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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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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迥 刘清之 真德秀 魏了翁 廖德明
       程迥,字可久,应天府宁陵人。家于沙随,靖康之乱,徙绍兴之余姚。年十五,丁内外艰,孤贫飘泊,无以自振。二十余,始知读书,时乱甫定,西北士大夫多在钱塘,迥得以考德问业焉。
       登隆兴元年进士第,历扬州泰兴尉。训武郎杨大烈有田十顷,死而妻女存。俄有讼其妻非正室者,官没其赀,且追十年所入租。部使者以诿迥,迥曰:“大烈死,赀产当归其女。女死,当归所生母可也。”
       调饶州德兴丞。盗入县民齐匊家,平素所不快者,皆罥絓逮狱。州属迥决禁囚,辨其冤者纵遣之。匊讼不已。会获盗宁国,匊犹讼还所纵之人,迥曰:“盗既获矣,再令追捕,或死于道路,使其骨肉何依,岂审冤之道哉!”唐肃宗时,县有程氏女,其父兄为盗所杀,因掠女去,隐忍十余年,手刃尽诛其党,刳其肝心以祭其父兄。迥取《春秋》复仇之义,颂之曰:“大而得其正者也。”表之曰“英孝程烈女”。
       改知隆兴府进贤县。省符下,知平江府王佐决陈长年辄私卖田,其从子诉有司十有八年,母鱼氏年七十坐狱。廷辨按法追正,令候母死服阕日,理为己分,令天下郡县视此为法。迥为议曰:“天下之人孰无母慈?子若孙宜定省温凊,不宜有私财也。在律,别籍者有禁,异财者有禁。当报牒之初,县令杖而遣之,使听命于其母可矣,何稽滞遍诉有司,而达于登闻院乎?《春秋谷梁传》注曰:‘臣无讼君之道’,为卫侯郑与元咺发论也。夫诸侯之于命大夫犹若此,子孙之于母乃使坐狱以对吏,爱其亲者闻之,不觉泣涕之横集也。按令文:分财产,谓祖父母、父母服阕已前所有者。然则母在,子孙不得有私财。借使其母一朝尽费,其子孙亦不得违教令也。既使归于其母,其日前所费,乃卑幼辄用尊长物,法须五年尊长告乃为理。何至豫期母死,又开他日争讼之端也?抑亦安知不令之子孙不死于母之前乎?守令者,民之师帅,政教之所由出。诚宜正守令不职之愆与子孙不孝之罪,以敬天下之为人母者。”
       民饥,府檄有诉闭籴及粜与商贾者,迥即论报之曰:“力田之人,细米每斗才九十五文,逼于税赋,是以出粜,非上户也。县境不出货宝,苟不与外人交易,输官之钱何由而得?今强者群聚,胁持取钱,殴伤人者甚众,民不敢入市,坐致缺食。”申论再三,见从乃已。
       县大水,亡稻麦,郡蠲租税至薄,迥白于府曰:“是驱民流徙耳!赋不可得,徒存欠籍。”乃悉蠲之。郡僚犹曰:“度江后来,未尝全放,恐户部不从。”迥力论之曰:“唐人损七,则租、庸、调俱免。今损十矣。夏税、役钱不免,是犹用其二也,不可谓宽。”议乃息。
       境内有妇人佣身纺绩舂簸,以养其姑。姑感妇孝,每受食,即以手加额仰天而祝之。其子为人牧牛,亦干饭以饷祖母。迥廉得之,为纪其事,白于郡,郡给以钱粟。
       调信州上饶县。岁纳租数万石,旧法加倍,又取斛面米。迥力止绝之,尝曰:“令与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血也。曾不是思,而横敛虐民,鬼神其无知乎!”州郡督索经总钱甚急,迥曰:“斯钱古之除陌之类,今其类乃三倍正赋,民何以堪?。反复言之当路。
       奉祠,寓居番阳之萧寺。程祥者,从伯父待制昌禹来居番阳,昌禹死,遂失所依。祥继亡,祥妻度氏犹质卖奁具以抚育孤子,久之罄竭,濒死,邻家皆莫识其面。有欲醮之者,度曰:“吾儿幼,若事他人,使母不得抚其子,岂不负良人乎?”终辞焉。或为迥言其事,迥走告于郡守,月给之钱粟。
       迥居官临之以庄,政宽而明,令简而信,绥强抚弱,导以恩义。积年雠讼,一语解去。猾吏奸民,皆以感激,久而悛悔,欺诈以革。暇则宾礼贤士,从容尽欢,进其子弟之秀者与之均礼,为之陈说《诗》、《书》。质疑问难者,不问蚤暮。势位不得以交私,祠庙非典祀不谒。隐德潜善,无问幽明,皆表而出之,以励风俗。或周其穷厄,俾全节行。听决狱讼,期于明允。凡上官所未悉者,必再三抗辨,不为苟止。贵溪民伪作吴渐名,诬诉县令石邦彦,迥言匿名书不当受,转运使不谓然,遂兴大狱,瘐死者十有四人。及闻省寺,讫报如迥言。
       迥尝授经学于昆山王葆、嘉禾闻人茂德、严陵喻樗。所著有《古易考》、《古易章句》、《古占法》、《易传外编》、《春秋传显微例目》、《论语传》、《孟子章句》《文史评》、《经史说诸论辨》、《太玄补赞》、《户口田制贡赋书》、《乾道振济录》、《医经正本书》、《条具乾道新书》、《度量权三器图义》、《四声韵》、《淳熙杂志》、《南斋小集》。卒官。
       朝奉郎朱熹以书告迥子绚曰:“敬惟先德,博闻至行,追配古人,释经订史,开悟后学,当世之务又所通该,非独章句之儒而已。曾不得一试,而奄弃盛时,此有志之士所为悼叹咨嗟而不能已者。然著书满家,足以传世,是亦足以不朽。”绚以致仕恩调巴陵尉,摄邑事,能理冤狱。孙仲熊,亦有名。
       刘清之,字子澄,临江人,受业于兄靖之,甘贫力学,博极书传。登绍兴二十七年进士第。调袁州宜春县主簿,未上,丁父忧,服除,改建德县主簿。请于州,俾民自实其户。由是赋役平,争讼息。
       调万安县丞。时江右大侵,郡檄视旱,徒步阡陌,亲与民接,凡所蠲除,具得其实。州议减常平米直,清之曰:“此惠不过三十里内耳,外乡远民势岂能来?老幼疾患之人必有馁死者。今有粟之家闭不肯粜,实窥伺攘夺者众也。在我有政,则大家得钱,细民得米,两适其便。”乃请均境内之地为八,俾有粟者分振其乡,官为主之。规画防闲,民甚赖之。帅龚茂良以救荒实迹闻于朝,又偕诸公荐之。
       发运使史正志按部至筠,俾清之拘集州县畸零之赋,清之不可。清之有同年生在幕中,谓曰:“侍郎因子言,谓子爱民特立,将荐子矣,其以阀阅来。”清之贻之以书曰:“所谓赢资者,皆州县侵刻于民,法所当禁。纵有赢资,是所谓羡余也,献之自下而诏止之,今则止而求之,乃自上焉。不夺不餍,其弊有不可胜言者。愿侍郎自请于朝,姑归贰卿之班,主大农经费,以佐国家。如此,则士孰不愿出侍郎之门?不然,某诚不敢玷侍郎知人之鉴。”以荐者两有审察之命,清之竟不见丞相,诣吏部铨,得知宜黄县。
       茂良入为参知政事,与丞相周必大荐清之于孝宗。召入对,首论:“民困兵骄,大臣退托,小臣苟偷。愿陛下广览兼听,并谋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纲而力行之。古今未有俗不可变、弊不可革者,变而通之,亦在陛下方寸之间耳。”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贤否。谓道义之臣,大者可当经纶,小者可为仪刑。功名之士,大者可使临政,小者可使立事。至于专谋富贵利达而已者下也。二曰正名实。今百有司职守不明,非旷其官,则失之侵逼。愿诏史官考究设官之本意,各指其合主何事,制旨亲定,载之命书,依开宝中差诸州通判故事,使人人晓然知之而行赏罚焉。三曰使材能。谓军旅必武臣,钱谷必能吏,必临之以忠信不欺之士,使两人者皆得以效其所长。四曰听换授。谓文武之官不可用违其才,然不当许之自列,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艺,每岁互举堪充左右选者一人,于合入资格外,稍与优奖。”
       改太常寺主簿。丁内艰,服除,通判鄂州。鄂大军所驻,兵籍多伪,清之白郡及诸司,请自通判厅始,俾伪者以实自言而正之。州有民妻张以节死,嘉祐中,诏封旌德县君,表其墓曰“烈女”,中更兵火,至是无知其墓者,清之与郡守罗愿访而祠之。鄂俗计利而尚鬼,家贫子壮则出赘,习为当然,而尤谨奉大洪山之祠,病者不药而听于巫,死则不葬而畀诸火,清之皆谕止之。
       差权发遣常州,改衡州。衡自建炎军兴,有所请大军月桩过湖钱者,岁送漕司,无虑七八万缗,以四邑所入曲引钱及郡计畸零苗米折纳充之。旧法,民有吉凶聚会,许买引为酒曲,谓之曲引钱,其后直以等第敷纳。衡有五邑,独敷其四。取民之辞不正,良民遍受其害,而黠民往往侮易其上,乃并与常赋不输。虽得曲引钱四五万缗,而常赋之失,不啻数万缗矣。清之请于朝,愿与总领所酌损补移,渐图蠲减。不报。遂戒诸邑:董常赋,缓杂征,阁旧逋,戒预折,新簿籍,谨推收,督勾销,明逋负,防带钞,治顽梗,柅吏奸,扰户长,费用有节,渗漏有防,稽考有政,补置有渐。
       先是,郡饰厨传以事常平、刑狱二使者,月一会集,互致折馈。清之叹曰:“此何时也?与其取诸民,孰若裁诸公。吾之所以事上官者,惟究心于所职,无负于吾民足矣。岂以酒食货财为勤哉?”清之自常禄外,悉归之公帑,以佐经用。至之日,兵无粮,官无奉,上供送使无可备。已而郡计渐裕。民力稍苏。或有报白,手自书之,吏不与焉。
       尝作《谕民书》一编,首言畏天积善,勤力务本,农工商贾莫不有劝,教以事亲睦族,教子祀先,谨身节用,利物济人,婚姻以时,丧葬以礼。词意质直,简而易从。邦人家有其书,非理之讼日为衰息。
       念士风未振,每因月讲,复具酒肴以燕诸生,相与输情论学,设为疑问,以观其所向,然后从容示以先后本末之序。来者日众,则增筑临蒸精舍居之。其所讲,先正经,次训诂音释,次疏先儒议论,次述今所绎之说,然后各指其所宜用,人君治天下,诸侯治一国,学者治心治身治家治人,确然皆有可举而措之之实。
       为阅武场。凡禁军役于他所,隐于百工者,悉按军籍俾诣训阅。作朱陵道院,祠张九龄、韩愈、寇准、周敦颐、胡安国于左,祠晋死节太守刘翼、宋死节内史王应之于右。雅儒吉士日相周旋其间,而参佐谋论多在焉。刘孝昌者,挚之孙也,贫不自立,清之买田以给之。部使者以清之不能媚己,恶之,贻书所厚台臣,诬以劳民用财,论罢,主管云台观。
       归,筑槐阴精舍以处来学者。胡晋臣、郑侨、尤袤、罗点皆力荐清之于上。光宗即位,起知袁州,而清之疾作,犹贻书执政论国事。诸生往候疾,不废讲论,语及天下,孜孜叹息,若任其责者。病且革,为书以别向浯、彭龟年,赋二诗以别朱熹、杨万里。取高氏《送终礼》以授二子曰:“自敛至葬,视此从事。”周必大来视疾,谓曰:“子澄其澄虑。”清之气息已微,云:“无虑可澄。”遂卒。
       初,清之既举进士,欲应博学宏词科。及见朱熹,尽取所习焚之,慨然志于义理之学。吕伯恭、张栻皆神交心契,汪应辰、李焘亦敬慕之。母不逮养,每展阅手泽,涕泗交颐。从兄肃流落新吴,族父晔寓丹阳、艾寓临川,皆迎养之。从祖子侨为邵州录事参军,死吴锡之乱,清之遣其孙晋之致书邵守,得其遗骨归葬焉。族人自远来,馆留之,不忍使之遽去。尝序范仲淹《义庄规矩》,劝大家族众者随力行之。本之家法,参取先儒礼书,定为祭礼行之。高安李好古以族人有以财为讼,见清之豫章,清之为说《讼》、《家人》二卦,好古惕然,遽舍所讼,市程氏《易》以归,卒为善士。
       所著有《曾子内外杂篇》、《训蒙新书外书》、《戒子通录》、《墨庄总录》、《祭仪》、《时令书》、《续说苑》、文集、《农书》。
       真德秀,字景元,后更为希元,建之浦城人。四岁受书,过目成诵。十五而孤,母吴氏力贫教之。同郡杨圭见而异之,使归共诸子学,卒妻以女。
       登庆元五年进士第,授南剑州判官。继试,中博学宏词科,入闽帅幕,召为太学正,嘉定元年迁博士。时韩侂胄已诛,入对,首言:“权臣开边,南北涂炭,今兹继好,岂非天下之福?然日者以行人之遣,金人欲多岁币之数,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臣之首,而吾亦曰可与。往来之称谓,犒军之金帛,根括归明流徙之民,皆承之唯谨,得无滋嫚我乎?抑善谋国者不观敌情,观吾政事。今号为更化,而无以使敌情之畏服,正恐彼资吾岁赂以厚其力,乘吾不备以长其谋,一旦挑争端而吾无以应,此有识所为寒心。”又言:“侂胄自知不为清议所贷,至诚忧国之士则名以好异,于是忠良之士斥,而正论不闻,正心诚意之学则诬以好名,于是伪学之论兴,而正道不行。今日改弦更张,正当褒崇名节,明示好尚。
       召试学士院,改秘书省正字兼检讨玉牒。二年,迁校书郎。又对,言暴风、雨雹、荧惑、蝻蝗之变,皆赃吏所致。寻兼沂王府教授、学士院权直。三年,迁秘书郎。入对,乞开公道,窒旁蹊,以抑小人道长之渐;选良牧,励战士,以扼群盗方张之锐。四年,选著作佐郎。同列相惎谗之,德秀恬不与较。宰相将用德秀,会言官牴之,德秀力辞。兼礼部郎官,上疏言:“金有必亡之势,亦可为中国忧。盖金亡则上恬下嬉,忧不在敌而在我,多事之端恐自此始。”五年,迁军器少监,升权直。
       六年,迁起居舍人,奏:“权奸擅政十有四年,朱熹、彭龟年以抗论逐,吕祖俭、周端朝以上书斥,当时近臣犹有争之者。其后吕祖泰之贬,非惟近臣莫敢言,而台谏且出力以挤之,则嘉泰之失已深于庆元矣。更化之初,群贤皆得自奋。未几,傅伯成以谏官论事去,蔡幼学以词臣论事去,邹应龙、许奕又继以封驳论事去。是数人者,非能大有所矫拂,已皆不容于朝。故人务自全,一辞不措。设有大安危、大利害,群臣喑嘿如此,岂不殆哉!今欲与陛下言,勤访问、广谋议、明黜陟三者而已。”时钞法楮令行,告讦繁兴,抵罪者众,莫敢以上闻。德秀奏:“或一夫坐罪,而并籍昆弟之财;或亏陌四钱,而没入百万之赀。至于科富室之钱,拘盐商之舟,视产高下,配民藏楮,鬻田宅以收券者,虽大家不能免,尚得名便民之策?”自此籍没之产以渐给还。
       兼太常少卿。又言金人必亡,君臣上下皆当以祈天永命为心。充金国贺登位使,及盱眙,闻金人内变而返。言于上曰:“臣自扬之楚,自楚之盱眙,沃壤无际,陂湖相连,民皆坚悍强忍,此天赐吾国以屏障大江,使强兵足食为进取资。顾田畴不辟,沟洫不治,险要不扼,丁壮不练,豪杰武勇不收拾,一旦有警,则徒以长江为恃。岂如及今大修垦田之政,专为一司以领之,数年之后,积储充实,边民父子争欲自保,因其什伍,勒以兵法,不待粮饣尚,皆为精兵。”又言边防要事。
       时史弥远方以爵禄縻天下士,德秀慨然谓刘龠曰:“吾徒须急引去,使庙堂知世亦有不肯为从官之人。”遂力请去,出为秘阁修撰、江东转运副使。山东盗起,朝廷犹与金通聘,德秀朝辞,奏:“国耻不可忘,邻盗不可轻,幸安之谋不可恃,导谀之言不可听,至公之论不可忽。”宁宗曰:“卿力有余,到江东日为朕撙节财计,以助边用。”
       江东旱蝗,广德、太平为甚,德秀遂与留守、宪司分所部九郡大讲荒政,而自领广德、太平。亲至广德,与太守魏岘同以便宜发廪,使教授林庠振给,竣事而还。百姓数千人送之郊外,指道傍丛冢泣曰:“此皆往岁饿死者。微公,我辈已相随入此矣。”索毁太平州私创之大斛。新徽州守林琰无廉声,宁国守张忠恕私匿振济米,皆劾之,而以李道传摄徽。先是,都司胡貙、薛拯每诮德秀迂儒,试以事必败,至是政誉日闻,因倡言旱伤本轻,监司好名,振赡太过,使岘劾庠以撼德秀。德秀上章自明,朝廷悟,与岘祠,授庠干官,而道传寻亦召还。
       德秀以右文殿修撰知泉州。番舶畏苛征,至者岁不三四,德秀首宽之,至者骤增至三十六艘。输租令民自概,听讼惟揭示姓名,人自诣州。泉多大家,为闾里患,痛绳之。有讼田者,至焚其券不敢争。海贼作乱,将逼城,官军败衄,德秀祭兵死者,乃亲授方略,禽之。复遍行海滨,审视形势,增屯要害处,以备不虞。
       十二年,以集英殿修撰知隆兴府。承宽弛之后,乃稍济以严。尤留意军政,欲分鄂州军屯武昌,及通广盐于赣与南安,以弭汀、赣盐寇。未及行,以母丧归。明年,蕲、黄失守,盗起南安,讨之数载始平,人服德秀先见。
       十五年,以宝谟阁待制、湖南安抚使知潭州。以“廉仁功勤”四字励僚属,以周惇颐、胡安国、朱熹、张栻学术源流勉其士。罢榷酤,除斛面米,申免和籴,以苏其民。民艰食,既极力振赡之,复立惠民仓五万石,使岁出粜。又易谷九万五千石,分十二县置社仓,以遍及乡落。别立慈幼仓立义阡。惠政毕举。月试诸军射,捐其回易之利及官田租。凡营中病者、死未葬者、孕者、嫁娶者,赡给有差。朝廷从寿昌朱橐请,以飞虎军戍寿昌,并致其家口,力争止之。江华县贼苏师入境杀劫,檄广西共讨平之。司马遵守武冈,激军变,劾遵而诛其乱者。
       理宗即位,召为中书舍人,寻擢礼部侍郎、直学士院。入见,奏:“三纲五常,扶持宇宙之栋干,奠安生民之柱石。晋废三纲而刘、石之变兴,唐废三纲而安禄山之难作。我朝立国,先正名分。陛下不幸处人伦之变,流闻四方,所损非浅。霅川之变,非济王本志,前有避匿之迹,后闻讨捕之谋,情状本末,灼然可考。愿讨论雍熙追封秦王舍罪恤孤故事,济王未有子息,亦惟陛下兴灭继绝。”上曰:“朝廷待济王亦至矣。”德秀曰:“若谓此事处置尽善,臣未敢以为然。观舜所以处象,则陛下不及舜明甚。人主但当以二帝、三王为师。”上曰:“一时仓猝耳。”德秀曰:“此已往之咎,惟愿陛下知有此失而益讲学进德。”次言:“霅川之狱,未闻参听于公朝,淮、蜀二阃乃出于佥论所期之外。天下之事非一家之私,何惜不与众共之?”且言:“乾道、淳熙间,有位于朝者以馈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包苴入都为羞。今馈赂公行,薰染成风,恬不知怪。”又疏言:“朝廷之上,敏锐之士多于老成,虽尝以耆艾褒傅伯成、杨简,以儒学褒柴中行,以恬退用赵蕃、刘宰,至忠亮敢言如陈宓、徐侨,皆未蒙录用。”上问谦吏,德秀以知袁州赵{政}夫对,亲擢{政}夫直秘阁、为监司。具手札入谢,因言崔与之帅蜀,杨长儒帅闽,皆有廉声,乞广加咨访。
       上初御清暑殿,德秀因经筵侍上,进曰:“此高、孝二祖储神燕闲之地,仰瞻楹桷,当如二祖实临其上。陛下所居处密迩东朝,未敢遽当人主之奉。今宫阁之义浸备,以一心而受众攻,未有不浸淫而蠹蚀者,惟学可以明此心,惟敬可以存此心,惟亲君子可以维持此心。”因极陈古者居丧之法与先帝视朝之勤。
       宁宗小祥,诏群臣服纯吉,德秀争之曰:“自汉文帝率情变古,惟我孝宗方衰服三年,朝衣朝冠皆以大布,惜当时不并定臣下执丧之礼,此千载无穷之憾。孝宗崩,从臣罗点等议,令群臣易月之后,未释衰服,惟朝会治事权用黑带公服,时序仍临慰,至大祥始除。侂胄枋政,始以小祥从吉。且带不以金,鞓不以红,佩不以鱼,鞍轿不以文绣。此于群臣何损?朝仪何伤?”议遂格。
       德秀屡进鲠言,上皆虚心开纳,而弥远益严惮之,乃谋所以相撼,畏公议,未敢发。给事中王塈、盛章始驳德秀所主济王赠典,继而殿中侍御史莫泽劾之,遂以焕章阁待制提举玉隆宫。谏议大夫朱端常又劾之,落职罢祠。监察御史梁成大又劾之,请加窜殛。上曰:“仲尼不为已甚。”乃止。
       既归,修《读书记》,语门人曰:“此人君为治之门,如有用我者,执此以往。”汀寇起,德秀荐陈韡有文武才干,常平使者史弥忠言于朝,遂起韡讨平之。绍定四年,改职与祠。
       五年,进徽猷阁、知泉州。迎者塞路,深村百岁老人亦扶杖而出,城中欢声动地。诸邑二税法预借至六七年,德秀入境,首禁预借。诸邑有累月不解一钱者,郡计赤立不可为。或咎宽恤太骤,德秀谓民困如此,宁身代其苦。决讼自卯至申未已。或劝啬养精神,德秀谓郡弊无力惠民,仅有政平、讼理事当勉。建炎初置南外宗政司于泉,公族仅三百人,漕司与本州给之,而朝廷岁助度牒。已而不复给,而增至二千三百余人,郡坐是愈不可为。德秀请于朝,诏给度牒百道。
       弥远薨,上亲政,以显谟阁待制知福州。戒所部无滥刑横敛,无徇私黩货,罢市令司,曰:“物同则价同,宁有公私之异?”闽县里正苦督赋,革之。属县苦贵籴,便宜发常平赈之。海寇纵横,次第禽殄之。未几,闻金灭,京湖帅奉露布图上八陵,而江、淮有进取潼关、黄河之议。德秀以为忧,上封事曰:“移江、淮甲兵以守无用之空城,运江、淮金谷以治不耕之废壤,富庶之效未期,根本之弊立见。惟陛下审之重之。”
       召为户部尚书,入见,上迎谓曰:“卿去国十年,每切思贤。”乃以《大学衍义》进,复陈祁天永命之说,谓“敬者德之聚。仪狄之酒,南威之色,盘游弋射之娱,禽兽狗马之玩,有一于兹,皆足害敬”。上欣然嘉纳,改翰林学士、知制诰,时政多所论建。逾年,知贡举,已得疾,拜参知政事,同编修敕令、《经武要略》。三乞祠禄,上不得已,进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辞。疾亟,冠带起坐,迄谢事,犹神爽不乱。遗表闻,上震悼,辍视朝,赠银青光禄大夫。
       德秀长身广额,容貌如玉,望之者无不以公辅期之。立朝不满十年,奏疏无虑数十万言,皆切当世要务,直声震朝廷。四方人士诵其文,想见其风采。及宦游所至,惠政深洽,不愧其言,由是中外交颂。都城人时惊传倾洞,奔拥出关曰:“真直院至矣!”果至,则又填塞聚观不置。时相益以此忌之,辄摈不用,而声愈彰。及归朝,适郑清之挑敌,兵民死者数十万,中外大耗,尤世道升降治乱之机,而德秀则既衰矣。杜范方攻清之误国,且谓其贪黩更甚于前,而德秀乃奏言:“此皆前权臣玩忄妻之罪,今日措置之失,譬如和、扁继庸医之后,一药之误,代为庸医受责。”其议论与范不同如此。然自侂胄立伪学之名以锢善类,凡近世大儒之书,皆显禁以绝之。德秀晚出,独慨然以斯文自任,讲习而服行之。党禁既开,而正学遂明于天下后世,多其力也。
       所著《西山甲乙稿》、《对越甲乙集》、《经筵讲义》、《端平庙议》、《翰林词草四六》、《献忠集》、《江东救荒录》、《清源杂志》、《星沙集志》。既薨,上思之不置,谥曰文忠。
       魏了翁,字华父,邛州蒲江人。年数岁,从诸兄入学,俨如成人。少长,英悟绝出,日诵千余言,过目不再览,乡里称为神童。年十五,著《韩愈论》,抑扬顿挫,有作者风。
       庆元五年,登进士第。时方讳言道学,了翁策及之。授佥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厅公事,尽心职业。嘉泰二年,召为国子正。明年,改武学博士。开禧元年,召试学士院。韩侂胄用事,谋开边以自固,遍国中忧骇而不敢言。了翁乃言:“国家纪纲不立,国是不定,风俗苟偷,边备废弛,财用凋耗,人才衰弱,而道路籍籍,皆谓将有此北伐之举,人情恟恟,忧疑错出。金地广势强,未可卒图,求其在我,未见可以胜人之实。盍亦急于内修,姑逭外攘。不然,举天下而试于一掷,宗社存亡系焉,不可忽也。”策出,众大惊。改秘书省正字。御史徐柟即劾了翁对策狂妄,独侂胄持不可而止。
       明年,迁校书郎,以亲老乞补外,乃知嘉定府。行次江陵,蜀大将吴曦以四川叛,了翁策其必败。又明年,曦诛,蜀平,了翁奉亲还里。侂胄亦以误国诛。朝廷收召诸贤,了翁预焉。会史弥远入相专国事,了翁察其所为,力辞召命。丁生父忧,解官心丧,筑室白鹤山下,以所闻于辅广、李燔者开门授徒,士争负笈从之。由是蜀人尽知义理之学。
       差知汉州。汉号为繁剧,了翁以化善俗为治。首蠲积逋二十余万,除科抑卖酒之弊,严户婚交讦之禁,复为文谕以厚伦止讼,其民敬奉条教不敢犯。会境内桥坏,民有压死者,部使者以闻,诏降官一秩、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未数月,复元官、知眉州。眉虽为文物之邦,然其俗习法令,持吏短长,故号难治。闻了翁至,争试以事。乃尊礼耆耇,简拔俊秀,朔望诣学宫,亲为讲说,诱掖指授,行乡饮酒礼以示教化,增贡士员以振文风。复蟆颐堰,筑江乡馆,利民之事,知无不为。士论大服,俗为之变,治行彰闻。
       嘉定四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公事。八年,兼提举常平等事,迁转运判官。戢吏奸,询民瘼,举刺不避权右,风采肃然。上疏乞与周惇颐、张载、程颢、程颐锡爵定谥,示学者趣向,朝论韪之,如其请。遂宁阙守,了翁行郡事。即具奏乞修城郭备不虞,廷议靳其费,了翁增埤浚隍,如待敌至者。后一年,溃卒攻掠郡县,知其有备不敢逞,人始服豫防之意。十年,迁直秘阁、知泸州、主管潼川路安抚司公事。丁母忧,免丧,差知潼川府。约己裕民,厥绩大著。若游似、吴泳、牟子才,皆蜀名士,造门受业。
       十五年,被召入对,疏二千余言。首论人与天地一本,必与天地相似而后可以无旷天位,并及人才、风俗五事,明白切畅。又论郡邑强干弱枝之弊,所宜变通。盖自了翁去国十有七年矣,至是上迎劳优渥,嘉纳其言。进兵部郎中,俄改司封郎中兼国史院编修官。转对,论江、淮、襄、蜀当分为四重镇,择人以任,虚心以听,假以事权,资以才用,为联络守御之计。次论蜀边垦田及实录阙文等事,皆下其章中书。十六年,为省试参详官,迁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
       十七年,迁秘书监,寻以起居舍人再辞而后就列。入奏,极言事变倚伏、人心向背、疆埸安危、邻寇动静,其几有五,谓:“宜察时几而共天命,尊道揆而严法守,集思广益,汲汲图之,不犹愈于坐观事会,而听其势之所趋乎?”又论士大夫风俗之弊,谓:“君臣上下同心一德,而后平居有所补益,缓急有所倚仗。如人自为谋,则天下之患有不可终穷者。今则面从而腹诽,习谀而踵陋,臣实惧焉。盍亦察人心之邪正,推世变之倚伏,开拓规模,收拾人物,庶几临事无乏人之叹。”其言剀切,无所忌避,而时相始不乐矣。
       宁宗崩,理宗自宗室入即位,时事忽异,了翁积忧成疾,三疏求闲不得请,迁起居郎。明年,改元宝庆,雷发非时,上有“朕心终夕不安”之语,了翁入对,即论:“人主之心,义理所安,是之谓天,非此心之外,别有所谓天地神明也。陛下盍即不安而求之,对天地,事太母,见群臣,亲讲读,皆随事反求,则大本立而无事不可为矣。”又论:“讲学不明,风俗浮浅,立朝无犯颜敢谏之忠,临难无仗节死义之勇。愿敷求硕儒,丕阐正学,图为久安长治之计。”又请申命大臣,于除授之际,公听并观,然后实意所孚,善类皆出矣。
       属济王黜削以死,有司顾望,治葬弗虔。了翁每见上,请厚伦纪,以弭人言。应诏言事者十余人,朝士惟了翁与洪咨夔、胡梦昱、张忠恕所言能引义劘上,最为切至,而了翁亦以疾求去。右正言李知孝劾梦昱窜岭南,了翁出关饯别,遂指了翁首倡异论,将击之,弥远犹外示优容。俄权尚书工部侍郎,了翁力以疾辞,乃以集英殿修撰知常德府。越二日,谏议大夫朱端常遂劾了翁欺世盗名,朋邪谤国,诏降三官、靖州居住。初,了翁再入朝,弥远欲引以自助,了翁正色不挠,未尝私谒。故三年之间,循格序迁,未尝处以要地。了翁至靖,湖、湘、江、浙之士,不远千里负书从学。乃著《九经要义》百卷,订定精密,先儒所未有。
       绍定四年复职,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五年,改差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知遂宁府,辞不拜。进宝章阁待制、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泸大藩,控制边面二千里,而武备不修,城郭不治。了翁乃奏葺其城楼橹雉堞,增置器械,教习牌手,申严军律,兴学校,蠲宿负,复社仓,创义冢,建养济院。居数月,百废具举。弥远薨,上亲庶政,进华文阁待制,赐金带,因其任。
       了翁念国家权臣相继,内擅国柄,外变风俗,纲常沦斁,法度堕弛,贪浊在位,举事弊蠹,不可涤濯。遂应诏上章论十弊,乞复旧典以彰新化:“一曰复三省之典以重六卿,二曰复二府之典以集众议,三曰复都堂之典以重省府,四曰复侍从之典以来忠告,五曰复经筵之典以熙圣学,六曰复台谏之典以公黜陟,七曰复制诰之典以谨命令,八曰复听言之典以通下情,九曰复三衙之典以强主威,十曰复制阃之典以黜私意。疏列万言,先引故实,次陈时弊,分别利害,粲若白黑。上读之感动,即于经筵举之成诵。其后,旧典皆复其初。
       臣庶封章多乞召还了翁及真德秀,上因民望而并招之,用了翁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入对,首乞明君子小人之辨,以为进退人物之本,以杜奸邪窥伺之端。次论故相十失犹存,又及修身、齐家、选宗贤、建内小学等,皆切于上躬者。他如和议不可信,北军不可保,军实财用不可恃,凡十余端。复口奏利害,昼漏下四十刻而退。兼同修国史兼侍读,俄兼吏部尚书。经帏进读,上必改容以听,询察政事,访问人才。复条十事以献,皆苦心空臆,直述事情,言人所难。上悉嘉纳,且手诏奖谕。又奏乞收还保全弥远家御笔,乞定赵汝愚配享宁庙,乞趣崔与之参预政事,乞定履亩之令以宽民力,乞诏从臣集议以救楮弊,乞储阃才以备缓急。又因进故事:如储人才、凝国论,如力图自治之策,如下罪己之诏,如分别襄、黄二帅是非,如究见黄陂叛卒利害,如分任诸帅区处降附。
       还朝六阅月,前后二十余奏,皆当时急务。上将引以共政,而忌者相与合谋排摈,而不能安于朝矣。执政遂谓近臣惟了翁知兵体国,乃以端明殿学士、同佥书枢密院事督视京湖军马。会江、淮督府曾从龙以忧畏卒,并以江、淮付了翁。朝论大骇,以为不可,三学亦上书争之。适边警沓至,上心焦劳,了翁嫌于避事,既五辞弗获,遂受命开府,宣押同二府奏事,上勉劳尤至。寻兼提举编修《武经要略》,恩数同执政,进封临邛郡开国侯,又赐便宜诏书如张浚故事。朝辞,面赐御书唐人严武诗及“鹤山书院”四大字,仍赐金带鞍马,诏宰臣饮饯于关外。乃酌上下流之中,开幕府江州,申儆将帅,调遣援师,褒死事之臣,黜退懦之将,奏边防十事。甫二旬,召为佥书枢密院事。赴阙奏事,时以疾力辞不拜。盖在朝诸人始谋假此命以出了翁,既出,则复以建督为非,虽恩礼赫奕,而督府奏陈动相牵制,故遽召还,前后皆非上意也。
       寻改资政殿学士、湖南安抚使、知潭州,复力辞,诏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未几,改知绍兴府、浙东安抚使。嘉熙元年,改知福州、福建安抚使。累章乞骸骨,诏不允。疾革,复上疏。门人问疾者,犹衣冠相与酬答,且曰:“吾平生处己,澹然无营。”复语蜀兵乱事,蹙额久之,口授遗奏,少焉拱手而逝。后十日,诏以资政殿大学士、通奉大夫致仕。
       遗表闻,上震悼,辍视朝,叹惜有用才不尽之恨。诏赠太师,谥文靖,赐第宅苏州,累赠秦国公。
       所著有《鹤山集》、《九经要义》、《周易集义》、《易举隅》、《周礼井田图说》、《古今考》、《经史杂抄》、《师友雅言》。
       廖德明,字子晦,南剑人。少学释氏,及得龟山杨时书,读之大悟,遂受业朱熹。登乾道中进士第。知莆田县。民有奉淫祠者,罪之,沉像于江。会有显者欲取邑地广其居,德明不可,守会僚属谕之,德明曰:“太守,天子守土之臣,未闻以土地与人者。”守乃惭服。
       累官知浔州,有声。诸司且交荐之,德明曰:“今老矣,况以道徇人乎?”固辞不受。选广东提举刑狱,弹劾不避权要。岁当荐士,朝贵多以书托之,德明曰:“此国家公器也。”悉不启封还之。有乡人为主簿,德明闻其能,荐之。会德明行县,簿感其知己,置酒延之,悉假富人觞豆甚盛。德明怒曰:“一主簿乃若是侈耶?必贪也。”于是追还荐章,其公严类此。
       时盗陷桂阳,迫韶,韶人惧,德明燕笑自如,遣将弛击,而亲持小麾督战,大败之。乃分戍守,远斥堠,明审赏罚,宣布威信,韶晏然如平时。徙知广州,迁吏部左选郎官,奉祠,卒。
       德明初为浔州教授,为学者讲明圣贤心学之要,手植三柏于学,浔士爱敬之如甘棠。在南粤时,立师悟堂,刻朱熹《家礼》及程氏诸书。公余,延僚属及诸生亲为讲说,远近化之。尝语人以仕学之要曰:“德明自始仕,以至为郡,惟用三代直道而行一句而已。”有《槎溪集》行于世。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传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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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
卷三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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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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