专恣,恩宠衰替。洎虑一旦同罢免,因奏事,大言寇准退后多诽谤。准但色变,不敢自辩。上由是大怒,准旬日罢。未几,洎病在告,满百日,力疾请对,方拜,踣于上前,左右掖起之。明日,上章求解职,优诏不允。后月余,改刑部侍郎,罢知政事。奉诏呜咽,疾遂亟,十余日卒,年六十四。赠刑部尚书,以其二子皆为京官。
       洎风仪洒落,文采清丽,博览道释书,兼通禅寂虚无之理。终日清谈,亹癖可听。尤险诐,好攻人之短。李煜既归朝,贫甚,洎犹丐索之。煜以白金摐面器与洎,洎尚未满意。时潘慎修掌煜记室,洎疑慎修教煜,素与慎修善,自是亦稍疏之。煜子仲宇雅好蒱博饮宴,洎因切谏之,仲宇谢过。后数月,人有言仲宇蒱博如故,洎遂与之绝。及仲宇死郢州,葬京师,洎亦不赴吊。与张佖议事不协,遂为仇隙,始以从父礼事佖,既而不拜。尤善事内官,在翰林日,引唐故事,奏内供奉官蓝敏政为学士使,内侍裴愈副之。上览奏,谓曰:“此唐室弊政,朕安可踵此覆辙,卿言过也。”洎惭而退。性鄙吝,虽亲戚无所沾,及江表故旧,亦罕登其门。素与徐铉厚善,后因议事相忤,遂绝交。然手写铉文章,访求其笔札,藏箧笥,甚于珍玩。洎有文集五十卷行于世。
       子安期,至国子博士;方回,后为虞部员外郎。方回子怀玉,王钦若婿,赐进士及第,大理寺丞,秘书校理。
       李惟清,字直臣,下邑人。父仲行,为章丘簿,因徙家焉。惟清,开宝中,以三史解褐涪陵尉。蜀民尚淫祀,病不疗治,听于巫觋,惟清擒大巫笞之,民以为及祸。他日又加箠焉,民知不神。然后教以医药,稍变风俗。时遣宦官督输造船木,纵恣不法,惟清奏杀之,由是知名。秩满,迁大理寺丞。
       太平兴国三年,迁为荆湖北路转运判官。五年,改左赞善大夫,充转运副使,升正使,就改监察御史,兼总南路。尝入奏事,太宗问曰:“荆湖累年丰稔,又无徭役,民间苏否?”惟清曰:“臣见官卖盐斤为钱六十四,民以三数斗稻价,方可买一斤。”。乃诏斤减十钱。徙京西转运使,入为度支判官,改主客员外郎。
       雍熙三年,大举取幽州,惟清以为兵食未丰,不可轻动。朝廷业已兴师,奏入不报。判度支许仲宣建议通盐法,以卖盐岁课赋于乡村,与户税均纳。惟清奉诏往荆湖诸路详定,奏言以盐配民非便,遂罢。使还,上又问民间苦乐不均事,惟清言:“前在荆湖,民市清酒务官酿转鬻者,斗给耗二升,今三司给一升,民多他图,而岁课甚减。”诏复其旧。未几,出为京东转运使。会募丁壮为义军,惟清曰:“若是,天下不耕矣。”三上疏谏,繇是独选河北,而余路悉罢。擢屯田郎中、度支副使。
       端拱初,迁右谏议大夫,历户部使,改度支使。会遣使河朔治方田,大发兵。惟清以盛春妨农,恳求罢废。太宗曰:“兵夫已发矣。止令完治边城而已。”淳化三年,迁给事中,充盐铁使,遂以帐式奏御。太宗曰:“费用若此,民力久何以堪?如可减省,即便裁度。”惟清曰:“此开宝军兴之际,其数倍多,盖以将帅未得其人,边事未宁,屯兵至广也。臣闻汉有卫青、霍去病,唐有郭子仪、李晟,西北望而畏之。如此则边事息而支用减矣。望慎擢将帅,以有威名者俾安边塞,庶节费用。”上言:“彼一时,此一时也。今之西北变诈,与古不同。选用将帅,亦须深体今之几宜。韩、彭虽古之名将,以彼时之见,制今之敌,亦恐不能成功。今纵得人,未可便如古委之。此乃机事,卿所未知也。”
       淮南榷货务卖岳茶,斤为钱百五十。主吏言陈恶者二十六万六千余斤,惟清擅减斤五十钱,不以闻。滁、泗、濠、楚州、涟水军亦以岳茶陈恶,减价市之。计亏钱万四千余贯,为勾院吏卢守仁所发,左授卫尉少卿,黜判官李琯为本曹员外郎,赐守仁钱十五万。俄出知广州。至道初,就拜右谏议大夫。太宗闻其廉平,诏奖之。二年,徙广南东、西路都转运使,寻召拜给事中。逾月,同知枢密院事。
       惟清倜傥自任,有钩距。临事峻刻,所至称强干。然以俗吏进,无人望。才数月,真宗即位,加刑部侍郎,复除御史中丞。既去枢要,怫郁尤甚,肆情弹击。咸平元年。卒,年五十六,赠户部尚书。
       子永锡,荫至光禄寺丞。颇涉学属辞,尚气少检,喜交结。冯拯、王济、皇甫选多与之游,日聚举子于家,谈议时政。真宗将幸河朔,永锡犹服父丧,上章大言,列诋近臣,自谓有致太平灭敌之术。选为户部判官,因对,袖表以献,又自荐扬。真宗驻跸大名,召赴行在,试策不中,贬泷水县主簿。选为南剑州团练副使,俄复光禄寺丞。六年,又坐交游非类,监和州商税,后至右赞善大夫。
       次子永德,至殿中丞。
       论曰:张宏为枢副,当用兵之际,循默备位;赵昌言为御史中丞,屡上书言兵,乃两易之。中丞可使循默者居之乎?宋失政矣。昌言识李沆,器王旦;陈恕取士得王曾,举代得寇准;皆可谓知人之明。然赵好奖拔,而颇树党与,终以取败;陈典贡举,务黜南士,以避嫌疑,皆非君子所为也。昌言尚气敢言,恕为宋人能吏之首,庶足称矣。刘昌言感赵普之遇,身后经理其家;然委亲乡里,十年而不迎侍,厚薄失措,又何取乎?张洎初劝李煜勿降,既而不能死之,“犬吠非主”之对,徒以辩舌,侥幸得免。厥后揣摩百端,谗毁正直,利口之士,鲜不为反覆小人也。李惟清居台端,恨失政柄,恣情鸷击。旧史称为俗吏,又奚责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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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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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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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第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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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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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四百一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道学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道学二(程氏门人)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道学三
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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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 忠义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第二百六 忠义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第二百七 忠义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第二百八 忠义四
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第二百一十 忠义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忠义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隐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隐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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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外国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蛮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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