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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作者:民国 ·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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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秉中 秉恕 张文谦 窦默 姚枢 炜 燧
       刘秉忠,字仲晦,初名侃,因从释氏,又名子聪,拜官后始改今名,其先瑞州人,后徙邢州。太祖十五年,木华黎取邢州,立都元帅府,以其父润为都统。事定,改署州录事,历巨鹿、内丘两县提领。
       秉忠风骨秀异,志气英爽不羁。八岁入学,日诵数百言。年十七岁,为节度使府令史。居常郁郁不乐。一日,投笔叹曰:“吾家累世衣冠,乃为刀笔吏乎!丈夫遇不于世,当隐居以求志耳。”即弃去,隐武安山中,久之,天宁僧虚照招为弟子,使掌书记,后游云中,居南堂寺。
       世祖的潜邸,僧海云被召,过云中,闻其博学多材艺,邀与俱行。既入见,应对称旨,屡承顾问。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邃于《易》及邵氏《经世书》,至于天文、地理、律历、六壬遁甲之属,靡不精通。世祖大爱之,海云南还,秉忠遂留藩邸。后数岁,奔父丧,赐金百两,仍遣使送至邢州,秉忠初丁毋忧,毁瘠骨立,衣一敝裘。三年不易。及父卒。虽从天竺之教,然哀感几于灭性,与执通丧者无以异。服除。复召还和林,上书于世祖曰:
       典章、礼乐、法度、三纲五常之教,备于尧、舜,三王因之,五霸假之。汉兴以来。至于五代,一千三百余年,由此道者,汉文、景、光武、唐太宗、玄宗五君,而玄宗不能有终也。然治乱之道,系乎天而由乎人。天生成吉思皇帝,起一旅,降诸国,不数年而取天下,勤劳忧苦,遗大宝于子孙。
       愚闻之曰“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之。”昔武五,兄也;周公,弟也。周公思天下善事,夜以继日,每得一事,坐以待旦,以保周天下八百余年,周公之力也。今皇帝,兄也;大王,弟也。思周公之故事而行之。千载一时,不可失也。
       君之所任,在内莫大乎相,在外莫大乎将。内外相济,天下之急务也。然天下之大,非一人所能及;万事之细,非一心所能察。当择开国功臣之子孙,分为京府州郡监守,督责旧官,以尊王法,仍差按察官守,治者升,否者黜,则贤能奋而人才出。
       天下户过百万,自忽都那演断事之后,差徭役甚大,加以军马调发,使臣烦扰,官吏乞取,民不能当,是以逃窜,宜比旧减半,或三分去一,就见在之民以定差税,招逃都复业,再行定夺。官无定次,清洁者不迁,污滥者不黜。可比附古例。定百官爵禄仪伏,使家给身荣。有犯于民,设条定罪,威福者君之权,奉命者臣之职。今百官自行威福,进退生杀惟意之从,宜从禁治。
       天下之民未闻教化,见在囚人宜从赦免,明施教令,使之知畏,则犯者自少。教令既设,又不宜繁,因大朝旧例,增益民间所宜设者十数条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矣。皆提察然后决;犯死刑者,覆奏然后断;不致刑及无辜。
       天子以天下为家,兆民为子,国不足,取于民,民不足,取于国,相须知鱼水,有国家者。置府库、仓廪,亦为助民;民营产业,亦为资国用也。今宜打算官民所欠债负,若实为应当差发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圣旨,一本一利,官司归还。凡赔偿无名,虚契所负,及还过元本者,并行赦免。
       纳粮就远仓,有一废十者,宜从近仓以输为便。当驿路州城,饮食祗待偏重,宜计所费以准差发。关市津梁正税十五发分取一,宜从旧制,禁横取,减税法,以利百姓。仓库而耗甚重,宜令权量度均为一法,使锱铢圭撮尺寸皆平,以存信去诈。金银所出,掏砂炼石,实不易为。一旦以饰皮革,涂木石,取一时之华丽,废为无用,甚可惜也,宜从禁治。除帝胄功臣大官以下章服有制处,无职之人不得僭越。今地广民稀,赋敛繁重,民不聊生,何力耕耨以厚产业?宜差劝农官二员,率天下百姓务农桑,营产业。
       古者庠序学校未尝废,今郡县虽有学,并非官置,宜从旧制,修建三学,教士以经义为上,词赋论策次之,兼科举之设,已奉合罕皇帝圣旨,因而举之,易行也。开设学校,宜择开国功臣了孙受教,选达才任用。
       关西、河南地广土沃,以军马之所出入,荒芜不治,宜设官招抚,不数年民归土辟,以资军马之用,实国之大事,移剌中书拘榷盐铁诸产、商贾酒醋货殖诸事,以定宣课,虽使从实恢办,不足亦取于民,已不为轻。奥鲁合蛮奏请于旧额加位榷之,往往科取民间,科榷并行,民无所措手足,宜从旧例办榷,更或减轻。罢繁碎,止科征,勿任献利之徒削民害国,鳏寡孤独废疾者,谊设孤老院,给衣粮以为养。使臣到州郡,宜设馆,不得于官衙民家安下。
       孔子为百王师,立万世法,今庙学虽废,存者尚多,宜令州郡祭祀,释奠如旧仪。近代礼乐崩坏,宜刷征太常旧人教引后学,使器备人存,实太平之基,王道之本。今天下广远,虽成吉思皇帝威福所被,亦天地神明之佑也。宜访名儒,循旧礼,奠祭上下神祇,和天地之气,顺时序之行。
       见行辽历,日月交食颇差,闻司天台改成新历,未见施行。宜因新君即位,颁历改元。令京府州郡置更漏,使民知时。国灭史存,古之常道。宜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业不附于后世。
       国家广大如天,万中取一,以养天下名士宿儒之无营运产业者,使不致因穷,或有营运产业,应输差税,其余大小杂泛并行蠲免,使自给养,实国家养才励人之大者,明君用人,如大匠用材,随其巨细长短,以施规矩绳墨。孔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盖君子所存者大,不能尽小人之事,小人所拘都狭,不能同君子之量。尽其才而用之,成功之道也。君子不以言废人,不以人废言。大开言路,所以成天下、安兆民。天地之大,日月之明,而或有所蔽,且蔽天之明者,云雾也;蔽人之明者,私欲佞说也。常人有之,蔽一心,人君有之,蔽天下。宜先左右谏臣,使讽谕于未形,防维于至密。君子之心,一于理义,小人之心,一于利欲。君子得位,可容小人,小人得势,必排君子。不可不辨也。孔子曰:“远佞人”,又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此之谓也。
       今言利者人,非图利国,实欲残民而自利也。宜将国中场冶,付各路课税所,以定榷办,其余言利者并行罢去。古者治世均民产业,自废井田为阡陌。后世遂不能复。今穷乏者益损,富盛者增加。宜禁居官在位者忽侵民利,商贾与民交易,勿擅夺欺罔,真国家之利也。
       笞箠之制,宜斟酌古今,均为一法,使无敢过越。禁私置牢狱,及鞭背之刑,以彰好生之德。立朝省以统百官,分有司以御众事,以至京府州县亲民之职无不备,纪纲正于上,法度行于下,天下可不劳而治矣。
       世祖览其书而善之,及即位多见施行。秉忠又言:“邢州旧万余户,兵兴以来不满数百,凋坏日甚,得良牧守如真安张耕、洛水刘肃者治之,犹可完复。”世祖即以耕为邢州安抚使。肃为安抚副使。由是流民复业,户口日增。
       宪宗三年,秉忠从世祖征大理,恒以天地好生之德劝世祖,故克城之日,不妄戮一人,从伐宋,复为世祖言之,所至全活不可胜计。
       中统元年,世祖即位,问以治天下之大经、养民之良法,秉忠采祖宗旧典,参以古制之宜于今者,条列以闻。于是下诏建元纪岁,立中书省、宣抚司。金淅旧臣及山林遗逸之士,咸见录用,文物粲然一新。
       秉忠虽居左右,犹不改旧服,时人称之为聪书记。至元元年,翰林学士承旨王鄂奏言:“秉忠久侍藩邸,积有岁年,参幄帷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忠勤劳绩,宜被褒崇。圣明御极,万物惟新,而秉忠犹仍其野服散号,深所未安。宜正其衣冠,崇以显秩。”奏上,即日拜光禄大夫、太保,参预中书省事,诏以翰林侍读学士窦默之女妻之,赐第奉先坊,给以少府宫籍监户。秉忠即受命。以天下为己任,事无巨细。凡有关于国家大体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听,帝宠任愈隆,燕闲顾问,辄推荐人物可备器使者,凡所甄拔,后悉为名臣。
       初,帝命秉忠相地于桓州东滦水北,建城郭于龙冈,三年而毕,名曰开平府。继升为上都,而以燕为中都。四年,又命秉忠筑中都城,始建宗庙、宫室。八年,奏建国号曰大元,以中都为大都。他如颁章服、起朝仪、给俸禄、定官制,皆自秉忠发之,为一代成宪。
       帝尝以钱币之制问秉忠,对曰:“钱用于阳,褚用于阴。国家龙兴朔漠,宜用褚币,子孙世守之。若用钱,天下将不靖。”帝从之。后武宗铸钱,旋废不用。惠宗再铸钱,而天下亡于盗贼。果如秉忠之言。
       十一年,扈从至上都,其地有南屏山,筑精舍居之。秋八月,秉忠无疾端坐而卒,年五十九。帝闻惊悼,谓群臣曰:“秉忠事联三十余年,小心慎密,不避险阻,言无隐情,其阴阳术数之精,占事知来,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闻也。”出内府钱具棺殓,遣礼部侍郎赵秉温护其丧还葬大都。十二年,赠太傅,封赵国公,谥文贞,成宗时,赠推诚协谋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谥文正。仁宗时,又追封常山王。
       秉忠自幼好学,至老不衰,虽位极人臣,而斋居蔬食,终日澹然,不异平昔。自号藏春散人,每以吟咏自适,其诗萧散闲淡,类其为人。有文集十卷。无子,以弟秉恕子兰璋后。
       秉恕,字长卿。好读书,受《易》于刘肃,秉忠事世祖,以荐士自任,嫌于私亲,独不及秉恕。左右以闻,召见,遂同侍潜邸,世祖尝赐秉忠白金千两,辞曰:“臣山野鄙人,侥幸遭际,器服翻出尚方,金无所用。”世祖曰:“卿独无亲故遗之邪?”辞不允,乃受而散之,以二百两与秉恕,秉恕曰;“史勤劳有年,宜蒙兹赏,秉恕无功,敢冒恩乎?”终不受。
       中统元年,擢礼部侍郎、邢州安抚副使。二年,赐金符,迁吏部侍郎。三年,各升为顺德府,赐金虎符。为顺德路安抚使。至元元年,改嘉议大夫,历彰德、怀孟、淄莱、顺天、太原五路总管。淄莱府有死囚六人,狱已具,秉如疑之,详谳得其实。六人赖以不死。召除礼部尚书,出为淮西宣慰使,会省宣慰司,历湖州、平阳两路总管。平阳饥,辄开仓以赈之,全活者众。年六十,卒于官。赠礼部尚书,谥文定。
       张文廉,字仲卿,邢州沙河人。父英,金邢州军盗库使。文廉幼聪敏,与刘秉忠同学。既而欲习吏事,英召而责之,谢曰:“仰衣食于父母,窃不自安,故勉为此。今闻命矣,愿改业。”乃专心儒术。
       太宗十年,试天下儒士,文谦中选,免本户徭役。世祖居潜邸,受邢州分地,秉忠荐文谦可用。召见,应对称旨,命掌王府书记,日见信任。邢州初分二千户为勋臣食邑,岁遣人监领,征求百出,民不甚命。或诉于王府,文谦与秉忠言于世祖曰:“今民生困弊,莫邢为甚。盍择人往治之,责其成效,使四方取法,则天下均受王之赐矣。”世祖从之,先安抚使张耕、副使刘肃及李简往。三人协心为治,流亡复归,户增数倍。由是世祖益重儒者,任之以政,其端实自文谦发之。
       世祖征大理国,其相高祥拒使,杀信使遁去。世祖怒,将屠城。文谦与秉忠、姚枢谏曰:“杀使拒命者,高祥尔,非民之罪,请宥之”。大理之民赖以全活。世祖伐宋,文廉与秉忠言:“王者之师,有征无战,当一视同仁,不可嗜杀。”世祖曰:“期与卿等守此言。”既入宋境,分命诸将毋妄杀,毋焚人室庐,所获生口悉纵之。
       中统元年,世祖即位,立中书省,首命王文统为平章政事,文谦为左丞。文统素忌克,议论之际屡相可否。文谦遽求出,诏以本官行大名等路宣抚司事。临发,语文统曰:“民困日久,况当大旱,不量减税赋,何以慰来苏之望?”文统曰:“上新即位,国家经费止仰税赋,苟复减损,何以供给?”文谦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俟时和岁丰,取之未晚也。”乃蠲常赋什之四,商酒税什之一。
       二年春,来朝,复留居政府。三年,阿合马领左右部,总司财用,欲秦请,不关白中书,诏延臣议之,文谦曰:“分制财用,古有是理,中书不预,无是理也。若中书弗问。天子将亲莅之乎?”帝曰:“仲卿言是也。”
       至元元年,诏文谦以中书左丞行省西夏中兴等路。羌俗素鄙野,文谦得蜀士陷于俘虏者五六人,使习吏事,旬月间簿书有品式,子弟亦知读书,俗为一变。浚唐来、汉延二渠,溉田十数万顷,人蒙其利。
       三年,入朝。诸势家言有户数千,当役属为私奴者,议久不决。文谦谓以乙未岁户帐为断,奴未占籍者,归之势家可也。其良民无为奴之理。议遂定。四年六月,裁执政,降为参知政事。五年,淄州妖人胡王惑众,事觉,逮捕百余人,丞相安童以文廉言奏曰:“愚民无知,为所诳诱,诛其首恶足矣。”诏即命文谦往决其狱,惟三人坐弃市,余皆释之。
       七年二月,立司农司,以参知政事兼司农卿。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复拜大司农卿,奏立诸道劝农司。巡行劝课,请开籍田,行祭先农先蚕等。复与窦默请立国子学。诏以许衡为国子祭酒,选贵胄子弟教之。时阿合马议拘民间铁,铸农器,高其价以配民,创立行户部于东平、大名以造钞,及诸路转运司蠹政害民,文谦悉于帝前极论罢之。
       十三年,迁御史中丞。阿合马虑文谦发其奸,乃奏罢诸道按察司,以风示台臣。文谦奏复之,然自知为奸臣所忌,力求去。会修新历,乃授文谦昭文馆大学士,领太史院,以总其事。十九年,复拜枢密副使。首议肃兵政,汰冗员,选择将士而优恤其家。未及施行。二十年三月,以疾卒,年六十七。
       文谦蚤从刘秉忠洞究术数;晚交许衡,尤粹于义理之学。为人刚明简重。数忤权幸,不以为意。中统初,国学之育人才,司农之勤民事,太史之授人时。凡出于文谦规画者,皆为一代成宪。成宗即位,赠光禄大夫、大司徒,谥忠宣。累赠推诚同德佐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魏国公。
       二子:晏,侍裕宗于东宫,为府正司丞。世祖以宴功臣子,选充邢部郎中。累迁大司农丞。成宗即位,命进讲经史。擢集贤侍讲读学士、参议枢密院事,迁大学士、枢密判官。出为陕西行台御史中丞。卒。
       赠陕西行省平章政事追封魏国公,谥文靖。次子杲,侍仪司进使。
       窦默,字子声,初名杰,字汉卿,广平肥乡人,幼力学,毅然异于常儿。大兵伐金,默与同行三十人俱被俘,惟默得脱归。南走渡河,医者王翁妻以女,使业医,转客蔡州。遇名医李浩,授以铜人针法。金主迁蔡州,默恐兵且至,又走德安。孝感令谢宪子以伊洛性理之书授之,学日进。适中书杨惟中招集儒、道、释之士,默乃北归,隐于大名,与姚枢、许衡讲学,至忘寝食。
       世祖在潜邸,遣召之,默变姓名以自晦。使者从其友人往见,默不得已,乃拜命。既至,问以治道,默首以三纲五常为对。世祖曰:“人道之端孰大于此。失此,则无以立于世矣。”默又言:“帝王之道,在诚意正心,心既正,则朝廷远近莫敢不一于正。”一日凡三召见,奏对称旨。自是敬待加礼,不令去左右。世祖问今之明治道者。默荐姚枢,即召用之。俄命皇太子真金从默学,赐以玉带钩,谕之曰:“此金内府故物,汝老人,佩之为宜,且使真金见之如我也。”久之,请南还,命大名、顺德各给田宅,有司岁给衣物。
       世祖即位,召至上都,问曰:“朕欲求如唐魏征者,有其人乎?”默对曰:“犯颜谏诤刚毅不屈,则许衡其人也。深识远虚,有宰相才,则史天泽其人也。”天泽时宣抚河南,帝即召拜右丞相,以默为翰林侍讲学士。时初建中书省,平章政事王文统颇见委任,默上书曰:
       “臣事陛下十有余年,数承顾问与闻圣训,有以见陛下急于求治,未尝不以利生民安社稷为心。时先帝在上,奸臣檀权,总天下财,操执在手,贡进奇货,炫耀纷华,以娱悦上心,其扇结朋党、离间骨肉者,皆此徒也。此徒当路,陛下所以不能尽其初心。
       今天顺人应,诞登大宝,天下生民莫不欢欣踊跃,引领盛治,然平治天下,必用正人端士,唇吻人小一进时功利之说,必不能定立国家基本,为子孙久远之计。其卖利献勤、乞怜取宠者,使不得行其志,斯可矣。若夫钩距揣摩,以利害动人主之意者,无他,意在摈斥诸贤,犹执政柄耳,此苏、张之流也。惟陛下察之。伏望别选公明有道之士,授以重任,则天下幸甚。
       他日默与王鄂、姚枢俱在帝前,复面斥文统曰:“此人学术不正,久因相位,必祸天下。”帝曰:“然则谁可相者?”默曰:“以臣观之,无如许衡。”帝不悦而罢。文统深忌之,乃请以默为太子太傅。默辞曰:“太子位号未正,臣不敢先受太傅之名。”复为翰林侍讲学士,事具《许衡传》。未几,默谢病归,及文统伏诛,帝追忆其言,谓近臣曰:“曩言王文统不可用者,惟窦汉卿一人,向使更有一二人言之,朕宁不之思耶?”召还,赐第京师,命有司月给廪禄。国有大政辄访之。
       默与王磐等请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学士承旨撒的迷底里主之;其翰林兼国史院,仍旧纂修国史,典制诰,备顾问,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修起居注和礼霍孙主之。默又言:“三代所以风俗淳厚,历数长久者,皆设学养士所致。今宜建国学,博选贵族子弟教之,以示风化之本。”帝并从之。默尝与刘秉忠、姚枢、刘肃、商挺侍上前,默言:“君有过举,臣当直言,都俞吁咈,古之所尚。今则不然,君曰可‘臣亦以为可,君曰否’臣亦以为否,非善政也。”明白,复侍帝于幄殿,猎者失一鹘,帝怒,近侍扬言宜加罪责。帝恶其迎合,命杖之,释猎者不问。既退,秉忠等贺默曰:“非公,安能感悟至此。”
       至元十二年,默年八十,公卿皆往贺,帝闻之,拱手曰:“此辈贤者,惜老矣。安得请于上帝,常留事朕,共治天下。”怅然者久之。默虽不视事,帝数遣中使以珍玩及器物存问之。十七年,加昭文馆大学士,卒,年八十五。帝嗟悼,厚加赠赐,皇太子亦赙以钞二千贯,命有司护丧归。
       默为人乐易,平居未尝臧否人物,与人居,温然儒者也。至论国家大计。面折廷诤,人谓汲黯无以过之。帝尝谓侍臣曰:“朕求贤三十年,惟得窦汉卿及李俊民二人。”又曰:“如窦汉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为一,斯可谓全人矣。”后累赠太师,封魏国公,谥文正。
       子履,累官中书左丞、集贤大学士。方直有父风。卒。有遣腹子弃于外,集贤大学士王约奏,宜收养归宗为履后。诏窦氏收养之。
       姚枢,字公茂,本柳城人,后迁河南洛阳。少力学,读书夜分不辍。其母恐过劳,止之;乃塞窗不使见烛。漏三下,方就枕。金末内翰宋九嘉有当时重名,一见枢,称其有王佐之才。太宗选儒者十八人,即长春宫教之,使杨惟中监其事。枢与惟中有旧,往从之。五年,惟中偕枢觐太宗于和林,帝甚重之。大军南伐,诏枢从惟中即军中求儒、道、释及医、卜之士至。拔德安,获名儒道赵复,始获见程颐,朱熹之书。十三书,赐金符,为燕京行台郎中,时行台牙鲁瓦赤黩货,以枢幕长,分及之。枢一切拒绝,因弃官去。携家至辉州苏门山,为庙,奉孔子及宋儒周、程、张、邵、司马诸贤,刊群经,惠学者。许衡在魏州,至苏门就录程、朱著述以归。谓其徒曰:“曩所授受皆非也。今始闻进学之序。”
       世祖在潜邸,遣赵璧召枢至,大喜,待以客礼。询及治道,枢为书数千言以进,首言治国平天下之大经,汇为八目,曰:修身、力学、尊贤、亲亲、畏天、爱民、好善、远佞。次及救时之弊,为条三十,曰:
       立省部,则庶政出于一途。辟才行,举遗逸,慎铨选,汰职员,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奋。班俸禄,则赃秽塞而公道开。定法律,审刑狱,则收生杀之权,诸侯不得而专以。设监司,明黜陟,则善良奸窳可得而举剌。阁征敛,则部族不横于诛求。简驿传,则州郡不困于需索。修学校,崇经术,旌节孝,以为育人才、厚风俗、美教化之基。重农桑,宽赋税,省徭役,禁游惰,则民力纾,且不趋于浮伪。肃军政,使田里不知行营往复之扰攘。周匮乏。恤鳏寡,使颠连无告者有养。布屯田,以实边戍。通漕运,以廪京都。倚债负,则贾胡不得以子为母。破称贷之家。广储畜、复常平,以待凶荒。立平准,以权物估,却利便以塞幸门。杜告讦以讼原。
       各疏张驰之方于下,世祖嘉纳焉。
       宪宗即位,诏凡军民在赤老温山南者,听有世祖领之。世祖即奉诏,宴群臣,酒罢,遣人止枢,问曰:“顷者诸臣皆贺,汝独默然,何耶?”对曰:“今天下土地之广,人民之殷,财赋之阜,有加于汉地者乎?军民吾尽有之,天子何为?异时廷臣间之,必悔而见夺,不若但总兵权,供亿之需取之有司,计之上者也。”世祖大悟,曰:“此吾虑所不及者。”枢又请置屯田经略司于汴以图宋,置都运司于卫以转粟于河南。世祖俱从之。宪宗大封同姓,敕世祖于南京、关中自择其一。枢曰:“南京土薄水浅,不若关中古称天府。”于是世祖愿有关中。宪宗二年夏,从世祖征大理,至曲先脑儿之地,夜宴,枢陈宋曹彬取南唐不杀一人、市不易肆事。明白,世祖据鞍呼曰:“汝昨言曹彬不杀,吾能为之!”枢贺曰:“圣人之心,仁明如此,民之幸也!”明年,王师入大理,饬枢裂帛为旗,书止杀之令,分布城中,由是民获完保。
       六年,宪宗遗阿蓝答儿置局关中。以百四十二条钩考经略宣抚司官吏,下及征商,曰:“俟终局日入此罪者,惟刘黑马、史天泽以闻,余悉诛之”。世祖闻之不乐。枢曰:“帝,君也,兄也;大王为皇弟,臣也。事难与较,莫若卒王邸妃主自归朝廷。疑将自释。”世祖初难之,后思之数日,乃谓枢曰:“从汝,从汝!”时宪宗在河西,闻之不信曰:“是有异心,”曰:“来,诈也。”及世祖见宪宗,相持泣下,竟不令有所白而止,因罢钩考局。
       世祖即位,立十道宣抚使,以东平严忠济强横难制,乃命枢使东平。既至,置劝农,检察二司,以监之。均赋役,罢铁官,思济不敢抗。中统三年,拜太子太师。枢固辞。改大司农。枢奏曰:“昔孔子五十一代孙元措袭封衍圣公,卒,其子与族人争求袭爵,讼之潜藩。帝曰:‘第往力学,俟有成德达才,我则官之。’又曲阜有太常雅乐,宪宗命东平守臣辇其歌工与俎豆祭服至日月山,帝亲临观之,饬东平守臣,员阙充补,勿为肄习。且陛下闵圣贤之后,与凡庶等,既命杨庸选孔、颜、孟三族俊秀者教之。乞真授庸教官,以成国家育材之美。”王镛练习故实,宜令提举礼乐,使不致崩坏。”皆从之。诏赴中书议事。兼修条格,谕曰:“姚枢辞台司,朕甚嘉焉。省中庶务。须赖一二老成同心赞画,可与尚书刘肃往尽乃心,其尚无隐。”及条格成,与丞相史天泽奏之。
       李璮叛,帝问:“卿料何如?”对曰:“使璮乘吾北征之衅,濒海捣燕京,闭居庸关,惶骇人心,为上策。与宋连和,负固持久,数扰边,使吾罢于奔命,为中策。如出兵济南,待山东诸候应援,此成擒耳。”帝曰:“今贼将安出?”对曰“出下策。”初,帝尝论天下人材,及王文统,枢曰:“此人学术不纯,以游说干诸侯,他日必反。”至是,文统果与璮通谋,伏诛。时回回人乘间上言:“回回虽盗国家钱物,不至如秀才敢为叛逆。”帝曰:“昔姚公茂尝言王文统必反,窦汉卿亦屡发其奸,秀才岂尽反者。”然文统之相,实商挺荐之。至是费寅讼挺为文统羽翼,引陕西行省部事赵良弼为证。于是囚挺上都。而系良弼于狱。会遣阿脱行枢密院于成都,使臣择其副。枢奏:“惟商挺与赵良弼可,幸陛下宽其前罪用之。”帝乃赦良弼,用为行院副使。
       至元三年,行省事于西京、平阳、太原诸路。四年,拜中书左丞,奏罢世袭官。置牧守。或言中书政事大坏,帝怒,大臣罪且不测,枢上言:
       太祖开创,跨越前古,施治未遑。自后数朝,官多刑滥,民困财殚。陛下天资仁圣,自昔在潜,听圣典,访老成,日讲治道。如邢州、河南、陕西、皆不治之其者,为置安抚、经略、宣抚三使司,颁俸以养廉,去污滥以清政,劝农桑以富民,不及三年,号称大治。诸路之民望陛下之拯己。如赤子之求母。先帝陟遐,国难并兴,天开圣人,缵承大统,即用历代遗制,内立省部,外设监司,自中统至今五、六年间,外侮内叛相继不绝,然能使官离债负,民安赋役,府库粗实,仓廪粗完,钞法粗行,国用精足,官吏迁转,政事更新,皆陛下信用先王之法所致。
       今正宜上答天心,下副民望,睦亲族以固本,建储副以重祚,定大臣发当国,开经筵以格心,修边备以防虞,蓄粮饷以待歉,立学校以育才,劝农桑以厚生。乃可以光先烈,成帝德,遗子孙,流远誉。以陛下才略,行此有余。迩者伏闻聪听日烦,朝廷政令日改月异,如木始栽而复移,屋既架而复毁。远近臣民不胜战惧,窃恐大本一废,远业难成,惟陛下图之。
       帝为霁怒。
       十年,拜昭文馆大学士,详定礼仪事,其年,襄阳下,遂议取宋。枢奏如求大将,非右丞相安童、知枢密院伯颜不可。伯颜既渡江,遣使奏事至。世祖夜召见枢。忧形于色,曰:“昔朕济江,而家难作。今伯颜虽济江,天意与否,尚未可知。宋家三百年天下,天命未在吾家,先在于彼,勿易视之。所有事宜,可书以进。”枢请严兵守鄂,勿使荆阃断阳逻渡,选遣使责负岁弊留行人之罪。帝从之。
       十一年,枢言:“陛下降不杀人之诏。伯颜济江,兵不逾时,降城三十,户逾百万,自古平江南,未有如此之速者。今自夏祖秋,一城不降,皆由军官不体陛下之深仁,利财剽杀所致。扬州、焦山、淮安,人殊死战,我虽克胜,所伤亦多。宋之不能为国审矣,而监安未肯轻下,好生恶死,人之常情,盖不敢也。宜申止杀之诏,使赏罚必立,恩信必行,则圣虑不劳。军力不费矣。”又请禁宋鞭背黥面之刑。帝并从之。十三年,拜翰林学士承旨。诏亡宋侍从之臣入见者,先使谒枢,询其学行以备异日之任用。十七年,卒,年七十八。谥曰文献。成宗即位,加赠嘉猷程世旧学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鲁国公。子炜,枢从子燧、燉。
       燉,官至佥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司事。
       炜,字光甫,累官河南行省左丞。泰定二年,奏请禁屯田吏蚕食屯户,及勿进增羡以废裕民之意,又以河屡决,请立行都水监于汴梁,仿古法捍御濒河州县,正官皆兼知河防事。从之。迁陕西行台御史中丞。三年,奏请集世祖嘉言善行,以时省览。帝嘉纳之。炜议论侃侃,为当时名臣,拜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卒,赠推忠秉德佐治功臣、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鲁国公,谥文忠。
       燧,字端甫。生三岁而孤,育于伯父枢。枢教育督甚急,燧不能堪,杨奂驰书止之曰:“燧,令器也。长自有成,何以急为?”且许事以女,年十三,见许衡于苏门。十八,始受学于长安。时未尝为文,视流辈所作,惟见其不如古人,则心弗是也。年二十四,始读韩退之文,试习为之,人谓有作者风,稍就正于衡。衡亦赏其辞,且戒之曰:“弓矢为物,以待盗也;使盗得之,亦将待人。文章固发闻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名,何以应人之役。非其人而与之,与非其人而拒之,均罪也。岂周身之道乎?”
       至元八年,衡为国子祭酒,奏召弟子十二人。燧自河内驿致馆下,时年三十八。由秦王府文学,授奉议大夫,兼提举陕西四川中兴等路学校。十二年,以秦王命,安辑四川。明年,汉嘉新附,入谕其民。又奉命招王立于合州。又明年,抚循夔府。凡三使蜀,皆称职。十七年,除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录囚延安。逮系诖误。皆纵释之。人服其明决。调山南湖北道。二十三年,自湖北入朝。明年,为翰林直学士。二十七年,授大司农丞。
       元贞元年,以翰林学士召修《世祖实录》。初置检阅官,究核故事,燧与侍读高道凝为总裁,书成。大德五年,授中宪大夫、江东道廉访使。九年,拜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参知政事。未几,谢病归。
       仁宗居藩邸,开宫师府。燧年已七十,遣正子吕洙,如汉汉四皓故事,起燧为太子宾客。寻拜太子少傅。武宗面谕燧,燧拜谢曰:“昔臣先伯父枢除是官,尚不敢拜,何况于臣?”明年,授荣禄大夫、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四年,告归,中书以承旨召;明年,复召。燧以病,俱不赴。卒于家,年七十六。谥曰文。
       燧与绛州姬文龙友善。遗命丧礼勿徇流俗,使文龙主其丧,悉遒古礼焉。燧之学得于许衡,为世名儒。其文豪而不宕,刚而不大,舂容盛大,有西汉之风。三十年间将相名臣,懿行硕德,皆燧所书。时高丽沈阳王父子连姻帝室,倾资求燧读文。燧靳不与。至奉诏乃与之。王赠谢弊帛、金玉、名画五十筐,燧即时分于属官及胥吏,金银付翰林院为公用。燧一无所取。人问之。燧曰:“彼小国之君,惟重货利。吾能轻之,使知大朝不以是为意,”其器识豪迈如此,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子三:埙、圻、城。
       史臣曰:“刘秉忠、张文谦、窦默、姚枢,皆世祖潜邸宾僚,赞帷幄之谋,以成大业。默请罢王文统,相许衡,世祖不用其言,而事后思之,又蔽于阿合马之奸,不相衡,而文谦亦为阿合马所挤。呜呼!君子难进易退,自古则然矣。”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表第一
卷二十八 表第二
卷二十九 表第三
卷三十 表第四
卷三十一 表第五
卷三十二 表第六
卷三十三 表第七
卷三十四 志第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
卷三十六 志第三
卷三十七 志第四
卷三十八 志第五
卷三十九 志第六
卷四十 志第七
卷四十一 志第八
卷四十二 志第九
卷四十三 志第十
卷四十四 志第十一
卷四十五 志第十二
卷四十六 志第十三
卷四十七 志第十四
卷四十八 志第十五
卷四十九 志第十六
卷五十 志第十七
卷五十一 志第十八
卷五十二 志第十九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
卷五十四 志第二十一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二
卷五十六 志第二十三
卷五十七 志第二十四
卷五十八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九 志第二十六
卷六十 志第二十七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卷六十四 志第三十一
卷六十五 志第三十二
卷六十六 志第三十三
卷六十七 志第三十四
卷六十八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九 志第三十六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卷七十二 志第三十九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
卷七十四 志第四十一
卷七十五 志第四十二
卷七十六 志第四十三
卷七十七 志第四十四
卷七十八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九 志第四十六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卷八十一 志第四十八
卷八十二 志第四十九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
卷八十四 志第五十一
卷八十五 志第五十二
卷八十六 志第五十三
卷八十七 志第五十四
卷八十八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九 志第五十六
卷九十 志第五十七
卷九十一 志第五十八
卷九十二 志第五十九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
卷九十四 志第六十一
卷九十五 志第六十二
卷九十六 志第六十三
卷九十七 志第六十四
卷九十八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九 志第六十六
卷一百 志第六十七
卷一百一 志第六十八
卷一百二 志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 志第七十
卷一百四 列传第一
卷一百五 列传第二
卷一百六 列传第三
卷一百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一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八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九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三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四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五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六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七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八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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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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