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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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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冲 朱震 胡安国(子寅 宏 宁)
       范冲,字元长,登绍圣进士第。高宗即位,召为虞部员外郎,俄出为两淮转运副使。
       绍兴中,隆祐皇后诞日,上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后曰:“吾老矣,有所怀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聪明母仪,古今未见其比。曩因奸臣诬谤,有玷圣德,建炎初虽下诏辨明,而史录未经删定,无以传信后世,而慰在天之灵也。”上悚然,亟诏重修神、哲两朝《实录》,召冲为宗正少卿兼直史馆。冲父祖禹,元祐中尝修《神宗实录》,尽书王安石之过,以明神宗之圣。其后安石婿蔡卞恶之,祖禹坐谪死岭表。至是复以命冲,上谓之曰:“两朝大典,皆为奸臣所坏,故以属卿。”冲因论熙宁创置,元祐复古,绍圣以降弛张不一,本末先后,各有所因。又极言王安石变法度之非,蔡京误国之罪。上嘉纳之,迁起居郎。
       俄开讲筵,升兼侍读。上雅好《左氏春秋》,命冲与朱震专讲。冲敷衍经旨,因以规讽,上未尝不称善。会皇子建国公瑗出就傅,首命冲以徽猷阁待制提举建隆观,为资善堂翊善,而朱震兼赞读。诏曰:“朕为宗庙社稷大计,不敢私于一身,选于属籍,得艺祖七世孙鞠之宫中。兹择刚辰,出就外傅,宜有端良之士以充辅导之官,博观在廷,无以易汝冲,德行文学,为时正人。乃祖发议嘉祐之初,乃父纳忠元祐之际,敷求是似,尚有典刑。顾资善之开,史馆经筵,姑仍厥旧。朕方求多闻之益,尔实兼数器之长,施及童蒙,绰有余裕。蔽自朕志,宜即安之。”时张浚在长沙,亦荐冲、震可备训导。冲、震皆一时名德老成,极天下之选,上命建国公见翊善、赞读,皆纳拜。俄迁翰林学士兼侍读,冲力辞,改翰林侍读学士,用其父故事也。寻以龙图阁直学士奉祠。卒,年七十五。
       冲之修《神宗实录》也,为《考异》一书,明示去取,旧文以墨书,删去者以黄书,新修者以朱书,世号“朱墨史”。及修《哲宗实录》,别为一书,名《辨诬录》。冲性好义乐善,司马光家属皆依冲所,冲抚育之。为光编类《记闻》十卷奏御,请以光之族曾孙宗召主光祀。又尝荐尹焞自代云。
       朱震,字子发,荆门军人。登政和进士第,仕州县以廉称。胡安国一见大器之,荐于高宗,召为司勋员外郎,震称疾不至。会江西制置使赵鼎入为参知政事,上谘以当世人才,鼎曰:“臣所知朱震,学术深博,廉正守道,士之冠冕,使位讲读,必有益于陛下。”上乃召之。既至,上问以《易》、《春秋》之旨,震具以所学对。上说,擢为祠部员外郎,兼川、陕、荆、襄都督府详议官。震因言:“荆、襄之间,沿汉上下,膏腴之田七百余里,若选良将领部曲镇之,招集流亡,务农种谷,寇来则御,寇去则耕,不过三年,兵食自足。又给茶盐钞于军中,募人中籴,可以下江西之舟,通湘中之粟。观衅而动,席卷河南,此以逸待劳,万全计也。”
       迁秘书少监兼侍经筵,转起居郎。建国公出就傅,以震为赞读,仍赐五品服。迁中书舍人兼翊善。时郭千里除将作监丞,震言:“千里侵夺民田,曾经按治,愿寝新命。”从之。转给事中兼直学士院,迁翰林学士。是时,虔州民为盗,天子以为忧,选良太守往慰抚之。将行,震曰:“使居官者廉而不扰,则百姓自安,虽诱之为盗,亦不为矣。愿诏新太守到官之日,条具本郡及属县官吏有贪墨无状者,一切罢去,听其自择慈祥仁惠之人,有治效者优加奖劝。”上从其言。故事,当丧无享庙之礼。时徽宗未祔庙,太常少卿吴表臣奏行明堂之祭。震因言:“《王制》:‘丧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春秋》书‘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公羊传》曰:‘讥始不三年也。’国朝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皇后丧,既易月而除服,明年遂享太庙,合祀天地于圜丘。当时未行三年之丧,专行以日易月之制可也,在今日行之则非也。”诏侍从、台谏、礼官参议,卒用御史赵涣、礼部侍郎陈公辅言,大飨明堂。七年,震谢病丐祠,旋知礼部贡举,会疾卒。
       震经学深醇,有《汉上易解》云:“陈抟以《先天图》传种放,放传穆修,穆修传李之才,之才传邵雍。放以《河图》、《洛书》传李溉,溉传许坚,许坚传范谔昌,谔昌传刘牧。穆修以《太极图》传周惇颐,惇颐传程颢、程颐。是时,张载讲学于二程、邵雍之间。故雍著《皇极经世书》,牧陈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惇颐作《通书》,程颐著《易传》,载造《太和》、《参两》篇。臣今以《易传》为宗,和会雍、载之论,上采汉、魏、吴、晋,下逮有唐及今,包括异同,庶几道离而复合。”盖其学以王弼尽去旧说,杂以庄、老,专尚文辞为非是,故其于象数加详焉。其论《图》、《书》授受源委如此,盖莫知其所自云。
       胡安国,字康侯,建宁崇安人。入太学,以程颐之友朱长文及颍川靳裁之为师。裁之与论经史大义,深奇重之。三试于礼部,中绍圣四年进士第。初,廷试考官定其策第一,宰职以无诋元祐语,遂以何昌言冠,方天若次之,又欲以宰相章惇子次天若。时发策大要崇复熙宁、元丰之制,安国推明《大学》,以渐复三代为对。哲宗命再读之,注听称善者数四,亲擢为第三。为太学博士,足不蹑权门。
       提举湖南学事,有诏举遗逸,安国以永州布衣王绘、邓璋应诏。二人老不行,安国请命之官,以劝为学者。零陵簿称二人党人范纯仁客,而流人邹浩所请托也。蔡京素恶安国与己异,得簿言,大喜,命湖南提刑置狱推治,又移湖北再鞫,卒无验,安国竟除名。未几,簿以他罪抵法,台臣直前事,复安国元官。
       政和元年,张商英相,除提举成都学事。二年,丁内艰,移江东。父没终丧,谓子弟曰:“吾昔为亲而仕,今虽有禄万钟,将何所施?”遂称疾不仕,筑室墓傍,耕种取给,盖将终身焉。宣和末,李弥大、吴敏、谭世勣合荐,除屯田郎,辞。
       靖康元年,除太常少卿,辞;除起居郎,又辞。朝旨屡趣行,至京师,以疾在告。一日方午,钦宗亟召见,安国奏曰:“明君以务学为急,圣学以正心为要。心者万事之宗,正心者揆事宰物之权。愿擢名儒明于治国平天下之本者,虚怀访问,深发独智。”又言:“为天下国家必有一定不可易之计,谋议既定,君臣固守,故有志必成,治功可立。今南向视朝半年矣,而纪纲尚紊,风俗益衰,施置乖方,举动烦扰。大臣争竞,而朋党之患萌;百执窥觎,而浸润之奸作。用人失当,而名器愈轻;出令数更,而士民不信。若不扫除旧迹,乘势更张,窃恐大势一倾,不可复正。乞访大臣,各令展尽底蕴,画一具进。先宣示台谏,使随事疏驳。若大臣议绌,则参用台谏之言;若疏驳不当,则专守大臣之策。仍集议于朝,断自宸衷,按为国论,以次施行。敢有动摇,必罚无赦。庶几新政有经,可冀中兴。”钦宗曰:“比留词掖相待,已命召卿试矣。”语未竟,日昃暑甚,汗洽上衣,遂退。
       时门下侍郎耿南仲倚攀附恩,凡与己不合者,即指为朋党。见安国论奏,愠曰:“中兴如此,而曰绩效未见,是谤圣德也。”乃言安国意窥经筵,不宜召试。钦宗不答。安国屡辞,南仲又言安国不臣。钦宗问其状,南仲曰:“往不事上皇,今又不事陛下。”钦宗曰:“渠自以病辞,初非有向背也。”每臣僚登对,钦宗即问识胡安国否,中丞许翰曰:“自蔡京得政,士大夫无不受其笼络,超然远迹不为所污如安国者实鲜。”钦宗叹息,遣中书舍人晁说之宣旨,令勉受命,且曰:“他日欲去,即不强留。”既试,除中书舍人,赐三品服。南仲讽台谏论其稽命不恭,宜从黜削。疏奏不下,安国乃就职。
       南仲既倾宰相吴敏、枢密使李纲,又谓许景衡、晁说之视大臣升黜为去就,怀奸徇私,并黜之。安国言:“二人为去就,必有陈论。怀奸徇私,必有实迹。乞降付本省,载诸词命。”不报。
       叶梦得知应天府,坐为蔡京所知,落职奉祠。安国言:“京罪已正,子孙编置,家财没入,已无蔡氏矣。则向为京所引者,今皆朝廷之人,若更指为京党,则人才见弃者众,党论何时而弭!”乃除梦得小郡。
       中书侍郎何■建议分天下为四道,置四都总管,各付一面,以卫王室、捍强敌。安国言:“内外之势,适平则安,偏重则危。今州郡太轻,理宜通变。一旦以二十三路之广,分为四道,事得专决,财得专用,官得辟置,兵得诛赏,权恐太重。万一抗衡跋扈,何以待之?乞据见今二十三路帅府,选择重臣,付以都总管之权,专治军旅。或有警急,即各率所属守将应援,则一举两得矣。”寻以赵野总北道,安国言魏都地重,野必误委寄。是冬,金人大入,野遁,为群盗所杀,西道王襄拥众不复北顾,如安国言。
       李纲罢,中书舍人刘珏行词,谓纲勇于报国,数至败衄。吏部侍郎冯澥言珏为纲游说,珏坐贬。安国封还词头,以为“侍从虽当献纳,至于弹击官邪必归风宪。今台谏未有缄默不言之咎,而澥越职,此路若开,臣恐立于朝者各以好恶胁持倾陷,非所以靖朝著。”南仲大怒,何■从而挤之,诏与郡。■以安国素苦足疾,而海门地卑湿,乃除安国右文殿修撰、知通州。
       安国在省一月,多在告之日,及出必有所论列。或曰:“事之小者,盍姑置之?”安国曰:“事之大者无不起于细微,今以小事为不必言,至于大事又不敢言,是无时而可言也!”
       安国既去逾旬,金人薄都城。子寅为郎,在城中,客或忧之,安国愀然曰:“主上在重围中,号令不出,卿大夫恨效忠无路,敢念子乎!”敌围益急,钦宗亟召安国及许景衡,诏竟不达。
       高宗即位,以给事中召。安国言:“昨因缴奏,遍触权贵,今陛下将建中兴,而政事弛张,人才升黜,尚未合宜,臣若一一行其职守,必以妄发,干犯典刑。”黄潜善讽给事中康执权论其托疾,罢之。三年,枢密张浚荐安国可大用,再除给事中。赐其子起居郎寅手札,令以上意催促。既次池州,闻驾幸吴、越,引疾还。
       绍兴元年,除中书舍人兼侍讲,遣使趣召,安国以《时政论》二十一篇先献之。论入,复除给事中。二年七月入对,高宗曰:“闻卿大名,渴于相见,何为累诏不至?”安国辞谢,乞以所进二十一篇者施行。其论之目,曰《定计》、《建都》、《设险》、《制国》、《恤民》、《立政》、《核实》、《尚志》、《正心》、《养气》、《宏度》、《宽隐》。论《定计》略曰:“陛下履极六年,以建都,则未有必守不移之居;以讨贼,则未有必操不变之术;以立政,则未有必行不反之令;以任官,则未有必信不疑之臣。舍今不图,后悔何及!”论《建都》谓:“宜定都建康以比关中、河内,为兴复之基。”论《设险》谓:“欲固上流,必保汉、沔;欲固下流,必守淮、泗;欲固中流,必以重兵镇安陆。”论《尚志》谓:“当必志于恢复中原,祗奉陵寝;必志于扫平仇敌,迎复两宫。”论《正心》谓:“戡定祸乱,虽急于戎务,而裁决戎务,必本于方寸。愿选正臣多闻识、有志虑、敢直言者置诸左右,日夕讨论,以宅厥心。”论《养气》谓:“用兵之胜负,军旅之强弱,将帅之勇怯,系人君所养之气曲直何如。愿强于为善,益新厥德,使信于诸夏、闻于夷狄者,无曲可议,则至刚可以塞两间,一怒可以安天下矣。”安国尝谓:“虽诸葛复生,为今日计,不能易此论也。”
       居旬日,再见,以疾恳求去。高宗曰:“闻卿深于《春秋》,方欲讲论。”遂以《左氏传》付安国点句正音。安国奏:“《春秋》经世大典,见诸行事,非空言比。今方思济艰难,《左氏》繁碎,不宜虚费光阴,耽玩文采,莫若潜心圣经。”高宗称善。寻除安国兼侍读,专讲《春秋》。时讲官四人,援例乞各专一经。高宗曰:“他人通经,岂胡安国比。”不许。
       会除故相朱胜非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安国奏:“胜非与黄潜善、汪伯彦同在政府,缄默附会,循致渡江。尊用张邦昌结好金国,沦灭三纲,天下愤郁。及正位冢司,苗、刘肆逆,贪生苟容,辱逮君父。今强敌凭陵,叛臣不忌,用人得失,系国安危,深恐胜非上误大计。”胜非改除侍读,安国持录黄不下,左相吕颐浩特令检正黄龟年书行。安国言:“‘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臣今待罪无补,既失其职,当去甚明。况胜非系臣论列之人,今朝廷乃称胜非处苗、刘之变,能调护圣躬。昔公羊氏言祭仲废君为行权,先儒力排其说。盖权宜废置非所施于君父,《春秋》大法,尤谨于此。建炎之失节者,今虽特释而不问,又加选擢,习俗既成,大非君父之利。臣以《春秋》入侍,而与胜非为列,有违经训。”遂卧家不出。
       初,颐浩都督江上还朝,欲去异己者,未得其策。或教之指为朋党,且曰:“党魁在琐闱,当先去之。”颐浩大喜,即引胜非为助,而降旨曰:“胡安国屡召,偃蹇不至,今始造朝,又数有请。初言胜非不可同都督,及改命经筵,又以为非,岂不以时艰不肯尽瘁,乃欲求微罪而去,其自为谋则善,如国计何?”落职,提举仙都观。是夕,彗出东南。右相秦桧三上章乞留之,不报,即解相印去。侍御史江跻上疏,极言胜非不可用,安国不当责。右司谏吴表臣亦言安国扶病见君,欲行所学,今无故罪去,恐非所以示天下。不报。颐浩即黜给事中程瑀、起居舍人张焘及跻等二十余人,云应天变除旧布新之象。台省一空,胜非遂相,安国竟归。
       五年,除徽猷阁待制、知永州,安国辞。诏以经筵旧臣,重闵劳之,特从其请,提举江州太平观,令纂修所著《春秋传》。书成,高宗谓深得圣人之旨,除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未行,谏官陈公辅上疏诋假托程颐之学者。安国奏曰:“孔、孟之道不传久矣,自颐兄弟始发明之,然后知其可学而至。今使学者师孔、孟,而禁不得从颐学,是入室而不由户。本朝自嘉祐以来,西都有邵雍、程颢及其弟颐,关中有张载,皆以道德名世,公卿大夫所钦慕而师尊之。会王安石、蔡京等曲加排抑,故其道不行。望下礼官讨论故事,加之封爵,载在祀典,比于荀、杨、韩氏,仍诏馆阁裒其遗书,校正颁行,使邪说者不得作。”奏入,公辅与中丞周秘、侍御史石公揆承望宰相风旨,交章论安国学术颇僻。除知永州,辞,复提举太平观,进宝文阁直学士,卒,年六十五。诏赠四官,又降诏加赙,赐田十顷恤其孤,谥曰文定,盖非常格也。
       安国强学力行,以圣人为标的,志于康济时艰,见中原沦没,遗黎涂炭,常若痛切于其身。虽数以罪去,其爱君忧国之心远而弥笃,每有君命,即置家事不问。然风度凝远,萧然尘表,视天下万物无一足以婴其心。自登第迄谢事,四十年在官,实历不及六载。
       朱震被召,问出处之宜,安国曰:“子发学《易》二十年,此事当素定矣。世间惟讲学论政,不可不切切询究,至于行己大致,去就语默之几,如人饮食,其饥饱寒温,必自斟酌,不可决诸人,亦非人所能决也。吾平生出处皆内断于心,浮世利名如蠛蠓过前,何足道哉!”故渡江以来,儒者进退合义,以安国、尹焞为称首。侯仲良言必称二程先生,他无所许可。后见安国,叹曰:“吾以为志在天下,视不义富贵真如浮云者,二程先生而已,不意复有斯人也。”
       安国所与游者,游酢、谢良佐、杨时皆程门高弟。良佐尝语人曰:“胡康侯如大冬严雪,百草萎死,而松柏挺然独秀者也。”安国之使湖北也,时方为府教授,良佐为应城宰,安国质疑访道,礼之甚恭,每来谒而去,必端笏正立目送之。
       自王安石废《春秋》不列于学官,安国谓:“先圣手所笔削之书,乃使人主不得闻讲说,学士不得相传习,乱伦灭理,用夏变夷,殆由乎此。”故潜心是书二十余年,以为天下事物无不备于此。每叹曰:“此传心要典也。”
       安国少欲以文章名世,既学道,乃不复措意。有文集十五卷、《资治通鉴举要补遗》一百卷。三子,寅、宏、宁。
       寅字明仲,安国弟之子也。寅将生,弟妇以多男欲不举,安国妻梦大鱼跃盆水中,急往取而子之。少桀黠难制,父闭之空阁,其上有杂木,寅尽刻为人形。安国曰:“当有以移其心。”别置书数千卷于其上,年余,寅悉成诵,不遗一卷。游辟雍,中宣和进士甲科。
       靖康初,以御史中丞何■荐,召除秘书省校书郎。杨时为祭酒,寅从之受学。迁司门员外郎。金人陷京师,议立异姓,寅与张浚、赵鼎逃太学中,不书议状。张邦昌伪立,寅弃官归,言者劾其离次,降一官。
       建炎三年,高宗幸金陵,枢密使张浚荐为驾部郎官,寻擢起居郎。金人南侵,诏议移跸之所,寅上书曰:
       昨陛下以亲王、介弟出师河北,二圣既迁,则当纠合义师,北向迎请。而遽膺翊戴,亟居尊位,斩戮直臣,以杜言路。南巡淮海,偷安岁月,敌入关陕,漫不捍御。盗贼横溃,莫敢谁何,元元无辜,百万涂地。方且制造文物,讲行郊报,自谓中兴。金人乘虚直捣行在,匹马南渡,淮甸流血。迨及返正宝位,移跸建康,不为久图,一向畏缩远避。此皆失人心之大者也。
       自古中兴之主所以能克复旧物者,莫不本于愤耻恨怒,不能报怨,终不苟已。未有乘衰微阙绝之后,固陋以为荣,苟且以为安,而能久长无祸者也。黄潜善与汪伯彦方以乳妪护赤子之术待陛下,曰:“上皇之子三十人,今所存惟圣体,不可不自重爱。”曾不思宗庙则草莽湮之,陵阙则畚锸惊之,堂堂中华戎马生之,潜善、伯彦所以误陛下、陷陵庙、蹙土宇、丧生灵者,可胜罪乎!本初嗣服,既不为迎二圣之策,因循远狩,又不为守中国之谋。以致于今德义不孚,号令不行,刑罚不威,爵赏不劝。若不更辙以救垂亡,则陛下永负孝悌之愆,常有父兄之责。人心一去,天命难恃,虽欲羁栖山海,恐非为自全之计。
       愿下诏曰:“继绍大统,出于臣庶之谄,而不悟其非;巡狩东南,出于侥幸之心,而不虞其祸。金人逆天乱伦,朕义不共天,志思雪耻。父兄旅泊,陵寝荒残,罪乃在予,无所逃责。”以此号召四海,耸动人心,决意讲武,戎衣临阵。按行淮、襄,收其豪英,誓以战伐。天下忠义武勇,必云合响应。陛下凡所欲为,孰不如志?其与退保吴、越,岂可同年而语哉!
       自古中国强盛如汉武帝、唐太宗,其得志四夷,必并吞扫灭,极其兵力而后已。中国礼义所自出也,恃强凌弱且如此。今乃以仁慈之道、君子长者之事,望于凶顽之粘罕,岂有是理哉!今日图复中兴之策,莫大于罢绝和议,以使命之币,为养兵之资。不然,则僻处东南,万事不竞。纳赂则孰富于京室?纳质则孰重于二圣?反复计之,所谓乞和,决无可成之理。
       夫大乱之后,风俗靡然,欲丕变之,在于务实效,去虚文。治兵择将,誓戡大憝者,孝弟之实也;遣使乞和,冀幸万一者,虚文也。屈己求贤,信用群策者,求贤之实也;外示礼貌,不用其言者,虚文也。不惟面从,必将心改,苟利于国,即日行之者,纳谏之实也;和颜泛受,内恶切直者,虚文也。擢智勇忠直之人,待御以恩威,结约以诚信者,任将之实也;亲厚庸奴,等威不立者,虚文也。汰疲弱,择壮勇,足其衣食,申明阶级,以变其骄悍之习者,治军之实也;教习儿戏,纪律荡然者,虚文也。遴选守刺,久于其官,痛刈奸赃,广行宽恤者,爱民之实也;军须戎具,征求取办,蠲租赦令,苟以欺之者,虚文也。若夫保宗庙、陵寝、土地、人民,以此六实者行乎其间,则为中兴之实政也。陵庙荒圮,土宇日蹙,衣冠黔首,为血为肉,以此六虚者行乎其间,则为今日虚文。陛下戴黄屋,建幄殿,质明辇出房,雉扇金炉夹侍两陛,仗马卫兵俨分仪式,赞者引百官入奉起居,以此度日。彼粘罕者,昼夜厉兵,跨河越岱,电扫中土,遂有吞吸江湖,蹂践衡霍之意。吾方拥虚器,茫然未知所之。
       君子小人,势不两立。仁宗皇帝在位,得君子最多。小人亦时见用,然罪者则斥;君子亦或见废,然忠显则收。故其成当世之功,贻后人之辅者,皆君子也。至王安石则不然,斥绝君子,一去而不还;崇信小人,一任则不改。故其败当时之政,为后世之害者,皆小人也。仁宗皇帝所养之君子,既日远而销亡矣。安石所致之小人,方蕃息而未艾也。所以误国破家,至毒至烈,以致二圣屈辱,羿、莽擅朝,伏节死难者不过一二人。此浮华轻薄之害,明主之所畏而深戒者也。
       古之称中兴者曰:“拨乱世,反之正。”今之乱亦云甚矣,其反正而兴之,在陛下;其遂陵迟不振,亦在陛下。昔宗泽一老从官耳,犹能推诚感动群贼,北连怀、卫,同迎二圣,克期密应者,无虑数十万人。何况陛下身为子弟,欲北向而有为,将见举四海为陛下用,期以十年,必能扫除妖沴,远迓父兄,称宋中兴。其与惕息遁藏,蹈危负耻如今日,岂不天地相绝哉!
       疏入,宰相吕颐浩恶其切直,除直龙图阁、主管江州太平观。
       二年五月,诏内外官各言省费、裕国、强兵、息民之策,寅以十事应诏,曰修政事、备边陲、治军旅、用人才、除盗贼、信赏罚、理财用、核名实、屏谀佞、去奸慝。疏上不报,寻命知永州。
       绍兴四年十二月,复召为起居郎,迁中书舍人,赐三品服。时议遣使入云中,寅上疏言:
       女真惊动陵寝,残毁宗庙,劫质二圣,乃吾国之大仇也。顷者,误国之臣遣使求和,以苟岁月,九年于兹,其效如何?幸陛下灼见邪言,渐图恢复,忠臣义士闻风兴起,各思自效。今无故蹈庸臣之辙,忘复仇之义,陈自辱之辞,臣切为陛下不取也。
       若谓不少贬屈,如二圣何?则自丁未以至甲寅,所为卑辞厚礼以问安迎请为名而遣使者,不知几人矣,知二圣之所在者谁欤?闻二圣之声音者谁欤?得女真之要领而息兵者谁欤?臣但见丙午而后,通和之使归未息肩,而黄河、长淮、大江相继失险矣。夫女真知中国所重在二圣,所惧在劫质,所畏在用兵,而中国坐受此饵,既久而不悟也。天下谓自是必改图矣,何为复出此谬计邪?
       当今之事,莫大于金人之怨。欲报此怨,必殄此仇。用复仇之议,而不用讲和之政,使天下皆知女真为不共戴天之仇,人人有致死之心,然后二圣之怨可平,陛下人子之职举矣。苟为不然,彼或愿与陛下歃盟泗水之上,不知何以待之?望圣意直以世仇无可通之义,寝罢使命。
       高宗嘉纳,云:“胡寅论使事,词旨剀切,深得献纳论思之体。”召至都堂谕旨,仍降诏奖谕。既而右仆射张浚自江上还,奏遣使为兵家机权,竟反前旨。寅复奏疏言:“今日大计,只合明复仇之义,用贤修德,息兵训民,以图北向。傥或未可,则坚守待时。若夫二三其德,无一定之论,必不能有所立。”寅既与浚异,遂乞便郡就养。
       始,寅上言:“近年书命多出词臣好恶之私,使人主命德讨罪之词,未免玩人丧德之失,乞命词臣以饰情相悦、含怒相訾为戒。”故寅所撰词多诰诫,于是忌嫉者众。朝廷辨宣仁圣烈之诬,行遣章惇、蔡卞,皆宰臣面授上旨,令寅撰进。除徽猷阁待制、知邵州,辞。改集英殿修撰,复以待制改知严州,又改知永州。
       徽宗皇帝、宁德皇后讣至,朝廷用故事以日易月,寅上疏言:“礼:仇不复则服不除。愿降诏旨,用丧三年,衣墨临戎,以化天下。”寻除礼部侍郎、兼侍讲兼直学士院。丁父忧,免丧,时秦桧当国,除徽猷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俄乞致仕,遂归衡州。
       桧既忌寅,虽告老,犹愤之,坐与李光书讥讪朝政落职。右正言章复劾寅不持本生母服不孝,谏通邻好不忠,责授果州团练副使、新州安置。桧死,诏自便,寻复其官。绍兴二十一年卒,年五十九。
       寅志节豪迈,初擢第,中书侍郎张邦昌欲以女妻之,不许。始,安国颇重秦桧之大节,及桧擅国,寅遂与之绝。新州谪命下,即日就道。在谪所著《读史管见》数十万言,及《论语详说》,皆行于世。其为文根著义理,有《斐然集》三十卷。
       宏字仁仲,幼事杨时、侯仲良,而卒传其父之学。优游衡山下余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昼夜。张栻师事之。
       绍兴间上书,其略曰:
       治天下有本,仁也。何谓仁?心也。心官茫茫,莫知其乡,若为知其体乎?有所不察则不知矣。有所顾虑,有所畏惧,则虽有能知能察之良心,亦浸消亡而不自知,此臣之所大忧也。夫敌国据形胜之地,逆臣僣位于中原,牧马骎骎,欲争天下。臣不是惧,而以良心为大忧者,盖良心充于一身,通于天地,宰制万事,统摄亿兆之本也。察天理莫如屏欲,存良心莫如立志。陛下亦有朝廷政事不干于虑,便嬖智巧不陈于前,妃嫔佳丽不幸于左右时矣。陛下试于此时沉思静虑,方今之世,当陛下之身,事孰为大乎?孰为急乎?必有歉然而馁,恻然而痛,坐起彷徨不能自安者,则良心可察,而臣言可信矣。
       昔舜以匹夫为天子,瞽叟以匹夫为天子父,受天下之养,岂不足于穷约哉?而瞽叟犹不悦。自常情观之,舜可以免矣,而舜蹙然有忧之,举天下之大无足以解忧者。徽宗皇帝身享天下之奉几三十年。钦宗皇帝生于深宫,享乘舆之次,以至为帝。一旦劫于仇敌,远适穷荒,衣裘失司服之制,饮食失膳夫之味,居处失宫殿之安、妃嫔之好,动无威严,辛苦垫隘。其愿陛下加兵敌国,心目睽睽,犹饥渴之于饮食。庶几一得生还,父子兄弟相持而泣,欢若平生。引领东望,九年于此矣。夫以疏贱,念此痛心,当食则嗌,未尝不投箸而起,思欲有为,况陛下当其任乎?而在廷之臣,不能对扬天心,充陛下仁孝之志,反以天子之尊,北面仇敌。陛下自念,以此事亲,于舜何如也?
       且群臣智谋浅短,自度不足以任大事,故欲偷安江左,贪图宠荣,皆为身谋尔。陛下乃信之,以为必持是可以进抚中原,展省陵庙,来归两宫,亦何误耶!
       万世不磨之辱,臣子必报之仇,子孙之所以寝苫枕戈,弗与共天下者也;而陛下顾虑畏惧,忘之不敢以为仇。臣下僣逆,有明目张胆显为负叛者,有协赞乱贼为之羽翰者,有依随两端欲以中立自免者,而陛下顾虑畏惧,宽之不敢以为讨。守此不改,是祖宗之灵,终天暴露,无与复存也;父兄之身,终天困辱,而求归之望绝也;中原士民,没身涂炭,无所赴诉也。陛下念亦及此乎?
       五安石轻用己私,纷更法令,弃诚而怀诈,兴利而忘义,尚功而悖道,人皆知安石废祖宗法令,不知其并与祖宗之道废之也。邪说既行,正论屏弃,故奸谀敢挟绍述之义以逞其私,下诬君父,上欺祖宗,诬谤宣仁,废迁隆祐。使我国家君臣父子之间,顿生疵疠,三纲废坏,神化之道泯然将灭。遂使敌国外横,盗贼内讧,王师伤败,中原陷没,二圣远栖于沙漠,皇舆僻寄于东吴,嚣嚣万姓,未知攸底,祸至酷也。
       若犹习于因循,惮于更变,亡三纲之本性,昧神化之良能,上以利势诱下,下以智术干上。是非由此不公,名实由此不核,赏罚由此失当,乱臣贼子由此得志,人纪由此不修,天下万事倒行逆施,人欲肆而天理灭矣。将何以异于先朝,求救祸乱而致升平乎?
       末言:
       陛下即位以来,中正邪佞,更进更退,无坚定不易之诚。然陈东以直谏死于前,马伸以正论死于后,而未闻诛一奸邪,黜一谀佞,何摧中正之力,而去奸邪之难也?此虽当时辅相之罪,然中正之士乃陛下腹心耳目,奈何以天子之威,握亿兆之命,乃不能保全二三腹心耳目之臣以自辅助,而令奸邪得而杀之,于谁责而可乎?臣窃痛心,伤陛下威权之不在己也。
       高闶为国子司业,请幸太学,宏见其表,作书责之曰:
       太学,明人伦之所在也。昔楚怀王不返,楚人怜之,如悲亲戚。盖忿秦之以强力诈其君,使不得其死,其惨胜于加之以刃也。太上皇帝劫制于强敌,生往死归,此臣子痛心切骨,卧薪尝胆,宜思所以必报也。而柄臣乃敢欺天罔人,以大仇为大恩乎?
       昔宋公为楚所执,及楚子释之,孔子笔削《春秋》,乃曰:“许侯盟于薄,释宋公。”不许楚人制中国之命也。太母,天下之母,其纵释乃在金人,此中华之大辱,臣子所不忍言也。而柄臣乃敢欺天罔人,以大辱为大恩乎?
       晋朝废太后,董养游太学,升堂叹曰:“天下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则引远而去。今阁下自睹忘仇灭理,北面敌国,以苟宴安之事,犹偃然为天下师儒之首。既不能建大论,明天人之理以正君心;乃阿谀柄臣,希合风旨,求举太平之典,又为之词云云,欺天罔人孰甚焉!
       宏初以荫补右承务郎,不调。秦桧当国,贻书其兄寅,问二弟何不通书,意欲用之。宁作书止叙契好而已。宏书辞甚厉,人问之,宏曰:“政恐其召,故示之以不可召之端。”桧死,宏被召,竟以疾辞,卒于家。
       著书曰《知言》。张栻谓其言约义精,道学之枢要,制治之蓍龟也。有诗文五卷、《皇王大纪》八十卷。
       宁字和仲,以荫补官。秦桧当国,召试馆职,除敕令所删定官。秦熺知枢密院事,桧问宁曰:“熺近除,外议云何?”宁曰:“外议以为相公必不为蔡京之所为也。”迁太常丞、祠部郎官。
       初,以宁父兄故召用,及寅与桧忤,乃出宁为夔路安抚司参议官。除知澧州,不赴。主管台州崇道观,卒。
       安国之传《春秋》也,修纂检讨尽出宁手。宁又著《春秋通旨》,以羽翼其书云。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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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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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道学二(程氏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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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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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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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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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第二百一十 忠义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忠义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隐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隐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外国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外国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外国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蛮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十五 蛮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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