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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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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栗 孙傅 陈过庭 张叔夜 聂昌 张阁 张近 郑仅 宇文昌龄(子常)许几 程之邵 龚原 崔公度 蒲卣
       何栗,字文緽,仙井人。政和五年进士第一,擢秘书省校书郎。逾年,提举京畿学事,召为主客员外郎、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兼侍讲。
       徽宗数从咨访,欲付以言责。或论栗与苏轼乡党,宗其曲学,出知遂宁府。已而留为御史中丞,论王黼奸邪专横十五罪,黼既抗章请去,而尤豫未决。栗继上七章,黼及其党胡松年、胡益等皆罢,栗亦以徽猷阁待制知泰州。
       钦宗立,复以中丞召。阅月,为翰林学士,进尚书右丞、中书侍郎。会王云使金帅斡离不军还,言金人怒割三镇缓,却礼币弗纳曰,兼旬使不至,则再举兵。于是百官议从其请。栗曰:“三镇,国之根本,奈何一旦弃之。况金人变诈罔测,安能保必信?割亦来,不割亦来。”宰相主割议,栗论辨不已,曰:“河北之民,皆吾赤子。弃地则并其民弃之,岂为父母意哉?”帝颇悟。栗请建四道总管,使统兵入援,以胡直孺、王襄、赵野、张叔夜领之。兵既响应,而唐恪、耿南仲、聂昌信和议,相与谋曰:“方继好息民而调发不已,使金人闻之,奈何?”亟檄止之。
       栗解政事,俄以资政殿大学士领开封尹。金兵长驱傅城下,帝罢恪相,而拜栗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始复三省旧制。时康王在河北,信使不通,栗建议请以为元帅,密草诏稿上之。乃以康王充天下兵马大元帅,陈遘充兵马元帅,宗泽、汪伯彦充副元帅。京城失守,从幸金帅营,遂留不返。既而议立异姓,金人曰:“唯何栗、李若水毋得预议。”既陷朔庭,栗仰天大恸,不食而死,年三十九。
       建炎初,诏以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玉局观使,禄其家。讣闻,赠开府仪同三司,议者指其误国,不行。秦桧自北还,具道其死时状,乃改赠大学士,官其家七人。
       孙傅,字伯野,海州人。登进士第,中词学兼茂科,为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监察御史、礼部员外郎。时蔡翛为尚书,傅为言天下事,劝其亟有所建,不然必败。翛不能用。迁秘书少监,至中书舍人。
       宣和末,高丽入贡,使者所过,调夫治舟,骚然烦费。傅言:“索民力以妨农功,而于中国无丝毫之益。”宰相谓其所论同苏轼,奏贬蕲州安置。给事中许翰以为傅论议虽偶与轼合,意亦亡他,以职论事而责之过矣,翰亦罢去。靖康元年,召为给事中,进兵部尚书。上章乞复祖宗法度,钦宗问之,傅曰:“祖宗法惠民,熙、丰法惠国,崇、观法惠奸。”时谓名言。十一月,拜尚书右丞,俄改同知枢密院。
       金人围都城,傅日夜亲当矢石。读丘浚《感事诗》,有“郭京杨适刘无忌”之语,于市人中访得无忌,龙卫兵中得京。好事者言京能施六甲法,可以生擒二将而扫荡无余,其法用七千七百七十七人。朝廷深信不疑,命以官,赐金帛数万,使自募兵,无问技艺能否,但择其年命合六甲者。所得皆市井游惰,旬日而足。有武臣欲为偏裨,京不许,曰:“君虽材勇,然明年正月当死,恐为吾累。”其诞妄类此。敌攻益急,京谈笑自如,云:“择日出兵三百,可致太平,直袭击至阴山乃止。”傅与何栗尤尊信,倾心待之。或上书见傅曰:“自古未闻以此成功者。正或听之,姑少信以兵,俟有尺寸功,乃稍进任。今委之太过,惧必为国家羞。”傅怒曰:“京殆为时而生,敌中琐微无不知者。幸君与傅言,若告他人,将坐沮师之罪。”揖使出。又有称“六丁力士”、“天关大将”、“北斗神兵”者,大率皆效京所为,识者危之。京曰:“非至危急,吾师不出。”栗数趣之,徙期再三,乃启宣化门出,戒守陴者悉下城,无得窃觇。京与张叔夜坐城楼上。金兵分四翼噪而前,京兵败退,堕于护龙河,填尸皆满,城门急闭。京遽白叔夜曰:“须自下作法。”因下城,引余众南遁。是日,金人遂登城。
       二年正月,钦宗诣金帅营,以傅辅太子留守,仍兼少傅。帝兼旬不返,傅屡贻书请之。及废立檄至,傅大恸曰:“吾惟知吾君可帝中国尔,苟立异姓,吾当死之。”金人来索太上、帝后、诸王、妃主,傅留太子不遣。密谋匿之民间,别求状类宦者二人杀之,并斩十数死囚,持首送之,绐金人曰:“宦者欲窃太子出,都人争斗杀之,误伤太子。因帅兵讨定,斩其为乱者以献。苟不已,则以死继之。”越五日,无肯承其事者。傅曰:“吾为太子傅,当同生死。金人虽不吾索,吾当与之俱行,求见二酋面责之,庶或万一可济。”傅寓直皇城司,其子来省,叱之曰:“使汝勿来,而竟来邪!吾已分死国,虽汝百辈来何益!”挥使速去。子亦泣曰:“大人以身徇国,儿尚何言。”遂以留守事付王时雍而从太子出。至南薰门,范琼力止之,金守门者曰:“所欲得太子,留守何预?”傅曰:“我宋之大臣,且太子傅也,当死从。”是夕,宿门下,明日,金人召之去。明年二月,死于朔廷。绍兴中,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忠定。
       陈过庭,字宾王,越州山阴人。中进士第,为馆陶主簿、澶州教授、知中牟县,除国子博士。何执中、侯蒙器其才,荐之,擢祠部、吏部、右司员外郎。使契丹,过庭初名扬庭,辞日,徽宗改赐今名。时人或传契丹主苦风痹,又箭损一目,过庭归证其妄,且劝帝以边备为念。适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进中书舍人;才七日,迁礼部侍郎;未尽一月,又迁御史中丞兼侍读。睦寇窃发,过庭言:“致寇者蔡京,养寇者王黼,窜二人,则寇自平。又朱勔父子,本刑余小人,交结权近,窃取名器,罪恶盈积,宜昭正典刑,以谢天下。”由是大与权贵迕,翻陷以不举劾之罪,罢知蕲州。未半道,责海州团练副使,黄州安置。三年,得自便。
       钦宗立,以集英殿修撰起知潭州;未行,以兵部侍郎召,在道除中丞。初入见,帝谕以国家多难,每事当悉意尽言。于是节度使范讷丐归环卫,过庭因言:“自崇宁以来,建旄钺者多不由勋绩,请除宗室及将帅立功者,余并如讷例。”又乞辨宣仁后诬谤。姚古拥兵不援太原,陈其可斩之罪七,窜诸岭表。进礼部尚书,擢右丞、中书侍郎。议遣大臣割两河与金,耿南仲以老、聂昌以亲辞,过庭曰:“主忧臣辱,愿效死。”帝为挥涕叹息,固遣南仲、昌。及城陷,过庭亦行,金人拘之军中,因留不得还。建炎四年,卒于燕山,年六十,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忠肃。
       张叔夜,字嵇仲,侍中耆孙也。少喜言兵,以荫为兰州录事参军。州本汉金城郡,地最极边,恃河为固,每岁河冰合,必严兵以备,士不释甲者累月。叔夜曰:“此非计也。不求要地守之,而使敌迫河,则吾既殆矣。”有地曰大都者,介五路间,羌人入寇,必先至彼点集,然后议所向,每一至则五路皆竦。叔夜按其形势,画攻取之策,讫得之,建为西安州,自是兰无羌患。
       知襄城、陈留县,蒋之奇荐之,易礼宾副使、通事舍人、知安肃军,言者谓太优,还故官。献所为文,知舒、海、泰三州。大观中,为库部员外郎、开封少尹。复献文,召试制诰,赐进士出身,迁右司员外郎。
       使辽,宴射,首中的。辽人叹诧,求观所引弓,以无故事,拒不与。还,图其山川、城郭、服器、仪范为五篇,上之。从弟克公弹蔡京,京迁怒叔夜,摭司存微过,贬监西安草场。久之,召为秘书少监,擢中书舍人、给事中。时吏惰不虔,凡命令之出于门下者,预列衔,使书名而徐填其事,谓之:“空黄”。叔夜极陈革其弊。进礼部侍郎,又为京所忌,以徽猷阁待制再知海州。
       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婴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钜舟十余,载卤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加直学士,徙济南府。山东群盗猝至,叔夜度力不敌,谓僚吏曰:“若束手以俟援兵,民无噍类,当以计缓之。使延三日,吾事济矣。”乃取旧赦贼文,俾邮卒传至郡,盗闻,果小懈。叔夜会饮谯门,示以闲暇,遣吏谕以恩旨。盗狐疑相持,至暮未决。叔夜发卒五千人,乘其惰击之,盗奔溃,追斩数千级。以功进龙图阁直学士、知青州。
       靖康改元,金人南下,叔夜再上章乞假骑兵,与诸将并力断其归路,不报。徙邓州。四道置帅,叔夜领南道都总管。金兵再至,钦宗手札趣入卫。即自将中军,子伯奋将前军,仲熊将后军,合三万人,翌日上道。至尉氏,与金游兵遇,转战而前。十一月晦,至都,帝御南薰门见之,军容甚整。入对,言贼锋方锐,愿如唐明皇之避禄山,暂诣襄阳以图幸雍。帝颔之。加延康殿学士。闰月,帝登城,叔夜陈兵玉津园,铠甲光明,拜舞城下。帝益喜,进资政殿学士,令以兵入城,俄签书枢密院。连四日,与金人大战,斩其金环贵将二人。帝遣使赍蜡书,以褒宠叔夜之事檄告诸道,然迄无赴者。城陷,叔夜被创,犹父子力战。车驾再出郊,叔夜因起居叩马而谏,帝曰:“朕为生灵之故,不得不亲往。”叔夜号恸再拜,众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金人议立异姓,叔夜谓孙傅曰:“今日之事,有死而已。”移书二帅,请立太子以从民望。二帅怒,追赴军中,至则抗请如初,遂从以北。道中不食粟,唯时饮汤。既次白沟,驭者曰:“过界河矣。”叔夜乃矍然起,仰天大呼,遂不复语。明日,卒,年六十三。讣闻,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忠文。
       聂昌,字幸远,抚州临川人。始繇太学上舍释褐,为相州教授。用蔡攸荐,召除秘书郎,擢右司员外郎。时三省大吏阶官视卿监者,立都司上,昌以名分未正,极论之。诏自今至朝请大夫止。以直龙图阁为湖南转运使,还为太府卿、户部侍郎,改开封尹,复为户部。昌本厚王黼,既而从蔡京,为黼所中,罢知德安府。又以乡人讼,谪崇信军节度副使,安置衡州。
       钦宗立,吴敏用事,以昌猛厉径行为可助己,自散地授显谟阁直学士、知开德府,道拜兵部侍郎,进户部尚书,领开封府。昌遇事奋然不顾,敢诛杀。敏度不为用,始惮之,引唐恪、徐处仁共政,独遗昌。
       李纲之罢,太学生陈东及士庶十余万人,挝鼓伏阙下,经日不退,遇内侍辄杀之,府尹王时雍麾之不去。帝顾昌俾出谕旨,即相率听命。王时雍欲置东等狱,昌力言不可,乃止。
       昌再尹京,恶少年怙乱,昼为盗,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辄自缚党中三两辈,声言擒盗,持仗部走委巷,乃释缚,分所掠而去。人不奠居。昌悉弹治正法,而纵博弈不之问,或谓令所禁,昌曰:“姑从所嗜,以懈其谋,是正所以禁其为非尔。”昌旧名山,至是,帝谓其有周昌抗节之义,乃命之曰“昌”。
       京师复戒严,拜同知枢密院。入谢,即陈捍敌之策,曰:“三关四镇,国家藩篱也,闻欲以畀敌,一朝渝盟,何以制之?愿勿轻与,而檄天下兵集都畿,坚城守以遏其冲,简禁旅以备出击,壅河流以断归路。前有坚城,后有大河,劲兵四面而至,彼或南下,堕吾网中矣。臣愿激合勇义之士,设伏开关,出不意扫其营以报。”帝壮之,命提举守御,得以便宜行事。
       会金人再议和,割两河,须大臣报聘。诏耿南仲及昌往,昌言:“两河之人忠议勇劲,万一不从,必为所执,死不瞑目矣。傥和议不遂,臣当分遣官属,促勤王之师入卫。”许之。行次永安,与金将黏罕遇,其从者称閤门舍人,止昌彻伞,令用榜子赞名引见,昌不可,争辨移时,卒以客礼见。昌往河东,至绛,绛人闭壁拒之。昌持诏抵城下,缒而登。州钤辖赵子清麾众害昌,抉其目而脔之,年四十九。
       建炎四年,始赠观文殿大学士,谥曰忠愍。父用之,年九十,以忧死。
       昌为人疏隽,喜周人之急,然恩怨太明,睚眦必报。王黼之死,昌实遣客刺之,弃尸道旁。遂附耿南仲取显位,左右其说以误国,卒至祸变,而身亦不免焉。
       论曰:“何栗、孙傅、聂昌皆疏俊之士,而器质窳薄,使当重任于艰难之秋,宋事盖可知矣,钦宗之再诣金营,栗实误之,一死不足偿也。傅匿太子之谋甚疏,昌河东之行尤谬,效死弗当,徒伤勇尔。过庭因方腊之乱,乞诛蔡京、王黼、朱勔以谢天下,庶几有敢谏之风焉。
       张阁,字台卿,河阳人。第进士。崇宁初,由卫尉主簿迁祠部员外郎;资阅浅,为掌制者所议,蔡京主之,乃止。俄徙吏部,迁宗正少卿、起居舍人,属疾不能朝,改显谟阁待制、提举崇福宫。疾愈,拜给事中、殿中监,为翰林学士。
       河北诸帅以缮城讫役,降奖诏,有中贵人为之地,将继此策赏。阁言:“此牧伯常职,若奖之,恐开邀功生事之路。”徽宗曰:“卿言是也。”格不下。尝夜盛寒草制稿进,帝犹坐,赏其警敏,赐诗以为宠。京免相,阁当制,历数其过,词语遒拔,人士多传诵之。
       京复相,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浙部和买绢,杭独居十三,户有至数百匹者,阁请均之他郡。杭久阙守,阁经理有叙,去恶少年之为人害者,州以理闻。召拜兵部尚书兼侍读,复为学士,上日特赐敕诏,且有意大用,未几,卒,年四十六。阁初出守杭,思所以固宠,辞日,乞自领花石纲事,应奉由是滋炽云。
       张近,字几仲,开封人。第进士,累迁大理正、发运使。吕温卿以不法闻,近受诏鞫治,哲宗谕之曰:“此出朕命,卿毋畏惠卿。”对曰:“法之所在,虽陛下不能使臣轻重,何惠卿也?”温卿谩不肯置对,近言:“温卿所坐明白,傥听其蔓词,惧为株连者累。”诏以众证定其罪。提举河北东路常平、西路刑狱,入为刑部员外郎、大理少卿,以集贤殿修撰知瀛州。
       辽使为夏人请命,而宿兵以临我,近请亦出秦甲戍北道,伐其谋。边人吕忏儿入瓦桥为盗,吏执之,辽人因略宋民为质。近言:“朝廷方继好息民,当使曲在彼。一偷之得失,不足为轻重,释之便。”沧民渔于海,辽卒利其饶,而私举网取鱼。守兵与之斗,斩级三十二,州将请赏之。或言所杀乃平人,宜论如律,议弗决。近言:“边人贪利喜功,遂赏之,则为国起怨;然彼挟兵涉吾地,谓之非盗可乎?如罪以擅兴,他日将谁使御敌?愿两置赏刑,略而不问。”从之。
       出镇高阳八年,累加显谟阁待制、直学士,徙知太原府,以疾,提举洞霄宫。先,承诏买马三千给牧户,近悉敛诸民而不予直,为御史所劾,失学士。二年而复之。卒,年六十五。
       郑仅,字彦能,徐州彭城人。第进士,为大名府司户参军。留守文彦博以为材,部使者檄往他郡,彦博曰:“如郑参军讵可令数出?”奏改司法,迁冠氏令。河决府西,檄夜下调夫急,仅方阅保甲,尽籍即行,先他邑至,决遂塞。使者怒劾之,留守王拱辰争于朝曰:“微冠氏,城民鱼矣。”犹坐罚金。时河朔饥,盗起,独冠氏无之,且不入境。他邑获盗,诘治之,盗因言:“郑冠氏仁,故相戒不犯尔。”知福昌县,复值岁饥,悉意振贷,民不流亡。当第赏,不肯自列。
       提举京东常平,入为户部员外郎,至太府卿,加直龙图阁,为陕西都转运使。论馈饷河湟功,进集贤殿修撰、显谟阁待制。仅请籍闭田为官庄,是岁,镇戎、德顺收谷十余万。会西宁高永年战没熙河,帅臣归咎官庄夺属羌地,致其怨畔,诏罢之,议者以为惜。
       改知庆州,诸军多杀老弱,持首要赏。仅下令非强壮而能生致者,赏半之。有内附羌追寇,得老人,不忍杀,擒之,乃其父也,相持哭,一军感动。时诸路争进讨奏捷,仅独保境不生事,寇亦不犯。
       徙秦州,复为都转运使,召拜户部侍郎,改吏部侍郎、知徐州。以显谟阁直学士、通议大夫卒,年六十七,赠光禄大夫,谥曰修敏。子望之,自有传。
       宇文昌龄,字伯修,成都双流人。进士甲科,调荣州推官。熊本经制梓夔,辟干当公事。凡攻讨招袭,建南平诸城砦,皆出其画。迁大理丞。本归阙,言其功,擢提举秦凤路常平,改两浙。
       神宗患司农图籍不肃,选官厘整,昌龄以使夔路入辞,留为寺主簿,遂拜监察御史。鄜延帅奏所部刘绍能与西羌通,将为患。帝察其不然,命昌龄即鄜州鞫之,果妄也。昌龄因请深戒守臣,毋生事徼赏,以靖边人之心。使还,赐五品服。
       尚书省建,以为比部员外郎。时官曹更新,统纪未立,昌龄悉力从事,虽抵暮亦程吏不止。具所立纲要,请于朝而行之。三司故吏狃玩弛,多不便,思有以中之。擿逻卒纠其宿直遣小吏取衾服事,大臣欲论以私役,帝以职事修饬,释不问。改吏部员外郎,出京西转运副使,召为左司员外郎。
       送辽使至雄州,当宴,从者不待揖而坐,昌龄诮其使曰:“两朝聘好百年矣,入境置宴,非但今日,揖而后坐,此礼渠可阙邪?”使者阳若不服,而心悟其非,卒成礼去。
       迁太常少卿,诏议郊祀合祭,论者不一。昌龄曰:“天地之数,以高卑则异位,以礼制则异宜,以乐舞则异数,至于衣服之章,器用之具,日至之时,皆有辨而不乱。夫祀者自有以感于无,自实以通于虚,必以类应类,以气合气,合然后可以得而亲,可以冀其格。今祭地于圜丘,以气则非所合,以类则非所应,而求高厚之来享,不亦难乎。”后竟用其议。改直秘阁、知梓州,历寿州、河中府、邓、郓、青三州。
       徽宗立,召为刑部侍郎,徙户部侍郎。陕西馈刍粮于边,旧制令内郡转给,为民病。昌龄建言止输其州,而令量取道里费助边籴,从之。岁省籴价五百万,公私便之。以宝文阁待制知开封府,复为户部侍郎,知青、杭、越三州。卒,年六十五,诏为封傅护送归,官给其葬费。子常。
       常字权可。政和末,知黎州。有上书乞于大渡河外置城邑以便互市者,诏以访常。常言:“自孟氏入朝,艺祖取蜀舆地图观之,画大渡为境,历百五十年无西南夷患。今若于河外建城立邑,虏情携贰,边隙寝开,非中国之福也。”寻提举成都路茶马。自熙、丰以来,岁入马蕃多;至崇、观间,其法始坏。提举官岁以所入进羡余,吏缘为奸,市马裁十一二,且负其直,夷人皆怨。常尽革其弊,马遂溢额。加直秘阁,改知夔州,进秘阁修撰。官累中大夫。卒。
       许几,字先之,信州贵溪人。少以诸生谒韩琦于魏,琦勉入太学。擢第,调高安、乐平主簿,知南陵县,还民之托僧尼为奸者数百人。
       提举京西常平,为开封府推官,进至将作监。吏与匠比为奸欺,凡斫削、涂塈、丹雘之工当以次用,而始役即概给其禀,费亡艺而患不均。几逆为之程,费省工倍。再迁太仆卿、户部侍郎,以显谟阁待制知郓州。
       梁山泺多盗,皆渔者窟穴也。几籍十人为保,使晨出夕归,否则以告,辄穷治,无脱者。
       几有吏干,善理财,由是四入户部至尚书。尝以摇泉布法罢,又以治染院事失实,知婺州。进枢密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徙知成德军、知太原府。张商英裁损吏禄,几预其议,贬永州团练副使,安置袁州。遇恩,复中大夫,卒。
       程之邵,字懿叔,眉州眉山人。曾祖仁霸,治狱有阴德。之邵以父荫为新繁主簿。熙宁更募役法,常平使者欲概州县民力,以羡乏相补。之邵曰:“此法乃成周均力遗意,当各以一邑之力供一邑之役,岂宜以此邑助他邑哉?”使者愧服,辟之邵为属,听其所为。熊本察访蜀道归,语诸朝曰:“役法初行,成都路为最详,之邵力也。”诏召见,成都守赵抃奏留之。入为三司磨勘官,得隐匿数十万缗。从副使蹇周辅计度江、岭盐,还,除广东转运判官。元祐初,提举利、梓路常平,周辅得罪,亦罢知祥符县。俄知泗州,为夔路转运判官。夔守强狠不奉法,劾正其罪。大宁井盐为利博,前议者辄储其半供公上,余鬻于民,使先输钱,盐不足给,民以病告。之邵尽发所储与之,商贾既通,关征增数倍。除主管秦、蜀茶马公事,革黎州买马之弊,岁以仲秋为市,市四月止,以羡茶入熙、秦易战骑,得良马益多。
       知凤翔府,民负债无以偿,自焚其居,而绐曰遗火;有主藏吏杀四婢,人无知者。之邵发擿,岐人传诵。徙郑州。
       元符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童贯用师熙、岷,不俟报,运茶往博籴,发钱二十万亿佐用度。连加直龙图阁、集贤殿修撰,三进秩,为熙河都转运使。秦凤出师,命之经制,即言已备十万骑可食三百日矣。徽宗喜,擢显谟阁待制。敌犯熙河,之邵摄帅事,屯兵行边境,解去。俄得疾卒。方录功转太中大夫,不及拜,赠龙图阁直学士,官护丧归。子唐,至宝文阁学士。
       龚原,字深之,处州遂昌人。少与陆佃同师王安石。进士高第,元丰中为国子直讲,以虞蕃讼失官。哲宗即位,诣诉理所得直,为国子丞、太常博士。方议祀北郊,原曰:“合祭,非理也。天子父天母地,既不为寒而废祠,其可为暑而辍行?此汉儒陋说尔,愿亟正之。”加秘阁校理,充徐王府记室,出为两浙转运判官。
       绍圣初,召拜国子司业,入对,帝问曰:“卿历徐邸官,何为补外,得非大臣私意乎?”对曰:“臣出使乡部,获知民间事宜,臣素知如是,不知其因也。”旋兼侍讲,迁秘书少监、起居舍人,权工部侍郎。为曾布所重,安惇论其直讲时事,以集贤殿修撰知润州。
       徽宗初,入为秘书监,进给事中。时除郎官五人,皆执政姻戚,悉举驳之;又论郝随得罪,不得居京师,邓洵武不宜再入史院。朝论谓帝为哲宗服,当循开宝故事,为齐衰期。原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一也。”主议者斥其妄,黜知南康军,改寿州。俄用三年之制,乃复修撰,知扬州。还朝,历兵、工部二侍郎,除宝文阁待制、知庐州。陈瓘击蔡京,原与瓘善,或谓原实使之,夺职居和州。起为亳州,命下而卒,年六十七。
       初,王安石改学校法,引原自助,原亦为尽力。其后,司马光召与语,讥切王氏,原反覆辨救不少衰。光叹曰:“王氏习气尚尔邪!”为司业时,请以安石所撰《字说》、《洪范传》及子雱《论语》、《孟子义》刊板传学者。故一时学校举子之文,靡然从之,其敝自原始。
       崔公度,字伯易,高邮人。口吃不能剧谈,而内绝敏,书一阅即不忘。刘沆荐茂才异等,辞疾不应命。用父任,补三班差使,非其好也,益闭户读书。欧阳修得其所作《感山赋》,以示韩琦,琦上之英宗,即付史馆。授和州防御推官,为国子直讲,以母老辞。
       王安石当国,献《熙宁稽古一法百利论》,安石解衣握手,延与语。召对延和殿,进光禄丞,知阳武县。京官谒尹,故事当拜庭下,公度疑尹辱己,径诣安石诉之,安石使邓绾荐为御史。未几,为崇文校书,删定三司令式,于是诵言京官庭谒尹非宜,安石为下编敕所更其制。加集贤校理,知太常礼院。
       公度起布衣,无所持守,惟知媚附安石,昼夜造请,虽踞厕见之,不屑也。尝从后执其带尾,安石反顾,公度笑曰:“相公带有垢,敬以袍拭去之尔。”见者皆笑,亦恬不为耻。请知海州。元祐、绍圣之间,历兵礼部郎中、国子司业,除秘书少监、起居郎,皆辞不受。知颍、润、宣、通四州,以直龙图阁卒。
       蒲卣,字君锡,阆州人。母任知书,里中号“任五经”,卣幼以开敏闻。中进士第,历利州司户参军、三泉主簿、知合江金水县。通判文州,有献议者欲开文州径路达陕西,卣言:“洮、岷、积石至文为甚迩,自文出江油,邓艾取蜀故道也。异时鬼章欲从此窥蜀,为其阻隘而止。夏人志此久矣,可为之通道乎?”议遂塞。
       为睦亲宅教授,提举湖北、京西常平。崇宁均田,转运使以用不足,将度费以定税,卣曰:“诏旨所以嘉惠元元尔,初不在增赋也。”宛、穰地广沃,国初募民垦田,得为世业,令人毋辄诉,盖百年矣,好讼者稍以易佃法摇之,卣一切禁止。有持献于权贵而降中旨给赐者,卣言:“地盈千顷,户且数百,传子至孙久,一旦改隶,众将不安。先朝明诏具在,不可易也。”朝廷是其议。
       提点湖南刑狱,知鼎、辽、陇、宁四州,复提举潼川路刑狱。有议榷酤于泸、叙间,云岁可得钱二十万。卣言:“先朝念此地夷汉杂居,故弛其榷禁,以惠安边人。今之所行,未见其利。”乃止。累官中大夫,卒,年七十二。
       论曰:《传》曰:“尺有所不逮,寸有所不覃。”观二张之理郡,郑仅之守藩,宇文父子之便边粜、革马政,许几、程之邵之经制财运,蒲卣之议税榷,皆有可称道。若阁之固宠于花石,而龚原、崔公度主王氏学以谄事安石,则搢绅所不齿也。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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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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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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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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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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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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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传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
卷三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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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四百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四百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四百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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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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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道学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道学二(程氏门人)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道学三
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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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 忠义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第二百六 忠义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第二百七 忠义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第二百八 忠义四
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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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隐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隐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外国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外国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外国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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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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