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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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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俊卿 虞允文 辛次膺
       陈俊卿,字应求,兴化人。幼庄重,不妄言笑。父死,执丧如成人。绍兴八年,登进士第,授泉州观察推官。服勤职业,同僚宴集,恒谢不往。一日,郡中失火,守汪藻走视之,诸掾属方饮某所,俊卿舆卒亦假之行,于是例以后至被诘,俊卿唯唯摧谢。已而知其实,问故,俊卿曰:“某不能止同僚之行,又资其仆,安得为无过。时公方盛怒,其忍幸自解,重人之罪乎?”藻叹服,以为不可及。
       秩满,秦桧当国,察其不附已,以为南外睦宗院教授。寻添通判南剑州,未上而桧死,乃以校书郎召。孝宗时为普安郡王,高宗命择端厚静重者辅导之,除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讲经辄寓规戒,正色特立。王好鞠戏,因诵韩愈谏张建封书以讽,王敬纳之。
       累迁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首言:“人主以兼听为美,必本至公;人臣以不欺为忠,必达大体。御下之道,恩威并施,抑骄将,作士气,则纪纲正而号令行矣。”遂劾韩仲通本以狱事附桧,冤陷无辜,桧党尽逐而仲通独全;刘宝总戎京口,恣掊克,且拒命不分戍;二人遂抵罪。汤思退专政,俊卿曰:“冬日无云而雷,宰相上不当天心,下不厌人望。”诏罢思退。
       时灾异数见,金人侵轶之势已形。俊卿乃疏言:“张浚忠荩,白首不渝,窃闻谗言其阴有异志。夫浚之得人心、伏士论,为其忠义有素。反是,则人将去之,谁复与为变乎?”疏入,未报,因请对,力言之,上始悟。数月,以浚守建康。又言:“内侍张去为阴沮用兵,且陈避敌计,摇成算,请按军法。”上曰:“卿可谓仁者之勇。”除权兵部侍郎。
       金主亮渡淮,俊卿受诏整浙西水军,李宝因之遂有胶西之捷。亮死,诏俊卿治淮东堡砦屯田,所过安辑流亡。金主褒新立,申旧好,廷臣多附和议。俊卿奏:“和戎本非得已,若以得故疆为实利,得之未必能守,是亦虚文而已。今不若先正名,名正则国威强,岁币可损。”因陈选将练兵、屯田减租之策,择文臣有胆略者为参佐,俾察军政、习戎务以储将材。
       孝宗受禅,言:“为国之要有三:用人、赏功、罚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愿留圣意。”迁中书舍人。时孝宗志在兴复,方以阃外事属张浚。以俊卿忠义,沈靖有谋,以本职充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奏曰:“吴璘得孤军深入,敌悉众拒战,久不决,危道也。两淮事势已急,盍分遣舟师直捣山东,彼必还师自救,而璘得乘胜定关中。我及其未至,溃其腹心,此不世之功也。”会主和议方坚,诏璘班师,亦召俊卿。奏陈十事:定规模,振纪纲,励风俗,明赏罚,重名器,遵祖宗之法,蠲无名之赋。
       隆兴初元,建都督府,俊卿除礼部侍郎参赞军事。张浚初谋大举北伐,俊卿以为未可。会谍报敌聚粮边地,诸将以为秋必至,宜先其未动举兵,浚乃请于朝出师。已而邵宏渊果以兵溃,俊卿退保扬州。主和议者幸其败,横议摇之。浚上疏待罪,俊卿亦乞从坐,诏贬两秩。谏臣尹穑附思退,议罢浚都督,改宣抚使治扬州。俊卿奏:“浚果不可用,别属贤将;若欲责其后效,降官示罚,古法也。今削都督重权,置扬州死地,如有奏请,台谏沮之,人情解体,尚何后效之图?议者但知恶浚而欲杀之,不复为宗社计。愿下诏戒中外协济,使浚自效。”疏再上,上悟,即命浚都督,且召为相,卒为思退、穑所挤,遣视师江、淮。俊卿累章请罪,以宝文阁待制知泉州,请祠,提举太平兴国宫。
       思退既窜,太学诸生伏阙下乞召俊卿。乾道元年,入对,上劳抚之,因极论朋党之弊。除吏部侍郎、同修国史。论人才当以气节为主,气节者,小有过当容之;邪佞者,甚有才当察之。钱端礼起戚里为参政,窥相位甚急,馆阁之士上疏斥之。端礼遣客密告俊卿,己即相,当引共政。深拒不听。翌日,进读《宝训》,适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预政,有深意,陛下宜谨守。”上首肯,端礼憾之。知建康府。逾年,授吏部尚书。
       时上未能屏鞠戏,将游猎白石。俊卿引汉桓灵、唐敬穆及司马相如之言力以为戒。上喜曰:“备见忠谠,朕决意用卿矣。朕在藩邸,知卿为忠臣。”后卿拜谢。
       受诏馆金使,遂拜同知枢密院事。时曾觌、龙大渊怙旧恩,窃威福,士大夫颇出其门。及俊卿馆伴,大渊副之,公见外,不交一语,大渊纳谒,亦谢不接。洪迈白俊卿:“人言郑闻除右史,某当除某官,信乎?”诘所从,迈以渊、觌告。具以迈语质于上,上曰:“朕曷尝谋及此辈,必窃听得之。”有旨出渊、觌,中外称快。
       金移文边吏,取前所俘。俊卿请报以“誓书云:俘虏叛亡是两事,俘虏发已多,叛亡不应遣。且本朝两淮民,上国俘虏亡虑数万,本朝未尝以为言,恐坏和议,使两境民不安。或至交兵,则屈直胜负有在矣。”
       镇江军帅戚方刻削军士,俊卿奏:“内臣中有主方者,当并惩之。”即诏罢方,以内侍陈瑶、李宗回付大理究脏状。十一月,当郊而雷,上内出手诏,戒饬大臣,叶颙、魏杞坐罢。俊卿参知政事。时四明献银矿,将召冶工即禁中锻之。俊卿奏:“不务帝王之大,而屑屑有司之细,恐为有识所窥。”从官梁克家、莫济俱求补外,俊卿奏:“二人皆贤,其去可惜。”于是劾奏洪迈奸险谗佞,不宜在左右,罢之。减福建钞盐,罢江西和籴、广西折米盐钱,蠲诸道宿逋金谷钱帛以巨万计,于是政事稍归中书矣。
       龙大渊死,上怜曾觌,欲召之。俊卿曰:“自出此两人,中外莫不称颂。今复召,必大失天下望。臣请先罢。”遂不召。殿前指挥使王琪被旨按视两淮城壁还,荐和州教授刘甄夫,得召。俊卿言:“琪荐兵将官乃其职,教官有才,何预琪事。”会扬州奏琪传旨增筑城已讫事,俊卿请于上,未尝有是命。俊卿曰:“若诈传上旨,非小故。”奏言:“人主万几,岂能尽防闲,所恃者纪纲、号令、赏罚耳。不诛琪,何所不为。”琪削秩罢官。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诸军,宰相多不预闻,内官张方事觉,俊卿奏:“自今百司承御笔处分事,须奏审方行。”从之。既而以内诸司不乐,收前命。俊卿言:“张方、王琪事,圣断已明,忽谕臣曰:‘禁中取一饮一食,必待申审,岂不留滞。’臣所虑者,命令之大,如三衙发兵,户部取财,岂为宫禁细微事。臣等备数,出内陛下命令耳。凡奏审欲取决陛下,非臣欲专之,且非新条,申旧制耳。已行复收,中外惶惑,恐小人以疑似激圣怒。”上曰:“朕岂以小人言疑卿等耶?”
       同知枢密院事刘珙进对,争辨激切,忤旨,既退,手诏除珙端明殿学士,奉外祠。俊卿即藏去,密具奏:“前日奏札,臣实草定,以为有罪,臣当先罢。珙之除命,未敢奉诏。陛下即位以来,纳谏诤,体大臣,皆盛德事。今珙以小事获罪,臣恐自此大臣皆阿顺持禄,非国家福。”上色悔久之,命珙帅江西。俊卿退自劾,上手札留之,且曰:“卿虽百请,朕必不从。”
       四年十月,制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俊卿以用人为己任,所除吏皆一时选,奖廉退,抑奔竞。或才可用,资历浅,密荐于上,未尝语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远至,必问以时政得失,人才贤否。
       虞允文宣抚四川,俊卿荐其才堪相。五年正月,上召允文为枢密使,至则以为右相,俊卿为左相。允文建议遣使金以陵寝为请,俊卿面陈,复手疏以为未可。上御孤矢,弦激致目眚,六月始御便殿。俊卿疏曰:“陛下经月不御外朝,口语籍籍,皆辅相无状,不能先事开陈,亏损圣德。陛下忧勤恭俭,清静寡欲,前代英主所不能免者皆屏绝,顾于骑射之末犹未能忘。臣知非乐此,志图恢复,故俯而从事,以阅武备,激士气耳。愿陛下任智谋,明赏罚,恢信义,则英声义烈,不越尊俎,固已震慑敌人于万里之远,岂待区区骑射于百步间哉。陛下一身,宗社生灵之休戚系焉,愿以今日之事,永为后戒。”
       曾觌官满当代,俊卿预请处以浙东总管。上曰:“觌意似不欲为此官。”俊卿曰:“前此陛下去二人,公论甚惬。愿捐私恩,伸公议。”觌怏怏而去。枢密承旨张说为亲戚求官,惮俊卿不敢言,会在告,请于允文,得之。俊卿闻敕已出,语吏留之。说皇恐来谢,允文亦愧,犹为之请,俊卿竟不与,说深憾之。吏部尚书汪应辰与允文议事不合,求去,俊卿数奏应辰刚毅正直,可为执政。上初然之,后竟出应辰守平江。自是上意向允文,而俊卿亦数求去。
       明年,允文复申陵寝之议,上手札谕俊卿,俊卿奏:“陛下痛念祖宗,思复故疆,臣虽疲驽,岂不知激昂仰赞圣谟,然于大事欲计其万全,俟一二年间,吾之事力稍充乃可,不敢迎合意指误国事。”即杜门请去,以观文殿大学士帅福州。陛辞,犹劝上远佞亲贤,修政攘敌,泛使未可轻遣。既去,允文卒遣使,终不得要领。曾觌亦召还,建节钺,跻保傅,而士大夫莫敢言。
       俊卿至福州,政尚宽厚,严于治盗,海道晏清,以功进秩。转运判官陈岘建议改行钞盐法,俊卿移书宰执,极言福建盐法与淮、浙异,遂不果行。明年,请祠,提举洞霄宫。归第,弊屋数楹,怡然不介意。
       淳熙二年,再命知福州。累章告归,除特进,起判建康府兼江东安抚。召对垂拱殿,命坐赐茶,因从容言曰:“将帅当由公选,臣闻诸将多以贿得。曾觌、王抃招权纳贿,进人皆以中批行之。脏吏已经结勘,而内批改正,将何所劝惩?”上曰:“卿言甚当。”朝辞,奏曰:“去国十年,见都城谷贱人安,惟士大夫风俗大变。”上曰:“何也?”俊卿曰:“向士大夫奔觌、抃之门,十缠一二,尚畏人知,今则公然趋附已七八,不复顾忌矣。人材进退由私门,大非朝廷美事。”上曰:“抃则不敢。觌虽时或有请,朕多抑之,自今不复从矣。”俊卿曰:“此曹声势既长,侍从、台谏多出其门,毋敢为陛下言,臣恐坏朝廷纪纲,废有司法度,败天下风俗,累陛下圣德。”命二府饮饯浙江亭。
       俊卿去建康十五年,父老喜其再来。为政宽简,罢无名之赋。时御前多行“白札”,用左右私人持送,俊卿奏非便,上手札奖谕。除少保,判建康府如故。八年上章告老,以少师、魏国公致仕。十三年十一月薨,年七十四。方属疾,手书示诸子云:“遗表止谢圣恩,勿祈恩泽及功德,勿请谥树碑。”上闻嗟悼,辍视朝,赠太保,命本路转运司给葬事,赐谥正献。
       俊卿孝友忠敬,得于天资,清严好礼,终日无惰容。平居恂恂若不能言,而在朝廷正色危论,分别邪正,斥权势无顾避。凡所奏请,关治乱安危之大者。雅善汪应辰、李焘,尤敬朱熹,屡尝论荐。其薨也,熹不远千里往哭之,又状其行。有集二十卷。
       子五人,宓有志于学,终承奉郎,朱熹为铭其墓。宓自有传。
       虞允文,字彬甫,隆州仁寿人。父祺,登政和进士第,仕至太常博士、潼川路转运判官。允文六岁诵《九经》,七岁能属文。以父任入官。丁母忧,哀毁骨立。既葬,朝夕哭墓侧,墓有枯桑,两乌来巢。念父之鳏且疾,七年不调,跬步不忍离左右。父死,绍兴二十三年始登进士第,通判彭州,权知黎州、渠州。
       秦桧当国,蜀士多屏弃。桧死,高宗欲收用之,中书舍人赵达首荐允文,召对,谓人君必畏天,必安民,必法祖宗。又论士风之弊,以文章进必抑其轻浮,以言语进必黜其巧伪,以政事进必去其苛刻,庶可任重致远。且极论四川财赋科纳之弊。上嘉纳之。
       除秘书丞,累迁礼部郎官。金主亮修汴,已有南侵意。王纶还,言敌恭顺和好。汤思退再拜贺,置边备不问。及金使施宜生颇泄敌情,张焘密奏之。亮又隐画工图临安湖山以归。亮赋诗,情益露。允文上疏言:“金必败盟,兵出有五道,愿诏大臣豫思备御。”时三十年正月也。十月,借工部尚书充贺正使,与馆伴宾射,一发破的,众惊异之。允文见运粮造舟者多,辞归,亮曰:“我将看花洛阳。”允文还,奏所见及亮语,申言淮、海之备。
       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三衙管军以宦寺充承受,允文言:“自古人主大权,不移于奸臣,则落于近幸。秦桧盗权十有八年,桧死,权归陛下。迩来三衙交结中官,宣和、明受厥鉴未远。”上大悟,立罢之。
       金使王全、高景山来贺生辰,口传亮悖慢语,欲得淮南地,索将相大臣议事。于是召三衙大将赵密等议举兵,侍从、台谏集议。宰臣陈康伯传上旨:“今日更不问和与守,直问战当如何。”遣成闵为京、湖制置使,将禁卫五万御襄、汉上流。允文曰:“兵来不除道,敌为虚声以分我兵,成其出淮奸谋尔。”不听,卒遣闵。七月,金主亮徙汴,允文复语康伯:“闵军约程在江、池,宜令到池者驻池,到江者驻江。若敌兵出上流,则荆湖之军捍于前,江、池之军援于后;若出淮西,则池之军出巢县,江州军出无为,可为淮西援,是一军而两用之。”康伯然其说,而闵军竟屯武昌。
       九月,金主命李通为大都督,造浮梁于淮水上。金主自将,兵号百万,毡帐相望,钲鼓之声不绝。十月,自涡口渡淮。先是,刘锜措置淮东,王权措置淮西。至是,权首弃庐州,锜亦回扬州,中外震恐。上欲航海,陈康伯力赞亲征。是月戊午,枢臣叶义问督江、淮军,允文参谋军事。权又自和州遁归,锜回镇江,尽失两淮矣。
       十一月壬申,金主率大军临采石,而别以兵争瓜洲。朝命成闵代锜、李显忠代权,锜、权皆召。义问被旨,命允文往芜湖趣显忠交权军,且犒师采石,时权军犹在采石。丙子,允文至采石,权已去,显忠未来,敌骑充斥。我师三五星散,解鞍束甲坐道旁,皆权败兵也。允文谓坐待显忠则误国事,遂立招诸将,勉以忠义,曰:“金帛、告命皆在此,待有功。”众曰:“今既有主,请死战。”或曰:“公受命犒师,不受命督战,他人坏之,公任其咎乎?”允文叱之曰:“危及社稷,吾将安避?”
       至江滨,见江北已筑高台,对植绛旗二、绣旗二,中建黄屋,亮踞坐其下。谍者言,前一日刑白黑马祭天,与众盟,以明日济江,晨炊玉麟堂,先济者予黄金一两。时敌兵实四十万,马倍之,宋军才一万八千。允文乃命诸将列大阵不动,分戈船为五,其二并东西岸而行,其一驻中流,藏精兵待战,其二藏小港,备不测。部分甫毕,敌已大呼,亮操小红旗麾数百艘绝江而来,瞬息,抵南岸者七十艘,直薄宋军,军小却。允文入阵中,抚时俊之背曰:“汝胆略闻四方,立阵后则儿女子尔。”俊即挥双刀出,士殊死战。中流官军亦以海鳅船冲敌,舟皆平沉,敌半死半战,日暮未退。会有溃军自光州至,允文授以旗鼓,从山后转出,敌疑援兵至,始遁。又命劲弓尾击追射,大败之,僵尸凡四千余,杀万户二人,俘千户五人及生女真五百余人。敌兵不死于江者,亮悉敲杀之,怒其不出江也。以捷闻,犒将士,谓之曰:“敌今败,明必复来。”夜半,部分诸将,分海舟缒上流,别遣兵截杨林口。丁丑,果至,因夹击之,复大战,焚其舟三百,始遁去,再以捷闻。既而敌遣伪诏来谕王权,似有宿约。允文曰:“此反间也。”仍复书言:“权已置典宪,新将李世辅也,愿一战以决雌雄。”亮得书大怒,遂焚龙凤车,斩梁汉臣及造舟者二人,乃趋瓜洲。汉臣,教亮济江者也。
       显忠至自芜湖,允文语之曰:“敌入扬州,必与瓜洲兵合,京口无备,我当往,公能分兵相助乎?”显忠分李捧军万六千往京口,叶义问亦命杨存中将所部来会。允文还建康,即上疏言:“敌败于采石,将徼幸于瓜洲。今我精兵聚京口,持重待之,可一战而胜。乞少缓六飞之发。”
       甲申,至京口。敌屯重兵滁河,造三闸储水,深数尺,塞瓜洲口。时杨存中、成闵、邵宏渊诸军皆聚京口,不下二十万,惟海鳅船不满百,戈船半之。允文谓遇风则使战船,无风则使战舰,数少恐不足用。遂聚材治铁,改修马船为战舰,且借之平江,命张深守滁河口,扼大江之冲,以苗定驻下蜀为援。庚寅,亮至瓜洲,允文与存中临江按试,命战士踏车船中流上下,三周金山,回转如飞,敌持满以待,相顾骇愕。亮笑曰:“纸船耳。”一将跪奏:南军有备,未可轻,愿驻扬州,徐图进取。亮怒,欲斩之,哀谢良久,杖之五十。乙未,亮为其下所杀。
       初,亮在瓜洲,闻李宝由海道入胶西,成闵诸军方顺流而下,亮愈怒。还扬州,召诸将约三日济江,否则尽杀之。诸将谋曰:“进有渰杀之祸,退有敲杀之忧,奈何?”有万戴者曰:“杀郎主,与南宋通和归乡则生矣。”众曰:“诺。”亮有紫茸细军,不临阵,恒以自卫,众患之,有萧遮巴者绐之曰:“淮东子女玉帛皆聚海陵。”且嗾使往,细军去而亮死。
       丙申,敌人退屯三十里,遣使议和。己亥,奏闻。召入对,上慰藉嘉叹,谓陈俊卿曰:“虞允文公忠出天性,朕之裴度也。”诏免扈从,往两淮措置。允文至镇江,奏收两淮三策,不报。
       明年正月,上至建康。寻议回銮,诏以杨存中充江淮、荆襄路宣抚使,允文副之。给、舍缴存中除命,于是允文充川陕宣谕使。陛辞,言:“金亮既诛,新主初立,彼国方乱,天相我恢复也。和则海内气沮,战则海内气伸。”上以为然。允文至蜀,与大将吴璘议经略中原,璘进取凤翔,复巩州。金治兵争陕西新复州郡,蜀士欲弃之,允文持不可。
       孝宗受禅,朝臣有言西事者,谓官军进讨,东不可过宝鸡,北不可过德顺,且欲用忠义人守新复州郡,官军退守蜀口。允文争之不得,吴璘遂归河池,盖用参知政事史浩议,欲尽弃陕西,台谏袁季、任古附和其说。允文再上疏,大略言:“恢复莫先于陕西,陕西五路新复州县又系于德顺之存亡,一旦弃之,则窥蜀之路愈多,西和、阶、成,利害至重。”前后凡十五疏,且移书陈康伯,康伯牵于同列,不能回也。上将召允文问陕西事,执政忌其来,以显谟阁直学士知夔州,寻又命奏事。
       隆兴元年入对,史浩既素主弃地,及拜相,亟行之,且亲为诏,有曰:“弃鸡肋之无多,免锒心之未已。”允文入对言:“今日有八可战。”上问及弃地,允文以笏画地,陈其利害。上曰:“此史浩误朕。”以敷文阁待制知太平州,寻除兵部尚书、湖北京西宣抚使,改制置使。
       时朝廷遣卢仲贤使金议和,汤思退又欲弃唐、邓、海、泗,手诏谓唐、邓非险要,可置度外,允文五上疏力争。思退怒,即奏曰:“此皆以利害不切于己,大言误国,以邀美名。宗社大事,岂同戏剧。”上意遂定。思退阳请召允文,实欲去之也。允文上印,犹以四州不可弃为请,乞致仕。诏以显谟阁学士知平江府。思退竟决和议,割唐、邓。
       二年,金兵复至,思退贬,上悔不用允文言。陈俊卿亦荐允文堪大用,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乾道元年,拜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是秋,金遣完颜仲有所议,偃蹇不敬,允文请斩之,廷有异论,不果。会钱端礼受李宏玉带,事连允文,为御史章服所论,罢政,奉祠西归。
       三年二月,召至阙,除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吴璘卒,议择代,上谕允文曰:“吴璘既卒,汪应辰恐不习军事,无以易卿。凡事不宜效张浚迂阔,军前事,卿一一亲临之。”即拜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寻诏依旧知枢密院事。归蜀一月,召至阙,不数月复使蜀。太上赐御书《圣主得贤臣颂》,上又为之制跋,陛辞,复以所御双履及甲胄赐焉。
       过郢,奏筑黄鹰山城。过襄阳,奏修府城。八月至汉中,又往沔阳。九月,至益昌。先被手诏戒九事,洎至蜀,悉奉而行,尤以军政为急。又奏阅实诸军,第其壮怯为三,上备战,中下备辎重,老者少者不预。汰兵凡万人,减缗钱四百万。汰去兵有劳绩者,置员阙处之。兴、洋义士,民兵也,绍兴初以七万计,大散之战,将不授甲,驱之先官军,死亡略尽。命利帅晁公武核实,得二万三千九百余人。又得陕西弓箭手法,参绍兴制为一书,俾将吏守之。以马政付张松,奏依旧制分茶马为川、秦司。
       初在枢府,萧遮巴以刷军中人为言,允文尝奏谕三衙抚存之。至是,金、洋、兴元归正人二万,遮道诉系缧之苦,允文分给官田,俾咸振业。欲结敌将姜挺、白沂,遵御札募巩人王嗣祖结外蕃以图金人,又得蕃僧六彪者偕往,竟无成说。时邛、蜀十四郡告饥,荒政凡六十五事,剑倅献羡钱五万,却之。
       五年八月,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允文多荐知名士,如洪适、汪应辰。及为相,籍人才为三等,有所见闻即记之,号《材馆录》。凡所举,上皆收用,如胡铨、周必大、王十朋、赵汝愚、晁公武、李焘其尤章明者也。上以兵冗财匮为忧,允文与陈俊卿议革三衙杂役,汰冗籍,三军无怨言。
       六年,陈俊卿以奏留龚茂良忤上意,上震怒甚,俊卿待命浙江亭,两日不报。允文请对,极论体貌之道,叠拜榻前,遂命判福州。
       诏以范成大为祈请使,为陵寝故。金不从,且谍报欲以三十万骑奉迁陵寝来归,中外汹汹,荆、襄将帅皆请增戍。允文谓:“金方惩亮,决不轻动,不过以虚声撼我耳。”遂奏止之。朝论纷然,允文屹不动,敌卒无他。
       自庄文太子毙,储位未定。允文上疏,且屡恳陈。七年正月,上两宫尊号,议始定,下诏皇第三子恭王惇立为皇太子,皇子恺以雄武、保宁军节度使判宁国府。皇太子寻尹临安。侍卫马军司牧地旧在临安,允文谓地狭不利刍牧,请令就牧镇江,缓急用骑过江便。三军有怨语,其后言者以此为言。
       胡铨以台评去,允文奏留之经筵。铨荐朱熹,上问允文识熹否?允文谓熹不在程颐下,遂召熹,熹不至。检鼓院以六条抑上书人,允文力言不可,从之。
       会庆节,金使乌林答天锡入见,金主婿也,骄倨甚,固请上降榻问金主起居,上不许,天锡跪不起,侍臣错愕失措。允文请大驾还禁中,且谕之曰:“大驾既兴,难再御殿,使人来且随班上寿。”金使惭而退。
       上以仆射名不正,改为左、右丞相。八年二月,授允文特进、左丞相兼枢密使,梁克家为右丞相。允文尝举克家自代,上不许。是月,以病乞解机政,又荐克家靖重有宰相器,至是始同相,手诏付允文曰:“朕方欲武臣为枢密,曹勋如何?”允文谓勋人品卑凡,不可用。既而以张说签书枢密院事,右正言王希吕与台官交劾之。上怒希吕甚,手诏“与远恶监当。”允文缴回,上益怒。梁克家曰:“希吕论张说,台纲也,左相救希吕,国体也。”上怒稍解,卒薄希吕之罚。
       四月,御史萧之敏劾允文,允文上章待罪。上过德寿宫,太上曰:“采石之功,之敏在何许?毋听其去。”上为出之敏,且书扇制诗以留之。允文言之敏端方,请召归以辟言路。上谓其言宽厚,命曾怀书之《时政记》。
       上命选谏官,允文以李彦颍、林光朝、王质对,三人皆鲠亮,又以文学推重于时,故荐之,久不报。曾觌荐一人,赐第,擢谏议大夫。允文、克家争之,不从。允文力求去,授少保、武安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进封雍国公。陛辞,上谕以进取之方,期以某日会河南。允文言:“异时戒内外不相应。”上曰:“若西师出而朕迟回,即朕负卿;若朕已动而卿迟回,即卿负朕。”上御正衙,酌酒赋诗以遣之,且赐家庙祭器。
       九年至蜀。大军月给米一石五斗,不足赡其家,允文捐宣司钱三十万易米,计口增给。立户马七条,括民马,奏选良家子以储战用。初,北界有寇邻者,拥众数万在商、虢间,允文秉政日纳款,迨至蜀,复遣人致书允文,不报,羁縻之而已。既而邻谋觉,金密遣人捕之。叶衡奏闻,允文上疏自辨,因请纳禄,不报。
       上尝谓允文曰:“丙午之耻,当与丞相共雪之。”又曰:“朕惟功业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汉文、景。”故允文许上以恢复。使蜀一岁,无进兵期,上赐密诏趣之,允文言军需未备,上不乐。
       淳熙元年薨。后四年,上幸白石大阅,见军皆少壮,谓辅臣曰:“虞允文行沙汰之效也。”寻诏赠太傅,赐谥忠肃。
       允文姿雄伟,长六尺四寸,慷慨磊落有大志,而言动有则度,人望而知为任重之器。早以文学致身台阁,晚际时艰,出入将相垂二十年,孜孜忠勤无二焉。尝注《唐书》、《五代史》,藏于家。有诗文十卷,《经筵春秋讲义》三卷,《奏议》二十二卷,《内外志》十五卷,行于世。
       子三人:公亮、公著、杭孙。孙八人,皆好修,唯刚简最知名,嘉定中,召不至,终利路提点刑狱。
       辛次膺,字起季,莱州人。幼孤,从母依外氏王圣美于丹徒。俊慧力学,日诵千言。甫冠,登政和二年进士第,历官为单父丞。
       值山东乱,举室南渡。属闽寇范汝为陷建州,宰相吕颐浩以次膺宰浦城,遏贼冲。比至,寇党熊志宁已焚其邑。于是披荆棘,坐瓦砾中,安辑吏民,料丁壮,治器械,厄险阻,号令不烦,邑民便之。数月,韩世忠破贼,复建州,除审计司。余党范黑龙破邻邑,闽帅张守檄次膺,俟贼平而后行。乃募乡兵习强弩,贼至,与之夹水而阵,矢齐发,贼奔溃,生致首领五人,余悉宥之。
       用参政孟庾荐,召对,奏用人贵于务实,施令在于必行。迁驾部。愿敕郡邑省耕薄征,务农抑末。又奏:“中原之人,弃坟墓生业,从巡江左,饥寒殒仆。愿加存拊,可以坚中原徯后之心。”迁吏部郎、湖北运判,中途召还,见高宗于建康行宫,首言救世之弊,上称善,敕以所奏榜朝堂。
       擢右正言。奏:“愿阅兵将,亲简拔,揽恩威之柄,使人人知朝廷之尊。左右近习,久则干政,愿杜其渐。兵连不解,十年于兹。一岁用钱三十万、米四百万石,诸路常赋仅足支其半,余悉取诸民。乞罢不急之务,节姑息之泽,省冗官,汰忄耎兵。”
       韩世忠男直秘阁,次膺奏曰:“攻城野战,世忠功也,其子何与?石渠、东观,图书府也,武功何与?幸门一启,援例者众。”又奏:“今主议者见小利忽大计,偏师偶胜,遽思进讨,便谓攻为有余;警奏稍闻,首陈退舍,便谓守为不足。愿严纪律,谨烽燧,明间探。”上皆信纳。闻韩世忠将自楚州移军镇江,复陈可虑者五。王伦使北请和,次膺言:“宣和海上之约,靖康城下之盟,口血未干,兵随其后。今日之事当识其诈。”
       时秦桧在政府,为其妻兄王仲薿叙两官。次膺劾仲薿奴事朱勔,投拜金酋,罪在不赦。又劾知抚州王唤违法佃官田,不输租。其父仲山,先知抚州,屈膝金人,唤继其后,何颜见吏民?唤,桧之妻兄也。章留中。次膺再论之曰:“近臣奏二人,继闻追寝除命,是皆桧容私营救,陛下曲从其欲,国之纪纲,臣之责任,一切废格。借使贵连宫掖,亲如肺附,宠任非宜,臣亦得论之,而大臣之姻娅,乃不得绳之耶?望陛下奋乾刚之威,戒蒙蔽之渐。”
       求去,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先是,湖南贼龙渊、李朝拥众数万,据衡之茶陵,桧匿不奏,乃以见阙处次膺。陛辞,上曰:“卿以将母为请,朕不得留。湖湘风物甚佳,且无盗贼,职名异恩,卒岁当召。”既抵长沙,贼势方张,戍将抽回,始悟桧欲陷之。即单车趋茶陵,擒贼骁将戮之,募贼党毛义、龙麟等,赍榜谕以朝廷抽回戍将,务欲招安,宜亟降,待以不死。龙渊、李朝相继降,仍请料精锐,可得禁旅万余。次鹰笑曰:“是皆吾民,正当弃兵甲,持锄耰,趣令复业。”奏茶陵为军。
       金好成,赦书至衡阳,次膺极陈其诈,略曰:“臣昨在谏列,尝数论金人变诈无常,愿陛下为宗社生灵深虑。近观邸报,枢密院编修官胡铨妄议和好,历诋大臣,除名远窜。已而得铨书槁,乃知朝廷遽欲屈己称藩,臣未知其可。大臣怀奸固位,不恤国计,媕婀趋和,谬以为便,臣不知天下之人以为便乎?‘父之仇不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弃仇释怨,尽除前事,降万乘之尊,以求说于敌,天下之人,果能遂亡怨痛以从陛下之志乎?”书奏,不报。金陷三京。
       次膺罢,奉祠。秦桧以其负重名,欲先移书,当稍收用,次膺笑而不答。阅十六年,贫益甚,亡毫发求于人。桧死,起知婺州,三日被召。至国门,以足疾求去。加秘阁修撰,还郡。再召见,历言仇怨当国,老母几委沟壑,因奏国本未立,上改容曰:“谁可?”次膺曰:“知子莫若父。”上称善。擢权给事中。蒋璨权户部侍郎,次膺驳璨不守正,事交结,出璨知平江。御史中丞汤鹏举劾次膺假权报怨,除待制、宫观。起知泉州,移福建帅。丁母忧,乞纳禄。
       孝宗即位,手诏趣召。既至,奏:“陛下用贤必考核事功,勿以一人誉用之,一人毁去之,出令要无反汗,纳善要知转圜。练兵恤民,经理两淮,使敌不能乘虚而入。”是日,除御史中丞。朝德寿宫,高宗一见,谓“惜间卿于强健时。”
       上将以春飨迎高宗诣延祥观,幸玉津园。次膺奏:“钦宗服未终,方停策士,且金人嫚书甫至,意在交兵,矧原野间禁卫稀少,当过为之虑,兼一出费十数万缗,曷若以资兵食。”时两淮尽为荒野,次膺奏:“乞集遗甿归业,借种牛,或令在屯兵从便耕种,此足兵良法。”至若成闵之贪饕,汤思退之朋附,叶义问之奸罔,皆以次论劾。每章疏一出,天下韪之。上方厉精政事,次膺每以名实为言,多所裨益,呼其官不名。
       隆兴改元三月,同知枢密院事。符离之师,捷奏日闻,次膺手疏千言,乞持重。未几,军果溃。及见,上颜色不乐,奏言:“师溃而归,张浚弹压必无他,此上天大儆戒于陛下。”上叹其先见。
       拜参知政事,以疾力祈免。且奏曰:“王十朋除侍史,虽上亲擢,天下皆知臣尝荐其贤。汤思退召将至,亦知臣尝疏其奸。臣不引避,人其谓何?”除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陛辞,赐茶,甚惜其去。次膺奏:“臣与思退,理难同列。”上曰:“有谓汤思退可用者。”次膺奏:“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辨。思退固不足道,窃恐误国家事。”乾道六年闰五月卒,年七十九。
       次膺孝友清介,立朝謇谔。仕宦五十年,无丝毫挂吏议。为政贵清静,先德化,所至人称其不烦。善属文,尤工于诗。
       论曰:孝宗志恢复,特任张浚,俊卿斥奸党,明公道,以为之佐。洎居中书,知无不为,言无不尽,盖其立志一以先哲为法,非他相可拟也。允文许国之忠,炳如丹青。金庶人亮之南侵,其锋甚锐,中外倚刘锜为长城,锜以病不克进师。允文儒臣,奋勇督战,一举而挫之,亮乃自毙。昔赤壁一胜而三国势成,淮淝一胜而南北势定。允文采石之功,宋事转危为安,实系乎此。及其罢相镇蜀,受命兴复,克期而往,志虽未就,其能慷慨任重,岂易得哉?次膺力排群邪,无负言责,涖政不烦,居约有守。晚再立朝,謇谔尤著,南渡直言之臣,宜为首称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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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传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
卷三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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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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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四百一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道学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道学二(程氏门人)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道学三
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 忠义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第二百六 忠义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第二百七 忠义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第二百八 忠义四
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第二百一十 忠义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忠义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隐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隐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外国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外国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外国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蛮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十五 蛮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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