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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四百一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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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行简 范钟 游似 赵葵(兄范) 谢方叔
       乔行简,字寿朋,婺州东阳人。学于吕祖谦之门。登绍熙四年进士第。历官知通州,条上便民事。主管户部架阁,召试馆职,为秘书省正字兼枢密院编修官。升秘书郎,为淮西转运判官,知嘉兴府。改淮南转运判官兼淮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言金有必亡之形,中国宜静以观变。因列上备边四事。会近臣有主战者,师遂出,金人因破蕲、黄。移浙西提点刑狱兼知镇江府。迁起居郎兼国子司业,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兼侍讲。寻迁宗正少卿、秘书监,权工部侍郎,皆任兼职。
       理宗即位,行简贻书丞相史弥远,请帝法孝宗行三年丧。应诏上疏曰:
       求贤、求言二诏之颁,果能确守初意,深求实益,则人才振而治本立,国威张而奸宄销。臣窃观近事,似或不然。夫自侍从至郎官凡几人,自监司至郡守凡几人,今其所举贤能才识之士又不知其几人也,陛下盖尝摭其一二欲召用之矣。凡内外小大之臣囊封来上,或直或巽,或切或泛,无所不有,陛下亦尝摭其一二见之施行且褒赏之矣。而天下终疑陛下之为具文。
       盖以所召者,非久无宦情决不肯来之人,则年已衰暮决不可来之人耳。彼风节素著、持正不阿、廉介有守、临事不挠者,论荐虽多,固未尝收拾而召之也。其所施行褒赏者,往往皆末节细故,无关于理乱,粗述古今,不至于抵触,然后取之以示吾有听受之意。其间亦岂无深忧远识高出众见之表,忠言至计有补圣听之聪者,固未闻采纳而用之也。
       自陛下临御至今,班行之彦,麾节之臣,有因论列而去,有因自请而归。其人或以职业有闻,或以言语自见,天下未知其得罪之由,徒见其置散投闲,倏来骤去,甚至废罢而镌褫,削夺而流窜,皆以为陛下黜远善士,厌恶直言。去者遂以此而得名,朝廷乃因是而致谤,其亦何便于此。夫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治乱安危,莫不由此。
       又言:“敬天命,伸士气。”时帝移御清燕殿,行简奏“愿加畏谨”,且言:“群贤方集,愿勿因济王议异同,致有涣散。”升兼侍读,兼国子祭酒、吏部侍郎,权礼部尚书。权刑部尚书,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进签书枢密院事。
       太后崩,疏言:
       向者,陛下内廷举动,皆有禀承。小人纵有蛊惑干求之心,犹有所忌惮而不敢发,今者,安能保小人之不萌是心?陛下又安能保圣心之不无少肆?陛下为天下君,当懋建皇极,一循大公,不私应徇小人为其所误。
       凡为此者,皆戚畹肺肝之亲,近习贵幸之臣,奔走使令之辈。外取货财,内坏纲纪。上以罔人君之聪明,来天下之怨谤;下以挠官府之公道,乱民间之曲直。纵而不已,其势必至于假采听之言而伤动善类,设众人之誉而进拔憸人,借纳忠效勤之意而售其阴险巧佞之奸。日积月累,气势益张,人主之威权,将为所窃弄而不自知矣。
       陛下衰绖在身,愈当警戒,宫庭之间既无所严惮,嫔御之人又视昔众多,以春秋方富之年,居声色易纵之地,万一于此不能自制,必于盛德大有亏损。愿陛下常加警省。
       又论火灾求言,乞取其切者付外行之。又论许国不当换文资,其当虑者有五;郑损不当帅蜀。
       又言:“时青者,以官则国家之节度,以人则边陲之大将,一旦遽为李全所戕,是必疑其终为我用,虑变生肘腋,故先其未发驱除之。窃意军中必有愤激思奋之人,莫若乘势就淮阴一军拔其尤者以护其师,然后明指杀青者之姓名,俾之诛戮,加赠恤之典于青,则其势自分,而吾得籍此以制之,则可折其奸心而存吾之大体。不然,跋扈者专杀而不敢诛,有功者见杀而不敢诉,彼知朝廷一用柔道而威断不施,乌保其不递相视效?则其所当虑者,不独李全一人而已。”
       又言:“山阳民散财殚,非凶贼久安之地,当日夜为鸱张之计。扬州城坚势壮,足以坐制全淮,此曹未必无窥伺之心,或为所入,则淮东俱非我有,不可不先为之虑也。”又请屯驻重兵海道,内为吴、越之捍蔽,外为南北之限制。
       又论:“李全攻围泰州,剿除之兵今不可已。此贼气貌无以逾人,未必有长算深谋,直剽捍勇决,能长雄于其党耳,况其守泗之西城则失西城,守下邳则失下邳,守青社则失青社,既又降北,此特败军之将。十年之内,自白丁至三孤,功薄报丰,反背义忘恩,此天理人情之所共愤,惟决意行之。”后皆如行简所料。拜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时议收复三京,行简在告,上疏曰:
       八陵有可朝之路,中原有可复之机,以大有为之资,当有可为之会,则事之有成,固可坐而策也。臣不忧出师之无功,而忧事力之不可继。有功而至于不可继,则其忧始深矣。夫自古英君,必先治内而后治外。陛下视今日之内治,其已举乎,其未举乎?向未揽权之前,其敞凡几?今既亲政之后,其已更新者凡几?欲用君子,则其志未尽伸;欲去小人,则其心未尽革。上有厉精更始之意,而士大夫之苟且不务任责者自若。朝廷有禁包苴、戒贪墨之令,而州县之黩货不知盈厌者自如。欲行楮令,则外郡之新券虽低价而莫售;欲平物价,则京师之百货视旧直而不殊。纪纲法度,多颓弛而未张;赏刑号令,皆玩视而不肃。此皆陛下国内之臣子,犹令之而未从,作之而不应,乃欲阖辟乾坤,混一区宇,制奸雄而折戎狄,其能尽如吾意乎?此臣之所忧者一也。
       自古帝王,欲用其民者,必先得其心以为根本。数十年来,上下皆怀利以相接,而不知有所谓义。民方憾于守令,缓急岂有效死勿去之人;卒不爱其将校,临陈岂有奋勇直前之士。蓄怨含愤,积于平日,见难则避,遇敌则奔,惟利是顾,皇恤其他。人心如此,陛下曾未有以转移固结之,遽欲驱之北乡,从事于锋镝,忠义之心何由而发?况乎境内之民,困于州县之贪刻,厄于势家之兼并,饥寒之氓常欲乘时而报怨,茶盐之寇常欲伺间而窃发,萧墙之忧凛未可保。万一兵兴于外,缀于强敌而不得休,潢池赤子,复有如江、闽、东浙之事,其将奈何?夫民至愚而不可忽,内郡武备单弱,民之所素易也。往时江、闽、东浙之寇,皆藉边兵以制之。今此曹犹多窜伏山谷,窥伺田里,彼知朝廷方有事于北方,其势不能以相及,宁不又动其奸心?此臣之所忧者二也。
       自古英君,规恢进取,必须选将练兵,丰财足食,然后举事。今边面辽阔,出师非止一途,陛下之将,足当一面者几人?勇而能斗者几人?智而善谋者几人?非屈指得二三十辈,恐不足以备驱驰。陛下之兵,能战者几万?分道而趣京、洛者几万?留屯而守淮、襄者几万?非按籍得二三十万众,恐不足以事进取。借曰帅臣威望素著,以意气招徕,以功赏激劝,推择行伍即可为将,接纳降附即可为兵,臣实未知钱粮之所从出也。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千里馈粮,士有饥色。今之馈饷,累日不已,至于累月,累月不已,至于累岁,不知累几千金而后可以供其费也。今百姓多垂罄之室,州县多赤立之帑,大军一动,厥费多端,其将何以给之?今陛下不爱金币以应边臣之求,可一而不可再,可再而不可三。再三之后,兵事未已,欲中辍则废前功,欲勉强则无事力。国既不足,民亦不堪。臣恐北方未可图,而南方已先骚动矣。中原蹂践之余,所在空旷,纵使东南有米可运,然道里辽远,宁免乏绝,由淮而进,纵有河渠可通,宁无盗贼邀取之患?由襄而进,必须负载二十钟而致一石,亦恐未必能达。若顿师千里之外,粮道不继,当此之时,孙、吴为谋主,韩、彭为兵帅,亦恐无以为策。他日运粮不继,进退不能,必劳圣虑,此臣之所忧者三也。愿陛下坚持圣意,定为国论,以绝纷纷之说。
       不果从。进知枢密院事。
       时议御阅不果,反骤汰之,殿司军哄,为之黜主帅,罢都司官,给黄榜抚存,军愈呼噪。行简以闻,戮为首者二十余人,众乃帖息。寻拜右丞相,言“三京挠败之余,事与前异,但当益修战守之备。襄阳失守,请急收复。”或又陈进取之计,行简奏:“今内外事势可忧而不可恃者七。”言甚恳切,师得不出。
       端平三年九月,有事于明堂,大雷雨。行简与郑清之并策免。既去,而独趣召行简还京,留之,拜左丞相。援韩琦故事,乞以边防、财用分委三执政,请修中兴五朝国事。十上章请谢事。嘉熙三年,拜平章军国重事,封肃国公。每以上游重地为念,请建节度宣抚使,提兵戍夔。边事稍宁,复告老,章十八上。四年,加少师、保宁军节度使、醴泉观使,封鲁国公,淳祐元年二月,薨于家,年八十六。赠太师,谥文惠。
       行简历练老成,识量弘远,居官无所不言。好荐士,多至显达,至于举钱时、吴如愚,又皆当时隐逸之贤者。所著有《周礼总说》、《孔山文集》。
       范钟,字仲和,婺州兰溪人。嘉定二年,举进士。历官调武学博士,添差通判太平州,知徽州。召赴阙,迁刑部郎官,又迁尚右郎官兼崇政殿说书。进对,帝曰:“仁宗时甚多事。”钟对曰:“仁宗始虽多事,乃以忧勤致治。徽宗始虽无事,余患至于今日。”帝悦。寻迁吏部郎中兼说书,又迁秘书少监、国子司业兼国史编修、实禄检讨。拜起居郎兼祭酒,权兵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禄同修撰。迁兵部侍郎兼给事中,权兵部尚书兼侍讲,寻兼侍读。嘉熙三年,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四年,授参知政事。淳祐元年,乞归田里,不许。四年,知枢密院事,乞归田里。五年,特拜左丞相兼枢密使,封东阳郡公,再乞归田里,不许。六年,复请,许之。加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辞不拜,以保晚节,乃提举洞霄宫。九年正月,薨。
       钟为相,直清守法,重惜名器,虽无赫赫可称,而清德雅量,与杜范、李宗勉齐名。赠少师,谥文肃。所著书有《礼记解》。
       游似,字景仁,利路提点刑狱仲鸿之子。嘉定十四年进士,历官为大理司直,升大理寺丞,迁太常丞兼权兵部郎官。迁秘书丞兼权考功郎中、直秘阁、夔路转运判官,移潼川提点刑狱兼提举常平。请封谥田锡,从之。迁军器监、宗正少卿兼权枢密都承旨。
       时暂兼权礼部侍郎兼侍讲、权礼部侍郎。有事于明堂,似上疏言:“欲尽事天之礼,当尽敬天之心。心存则政事必适其宜,言动必当其理,雨蛇菴循其序,夷夏必安其生。”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权礼部尚书兼侍读。言:“军赏冒滥,请给告之制,奏功者书填真命付之,候从军十年,别能立功,升至统领已上,方许从所属保明申朝廷,立名给告,则冒滥者革,功劳者劝。”
       迁礼部尚书兼给事中兼修国史、实录院修撰,权工部侍郎,充四川宣抚司参赞军事兼给事中。迁吏部尚书,入侍经幄。帝问:“唐太宗贞观治效何速如是?”似对曰:“人主一念之烈,足以旋乾转坤。或谓霸图速而王道迟,不知一日归仁,期月而可,王道曷尝不速。一念有时间断,则无以挽回天下之大势。至于忧勤,既切宸念,而佐理非人,亦何以布宣九重之实。”乃摭太宗事以陈,且谓:“太宗矜心易启,渐弗克终,仅止贞观之治。陛下嗣服十有五年,艰危之势滋甚,回视太宗治效敏速、相越乃尔。意者亲儒而从谏,敬畏以检身,未若贞观之超卓乎?节用以致爱,选廉以共理,未若贞观之切至乎?愿陛下益加圣心。”
       嘉熙三年正月,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封南充县伯。八月,拜参知政事。四年闰月,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淳祐四年,提举万寿观兼侍读,仍奉朝请,授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进爵郡公。五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十上章,乞归田里,帝不许。七年,特授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爵国公。十一年,转两官致仕,薨。特赠少师。
       赵葵,字南仲,京湖制置使方之子。初生时,或梦南岳神降其家。方在襄阳,命葵专督饮食共养之事。与兄范俱有志事功,方器之,聘郑清之、全子才为之师。又遣从南康李燔为有用之学。每闻警报,与诸将偕出,遇敌则深入死战,诸将惟恐失制置子,尽死救之,屡以此获捷。一日,方赏将士,恩不偿劳,军欲为变。葵时十二三,觉之,亟呼曰:“此朝廷赐也,本司别有赏赍。”军心赖一言而定,人服其机警。
       嘉定十年,金将高琪、乌古论庆寿犯襄阳,围枣阳。时边烽久熄,金兵猝至,人情震惧。方帅范、葵往战,败走之。十三年,方遣葵及都统扈再兴攻金人至高头。高头,金人必守之处也,出劲兵拒战,葵率先锋奋击,再兴继进歼之。翼日,进次邓州,金人阻沘河以拒。葵麾军进击,杨义诸将继至,金兵亦大出合战,大破之,俘斩及降者几二万,获万户而下十数人,夺马八百,逐北直傅城下而还。
       十四年,金人犯蕲州,葵与范攻唐、邓。方命之曰:“不克敌,毋相见也。”三月丁亥,至唐州,薄城而陈。金大将阿海引兵出战,葵帅精骑赴敌,再兴从之,大捷,斩馘万余。金人闭门不出。时金人陷蕲州者至久长,数十骑出山椒,葵帅杨大成以十四骑逐之。金骑渐益至数百,葵力战连破之,而金步骑大集。会范、再兴军合战,至夜分始解。庚寅,官军分二阵,范将左,再兴将右,葵帅突骑左右策应。金人背山亦分为二以相当,而不先动。范曰:“金人必复谋夜战以幸胜,乃预备大鼓,令军中闻叠鼓声始动,若彼未至五十步内而辄动者斩。未几,金兵稍下山,再兴遽冲之,果为敌所乘,遂逼范军。范叠鼓麾军突斗,葵继进,歼金兵数千。敌并力向再兴,葵率土豪祝文蔚等以精骑横冲之,金人僵尸相属。复相持至夜分,金人虽敛,而阵如故。范、葵急会将校,选死士数千,黎明四面奋击,唤声撼山谷。金人走,乘胜逐北,斩首数千级,副统军投戈降,拔所掠子女万余,得辎重器械山积。补葵承务郎、知枣阳军,范授安抚司内机。
       方卒,十五年,起复直秘阁、通判庐州,进大理司直、淮西安抚参议官。十七年,李全往青州,淮东制置使许国檄葵议兵。葵至曰:“君侯欲图贼,而坐贼阱中,悔已无及,惟有重帐前兵,犹足制之尔。”国曰:“兵不能集,集不能精,奈何?”曰:“葵请视两路之兵,别其精锐,君侯留三万帐前,贼不敢动矣。”国曰:“不若集淮兵来阅,而君董之,既足示众,亦可选锐。”葵曰:“有兵之郡,必当冲要,守将岂可空壁以从制使命耶?必将力争于朝,分留自卫。一得朝命,必匿其强壮,遣老弱以备数。本欲选锐,适得其钝,本欲示众,适示单弱,徒启戎心。”国不听,卒败。
       宝庆元年,范知扬州,乞调葵以强勇、雄边军五千屯宝应备贼。葵在庐州,数费私钱会诸将球射,与制置使曾式中不合,葵去之。言者以为擅,遂奉祠。三年,起为将作监丞。
       绍定元年,出知滁州。二年,全将入浙西告籴,实欲觇畿甸也。初,全之献俘也,朝廷授以节钺,葵策其必叛,乃上书丞相史弥远曰:“此贼若止于得粟,尚不宜使轻至内地,况包藏祸心,不止告籴。若不痛抑其萌,则自此肆行无惮,所谓延盗入室,恐畿内有不可胜讳之忧。”至滁,以其地当贼冲,又与金人对境,实两淮门户,修城浚隍,经武不少暇。命秦喜守青平,赵必胜守万山,以壮形势。葵母疾,谒告省侍不得,刲股杂药以寄之。母卒,葵求解官,不许,不得已,卒哭复视事。
       全造舟益急,葵复致书史弥远曰:“李全既破盐城,反称陈知县自弃城,盖欲欺朝廷以款讨罪之师,彼得一意修舟楫,造器械,窥伺城邑,或直浮海以捣腹心,此其奸谋,明若观火。葵自闻盐城失守,日夕延颈以俟制帅之设施,今乃闻遣王节入盐城祈哀于逆。葵又闻遣二吏入山阳,请命于贼妇。堂堂制阃,如此举措,岂不堕贼计,贻笑天下、贻笑外夷乎?又闻张国明前此出山阳,已知贼将举盐城之兵,今若听国明言,更从阔略,则自此人心解体,万事涣散,社稷之忧有不可胜讳者。葵非欲张皇生事启衅,李全决非忠臣,非孝子。丞相苟听葵之言,翻然改图,发兵讨叛,则岂独可以强国势安社稷,葵父子世受国恩,亦庶几万一之报。使丞相不听葵言,不发兵讨贼,则岂特不可以强国势安社稷,而葵亦不知死所,不复可报君相之恩矣。一安一危,一治一乱,系朝廷之讨叛与不讨尔。淮东安则江南安,江南安则社稷安,社稷安则丞相安,丞相安则凡为国之臣子、为丞相之门人弟子莫不安矣。”
       又言于朝曰:“葵父子兄弟,世受国恩,每见外夷、盗贼侵侮国家,未尝不为忠愤所激。今大逆不道,邈视朝廷,负君相卵翼之恩,无如李全。前此畔逆未彰,犹可言也,今已破荡城邑,略无忌惮,若朝廷更从隐忍,则将何以为国?欲望特发刚断,名其为贼,即日命将遣师,水陆并进,诛锄此逆,以安社稷,以保生灵。葵虽不才,愿身许朝廷;如或不然,乞将葵早赐处分,以安边鄙,以便国事。”
       弥远犹未欲兴讨,参知政事郑清之赞决之。乃加葵直宝章阁、淮东提点刑狱兼知滁州。范刻日约葵,葵帅雄胜、宁淮、武定、强勇步骑万四千,命王鉴、扈斌、胡显等将之,以葵兼参议官。显,颖之兄也,拳力绝人,方在襄阳,每出师必使显及葵各领精锐分道赴战,摧坚陷阵,聚散离合,前无劲敌,以功至检校太尉。
       已而,全攻扬州东门,葵亲出搏战。贼将张友呼城门请葵出,及出,全在隔壕立马相劳苦。左右欲射全,葵止之,问全来何为?全曰:“朝廷动见猜疑,今复绝我粮饷,我非背叛,索钱粮耳。”葵曰:“朝廷资汝钱粮,宠汝官职,盖不赀矣。待汝以忠臣孝子,而乃反戈攻陷城邑,朝廷安得不绝汝钱粮。汝云非叛,欺人乎?欺天乎?”切责之言甚多,全无以对,弯弓抽矢向葵而去。于是数战皆捷。四年正月壬寅,遂杀全。事见《全传》。进葵福州观察使、左骁卫上将军,葵辞不受。八月,召封枢密院禀议,受宝章阁待制、枢密副都承旨,依旧职仍落起复,寻进兵部侍郎。
       六年十一月,诏授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入对,帝曰:“卿父子兄弟,宣力甚多,卿在行阵又能率先士卒,捐身报国,此尤儒臣之所难,朕甚嘉之。”葵顿首谢曰:“臣不佞,忠孝之义,尝奉教于君子,世受国恩,当捐躯以报陛下。”
       端平元年,朝议收复三京,葵上疏请出战,乃授权兵部尚书、京河制置使,知应天府、南京留守兼淮东制置使。时盛暑行师,汴堤破决,水潦泛溢,粮运不继,所复州郡,皆空城,无兵食可因。未几,北兵南下,渡河,发水闸,兵多溺死,遂溃而归。范上表劾葵,诏与全子才各降一秩,授兵部侍郎、淮东制置使,移司泗州。
       嘉熙元年,以宝章阁学士知扬州,依旧制置使。二年,以应援安丰捷,奏拜刑部尚书,进端明殿学士,特予执政恩例,复兼本路屯田使。葵前后留扬八年,垦田治兵,边备益饬。淳祐二年,进大学士、知潭州、湖南安抚使,改福州。
       三年,葬其母,乞追服终制,不允。葵上疏曰:“移忠为孝,臣子之通谊;教孝求忠,君父之至仁。忠孝一原,并行不悖。故曰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臣不佞,戒谨持循,惟恐先坠。往岁叨当事任,服在戎行,偕同气以率先,冒万死而不顾,捐躯戡难,效命守封,是以孝事君之充也。陛下昭示显扬,优崇宠数,使为人子者感恩,为人亲者知劝矣。臣昨于草土,被命起家,勉从权制,先国家之急而后亲丧也。今释位去官,已追服居庐,乞从彝制。”又不许。再上疏曰:“臣昔者奉诏讨逆,适丁家难,闵然哀疚之中,命以驱驰之事,移孝为忠,所不敢辞。是臣尝先国家之急,而效臣子之义矣。亲恩未报,浸逾一纪,食稻衣锦,俯仰增愧。且臣业已追衰麻之制,伸苫块之哀,负土成坟,倚庐待尽,丧事有进而无退,固不应数月而除也。”乃命提举洞霄宫,不拜。
       淳祐四年,授同知枢密院事。疏奏:“今天下之事,其大者有几?天下之才,其可用者有几?吾从其大者而讲明之,疏其可用者而任使之。有勇略者治兵,有心计者治财,宽厚者任牧养,刚正者持风宪。为官择人,不为人而择官。用之既当,任之既久,然后可以责其成效。”又乞“亟与宰臣讲求规画,凡有关于宗社安危治乱之大计者条具以闻,审其所先后缓急以图筹策,则治功可成,外患不足畏”。又乞“创游击军三万人以防江”。诏从之。十二月,拜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又特授枢密使兼参知政事、督视江、淮、京西、湖北军马,封长沙郡公。寻知建康府、行宫留守、江东安抚使。
       九年,特授光禄大夫、右丞相兼枢密使,封信国公。四上表力辞,言者以宰相须用读书人,罢为观文殿学士,充醴泉观使兼侍读,仍奉朝请。寻判潭州、湖南安抚使,加特进。宝祐二年,宣抚广西。三年,改镇荆湖,城荆门及郢州。改授湖南路安抚使、判潭州,再辞,依旧职醴泉观使。五年,进少保、宁远军节度使,进封魏国公、醴泉观使兼侍读。四辞,免。开庆元年,判庆元府、沿海制置使,寻授沿江、江东宣抚使,置司建康府,任责隆兴府、饶州江州徽州两界防拓调遣,时暂兼判建康府、行宫留守,寻授江东西宣抚使,节制调遣饶、信、袁、临江、抚、吉、隆兴官军民兵。访问百姓疾苦,罢行黜陟,并许便宜从事。
       景定元年,授两淮宣抚使、判扬州,进封鲁国公,寻奉祠。咸淳元年,加少傅。二年,乞致仕,特授少师、武安军节度使,进封冀国公。舟次小孤山,薨,年八十一。是夕,五洲星陨如箕。赠太傅,谥忠靖。
       范字武仲,少从父军中。嘉定十三年,尝与弟葵歼金人于高头。十四年,出师唐、邓,范与葵监军。孟宗政时知枣阳,惮于供亿,使人问曰:“金人在蕲、黄,而君攻唐、邓,何也?”范曰:“不然,彻襄阳之备以救蕲、黄,则唐、邓必将蹑吾后。且蕲、黄之寇正锐,曷若先捣唐、邓以示有余,唐、邓应我之不暇,则吾圉不守而自固,寇在蕲、黄师日以老,然后回师蹙之,可胜敌而无后患。”又败金人于久长,与弟葵俱授制置安抚司内机,事具《葵传》。
       十五年,丁父忧,起复直秘阁、通判扬州。十六年,为军器监丞,以直秘阁知光州。十七年,入为知大宗正丞、刑部侍郎、试将作监兼权知镇江府。进直徽猷阁、知扬州、淮东安抚副使。刘全、王文信二军老幼留扬州,范欲修军政,惧其徒漏泄兵机,乃时馈劳。二家既大喜,范即遗徐晞稷书,令教二人挈家归楚,二人从之,范厚赍以遣。有孙海者,其众亦八百。范并请抽还楚州,又请创马军三千,招游手之强壮者及籍牢城重役人充之。别籍民为半年兵,春夏在田,秋冬教阅。官免建砦而私不废农。
       彭义斌使统领张士显见范,请合谋讨李全。范告于制置使赵善湘曰:“以义斌蹙全,如山压卵;然必请而后讨者,知有朝廷也。失此不右,而右凶徒,则权纲解纽矣。万一义斌无朝命而成大勋,是又唐藩镇之事,非计之得也。莫若移扬州增戍之兵往盱眙,而四总管兵各留半以备金人,余皆起发,择一能将统之,命葵摘淮西精锐万人与会于楚州,出许浦海道,五十艘入淮,以断贼归路,密约义斌自北攻之,事无不济。四总管权位相侔,刘琸虽能得其欢心,而不能制其死命。如用琸,须令亲履行阵,指踪四人,不可止坐筹帷幄也。”不报。
       范又曰:“国家讨贼则自此中兴,否则自此不振。若朝廷不欲张皇,则范乃提刑,职在捕盗,但令范以本路兵措置楚州盐贼,范当调时青、张惠两军之半,及其船数百,径薄楚城,以遏贼路,调夏全、范成进之半,据涟、海而守之,又移扬州之戍以戍盱眙。然得亲提精锐雄胜、强勇等就时青于城外,示贼以形势,谕贼以祸福,贼必自降。若犹拒守,则南北军民杂处,必有内应者矣。别约义斌攻之于北,山阳下则进驻涟、海以应之,抚归附家属以离其党,不出半月,此贼必亡。若是,则不调许浦水军,但得赵葵三千人亦足矣。若朝廷惮费,则全有豫买军需钱二十万在真州,且涟、楚积聚,多自足用。”
       丞相史弥远报范书,令谕四总管各享安靖之福。范所遣计议官闻之,曰:“但恐祸根转深,不得安靖尔。”各挥涕而归。会全且至,范又献计曰:“抚机不发,事已无及。侯景困丧河南,致毒萧氏;今逆全不得志于义斌,而复虑四总管应之,归据旧巢,其谋必急。然蹙之于丧败之余者易,图之于休息之后者难;矧四总管合谋章露,必难遂已。但事机既变,局面不同。若庙算果定,不欲出教令,但得密易指授,范一切伏藏不动,只约义斌,使自彼攻其所必救,则机会在我,而前日之策可用矣。”还报,戒范无出位专兵。
       范乃为书谢庙堂,且决之曰:“今上自一人,下至公卿百执事,又下至士民军吏,无不知祸贼之必反。虽先生之心,亦自知其必反也。众人知之则言之,先生知而独不言,不言诚是也。内无卧薪尝胆之志,外无战胜攻取之备,先生隐忍不言而徐思所以制之,此庙谟所以为高也。然以抚定责之晞稷,而以镇守责之范。责晞稷者函人之事也,责范者矢人之事也。既责范以惟恐不伤人之事,又禁其为伤人之痛,恶其为伤人之言,何哉?其祸贼见范为备,则必忌而不得以肆其奸,他日必将指范为首祸激变之人,劫朝廷以去范。先生始未之信也,左右曰可,卿大夫曰可,先生必将曰:‘是何惜一赵范而不以纾祸哉?’必将缚范以授贼,而范遂为宋晁错。虽然,使以范授贼而果足以纾国祸,范死何害哉?谚曰:‘护家之狗,盗贼所恶。’故盗贼见有护家之狗,必将指斥于主人,使先去之,然后肆穿窬之奸而无所忌。然则杀犬固无益于弭盗也。欲望矜怜,别与闲慢差遣。”弥远得书,为之动心。
       二年春,奉祠。三年,知安庆府,未行,改知池州,继兼江东提举常平。弥远访将材于葵,葵以范对。进范直敷文阁、淮东提点刑狱兼知滁州。范曰:“弟而荐兄,不顺。”以母老辞。乃上书弥远曰:“淮东之事,日异日新。然有淮则有江,无淮则长江以北,港氵义芦苇之处,敌人皆可潜师以济,江面数千里,何从而防哉。今或谓巽辞厚惠可以啖贼,而不知陷彼款兵之计。或谓敛兵退屯可以缓贼,而不知成彼深入之谋。或欲行清野以婴城,或欲聚乌合而浪战,或以贼词之乍顺乍逆而为喜惧,或以贼兵之乍进乍退而为宽紧,皆失策也。失策则失淮,失淮则失江,而其失有不可胜讳者矣。夫有遏寇之兵,有游击之兵,有讨贼之兵。今宝应之逼山阳,天长之逼盱眙,须各增戍兵万人,遣良将统之,贼来则坚壁以挫其锋,不来则耀武以压其境;而又观衅伺隙,时遣偏师掩其不备,以示敢战,使虽欲深入而畏吾之捣其虚,此遏寇之兵也。盱眙之寇,素无储蓄,金人亦无以养之,不过分兵掳掠而食;当量出精兵,授以勇校,募土豪,出奇设伏以剿杀之,此游击之兵也。惟扬、金陵、合肥,各聚二三万人,人物必精,将校必勇,器械必利,教阅必熟,纪律必严,赏罚必公,其心术念虑必人人思亲其上而死其长;信能行此,半年而可以强国,一年而可讨贼矣。贼既不能深入,掳掠复无所获,而又怀见讨之恐,则必反而求赡于金;金无余力及此,则必怨之怒之,吾于是可以嫁祸于金人矣。或谓扬州不可屯重兵,恐连贼祸,是不然。扬州者,国之北门,一以统淮,一以蔽江,一以守运河,岂可无备哉。善守者,敌不知所攻。今若设宝应、天长二屯以扼其冲,复重二三帅阃以张吾势,贼将不知所攻,而敢犯我扬州哉?设使贼不知兵势而犯扬州,是送死矣。”朝廷乃召范禀议,复令知池州。
       绍定元年,试将作监、知镇江府。三年,丁母忧,求解官,不许。起复直徽猷阁、淮东安抚副使。寻转右文殿修撰,赐章服金带。不得已,卒哭复视事。又为书告庙堂:“请罢调停之议,一请檄沿江制置司,调王明本军驻泰兴港以扼泰州下江之捷径;一请檄射阳湖人为兵,屯其半高邮以制贼后,屯其半瓜州以扼贼前;一请速调淮西兵合滁阳、六合诸军图救江面。不然,范虽死江皋无益也。”朝旨乃许范刺射阳湖兵毋过二万人,就听节制。
       范又遗善湘书,曰:“今日与宗社同休戚者,在内惟丞相,在外惟制使与范及范弟葵耳。贼若得志,此四家必无存理。”于是讨贼之谋遂决,遂戮全。进范兵部侍郎、淮东安抚使兼知扬州兼江淮制置司参谋官,以次复淮东。加吏部侍郎,进工部尚书、沿江制置副使,权移司兼知黄州,寻兼淮西制置副使。未几,为两淮制置使、节制巡边军马,仍兼沿江制置副使。
       又进端明殿学士,京河关陕宣抚使、知开封府、东京留守兼江、淮制置使。入洛之师大溃,乃授京湖安抚制置使兼知襄阳府。范至,则倚王旻、樊文彬、李伯渊、黄国弼数人为腹心,朝夕酣狎,了无上下之序。民讼边防,一切废驰。属南北军将交争,范失于抚御。于是北军王旻内叛,李伯渊继之,焚襄阳北去;南军大将李虎不救焚,不定变,乃因之劫掠。城中官民尚四万七千有奇,钱粮在仓库者无虑三十万,弓矢器械二十有四库,皆为敌有。盖自岳飞收复百三十年,生聚繁庶,城高池深,甲于西陲,一旦灰烬,祸至惨也。言者劾范,降三官落职,依旧制置使。寻奉祠,以言罢;论者未已,再降两官,送建宁府居住。嘉熙三年,叙复官职,与宫观。四年,知静江府,后卒于家。
       谢方叔,字德方,威州人。嘉定十六年进士,历官监察御史。疏奏:“秉刚德以回上帝之心,奋威断以回天下之势,或者犹恐前习便嬖之人,有以私陛下之听而悦陛下之心,则前日之畏者怠,忧者喜,虑者玩矣。左右前后之人,进忧危恐惧之言者,是纳忠于上也;进燕安逸乐之言者,是不忠于上也。凡有水旱盗贼之奏者,必忠臣也;有谄谀蒙蔽之言者,必佞臣也。陛下享玉食珍羞之奉,当思两淮流莩转壑之可矜;闻管弦钟鼓之声,当思西蜀白骨如山之可念。”又言:“崇俭德以契天理,储人才以供天职,恢远略以需天讨,行仁政以答天意。”帝悦。差知衡州,除宗正少卿,又除太常少卿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
       时刘汉弼、杜范、徐元杰相继死,方叔言:“元杰之死,陛下既为命官鞫狱,立赏捕奸,罪人未得,忠冤未伸。陛下苟不始终主持,将恐纪纲扫地,而国无以为国矣。”迁殿中侍御史,进对,言:“操存本于方寸,治乱系于天下。人主宅如法宫蠖濩之邃,朝夕亲近者左右近习承意伺旨之徒,往往觇上之所好,不过保恩宠、希货利而已。而冥冥之中,或有游扬之说,潜伏而莫之觉。防微杜渐,实以是心主之。”又言:“今日为两淮谋者有五:一曰明间谍,二曰修马政,三曰营山水砦,四曰经理近城之方田,五曰加重遏绝游骑及救夺掳掠之赏罚。”请行限田,请录朱熹门人胡安定、吕焘、蔡模,诏皆从之。
       权刑部侍郎兼权给事中,升兼侍讲,正授刑部侍郎,权国史编修、实录检讨。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淳祐九年,拜参知政事,封永康郡侯。十一年,特授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寻拜左丞相兼枢密使,进封惠国公。劝帝以爱身育德。
       属监察御史洪天锡论宦者卢允升、董宋臣,疏留中不下,大宗正寺丞赵崇璠移书方叔云:“阉寺骄恣特甚,宰执不闻正救,台谏不敢谁何,一新入孤立之察官,乃锐意出身攻之,此岂易得哉?侧耳数日,寂无所闻,公议不责备他人,而责备于宰相。不然,仓卒出御笔,某人授少卿,亦必无可遏之理矣,丞相不可谓非我责也。丞相得君最深,名位已极。傥言之胜,宗社赖之;言之不胜,则去。去则诸君必不容不争,是胜亦胜,负亦胜,况未必去耶。”方叔得书,有赧色。
       翼日,果得御笔授天锡大理少卿,而天锡去国。于是太学生池元坚、太常寺丞赵崇洁、左史李昴英皆论击允升、宋臣。而谗者又曰:“天锡之论,方叔意也。”及天锡之去,亦曰:“方叔意也。”方叔上疏自解,于是监察御史朱应元论方叔,罢相。既罢,允升、宋臣犹以为未快,厚赂太学生林自养,上书力诋天锡、方叔,且曰:“乞诛方叔,使天下明知宰相台谏之去,出自独断,于内侍初无预焉。”书既上,学舍恶自养党奸,相与鸣鼓攻之,上书以声其罪。乃授方叔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复以监察御史李衢两劾,褫职罢祠。后依旧职,与祠,起居郎召泽、中书舍人林存劾罢;监察御史章士元请更与降削,窜广南。景定二年,请致仕,乃叙复官职。
       度宗即位,方叔以一琴、一鹤、金丹一粒来进。丞相贾似道恐其希望,讽权右司郎官卢越、左司谏赵顺孙、给事中冯梦得、右正言黄镛相继请夺方叔官职封爵,制置使吕文德愿以己官赎其罪。咸淳七年,诏叙复致仕。八年卒。特赠少师,方叔在相位,子弟干政,若谗余玠之类是也。
       论曰:乔行简弘深好贤,论事通谏。范钟、游似同在相位,皆谨饬自将,而意见不侔。赵方豫计二子后当若何,而葵、范所立,皆如所言,所谓知子莫若父也。然宋自端平以来,捍御淮、蜀两边者,非葵材馆之士,即其偏裨之将。朝廷倚之,如长城之势。及其筋力既老,而卫国之志不衰,亦曰壮哉!谢方叔相业无过人者,晚困于权臣,至以玩好丹剂为人主寿,坐是贬削,有愧金镜多矣!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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