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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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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崇义 邢昺 孙奭 王昭素 孔维 孔宜 崔颂(子曥) 尹拙 田敏 辛文悦 李觉 崔颐正(弟偓佺)李之才
       聂崇义,河南洛阳人。少举《三礼》,善《礼》学,通经旨。汉乾祐中,累官至国子《礼记》博士,校定《公羊春秋》,刊板于国学。周显德中,累迁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先是,世宗以郊庙祭器止由有司相承制造,年代浸久,无所规式,乃命崇义检讨摹画以闻。四年,崇义上之,乃命有司别造焉。
       五年,将禘于太庙,言事者以宗庙无祧室,不当行禘祫之礼。崇义援引故事上言,其略曰:“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上仙,至五年二月祫祭,明年又禘,自兹后以五年为禘。且魏以武帝为太祖,至明帝始三帝,未有毁主而行禘祫。其证一也。宋文帝元嘉六年,祠部定十月三日大祠,其太学博士议云:案禘祫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宋高祖至文帝裁亦三帝,未有毁主而行禘祫。其证二也。梁武帝用谢广议,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谓之大祭,禘祭以夏,祫祭以冬。且梁武乃受命之君,裁追尊四朝而行禘祫,则知祭者是追养之道,以时移节变,孝子感而思亲,故荐以首时,祭以仲月,间以禘祫,序以昭穆,乃礼之经也。非关宗庙庙与未备。其证三也。”终从崇义之议。
       未几,世宗诏崇义参定郊庙祭玉,又诏翰林学士窦俨统领之。崇义因取《三礼图》再加考正,建隆三年四月表上之,俨为序。太祖览而嘉之,诏曰:“礼器礼图,相承传用,浸历年祀,宁免差违。聂崇义典事国庠,服膺儒业,讨寻故实,刊正疑讹,奉职效官,有足嘉者。崇义宜量与酬奖。所进《三礼图》,宜令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学三五人更同参议,所冀精详。苟有异同,善为商确。”五月,赐崇义紫袍、犀带、银器、缯帛以奖之。拙多所驳正,崇义复引经以释之,悉以下工部尚书窦仪,俾之裁定。仪上奏曰:“伏以圣人制礼,垂之无穷,儒者据经,所传或异,年祀浸远,图绘缺然。踳驳弥深,丹青靡据。聂崇义研求师说,耽味礼经,较于旧图,良有新意。尹拙爰承制旨,能罄所闻。尹拙驳议及聂崇义答义各四卷,臣再加详阅,随而裁置,率用增损,列于注释,共分为十五卷以闻。”诏颁行之。
       拙、崇义复陈祭玉鼎釜异同之说,诏下中书省集议。吏部尚书张昭等奏议曰:
       按聂崇义称:祭天苍璧九寸圆好,祭地黄琮八寸无好,圭、璋、琥并长九寸。自言周显德三年与田敏等按《周官》玉人之职及阮谌、郑玄旧图,载其制度。
       臣等按:《周礼》玉人之职,只有“璧琮九寸”、“瑑琮八寸”及“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之文,即无苍璧、黄琮之制。兼引注有《尔雅》“肉倍好”之说,此即是注“璧羡度”之文,又非苍璧之制。又详郑玄自注《周礼》,不载尺寸,岂复别作画图,违经立异?
       《四部书目》内有《三礼图》十二卷,是隋开皇中敕礼官修撰。其图第一、第二题云“梁氏”,第十后题云“郑氏”,又称不知梁氏、郑氏名位所出。今书府有《三礼图》,亦题“梁氏”、“郑氏”,不言名位。厥后有梁正者,集前代图记更加详议,题《三礼图》曰:“陈留阮士信受《礼》学于颍川綦册君,取其说,为图三卷,多不按《礼》文而引汉事,与郑君之文违错。”正删为二卷,其阮士信即谌也。如梁正之言,可知谌之纰谬。兼三卷《礼图》删为二卷,应在今《礼图》之内,亦无改祭玉之说。
       臣等参详自周公制礼之后,叔孙通重定以来,礼有纬书,汉代诸儒颇多著述,讨寻祭玉,并无尺寸之说。魏、晋之后,郑玄、王肃之学各有生徒,《三礼》、《六经》无不论说,检其书,亦不言祭玉尺寸。臣等参验画图本书,周公所说正经不言尺寸,设使后人谬为之说,安得便入周图?知崇义等以诸侯入朝献天子夫人之琮璧以为祭玉,又配合“羡度”、“肉好”之言,强为尺寸,古今大礼,顺非改非,于理未通。
       又据尹拙所述礼神之六玉,称取梁桂州刺史崔灵恩所撰《三礼义宗》内“昊天及五精帝圭、璧、琮、璜皆长尺二寸,以法十二时;祭地之琮长十寸,以效地之数。”又引《白虎通》云:“方中圆外曰璧,圆中方外曰琮。”崇义非之,以为灵恩非周公之才,无周公之位,一朝撰述,便补六玉阙文,尤不合礼。
       臣等窃以刘向之论《洪范》,王通之作《元经》,非必挺圣人之姿,而居上公之位,有益于教,不为斐然。臣等以灵恩所撰之书,聿稽古训,祭玉以十二为数者,盖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日有十二时,封山之玉牒十二寸,园丘之笾豆十二列,天子以镇圭外守,宗后以大琮内守,皆长尺有二寸。又祼圭尺二寸,王者以祀宗庙。若人君亲行之郊祭,登坛酌献,服大裘,搢大圭,行稽奠,而手秉尺二之圭,神献九寸之璧,不及礼宗庙祼圭之数,父天母地,情亦奚安?则灵恩议论,理未为失,所以自《义宗》之出,历梁、陈、隋、唐垂四百年,言礼者引为师法,今《五礼精义》、《开元礼》、《郊祀录》皆引《义宗》为标准。近代晋、汉两朝,仍依旧制。周显德中,田敏等妄作穿凿,辄有更改。自唐贞观之后,凡三次大修五礼,并因隋朝典故,或节奏繁简之间稍有厘革,亦无改祭玉之说。伏望依《白虎通》、《义宗》、唐礼之制,以为定式。
       又尹拙依旧图画釜,聂崇义去釜画镬。臣等参详旧图,皆有釜无镬。按《易·说卦》云“坤为釜”,《诗》云“惟锜及釜”,又云“溉之釜鬲”,《春秋传》云“锜釜之器”,《礼记》云“燔黍捭豚”,解云“古未有甑釜,所以燔捭而祭。”即釜之为用,其来尚矣,故入于《礼图》。今崇义以《周官》祭祀有省鼎镬,供鼎镬,又以《仪礼》有羊镬、豕镬之文,乃云画釜不如画镬。今诸经皆载釜之用,诚不可去。又《周》、《仪礼》皆有镬之文,请两图之。又若观诸家祭祀之画,今代见行之礼,于大祀前一日,光禄卿省视鼎镬。伏请图镬于鼎下。
       诏从之。未几,崇义卒,《三礼图》遂行于世,并画于国子监讲堂之壁。
       崇义为学官,兼掌礼,仅二十年,世推其该博。郭忠恕尝以其姓嘲之曰:“近贵全为聩,攀龙即作聋。虽然三个耳,其奈不成聪。”崇义对曰:“仆不能为诗,聊以一联奉答。”即云:“勿笑有三耳,全胜畜二心。”盖因其名以嘲之。忠恕大惭,人许其机捷而不失正,真儒者之戏云。
       邢昺,字叔明,曹州济阴人。太平兴国初举《五经》,廷试日,召升殿讲《师》、《比》二卦,又问以群经发题。太宗嘉其精博,擢《九经》及第,授大理评事、知泰州盐城监,赐钱二十万。昺以是监处楚、泰间,泰僻左而楚会要,盐食为急,请改隶楚州,从之。明年,召为国子监丞,专讲学之任。迁尚书博士,出知仪州,就转国子博士。代还,赐绯,选为诸王府侍讲。雍熙中,迁水部员外郎,改司勋。端拱初,赐金紫,累迁金部郎中。
       真宗即位,改司勋郎中,俄知审刑院,以昺儒者不达刑章,命刘元吉同领其事。是冬,昺上表自陈夙侍讲讽,迁右谏议大夫。咸平初,改国子祭酒。二年,始置翰林侍讲学士,以昺为之。受诏与杜镐、舒雅、孙奭、李慕清、崔偓牷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谷梁春秋传》、《孝经》、《论语》、《尔雅义疏》,及成,并加阶勋。俄为淮南、两浙巡抚使。初置讲读之职,即于便坐令昺讲《左氏春秋》,侍读预焉。五年讲毕,宴近臣于崇政殿,赐昺袭衣、金带,加器币,仍迁工部侍郎,兼国子祭酒、学士如故。知审官院陈恕丁内艰,以昺权知院事。
       景德二年,上言:“亡兄素尝举进士,愿沾赠典。”特赠大理评事。是夏,上幸国子监阅库书,问昺经版几何,昺曰:“国初不及四千,今十余万,经、传、正义皆具。臣少从师业儒时,经具有疏者百无一二,盖力不能传写。今板本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上喜曰:“国家虽尚儒术,非四方无事,何以及此!”上又访以学馆故事,有未振举者,昺不能有所建明。先是,印书所裁余纸,鬻以供监中杂用,昺请归之三司,以裨国用。自是监学公费不给,讲官亦厌其寥落。上方兴起道术,又令昺与张雍、杜镐、孙奭举经术该博、德行端良者,以广学员。三年,加刑部侍郎。
       昺居近职,常多召对,一日从容与上语及宫邸旧僚,叹其沦丧殆尽,唯昺独存。翌日,赐白金千两,且诏其妻至宫庭,赐以冠帔。四年,昺以羸老艰于趋步上前,自陈曹州故乡,愿给假一年归视田里,俟明年郊祀还朝。上命坐,慰劳之,因谓曰:“便可权本州,何须假耶?”昺又言杨砺、夏侯峤同为府僚,二臣没皆赠尚书。上悯之,翌日,谓宰相曰:“此可见其志矣。”即超拜工部尚书、知曹州、职如故。
       入辞日,赐袭衣、金带。是日,特开龙图阁,召近臣宴崇和殿,上作五、七言诗二首赐之,预宴者皆赋。昺视壁间《尚书》、《礼记图》,指《中庸》篇曰: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因陈其大义,上嘉纳之。及行,又令近臣祖送,设会于宜春苑。大中祥符初,上东封泰山,昺表曹州民请车驾经由本州,仍令济阴令王范部送父老诣阙,优诏答之。俄召还。车驾进发,命判留司御史台。礼毕,进位礼部尚书。
       上勤政悯农,每雨雪不时,忧形于色,以昺素习田事,多委曲访之。初,田家察阴晴丰凶,皆有状候,老农之相传者率有验,昺多采其说为对。又言:“民之灾患,大者有四:一曰,疫,二曰旱,三曰水,四曰畜。灾岁必有其一,但或轻或重耳。四事之害,旱暵为甚,盖田无畎澮,悉不可救,所损必尽。《传》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此之谓也。”
       三年,被病请告,诏太医诊视。六月,上亲临问疾,赐名药一奁、白金器千两、缯彩千匹。国朝故事,非宗戚将相,无省疾临丧之礼,特有加于昺与郭贽者,以恩旧故也。未几,有旨命中书召其子太常博士知东明县仲宝、国子博士知信阳军若思还侍疾。逾月卒,年七十九,则左仆射,三子并进秩。
       初,雍熙中,昺撰《礼选》二十卷献之,太宗探其帙,得《文王世子篇》,观之甚悦,因问卫绍钦曰:“昺为诸王讲说,曾及此乎?”绍钦曰:“诸王常时访昺经义,昺每至发明君臣父子之道,必重复陈之。”太宗益喜。上尝因内阁暴书,览而称善,召昺同观,作《礼选赞》赐之。昺言:“家无遗稿,愿得副本。”上许之。缮录未毕而昺卒,亟诏写二本,一本赐其家,一本俾置冢中。
       昺在东宫及内庭,侍上讲《孝经》、《礼记》、《论语》、《书》、《易》、《诗》、《左氏传》。据传疏敷引之外,多引时事为喻,深被嘉奖。上尝问:“管仲、召忽皆事公子纠,小白之入,召忽死之,管仲乃归齐相桓公。岂非召忽以忠死,而管仲不能固其节,为臣之道当若是乎?又郑注《礼记·世子篇》云:‘文王以勤忧损寿,武王以安乐延年。’朕以为本经旨意必不然也。且夏禹焦劳,有玄圭之赐,而享国永年。若文王能忧人之心,不自暇逸,纵无感应,岂至亏损寿命耶?”各随其事理以对。
       先是,咸平中,王钦若知贡举,有告其受举人贿赂者,下御史台鞫得状,钦若自诉,诏昺与边肃、毋宾古、阎承翰就太常寺覆推。昺力辨钦若,而洪湛抵罪,钦若以是德之。昺之厚被宠顾,钦若与有功焉。
       仲宝贪猥不才,举止率易,士大夫多鄙笑之。钦若在中书,用为三司判官,后至祠部郎中,坐赃黜官,卒。若思终于驾部郎中。
       孙奭,字宗古,博州博平人。幼与诸生师里中王彻,彻死,有从奭问经者,奭为解析微指,人人惊服,于是门人数百皆从奭。后徙居须城。
       《九经》及第,为莒县主簿,上书愿试讲说,迁大理评事,为国子监直讲。太宗幸国子监,召奭讲《书》,至“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帝曰:“此至言也。商宗乃得贤相如此耶!”因咨嗟久之。赐五品服。真宗以为诸王府侍读。会诏百官转对,奭上十事。判太常礼院、国子监、司农寺,累迁工部郎中,擢龙图阁待制。
       奭以经术进,守道自处,即有所言,未尝阿附取悦。大中祥符初,得天书于左承天门,帝将奉迎,召宰相对崇政殿西庑。王旦等曰:“天贶符命,实盛德之应。”皆再拜称万岁。又召问奭,奭对曰:“臣愚,所闻‘天何言哉’,岂有书也?”帝既奉迎天书,大赦改元,布告其事于天下,筑玉清昭应宫。是岁,天书复降泰山,帝以亲受符命,遂议封禅,作礼乐。王钦若、陈尧叟、丁谓、杜镐、陈彭年皆以经义左右附和,由是天下争言符瑞矣。
       四年,又将祀汾阴,是时大旱,京师近郡谷踊贵,奭上疏谏曰:“先王卜征,五年岁习其祥,祥习则行,不习则增修德而改卜。陛下始毕东封,更议西幸,殆非先王卜征五年慎重之意,其不可一也。夫汾阴后土,事不经见。昔汉武帝将封禅,故先封中岳,祠汾阴,始巡幸郡县,遂有事于泰山。今陛下既已登封,复欲幸汾阴,其不可二也。古者圜丘方泽,所以郊祀天地,今南北郊是也。汉初承秦,唯立五畤以祀天,而后土无祀,故武帝立祠于汾阴。自元、成以来,从公卿之议,遂徙汾阴后土于北郊,后之王者多不祀汾阴。今陛下已建北郊,乃舍之而远祀汾阴,其不可三也。西汉都雍,去汾阴至近。今陛下经重关,越险阻,轻弃京师根本,而慕西汉之虚名,其不可四也。河东,唐王业之所起也。唐又都雍,故明皇间幸河东,因祠后土。圣朝之兴,事与唐异,而陛下无故欲祀汾阴,其不可五也。昔者周宣王遇灾而惧,故诗人美其中兴,以为贤主。比年以来,水旱相继,陛下宜侧身修德,以答天谴,岂宜下徇奸回,远劳民庶,盘游不已,忘社稷之大计?其不可六也。夫雷以二月启蛰,八月收声,育养万物,失时则为异。今震雷在冬,为异尤甚。此天意丁宁以戒陛下,而反未悟,殆失天意,其不可七也。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今国家土木之功累年未息,水旱几沴,饥馑居多,乃欲劳民事神,神其享之乎?此其不可八也。陛下必欲为此者,不过效汉武帝、唐明皇,巡幸所至,刻石颂功,以崇虚名,夸示后世尔。陛下天资圣明,当慕二帝、三王,何为下袭汉、唐之虚名,其不可九也。唐明皇以嬖宠奸邪,内外交害,身播国屯,兵交关下,亡乱之迹如此,由狃于承平,肆行非义,稔致祸败。今议者引开元故事以为盛烈,乃欲倡导陛下而为之,臣切为陛下不取,此其不可十也。臣言不逮意,陛下以臣言为可取,愿少赐清问,以毕臣说。”
       帝遣内侍皇甫继明就问,又上疏曰:
       陛下将幸汾阴,而京师民心弗宁,江、淮之众困于调发,理须镇安而矜存之。且土木之功未息,而夺攘之盗公行,外国治兵,不远边境,使者虽至,宁可保其心乎?昔陈胜起于徭戍,黄巢出于凶饥,隋炀帝勤远略而唐高祖兴于晋阳,晋少主惑小人而耶律德光长驱中国。陛下俯从奸佞,远弃京师,涉仍岁荐饥之墟,修违经久废之祠,不念民疲,不恤边患。安知今日戍卒无陈胜,饥民无黄巢,英雄将无窥伺于肘腋,外敌将无观衅于边陲乎?
       先帝尝议封禅,寅畏天种,寻诏停寝。今奸臣乃赞陛下力行东封,以为继成先志。先帝尝欲北平幽朔,西取继迁,大勋未集,用付陛下,则群臣未尝献一谋、画一策,以佐陛下继先帝之志者,反务卑辞重币,求和于契丹,蹙国縻爵,姑息于继迁,曾不思主辱臣死为可戒,诬下罔上为可羞。撰造祥瑞,假托鬼神,才毕东封,便议西幸,轻劳车驾,虐害饥民,冀其无事往还,便谓成大勋绩。是陛下以祖宗艰难之业,为奸邪侥幸之资,臣所以长叹而痛哭也。夫天地神祇,聪明正直,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未闻专事笾豆簠簋,可邀福祥。《春秋传》曰:“国之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愚臣非敢妄议,惟陛下终赐裁择。
       后天下数有灾变,又言:“古者五载巡守,有国之事尔,非必有紫气黄云,然后登封,嘉禾异草,然后省方也。今野雕山鹿,郡国交奏,秋旱冬雷,群臣率贺,退而腹非窃笑者比比皆是。孰谓上天为可罔,下民为可愚,后世为可欺乎?人情如此,所损不细,惟陛下深鉴其妄。”
       六年,又上疏曰:“陛下封泰山,祀汾阴,躬谒陵寝,今又将祠于太清宫,外议籍籍,以谓陛下事事慕效唐明皇,岂以明皇为令德之主耶?甚不然也。明皇祸曹之迹有足为深戒者,非独臣能知之,近臣不言者,此怀奸以事陛下也。明皇之无道,亦无敢言者,及奔至马嵬,军士已诛杨国忠,请矫诏之罪,乃始谕以识理不明,寄任失所。当时虽有罪己之言,觉寤已晚,何所及也。臣愿陛下早自觉寤,抑损虚华,斥远邪佞,罢兴土木,不袭危乱之迹,无为明皇不及之悔,此天下之幸,社稷之福也。”帝以为“封泰山,祠汾阴,上陵,祀老子,非始于明皇。《开元礼》今世所循用,不可以天宝之乱,举谓为非也。秦为无道甚矣,今官名、诏妙、郡县犹袭秦旧,岂以人而废言乎?”作《解疑论》以示群臣。然知奭朴忠,虽其言切直,容之而弗斥。
       久之,以父老请归田里,不许,以知密州。居二年,迁左谏议大夫,罢待制。还,纠察在京刑狱。是时初置天庆、天祺、天贶、先天、降圣节,天下设斋醮张燕,费甚广。奭又请裁省浮用,不报。复出知河阳,又求解官就养,迁给事中,徙垧州。
       天禧中,朱能献《乾祐天书》。复上疏曰:
       朱能者,奸憸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归秘殿以奉膊,上自朝廷,下及闾巷,靡不痛心疾首,反唇腹非,而无敢言者。
       昔汉文成将军以帛书饭牛,既而言牛腹中有奇书,杀视得书,天子识其手迹。又有五利将军妄言,方多不仇,二人皆坐诛。先帝时有侯莫陈利用者,以方术暴得宠用,一旦发其奸,诛于郑州。汉武可谓雄材,先帝可谓英断。唐明皇得《灵宝符》、《上清护国经》、《宝券》等,皆王鉷、田同秀等所为,明皇不能显戮,怵于邪说,自谓德实动天,神必福我。夫老君,圣人也。傥实降语,固宜不妄,而唐自安、史乱离,乘舆播越,两都荡覆,四海沸腾,岂天下太平乎?明皇虽况得归阙,复为李辅国劫迁,卒以忧终,岂圣寿无疆、长生久视乎?以明皇之英睿,而祸患猥至曾不知者,良由在位既久,骄亢成性,谓人莫己若,谓谏不足听#心玩居常之安,耳熟导谀之说,内惑宠嬖,外任奸回,曲奉鬼神,过崇妖妄。今收见老君于阁上,明日见老君于山中。大臣尸禄以将迎,端士畏威而缄默。既惑左道,既紊政经,民心用离,变起仓卒。当是之时,老君宁肯御兵,宝符安能排蒲邪?今朱能所为,或类于此,愿陛下思汉武之雄材,法先帝之英断,鉴明皇之踪祸,庶几灾害不生,祸乱不作。
       未几,能果败。奭又尝请减修寺度僧,帝虽未用其言,尝令向敏中谕令陈时政访失奭以纳谏、恕直、轻徭、薄敛四事为言,颇施行焉。
       仁宗即位,宰相请择名儒以经术侍讲读,乃召为翰林侍讲学士、知审官院,判机子监,修《真宗实录》。丁父忧,起复,兼判太常寺及礼院,三迁兵部侍郎、龙霞阁学士。每讲论至前世乱君亡国,必反覆规讽。仁宗意或不在书,昺则拱默以酃,帝为竦然改听。尝画《无逸图》上之,帝施于讲读阁。时章宪明肃皇后每五收一御殿,与帝同听政,奭言:“古帝王朝朝暮夕,未有旷日不朝。陛下宜每日御殿,以览万机。”奏留中不报。然帝与皇太后尤爱重之,每进见,未尝不加礼。
       三请致仕。召对承明殿,敦谕之,以年逾七十固请,泣下,帝亦恻然,诏与冯知讲《老子》三章,各赐帛二百匹。以不得请,求近郡,优拜工部尚书,复知兖州。诏须宴而后行,又留数月,特宴太清楼,近臣皆预,帝作飞白大字以赐二府,而小字赐诸学生,独奭与晁迥兼赐大小字。诏群臣即席赋诗,太后又别出禁中卒器劝酒。翌日,奭入谢,又命讲《老子》,赐袭衣、金带、银鞍勒马。及行,赐隅瑞圣园,又赐诗,诏近臣皆赋。以恭谢恩改礼部尚书,既而累表乞归,以太子速傅致仕。疾甚,徙正寝,屏婢妾,谓子瑜曰:“无令我死妇人之手。”卒。奏至,帝谓张士逊曰:“朕方欲召奭还,而奭遂死矣。”嗟惜者久之,罢朝一日,赠左仆射,谥曰宣。
       奭性方重,事亲笃孝。父亡,舐其面以代颒。常掇《五经》切于治道者,为《经典徽言》五十卷。又撰《崇祀录》、《乐记图》、《五经节解》、《五服制度》。尝奉诏与邢昺、杜镐校定诸经正义,《庄子》、《尔雅》释文,考正《尚书》、《论语》、《孝经》、《尔雅》谬误及律音义。
       初,圜丘无外壝,五郊从祀不设席,尊不施幂;七祠时飨饮福用一尊,不设数登,升歌不以《雍》彻;冬至摄祀昊天上帝,外级止十七位,而不以星辰从;飨先农在祈谷之前;上丁释奠无三献;宗庙不备二舞;诸臣当谥者,或既葬乃请。奭吭援古奏正,遂著于礼。又请冬至罢祀五帝,大雩设五帝而罢祠昊天上帝。事下有司议,不合而止。
       瑜,官至工部侍郎致仕。
       王昭素,开封酸枣人。少笃学不仕,有至行,为乡里所称。常聚徒教授以自给,李穆与弟肃及李惲皆常师事焉。乡人争讼,不诣官府,多就昭素决之。
       昭素博通《九经》,兼究《庄》、《老》,尤精《诗》、《易》,以为王、韩注《易》及孔、马疏义或未尽是,乃著《易论》二十三篇。
       开宝中,穆荐之朝,诏召赴阙,见于便殿,时年七十七,精神不衰。太祖问曰:“何以不求仕进,致相见之晚?”对曰:“臣草野蠢愚,无以裨圣化。”赐坐,令讲《易·乾卦》,召宰相薛居正等观之,至“飞龙在天”,上曰:“此书岂可令常人见?”昭素对曰:“此书非圣人出不能合其象。”因访以民间事,昭素所言诚实无隐,上嘉之。以衰老求归乡里,拜国子博士致仕,赐茶药及钱二十万,留月余,遣之。年八十九,卒于家。
       昭素颇有人伦鉴。初,李穆兄弟从昭素学《易》,常谓穆曰:“子所谓精理,往往出吾意表。”又语人曰:“穆兄弟皆令器,穆尤沈厚,他日必至廊庙。”后果参知政事。
       昭素每市物,随所言而还直,未尝论高下。县人相告曰:“王先生市物,无得高取其价也。”治所居室,有椽木积门中,夜有盗者抉门将入,昭素觉之,即自门中潜掷椽于外,盗者惭而去,由是里中无盗。家有一驴,人多来假,将出,先问僮奴曰:“外无假驴者乎?”对云“无”,然后出。其为纯质若此。
       子仁著,亦有隐德。
       孔维,字为则,开封雍丘人。乾德四年《九经》及第,解褐东明、鄢陵二主簿。开宝中,礼部再奏为考试官,调滁州军事推官。太宗即位,擢授太子左赞善大夫、知河南县,通判滑、梓二州。太平兴国中,就拜国子《周易》博士,代还,迁《礼记》博士。七年,使高丽,王治问礼于维,维对以君父臣子之道,升降等威之序,治悦,称之曰:“今日复见中国之夫子也。”九年,判国学事。雍熙初,迁主客员外郎。三年,擢为国子司业,赐金紫。
       会将有事于籍田,维起《周礼》至于《唐书》,凡沿革制度并录之以献,观者称其博。又上书请禁原蚕以利国马。直史馆乐史驳之曰:
       《管子》云:“仓禀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是以古先哲王厚农桑之业,以其为衣食之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天下有受其寒者。故天子亲耕,后妃亲蚕,屈身以化下者,邦国之重务也。《吴都赋》曰:“国赋再熟之稻,乡贡八蚕之绵。”则蚕之有原,其来旧矣。今孔维请禁原蚕以利国马,徒引前经物类同气之文,不究时事确实之理。夫所市国马来自外方,涉远驰驱,亏其秣饲,失于善视,遂至玄黄,致毙之由,鲜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蚕事,甚无谓也。唐朝畜马,具存监牧之制,详观本书,亦无禁蚕之文。况近降明诏,来年春有事于籍田,是则劝农之典方行,而禁蚕之制又下,事相违戾,恐非所长。
       臣尝历职州县,粗知利病,编民之内,贫窭者多,春蚕所成,止充赋调之备,晚蚕薄利,始及卒岁之资。今若禁其后图,必有因缘为弊,滋彰挠乱,民岂皇宁。涣汗丝纶,所宜重慎。
       上览之,遂寝晚蚕之禁。维复抗疏曰:
       按《周礼·夏官·司马》职禁原蚕者,为伤马也。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故禁再蚕以益马也。又郭璞云:“重蚕为原,今晚蚕也。”臣少亲耕桑之务,长历州县之职,物之利害,尽知之矣。蚩蚩之氓知其利而不知其害,故有早蚕之后,重养晚蚕之茧,出丝甚少,再采之叶来岁不茂,岂止伤及于马,而桑亦损矣。臣自县历官,路见坰野之地官马多死,若非明援典据,助其畜牧,安敢妄有举陈哉。
       按《本草》注:“以僵蚕涂马齿,则不能食草。”物类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马祖,季春享先蚕,皆谓天驷房星也,为马祈福,谓之马祖,为蚕祈福,谓之先蚕,是蚕与马同其类尔。蚕重则马损,气感之而然也。臣谓依《周礼》禁原蚕为当。
       上虽不用维言,而嘉其援引经据,以章付史馆。籍田毕,拜国子祭酒。淳化初,兼工部侍郎。二年,卒,年六十四。
       维通经术。准旧制,举《九经》,一上不中第即改科。开宝中,维论其事非便,诏礼部自今《九经》同诸科许再赴举。
       太宗尹京日,维为属邑吏,颇以经术受知。即位后,维始升郎署。自以通经,求为司业,即以授之。使外国者皆假服紫,维自高丽还,会东使至,维自耻衣绯,因求见上,诡言:“高丽使问臣获何罪降服,臣无以对。”因泣下。上怜之,即赐以金紫。及为祭酒,又奏言:“朝廷久不置此官,少有知者,臣之亲戚故旧有书信来者,多云祭酒郎中。田敏晋朝任祭酒,仍兼侍郎。愿循前例,兼领是官,庶获美称。”上从之。然缙绅恶其儒者躁求,无退让之风。
       尝建议乞广太学,上以侵坏民舍不许。受诏与学官校定《五经疏义》,刻板行用,功未及毕,被病,上遣太医诊视,使者抚问。初,维私用印书钱三十余万,为掌事黄门所发,维忧惧,遽以家财赏之,疾遂亟,上赦而不问。维将终,召其婿郑革口授遗表,以《五经疏》未毕为恨。
       景德四年,录其孙禹圭同学究出身。
       孔宜,字不疑,兖州曲阜人,孔子四十四世孙。孔子生鲤,字伯鱼。鲤生伋,字子思。伋生白,字子上。白生求,字子家。求生箕,字子京。箕生穿,字子高。穿生谦,字子慎。谦生鲋,字子鱼,以弟子腾为嗣。腾字子襄,值秦难,藏其家书于屋壁。腾生正,字季忠。忠生武。武生延年及安国。延年生霸,字次孺,汉昭帝时为博士,宣帝时为太中大夫,授皇太子经。元帝即位,赐爵关内侯,号褒成君。霸生福。福生房。房生均,字长平,好学有才,为尚书郎,平帝元始元年,封均为褒成侯,食邑二千户,追谥夫子为褒成宣尼公。王莽以均为太尉,三以疾辞,得还,莽败,失国。后汉世祖建武十四年,复封均子志为褒成侯,谥元成。志生损,袭爵,和帝永元四年,徙封损为褒亭侯。损卒,子曜嗣侯、邑千户。子完嗣,邑百户。完早卒无子,以弟子羡袭爵。
       羡仕魏为议郎,黄初二年,封宗圣侯、邑百户。羡生震,晋武帝泰始三年,徙封奉圣亭侯,邑二百户,历太常、黄门侍郎。震生嶷。嶷生抚,举孝廉,辟太尉掾,历豫章太守。抚生懿。懿生鲜,有度量,好学,宋文帝元嘉十九年,袭封奉圣侯。鲜生乘,博学有才艺,后魏孝文延兴初举孝廉三年,封乘为崇圣大夫,复十户,以供洒扫。乘生灵珍,袭爵,历秘书郎,太和十九年,改封崇圣侯,邑百户。灵珍生文泰。文泰生渠,北齐文宣帝天保元年,改封恭圣侯。后周宣帝大象二年,追封孔子为邹国公,以渠袭爵,邑百户。
       渠生长孙,隋文帝复封长孙为邹国公。长孙生嗣哲,应制举,历泾州司兵参军、太子通事舍人,大业四年,改封绍圣侯、邑百户。嗣哲生德伦,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封褒圣侯,邑百户,朝会位同三品,复其子孙。则天天授二年,赐德伦玺书、衣服。德化生崇基,袭侯,中宗神龙元年,授朝散大夫。崇基生璲之,玄宗开元中,历国子四门博士、邠王府文学、蔡州长史。二十七年,诏追谥孔子为文宣王,改封褒圣侯禘之为袭文宣公,兼兖州长史。璲之生萱,袭封,历兖州泗水令。萱生齐卿,德宗建中三年,诏以齐卿为兖州司马,陷于东平,卒。至宪宗元和十三年,平李师道,其子惟晊归鲁,诏以惟晊为兖州参军,奉夫子祀,复五十户,以供洒扫。惟晊生策,会昌元年,历国子监丞、尚书博士。大中元年,宰相白敏中奏岁给封户绢百匹,充春秋奉祀。自璲之至策,五世并袭封文宣公。策生振,懿宗咸通四年,举进士甲科,历兖州观察判官,至刑部员外郎。振生昭俭,历衮州司马、曲阜令。自策至昭俭,三世岁给封绢,以供享祀。昭俭生光嗣,哀帝天祐中,为泗水主簿,奉孔子祀。
       光嗣生仁玉,九岁通《春秋》,姿貌雄伟。后唐明宗长兴元年,以为曲阜主簿,三年,迁龚丘令,袭文宣公,晋高祖天福五年,改曲阜令。周高祖广顺二年,平慕容彦超,幸曲阜,拜孔子庙及墓,召仁玉,赐五品服,复以为本县令。
       仁玉四子,长曰宜,举进士不第,乾德中诣阙上书,述其家世,诏以为曲阜主簿,历黄州军事推官,迁司农寺丞,掌星子镇市征。宜上言:“星子当江湖之会,商贾所集,请建为军。”诏以为县,就命宜知县事,后以为南康军。
       宜代还,献文赋数十篇,太宗览而嘉之,召见,问以孔子世嗣,因下诏曰:“素王之道,百代所崇,传祚袭封,抑存典制。文宣王四十四代孙、司农寺丞宜服勤素业,砥砺廉隅,亟历官联,洽闻政绩,圣人之后,世德不衰,俾登朝伦,以光儒胄。可太子右赞善大夫,袭封文宣公,复其家。”未几,通判密州。太平兴国八年,诏修曲阜孔子庙,宜贡方物为谢,诏褒之,迁殿中丞。雍熙三年,王师北征,受诏督军粮,涉拒马河溺死,年四十六。
       子延世字茂先,以父死事,赐学究出身,为曲阜主簿,历闽、长葛二令。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召赴阙,以为曲阜令,袭封文宣公,赐白金、束帛及太宗御书印《九经》。咸平三年,诏本道转运使、本州长吏待以宾礼,仍留三年,卒官,年三十八。次曰宪,太平兴国二年进士及第,至工部员外郎、知浚仪县。次曰冕,应城主簿。次曰勖,雍熙中进士及第。
       延世子圣祐,景德初,始九岁,特赐同学究出身。大中祥符元年,东封泰山,特听圣祐衣绿陪位,缀京官班后。及还至兖州,十一月朔,幸曲阜,谒孔子庙,行酌献之礼,孔氏宗属并令倍位。又幸孔林,观其墓久之。又御北亭,召从臣观古碑,加谥孔子为玄圣文宣王,追封孔子父叔梁纥齐国公,母颜氏鲁国太夫人。擢圣祐为太常寺奉礼郎,又录其近属进士谓同《三传》出身,习进士延祐、习学究延渥、延鲁、延龄并同学究出身,共赐银二百两、绢三百匹,以充奉祠庙。时勖为殿中丞、通判广州,王钦若言其有声于乡曲,召赴阙,改太常博士,赐绯,令知曲阜县,专主祠庙。二年三月,又遣使赐太宗御书及《九经》书疏、《三史》藏于庙,令本州选儒生讲说。圣祐后改大理评事。天禧五年,授光禄寺丞,袭封文宣公、知仙源县事。后改名佑,迁太子中舍,卒,年三十。
       勖为司封郎中。延鲁,大中祥符五年复举进士及第,后改名道辅,为左司谏、龙图阁待制,自有传。
       崔颂,字敦美,河南偃师人。父协,后唐门下侍郎、平章事。颂幼丧母,为外祖母所鞠养。以荫补河南府巡官,历开封主簿、邓州录事参军,以疾去官。未几,诣阙上书言事,宰相桑维翰览而奇之,擢为左拾遗,选右补阙。
       汉初,加朝散阶,副右散骑常侍张煦册钱俶为吴越王。梁末,协尝使两浙,至是,越人美之,赠贿甚厚。及还,值周祖入京师,为军士剽夺悉尽。世宗镇澶渊,择僚佐,颂与王朴、王敏中皆中其选,以颂为观察判官,赠金紫。世宗尹京,拜司封员外郎、充判官,以断狱误失罢职,守本官。即位,拜驾部郎中,迁吏部,复副尹日就使两浙。世宗读唐元稹《均田疏》,命写为图赐近臣,遣使均诸道租赋,颂使兖州,颇增旧额。恭帝嗣位,改左谏议大夫。
       宋初,判国子监。会重修国学及武成王庙,命颂总领其事。建隆三年夏,始会生徒讲说,太祖遣中使以酒果赐之。每临幸国学,召颂与语。因及经义,颂应答无滞。及郊祀,以颂摄太仆,升车执绥,上问以一时典礼,颂占对闲雅,上甚重之。未几,坐请托有司为所亲求便官,出为保大军行军司马。乾德六年,暴得疾卒,年五十。
       颂好诙谐,善笔札,受命书世宗谥册文,当时称其遒丽。笃信释氏,睹佛像必拜。性多疑,在鄜州官舍,尝召圬墁者治堂室,以帛蒙其目,人皆笑之。
       子晓,至太子右赞善大夫。
       曥字文炳,雍熙二年进士,淹雅有士行,累为屯田员外郎、开封三司户部判官。景德中,雍王元份薨,府官皆坐黜。时戚维为曹国公元俨府翊善,上谓宰相曰:“元俨年少,尤资赞导,维迂懦循默,不能规戒,闻崔曥性纯谨,以之代维,庶有裨益。”因召对,迁都官员外郎,充记室参军,赐金紫。迁兵部郎中,出知河中府,转太常少卿、将作监,卒。
       尹拙,颍州汝阴人。梁贞明五年举《三史》,调补下邑主簿,摄本镇馆驿巡官。后唐长兴中,召为著作佐郎、直史馆,迁左拾遗,依前直史馆,加朝散大夫。应顺初,出为宣武军掌书记、检校虞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清泰初,加检校驾部员外郎兼御史大夫。二年,改检校虞部郎中、忠武军掌书记。
       晋天福四年,入为右补阙。明年,转侍御史。会诏拙与张昭、吕琦等同修《唐史》,改仓部员外郎,赐金紫。八年,迁左司员外郎。契丹入寇,赵延寿镇常山。以拙为掌书记。汉初,召为司马郎中、弘文馆直学士。
       周广顺初,迁库部郎中兼太常博士,仍充直学士。奉使荆南还,改兵部郎中。显德初,拜检校右散骑常侍、国子祭酒、通判太常礼院事,与张昭同修唐应顺、清泰及周《祖实录》,又与昭及田敏同详定《经典释文》。丁忧,免。宋初,改检校工部尚书、太子詹事、判太府寺,迁秘书监、判大理寺。乾德六年告老,以本官致事。
       拙性纯谨,博通经史。周世宗北征,命翰林学士为文祭白马祠,学士不知所出,遂访于拙,拙历举郡国祠白马者以十数,当时伏其该博。开宝四年卒,年八十一。
       子季通,至国子博士。
       田敏,淄州邹平人。少通《春秋》之学。梁贞明中登科,调补淄州主簿,不令之任,留为国子四门博士。后唐天成初,改《尚书》博士,赐绯。满岁,为国子博士。上言请四郊置斋宫,不报。秩满,转屯田员外郎,以详明典礼兼太常博士。建议请依《春秋》每岁藏冰荐宗庙,颁公卿,如古礼。奉诏与太常卿刘岳、博士段颙、路航、李居浣、陈观等删定唐郑余庆《书仪》,又诏与马镐等同校《九经》。改户部员外郎,赐金紫。清泰初,迁国子司业。
       晋天福四年授祭酒,仍检校工部尚书,俄兼户部侍郎。开运初,迁兵部侍郎,充弘文馆学士、判馆事。议者以敏止可任学官,宰相桑维翰闻之,即改授检校右仆射,复为祭酒。汉乾祐中,拜尚书右丞,判国子监。
       周广顺初,改左丞,遣使契丹,将岁赂钱十万贯,止其侵剽,契丹不许。周祖将亲郊,命权判太常卿事。世宗即位,真拜太常卿、检校左仆射,加司空。显德五年,上章请老,赐诏曰:“卿详明礼乐,博涉典坟,为儒学之宗师,乃荐绅之仪表。朕方资旧德,以访话言,遽览封章,愿致官政。引年之制难著旧文,尊贤之心方深虚伫,所请宜不允。”迁工部尚书。俄再上表愿归故乡,以遂首丘之志,改太子少保致仕,归淄州别墅。恭帝即位,加少傅。开宝四年,卒,年九十二。
       敏解官归乡,有良田数十顷,多酿美酒待宾客。体强少疾,徒步往来闾巷间,不以杖。每日亲授诸子经。自作父墓碑,辞甚质。敏尝使湖南,路出荆渚,以印本经书遗高从诲,从诲谢曰:“祭酒所遗经书,仆但能识《孝经》耳。”敏曰:“读书不必多,十八章足矣。如《诸侯章》云‘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皆至要之言也。”时从诲兵败于郢,故敏以此讽之,从诲大惭。
       敏虽笃于经学,亦好为穿凿,所校《九经》,颇以独见自任,如改《尚书·盘庚》“若网在纲”为“若纲在纲”,重言“纲”字。又《尔雅》“椴,木槿”注曰:“日及”,改为“白及”。如此之类甚众,世颇非之。
       子章,至殿中丞。
       辛文悦者,不知何许人。以《五经》教授,太祖幼时从其肄业。周显德中,太祖历禁卫为殿前都点检,节制方面。文悦久不获接见,一日,梦邀车驾请见,既拜,乃太祖也。太祖亦梦其来谒,因令左右寻访,文悦果自至,太祖异之。及登位,召见,授太子中允,判太府事。开宝三年,出知房州。时周郑王出居是州,上以文悦长者,故命焉。文悦后累迁至员外郎。
       又有张遁、张文旦者,尝与太宗同学校,太平兴国中,诣阙自言,各起家为主簿。
       李觉,字仲明,本京兆长安人。曾祖鼎,唐国子祭酒、苏州刺史,唐末避乱,徙家青州益都。鼎生瑜,本州推官。瑜生成,字咸熙,性旷荡,嗜酒,喜吟诗,善琴奕,画山水尤工,人多传秘其迹。周枢密使王朴将荐其能,会朴卒,郁郁不得志。乾德中,司农卿卫融知陈州,闻其名,召之,成因挈族而往,日以酣饮为事,醉死于客舍。
       子觉,太平兴国五年举《九经》,起家将作监丞、通判建州,秩将满,州人借留,有诏褒之,就迁左赞善大夫、知泗州,转秘书丞。太宗以孔颖达《五经正义》刊板诏孔维与觉等校定。王师征燕、蓟,命觉部京东诸州刍粮赴幽州。维荐觉有学,迁《礼记》博士,赐绯鱼。
       雍熙三年,与右补阙李若拙同使交州,黎桓谓曰:“此土山川之险,中朝人乍历之,岂不倦乎?”觉曰:“国家提封万里,列郡四百,地有平易,亦有险固,此一方何足云哉!”桓默然色沮。使还,久之,迁国子博士。
       端拱元年春,初令学官讲说,觉首预焉。太宗幸国子监谒文宣王毕,升辇将出西门,顾见讲坐,左右言觉方聚徒讲书,上即召觉,令对御讲。觉曰:“陛下六龙在御,臣何敢辄升高坐。”上因降辇,令有司张帟幕,设别坐,诏觉讲《周易》之《泰卦》,从臣皆列坐。觉因述天地感通、君臣相应之旨,上甚悦,特赐帛百匹。
       俄献时务策,上颇嘉奖。是冬,以本官直史馆。右正言王禹偁上言:“觉但能通经,不当辄居史职。”觉仿韩愈《毛颖传》作《竹颖传》以献,太宗嘉之,故寝禹偁之奏。淳化初,上以经书板本有田敏辄删去者数字,命觉与孔维详定。二年,详校《春秋正义》成,改水部员外郎、判国子监。四年,迁司门员外郎,被病。假满,诏不绝奉,卒。
       觉累上书言时务,述养马、漕运、屯田三事,太宗嘉其详备,令送史馆,语见本志。觉性强毅而聪敏,尝与秘阁校理吴淑等同考试开封府秋赋举人,语及算雉兔首足法,觉曰:“此颇繁,吾能易之。”及成,果精简。淑意其宿制,即试以别法,皆能立就,坐中皆叹伏。
       子宥,大中祥符五年进士,为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
       崔颐正,开封封丘人。与弟偓佺并举进士,明经术。颐正雍熙中为高密尉,秩满,国子祭酒孔维荐之,以为国学直讲,迁殿中丞。太宗召见,令说《庄子》一篇,赐钱五万。判监李至上言:“本监先校定诸经音疏,其间文字讹谬尚多,深虑未副仁君好古诲人之意也。盖前所遣官多专经之士,或通《春秋》者未习《礼记》,或习《周易》者不通《尚书》,至于旁引经史,皆非素所传习,以是之故,未得周详。伏见国子博士杜镐、直讲崔颐正、孙奭皆苦心强学,博贯《九经》,问义质疑,有所依据。望令重加刊正,冀除舛谬。”从之。
       咸平初,又有学究刘可名言诸经版本多舛误,真宗命择官详正,因访达经义者,至方参知政事,以颐正对。曰:“朕宫中无事,乐闻讲诵。”翌日,召颐正于苑中,说《尚书·大禹谟》,赐以牙绯。自是日令赴御书院待对,说《尚书》至十卷。颐正年老步趋艰蹇,表求致仕,上命坐,问恤甚至,赐器币,听以本官致仕,仍充直讲,改国子博士。三年,卒,年七十九。
       偓佺,淳化中历福州连江尉,判国子监李至奏为直讲,引对便坐,太宗顾谓曰:“李觉尝奏朕云,‘四皓’中一先生,或言姓‘用’字加撇,或云加点。尔知否?”偓牷曰:“昔秦时程邈撰隶书,训如仆隶之易使也。今字与古或异。臣闻刀用为角(音榷),两点为■。(音鹿),用上一撇一点俱不成字。”
       咸平二年,真宗幸国学,召偓佺说《尚书》,即特赐绯。景德后,令讲《道德经》,日于崇文院候对。终篇,赐以白金缯彩。三年,卒,年七十九。尝撰《帝王手鉴》十卷,并注曹唐《大游仙诗》十五卷。其子世安上之,特赐出身。
       李之才字挺之,青社人也。天圣八年同进士出身,为人朴且率,自信,无少矫厉。师河南穆修,修性庄严寡合,虽之才亦频在诃怒中,之才事之益谨,卒能受《易》。时苏舜钦辈亦从修学《易》,其专授受者惟之才尔。脩之《易》受之种放,放受之陈抟,源流最远,其图书象数变通之妙,秦、汉以来鲜有知者。
       之才初为卫州获嘉主簿、权共城令。时邵雍居母忧于苏门山百源之上,布裘蔬食,躬爨以养父。之才叩门来谒,劳苦之曰:“好学笃志果何似?”雍曰:“简策之外,未有迹也。”之才曰:“君非迹简策者,其如物理之学何?”他日,则又曰:“物理之学学矣,不有性命之学乎?”雍再拜,愿受业,于是先示之以陆淳《春秋》,意欲以《春秋》表仪《五经》,既可语《五经》大旨,则授《易》而终焉。其后雍卒以《易》名世。
       之才器大,难乎识者,栖迟久不调。或惜之,则曰:“宜少贬以图荣进。”石延年独曰:“时不足以容君,盍不弃之隐去。”再调孟州司法参军。时范雍守孟,亦莫之知也。雍初自洛建节守延安,送者皆出境外,之才独别近郊。或病之,谢曰:“故事也。”顷之,雍谪安陆,之才沿檄见之洛阳,前日远送之人无一来者,雍始恨知之之晚。
       友人尹洙以书荐于中书舍人叶道卿,因石延年致之,曰:“孟州司法参军李之才,年三十九,能为古文章,语直意遂,不肆不窘,固足以蹈及前辈,非洙所敢品目,而安于卑位,无仕进意,人罕知之。其才又达世务,使少用于世,必过人远甚,恨其贫不能决其归心,知之者当共成之。”延年复书曰:“今业文好古之士至鲜且不张,苟遗若人,其学益衰矣。”延年素不喜谒贵仕,凡四五至道卿门,通其书乃已。道卿荐之,遂得应铨新格,有保任五人,改大理寺丞,为缑氏令。未行,会延年与龙图阁直学士吴遵路调兵河东,辟之才泽州签署判官。泽人刘羲叟从受历法,世称“羲叟历法”,远出古今上,有杨雄、张衡所未喻者,实之才授之。
       在泽转殿中丞,丁母忧,甫除丧,暴卒于怀州官舍,庆历五年二月也。时尹洙兄渐守怀,哭之才过哀,感疾,不逾月亦卒。之才归葬青社,邵雍表其墓,有曰:“求于天下,得闻道之君子李公以师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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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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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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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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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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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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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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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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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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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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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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