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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作者:民国 ·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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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惠 石天麟 杨湜 张昉 张天佑 高觿 张九思 郝彬 王伯胜
       张惠,字廷杰,成都新繁人。大兵入蜀,惠年十四,被俘至杭海。居数年,尽通诸国语,孟速思爱其才而荐之,入侍世祖藩邸。以谨敏称,赐名兀鲁忽讷特。世祖即位,授燕京宣慰副使。为政宽简,奏免分数钱,罢硝碱局。
       至元元年八月,拜中书参知政事,行省山东。赎俘囚二百余家为民,其不能归者,使为僧,建寺居之。李璮之乱,山东民被掠者甚众,惠大括军中,悉纵之。迁制国用使司副使。会改制国用司为尚书省,拜参知政事。迁中书右丞,进右丞。伯颜伐宋,诏惠主馈饷,凡江淮钱谷皆领之。
       十三年,宋降,伯颜命惠与参知政事阿剌罕等入城,按阅府库版籍,收其太庙与景灵宫礼乐器及郊天仪伏。籍江南民为工匠凡三十万户,惠选通艺业者十余万户,余悉奏还为民。伯颜以宋主北还,使惠居守。惠不待命,辄启府库封角,伯颜以闻,诏左丞相阿术、平章政事阿塔海诘之,征还京师。
       二十年,拜荣禄大夫、平章政事,行省扬州。二十二年,复命对平章政事行省杭州。至无锡卒,年六十二。惠所至有能声,然依附阿合马,士论少之。以潜邸旧臣,故世祖眷顾独厚云。
       石天麟,字天瑞,大都顺州人。年十四,入见太宗。因留宿卫。天麟好学,通诸国文字。帝命耶律楚材厘正庶务,择贤能为参佐,天麟预选,赐名蒙古台。宗王旭烈兀征西域,以天麟为断事官。
       宪宗六年,遣天麟使于海者,拘留久之。既而叛王劫皇子北安王以往,寓于天麟所。天麟与其事者习。狎,因告以逆顺祸福之理。海都遂遣天麟与北安王同归。天麟留二十八年始还,世祖大悦,赏赐甚厚。拜中书左丞,兼断事官,天麟辞曰:“臣奏使无状,陛下幸赦弗诛,何敢叨荣宠,贻庙堂之羞。”帝嘉其诚恳,从之。
       或谮丞相安童尝受海都官爵,帝怒,天麟奏曰:“海都亲藩,非仇敌比,安童不拒绝之,殆欲导其归命。”帝怒乃解。江南道观藏宋主画像,有僧与道士交恶,发其事,将置极刑,帝以问天麟,对曰:“辽帝后铜像今尚在西京佛寺,未闻干禁令也。”事遂寝。天麟年七十余,帝以金龙头杖赐之,曰:“卿年老,出入宫掖,可杖此。”时权臣桑哥用事,人莫敢言。天麟独劾其奸,无所顾忌。
       成宗即位,加荣禄大夫、司徒,召宴玉德殿,醉,命御辇送还。武宗即位,进平昌政事。至大二年秋八月卒,年九十二。赠推诚宣力保德翊戴功臣、开府仪同三司、太师、上柱国,追封冀国公,谥忠宣。
       子珪,累官治书侍御史,迁枢密副使,复为治书侍御史,拜河南行省中书右丞、南台御史中丞,卒。次子怀都,累官刑部尚书。
       杨湜,字彦清,真定槁城人。工书算,始以府吏迁检法。中统元年,辟中书掾,与中山杨珍、无极杨卞齐名,时人以三杨目之。中书省初立,国用不足,湜论钞法宜以榷货制国用,朝廷从之,使掌其条制。四年,授益都路宣慰司谘议。迁左司提控掾,请严赃吏法。
       至元二年,除河南、大名诸处行中书省都事。三年,制国用司总天下钱谷,以湜为员外郎,佩金符。改宣徽院参议。湜计帑立籍,具其出入之算,每月终上之,遂定为令。加诸路交钞都提举,上钞法便宜事,谓平准行用库白金出入,有盗滥之弊,请以五十两铸为铤,文以元宝,用之便。
       七年,改制国用司为尚书省,拜户部侍郎,仍兼交钞提举。时用壬子旧籍定民赋役之高下,湜言:“贫富不常,岁久浸易,不可以昔时之籍而定今之赋役。”廷议善之。湜心计精析,时论财政者,咸推其能。未几,卒。
       子克忠,安丰路总管。孙贞。
       张珪,字显卿,东平汶上人。父汝明,金大安元年进士,官至治书侍御史。
       昉性缜密,遇事敢言,以任子试补吏部令史。金亡,还乡里。严实辟为掾。乡人有执左道惑众谋不轨者,事觉逮捕,诖误甚众,僚佐莫敢言,昉独别白出数百人。实才之,擢幕职。有将校死事,以弟袭其职者,至是革去,昉辩明,复之。持金夜馈昉,昉却之,惭谢而去。同里张氏,以丝五万两寄昉家,俄昉家被火,赀用悉焚,惟张氏丝以家人营救独完,人尤义之。权知东平府事,以疾辞,家居养母。
       中统四年,参知中书省事。商挺表为四川等处行枢密院参议。至元元年,入为中书省左右司郎中。三年,迁制国用使司郎中。丁内忧,哀毁谕制。
       寻诏起复,录囚东平,多所平反。七年,转尚书省左右司郎中。九年,改中书省左右司郎中。昉有识虑,损益古今,裁定典宪,名为称职。十一年,拜兵刑部尚书,上疏乞骸骨,致仕,卒。赠中奉大夫、参知政事,追封东郡公,谥庄宪。
       子克遹,平阴县尹。孙振,秘书著作郎;揆,中书省左司都事;拱,常德路蒙古学教授。
       张天祐,字吉甫,开封浚仪人。幼给事裕宗,以年劳授工匠总管府经历,有能名。至元十四年,转历城尹,未赴,改同知棣州。十八年,诏发济南十路民丁五万浚胶河以通海运,责天佑董其役,丞相哈必赤监之。冬寒,天佑数言宜休众,待春征集,哈必赤不从。天佑行堤,见僵尸枕籍,叹曰:“吾曹媚上急功,使民冻死,可乎?”翻纵遗之,言于哈必赤曰:“有罪吾请身坐,不以相及。”事闻,帝大为嗟异。裕宗擢为功德司经历,寻改总判院,晋奉训大夫。二十二年,出为太原路总管,有惠政,部民刊石颂之。召参议尚书省事。二十五年,拜中书参知政事。大德四年,改佥宣政院事,进资善大夫、同知江南行宣政院事。卒,年六十三。
       高觿,字彦解,本女直渤海部人,后改高氏,徒潞州上党。父守忠,国初为千户。太宗九年,从亲王口温不花攻黄州殁于兵。
       觿事世祖,备宿卫,甚见亲幸。至元初,赐立燕王为皇太子,诏选才俊充官属,以觿掌艺文监,兼领中酝、宫卫监门事,又监作皇太子宫,规制有法,帝嘉之,金币、厩马,因觿面黄,赐名失剌。十八年,授工部侍郎、行同知王府都总管府事。十九年春,皇太子众帝北幸。时丞相阿合马留守大都,专权恣横,益都千户王著与高和尚等谋杀之。
       三月十七日,觿宿卫宫中,有番僧二人至中书省,言夕皇太子与国师来建佛事。省中疑之,使出入东宫者杂识之,觿等皆不识,乃作番语询僧曰:“皇太子及国师今在何处?”二僧失色,又以汉语诘之,仓皇不能对,遂执二僧属吏。讯之,皆不伏。觿恐有变,乃与尚收忙古儿、张九思,集卫士各执弓失以备。顷之,枢密副使张易亦将兵驻宫门外。觿问何为?易曰:“夜当自见。”觿固问,乃附耳语曰:“皇太子不诛阿合马也。”夜二鼓,忽闻人马声,遥见烛笼仪伏,将至宫门,一人前呼启关,觿谓九思曰:“他时殿下还宫,必以完泽、赛音二人先,请见二人,然后启关。”觿呼二人不应,即语之曰:“皇太子平日未尝行此门,今何来此?”贼计穷,趋南门。觿留张子政守西门,亟走南门伺之。但闻呼省官姓名,烛影下遥见阿合马及左丞郝祯已被杀。觿乃与九思大呼曰:“此贼也!”叱卫士急捕之,高和尚等皆遁去,惟王著就擒。黎明,中丞也先帖木儿与觿等驰驿至上都,以其事闻。高和尚等寻被获,皆伏诛。
       二十二年,迁嘉议大夫、同知大都留守司事、少府监、久之,迁中奉大夫、河南等处宣慰使。卒年五十三。后赠推诚协亮功臣、太傅、仪同三司、上柱国、鲁国公,谥庄僖。
       张九思,字子有,大都宛平人。父滋,蓟州节度使。至元二年,九思入备宿卫,裕皇居东宫,一见奇之,以父荫当补外,特留不遣。江南平,宋库藏金帛输内府,分授东宫者,置都总管府以主之。九思以工部尚书兼府事。
       十九年春,世祖幸上都,皇主子从,阿合马留守。妖僧高和尚、千户王著等谋杀之。夜数百人为仪卫,称皇太子,入健德门,传令启关甚遽。九思适直宿宫,命卫士勿擅启关,语在《高觿传》。贼知不可绐,循垣趋门外,击杀阿合马、郝祯。时变起仓卒,且昏夜,众莫知所为。九思审其诈,叱卫士并力击贼,贼遁去,惟王著就擒。贼之入也,矫太子命,征兵于枢密副使张易,易遽以兵与之,易既坐诛,刑官复论以知情,将传首四方。九思启太子曰:“张易应变不审,授贼以兵,死复何辞!若坐以同谋,则过矣,请免其传首。”从之。九思讨贼时,右卫指挥颜进中流矢死,怨家诬为贼尝,将籍其家,九思力辩,得免。
       是年冬,立詹事院,以九思为丞,遂举名儒上党宋道、容城刘因、滕州夹谷之奇、郓州李谦,分任东宫官属。二十二年,皇太子卒,朝议欲罢詹事院。九思抗言曰:“有皇孙在,固宗社之所属,人心之所系也。奈何为斯言乎?”众韪之。
       三十年,丞相完泽荐之曰:“昔妖僧之变,能审诈御贼者也。”遂拜中书左丞,兼詹事丞。明年,世祖崩,成宗好位,改詹事院为徽政院,以九思为副使。十一月,进资善大夫、中书右丞,兼领修《裕宗实录》事。大德二年,拜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兼领微政院副使如故。五年,改授大司徒、微政院副使,领将作院事。赐小车得乘出入殿门,谕之曰:“朕知卿必以礼辞,诚念卿宫府旧臣,不忍卿步履之艰也,其毋辞。”既而又诏曰:“昔在东朝,卿于事无所违缺,朕素念之。今佐朕理天下如詹事,朕所望也。”时人荣之。六年,加光禄大夫,卒,六十一。追封鲁国公,赠推诚翊亮功臣、太傅、上柱国,谥惠献。
       子金界奴,天历三年为大都留守。文宗建奎章阁,金界奴为都主管公事,帝嘉其才,命为九思立神道碑,以宠之。历官河南行省右丞。
       郝彬,字景文,后改名元良,霸州信安人。年十六,为东宫宿卫。擢扬州路治中。宋末,鄞县贼顾闰聚众劫掠海上,宋霸縻以官,内附后益横,彬讨擒之。泰兴人有被杀者,贼二年不获,吏诬平人,狱已具。彬疑其诬,谳之,果得真贼。
       二十二年,迁同知淮西道宣慰司事,核户版,理屯田,诸废修举。改江淮财赋府总管府,掌东宫田赋,官属皆以詹事奏授,不隶中书,往往为奸利诛求无厌。彬为总管,入见,请受宪司纠察以革私弊,罢所隶六提举司以便民,从之。两淮盐课当天下之半,法日弊坏,以彬行户部尚书经理之。彬请度舟楫所通,建六仓,煮盐于场,运之,岁首听群商于转运司探仓筹买券,又定河商、江商市易之法,著为令。
       大德中,入为工部尚书,改户部尚书。至大元年,拜中书参知政事。俄以病自免归。尚书省立,拜参知政事,辞不获命。出为江西行省参知政事。三年,复为尚书参知政事。仁宗在东宫,彬恳辞至称疾笃。时相强起之,彬坚卧一榻至数月。迨尚书省臣得罪,彬独不与焉。家居七年,仁宗召为大司农卿,又固辞。延祐七年卒,年六十二。
       彬从兄从,河间清盐使。从子志善,监察御史。并有时名。
       王伯胜,霸州文安人。兄伯顺,给事内廷,为世祖所亲幸,因以伯胜入见,命直宿卫。伯胜年十一,广颡巨鼻,状貌伟丽,帝顾谓伯顺曰:“此儿当胜卿。”因赐名伯胜。帝尝沃盥,水温冷适当,问谁进者,内侍以伯胜对。帝曰:“此儿达人情,他日必知为政。”
       至元二十五年,从征乃颜,以功授朝列大夫、拱卫直都指挥使。初,拱卫直隶教坊,市井无赖往往窜名卫卒,伯胜尽募良家子易之。大德五年八月,扈从上都天久雨,夜闻城西北有声如战鼓。伯胜出视,乃大水暴至,伯胜立具奋畚锸,以土石,毡罽塞门,分决壕城,至旦始定,而民弗知。丞相完泽以闻,帝嘉之。以侍成宗疾,忤安西王,出为大宁路总管,伯顺亦出为梁王傅。
       武宗即位,召拜大都留守,兼少府监。大都土城,岁必蓑苇以御雨,日城地日坚,徒为劳费,伯胜奏罢之。
       仁宗即位,敕百司改升吕级者悉复至元旧制,降授资政大夫,寻复进荣禄大夫,拜辽阳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辽阳俗陋敝,民不知学。伯胜增置州学子弟,择名师教之。度田百顷,募民耕种,以给廪饩。岁大旱,祷雨立应,人谓之平章雨。廷祐二年,仍为大都留守,辽阳民具乞留,不得请,相与涕泣而去。三年,特授银青荣禄大夫。
       至治二年,赐金虎符,授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兼大都屯田事,仍大都留守。奉诏监修太庙及咸宁殿。泰定三年卒。赠翊忠宣力保惠功臣、太保、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追封蓟国公,谥忠敏。
       长子恪,初名安童,累官兵部尚书、南台治书侍御史、佥宣徽院事。次马儿,以宣武将军袭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孙善果,袭伯顺官,至大司徒。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表第一
卷二十八 表第二
卷二十九 表第三
卷三十 表第四
卷三十一 表第五
卷三十二 表第六
卷三十三 表第七
卷三十四 志第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
卷三十六 志第三
卷三十七 志第四
卷三十八 志第五
卷三十九 志第六
卷四十 志第七
卷四十一 志第八
卷四十二 志第九
卷四十三 志第十
卷四十四 志第十一
卷四十五 志第十二
卷四十六 志第十三
卷四十七 志第十四
卷四十八 志第十五
卷四十九 志第十六
卷五十 志第十七
卷五十一 志第十八
卷五十二 志第十九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
卷五十四 志第二十一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二
卷五十六 志第二十三
卷五十七 志第二十四
卷五十八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九 志第二十六
卷六十 志第二十七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卷六十四 志第三十一
卷六十五 志第三十二
卷六十六 志第三十三
卷六十七 志第三十四
卷六十八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九 志第三十六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卷七十二 志第三十九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
卷七十四 志第四十一
卷七十五 志第四十二
卷七十六 志第四十三
卷七十七 志第四十四
卷七十八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九 志第四十六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卷八十一 志第四十八
卷八十二 志第四十九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
卷八十四 志第五十一
卷八十五 志第五十二
卷八十六 志第五十三
卷八十七 志第五十四
卷八十八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九 志第五十六
卷九十 志第五十七
卷九十一 志第五十八
卷九十二 志第五十九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
卷九十四 志第六十一
卷九十五 志第六十二
卷九十六 志第六十三
卷九十七 志第六十四
卷九十八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九 志第六十六
卷一百 志第六十七
卷一百一 志第六十八
卷一百二 志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 志第七十
卷一百四 列传第一
卷一百五 列传第二
卷一百六 列传第三
卷一百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一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八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九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三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四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五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六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七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八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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