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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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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郊
       南郊坛制。梁及后唐郊坛皆在洛阳。宋初始作坛于东都南薰门外,四成、十二陛、三壝。设燎坛于内坛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设皇帝更衣大次于东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仁宗天圣六年,始筑外壝,周以短垣,置灵星门。亲郊则立表于青城,表三壝。神宗熙宁七年,诏中书、门下参定青城殿宇门名。先是,每郊撰进,至是始定名,前门曰泰禋,东偏门曰迎禧,正东门曰祥曦,正西门曰景曜,后三门曰拱极,内东侧门曰夤明,西侧门曰肃成,殿曰端诚,殿前东、西门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后园门曰宝华,著为定式。元丰元年二月,诏内壝之外,众星位周环,每二步植一杙,缭以青绳,以为限域。既而详定奉祀礼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后世因之,稍增其制。国朝郊坛率循唐旧,虽仪注具载圜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绳代内壝,诚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严内外之限也。伏请除去青绳,为三壝之制。”从之。
       徽宗政和三年,诏有司讨论坛壝之制。十月,礼制局言:“坛旧制四成,一成二十丈,再成十五丈,三成十丈,四成五丈,成高八尺一寸;十有二陛,陛十有二级;三壝,二十五步。古所谓地上圜丘、泽中方丘,皆因地形之自然。王者建国,或无自然之丘,则于郊泽吉土以兆坛位。为坛之制,当用阳数,今定为坛三成,一成用九九之数,广八十一丈,再成用六九之数,广五十四丈,三成用三九之数,广二十七丈。每成高二十七尺,三成总二百七十有六,《乾》之策也。为三壝,壝三十六步,亦《乾》之策也。成与壝地之数也。”诏行之。
       建炎二年,高宗至扬州,庶事草创,筑坛于州南门内江都县之东南,诏东京所属官吏奉祭器、大乐、仪仗、法物赴行在所。绍兴十三年,太常寺言:“国朝圆坛在国之东南,坛侧建青城斋宫,以备郊宿。今宜于临安府行宫东南修建。”于是,遂诏临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圆坛,第一成纵广七丈,第二成纵广一十二丈,第三成纵广一十七丈,第四成纵广二十二丈。一十二陛,每陛七十二级,每成一十二缀。三壝,第一壝去坛二十五步,中壝去内壝、外壝去中壝各半之。燎坛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尺,三出陛,在坛南二十步丙地。其青城及望祭殿与行事陪祠官宿斋幕次,并令绞缚,更不修盖。先是,张杓为京尹,议筑斋宫,可一劳永逸,宇文价曰:“陛下方经略河南,今筑青城,是无中原也。”遂罢役。
       神位。元丰元年十一月,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按东汉坛位,天神从祀者至千五百一十四,故外设重营,以为等限。日月在中营内南道,而北斗在北道之西,至于五星中宫宿之属,则其位皆中营,二十八宿外宫星之属,则其位皆外营。然则为重营者,所以等神位也。唐因隋制,设为三壝,天神列位不出内壝,而御位特设于坛下之东南。若夫公卿分献、文武从祀,与夫乐架馔幔,则皆在中壝之内,而大次之设乃在外壝。然则为三壝者,所以序祀事也。”
       景德三年,卤簿使王钦若言:“汉以五帝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龛;天皇大帝在第二龛,与六甲、岳渎之类接席;帝座,天市之尊,今与二十八宿、积薪、腾蛇、杵臼之类同在第三龛。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极、帝坐本非天帝,盖是天帝所居,则北极在第二,帝坐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执法,子星之次少孙星,望令司天监参验。”乃诏礼仪使、太常礼院、司天监检定之。
       礼仪使赵安仁言:“按《开宝通礼》,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宝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盖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录》:‘坛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余内官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汉,都四十九坐齐列,俱在十二陛之间。’唐建中间,司天冬官正郭献之奏:‘天皇、北极、天一、太一,准《天宝敕》并合升第一等。’贞元二年亲郊,以太常议,诏复从《开元礼》,仍为定制。《郊祀录》又云:‘坛第三等有中宫、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并在前。’《开元礼义罗》云:‘帝有五坐,一在紫微宫,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宫,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监史序状:‘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陈中,其神曰耀魄宝,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极五星在紫微垣内,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为太子,第二主日为帝王,第三为庶子,第四为嫡子,第五为天子之枢,盖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执法、上将、次将之名,不可备陈,故总名太微垣。《星经》旧载孙星,而《坛图》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窃惟《坛图》旧制,悉有明据,天神定位,难以跻升,望依《星经》,悉以旧礼为定。”
       钦若复言:“旧史《天文志》并云:北极,北辰最尊者。又勾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郑玄注《周礼》谓:‘礼天者,冬至祭天皇于北极也。’后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晋《天文志》:‘帝坐光而润,则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则为天子所占,列于下位,未见其可。又安仁议,以子、孙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庆,以广维城之基,苟因前代阙文,便为得礼,实恐圣朝茂典,尤未适中。”诏天皇、北极特升第一龛,又设孙星于子星位次,帝坐如故。
       钦若又言:“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唯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晋志》,大角及心中星但云天王坐,实与帝坐不类。”诏特升第二龛。
       旧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题署,命钦若改造之。至是,钦若奉板便殿,坛上四位,涂以朱漆金字,余皆黑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黄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贮漆匣,覆以黄缣帊。帝降阶观之,即付有司。又以新定《坛图》,五帝、五岳、中镇、河汉合在第三等。
       四年,判太常礼院孙奭言:“准礼,冬至祀圜丘,有司摄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从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并不设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于冬至,恐未协宜。”翰林学士晁迥等言:“按《开宝通礼》:圜丘,有司摄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官、外官、众星总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总十七位;方丘,祭皇地祇、配帝、神州、岳镇、海渎七十一位。今司天监所设圜丘、雩祀、明堂、方丘并七十位,即是方丘有岳、渎从祀,圜丘无星辰,而反以人帝从祀。望如奭请,以《通礼》及神位为定,其有增益者如后敕。”从之。
       政和三年,议礼局上《五礼新仪》:皇帝祀昊天上帝,太史设神位版,昊天上帝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位于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北极九位于第一龛;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内坐、五星、十二辰、河汉等内官神位五十有四于第二龛;二十八宿等中官神位百五十有九于第三龛;外官神位一百有六于内壝之内;众星三百有六十于内壝之外。第一龛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内向配位。
       太祖乾德元年,始有事于南郊。自五代以来,丧乱相继,典章制度,多所散逸。至是,诏有司讲求遗逸,遵行典故,以副寅恭之意。是岁十一月十六日,合祭天地于圜丘。初,有司议配享,请以僖祖升配,张昭献议曰:“隋、唐以前,虽追立四庙或六七庙,而无遍加帝号之文。梁、陈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齐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于圜丘,以皇考配;唐贞观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皇帝,积累勋伐,肇基王业,伏请奉以配享。”从之。
       九年正月,诏以四月幸西京,有事于南郊。自国初以来,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祇、神州凡七祭,并以四祖迭配。太祖亲郊者四,并以宣祖配。太宗即位,其七祭但以宣祖、太祖更配。是岁亲享天地,始奉太祖升侑。雍熙元年冬至亲郊,从礼仪使扈蒙之议,复以宣祖配。四年正月,礼仪使苏易简言:“亲祀圜丘,以宣祖配,此则符圣人大孝之道,成严父配天之仪。太祖皇帝光启丕图,恭临大宝,以圣授圣,传于无穷。按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同配上帝。欲望将来亲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其常祀祈谷、神州、明堂,以宣祖崇配;圜丘、北郊、雩祀,以太祖崇配。”奏可。
       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有司言:“冬至圜丘、孟夏雩祀、夏至方丘,请奉太宗配;上辛祈谷、季秋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祇,奉宣祖配;其亲郊,奉太祖、太宗并配。”诏可。乾兴元年,真宗崩,诏礼官定迁郊祀配帝,乃请:“祈谷及祭神州地祇,以太祖配;雩祀及昊天上帝及皇地祇,以太宗配;感生帝,以宣祖配;明堂,以真宗配;亲祀郊丘,以太祖、太宗配。”奏可。
       景祐二年郊,诏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庙万世不迁。南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亲祀皆侑。常祀圜丘、皇地祇配以太祖,祈谷、雩祀、神州配以太宗,感生帝、明堂以宣祖、真宗配如旧。庆历元年,判太常寺吕公绰言:“历代郊祀,配位无侧向,真宗示辅臣《封禅图》曰:‘尝见郊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坐,盖皇地祇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当子位,太祖、太宗配位,宜比郊祀而斜置之。’其后,有司不谕先帝以告成报功、酌宜从变之意,每郊仪范,既引祥符侧置之文,又载西向北上之礼,临时择一,未尝考定。”乃诏南郊祖宗之配,并以东方西向为定。皇祐五年郊,诏自今圜丘,三圣并侑。嘉祐六年,谏官杨畋论水灾繇郊庙未顺。礼院亦言:“对越天地,神无二主。唐始用三祖同配,后遂罢之。皇祐初,诏三圣并侑,后复迭配,未几复并侑,以为定制。虽出孝思,然颇违经典,当时有司失于讲求。”下两制议,翰林学士王珪等曰:“推尊以享帝,义之至也。然尊尊不可以渎,故郊无二主。今三后并侑,欲以致孝也,而适所以渎乎享帝,非无以宁神也,请如礼官议。”七年正月,诏南郊以太祖定配。
       高宗建炎二年,车驾至扬州,筑坛于江都县之东南。是岁冬至,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度宗咸淳二年,将举郊祀,时复议以高宗参配。吏部侍郎兼中书门下省检正洪焘等议,以为:“物无二本,事无二初,舜之郊喾,商之郊契,周郊后稷,皆所以推原其始也。礼者,所以别等差,视仪则,远而尊者配于郊,近而亲者配于明堂,明有等也。臣等谓宜如绍兴故事,奉太宗配,将来明堂遵用先皇帝彝典,以高宗参侑,庶于报本之礼、奉先之孝,为两尽其至。”诏恭依。
       仪注。乾德元年八月,礼仪使陶谷言:“飨庙、郊天,两日行礼,从祀官前七日皆合于尚书省受誓戒,自来一日之内受两处誓戒,有亏虔洁。今拟十一月十六日行郊礼,望依礼文于八日先受从享太庙誓戒,九日别受郊天誓戒,其日请放朝参。”从之。自后百官受誓戒于朝堂,宗室受于太庙。
       祭之日均用丑时,秋夏以一刻,春冬以七刻,前二日遣官奏告。配帝之室,仪鸾司设大次、小次及文武侍臣、蕃客之次,太常设乐位、神位、版位等事。前一日司尊彝帅其属以法陈祭器于堂东,仆射、礼部尚书视涤濯告洁,礼部尚书、侍郎省牲,光禄卿奉牲,告充、告备,礼部尚书视鼎镬,礼部侍郎视腥熟之节。祭之旦,光禄卿率其属取笾、豆、簠、簋实之。及荐腥,礼部尚书帅其属荐笾、豆、簠、簋,户部、兵部、工部尚书荐三牲之腥熟俎。礼毕,各彻,而有司受之以出。晡后,郊社令帅其属扫除,御史按视之。奏中严外办以礼部侍郎,请解严以礼部郎中。赞者设亚、终献位于小次之南,宗室位于其后;设公卿位于亚、终献之南,分献官位于公卿之后,执事者又在其后,俱重行,西向北上。其致福也,太牢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以羊左肩七个、犆豕以左肩五个。有司摄事、进胙皆如礼。太尉展视以授使者,再拜稽首。既享,大宴,号曰饮福,自宰臣而下至应执事及乐工、驭车马人等,并均给有差,以为定式。是岁十一月日至,皇帝服衮冕,执圭,合祭天地于圜丘,还御明德门楼,肆赦。
       仁宗天圣二年,诏加真宗谥,上谓辅臣曰:“郊祀重事,朕欲就禁中习仪,其令礼官草具以闻。”先郊三日,奉谥册宝于太庙。次日,荐享玉清昭应、景灵宫,宿太庙。既享,赴青城,至大次,就更衣坛改服衮冕行事。五年,郊后择日恭谢,大礼使王曾请节庙乐,帝曰:“三年一享,不敢惮劳也。”三献终,增礼生七人,各引本室太祝升殿,彻豆。三日,又斋长春殿,谢玉清昭应宫。礼毕,贺皇太后,比籍田,劳酒仪,略如元会。其恭谢云:“臣某虔遵旧典,郊祀礼成,中外协心,不胜欢抃。”宣答曰:“皇帝德备孝恭,礼成严配,万国称颂,欢豫增深。”帝再拜还内。枢密使以下称贺,阁门使宣答,枢密副使升殿侍立,百官称贺。酒三行,还内殿,受命妇贺,司宾自殿侧幕次引内命妇于殿庭,北向立,尚仪奏:“请皇太后即御坐。”司宾赞:“再拜。”引班首升自西阶,称封号妾某氏等言:“郊祀再举,福祚咸均,凡在照临,不胜忻抃。”降,再拜。尚宫承旨,降自东阶,称“皇太后圣旨”,又再拜。司宾宣答曰“已成钜礼,欢豫良深。”皆再拜。次外命妇贺,如内命妇仪,退,皆赴别殿贺皇帝,惟不致词,不宣答。
       神宗元丰六年十一月二日,帝将亲郊,奉仁宗、英宗徽号册宝于太庙。是日晚,斋于大庆殿。三日,荐享于景灵宫,斋于太庙。四日,朝享七室,斋于南郊之青城。五日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配。是日,帝服靴袍,乘辇至大次。有司请行礼。服大裘,被衮冕以出,至坛中壝门外,殿中监进大圭,帝执以入,宫架乐作,至午阶下版位,西向立,乐止。礼仪使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宫架奏《景安》之乐,文舞作六成,止,帝再拜,诣罍洗,宫架乐作,至洗南北向,乐止。帝搢圭,盥帨讫,乐作,至坛下,乐止。升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殿中监进镇圭,《嘉安》乐作,诣上帝神坐前,北向跪,奠镇圭于缫藉,执大圭,俯伏,兴,搢圭跪,三上香,奠玉币,执圭,俯伏,兴,再拜。内侍举镇圭授殿中监,乐止。《广安》乐作,诣太祖神坐前,东向,奠圭币如上帝仪。登歌乐作,帝降坛,乐止。宫架乐作,还位,西向立,乐止。礼部尚书、户部尚书以下奉馔俎,宫架《丰安》乐作,奉奠讫,乐止。再诣罍洗,帝搢大圭,盥帨,洗爵拭爵讫,执大圭,宫架乐作,至坛下,乐止。升自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登歌《禧安》乐作,诣上帝神坐前,搢圭跪,执爵祭酒,三奠讫,执圭,俯伏,兴,乐止。太祝读册,帝再拜讫,乐作。次诣太祖神坐前,如前仪。登歌乐作,帝降自午阶,乐止。宫架乐作,还位,西向立,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宫架《正安》之乐作,乐止。亚献盥帨讫,《正安》乐作,礼毕,乐止。终献行礼并如上仪,献毕,宫架乐作,帝升自午阶,乐止。登歌乐作,至饮福位,乐止。《禧安》乐作,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抟黍豆,再受爵,饮福讫,奠爵,执圭,俯伏,兴,再拜,乐作。帝降,还位如前仪。礼部、户部尚书彻俎豆,礼直官曰:“赐胙行事。”陪祀官再拜,宫架《宴安》乐作,一成止。宫架乐作,帝诣望燎位,南向立,乐止。礼直官曰:“可燎。”俟火燎半柴,礼仪使跪奏:“礼毕。”宫架乐作,帝出中壝门,殿中监受大圭,归大次,乐止。有司奏解严。
       帝乘舆还青城,百官称贺于端诚殿。有司转仗卫,奏中严外办。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以出。至玉辂所,侍中跪请降舆升辂。帝升辂,门下侍郎奏请进行,又奏请少驻,侍臣乘马,将至宣德门,奏《采荠》一曲,入门,乐止。侍中请降辂赴幄次,有司奏解严。帝常服,乘舆御宣德门,肆赦,群臣称贺如常仪。
       初,淳化三年,将以冬至郊,前十日,皇子许王薨,有司言:“王薨在未受誓戒之前,准礼,天地、社稷之祀不废。”诏下尚书省议。吏部尚书宋琪等奏:“以许王薨谢,去郊礼裁十日,又诏辍十一日以后五日朝参,且至尊成服,百僚皆当入慰。有司又以十二、十三日受誓戒,按令式,受誓戒后不得吊丧问疾。今若皇帝既辍朝而未成服,则全爽礼文;百僚既受誓而入奉慰,又违令式。况许王地居藩戚,望著亲贤,于昆仲为大宗,于朝廷为冢嗣,遽兹薨逝,朝野同哀,伏想圣情,岂胜追念。当愁惨之际,行对越之仪,臣等实虑上帝之弗歆,下民之斯惑。况祭天之礼,岁有四焉,载于《礼经》,非有差降。请以来年正月上辛合祭天地。”从之。
       神宗之嗣位也,英宗之丧未除。是岁当郊,帝以为疑,以问讲读官王珪、司马光、王安石,皆对以不当废。珪又谓:“‘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传》谓:‘不敢以卑废尊也。’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太后之丧,即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庙,而合祀天地于圜丘。请冬至行郊庙之礼,其服冕、车辂、仪物、音乐缘神事者皆不可废。”诏用景德故事,惟郊庙及景灵宫礼神用乐,卤簿鼓吹及楼前宫架、诸军音乐,皆备而不作,警场止鸣金钲、鼓角,仍罢诸军呈阅骑队。故事,斋宿必御楼警严,幸后苑观花,作水戏,至是悉罢之。有司言:“故事,当谒谢于祖宗神御殿,献享月吉礼,以礼官摄。”诏遣辅臣仍罢诣佛寺。是后国有故,皆遣辅臣。
       高宗绍兴十二年,臣僚言:“自南巡以来,三岁之祀,独于明堂,而郊天之礼未举,来岁乞行大礼。”诏建圜坛于临安府行宫东城之外,自是凡六郊焉。
       孝宗隆兴二年,诏曰:“联恭览国史,太祖乾德诏书有云:‘务从省约,无至劳烦。’仰见事天之诚,爱民之仁,所以垂万世之统者在是。今岁郊见,可令有司,除礼物、军赏,其余并从省约。初降诏以十一月行事,以冬至适在晦日,以至道典故,改用献岁上辛,遂改来年元为乾道。乃以正月一日有事南郊,礼成,进胙于德寿宫,以牛腥体肩三、臂上臑二。导驾官自端诚殿簪花从驾至德寿宫上寿,饮福称贺,陈设仪注,并同上寿礼。皇帝致词曰:“皇帝臣某言:享帝合宫,受天纯嘏,臣某与百僚不胜大庆,谨上千万岁寿。”自后郊祀、明堂进胙饮福,并如上仪。
       光宗绍熙二年十一月郊,以值雨,行礼于望祭殿。帝遂感疾。理宗四十一年,一郊而已。度宗咸淳二年,权工部尚书赵汝暨等奏:“今岁大礼,正在先帝大祥之后,臣等窃惟帝王受命,郊见天地,不可缓也。古者有改元即郊,不用前郊三年为计。况今适在当郊之岁,既逾大祥之期,圜丘之祀,岂容不举?”于是降礼,以十一月十七日款谒南郊,适太史院言:“十六日太阴交蚀。”遂改来年正月一日南郊行礼,太常寺言:“皇帝既已从吉,请依仪用乐。其十二月二十九日朝献景灵宫,三十日朝享太庙,尚在禫制之内,所有迎神、奠币、酌献、送神作乐外,其盥洗升降行步等乐,备而不作。”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传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
卷三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卷四百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卷四百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四百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卷四百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卷四百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卷四百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卷四百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卷四百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卷四百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卷四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卷四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卷四百一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
卷四百一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卷四百一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卷四百一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道学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道学二(程氏门人)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道学三
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 忠义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第二百六 忠义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第二百七 忠义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第二百八 忠义四
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第二百一十 忠义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忠义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隐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隐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外国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外国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外国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蛮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十五 蛮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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