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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作者:元 · 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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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子雱 唐坰附) 王安礼 王安国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博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管,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祐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自是不复辞官矣。
       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开封当此人死,安石驳曰:“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以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遂劾府司失入。府官不伏,事下审刑、大理,皆以府断为是。诏放安石罪,当诣阁门谢。安石言:“我无罪。”不肯谢。御史举奏之,置不问。
       时有诏舍人院无得申请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审如是,则舍人不得复行其职,而一听大臣所为,自非大臣欲倾侧而为私,则立法不当如此。今大臣之弱者不敢为陛下守法;而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谏官、御史无敢逆其意者,臣实惧焉。”语皆侵执政,由是益与之忤。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韩、吕二族为巨室,欲借以取重。乃深与韩绛、绛弟维及吕公著交,三人更称扬之,名始盛。神宗在藩邸,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维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自代。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济此道。”
       一日讲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与卿从容论议者。”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禼;诚能为高宗,则必有傅说。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众,百年承平,学者不为不多。然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皋、夔、稷、禼、傅说之贤,亦将为小人所蔽,卷怀而去尔。”帝曰:“何世无小人,虽尧、舜之时,不能无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诛之,此其所以为尧、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则皋、夔、稷、禼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
       登州妇人恶其夫寝陋,夜以刃斮之,伤而不死。狱上,朝议皆当之死,安石独援律辨证之,为合从谋杀伤,减二等论。帝从安石说,且著为令。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令判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预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免役之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又令民封状增价以买坊场,又增茶监之额,又设措置河北籴便司,广积粮谷于临流州县,以备馈运。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
       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帝为出诲,安石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帝感悟,欲从之,安石求去。司马光答诏,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安石怒,抗章自辨,帝为巽辞谢,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之。安石入谢,因为上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权者与物相为重轻,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为。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此所以纷纷也。”上以为然。安石乃视事,琦说不得行。
       安石与光素厚,光援朋友责善之义,三诒书反覆劝之,安石不乐。帝用光副枢密,光辞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寝。公著虽为所引,亦以请罢新法出颍州。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戩、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继去。骤用秀州推官李定为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苏颂封还词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论定不孝,皆罢逐。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惠卿遭丧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亚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明年春,京东、河北有烈风之异,民大恐。帝批付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放遣两路募夫,责有司、郡守不以上闻者。安石执不下。
       开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断腕者,知府韩维言之,帝问安石,安石曰:“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纷然惊异;况于二十万户百姓,固有蠢愚为人所惑动者,岂应为此遂不敢一有所为邪?”帝曰:“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
       东明民或遮宰相马诉助役钱,安石白帝曰:“知县贾蕃乃范仲淹之婿,好附流俗,致民如是。”又曰:“治民当知其情伪利病,不可示姑息。若纵之使妄经省台,鸣鼓邀驾,恃众侥幸,则非所以为政。”其强辩背理率类此。
       帝用韩维为中丞,安石憾曩言,指为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因维辞而止。欧阳修乞致仕,冯京请留之,安石曰:“修附丽韩琦,以琦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安用?”乃听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安石谓不足以阻奸,至比之共、鲧。灵台郎尤瑛言天久阴,星失度,宜退安石,即黥隶英州。唐坰本以安石引荐为谏官,因请对极论其罪,谪死。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致华岳山崩。安石曰:“华山之变,殆天意为小人发。市易之起,自为细民久困,以抑兼并尔,于官何利焉。”阏其奏,出彦博守魏。于是吕公著、韩维,安石藉以立声誉者也;欧阳修、文彦博,荐己者也;富弼、韩琦,用为侍从者也;司马光、范镇,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遗力。
       礼官议正太庙太祖东向之位,安石独定议还僖祖于祧庙,议者合争之,弗得。上元夕,从驾乘马入宣德门,卫士诃止之,策其马。安石怒,上章请逮治。御史蔡确言:“宿卫之士,拱扈至尊而已,宰相下马非其处,所应诃止。”帝卒为杖卫士,斥内侍,安石犹不平。王韶开熙河奏功,帝以安石主议,解所服玉带赐之。
       七年春,天下久旱,饥民流离,帝忧形于色,对朝嗟叹,欲尽罢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此不足招圣虑,但当修人事以应之。”帝曰:“此岂细事,朕所以恐惧者,正为人事之未修尔。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为谁,若两宫有言,乃向经、曹佾所为尔。”冯京曰:“臣亦闻之。”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为归,故京独闻其言,臣未之闻也。”监安上门郑侠上疏,绘所见流民扶老携幼困苦之状,为图以献,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侠又坐窜岭南。慈圣、宣仁二太后流涕谓帝曰:“安石乱天下。”帝亦疑之,遂罢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自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
       吕惠卿服阕,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为参知政事,又乞召韩绛代己。二人守其成谟,不少失,时号绛为“传法沙门”,惠卿为“护法善神”。而惠卿实欲自得政,忌安石复来,因郑侠狱陷其弟安国,又起李士宁狱以倾安石。绛觉其意,密白帝请召之。八年二月,复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来。《三经义》成,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以子雱为龙图阁直学士。雱辞,惠卿劝帝允其请,由是嫌隙愈著。惠卿为蔡承禧所击,居家俟命。雱风御史中丞邓绾,复弹惠卿与知华亭县张若济为奸利事,置狱鞫之,惠卿出守陈。
       十月,彗出东方,诏求直言,及询政事之未协于民者。安石率同列疏言:“晋武帝五年,彗出轸;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二十八年,与《乙巳占》所期不合。盖天道远,先王虽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变无穷,上下傅会,岂无偶合。周公、召公,岂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国日久,则曰‘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宁’。其言夏、商多历年所,亦曰‘德’而已。裨灶言火而验,欲禳之,国侨不听,则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侨终不听,郑亦不火。有如裨灶,未免妄诞,况今星工哉?所传占书,又世所禁,<月誊>写伪误,尤不可知。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贤于中宗,周、召所言,则既阅而尽之矣,岂须愚瞽复有所陈。窃闻两宫以此为忧,望以臣等所言,力行开慰。”帝曰:“闻民间殊苦新法。”安石曰:“祁寒暑雨,民犹怨咨,此无庸恤。”帝曰:“岂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无邪?”安石不悦,退而属疾卧,帝慰勉起之。其党谋曰:“今不取上素所不喜者暴进用之,则权轻,将有窥人间隙者。”安石是其策。帝喜其出,悉从之。时出师安南,谍得其露布,言:“中国作青苗、助役之法,穷困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济。”安石怒,自草敕榜诋之。
       华亭狱久不成,雱以属门下客吕嘉问、练亨甫共议,取邓绾所列惠卿事,杂他书下制狱,安石不知也。省吏告惠卿于陈,惠卿以状闻,且讼安石曰:“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方命矫令,罔上要君。此数恶力行于年岁之间,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又发安石私书曰:“无使上知”者。帝以示安石,安石谢无有,归以问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雱愤恚,疽发背死。安石暴绾罪,去“为臣子弟求官及荐臣婿蔡卞”,遂与亨甫皆得罪。绾始以附安石居言职,及安石与吕惠卿相倾,绾极力助攻惠卿。上颇厌安石所为,绾惧失势,屡留之于上,其言无所顾忌;亨甫险薄,谄事雱以进,至是皆斥。
       安石之再相也,屡谢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几务。上益厌之,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明年,改集禧观使,封舒国公。屡乞还将相印。元丰二年,复拜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换特进,改封荆。哲宗立,加司空。
       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六,赠太傅。绍圣中,谥曰文,配享神宗庙庭。崇宁三年,又配食文宣王庙,列于颜、孟之次,追封舒王。钦宗时,杨时以为言,诏停之。高宗用赵鼎、吕聪问言,停宗庙配享,削其王封。
       初,安石训释《诗》、《书》、《周礼》,既成,颁之学官,天下号曰“新义”。晚居金陵,又作《字说》,多穿凿傅会。其流入于佛、老。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黜《春秋》之薯,不使列于学官,至戏目为“断烂朝报”。
       安石未贵时,名震京师,性不好华腴,自奉至俭,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世多称其贤。蜀人苏洵独曰:“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作《辩奸论》以刺之,谓王衍、卢杞合为一人。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馀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子雱。
       雱字元泽。为人慓悍阴刻,无所顾忌。性敏甚,未冠,已著书数万言。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叹曰:“此可抚而有也。使西夏得之,则吾敌强而边患博矣。”其后王韶开熙河,安石力主其议,盖兆于此。举进士,调旌德尉。
       雱气豪,睥睨一世,不能作小官。作策二十余篇,极论天下事,又作《老子训传》及《佛书义解》,亦数万言。时安石执政,所用多少年,雱亦欲预选,乃与父谋曰:“执政子虽不可预事,而经筵可处。”安石欲上知而自用,乃以雱所作策及注《道德经》镂板鬻于市,遂传达于上。邓绾、曾布又力荐之,召见,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神宗数留与语,受诏注《诗》、《书》义,擢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书成,迁龙图阁直学士,以病辞不拜。
       安石更张政事,雱实导之。常称商鞅为豪杰之士,言不诛异议者法不行。安石与程颢语,雱囚首跣足,携妇人冠以出,问父所言何事。曰:“以新法数为人所阻,故与程君议。”雱大言曰:“枭韩琦、富弼之头于市,则法行矣。”安石遽曰:“儿误矣。”卒时才三十三,特赠左谏议大夫。
       唐坰者,以父任得官。熙宁初,上书云:“秦二世制于赵高,乃失之弱,非失之强。”神宗悦其言。又云:“青苗法不行,宜斩大臣异议如韩琦者数人。”安石尤喜之,荐使对,赐进士出身,为崇文校书。上薄其人,除知钱塘县。安石欲留之,乃令邓绾荐为御史,遂除太子中允。数月,将用为谏官,安石疑其轻脱,将背己立名,不除职,以本官同知谏院,非故事也。
       坰果怒安石易己,凡奏二十疏,论时事,皆留中不出。乃因百官起居日,扣陛请对,上令谕以他日,坰伏地不起,遂召升殿。坰至御坐前,进曰:“臣所言,皆大臣不法,请对陛下一一陈之。”乃措笏展疏,目安石曰:“王安石近御坐,听札子。”安石迟迟,坰诃曰:“陛下前犹敢如此,在外可知!”安石悚然而进。坰大声宣读,凡六十条,大略以“安石专作威福,曾布等表里擅权,天下但知惮安石威权,不复知有陛下。文彦博、冯京知而不敢言。王珪曲事安石,无异厮仆。”且读且目珪,珪惭惧俯首。“元绛、薛向、陈绎,安石颐指气使,无异家奴。张琥、李定为安石爪牙,台官张商英乃安石鹰犬。逆意者虽贤为不肖,附己者虽不肖为贤。”至诋为李林甫、卢杞。上屡止之,坰慷慨自若,略不退慑。读已,下殿再拜而退。侍臣卫士,相顾失色,安石为之请去。阁门纠其渎乱朝仪,贬潮州别驾。邓绾申救之,且自劾缪举。安石曰:“此素狂,不足责。”改监广州军资库,后徙吉州酒税,卒官。
       论曰:朱熹尝论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问韩琦曰:“安石何如?”对曰:“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神宗不听,遂相安石。呜呼!此虽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王安礼,字和甫,安石之弟也。早登科,从河东唐介辟。熙宁中,鄜延路城啰兀,河东发民四万负饷,宣抚使韩绛檄使佐役,后帅吕公弼将从之。安礼争曰:“民兵不习武事,今驱之深入,此不为寇所乘,则冻饿而死尔,宜亟罢遣。”公弼用其言,民得归,而他路遇敌者,全军皆覆。公弼执安礼手言曰:“四万之众,岂偶然哉。果有阴德,相与共之。”
       初,绛专爵赏,既上最,多失实,公弼以状闻。诏即河东议功,公弼将受之。安礼曰:“宣抚使以宰相节制诸道,且许便宜,封授一有不韪,人犹得非之。公藩臣,乃欲隃进功状于非其任邪?”公弼遽辞。遂荐安礼于朝,神宗召对,欲骤用之。安石当国,辞,以为著作佐郎、崇文院校书。他日得见,命之坐,有司言八品官无赐坐者,特命之。迁直集贤院,出知润州、湖州,召为开封府判官。尝偕尹奏事,既退,独留访以天下事,帝甚乡纳。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
       苏轼下御史狱,势危甚,无敢救者。安礼从容言:“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语罪人。轼以才自奋,谓爵位可立取,顾录录如此,其心不能无觖望。今一旦致于理,恐后世谓陛下不能容才。帝曰:“朕固不深谴也,行为卿贳之。卿第去,勿漏言,轼方贾怨于众,恐言者缘以害卿也。”李定、张璪皆擿使勿救,安礼不答,轼以故得轻比。
       进知制诰。彗星见,诏求直言。安礼上疏曰:“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陛下有仁民爱物之心,而泽不下究,意者左右大臣不均不直,谓忠者为不忠,不贤者为贤,乘权射利者,用力殚于沟瘠,取利究于园夫,足以干阴阳而召星变。愿察亲近之行,杜邪枉之门。至于祈禳小数,贬损旧章,恐非所以应天者。”帝览数嘉叹,谕之曰:“王珪欲使卿条具,朕尝谓不应沮格人言,以自壅障。今以一指蔽目,虽泰、华在前弗之见,近习蔽其君,何以异此,卿当益自信。”
       以翰林学士知开封府,事至立断。前滞讼不得其情,及且按而未论者几万人,安礼剖决,未三月,三狱院及畿、赤十九邑,囚系皆空。书揭于府前,辽使过而见之,叹息夸异。帝闻之,喜曰:“昔秦内史廖从容俎豆,以夺由余之谋,今安礼能勤吏事,骇动殊邻,于古无愧矣。”特升一阶。
       帝数失皇子,太史言民墓多迫京城,故不利国嗣,诏悉改卜,无虏数十万计,众汹惧。安礼谏曰:“文王卜世三十,其政先于掩骼埋胔,未闻迁人之冢以利其嗣者。”帝恻然而罢。
       逻者连得匿名书告人不轨,所涉百余家。帝付安礼曰:“亟治之。”安礼验所指,皆略同,最后一书加三人,有姓薛者,安礼喜曰:“吾得之矣。”呼问薛曰:“若岂有素不快者耶?”曰有持笔来售者,拒之,鞅鞅去,其意似见衔。即命捕讯,果其所为也。即枭其首于市,不逮一人,京师谓为神明。
       宗室令騑以数十万钱买妾,久而斥归之,诉府督元直。安礼视妾,既火败其面矣,即奏言:“妾之所以直数十万者,以姿首也,今炙败之,则不复可鬻,此与炮烙之刑何异。请勿理其直而加厚谴,以为戒。”诏从之,仍夺令騑俸。
       后宫造油箔,约三年损者反其价,才一年有损者,中官持诣府,请如约,词气甚厉。安礼曰:“庸讵非置之不得其地,为风雨燥湿所坏耶。苟如是,民将无复得直,约不可用也。”卒不追。以是宗室、中贵人皆惮之。
       元丰四年,初分三省,置执政,拜中大夫、尚书右丞。转左丞。王师问罪夏国,泾原承受梁同奏:“转运使叶康直饷米,恶不可食。”帝大怒曰:“贵籴远饷,反不可用。徒弊民力于道路,康直可斩也。”安礼曰:“此一梁同之言,疑未必实,当按之。”乃遣判官张大宁与同参核,且械系康直以俟。既而米可用者什八九,帝意解,赦康直。
       是时,伐夏不得志,李宪又欲再举。帝以访辅臣,王珪曰:“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钱钞五百万缗,以供军食有余矣。”安礼曰:“钞不可啖,必变而为钱,钱又变为刍粟。今距出征之期才两月,安能集事。”帝曰:“李宪以为已有备,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独无意乎?唐平淮蔡,唯裴度谋议与主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于阉寺,朕甚耻之。”安礼曰:“淮西,三州尔,有裴度之谋,李光颜、李酝之将,然犹引天下之兵力,历岁而后定。今夏氏之强非淮蔡比,宪材非度匹,诸将非有光颜、酝辈,臣惧无以副圣意也。”帝悟而止。后欲除宪节度使,安礼又以为不可。
       御史中丞舒亶上章诋执政,且言:“尚书不置录目,有旨按吏罪。”安礼请取台录以为式,乃与省中同,遂并列亶他事,亶坐废。徐禧计议边事,安礼曰:“禧志大才疏,必误国。”及永乐败书闻,帝曰:“安礼每劝朕勿用兵,少置狱,盖为是也。”
       久之,御史张汝贤论其过,以端明殿学士知江宁府,汝贤亦罢。元祐中,加资政殿学士,历扬、青、蔡三州。又为御史言,失学士,移舒州。绍圣初,还职,知永兴军。二年,知太原府。苦风痹,卧帐中决事,下不敢欺。卒,年六十二,赠右银青光禄大夫。
       安礼伟风仪,论议明辨,常以经纶自任,而阔略细谨,以故数诒口语云。
       王安国,字平甫,安礼之弟也。幼敏悟,未尝从学,而文词天成。年十二,出所为诗、铭、论、赋数十篇示人,语皆警拔,遂以文章闻于世,士大夫交口誉之。于书无所不通,数举进士,又举茂材异等,有司考其所献序言为第一,以母丧不试,庐于墓三年。
       熙宁初,韩绛荐其材行,召试,赐及第,除西京国子教授。官满,至京师,上以安石故,赐对。帝曰:“卿学问通古今,以汉文帝为何如主?”对曰:“三代以后未有也。”帝曰:“但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尔。”对曰:“文帝自代来,入未央宫,定变故俄顷呼吸间,恐无才者不能。至用贾谊言,待群臣有节,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于礼义,几致刑措,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帝曰:“王猛佐苻坚,以蕞尔国而令必行,今朕以天下之大,不能使人,何也?”曰:“猛教坚以峻刑法杀人,致秦祚不传世,今刻薄小人,必有以是误陛下者。愿颛以尧、舜、三代为法,则下岂有不从者乎。”又问:“卿兄秉政,外论谓何?”曰:“恨知人不明,聚敛太急尔。”帝默然不悦,由是别无恩命,止授崇文院校书,后改秘阁校理。屡以新法力谏安石,又质责曾布误其兄,深恶吕惠卿之奸。
       先是,安国教授西京,颇溺于声色,安石在相位,以书戒之曰:“宜放郑声。”安国复书曰“亦愿兄远佞人。”惠卿衔之。及安石罢相,惠卿遂因郑侠事陷安国,坐夺官,放归田里。诏以谕安石,安石对使者泣下。既而复其官,命下而安国卒,年四十七。
       论曰:安石恶苏轼而安礼救之,昵惠卿而安国折之,议者不以咎二弟也,惟其当而已矣。安礼为政,有足称者。安国早卒,故不见于用云。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礼七 吉礼七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乐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乐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乐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乐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乐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乐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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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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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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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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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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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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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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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传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
卷三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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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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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
卷四百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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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道学三
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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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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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第二百六 忠义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第二百七 忠义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第二百八 忠义四
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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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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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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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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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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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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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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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外国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外国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外国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蛮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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